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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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

20XX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20XX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20XX年9月25日,朱令案律师团召集人李春光律师在微博上发布案件最新进展称,清华校方高层已与朱令的父母接触。20XX 年9月26日,您@ Fang_20XX在微博发布了一封来信:“20XX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

件”,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3]通过互联网向Use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

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融易新媒体,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9]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 UCLA 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1995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当然,她们的冷漠,也许是因为她们就是加害者。

朱令被投毒,跟复旦学生被投毒一样,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同宿舍的人。而且朱令还是两次中毒

那个跑到国外去了的最大的嫌疑人孙维,发了一篇长篇大论给自己辩护。她知道警察不会再对她测谎,就说愿意测谎。匿名同学说朱令未必是二次投毒,也许是同一毒源,朱令无意又误服。我就纳闷了,如果仅仅站在中立者角度,看到被害人这么可怜,为什么一定要朝着不是身边人作案引导呢?

假如是我,宿舍有人被毒,我肯定不是自己干的,那么我肯定要怀疑其他两人中有最可能的凶手,就算有人是我铁哥们,我也不敢保证下毒不是他。如果不把凶手找到,我睡得安稳?我凭什么感信誓旦旦保证?我为什么要去信誓旦旦保证?、

孙维为了说不是自己干的,就说心中也有怀疑对象。她很聪明,这种事情不怀疑不正常。可是她又拒绝说怀疑谁?我就郁闷了,这么想给自己洗清罪名,而且有怀疑对象,不告诉警察?

这几个住一宿舍的人很聪明,我们很容易想到,就像我刚才举的例子,最多是能够认定不是自己干的。怎么可能排除其它两人呢?就算铁哥们铁姐妹也不敢排除的。人命关天,自己也可能住在凶手旁,不想要查处凶手?

而她们如此的态度,很有可能就是她们集体干的。

朱令那时候会很晚回宿舍,从这个应该肯定是真的。她们其实就有动机了,再加上朱令很漂亮,音乐也好,跟她们也不合群。她们开始也许只是想给她一点儿教训,让她无法考试,让她搬出宿舍。但是还是没有办法,她们又想故伎重施,可能没想到结果这么厉害吧。最好只有朝这条路走了。

她们很急着想说是外面人干的,本来就不符合常理。其实真的心中坦荡,即使不指名道姓怀疑其他人,也会很容易推测是身边的人啊。而且能够控制第一次投毒没有致命效果,是一般外面的人能够控制吗?

即使她们跟一个同学关系不好,但也不太可能在她遭受如此遭遇后如此冷淡吧?而且还非要朝着另外不和逻辑的方向去导引,让人们不怀疑你们太难了。如果真的为了同学,为了自己的清白,会如此冷淡吗?连辩论都不敢,谈谈也不敢,难道不是你们对同学的起码的责任吗? 这就是当年的清华的那个班吗? 当然她们也许是真的不敢。

20年后,让我们追求真相。

关于朱令父母人格魅力的思考

浅谈朱令父母的人格魅力 朱令父母同为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5913校友。大家查查维基百科就能了解中科大是在老一代科学家诸如钱学森,华罗庚,竺可桢及当时领导人以中国科学院为基础,为培养尖端科技人才而创办的大学。 他们应该于建校第二年入学,可以理解在当时科技氛围下,这对夫妇秉承了当时顶尖知识份子勤奋的学风。媒体报道朱令父母均为高级工程师,且朱妈妈为国家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六十年代的高级知识份子,除了专业领域的专精之外,更带有一份深沉的人文精神,这从他们对朱令姐妹的培养,及俩姐妹天赋才华上可窥一斑。 岂料天不遂人愿,当两次意外的灾难降临在这个完美的家庭时,世人看到这对老知识份子的深厚的涵养和令人无法指摘的精神力量。亚里士多德讲过:理想之人用尊严和优雅去承受生活的意外,善处逆境,随遇而安。这样形容朱令父母是再恰当不过了。 当我们看到朱令当年出院康复期的一些照片,虽然命运不公,却仍然是那么阳光开朗,明媚的笑容展现出蓬勃向上的朝气。十九年的时光,他们不仅将朱令照顾得细致入微,甚至在精神和心灵重创的现实中,活出了一份生活的尊严和情趣。如果父母对儿女的关怀照顾是人之常情,那么朱令父母一直表达想尽办法提高女儿的生活质量,让她生活得更有尊严,这种在残酷现实面前的努力和坚持,已经超出平常父母之爱,体现了出他们人格的高贵和人性的博大了。 朱妈妈在记者拍照时一直要求尽力选择合适的角度,把令令打扮得更漂亮些展现在大家面前。济川地震时,朱妈妈还以朱令的名字给灾区捐款,种种爱的表达,让人动容。吴爸爸还经常同朱令开些小玩笑,拌拌嘴,讲讲小笑话以活跃家庭气氛。甚至在早期他一直期待令令能回学校继续学习,虽然后来发现这已经不可能成为现实,但他们一直没有放弃希望。那些我们能够从发布的一些照片上看到的他们家庭温馨和坚韧,以及更多看不到的日常点滴细节让人感动却并不需悲哀,因为朱令父母用他们的行动抒写了人生在世的尊严。 写到这里不禁内心潮涌,视眼模糊:当知愈浅便愈真,人生真义却正在那些浅处,且君子素其位而行,不愿乎其外。素患难,行乎患难。君子无入而自得焉。朱令父母安得了那种患难的境遇,且保有一颗希望的心,接受生活的意外,超越条件的种种局限,通过对朱令的照料将他们的人格魅力发挥以极致。 正是这份难得的人格魅力,吸引无数有血肉良心的正义人士聚集一起寻求一个事实公正。我们看到无数不同年龄,职业,来自地球各个角落的朋友们心被朱令案牵挂,为他们一家祈求真相。就连朱令吧里吧友们的点滴关怀行动,都会有很多感人的故事。 朱令父母始终以一种理性,克制的态度表达事实,表达公开公证的诉求。两位老人虽然慎重隐忍但在追求公平真义的路上却从未怯步,这种契而不舍的勇气和坚持毫无疑问会随着互联网永久载入历史。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复旦大学投毒案事件的反思 3月31日中午,林某将其做试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水槽。 4月1日晨,黄某引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医院治疗无效与16日下午去世。 4月11日,上海警方文保分局接到复旦大学保卫处报案,该校枫林校区2010级硕士研究生黄某自4月1日饮用了寝室内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身体不适,有中毒迹象,正在医院抢救。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某同寝室同学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4月12日,林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透露,已初步查明,林某因生活琐事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有重大嫌疑。 上海黄浦区检察院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复旦大学“4.1”案犯罪嫌疑人林某依法批准逮捕。 看完此事件后,不禁扼腕长叹,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恨,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痛定思痛,在思考:扭曲的人心其实比毒药更可怕!毒药明晃晃的告诉我们,我是毒,不要碰我!它再可怕,也不会自动跑到人的嘴巴里,而那颗扭曲的,外表却看不出来的有什么异样的人心,却在暗处透着阴森的冷气,让人不寒而栗,让人防不胜防。 关于此事件,众说纷纭。某观点:认为此人心理有问题,认为大学应该进行心理教育和辅导。一些社会人的观点,中国的大学教育失败,人格教育缺失。某观点:某些教授又搬出几千年说死人都不会变的真理,什么XX的心态,什么自我修养,什么儒家伦理道家辩证 等等不一而足。

【2016社会现象类作文

社会现象型材料作文 2015年全国新课标I卷“小陈举报父亲高速路开车接电话”材料作文,这个作文题目是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这种类型的作文是近几年高考作文的一个热点题型。这是一种直击社会热门话题的新的高考作文命题形式,充分体现公民意识、彰显大语文教学理念、洋溢着强烈时代责任感。 2014年高考,全国大纲卷“老王打工抵债”,选自上年的新闻报道; 北京卷,“文学家与科学家对手机的认识”,取材于时事热点,贴近时代、贴近考生实际; 安徽卷,“表演艺术家与剧作家的争论”的材料有2014年3月宋方金与宋丹丹之间的口水战的影子; 湖南卷的“最美乡镇干部”原型为湖南省桃源县观音寺镇党委书记唐述林; 2013年全国课标2卷的“同学关系调查”,广西卷的“寻找手机”,山东卷的“莫言被咬”,广东卷的“富翁捐助”…… 这些都是来自现实生活,贴近考生的生活,跳动着时代的脉搏,体现了命题者引导学生关住现实生活,发表自己看法的用意。社会现象类作文题占三分之一。 一、“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的特点:

1、要有针对性。它不能像一般材料作文那样,从材料中引出一个道理,然后哲理化写作。而是必须针对材料所列出的现象进行评论,有的放矢; 2、要有准确立意角度。甚至你的评论标题能让读者清楚地知道你的鲜明的态度或观点; 3、要有说理性。定是以理服人,让读者能一目了然地知道这种现象的本质是什么,原因是什么,如何解决。 二、“社会现象类”材料作文,从试题所给的材料性质来看,可分为三类: 1、正面材料。如全国课标Ⅱ卷18.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 高中学习阶段,你一定在班集体里度过了美好的时光,收获了深厚的情谊,同窗共读,互相帮助,彼此激励,即便是一次不愉快的争执,都给你留下难忘的记忆,伴你走向成熟。 某机构就“同学关系”问题在几所学校作了一次调查。结果显示,60%的人表示满意,36%的人认为一般,4%的人觉得不满意。 如果同学关系紧张,原因是什么?有人认为是我自我意识过强,有人认为是志趣,性格不合,也有人认为缘于竞争激烈,等等。

从“林森浩案”反思生命教育

【摘要】林森浩案、毒保姆案、弑师案、银川公交车纵火案等对生命的漠视,强烈冲击着人们的道德底线,倒逼生命教育刻不容缓。立德树人的教育宗旨应包括教育学子学会尊重生命。加强生命教育的途径主要是重视家庭教育、法律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关键词】“林森浩”案;生命教育;家庭教育;法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015年12月11日,注定不会是一个让人铭记的日子,但却因一个人――“林森浩”而成为一个悲剧符号。那一天林森浩因琐事杀害室友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死刑。“朱令案”、“马加爵案”,都是相似的案件,不同的名字,还有毒保姆杀人案,数起弑师案,这种种恶性案件,但都在传递着一个事实:“生命、尊重、教育、责任、法律”,本应在教育的全过程中互相关联,但在实际环境下,他们却毫无关系,形同陌路。一起起案件的起因,看起来都那么微不足道,但却成为杀害他人的动机。谁该负起这个责任?谁人能够负起这个责任?只有杀人者是凶手吗?还是人人都是凶手,最终人人都是受害者呢? 一、重视家庭教育 人人都说家庭环境是最重要的,都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表明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过程中的重要性是任何时期的教育所不能取代的。因为家庭教育是一贯的,也是影响最深的。“林森浩案”的发生,是因同寝室内日积月累的生活琐事,大家没有互相包容,也没有互相沟通,所以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悲剧发生。在本应纯洁无瑕的象牙塔内,为什么这种恶性事件会频繁出现。这首先要从家庭教育方面找原因,我们需要竖立一种观念:即家庭教育的重心不是教育实然性的基本技能,而是要教育应然性的简单道理。 1、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林森浩在即将行刑的前几日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言:“人生命只有一次,时间不能倒流……从小就该告诉孩子对自己的生活负责”。的确如此,人生是自己,路也是自己走出来的,人的未来不是任由他人安排的,更不是任人宰割的,无论好坏都是自己的选择,也都要由自己来承担。从小教育孩子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责,这是个再简单不过的道理。然而道理易讲,实践难行。在一叶障目的只重分数,不重德,只重四肢,不重心理的社会环境下,对生活负责的重点都只在那清晰可见的分数上。仿佛分数可以决定一切,致使我们只记住了知识的价,却没有领悟与践行知识的值。这或许就是为什么我们培养不出优秀的人才,只培养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样就导致了我们忽视了生活本身,漠视了生活本身不是能由分数来决定的。生之以命,命之以生,有命才能继续生活。生命是生活的载体,没有生命,何来生活,从小对自己的生活负责,生命的价值就能更好的体现。 2、培养健全的人格 重视家庭教育,除了不重分数外,就要从小培养起孩子们健全的人格。人生活的家庭环境有优有劣,衣食富足有差有等,但唯有家庭教育无轻无重。当家庭环境差强人意之际时,该如何教育孩子,放下所谓不必要的自尊,以平常心来对待;当他人掣襟露肘时,该如何教育孩子,学会尊重他人,善待他人;当他人苦中作乐时,该如何教育孩子,能想人之所难,助人之所急。家庭教育应该教会孩子面子与里子都应如一,不可面里失和;应该教会孩子要有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的心境,遇事不钻牛角尖。当今社会压力巨大,杀人事件、自杀事件层出不穷,无论害人还是损己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而这不是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几年能够改变的,所以重视家庭对生命教育的持续灌输,以家教教育为基本出发点,乃是当务之急。 二、重视法律教育 “林森浩案”中被告人因生活琐事残忍杀害室友,既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的罔顾。在家庭教育中,很少会讲到法律,更多的是谈论到行德遵礼。如果说家庭教育对生命教育的价值在于基础性,那么学校教育对生命教育的价值就在于要竖立起法律的信仰。人是万物的尺度,更是生命的尺度,但唯独不是法律的尺度。而尺度是否合规,只在法律的框

法律与舆论

法律与舆论 信息时代注定讯息的传播速度超乎想象的快捷,这样的时代将一大批不慎“中招”的大官员、小市民暴露在舆论的漩涡中,供人们集聚性、暴风骤雨般的定点评价、批判,随即淡去,换上新的一批,周而复始,乐此不疲。 而最近在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的事件是十九来悬而未决朱令案。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2013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网上网下,朱令案持续发酵,已经形成一种对官方和法律极不利的舆情,到白宫签名请愿更将政府推到了一个尴尬的境地。19年前未有结论的疑案因为沸沸扬扬的复旦投毒案被重新提上舆论关注议程,更因为新媒体的力量,逼迫着遗忘了那场悲剧的公众和官方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无头案。 在新媒体时代,官方不能有任何懈怠和轻视,即使有些质疑听起来不太讲理,但即使面对一个荒唐的质疑也有必要站出来回应。何况舆论很多对朱令案的追问是合理的怀疑和正当的追问。缺席必然挨骂,失语必然遭批,无法苛求公众都用法律思维去思考这一案件,当法律没有现身于舆论场并给人们以信任的时候,偏激的主张便会成为主流,汹涌的民意便会如脱缰的野马失去理性。 一方面,作为公权力的司法确实离不开媒体的监督,不管是因为宪法的规定还是国家机关公信力都要求这一点,再者媒体也是人民监督的一种特殊方式。另一方面,舆论也有可能产生负面作用。舆论在于表达自我情感,表达社会情绪,具有浓重的道德色彩。对一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进行谴责和抨击时,感性的判断往往代替了理性的分析,严惩的愿望往往压倒法律程序的要求。而对案件的公正处理,更多地依赖于理性分析;司法公正是法治下的公正,不应完全受制于民意。法官的判决要忠实于法律和良知,面对社会舆论坚守法治的理念,司法机关必须有抵御舆论负面效应的能力,做到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例如去年的幼师虐童案,经过几天的舆论发酵,该幼师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该事件曝光初期,舆论哗然,即刻对该幼师的行为进行了全民道德批判,其中很大一部分人甚至痛心于法律的不完善,苦心于罗织罪名,意欲将其从道德审判台架上法律审判台。不日,当地公安果然“顺应民意”,将其行为纳入“寻衅滋事”这一口袋罪中。可见,舆论干预的作用不容小觑,这早在药家鑫故意杀人、李昌奎强奸杀人等案中已经体现的淋漓尽致。若任舆论绑架法律,恐怕损毁的不仅仅是个案的公平正义,甚至是法治根基的坍塌。一个国家法治是否彰显,不在于激起公愤的行为是否都能一一入罪,而在于国家机器是否恣意妄为,特别是当它被舆论绑架屈从于“民意”之时。刑罚作为对某种行为最严厉的社会评价,其应保持该有的理性和慎重。如果说公安机关急切想讨好民意、平息事态是其管理社会秩序职能的选择,但以牺牲一个公民人身自由的代价来迎合大众的心理追求,那么这与“多数人的暴政”有何区别?我国的公权机关在一

复旦投毒

复旦投毒:竞争压力大警惕“马加爵”再现 要成才,先成人,一个心智健全、人格高尚的人,其之于社会的作用,恐怕是大于那些学富五车、却不惜为了自己而损害他人利益的人。不能因为高校投毒案的极端性,而忽视了对社会、对教育应有的反思。 4月16日下午3点多,复旦大学的官方微博头像由原来的红色黯淡成黑白,这所著名的高等学府,在第一时间以这样的方式痛悼她优秀学子的离去——当天下午3点23分,复旦大学投毒案受害人黄洋终因多脏器衰竭,离开人世。 某教授在实验室门口贴了十个大字,对本次投毒事件深表惋惜。 校园要培养心智健全、人格高贵的人 “家长失去爱子,学校失去宝贵学生”,复旦大学官方微博这样写到。年轻而优秀的医学硕士黄洋,他原本可以继续深造,去感受医学的魅力、责任还有艰辛;他原本可以继续他的梦想,用他的努力去报答年迈的父母;他原本还可以继续他的西部支教路,用他的爱去温暖那些幼小心灵。然而,年轻的生命却因为另一颗年轻黑暗的心,终止于他最灿烂之时。 据复旦校方通报,警方已基本认定同寝室同学林某有犯罪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且不论投毒者杀人动机如何,是“故意”还是“误伤”抑或其他,是对被害人的优秀羡慕嫉妒恨也好,或是心理扭曲导致的极端行为也罢,单是其对寝室内饮水机投毒这一行为,就令人唏嘘不已,究竟是什么样的怨怼,使得投毒者的内心燃烧起如此仇恨的火焰,猛烈到必须以毁灭他人的生命来平复? 复旦大学投毒事件发生后,有学化学的网友惊惧,有那么多可以置人于死地的有毒化合物伸手可触,岂不是处处充满危机?其实,最令人恐怖的不是有毒物质,而是人心。从1995年清华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两起铊盐投毒事件,到2004年马加爵案、扬州大学秋水仙碱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铊盐投毒案。那一颗颗漠视生命的心,一颗颗扭曲的心灵,震惊社会。 复旦大学医学院一位教授得知这一事件后,在校园某一实验室的橱窗内,愤而写下“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追问究竟是什么造就了犯罪嫌疑人对他人生命的漠视。而这何尝不是社会的一个普遍追问?当我们痛恨于这些残酷的行为、震惊于这些扭曲的心灵时,我们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 20XX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20XX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20XX年9月25日,朱令案律师团召集人李春光律师在微博上发布案件最新进展称,清华校方高层已与朱令的父母接触。20XX 年9月26日,您@ Fang_20XX在微博发布了一封来信:“20XX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

件”,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3]通过互联网向Use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 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融易新媒体,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9]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 UCLA 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1995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当然,她们的冷漠,也许是因为她们就是加害者。 朱令被投毒,跟复旦学生被投毒一样,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同宿舍的人。而且朱令还是两次中毒

新华网评:校园投毒让人叹息

新华网评:似曾相识的校园投毒让人叹息 昨日下午,复旦大学中毒入院的级硕士研究生黄洋同学经抢救无效去世。同日上海警方证实,中毒研究生同寝室的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被刑事拘留。一个生命过早逝去,让人扼腕叹息,到底是什么样的仇恨让同室者不惜投毒杀害,耐人寻味。 导致复旦研究生黄洋中毒的物质初步确定为二甲基亚硝胺,该物质毒性强,较小剂量的长期暴露也可能增加肝癌风险。这样的恶性犯罪让人们不由得想起上世纪年代的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事件,悲剧似曾相识。从年中毒至今,朱令的智力、视觉、肌体和语言功能都没有得到恢复,留下永久的严重后遗症,生活根本无法自理。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女由于铊毒害,成了一个神态臃肿的中年妇人,生命的精彩戛然而止。黄洋被同室痛下毒手,同样成了仇恨下的牺牲品。跟朱令事件一样,人们关注的是这些能迅速致人于死亡或残疾的化学物品,到底是如何来到下毒者手中的。 在确定朱令被人两次投毒后,高校实验室剧毒化学物品的监管缺陷一度成为众矢之的。当年朱令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质疑学校监管真空来为自己脱罪的。此次黄洋遇害,尽管官方表示投毒所用的有毒化学物品并非来源于实验室,但不少人还是为自己的实验室经历捏了一把汗,在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旁生活上网吃饭喝水,剧毒的实验药品和化学制剂随手可得,“要是恨一个人想下毒手那简直太容易了”。而且一些剧毒化学物品因其无色无味等特征不易被人们察觉,如何监管成为重要命题。尽管国家明文规定,严格对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理实行管理与监控,然而现实中监管还是出了纰漏,其中又以实验室流通以及网上购买两种渠道最容易成为突破口。 自从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实验室剧毒化学物品监管有了进步,但是不同实验室监管力度依旧良莠不齐,规定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为一些犯罪嫌疑人痛下毒手提供了先天条件。剧毒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好与否,关系到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问题,以及生命是否受到危险化学品的最大危害或威协,马虎不得,否则,校园投毒案总会以触目惊心的形式不断上演。其次,在现实生活中受到严格管制的危险化学品,比如“铊”或“硝酸铊”,在网上购买却不设防。“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直接购买剧毒药品或者通过电话向上门推销的公司订购”,甚至还存在“普通快递送剧毒品上门”的情况。年,中国矿业大学名大学生铊中毒一案投毒者所用的硝酸铊便在网上购买。剧毒化学物品的不法买卖更多是在网上实现,这也为法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盯紧现实的准购制度,更要在网上打击这些事实上并不隐秘的利益链条。 投毒之所以恐怖,正是因为人们就医时医生未必能第一时间联想到剧毒物品的存在以及确认哪种剧毒物质作怪。而在这些时间内,剧毒物质迅速、大肆伤害人体各个脏器,最终导致脏器衰竭。年前的朱令如此,今天的黄洋亦如此。生命脆弱得让人心痛,只愿这样的悲剧在越来越强的监管中能彻底消逝。

活动方案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 朱令,北京人,xx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 xx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xx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xx年9月25日,朱令案律师团召集人李春光律师在微博上发布案件最新进展称,清华校方高层已与朱令的父母接触。xx年9月26日,网友@Fang_xx在微博发布了一封来信:"xx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件",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 xx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3]通过互联网

向Use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 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xx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融易新媒体,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9]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的Dr.XinLi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JohnW.Aldis 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xx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当然,她们的冷漠,也许是因为她们就是加害者。 朱令被投毒,跟复旦学生被投毒一样,最大的嫌疑人就是同宿舍的人。而且朱令还是两次中毒 那个跑到国外去了的最大的嫌疑人孙维,发了一篇长篇大论给自己辩护。她知道警察不会再对她测谎,就说愿意测谎。匿名同学说朱令未必是二次投毒,也许是同一毒源,朱令无意又误服。我就纳闷了,如果仅仅站在中立者角度,看到被害人这么可怜,为什么一定要朝着不是身边人作案引导呢?

大学生投毒案的思考

大学生投毒案的思考 从20年前的清华大学朱令案,到如今复旦大学黄洋案。大学生投毒的案件屡发不止。随着生活节奏不断加快和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大学生很容易在生活中感受到压力,排解压力的方式有很多种,而有些同学却选择了最极端的方式。投毒案的受害者与投毒者都是室友关系,本应该是最好的朋友,拥有最珍贵的友谊。而究竟是什么,让本应拥有美好友谊的室友之间屡屡发生这样的案件? 首先,我认为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还存在很大的问题。在面对压力,面对优秀的室友与自己形成的对比,大学生会产生心理失衡的状况。这是一种心理不健康的表现,当这种情况产生却又得不到心理医生的指导,大学生便很容易做出来极端的事情。心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遗传的生理因素,又有心理、社会和环境因素。心理问题主要源自各种心理冲突,例如两起投毒案中投毒者对被害人的嫉妒,来源于他人的优越感对自己的心理冲击。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应该积极主动与家长老师沟通,克服心理压力,培养健康的心理环境。在家长同学的帮助下,要正确认识评价自我,给自己定位准确,扬长避短。烦恼来源于看高了别人而看低了自己。大学生更应该有独立自信的观念,尽自己的努力做自己的事,看到自己的独特,不嫉妒别人的光芒。 第二,我认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亟待加强。大学生的道德教育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有才无德。一个人的学历是代表他学习经历,反映了他知识教育一方面的成果。而无法反映出他的人格、身心,而人格的教育、身心的教育、心理的教育,这些教育才是对一个人起到更大作用的教育。第二,功利主义。无论基础教育还是高等教育都指向功利的功能,非功利的价值渐渐淡薄。具体表现在中小学阶段,很多学校追求的是升学的目标。进入大学之后,学生的目标也是为了就业或者考研、出国。整个教育会陷入严重的功利化氛围当中。第三,漠视生命。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对学生尊严的意识、尊重他人的人格、保护自我这方面的教育是比较缺乏的,因此遇到矛盾的时候,学生可能就会采取非常过激的手段来进行处理,甚至根本就没有想到过面对的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大学生应该积极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而不是一味追求功利,甚至不惜以此为由伤害他人的生命。不尊重他人生命的行为成熟的,道德文明,是以尊重他人为起点的! 再次,我认为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制观念。道德是一种自我约束,而法律是一种强制的约束。法律是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法制观念,就难形成道德约束。而对于大学生逐年上升的犯罪率,最根本的方法是应该从思想教育层面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学校应该提高法律课堂教学质量、丰富教学内容,增强教学的说服力和吸引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老师应该改善教育手法,多举一些案例,通过实际案例来教育学生。并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达到掌握法律知识,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的目的。将法律融于生活,才是最好的学习方法。也可以培养大学生对于法律的敬畏,不轻易触犯法律界限。 最后,大学生投毒案件,给社会各界敲响了一个警钟。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案件,社会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关心,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学校也应该增加对大学生心理、道德、法制观念的教育。培养出德智兼备的新时代大学生。

复旦投毒案始末

复旦投毒案始末:被毒死的青春 新闻背景: 在毒死室友黄洋7个月后,今天上午,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站在了被告席上。 法庭上,林森浩一身灰色囚服,神情冷静,首次公开讲述这桩离奇案件的具体动机和细节。而在距上海约两千公里的四川自贡,28岁的黄洋仍躺在冰冷的殡仪馆里。黄父称,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惩罚后,才会让 孩子入土为安。 这个在下岗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曾是黄家最大的骄傲:20岁考取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5岁转临床医学并获直研机会,去世前,他还在读博、就业、创业中纠结,并最终选择了前者。 家贫不掩志,业精不倨傲。他曾在获得直研资格后吐露心声: “我来自四川一个小县城,父母双双下岗,母亲还体弱多病,家里欠下了大笔钱。我动过放弃直研出去工作的念头。是老师、家人和朋友的鼓励,让我决定继续在医学道路上走下去。” 但他无法再走下去了。2013年4月16日15时23分,被室友投毒的黄洋,在经过15天的抢救后,终因 多脏器衰竭而遗憾离世。 那一刻,一切都改变了。 他喝了一口饮水机里的水 4月1日早上,黄洋喝了一口寝室饮水机内的水,感觉味道有些古怪,自然以为是过期了。心性善良的他,担心同学和他一样误喝了过期水,便把水倒掉并清洗干净了饮水机。 谁也不会想到,这一口水里,隐藏着致命毒药。 除了林森浩。在11月27日的庭审中,林森浩回忆,当时听到黄洋用勺子清洗水杯的声音,知道黄倒水了。此前,他已经把毒物放进了这台饮水机的水槽里。 林森浩担心被发现。毒物为黄色液体,气味也比较浓。他甚至听到了黄呕吐咳嗽的声音。害怕黄发现异常,他选择继续躺在床上,一个同学的电话“拯救”了他,他随即离开宿舍,避免和黄洋对话。

阿加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侦探小说界的化学大咖

阿加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侦探小说界的化学大咖 本文导读:《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上的惨案》、《无人生还》、《阳光下的罪恶》等精彩作品,我们再熟悉不过。 阿加莎与她的部分作品 她被举世公认为“侦探小说女王” ,在全球范围内坐拥无数拥趸。 在中国,阿加莎也被广大网友亲昵地称为“阿婆”。 阿加莎是位高产的作家,一生85年,她竟写了80部推理小说。 连阿加莎都调侃自己的高产的创作生涯,像“一台不可思议的香肠机”。

阿加莎 虽说“香肠机”是指数量上的产出,但是她作品的质量大家也有目共睹,销量证明了一切。 根据吉尼斯世界纪录,自去世到现在,阿加莎仍是“人类史上最畅销的作家”。 她的作品总销量早已突破20亿本,只有《圣经》及莎士比亚的作品能与其匹敌。 根据IMDB网站数据显示,依照阿加莎小说改编的长篇电影不低于47部,电视剧更是超过了215集,连电子游戏都有7个。

且不说她开了挂的小说销量,阿加莎本人就是一个传奇。 虽然她笔下的人物波洛和马普尔,远没有福尔摩斯出名。 但在英国,她的文学地位却远远超过了福尔摩斯的缔造者柯南道尔。

第一批学会站立式冲浪,阿婆就是其中一位 在英国,她是第一位站起来冲浪的女性。 面对出轨的丈夫,腹黑的阿加莎竟还真实地制造一出失踪案,上演现实版的“消失的爱人”。 让人更意外的是,在文坛混得风生水起的她,同时还是位化学大咖。 凭着专业的毒物知识,她在小说中“杀”人无数。 出于处女座的强迫症,她小说中用毒的手段不但层出不穷,还十分精准,甚至被广大读者喻为“投毒指南”。

小时候的阿加莎 “人生最大的幸事之一莫过于拥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阿加莎在自传中描述道,“而我有一个非常快乐的童年”。 1890年,阿加莎克里斯蒂出生于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 虽然姐姐和哥哥都被送到顶级寄宿学校,但思维跳跃的母亲竟把阿加莎留在身边,原因是想保护她的视力和大脑。 阿加莎与母亲克拉拉

清华悬案

在这个圈子里混了这么久,你一定知道两件事:政治斗争瞬息万变;没有吃不完的政治资本。 只有利益的一致才会有暂时的妥协。 所以现在唯一能让你寄予最大希望的,还是“疑罪从无”的司法环境。不要再做无谓的辩解,当年负责此案的李树森说“此案敏感”,你也知道在中国什么案子才“敏感”,只有涉及政治因素的案子才“敏感”,其他的最多是“棘手”“悬案”。这个案子“一定的结论”是什么,14处的人清楚,再上面的人清楚,你也清楚。 后悔过吗,如果当年自首,判了无期或者15年,现在说不定已经在哪个国家逍遥地享受三口之乐。现在死刑改死缓,死缓改无期,无期又减刑早早放出来的比比皆是,何况你这样深厚的背景。 一步错,步步错。十一年前的今天,你还有选择,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了。没有铁窗冷墙,但是你已经被所有认识你的人的目光,永远地囚禁起来。如果不能出国,中国对你来说就是一个大监狱。 你不能工作,你害怕见人,所有的目光都是对你无声的指指点点。你害怕

上网,但是你又不得不上网看看最新的动向,看看各方消息,任何含沙射影的文字都让你草木皆兵。 从去年12月31日你发出第一份声明,到现在不满3个月,但是对你来说,这3个月比11年还要漫长,还要难耐。 你没有过去,因为你的过去已经被自己掩埋;你也没有现在,因为现在只是对你不能面对的过去的补偿;你更没有将来,因为一切的补偿才刚刚开始。 而立以过,你是多么想当一个妈妈,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而经历过这几个月之后,当你的老公委婉地对你说;“现在我们还不是要孩子的时候,妈妈的情绪对胎儿是很有影响的,还是等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说”,你有什么感想?不动声色还是歇斯底里?你恨他的懦弱恨他的无情? 然而,你自己有这个勇气吗?在这个环境中抚养一个孩子,如果别的父母不让自己的孩子与你的孩子为伴,如果baidu里搜索母亲的名字,看到的却是铺天盖地的“投毒犯”“故意谋杀”,你怎么办?从小就把孩子送出国,永远不让他学习中文?让他只身国外,你放心吗?你会嘱咐他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更不要喝熟人泡的咖啡,杯子只用一次性,因为固定杯子就是锁起来熟人还是有机会拿到钥匙;买了饮料一次喝不完宁可扔了,渴的时候再买。 也许,每个人都不能确定自己的人生会如何发展,但是,你足以肯定,自

投毒案与证据规则

中国是在朱令案之后发生了大量的投毒中毒案,但这些中毒投毒案件都施行了公安特有的潜规则,在其后北大铊投毒案的庭审,嫌疑人就在法庭上公开指着自己的伤疤给旁听者看,我们是旁听了那个案子的庭审的,没有口供那个案子根本无法破案的,对此笔者发现对于投毒案的证据规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事情,尤其是熟人投毒,对此我们在这里分析一下。 朱令案嫌疑人的支持者总说证据不足,但什么样才能够证据充足,本人写了长文《朱令案路径图与中国司法改革》一文,这里再简单的给网友普及一下。 对于朱令案,就是要那些说证据不足所谓名流,拿出一种可能的证据假设,假设在这样的证据链条下可以把铊投毒零口供定罪!如果对铊零口供定罪在中国证据规则下没有一种情况是能够成立的,那么请给出铊不招供时我们的司法该怎么办?中国的司法和证据规则总不能对这样的案件只能放人吧?!! 对于朱令这样的熟人投毒,首先是基本没有目击证人的可能,在宿舍里面总可以找到无人的情况下手吧?我们再进一步,说有一个人看见了,那么证据上一对一,如果是无罪推定也是证据不足的,就算两个人都看见了,铊还可以反咬一口说看见的人是合谋的投毒者诬陷铊,这样的情况下且不说发生的概率极低,就算发生了证据是否充足?在幼儿园投毒案在公共区域有监控摄像看到嫌疑人的事情,在一般熟人投毒的情况下是不会有的。

再进一步就是你看见我往朱令的咖啡杯里面放东西了,但你化验了吗?我可能是给里面加糖呢!给同学加糖可以不?因此即使是证明了我投放东西,能够证明投放的就是毒药,也是有巨大距离的。 然后就是朱令带毒的物件上有本人的指纹,这也不能证明什么,因为同屋住在一起,动过同屋人的物品不是太正常了吗?还有脚印就更不是问题了,上警犬就如同儿戏,还有就是我们看到警犬嗅出嫌疑人,这个证据也是无法在中国商法庭的,狗鼻子闻出来的内容没有口供无法建立中国证据规则下的证据链的。 有人说咖啡杯是在铊床底下找到的,但同屋人的物品掉到了我的床下不是也很正常吗?就算在铊包里,也可以哪一天拿错了,咖啡杯的证据要生效也是离不开口供承认的。再有人说看见铊洗杯子在消除罪证,但这还有合理解释,铊可以说看到同屋病倒,同屋的杯子脏着,出于友爱帮助她刷刷不是也很正常吗? 所以我们看到了基本上人证是难以有的,物证是难以证明的,有人跟我说现代的司法要轻口供重实物证据,但你能够给我举例出一个什么样的物证能够成为物证吗?在投毒案件当中如果是熟人作案,没有口供作为链接,基本上什么物证都不能证明什么。 想到这里你就该明白铊们指责你推理办案有问题,指责你没有直接证据的人是怎样的别有用心或者是已经成为了被洗脑的脑残,对于朱令案,首先需要专家讨论的就是什么样的直接证据链条能够在本案当中抓住罪犯并且定罪?!在制定一个法律的时候,这样的考虑问题是必须做的事情,否则这样捆住手脚以后罪犯就要逍遥法外了。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大全word版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于1994年、1995年遭人两次蓄意用致命化学物铊下毒,出现全身瘫痪、脑神经受损等症状,并造成终身伤害。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朱令,北京人,1992年考入清华大学。朱令事件是指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这是中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由于朱令没有铊的接触史,警方认定为是投毒事件,但此案经过调查之后,几度沉浮,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尚无明确结果。且由于警方对事件处理过程中的一些异常行为,让朱令案成为公众事件,从而衍生出对于作案嫌疑人家庭背景的各种猜测。 2013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昔日作案嫌疑人孙维遭到社会舆论的广泛争议。 2013年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2013年9月25日,朱令案律师团召集人李春光律师在微博上发布案件最新

进展称,清华校方高层已与朱令的父母接触。2013年9月26日,网友@ Fang_2014在微博发布了一封来信:“2013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件”,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3]通过互联网向Use的sci.med 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 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融易新媒体,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9]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 1995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也没有采纳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朱令案同宿舍的人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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