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2月13日证监发行字[2000]5号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证券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促进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将在新股发行中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办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规则

(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二)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是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不含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流通证券),其中包含已流通但被冻结的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三)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赋予申购权;每一股票帐户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司公开发行总量的千分之一;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四)证券投资基金按现行有关规定优先配售新股后,不再按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五)证券交易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并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

(六)有效申购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的实际申购量配售;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按投资者实际申购量配售后,余额按照承销协议由承销商包销;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总量时,证券交易所按1000股有效申购量配一个号的规则,对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主承销商组织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

(七)中签的投资者认购新股应缴纳的股款,由证券营业部直接从其资金帐户中扣缴。因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不能认购的新股,视同放弃认购,由主承销商包销,证券营业部或其它投资者不得代为认购。

二、操作程序

(一)T-2刊登招股书概要

发行公司披露新股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和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司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根据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统计各投资者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

(二)T-1刊登发行公告

说明按规定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后,拟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及上网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

证券交易所计算各投资者可申购新股的数量。

(三)T+0自愿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自主委托申购新股。

证券交易所确认有效申购,剔除无效申购,并按有效申购量连续配号后,将配号结果传输给各证券营业部。

(四)T+1摇号抽签

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中签率,并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组织摇号抽签。

证券交易所将中签号码分别传送给登记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五)T+2公布中签结果

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

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布抽签结果。

(六)T+3收缴股款

各证券营业部向中签投资者收取新股认购款,将股款集中划入证券交易所的指定帐户,并将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明细数据报证券交易所。

(七)T+4交割

证券交易所登记公司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将募集资金划入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投资者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

(八)T+5划款

承销商将募集资金划入发行公司指定帐户。

三、附加说明

(一)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的比例,目前暂定为向证券投资基金优先配售后所余发行量的50%,今后根据市场情况调整。

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部分新股的办法发行股票时,向二级市场配售与上网公开发行应同时进行(流程见附件)。

(二)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各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只根据持有本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三)证券交易所及其会员单位应抓紧做好技术准备及有关宣传工作,帮助投资者熟悉新的发行方式。要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在新股申购中侵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中国证监会将依法查处。

(四)本通知自二月二十二日实施。

附件:新股同时向二级市场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的流程

附件

新股同时向二级市场配售和上网公开发行的流程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导读:范文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篇一:稀土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我国稀土产业经过40多年建设与发展,在生产和应用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近十年的发展,形成了稀土原料向深加工方面发展、稀土应用向高科技领域发展的良好趋势。关于稀土行业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一直是众多稀土行业人士所关注的,以下是稀土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提纲: 第一章稀土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概述 第二章稀土矿产品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分析 第三章稀土矿产品所属行业概述 第四章稀土矿产品原材料市场状况 第五章稀土矿市场供给与需求分析 第六章稀土矿市场消费状况分析

第七章国际稀土矿市场分析 第八章国内稀土矿市场竞争分析 第九章稀土矿市场发展问题及应对策略 第十章2010-2014年稀土矿市场预测 第十一章稀土矿市场投资环境及风险分析 第十二章稀土矿市场投资前景及投资建议 第十三章稀土投资价值分析报告附件 【篇二:家具制造行业投资价值分析报告】 根据尚普咨询调查显示,2010年家具制造业销售收入总额达到3793.079亿元,同比增长30.77%。家具制造业利润总额达到186.080亿元,同比增长46.80%。可见家具行业前景十分可观,家具制造行业投资价值分析报告也受多方人士所关注,下面我们来看一下家具制造行业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编制提纲。

第一章: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概要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二、项目建设目标及意义 三、项目投资方案 四、投资收益分析 五、项目投资风险及规避 六、项目投资价值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规划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建设规划 三、主要产品和产量

四、工艺技术方案 第三章:内外部环境分析 一、宏观环境分析 1、政治和法律环境 2、经济环境 3、社会文化环境 4、技术环境 二、微观环境分析 1、产业生命周期分析 2、产业结构 3、市场结构与竞争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研究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摘要]股票市场是重要企业筹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存在很多问题。这篇文章就几种主要问题做了分析,据此对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些建议。旨在促进我国股票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关键词]股票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包括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它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其核心在于决定股票发行权的归属。目前,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它是按照实质管理原则,对证券的发行申请进行实质条件审查。并通过预先披露制度和保健制度配合共把市场准入关。虽然自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之后,股票发行制度历经数次改革并日趋成熟,但是依然存在大量问题需要解决。 1、股票发行制度现存的问题 中国股市的大部分问题最主要是由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不合理、不公平引起的。我国早期股票发行制度是基本照搬或模仿发达国家的相关制度而来的。由于我国国情的特殊,想当多的制度并不能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因此产生了大量的问题。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几方面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 1、1发行权市场决定权过度集中于监管当局。 股票的发行要求具备高度的市场性,应以价格作为调节供求的主要杠杆。但是我国股市还没有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惯性思维,现在的新股发行上市,是一种政府主导型的发行制度,存在着行政干预下的制度缺陷。监管部门虽然有一定的依据对市场情况进行调控,但是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一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导致我国资本从场外运作到场内的过程出现诸多障碍,不仅影响股市价格发现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也使得股市服务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受到限制。 1、2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脱节

新股发行制度(精选多篇)

新股发行制度(精选多篇) 第一篇: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 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包括审核制度、定价机制和发行方式三个方面,目前现行制度分别为保荐制度、询价制度以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相结合的制度。我国现行ipo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 2014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不断改革对我国新股的顺利发行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询价制度下机构投资者非理性定价,违背了市场化定价原则。 从我国ipo询价制度来看,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征求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信息后综合决定发行价格,前提认为他们掌握发行信息和发行经验,可以保证定价的合理性。但是一些机构投资者为了获取网下申购新股的机会,根据自身利益给出非理性定价,同时制度本身又缺

乏对询价效果的评价机制,无法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不利于实现价格的充分发现。2ipo抑价程度较高,严重干扰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ipo制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ipo抑价,它是指新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定价较低,而在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时价格较高,投资者认购新股能够获得超额报酬的一种现象。ipo定价不合理会导致发行市场不能对信息进行辨别,从而无法对企业进行选择,发行企业也不能通过发行价格来反映公司价值和体现企业发展战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发行市场应有的职能与作用。 (二)发行方式不完善,没有完全体现公平原则 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各融资主体参与机会不均。首先,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参与网下配售,又可以进行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在网上申购新股。其次,网上实行按资金申购,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强大的资金优势占据股票发行总额的半壁江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投资者资金分散, 中签率很小,这明显对中小投资者非常不公平。最后,机构投资者由于可以申购到很多份额,就会得到新股发行中绝大部分无风险收益,而中小投资者却很少能从中获利,体现出机制设计中对机构投资者的偏袒,不利于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 机构投资者可以利用内幕消息和其所占份额操纵价格。在现行ipo 机制下,由于机构投资者垄断新股发行的很大部分份额,进而有着在

证监会会计部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2期,总第6期)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 针对近期日常会计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现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作为会计监管的专业判断依据。执行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特此通知。 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2期) 证监会会计部 2011年8月15日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2期) 问题一:如果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等会计估计作出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何时开始应用? 解答:对会计估计的变更应当采用未开始用法处理,即会计估计变更近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变更当期数又影响未来期间数的,其影响数应当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因此会计估计变更应当自该会计估计变更

被正式批准后生效。为了方便操作,新会计估计最早可以自最近一期尚未公布的定期报告开始实施,原则上不能追溯调整更早会计期间。 问题二:对于上市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已经存在的债务,如果公司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是否应该根据债务重组协议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相关负债的金额? 解答: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交易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不能据以调整报告年度资产、负债项目的确认和计量。债务重组中涉及的相关负债在报告期仍应按照债务重组协议前具有法律效力的有关协议等地约定确认和计量,相关债务重组损益应当在有关负债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确认。 问题三:除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之外,公司为取得贷款可能还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合同并支付相关费用,上述服务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在上市公司取得银行贷款的同时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造价咨询协议、信息系统咨询服务等服务协议的情况下,如果向银行支付的该类服务费用与取得银行贷款直接相关并且银行实质上未提供协议约定服务的,相关服务费用按照实质上重于形式的原则,视同贷款利息进行处理;如果银行确实提供了协议约定的服务,相关服务费用应当单独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四: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的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如何确定企业合并成本?

证监公司字【2007】28号

证监公司字【2007】28号 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 知 各上市公司: 为切实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推进上市公司适应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和股权分臵改革后新的形势和要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我会拟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目标 2002年1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颁布后,经过各方持续的努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基本确立,上市公司治理走上了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上市公司成为公司治理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但在实际运作中,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的问题仍然存在,距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造成了影响。因此,在现阶段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是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固本强基,促进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上市公司独立性显著

增强,日常运作的规范程度明显改善,透明度明显提高,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广泛认同。 具体目标为: (一)上市公司能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文件建立完善的治理结构并规范运作,实际运作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较为规范,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基本杜绝同业竞争,建立了控股股东行为约束的长效机制; (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有方便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决策的制度安排,在重大事项上采取网络投票制; (四)上市公司董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职责; (五)上市公司监事会职责清晰,有明确的议事规则并得到切实执行,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 (六)上市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清晰并正确履行职责; (七)上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关联交易决策和其他内部工作程序严格、规范,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披露相关信息; (八)上市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各

《证券市场投资分析》投资报告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 《证券市场投资分析》 投资报告 学生姓名:学号: 学院、系:经管系 专业:经济学 作业题目: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价格模拟操作分析指导教师: 系主任:

目录 1 指数分析 1.1指数的趋势、形态分析 (3) 1.2指数的波浪分析 (6) 1.3指数的江恩时间周期线分析 (9) 1.4指数的指标分析 (12) 2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价格模拟操作过程 2.1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价格模拟操作过程 (16) 2.2.1 重庆港九趋势、形态分析 (18) 2.2.2 重庆港九波浪分析 (22) 2.2.3 重庆港九江恩时间周期分析 (25) 2.2.4 重庆港九指标分析 (30) 3 结论 (34) 1 指数分析

1.1 趋势、形态分析 1.1.1年K线趋势、形态分析 上证指数年K线趋势分析图 上证指数从1990年的最低点95.79点到2005年998.23点的最低的连线,构成了中国证券市场的长期上升趋势,基本认为是上海证券市场的生命线。而这条支撑线既可认为是支撑线,又可认为是趋势线。总体为上升趋势。 1.1.2月K线趋势、形态分析

上证指数月K线趋势分析图 连结距现在最近的三个低点,形成月 K 线的支撑线。再连结最近的三个高点,得到月 K 线的压力线。支撑线和压力线形成了月 K 线的轨道线。现在K 线突破压力线,为上涨趋势。 1.1.3周K线趋势、形态分析

上证指数周K线趋势分析图 如图,可以做出两个趋势。前半段可以由其高点和低点做出楔形;后半段可以做出长方形,其中突破压力线,应为大涨。 1.2 波浪分析

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

中国的新股发行制度 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包括审核制度、定价机制和发行方式三个方面,目前现行制度分别为保荐制度、询价制度以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申购相结合的制度。我国现行IPO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建立了一个面向机构投资者的询价机制,同时也形成了一个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的发行模式,并且是以资金量的大小为配售新股的最主要原则。 2010年8月23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启动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我国新股发行制度的不断改革对我国新股的顺利发行及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做出了十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但是,我国目前的新股发行制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我国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询价制度下机构投资者非理性定价,违背了市场化定价原则。 从我国IPO询价制度来看,发行人及其承销商征求部分机构投资者的定价信息后综合决定发行价格,前提认为他们掌握发行信息和发行经验,可以保证定价的合理性。但是一些机构投资者为了获取网下申购新股的机会,根据自身利益给出非理性定价,同时制度本身又缺乏对询价效果的评价机制,无法判断其定价是否合理,不利于实现价格的充分发现。2IPO抑价程度较高,严重干扰着我国股票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IPO制度中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IPO抑价,它是指新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定价较低,而在股票首日上市交易时价格较高,投资者认购新股能够获得超额报酬的一种现象。IPO定价不合理会导致发行市场不能对信息进行辨别,从而无法对企业进行选择,发行企业也不能通过发行价格来反映公司价值和体现企业发展战略,这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发行市场应有的职能与作用。 (二)发行方式不完善,没有完全体现公平原则 过度向机构投资者倾斜,各融资主体参与机会不均。首先,机构投资者既可以参与网下配售,又可以进行网上申购,而中小投资者只能在网上申购新股。其次,网上实行按资金申购,机构投资者凭借其强大的资金优势占据股票发行总额的半壁江山,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投资者资金分散,

2019年证监会会计部关于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1-5期.doc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1年第1期,总第5期) 问题1:上市公司持有的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减少投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等原因引起上市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下降的,但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对于原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持股比例下降后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剩余投资仍应按照权益法核算。其中,出售部分股权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实际取得价款与按出售股权比例计算应结转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如:A公司为上市公司,2009年1月1日,A公司以1100万现金取得B公司股份400万股,占B公司总股份的25%,并对B公司形成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010年7月1日,B 公司向C公司定向增发新股400万股,C公司以2000万元现金认购。增发股份后,A公司对B公司仍具有重大影响。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30日期间,以2009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B公司累计

实现净利润800万元。除所实现利润外,在此期间,B公司所有者权益无其他变动。 分析: 2009年1月1日,A公司取得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占B 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4000*25%=10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1100万元,包括商誉100万元。 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A公司累计确认投资收益800*25%=200万元,同时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200万元。2010年6月30日,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100+200=1300万元。 B公司向C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后,A公司在B公司所持股份比例变为:400/(1600+400)=20%。B公司因定向发行股份所有者权益增加2000万元,归属于A公司的份额为2000*20%=400万元。 A公司对B公司持股比例减少25%-20%=5%,相当于处置5%/25%=20%的长期股权投资,视同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300*20%=260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增400-260=140万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调减1100*20%=22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调增 400-200*20%=360万元),同时确认140万元投资收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2001年4月10日证监公司字[2001]42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doc 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 各上市公司,各保荐机构,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我会制定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指引》(2001年4月10日证监公司字[2001]42号)同时废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编制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前应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相关规定出具鉴证报告。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积极方式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已经按照本规定编制以及是否如实反映了上市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第四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至少应当包括初始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 第五条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应通过与前次募集说明书或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 集资金运用的相关披露内容进行逐项对照,以对照表的方式对比说明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项目、项目中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考格式)见附件一》)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应单独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涉及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变更原因、变更程序、批准机构及相关披露情况;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应说明差异内容和原因。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应单独说明在对外转让或置换前使用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的金额、投资项目完工程度和实

医药行业投资分析报告

医药行业分析报告 2014年底,我国年龄60岁以上的人口大概是2.12亿,2050年将达到4.8亿.据相关报告研究,大健康产业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兴产业。美国的健康产业占GDP比重超过15%,加拿大、日本等国健康产业占GDP比重超过10%,而我国的健康产业仅占GDP的4%-5%。“健康中国”有望开启十万亿级的健康产业投资盛宴。 一、医药行业定义及分类 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产业和现代产业相结合,一、二、三产业为一体的产业。医药行业从运营情况来看,主要分为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两大类;其中医药工业可分为七大子行业,分别为:化学原料药制造业、化学制剂制造业、生物制剂制造业、医疗器械制造业、卫生材料制造业、中成药制造业、中药饮片制造业。 二、行业概况及现状 医药是高技术、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的产业,一直是发达国家竞争的焦点。回顾中国医药行业这些年的发展情况,全国医药生产一直处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医药工业的重点子行业主要包括化学制药、中药工业、医疗器械和生物制药业。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中国报告大厅获悉,与医药行业有密切关系的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GMP认证制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降价、降低出口退税率等。2015年上半年,医药行业整体增速是下滑的。而生物医药类(包括生物检测)、医疗器械类、医疗服务类几乎全部预增,这三类企业的快速发展,说明我国医药产业在政策支撑下正在进行结构性调整,整个行业向技术提升方向发展趋势明显。 2015年上半年医药生物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819.86亿元,同比增长13.01%;实现营业利润411.21亿,同比增长20.28%,行业处在低速增长区间,但利润增速继续高于营收增速,表明行业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同比来看,营收增速下降 0.32%,但利润增速上升了4.42%;环比来看,二季度营业收入增长5%,营业利润增长14.95%,高于前几年的增长水平。行业盈利能力继续得到提升。 三、政策及环境 自1997年以来,医药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稳步提高,主要经济指标占全部工业总额的比重,呈现稳步增长态势。我国是目前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制药大国,可生产化学原料药1300多种,总产量80余万吨,其中有60多个品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 英国《金融时报》500强企业所属行业中,制药业是仅次于银行业的全球最有投资价值的行业。9月23日从工信部网站获悉,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工作部署,促进医药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1+X规划编制工作要求,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在京组织召开《医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指出,近两年来我国医药工业继续保持了中高速增长,在各工业大类中位居前列,利润率显着高于工业整体水平。但行业发展仍存在创新体系有待完善、产品结构亟待升级、质量安全有待提高等问题。通过规划的编制,为我国医药产业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和科学谋划,对于引导医药产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与退市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我国股票发行制度与退市制度的问题及建议 发表时间:2018-12-26T09:56:34.693Z 来源:《青年生活》2018年第11期作者:陈利[导读] 股市的走势及股价的变化是国民经济走势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体现。我国股票市场虽已发展了近三十年,但在市场化和法制化方面存在改善的空间。 摘要: 股市的走势及股价的变化是国民经济走势和企业发展的重要体现。我国股票市场虽已发展了近三十年,但在市场化和法制化方面存在改善的空间。本文主要论述股票发行短期抑价、申购制度、退市制度以及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 股票;短期抑价;申购;退市;监管股票发行是股票流通的前提。股票发行是股票发行人以筹集资本为目的,按照法定的流程,出售或分配股份的过程。目前,我国的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根据我国《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定,股票的发行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2003年起,我国的股票发 行制度不仅需要遵循核准制,还增加了保荐人制度。把保荐代表人引到证券发行的体系中,有利于制约保荐人滥用签字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投资银行保荐机构权责不清的情形。股票发行定价、申购制度不合理是我国股票发行的两大问题。 一、股票市场的主要问题 (一)股票发行短期抑价的问题我国的新股发行普遍存在短期抑价及超常认购问题。新股在公开发行时价格相对较低,而在之后股票上市交易时的价格相对较高,投资者可以迅速得到高额报酬。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这近五年的时间中,共有1105只新股上市发行,不存在任何股票上市首日开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仅有2只股票上市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仅有22只股票上市10日后跌破发行价,这22只股票平均跌幅为11.29%,相对发行价而言,下跌幅度也并不大。 由此可见,我国新股发行的短期抑价现象非常严重。首先,我国股票二级市场的发展不完善,主要体现在非理性投资者对公司的估值过高;二是一级市场的定价效率相对较低,即上市前公司估值相对较低。参与新股发行的投资者特别容易获得超常回报,打新股俨然成为了稳赚不赔的、预期风险极小、极受欢迎的“投资”产品。因此,大批盲目的新股投机者存在于我国股票发行市场。 (二)股票申购制度的问题我国股发行的申购方式分为三种,战略配售、网下申购以及网上申购。近五年来,首次上市就选择战略配售的股票仅有工业富联(即富士康)、陕西煤业。除去少量股票实行战略配售,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是股票发行的主要模式。个人申购者仅能选择网上申购的模式,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可知,2014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网下申购的中签率为0.87%,网上申购中签率为0.25%,网下申购的成功率是网上申购的3.48倍。由此可见,机构申购者的中签率远远高于个人申购者。我国新发行的股票,很有上市首日开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所以中签的投资者可以迅速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而这收益的获得者主要是机构投资者。 (三)股票退市制度存在缺陷股票退市制度是股票市场一项极其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截止至2018年10月末,共有113家公司退市(含B股),假设剔除B股及吸收合并而退市的股票之外,有63只股票因为财务亏损、存在欺诈或重大信披违法等原因被勒令退出市场。由此可见,A股退市企业数量极低,这是由于上市成本非常高,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也非常宝贵,经营状况较差的公司努力“保壳”。此外,企业退市后去向单一,退市后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明显不足,这也是我国上市公司不愿退市的主要原因。 (四)证券监管的缺位与越位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有着浓重的行政色彩,其核心表现就是行政审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监管存在着缺位与越位的现象。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是统一监管,监管审核并不分离,这影响股票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发行。证监会作为专门的证券监管机构,其主要职责应是监管,然而目前的重心却放在了审批上,这是政府监管的越位。 股市监管可以分为事前监管和审批监管,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我国股票监管制度对事中的信息披露监管相对较弱,事后的监管也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监管力度不足且存在滞后性,这是证券监管的缺位。此外,如果事情牵扯多部门监管,会发现各部门协调性较差,其典型案件就是2016年宝能与万科之争,该案件牵扯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多方监管问题,但各部门共同监管时存在监管真空。政府监管的越位和缺位不利于股票市场的发展。 二、股票发行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有效的询价制度实现有效的股票定价制度需要优化现行的询价制度。目前询价制度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将这两步询价合二为一,保留网上询价模式。首次询价与实际购买相结合,有助于投资者进行理性投资,前期对投资的公司进行深入研究。如果仍保留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两个步骤,也可以让参与第一次询价的投资者交纳保证金,从而限制不认购的高报价投资者,这种询价方式也可优化当前的股票发行询价问题。 (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中小投资者在股市中往往是弱势群体,中小投资者由于自身资本实力有限,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也较弱,投资收益也相对较低。例如,在“无风险的”股票申购中,中签率较高的是机构投资者,这些机构迅速可以获得发行及上市时的高额收益,接着吸引中小投资者进行投资,等高位时抛出股票,由此迅速获得大量盈利,这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公平投资。因此,在股票发行方面有必要对大型机构购买者进行限制,例如延长持有期限,以此缓解新股发行的短期抑价。我国中小投资者一直面临着维权困难的现状,股市相关制度应向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倾斜。

2020年新股发行制度

2020年新股发行制度 同时,采纳完善现有报价剔除机制的建议,规定若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相同时,剔除比例可以少于10%,避免出现相同报价中部分投资者被剔除的不公平情形。 2020年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体现市场三公原则 11月3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的新规被视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迈向注册制过程中的重要一步,未 来在新股发行过程中,包括审核理念、融资方式、发行节奏、发行价格及方式、约束机制 等方面都更加市场化,是继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又一资本市场重大基础性制度的完善。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局长云春生介绍,今后一个时期,首府教育系统将全面推进10项 创新工作,分别是:逐步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新型督导评价体系;建立新型教师专 业培训体系;建立新型教科研行动策略;建立集约化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新型的创新人才培 养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格局;全面开展新一轮学校布局规划调整;全面实施教育 优秀人才引进战略;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 轮IPO暂停时间已超过了一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动向时刻牵动着市场的神经,投 资者翘首期盼新的制度能从根本上解决一些长期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问题。整体来看,本次《意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取向,突出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三公原则”,并有希望解决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的多项历史难题。 首先,遏制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金额长期困扰A 股市场,企业乐于到资本市场融资高价圈钱,抑制了A股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请考生在预约日期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市会计学会确认、交费:(从2020年1月1日起 实行用POS机刷银联卡直接征收缴入国库,教材费现金收取) 本次《意见》强化了新股定价过程的信息披露要求,规定“在网上申购前,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应当披露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包括投资者名称、申购价格及对应的 申购数量等”,从制度上确保定价的“公开性”。整个发行定价过程将受到社会监督,在 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参与报价的机构也将更为自身的报价行为负责。 同时,《意见》中还规定了“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预先剔除申购 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的申购量不得低于申购总量的10%,然后根据剩余报价及申 购情况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被剔除的申购份额不得参与网下配售。”这条规定将促使投资 者在报价时更多从企业的合理价值出发,挤出发行市场泡沫,有利于未来上市后的可持续 发展。 印度女仆的劳动力市场情况也在发生变化。找到满意的仆人比较难,使得有些雇主不 得不承受过去他们不能容忍的行为。也有少数雇主善待家里的仆人。新德里的家庭主妇普 拉萨德说:“家务劳动者只有在知道他们的主人关照他们时才会全心全意地工作。”普拉

土地一级市场二级市场的区别及流程

土地一级市场和土地二级市场的区别是什么? 除此之外还有哪些土地市场呢? 房地产一级市场又称土地一级市场,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即国家通过其指定的政府部门将城镇国有土地或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为国有土地后出让给使用者的市场,出让的土地,可以是生地,也可以是经过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熟地。 房地产二级市场,是土地使用者经过开发建设,将新建成的房地产进行出售和出租的市场。即一般指商品房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也包括土地二级市场,即土地使用者将达到规定可以转让的土地,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市场。 除此之外,在房地产土地开发中,还有三级市场。 房地产三级市场,是购买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再次将房地产转卖或转租的市场。也就是房地产再次进人流通领域进行交易而形成的市场。房地产三级市场也包括房屋的交换、抵押、典当等流通形式。

我国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流程 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是什么? 一.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要求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必须符合市政府的社会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不受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制约)及土地储备开发计划。 二.土地一级开发的程序 (一)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征得区县和乡镇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得同意后向市国土局提出土地一级开发申请。 (二)市国土局受理申请并进行土地开发项目预审。 (三)通过土地预审的项目,根据项目的性质,委托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土地储备开发实施方案,开发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储备开发地块的范围、土地面积、控规条件、地上物状况、储备开发成本、土地收益、开发计划、实施方式等。 (四)编制了开发实施方案的项目上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建设、交通、环保等部门参加的联审会,通过会审,对建设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的实施方案中土地、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建设资质、交通及环保等条件提出原则意见。 (五)通过联审会的项目确定土地开发主体 1、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实施土地开发的,由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筹措资金、办理规划、项目核准、征地拆迁及大市政建设等手续并组织实施。其中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开发企业负责土地开发具体管理的,开发企业的

证监基金字[2007]76号

证监基金字[2007]76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的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各基金管理公司,各基金代销机构,各基金托管银行: 为明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的各项技术标准,严格对基金销售机构的市场准入和日常行为监管,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信息管理,提高对基金投资人的信息服务质量,促进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进一步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管理平台”),是指基金销售机构使用的与基金销售业务相关的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前台业务系统、后台管理系统以及应用系统的支持系统。 本规定所称的基金销售机构,是指依法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信息管理平台的建立和维护应当遵循安全性、实用性、系统化的原则,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备本规定所列示的各项基金销售业务功能,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人的义务; (二)具备基金销售业务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监控核对机制,保障基金投资人资金流动的安全性;

(三)具备基金销售费率的监控机制,防止基金销售业务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支持基金销售适用性原则在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运用; (五)具备基金销售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投诉机制; (六)能够为中国证监会提供监控基金交易、资金安全及其他销售行为所需的信息。 第四条基金销售机构从事和基金销售有关的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建设、改造和管理相关信息系统。 第二章前台业务系统 第五条前台业务系统主要是指直接面对基金投资人,或者与基金投资人的交易活动直接相关的应用系统,分为自助式和辅助式两种类型。 辅助式前台系统,是指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由具备相关资质要求的专业服务人员辅助基金投资人完成业务操作所必需的软件应用系统。 自助式前台系统,是指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的,由基金投资人独自完成业务操作的应用系统,包括基金销售机构网点现场自助系统和通过互联网、电话、移动通信等非现场方式实现的自助系统。 前台业务系统通过与后台管理系统的网络连接,实现各项业务功能。 第六条前台业务系统应当具备为基金投资人以及基金销售人员提供投资资讯的功能,投资资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金基础知识; (二)基金相关法律法规; (三)基金产品信息,包括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费率、基金转换、手续费支付模式、基金风险评价信息和基金的其他公开市场信息等;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信息; (五)基金相关投资市场信息;

智能手机行业市场投资分析报告

智能手机行业市场投资分析报告

目录 第一节智能手机进入尾声:Oppo与Vivo低配高卖,逆势崛起 (4) 一、智能手机增速放缓,Oppo与Vivo逆势崛起 (4) 二、低配置高卖价,颠覆传统智能手机销售逻辑 (5) 第二节苹果创新永不停歇:论iPhone十周年纪念版规格 (7) 一、苹果仍将引领智能手机创新 (7) 二、下一代iPhone规格判断 (7) 第三节“宅经济”:从游戏机到VR/AR (11) 一、VR元年开启 (11) 二、Pokemon GO带动AR进入消费者视野 (12) 第四节“自拍经济”:前置双摄像头、自拍无人机与Snapchat的硬件野心 (14) 一、双摄有望成为新规格 (14) 二、自拍无人机应运而生 (15) 三、Snapchat从软件创新迈入硬件创新 (16) 第五节“路上经济”:车用电子大众化 (18) 一、从被动安全向主动安全进化 (18) 二、车载娱乐和交互功能快速渗透 (21) 第六节部分相关企业分析 (23) 一、长盈精密:金属机壳龙头,Oppo与Vivo带来靓丽增长 (23) 二、立讯精密:沿苹果产业链延伸新品不断,明年重回高增长可期 (24) 三、歌尔股份:声学升级仍有广阔空间,VR硬件的集大成者 (26) 四、环旭电子:SiP竞争优势突出,多元化应用趋势确立 (28) 五、生益科技:汽车电子为增长注入新空间 (30)

图表目录 图表1:全球智能机按品牌出货量 (4) 图表2:2015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量 (5) 图表3:全球智能手机用AMOLED出货量预测 (8) 图表4:VR与AR的技术成熟度曲线 (11) 图表5:全球游戏主机销量统计 (11) 图表6:AR与VR装置出货量预测 (13) 图表7:无人机产业链中涉及电子的部分(红色框内标出) (15) 图表8:消费者需求的转变 (18) 图表9:全球汽车ADAS安装率 (18) 图表10:全球汽车ADAS安装率 (19) 图表11:2009~2018年全球车联网市场收益预计 (21) 图表12:车联网细分市场份额对比 (22) 表格目录 表格1:2016年OPPO、Vivo、小米、华为主打机型参数对比 (4) 表格2:苹果引领智能手机创新潮流 (7) 表格3:2016年主要面板厂商OLED投资计划 (8) 表格4:小尺寸iPhone屏幕分辨率变化 (9) 表格5:苹果与三星旗舰机型电池容量比较 (9) 表格6:主要双摄手机参数和功能统计 (14) 表格7:主要自拍无人机参数对比 (16) 表格8:主流车型的技术路线:高端车型采用被动式,中低端车型主要配备主动式 (20) 表格9:主动安全控制系统的关键技术 (21) 表格10:长盈精密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23) 表格11:立讯精密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25) 表格12:歌尔声学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27) 表格13:环旭电子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29) 表格14: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比率 (31)

中美股票发行制度比较研究.doc

中美股票发行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从注册制和核准制的一般理论出发,在综合分析美国股票市场发行上市审核制度的基础上,就我国当前股票发行上市制度进行了研究,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注册制核准制现状建议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在股票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资本市场的改革方向之一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新股发行市场化改革,已成为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 1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理论分析 1.1 核准制与注册制的定义及特征所谓证券发行核准制,就是指证券发行人在申请证券发行时,必须公开披露企业经营情况,以保证各项情况均符合证券监管要求,申请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后,发行人方可发行证券的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前向相应的证券监管机构提交文件进行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仅对企业所申报文件作形式审核,而不对发行人及其准备发行的证券进行价值判断;如果发行人所申报的材料符合形式要件,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注册制能有效避免寻租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发行的效率,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募得资金。但在注册制的条件下,证券发行上市相对容易,也可能导致质量较差的企业进入证券市场。 2 美国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

当前,美国股票市场上发行审核和上市审核是相互分离的,受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管制的是发行而不是上市。一旦企业股票发行通过了注册制审核,则股票就具有了交易的权利。至于选择哪种交易方式(在全国性还是地区性交易所上市交易,等等),则由企业和市场自己选择。 在发行审核方面,美国实行注册制。作为监管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依法监督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并对披露信息进行实时监督,以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提升投资者的决策水平。但SEC并不去核实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也不去判断该项股票发行能否给投资者带来收益。不过,如果投资人能证明其购买股票所遭受的损失是股票发行者信息披露不完整所致,可以请求赔偿。 在上市方面,美国发行股票选择何种上市方式,是发行人和市场之间协商的结果。各层次的市场通过建立不同层次的上市标准、上市费用等,来吸引不同情况的发行人所发行的股票来进行上市交易。美国股票的上市审核有形式审核,也有实行“蓝天法”的州实施实质审核。 3 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发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3.1 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制度的发展我国于1990年建立了股票发行审核制度。通过分析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发展进程,我们可将其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审批制和核准制。 从1990年我国证券市场建立,到1999年《证券法》实施之前,我国股票发行审核一直采用审批制。审批制适应了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的实际情况,但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审批制的缺点也越来越明显。 核准制的发展历经了通道制和保荐人制两个阶段。通道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