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的管理,提升一站式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一站式作为全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一站式打造成“为学生服务”的示范窗口,结合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一站式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下设秘书部、纪检部、宣传部三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一站式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一站式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一站式人员的选拔、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一站式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开展讨论与总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一站式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一站式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和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范围:负责失物招领、早报到新生接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教室设备报修、学生水电报修等、学生请假审批、补办学生证、雨伞借取、申请教室、课桌椅的申请、师生员工问题反映、业务咨询、学生火车优惠卡购买、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咨询指导等领域的业务办理。

(五)工作要求

1.值班期间注意形象,一律不得穿拖鞋,不得带零食进入。女生不得散发披肩、浓妆艳抹,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穿着应得体大方端庄;男生不得穿奇装异服,应干净利落,精神饱满;

2.所有工作人员值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摆放好工作牌,微笑服务,用心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语言表达明确,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和业务办理者;

3.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种材料的相应存放位置,做到业务办理有条不紊;

4.工作人员碰到问题时应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业务材料应遵循“不积压、不错放、不隐瞒”的基本原则。

5.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不可在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解决。

第五条秘书部的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办公用品管理

1.监督检查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情况,并于每个学期末对其汇总,确保信息

2.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对《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表》进行更新和完善;

3.本着节约的原则,每月定期对一站式办公用品进行盘检,及时把握办公用品使用情况,并统-公用品,制作《办公用品领用清单》;

4.负责一站式绿化花草的养护;

5.负责定期更新一站式的报刊杂志。

(二)会务管理

1.提前3天申请会议场所,及时通知全体助理开会,做好请假人员统计;

2.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电子纪要,并及时上传至群共享以及保存至电脑规定的文件夹。

(三)岗位津贴管理

1.根据值班记录本上的值班情况,准确核算学生助理基本岗位津贴;

2.基本岗位津贴核算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纪检部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主要负责安排值班、检查值班、助理请假替班、换班协调;了解值班情况,总结意见和问题。

1.安排值班时,要尽量使每个助理都有相应的值班安排,并通过以老带新的形式提升值班工作的整个质量;

2.协调助理请假及换班时,要提前一天做好换班工作并及时通知替班助理到岗;遇有特殊情况要向主任、副主任请示;

3.每周检查值班记录本,认真总结记录情况,包括替班、换班记录、交接事项的完成情况、助理值班内罕详细情况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会议上做

4.协调一站式的钥匙交接,了解每日钥匙的去向,及时收回辞职助理手中的钥匙;

5.及时制作更新值班记录本和意见反馈本;

6.动态制作和更新助理通讯录及空余时间表、更新值班表。

第七条宣传部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宣传部主要负责一站式特色的宣传与总结工作,学习情况、网络舆情反馈等工作。

(一)负责一站式各项活动的摄影及新闻稿的撰写,照片上传群相册,新闻稿在活动结束后的三天内发布。

(二)认真做好一站式宣传工作,宣传一站式的特色,努力打造一站式的品牌;

(三)认真做好网络舆情的收集及整理工作,定期将相关信息整理并报指导老师;

(四)切实做好团队的文化建设,定期安排有实践意义的文体类活动。

第三章管理制度及规定

第八条聘用制度

(一)一站式的学生助理以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面向全校在校学生。

(二)招聘岗位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能较好协调日常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2.思想道德素质良好,踏实肯干,责任心强,工作细致,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3.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应用word、excel

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网络设计及管理能力;

4.家庭经济困难、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时间充裕者优先考虑。

(三)学生助理选聘及管理

1.学生助理的招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面试的学生助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一站式将组织试用助理的转正考核,并最终确定助理聘用名单,学生助理聘期为一年。

2.学生助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聘用期内考核合格的,颁发聘用证书;

3.按照学校要求与标准,统一发放学生助理岗位津贴。

第九条例会制度

(一)一站式例会采取每周一次小会每半月一次业务培训大会,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通知开会。会议时间为每周五18:00,地点在一站式服务大厅。

(二)会议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与旷会;一站式助理因事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助理团队会议由老师或主任团主持召开。会议中全体与会人员必须认真听会,积极记录或发言。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在会上向会议通报上一阶段的工作成绩、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设想。

第十条请假制度

(一)因事、因病不能值班的,应向主任请假并找好替班人员,否则不予准假。

(二)因事、因病不能执行部门事务或参加一站式例会的,应向所在部门负

责人请假。

(三)以上两种情况需请假的,应详细填写《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请假申请表》,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四)每月月底,纪检部应统一收集各部门的请假单,将请假情况汇总在《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月度考勤统计表》中。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1.绩效考核在于通过对助理一定时期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的考核,把据每一位助理的实际工作状况,以改善助理的工作表现,提高其工作满意度和积极性。

2.考核的结果主要是用于工作反馈、职务调整、奖励表彰等。同时也可促使助理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一站式工作的高效开展。

(二)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地反映和认可各助理对一站式工作的贡献;

2.考核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3.考核应以规定的考核内容及其事实为依据:

4.考核应坚持公开原则,每位助理应了解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全体助理:

1.处于考察期的新学生助理;

2.因私、因病、因伤而缺勤十五日以上的助理。

(四)考核者的职责

1.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在考核的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的绩效考核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小结及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之间相互理解;

3.应根据考核评论的结果,对被考核者进行一定的工作指导。

(五)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月25日,遇到重要节假日延后。

(六)考核一般程序

1.各助理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情况,认真填写《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助理考核登记表》;

2.每月召开各部门绩效考核例会,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打分,并由一站式主任团统筹,确定优秀成员名单;

3.部门负责人应在考核结束后,与助理进行面谈,并提出改进意见。

4.每学期一站式召开民主评议会,一站式成员分别进行述职并考核。

(七)考核分值

绩效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部门负责人意见40分(包括出勤状况10分、工作努力度10分、工作态度10分以及工作创新度10分),主任团意见30分,一站式负责人意见30分。

(八)考核表的保管和查阅

1.考核表的保管。考核表由纪检部负责保管;

2.考核表的查阅。如助理需要查阅自己的相关绩效考核内容时,可以向纪检部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二条缺勤处理办法

(一)本办法的缺勤包括日常值班缺勤和例会缺勤;

(二)在工作中迟到、早退的,按缺勤一次处理;,

(三)在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的,按缺勤两次处理;

(四)每学期缺勤次数达到10次的,将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辞退管理办法

(一)达到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辞退:

1.严重违反一站式管理制度,经教育或警告无效的;

2.试用期内因考核不合格的;

3.每学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辞退需提前书面通知其本人,并且办妥离职手续,提交《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助理离职审批交接单》,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

1.缴还所领用或保存使用的公共物品(图表、钥匙等);

2.认真交接本人所承担的工作(含已完成及未完成的工作及数据的纸质稿及电子档);

3.其他应移交的工作。

(三)一站式各部门应认真根据《审批交接单》的移交程序,核查并确认相应的移交事项,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指导老师处,(《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纪检部存档,一份交送离职助理)。

(四)根据所辞退助理在服务一站式具体工作时间,发放相应的工作津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规定适用于一站式所有学生助理。此前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平果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满意工程,提高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统一集中办理学生相关事务。 第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当热情为学生服务,努力提高办事水平,接受监督。 第四条一站式服务中心主要服务事项:学籍管理、考试认证、奖学金、助学金、助学实习、助学贷款、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水电费查询、户籍、保险、网络服务、费用结算、心理咨询、问题投诉、意见建议等。 第五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学校公布的正常上班时间。 第二章窗口管理 第六条一站式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同一个服务事项涉及三个及以上职能部门的,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原则,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对各项流程进行整合后打包办理。 第八条有关职能部门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应进行最终解释。 第三章窗口人员管理 第九条在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应当选派素质较高,办事能力强的人员到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窗口工作。

第十条各部门派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各窗口工作的人员,人事关系和所任职务不变。 第十一条窗口工作人员由一站式服务中心和所属部门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部门指导,工作考核由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 第十二条窗口工作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调整窗口工作人员或者临时换人顶岗,事前应经一站式服务中心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第四章办件制度 第十三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办事服务实行首问负责、反馈、承诺责任制,整合审批制和费用收缴分离制等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申请事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办事窗口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及有效途径和方法。 第十五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 第十六条按相关规定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有关办事窗口应当承诺办结时限。承诺的办结时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需要呈报学校研究办理的事项,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需要报学校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一般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十七条申请事项不属于服务中心受理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办理程序和地点。如无明确承办部门,应当做好记载(并向学生承诺回复时间),向有关校领导汇报后再转交有关部门办理,由办理部门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学生。 第十八条窗口办件需加盖部门公章的,由原部门负责。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一站式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周考核和期考评。

学生管理中心制度

第一章学生管理中心职责和任务 一、学生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学生管理中心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行为规范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公寓管理、安全保卫、校园综合治理等工作的服务部门。其具体职责有: 1、负责制定全校学生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校学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优质服务。 3、负责定期调查、研究和分析学生思想动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新内容、新途径、新方法。 4、负责全校班主任队伍建设,每学期召开两次班主任会议,每学年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做好班主任培训、考核、评比、表彰工作,对班集体进行量化考核、评先。 5、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督促学生的“两课一操”活动,落实“阳光体育”活动,抓好校园环境卫生。 6、负责学生生活指导,做好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及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7、负责校园、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学生防震、防火等大灾害预案,并组织学生进行演练,确保师生重大灾害突遇时的安全。 8、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法制、安全等教育工作,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9、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解决学生中发生的各类问题,负责对学生的违规事件的处理;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工作;审核学生的品德等级,毕业生鉴定及综合素质的评定。 10、负责组织开展中学生档案的相关管理工作。 11、组织和安排军训、运动会、招飞、体检、学生保险、征兵、学生健康情况汇总上报等组织工作。 12、负责家长学校建设,定期开展家长学校活动。 13、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管理中心工作制度 学生管理中心是主要管理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者、服务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时到岗、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三次迟到或早退合并计为一天缺勤,有事要事前请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2、学生管理中心各部门要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并完成分管的工作,忠于职守,无推诿、扯皮、拖拉现象。

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 就业服务 服务内容: 1.办理学生毕业手续 2.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学院招就处组织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课程,提供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了解相关信息,明确个人潜能、职业兴趣,明确发展方向;帮助学生更好的规划自己的大学学习生活,以便将来更好的适应职业需求,实现人生价值。 3.开展就业指导:针对学生有关就业问题,提供专业、贴心的咨询服务。对学生开展从入学到毕业的就业指导,享受个性化的助推服务,有助于其获得最优成长。 工作职责及流程: 一、学生就业手续的办理 1.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派遣 2.管理就业信息,拓展就业市场 3.组织用人单位各类招聘会 4.就业质量评价:对我院毕业生进行就业质量跟踪调查,提供毕业生就业质量调查表、毕业生就业情况一览表、毕业生跟踪管理系统、毕业生就业质量分析报告等资料,做好跟踪与反馈。 5.就业统计及档案管理 二、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 1.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建立就业创业课程体系,并纳入必修课程,引导学生了解就业创业知识,提供大学生就业教育与指导。 2.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1)整体规划:设计高职职业生涯指导课程。 (2)文理专业分别规划:帮助学生明确个人潜能、职业兴趣,明确发展方向,选对行业。(3)专业走向:帮助学生了解外部职业信息,实现内外最佳匹配。 3.校内提升:以探索实践为主,通过为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寒暑假多种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职业素养,并协调、解决学生在职业素质发展的其它需求。 4.校外拓展:以自主创业为主,支持和培养学生自主创业的能力,组织学生到高新公司企业

参观实践,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为学生创业提供指引。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一、中心简介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是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方便、高效、专业的服务和支持。中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服务,包括学生咨询、学籍管理、住宿服务、就业指导、资助服务、心理咨询、校友服务等方面。 二、中心服务项目 1.学生咨询 提供各类学生相关问题的咨询,包括入学须知、学籍管理规定、学业规划、选课指导、考试咨询、毕业就业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 2.学籍管理 负责学生入学、注册、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等手续的办理,以及学生证、毕业证书的发放。 3.住宿服务 为学生提供宿舍安排、住宿申请、住宿条件查询等服务,并负责宿舍纪律和安全管理。 4.就业指导 提供就业信息发布、招聘会组织、职业规划辅导、简历撰写指导等服务,帮助学生找到满意的工作。 5.资助服务 为学生提供各类奖助学金、贷款、困难帮扶等资助服务,解决学生在经济方面的困扰。 6.心理咨询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和学习生活方面的质量。 7.校友服务 为校友提供各类服务,包括招聘信息发布、活动组织、校友聚会等,增进校友间的联系和互动。 三、办事流程 1.学生咨询:学生可拨打电话或前往现场咨询各类问题,中心工作人员会热情 接待,提供详细解答和指导。 2.学籍管理: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或现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按照流程审 核通过后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3.住宿服务:学生可提前在线预订宿舍或到现场咨询,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后 入住。 4.就业指导:学生可参加中心组织的各类就业指导活动,在招聘会前提交简 历,并通过网络或现场投递的方式发布招聘信息。 5.资助服务: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或现场提交奖助学金申请及相关材料, 经过审核后公示并颁发。同时也可申请贷款和困难帮扶等资助项目,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6. 心理咨询:学生可通过在线预约或现场咨询的方式进行心理咨询服 务,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接受咨询师的约谈。 6.校友服务:校友可以通过中心网站或活动公告板获取相关信息并参与各类活 动,也可以通过中心平台与其他校友互动交流。 四、服务时间及地点 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在每个工作日都提供服务,具体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冬季为13:30-16: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休 息。中心地点可参见学校官网上的具体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在非工作时间到访,请提前联系工作人员安排。

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模式探究

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模式探究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对于学生事务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学生事务服务 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模式成为了高校管理者和教育工作者们关注的焦点。为了更好地满足学 生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生活质量,高校积极探索和落实一种全 新的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模式——“一站式”服务中心。本文将对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与运行模式进行探究,以期为各高校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一、建设目标 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建设的目标是为了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全面的服务,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具体来说,建设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整合资源。高校拥有众多的学生服务单位和部门,包括学生处、教务处、就业指 导中心、心理咨询中心、校医院等等,学生需要得到这些不同单位提供的服务,而“一站式”服务中心的目标就是将这些服务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全方位的服务综合体。 2. 提高服务效率。通过整合资源、一体化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是“一站式”服务中 心的重要目标。学生无需跑多个部门,只需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节约了 时间,提高了效率。 3. 实现个性化服务。不同学生的需求各异,传统的服务模式往往难以满足学生的个 性化需求,而“一站式”服务中心将充分了解学生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4. 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目标还包括为学生提供一个 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包括心理咨询、就业指导、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服务。 二、建设内容 高校“一站式”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办公场所。建设“一站式”服务中心,首先需要有一个集中的办公场所,该场所 应该便于学生前来办理业务,同时能够容纳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方便开展工作。 2. 服务人员。学生事务服务中心应该配备专业的服务人员,包括学生辅导员、心理 咨询师、就业指导老师等等,他们将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3. 信息系统。以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构建学生事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将各项服务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 4. 服务项目。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学业辅导、心理咨询、职业规划、就业指导、 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多个方面的服务项目。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是高校管理学生事务的重要组织,合理的管理制度对于促进 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学生事务中心的设立、管理人员的选拔、服务项目设置、活动开展等多个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的管理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最后,对全文进行总结。 一、学生事务中心的设立 学生事务中心的设立是学校提供全方位学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学生 提供多样化的服务和资源。因此,学生事务中心应由学校正式设立,并明确其管理职责和权限。同时,学生事务中心应与学院、教务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合作机制,形成一个整体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管理人员的选拔 学生事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该是一支专业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队伍。选拔管 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综合考评其学术背景、工作经验、管理能力以及团队合作意识等。此外,还可以引入外部专家和行业人才,进行交叉任职或引进培养,以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三、服务项目设置 学生事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设置应符合学生需求,既要满足大众需求,又要关注 个体需求。比如,学生咨询服务、心理健康辅导、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实践培训等都是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学生事务中心可以针对这些问题提供相应的服务项目。此外,还可以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体育运动、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多样化的活动,为学生提供更全面的发展平台。 四、活动开展

学生事务中心应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活动可以以班级为单位 开展,也可以以学院或学校为单位开展。例如,组织学生参加辩论赛、演讲比赛、文化艺术展演等,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才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意识。此外,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五、资源整合 学生事务中心可以充分整合学校内外各项资源,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在资源整合方面,可以与相关学院合作,利用专业优势提供学科辅导和学习指导等服务。可以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实习、就业培训等项目,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同时,也可以开发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和学术交流平台。 六、信息公开 学生事务中心应保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学生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活动和服 务信息。可以通过建立学生事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学生事务中心的工作动态和服务项目。同时,也可以通过组织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七、学生投诉渠道 学生事务中心应建立健全的学生投诉渠道,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意见。可以 设置专门的投诉电话和邮箱,指定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学生的合理建议,还可以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改进和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八、奖励机制 学生事务中心可以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学费减免、奖学金等;也可以是荣誉奖励,如表彰信、荣誉称号等。通过奖励机制,可以增强学生对积极参与学校事务的动力和兴趣,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校园文化。

辽宁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辽宁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辽宁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辽宁省教育厅计划建设辽宁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旨在为辽宁省各级学生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服务,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建设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全方位学生服务:通过一站式服务中心,学生能够方便地办理各类学生证明、报销、住宿、就业等相关事务。 2. 加强学生培养和发展:以服务中心为平台,开展学生心理辅导、职业规划、创业培训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3. 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提供便捷的图书馆、自习室、健身房、休闲区等学习与生活设施,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身心健康。 4. 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提供就业信息发布、创业指导、实习机会等服务,帮助学生顺利就业。 二、建设内容和方式 1. 建设内容: (1)办公区:设置学生事务办公区、就业指导办公区、心理辅导办公区等办公室,提供相关服务。 (2)办公设备:配置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方便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学习生活设施:建立图书馆、自习室、健身房、休闲区等学习和生活设施,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就业推荐平台:建立就业信息发布平台,与企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推荐就业机会给学生。

(5)培训活动:组织职业规划培训、创业指导培训、心理辅 导培训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6)服务指南:制作学生服务指南手册,提供各类学生证明、报销、住宿等办理指南。 2. 建设方式: (1)选址与装修:选择辽宁省大学城或市中心交通便利的区 域作为建设地点,进行装修和布置。 (2)设备采购:根据建设内容,采购相关办公、学习和生活 设施设备。 (3)招聘与培训:招聘并培训一支专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学 生事务、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方面的人员。 (4)合作与服务:与各大学、企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 同为学生提供服务。 (5)宣传推广:通过宣传校园、学生宿舍、网络等方式,宣 传服务中心的建设和功能,吸引学生利用。 三、预期效果和评估指标 1. 提供全方位学生服务的效果:完成办理学生证明、报销、住宿等事务的学生数量。 2. 学生培训和发展的效果:参与培训活动的学生数量,以及学生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3. 学习生活环境的改善效果:使用图书馆、自习室、健身房、休闲区等设施的学生数量,以及学生对设施的满意度调查结果。 4. 学生就业创业的效果:毕业后就业率、创业率等指标的提高情况。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

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管理规定(修订)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事务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一站式)的管理,提升一站式的服务质量与服务品位,全面发挥一站式作为全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努力把一站式打造成“为学生服务”的示范窗口,结合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一章组织架构 第一条一站式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并下设秘书部、纪检部、宣传部三个部门,主任、副主任及各部部长组成集体决策小组,负责对一站式的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第二章工作职责及要求 第二条一站式主任(副主任)职责 (一)负责一站式人员的选拔、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组织召开每周例会,对上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周工作进行布置。 (三)起草一站式的各类管理制度,对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 第三条部长职责 (一)召开部门会议,落实相关工作,并对工作开展讨论与总结。 (二)负责部门内信息的上传下达,保证部门成员及时了解组织内的工作动态。 (三)对部门的建设发展提出构想,协助做好组织成员的奖惩及日常管理工作。 (四)根据部门工作特点,定期开展有关活动,及时了解其成员思想动态。

第四条工作人员职责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一站式的规章制度。 (二)参加一站式例会和部门会议,完成部长所下达的任务。 (三)对部门和一站式的建设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工作范围:负责失物招领、早报到新生接待、接待学生家长来访、教室设备报修、学生水电报修等、学生请假审批、补办学生证、雨伞借取、申请教室、课桌椅的申请、师生员工问题反映、业务咨询、学生火车优惠卡购买、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咨询指导等领域的业务办理。 (五)工作要求 1.值班期间注意形象,一律不得穿拖鞋,不得带零食进入。女生不得散发披肩、浓妆艳抹,不得穿超短裤超短裙,穿着应得体大方端庄;男生不得穿奇装异服,应干净利落,精神饱满; 2.所有工作人员值班时间需佩戴工作证、摆放好工作牌,微笑服务,用心服务,使用礼貌用语。语言表达明确,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和业务办理者; 3.工作人员应了解各种材料的相应存放位置,做到业务办理有条不紊; 4.工作人员碰到问题时应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业务材料应遵循“不积压、不错放、不隐瞒”的基本原则。 5.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告指导老师,不可在老师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解决。 第五条秘书部的职能范围及工作要求 (一)办公用品管理 1.监督检查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情况,并于每个学期末对其汇总,确保信息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的管理制度,以保证中心的 顺利运作和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学生。学生事务中心是为了满足学生 的各种需求和解决问题而设立的部门,其职责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 展和提高学生的福利。 2. 中心组织架构 学生事务中心由一名主任和各个部门组成。主任负责整体管理 和决策,各个部门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例如学生咨询、学生活动、学生宿舍等。 3. 中心职责 学生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 学生咨询服务:提供学生咨询的渠道,并及时解答学生的问 题和困惑。 - 学生活动组织:策划和组织丰富多样的学生活动,提供学生 参与社团和社交活动的机会。

- 学生宿舍管理: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维护和管理,确保宿舍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 学生奖助金管理:负责学生奖助金的评选和发放,确保公平和透明。 - 学生就业指导:提供就业指导和资源,帮助学生顺利就业或继续深造。 4. 中心工作流程 学生事务中心的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 1. 接收学生咨询或申请。 2. 初步评估学生需求,给予相应建议或指导。 3. 如有需要,将学生转介给专业部门处理。 4. 专业部门进行具体的处理并及时反馈。 5. 根据处理结果,向学生提供解决方案或结果。 5. 中心服务质量管理 学生事务中心应积极改进服务质量,提供优质的服务给学生。为保证服务质量,应采取以下措施: - 建立学生反馈渠道,并及时处理学生的反馈和投诉。 - 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并与学生进行沟通。

- 培训中心员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6. 中心权限和责任 学生事务中心应明确各个部门的权限和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团队合作精神。 7. 管理制度的更新和审查 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更新和审查。在更新和审查过程中,应积极吸收学生和其他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以适应学生需求的变化和中心工作的实际情况。 8. 结论 学校学生事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供优质的学生服务至关重要。该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生事务中心的顺利运作和学生的福利,同时也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学生需求和社会环境。

新时代高校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运行实践探索

新时代高校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的运行实践探索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需求。为了更好地满足 学生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许多高校开始尝试搭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本文将以某高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为例进行探索,旨在分享实践经验和启示。 一、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功能和特点 一站式服务大厅是指将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学生服务集中在一起,通过整合资源和 信息,为学生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 方面: 1.咨询服务:学生可以在大厅内获得各种咨询服务,如学业指导、就业指导、心理辅 导等。优质的咨询服务有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发展能力。 2.办事服务:学生可以在大厅办理各种事务,如注册、选课、助学贷款等。大厅内设 有自助终端和人工服务窗口,提供便捷的办事流程和材料准备。 3.创业服务:一些高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还兼具创业服务的功能,为有创业倾向的学 生提供创业指导、项目申报、资金扶持等支持措施。 1.集中化:将原本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服务集中起来,提供统一的服务窗口,方便学生 一站式解决各种问题。 2.信息共享:通过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各个部门可以共享学生的信息,避免学生重 复提交材料和填写表格。 3.便利性:大厅内设有自助终端和人工服务窗口,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助 还是人工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二、实践探索的步骤和经验 在某高校搭建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实践中,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步骤和经验: 1.细分服务模块:根据学生的需求和服务内容,将服务模块进行细分,确保每个服务 模块都可以提供专业化和个性化的服务。咨询服务可以细分为学业咨询、就业咨询、心理 咨询等模块。 2.整合资源和信息: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需要各个部门的合作和支持,要建立统一的 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各个部门之间可以顺畅地沟通和共享信息。 3.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培训和专业人员支持,提升一站式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使学生能够得到高质量的服务。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12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通用12篇)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篇1 1、在校午休学生须知: (1)各年级午休学生统一在指定地点进餐。 (2)进餐完毕,在原地休息或上洗手间,禁止户外玩耍和剧烈运动。 (3)中午12:15分在午休老师的带领下列队到达午休室。不早到,不迟到,不提前离开。 (4)当日不参加午休的学生必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将准假条交给午休老师。禁止擅自活动或擅自离校。 (5)遵守午休纪律:禁止携带零食及饮品等进入午休室,不丢垃圾,禁止说话,打闹和嬉戏,做到安静入睡。 (6)午休前尽量上厕所,午休中途入厕,一定慢步行走,避免影响他人休息。 (7)午休完毕时,每位同学必须整理好床铺,叠好被子,保持地面清洁,才能有序离开。 2、午休管理教师职责: (1)午休教师每天中午务必与班主任教师在指定地点做好交接于12:15分准时到达午休室。 (2)按照年级午休学生名单清点人数,做好记录。对于缺席学生,查明原因并及时联系班主任,确保安全。

(3)午休期间尽心尽责组织并督促学生安静入睡,全程关注特殊学生。对于影响午休秩序的学生应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告知班主任并联系家长共同教育。 3、班主任教师职责: (1)详细登记班级午休名单(含:班级、姓名、性别、家庭联系、电话班主任联系电话) (2)班主任教师必须做好与午休管理教师的交接工作。 (3)班主任教师不得擅自留下午休学生利用午休时间处理班级事务或其他事情。对于当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午休的学生一定了解情况,填写准假条并督促学生转交午休管理教师。 (4)班主任教师有责任协助午休管理教师及时批评教育破坏午休纪律的学生。 4、级组长职责: (1)级组长汇总各班午休名单,一式3份,(一份自留、一份上报学生处,一份张贴于级组所在的午休房。)如学期中名单有所变更,要及时在各午休房的名单登记表处进行变更。 (2)级组长每月收齐午休考勤记录表上交大队部。 5、级组长职责: (1)值班期间检查各午休房午休管理教师到位情况、学生纪律、学生到位情况,每周值周总结反馈检查结果。 (2)及时协调处理午休教师和级组长反馈的情况。 中小学学生管理规定篇2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成立目的:大学学生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立以“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成长”为宗旨,通过“一站式”服务构建起一个集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的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平台;中心将围绕学生的教育管理、党团建设、帮困助学、权益维护、学业指导与服务、就业创业咨询、文化生活、后勤保障等实际需要,由组织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招生就业处、总务处、保卫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团委等部门联合在中心设立对外服务窗口,为广大同学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在服务大厅设立服务台,为学生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并将工作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上墙公示;中心要坚持以规范、高效的原则,按照“重心前移、工作前置”的要求,将服务与育人相结合,协调与监督相结合,提高职能部门服务质量与育人体制机制相结合,将中心建设成为教育的阵地、咨询的窗口、办事的平台,全力打造“学生之家”; 服务内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事务性工作;中心针对学生特点和需求为学生提供从入学到毕业离校全过程所涉及到的学生学习生活、学生奖助、就业创业、出国留学、申诉受理、意见投诉、心理咨询等多个主要服务项目; 工作方式:现场咨询服务及问题登记、送达、解决及反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 工作地点:待定 工作职能:学生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设两个服务窗口,窗口一由教务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国际教育学院等五家单位组成;窗口二由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网络中心、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等六家单位组成;值班人员负责来访学生接待、咨询、问题登记汇总和处理结果反馈; 各单位职能如下: ☆教务处职能 1.学分互认、辅修、各类考试、转专业等信息咨询; 2.选课、调课、转专业流程咨询; 3. 各类成绩查询服务; 3.收集教学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学科竞赛的通知发布,竞赛奖励标准、二类学分认定等事务咨询; 5.补办学生证、教室借取等相关事务办理; ☆学生处职能 1.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政策咨询; 2.贫困生认定、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咨询; 3. 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政策咨询办理; 4.被处分学生申诉受理及权益维护;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正式录取的新生,应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 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 形式向教务处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后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 准予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 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医院)诊断 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 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 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 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未请假或请假 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未按学校 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章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

第五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正常学制三年,在校学习的最长年限为四年,超过此年限者,不予注册。 第六条不能在正常学制内达到毕业要求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年限者,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缴费等手续。 第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且成绩要求在合格 (含)以上,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三章考勤 第八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堂讲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 教师可以根据本《规定》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 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 (1)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需办理《****本专科学生请假审批表》。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班主任审批并备案;三天以上的须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主管教学领导审批。凡请假期间涉及考试的,须报教学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考处理。一学期内因各种事由累计请假超过一个月,应报学校教务处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十九条规定办理。 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须说明详细事假原因,

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

新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的具体办法;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域内学校转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转学行为。 第四节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五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经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六条学校可以根据情况建立并实行灵活的学习制度。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以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休学批准程序。 第二十七条新生和在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至退役后2年。 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跨校联合培养项目,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期间,学校同时为其保留学籍。 学生保留学籍期间,与其实际所在的部队、学校等组织建立管理关系。 第二十八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手续离校。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因病休学学生的医疗费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修订)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文件 辽宁工大发[2010]142号——————————————————————— 关于印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 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教学、教辅单位,研究院(所),行政管理部门,直属单位:《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修订)》业经2010年10月13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教务处在本学期第八周内按本规定完成学籍异动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主题词:学生规定通知————————————————————————————抄送: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校党委各部委办,校工会、团委。————————————————————————————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政办公室 2010年10月19日印发————————————————————————————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修订)(2010年10月13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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