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中常见法律实务问题汇总

银行贷款中常见法律实务问题汇总
银行贷款中常见法律实务问题汇总

银行贷款中常见法律实务问题汇总

目录

一、合同文本常见问题

(一)合同文本的选用错误

(二)合同文本填写常见错误

1、对借款用途描述不规范,重组贷款用途含混,可能导致担保责任免除

2、关于合同的生效条款

3、提前还款补偿金条款填写不明,客户提前还款时,容易引起争议

4、抵押物约定不明,可能导致抵押合同不成立

5、关于保证金质押

6、合同签署不规范,直接导致合同不生效

(三)差别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二、担保物的登记、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常见法律问题

1、以房产和土地进行抵押,仅办理土地或房产其中一项抵押登记

2、抵押人仅以房产抵押,将增加抵押物的处置难度,进而影响债务的清偿

3、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应注意的事项

4、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时,应正确填写抵(质)押权的存

续期间和担保范围

(二)变更最高额抵押合同可能导致的法律问题

(三)谨慎对待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的出租问题

(四)账户质押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三、借款人与贷款人变更的法律问题(即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问题)

四、贷款展期常见法律问题

(一)借款展期必须在贷款到期日之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

(二)展期协议不能仅仅表达银行准许展期的意向,还应由银行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展期期限

(三)展期协议签订后,除原还款期限条款外,原合同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

(四)在签订展期合同时,应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

五、借新还旧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

(二)在新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新贷款的真实用途

(三)注意担保方式的变化

(四)注意帐务处理

(五)注意审查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是否存在出租情况

(六)注意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手续

六、借款人违约后,可采取的常见救济措施

(一)依法催收,中断诉讼时效

1、直接送达催收(逾)到期贷款通知书

2、现场公证催收

3、邮寄催收

4、还款和扣款

5、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

6、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7、向有关部门主张债权和公示债权

(二)补救诉讼时效的几种具体方法

1、继续设法让借款人和担保人在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上签字或盖章

2、向借款人和担保人送发银行贷款本息对帐单,并要求其签字盖章

3、签订还款协议

4、借款合同的更新

5、债务转移

(三)依法行使抵销权,直接回收债权资产

七、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

(一)准备证据

(二)调查财产

(三)委托诉讼代理人

(四)选择向法院起诉或申请仲裁

八、申请强制执行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与查封优先处置的冲突

(三)调查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四)变更或追加被执行主体

(五)执行中的各种优先权

(六) 执行异议

(七)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

以下按照贷后管理操作的先后顺序,逐一进行风险提示并提出建议。总体原则要求银行重点关注有无逾期记录、他行授信退出、涉及诉讼、有民间借贷传闻、高危行业以及零售贷款客户,及时了解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家庭情况等,提前预判风险。

一、合同文本常见问题

(一)合同文本的选用错误

根据“物权法定原则”,我行在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该原则,避免因担保物权存在瑕疵而危及自身债权的安全,对无明文规定可抵、质押的财产或权利,银行不得接受,同时在实际操作中要正确选择合同文本:如账户质押应选用《保证金质押合同》,贷款业务采用最高额抵押或最高额保证方式的应选用《最高额抵押合

同》、《最高额保证合同》等;如对个别主要条款进行修改需报总行合规部审查。

(二)合同文本填写常见错误

1、对借款用途描述不规范,重组贷款用途含混,可能导致担保责任免除。

〖聚法实务〗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借新还旧时,应在“借款用途”栏明确填写真实用途。借新还旧与新贷并存时,应分别列明借款用途。

同时根据银监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在借款合同中应尽可能填写借款的具体用途,并以此为依据认定借款人是否挪用贷款。

2、关于合同的生效条款。对公司类客户,银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等合同中均约定为签字并加盖公章。实际操作中如果客户提出不签字加盖有权签字人的名章,我行能否接受?考虑到实践有需求,方便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客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采取此方式,前提是相应修改格式合同的签署生效条件,与实际操作不留矛盾,同时取得客户提交的名章印模和对上述事项的确认承诺书。

3、提前还款补偿金条款填写不明,客户提前还款时,容易引起争议。

〖聚法实务〗建议:银行对借款人提前还款补偿金的收取标准化

未进行明确约定,如果要收取补偿金,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补偿金的计算公式和比例。提前还贷补偿金金的计算公式为:提前还贷补偿金金=提前还款金额×提前还款月数×补偿金金率。为避免合同填写不规范所导致的合同约定不明确,建议在填写合同时,写明上述公式并同时注明提前还款月数的计算方法以及补偿金金率为多少。

4、抵押物约定不明,可能导致抵押合同不成立。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经办人员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必须将抵押物具体化、特定化,在抵押合同的抵押物清单中明确约定每一个抵押物的名称、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使用权权属,并在抵押登记权证上一一注明,而不能仅仅在抵押合同或抵押登记权证上注明“整体资产”、“整厂”、“全部资产”、“全部设备”等概括性、指代不明确的词语。填写尽可能准确无误,不遗漏核心要素、必载事项,确保标的物“特定化”。同时在填写抵押财产价值时不要虚高,避免法院裁定抵债的后患。

5、关于保证金质押。合同中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必需与实际一际,保证金要存入保证金账户,存入其他账户的,法院会否认其担保功能。

6、合同签署不规范,直接导致合同不生效。

〖聚法实务〗建议:首先弄清楚合同相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谁,例如:对于公司来讲,法定代表人可能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其次,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亲自签署,应当提供授权

委托书,指明有权签字人是谁。

(三)差别化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差别化的服务从而巩固吸引优质客户、取得竞争主动权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不争的事实。但这种差别化的服务,往往使得实际的业务操作与我行固有的操作流程和后期管理流程存在一定差异。如果经办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仍按照一般的业务流程进行处理,忽视客户所提出的且已经为相关差别化服务合同所确定的个性化流程,势必增大银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并且可能丧失很多的维权时机。试举例予以说明:某大客户在贷款时提出,在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银行应告知其调息的相关情况,并把此项要求写入借款合同。告知客户调息情况的差别化服务流程,与以往的借款人默认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利率的流程存在差异,一旦疏忽了该差别化细节,银行将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建议银行在建立该笔贷款的档案时,就应对该履约风险事项予以提示,并且适时根据客户的反馈意见调整差别化服务内容、完善风险提示事项。

因此,建议对差别化服务客户进行动态管理和控制,建立差别化业务重大风险事项提示制度,严格按照银行与客户签订的差别化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我行应尽义务,以减小履约风险、维护银行权益。

1、在办理差别化业务前,经办人员应确定该服务与以往业务不同的操作和管理环节,并书面列明这些不同的环节并将其作为重大风险提示事项,以便于后面接手的工作人员对客户的后期服务和管理,建议在贷后管理的档案卷宗中加入一页专门提示“重大风险事项”;

2、在对客户的动态管理过程中收集信息,不断补充完善重大风险提示事项;

3、根据重大风险提示事项,对差别化服务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4、妥善保管差别化服务合同和对重大风险提示事项的书面记录。

二、担保物的登记、管理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常见问题

1、以房产和土地进行抵押时,仅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而忽视了到土地管理部门对房屋所占用土地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聚法实务〗建议:《物权法》第182条明确了房、地合一的抵押原则,因此银行在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时,要以《物权法》为依据,不接受房、地分离抵押,确保房地产抵押物权的完整性。另《物权法》第10条确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抵押人以房产和土地一并抵押时,应就房产和土地分别到房管和土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另《物权法》第16条和第17条明确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高于不动产权属证书。这意味着银行在贷前审查客户的资产或办理抵押时,必须到登记机关查询登记簿,审查权属证书的内容是否与登记簿一致,银行应在信贷档案中增加查询记录,此外还应确保银行抵押合同中记载的财产范围与登记簿一致。

还应注意的是,《物权法》建立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按照《物

权法》第20条规定,如果银行接受了预告登记的不动产为抵押物,一旦抵押人没有在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及时办理正式登记,则银行的抵押权将因抵押人的所有权预告登记失效而面临落空的风险。因此客户经理应对抵押人拟抵押的不动产进行详细调查是相当重要的。

2、抵押人仅以房产抵押,将增加抵押物的处置难度,进而影响债务的清偿。

〖聚法实务〗建议:尽量说服客户将房产连同土地一并抵押,并分别办理抵押登记,否则,不宜接受此类抵押物。

土地是房产的基础,也是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本质组成部分,如果对土地没有使用的权利,就无权在该地上建房或使用房屋。因此,抵押房屋时,应当连同土地一并抵押,并分别办理登记。在实践中,可能因为房产和土地分属不同的抵押人或者土地已抵押在先而房产建盖在后且抵押在后,从而导致抵押人将房产和土地作为各自独立的财产而分别抵押给不同银行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如土地和房产都办理了抵押登记,法院也会认定抵押合同有效。但这样造成的后果是,地价决定房价,房价中包含有地价,以至于各家银行对抵押物的处置和利益分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在房产和土地分属不同的产权人,抵押人仅能抵押土地或房产的情况下,或者在土地已先行抵押给他人而将后建盖的房屋抵押给我行的情况下,经办行应谨慎分析具体情况。

3、以共有财产设定抵押应注意的事项。银行接受共有财产设定抵质押的,应根据《物权法》第97条的规定,区分按份共有和共同

共有,分别取得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有人同意,注意共同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时,应正确填写抵(质)押权的存续期间和担保范围,否则将会带来“后患”。

〖聚法实务〗建议:

《物权法》第202条对《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进行了修正,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由于登记部门要求填写抵押期限的,银行可与担保人另行书面约定:担保合同以及他项权证上记载具体担保期间是登记机构的要求,并非担保双方本意。担保双方约定,只要被担保的债权未被完全清偿,担保权就一直有效存续。从最大谨慎起见,具体担保期间届满前,尽量按照登记机构要求办理续期登记。

土地及房产管理部门要求抵押期间等同与贷款期间,并且要求每年续办登记,因法律没有特别要求,银行只能按照登记部门的要求办理。

担保范围应明确填写为“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银行垫付的有关费用以及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否则,银行可能仅能在本金(或者本金加法定利息)的范围内就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二)变更最高额抵押合同可能导致的问题

《物权法》相对《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在最高额抵押权规定上

有较大的突破,表现在:

(1)放宽了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物权法》第203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2)最高额抵押担保债权未确定情形,允许当事人约定抵押权的转让或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额债权额等,使最高额抵押权的灵活性和担保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3)规定了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事由。《物权法》第206条明确列举6类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事由,便于银行在法定情形出现时,灵活自由及时地行使债权及抵押权的转让,以最优的方式来保护和实现债权。

(三)谨慎对待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房屋的出租问题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之规定,如银行抵押权登记在先,即使抵押人在设定抵押后再将抵押物出租,该租赁合同对银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银行仍对抵押房产依法享有完全的、充分的抵押优先权。因此,建议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1、一般情况下,银行不宜再出具同意抵押物出租的承诺,一旦

出具则意味着我行主动放弃因抵押设定在先而获得的抵押优先权,转而让承租人获得租赁优先权,最终将严重影响银行依法行使抵押权,最终由主动变为被动。

2、特殊情况下,不得不同意出租时,为了避免实际操作中发生纠纷,有必要要求抵押人(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协议中对抵押有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经我行认可。具体意见如下:

①在租赁协议中增加如下内容:a、出租人明确告知承租人出租房屋已设定抵押给银行的事实;b、承租人不得使房屋价值减少;c、承租人明确同意:租赁期内抵押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实现抵押权;

②租期不宜约定过长;

③应要求出租人对银行承诺:出租房屋所得租金优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账户质押管理常见法律问题

账户本身仅仅是一个名称,并没有财产价值,以账户作质押担保,实质上是以账户内的资金作为担保,因此账户质押建议注意两方面的问题:

1、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的规定,账户质押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是账户上的资金必须特定化;二是资金被转移占有,质押人不得随意划拨账户上的资金。因此,不但应签订《账户质押协议》,而且在贷后管理中,账户内的资金不

能处于浮动状态或者没有以保证金帐户等专户的形式存在。

2、在实际操作中,账户(如果不是保证金等专户)内的资金往来,银行通常难以控制(如通过支票等结算方式转出资金时,银行须按照《票据法》及《支付结算办法》等的规定支付),因此必须严格监控质押账户,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回收贷款。

三、借款人与贷款人变更的法律问题(即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问题)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人转让债权、借款人转移债务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债权转让,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借款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可继续向原债权人承担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消,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转移,即借款人发生变更,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经债权人(贷款人)同意。根据《物权法》规定,担保期间内,债权人(贷款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否则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让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为落实债权债务关系必须签订《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

(五)《物权法》第191条规定了抵押物转让和抵押权转让规则,该规定相比《担保法》第49条抵押人转让抵押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的规定有很大的变化,将转让抵押物履行通知义务改为必须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有利于银行对抵押物的监管。在实际操作中,如抵押物被抵押人擅自处置,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认定转让行为无效,并恢复抵押物转让前原状。

四、贷款展期常见法律问题

(一)根据我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规定,借款展期必须在贷款到期日之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银行同意后签订展期协议。

(二)展期协议不能仅仅表达银行准许展期的意向,还应由银行与借款人明确约定展期期限。该展期期限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人民银行规章的规定。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而且贷款只能展期一次。因此在签订展期协议时,应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再结合上述期限的限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展期期限。

(三)展期协议签订后,除原还款期限条款外,原合同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但由于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将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所以,在展期时应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四)在签订展期合同时,应征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因此,原借款合同若有保证人的,我行在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合同前应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将减轻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增加我行的风险。如果原保证人不愿做出书面承诺或声明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的,银行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

五、借新还旧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一)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

办理借新还旧后,贷款人与借款人原来建立的借款法律关系已经解除,贷款人与担保人原来建立的担保法律关系也不存在,贷款人与借款人、担保人建立了新的借款法律关系和担保法律关系,因此,贷款人必须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新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且必须到登记管理部门重新办理抵(质)押担保的登记手续(注:登记时注明新的借款合同编号),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还应办妥质物交付手续。

(二)在新签订的《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中明确约定新贷款的真实用途

为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借款合同》的“贷款用途”项下应明

确约定为“用于偿还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债务”,不要填写其他非真实用途,也不宜直接填写为“贷新还旧”、“以贷还息”。办理借新还旧后,原合同项下仍有欠息的,应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本合同借款用于偿还XX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借款本金,对原XX合同项下仍欠贷款人利息XXX元,借款人将遵守原合同约定的利息计算方法,并继续履行清偿义务”。

与此同时,在担保合同的“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中也应明确约定:担保人知道所担保的贷款用途为以新贷还旧贷。以避免在产生纠纷时,担保人以“不知道贷款用途,借贷双方恶意串通欺骗第三人”为由提出抗辩,逃避担保责任。

(三)注意担保方式的变化

办理借新还旧,实践中经常遇到担保方式的变化的情况,通常情况下,贷款人应注意下列几种情况:

1、将原贷款中的第三人保证变更为仅用借款人自身财产提供抵押时,贷款人应注意借款人主观上是否有《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九条“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窜通,将其全部或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其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规定的“恶意抵押”的情况,以免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抵押行为;

2、在原贷款担保中的第三人保证的基础上增加保证人的,贷款人要注意与新的保证人签订《保

证合同》,并且要注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规定的“连带保证”与“按份保证”的区别。为维护我行债权,建议贷款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之间的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

3、在原贷款中的第三人保证的基础上又增加借款人的财产抵押的,即新贷款的担保中既有第三人保证,又有借款人提供财产抵押时,贷款人除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恶意抵押”的情况外,还应注意《担保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即“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在原贷款中的第三人保证的基础上又增加第三人的财产抵押的,即新贷款的担保中既有第三人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财产抵押时,贷款人要注意《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同一债权上既有“人保”又有“物保”时,“人保”与“物保”的关系即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要求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但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时,债权人只能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担保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四)注意账务处理

在办理借新还旧业务时必须制作资金进、出的划款凭证,以避免发生纠纷时,因无法证明该笔贷款是否向借款人的账户划出款项而导致败诉。

(五)注意审查借新还旧的担保物是否存在出租情况

在原借款合同关系中,借款人将抵押给贷款人的财产进行出租。此时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贷款人享有的抵押权优先于租赁权。但办理借新还旧后,贷款人与借款人原来建立的借款法律关系已经解除,贷款人与担保人原来建立的担保法律关系也不存在,贷款人享有的抵押权也随之消灭,在借款人的财产上只存在租赁权。此时再以借款人已设定租赁权的财产为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根据《担保法》第48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5条“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的规定,银行在借款人无法归还我行贷款而需要处置抵押物时,将因为有“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的规定,影响到抵押物的变现率,而导致抵押物无人愿意购买,我行贷款将面临难以通过处置抵押物获得清偿的风险。因此,已经出租的房产不宜接受作为抵押物,经办人员应认真调查抵押物的现状。

(六)注意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手续

如原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过保险,经办人员在办理借新还旧时还应当注意审查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如保险期限届满,应当办理续保险手续。

六、借款人违约后,可采取的常见救济措施

(一)依法催收,中断诉讼时效

1、直接送达催收(逾)到期贷款通知书,建议注意以下细节问题:

①必须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对于法人性质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签字的人员应当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以及其他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对于自然人债务人,签字的应当是债务人本人。

②必须在回执上签署具体的日期;

2、通过现场公证催收,建议注意以下要素:

①应当选择催收行为发生地或者债务人、担保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②公证时,应当对时间、地点、人员以及公证的内容作准确具体的记载。

3、邮寄催收(包括电报、特快专递以及经过公证的其他普通邮递行为)。在此项操作中建议注意:

①信件内容、发件时间应当明确,并应经公证部门对信件内容、发件时间进行公证;

②应当妥善保管递送回执和快递公司的证明,并在邮局规定的时限内办理查询手续。例如在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送催收通知书时,应当妥善保管特快专递详情单,并根据该单据背面第八条之规定,在四个月内到邮局查询特快专递的签收,取回签收回执存入贷款档案。

4、还款和扣款。还款是债务人履行债务,扣款则是银行行使债

权,无论扣或还的数额多还是少,都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扣款时既可扣债务人的资金,也可扣其分支机构(如分公司)、职能部门(即内部科室)的资金。扣款是行使抵销权,不属侵权行为,但在操作中务必注意以下问题:

①扣划存款抵贷一般应以合同的事先约定为前提;应当约定“借款人出现违约事件,银行有权从借款人或保证人在我行系统开立的账户中予以扣收”。

②在采取直接扣收措施后,应当对债务人予以通知;

③扣收时应当将款项划出原有帐户,银行无权冻结存款人存款,;

④不得对具有专用性质的基金或经费(例如:工会经费、社会保障金等)进行扣收。

5、债务人同意履行债务,也能产生中断诉讼时效的效果。例如:债务人向银行出具的表示愿意偿债、要求调整债务、提出还款计划的书面说明,以及银行和债务人就还款问题进行协商的会谈纪要等文字材料都能够起到中断时效的作用。

6、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起诉和申请仲裁是债权人要求国家来保护债权,当然中断了诉讼时效,但应注意:对起诉后又撤诉,可以产生时效中断的效果;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即使支付令未能最终生效。

7、向有关部门主张债权和公示债权。

①申请仲裁、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②与债务人有关联的单位主张债权,比如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房屋抵押贷款委托代办协议

房屋贷款委托代办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拥有处分权的房屋,进行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 甲方的房地产位于重庆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 三、结算方式: 1.客户资料前期预付包装费__________元 2.银行放款的结算方式:甲方提供房屋贷款资料给乙方之后,乙方开始办理银行贷款申请手续,如甲方申请通过银行审批贷款,待银行审批通过后,甲方必须先行支付担保服务费的50%给乙方;剩余部分的代理服务费,待款项到达甲方申请贷款银行的账户之日必须开始进行结算。如应自身征信或材料不真实原因审批不通过资料包装费不予退还。 四、担保服务费:甲方支付乙方代办服务费总额________元。乙方为甲方提供贷款金额_________(以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五、代理期限: 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两个自然月内把甲方的银行贷款办理完毕。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提供该房屋的合法资料,保证该房产的产权清晰,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其他纠纷给乙方造成办理不成功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上述房产资料和有关情况进行办理。 3、委托期间甲方不得自行中止办理要求,除非甲方不符合银行贷款条件被拒绝审批或乙方通知甲方的其他原因而中止办理。 七、违约责任: 甲方: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后,银行发放贷款到达甲方账户之日起,甲方必须将剩余部分佣金以转账或现金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按照上述代理佣金的10%作为每日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乙方: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后,如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贷款要求进行办理,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对乙方前期产生的相关费用不负责赔偿;如乙方未在上述代理期限里办理完毕,必须限期继续履行办理义务,超出代理期限的部分时间将每日支付壹仟元人民币违约金给乙方。 八、解决争议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方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重庆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章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助学贷款常见问题汇总更新

助学贷款常见问题汇总更新答: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答:目前,除了11月份系统进行年度结息期间不能提前还款,其他各月学生均可以提前还款。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0日前您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提前还款申请。您可以选择一次结清一笔《借款合同》或部分提前还款(本金须大于500元(含),且是100元的整数倍)。如资金不足,则视作自动放弃提前还款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下月可继续申请。 答:忘记登录名可以使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密码忘记,可以尝试使用密码找回功能重置登录密码,可以联系95593或县资助中心工作人员重置登录密码。在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首页可以查询县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答:你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查询还款账号,如果忘记支付宝登录密码,您可以登录: http:/// 点击右上角的“帮助中心”进行查询;或拨打支付宝24小时服务热线:95188,请工作人员帮您找回密码。

答:(1)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2)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答: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即不需加盖公章)。 答:每月20日为逾期贷款还款日。当借款学生出现逾期时,学生自每年1月至10月、12月的11日起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逾期明细及金额,建议当月15日前将应还本息充值进支付宝账户。应还本息包括逾期本息和截至到本月20日的罚息。 答:目前,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与IE10和非IE内核的浏览器不兼容,可能出现无法登录或报错现象。建议使用IE8或IE9浏览器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答: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后,即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具体办理时间可咨询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答:由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一个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即可。详情可咨询当地资助中心老师。 答:登录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打开贷款合同或者在贷款及应还款明细里查询。

贷款过程中常见问题解析!

一、房子之前在银行有贷款,还能做二次抵押吗? 如果客户之前在银行有过贷款,跟其能否再做二次抵押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客户如果想要做二押,首先要满足一些基本的前提条件,如: 1)要求客户上海的房产在上海市内银行做过一次抵押贷款且未到期 2)房子50㎡以上,房龄20年以内 3)房子贷款的余额小于现在房价的七成 4)客户征信良好 其次,在满足了以上一些基本条件后,每一家做二押的银行针对自己的产品还有一些特定的要求,如:中银消费的二次抵押要求房子现估值150万以上等,在这里就不一一累述了。 此外,针对房子有过贷款的客户,不一定非得通过二次抵押来获得更多的贷款,还要根据客户此次融资的金额以及能接受的成本来设计方案,我们在实操的过程中,有的会建议客户把原贷款还掉,重新申请新的贷款,这样有时候额度会高一些,成本也会低很多;对于再次融资的客户,如果资金需求量不是太高,时间比较紧急的,我们会建议客户做信用类贷款,所以具体方案是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来制定的。 二、贷款有哪几种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法是贷款中最常见的3种还款方式。首先我们先分析一下这3种还款方式的利弊。 等额本息还款法 优势:(1)每月还款金额相同,方便记忆; (2)前期每月还款少,故还款压力小;

(3)此种还款方式,一般可申请较长的贷款期限(10年甚至更长),还款压力降低,适合项目周期较长,回款较慢的客户。 以贷款金额100万,贷款期限10年,现行基准利率上浮20%,则年利率为7.86%为例,按照此种还款方式,月还款额为12059元, 十年利息总额为447069元 劣势:与等额本金还款法相比,每期本金还款较少,总利息付出较高; 与按月付息,到期还本相比,每月都需偿还本金,资金利用率低; 等额本金还款法 优势:(1)前期每月还款多,总利息支付比较少; (2)同等额本息还款法,一般可申请较长的贷款期限(10年甚至更长)。 劣势:(1)前期每月还款多,故还款压力大;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就会造成贷款逾期影响征信; (2)每个月还款数字不一样,难记!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法 优势:每月仅需支付利息,不需偿还本金,还款压力小,资金利用率高;较适合资金周期率快,回款周期短的客户; 一般是三年授信,一年到期转一次,如果第二年资金充裕了,不需要这笔贷款了,就不去银行办理续贷授信即可,无任何违约金。 劣势:一年期后的还款压力大,一年期满后,必须要把本金还进去。如果资金安排不到位的话,可能会出现逾期,影响征信,去民间拆借资金成本高,有一定风险。 第二年是否续贷成功是个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融百科遇到过很多例由于各种原因未续贷成功的案例。如在每年的11、12月份申请的贷款,次年的这个时候很可能会因为额度问题或者是政策变化而影响到续贷,导致贷款无法续批;银行分管相应业务的人员变动、相应业务的坏账率升高、客户未按银行要求的回报给予银行等等都会导致续贷失败。

抵押贷款怎么办,办理要哪些材料

一、抵押贷款怎么办 如果要办理期房抵押贷款,首先借款人要提供购房预售合同、购房预交款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申请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 银行受到相关资料后会对借款人进行考查,在银行审核通过之后会发放贷款。在房产证下来之后需要交给银行,以此作为抵押。当借款人将贷款还清之后,要到贷款银行办理解除贷款并取回房产证。 另外,按揭中的房产一般是不能直接抵押的,因为按揭中的房子其实已经是抵押给银行的,不具备完全产权。而期房不同,期房抵押的抵押物是期房,其间房屋实际不存在,抵押人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所有权,银行是凭借预估借款人将来某一时间取得房屋的权利之后再提供房产证,这其实是一种期待权。 二、抵押贷款办理要哪些材料 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声明、未出租证明、保险单(银行不要求除外)、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三、房子做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贷款人要满足的条件贷款人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办理房产抵押的房产要满足的条件对于可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来说,首先要要求其产权清晰、证件齐全而且建筑物的年限也要符合标准。一般情况下,所要办理贷款的房产建筑年限最好控制在20年以内。 (三)房产抵押获得的贷款要满足的条件通常在申请贷款时需要向银行说明资金的用途,而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加强资金的流向管理,防止可能出现的骗贷或贷款资金进入股市等不良资金用途的发生。其中满足条件的用途一般包括:购房、购车、留学及购买大型耐用消费品等,也可拥有经营性用途,比如企业资金周转、创业等。

高校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高校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业务知识部分 (一)贷前事项 1.受理时间 (1)什么时间开始受理高校助学贷款申请? 关键字:受理,高校助学贷款,申请 答复:九月开学以后,各高校陆续开始受理贷款申请。 (2)错过了助学贷款受理时间怎么办? 关键字:受理时间 答复:抱歉,一旦错过受理时间,今年的贷款就无法申请,只能等到下一年申请贷款。 2.贷款对象 (1)高校助学贷款的对象是谁? 关键字:高校,对象 答复:由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硕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 (2)博士生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吗? 关键字:博士生,助学贷款

答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博士生不能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3.贷款条件 (1)符合什么条件的大学生可以申请高校助学贷款 关键字:条件,助学贷款 答复: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高校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6. 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4.申请所需材料 (1)初次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键字:初次,材料 答复:借款学生需要提供: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材料;村委会(街道居委会或父母所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区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并加盖公章;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2)续贷高校助学贷款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关键字:续贷,高校助学贷款,材料 答复:学生证;开发银行、省资助中心及高校资助中心认为

四大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候按揭流程攻略

四大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候按揭流程攻略 四大银行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时候的按揭流程攻略 【四大银行个人房贷按揭流程攻略】 建设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 建行按揭住房贷款流程 (一) 咨询:借款申请人除可以到建行济南市分行任何“个贷”经办网点,还可到开发商银企联络员处,对该种贷款的具体种类、期限、额度、利率水平、还款方式等进行咨询,并索取有关资料。 (二)受理:借款申请人可以在与房屋出售方签订购房意向书,缴足定金后,到贷款建行或银企联络员处领取贷款申请表,申请表填妥并由保证人签章后,连同要求备齐的各种资料一起报送银行,也可由银企联络员统一报送。 (三) 审查审批:信贷人员在对客户书面资料进行初审后,对借款宴请人的资信进行现场考察并出具第一责任人调查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审批。审批通过后出具银行贷款承诺书,承诺书有效期为壹个月。 (四) 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借款申请人凭银行贷款承诺书到出售方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并缴付30%以上的预付款,然后凭购房合南正本、缴款收据、承诺书和个人私章到贷款建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同时缴付有关费用。借款合同经借贷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贷款资金划转到开发商帐户同时,借款人领取有关合同文本,并按还款计划要求,从贷款当月开始还本付息。 购房贷款步骤当建行审查同意贷款后,将委托按揭事务中心为您代办贷款所有手续,当您接到会签通知后,请您按以下步骤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步借款人(购房人)持有关资料(身份证原件、半寸方章及建行活期存折)进入签合同地点——按揭事务中心。 第二步借款人(购房人)请按指示路线到合同会签就座,听取律师

讲解借款等合同文本。 第三步借款人(购房人)在按揭事务中心大厅保险柜台及收费柜台递交建行活期存折,缴纳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费用。 第四步借款人(购房人)缴纳有关费用后凭收费单据到会签室领取本人的借款等合同文本,并请留心核对合同文本内容。 第五步借款人(购房人)若错过借款合同讲解专场,请自己阅读合同文本。在阅读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到咨询柜台提问,您将会得到妥善的解释。 第六步借款人(购房人)如认为合同没有什么问题,请您在所有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并填写签订日期。 第七步借款人(购房人)办妥以上事项,请将您的所有合文本,送交律师审阅。 第八步借款人(购房人)有关借款签约手续已办妥,按揭事务中心将尽快为您办理有关抵押签名手续,并通知银行为您放款,请您放心回家。 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不在同一户口中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合法的购房合同; 借款人预付30%以上的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如家庭财产证明等)。 农行住房按揭贷款流程⑴售房商向贷款行提出按揭贷款合作意向。 ⑵贷款行对售房商开发项目、建筑资质、资信等级、负责人品行、企业社会商誉、技术力量、 经营状况、财务情况进行调查,并与符合条件的售房商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 ⑶借款人与售房商签订购房协议,并缴纳30%以上的房款(营业房

贸易信贷常见问题——补充

系统操作常见问题 一、重置管理员密码 问题:企业长期未填报遗忘密码或新负责人不知道密码无法登录系统,可将管理员密码重置。 步骤:1、要求企业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58845343或者发送扫描件至邮箱safe909@https://www.360docs.net/doc/b212285554.html,,并在传真后致电外管局确认是否收到传真。 2、等待传真的同时为企业重置密码: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样本信息管 理-企业密码管理-输入企业代码或企业名称-查询-重置初始密码。 3、企业来电后告知初始密码并提醒在4小时后用初始密码登录。 二、增加贸易信贷系统权限 问题:填报人登录系统后看不到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需增加操作员权限。步骤:1、指导填报人以管理员身份登录(用户名:ba;密码:企业自己设定)。 2、增加操作员权限:业务操作员维护-查询-在操作员账户前打钩-修改权 限-选中未分配权限中ITCS并将ITCS通过中间的>按钮移至已分配权限-保存。 3、退出登录后以操作员身份登录,即可看到贸易信贷抽样调查系统。 三、修改业务操作员密码 问题:已知管理员账号密码,未知业务操作员账号密码,可以管理员身份登录查看或修改业务操作员密码。 步骤:以管理员身份登录-业务操作员维护-查询-点击相应操作员账户(不要钩选)-即可查看用户代码与密码。 四、增加业务操作员账号 问题:已知管理员账号密码,无业务操作员账号,可以管理员身份登录增加操作员账户。 步骤:以管理员身份登录-业务操作员维护-增加-填写用户名称(业务员名称)、初始化密码(ba用户为该业务员分配的初始密码,初次登录后需修改)。 五、网站提示系统正在维护 问题:填报人登录系统显示系统正在维护,一般为同时登录人数过多,提示企业稍后再尝试登录。 六、浏览器问题无法登录 问题:填报人未使用IE浏览器或未进行浏览器的相关设置,可指导填报人在应用服务平台主页-常用下载一栏下载贸易信贷抽样调查企业版手册,根据手册完成相关设置。 七、登录系统后无法点开进出口表 问题:登录系统后可以看到三栏选项,但无法点开进出口表,原因可能为填报人未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提醒填报人完善企业基本信息表后再进行填报。 八、出口表或进口表显示不在调查期内 问题:填报人填写申报表时系统提示未在调查期内,则不需填写该表,只填写剩余一张表即可。 九、其他网络问题 若有其他上述未提到的网络问题,可能为该时间段同时登录人数较多造成的网络

北京贷款常见问题大合集

农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农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经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农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或银行卡,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经营性贷款金额5万元以上还应办理贷款卡。 3、借款人、抵押人的夫妻双方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有关贷款用途证明到农业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并办理抵押合同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4、贷款行办妥上述手续后,当日发放贷款,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农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 5、借款人每月季、末20日以前在其理财卡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并在到期日结清全部本息。 以上就是小编对“农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具体怎样办理”进行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想在农业银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朋友,可以参照一下本文,想了解更多还可以点击我们的在线咨询获得解答! 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一直都是很多人想去打拼的城市,在北京中对于消费水平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所以经常会有不少来北京打拼的人会出现缺钱的情况,因此经常也会有人来问信用管家小编“北京贷款能去哪儿?”的问题,毕竟在北京人生地不熟,也没有什么朋友可以借钱,所以贷款就成了他们的最好选择。 在北京进行贷款的话,其实大家可以选择的渠道还是挺多的,这边信用管家小编就来为大家推荐一些关于北京贷款的渠道,希望也能帮助到大家,能够在凭借着贷款在北京获得更大的成功。 以上就是小编对“北京住房抵押贷款具体怎样办理”进行的详细介绍了,希望能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想办理住房抵押贷款,可以直接到融联伟业,北京融联伟业投资担保公司是北京

地区具有实力的贷款担保公司,公司秉承以信为守,以诚为本的经营理念,与各大银行合作 放贷,为客户解决贷款难题。 在如今社会借款贷款再平常不过了,有一种说法,贷款假若你不还,过段时间也没人催 你还钱了,自然也就不用还钱了,或者坚持到最后,不还钱的人也就没人催你,不用还,真 的有一种催到一半就不催还款的吗? 贷款逾期被催收,为何突然催到一半不催了?你可能想不到 其实你想错了,贷款逾期被没收,答案并非你想的那样,要知道一般分为两种,一个是内催,一个是外催。 如果欠款4到6个月内,基本都是由机构来催收此款,当然也只是提醒,并不会有任何危险。当催你半年后还未有任何实质效果,那么债务就会由内催转为外催,外催的话就意味着 专业的人来收取,手段自然高到你无法想象,这样也就会达到对于逾期客户一个震慑作用, 长期以来你还是无动于衷,那么就有可能真的不会催款了,但是你要注意了,你的家人可能 会遭受骚扰,无法正常生活。 电话,,,-----130---,---4122---,--5782--------,学习文学而懒于记诵是不成的,特别是诗。一个高中文科的学生,与其囫囵吞枣或走马观花地读十部诗集,不如仔仔细细地背诵三百首诗。——朱自清说真话不应当是艰难的事情。我所谓真话不是指真理,也不是指正确的话。自己想什麽就讲什麽;自己怎麽想就怎麽说这就是说真话。—— 房子抵押贷款额度高,所以风控措施也很严格,避免出现贷款还不上的情况,总体上房子 抵押贷款风控注意要点主要有这几个,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房子抵押贷款风控注意要点 一、抵押房有司法行政限制 在一般的房产抵押贷款业务当中,如果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的时候,出借人就有将借 款人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理并获得相应的抵押偿付款的权利。

当前贷款抵押担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贷款抵押担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贷款抵押担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贷款抵押担保工 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农发行总行针对当前中小企业贷款困难的实际情况指出:要研究提出多种担保办法,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就目前而言,大力提倡和健全完善贷款抵押担保,对改善银行信贷资产质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但是,当前在办理贷款的抵押过程中还存在很多弊端,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抵押担保工作涉及企业、国土、房管、国资、公证等部门,在办理抵押担保过程中,涉及各部门的政策规定和经济利益,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从局部看待问题,认识不一致。但由于政策规定方面的缺陷,导致这些部门的行为又都有章可循,并不违规违法。这时,往往要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解决因政策规定不统一带来的矛盾冲突。致使企业对办证感觉难度大,怕麻烦,造成办证难,制约了贷款的有效发放。 二、收费偏高,企业难以承受。由于资产抵押与资产交易都存在一个收费问题,一般约为抵押物价值或交易额的5%左右。企业用于抵押的资产价值一般较大,在企业生产经营本来存在较大资金缺口的情况下,按该标准收费,就出现了在企业还未获得贷款之前就得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企业难以

承担,对于困难较大的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三、手续繁琐,期限偏短。我国办理抵押担保一般是土地、房屋等固定资产,期限多定为1年,到期续办。按现行规定办证前都要到现场鉴定评估,因收费原因,办证部门大都不愿办理长期手续,且由于效率低等原因,有的办证时间从协商收费到最后办理完结,历时长达2—3个月。企业的生产是长期性的,大部份企业长期需要信贷支持,于是陷入周而复始办抵押手续的怪圈之中。 四、产权不明晰,估价不准。就农发行目前的开户企业而言,其房屋、土地等固定资产多为计划经济时代沿袭下来,所占用土地多属划拨性质,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虽然实行了抵押,明确了权利价值,当企业因不能偿还到期贷款等原因,银行行使抵押权时,还需按规定标准向政府补缴相当于以出让方式获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费,加之目前企业的实际贷款余额远远大于抵押物价值,致使其抵押的实际效用受到削弱,对农发行来讲,是乎成了一种自我安慰的、观念上的价值形式。假若银行因行使抵押权对抵押物进行清偿,按照清偿顺序,处置抵押物价款只有在补偿了该土地出让金、缴纳相应税费之后,才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造成实质上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的价款往往不足以清偿全部占贷本息,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加大。 目前,我国银行业信贷资产质量普遍不高,这已成为限制其

贷款中常见的问题

贷款中常见的问题 Q1. APR和Rate有什么区别? APR 包括了贷款手续费(Closing cost)。 举例:贷款10万,年利率3.25%,10 年后的本金加利息共计$117,263 。 如果支付Closing cost为$2,500, 那么贷款总支出则是$117,263+$2,500= $119,762.83;据此算出的实际年利率(APR)是3.785%。 简而言之,No cost, No point 的贷款,利率等于APR;付了Closing 费的贷款,APR 率高于利息率。一般用APR 来比较贷款高低更准确。 Q2. 什么是 No Cost,No Point 贷款? No Cost,指的是银行支付所有和贷款相关的手续费用;不包括房屋保险、产权相关费用和房产过户费用。(二手房交易中,一般由卖方支付房屋交易税和买方产权保险) Point,又叫Discount Point,1个Point 值贷款额度的1%,购买point相当于多付首付款。贷款人可以选择购买point 以获得更低的利率;如果贷款人不需要进一步降低利率,则可选择no point。 Q3. 影响利率的具体因素? 决定贷款条件的第一个要素是信用评分及收入。信用积分越高,利率最低(通常740+可以获得最低利率)。第二个要素是贷款比例。首付比例越高,利率越低(通常最低的利率在首付40%左右)。第三个要素是贷款年限。贷款年限越短,利率越低(15年利率低于30年)。参考文章:是什么决定了利率? Q4. No Point, No Cost 贷款和自己支付贷款费用,那个更好? 依据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而定。 以20万贷款金额为例,选项一:15年No cost利率3.25%,每月支付$1,405,共计$252,961;选项二:自付手续费利率2.875%,每月支付$1,369,总支付$246,451。每月支付差额$36,假设手续费$3,000,那么通过84个月可以平摊,这个例子是银行7年后才收回贷款费用;因此如果7年内有卖房计划,则可选择no cost rate;反之,则可选择自己支付贷款费用。 Q5. 贷款办理之后,如果利率降低,是否可以重置贷款? 重置贷款(refinance)是美国房屋贷款的一大特征;当现有市场利率低于自己的现有利率时,可以办理重置贷款。参考文章:你想了解的refinance知识都在这里。

房地产融资几种常见方式

房地产融资几种常见方式信托、私募基金、短拆、过桥、土地抵 押、在建工程抵押 一、房地产融资之土地抵押贷款Q&A Q:什么是土地抵押贷款? A: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 Q:什么叫做土地抵押? A: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质在于为债权关系提供中介形式和物质保证,维护财产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Q:办理土地抵押长期贷款流程? A: 1.首先根据需要申请的贷款额度及贷款机构许诺的抵押率(放款额/抵押物评估值)倒推出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 2.咨询不动产评估机构对于目标抵押物进行评估所能达到的最大评估单价,然后再根据第一步算出的抵押物应达到的评估总价值除以最大评估单价计算出所需的抵押物的面积数. 3.根据以上第二步算出的抵押物的面积数,先在CAD规划图上自行画出符合银行抵押贷款条件的土地区域. 4.带着第三步自行画出的抵押土地区域图再到国土局地籍科进行土地测绘,出抵押测绘图. 5.根据抵测绘图到不动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6.与贷款机构信贷人员一起带着评估报告及公司的关证件(营业执照等)到国土局地籍科办理抵押登记,填制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同时向贷款机构提供贷款申请书及公司同意就目标地块进行抵押贷款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等资料. 7.填好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按贷款机投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后,等待放贷即可.至此整个抵押贷款程序基本操作完毕. Q:办理土地抵押短期贷款操作流程? A:1、项目方提供用于初审的下列前端资料(有效、清晰的彩色扫描文件): A、贷款申请书,写明项目概况、贷款金额及期限,用款计划,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B、项目方营业执照副本、贷款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C、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 D、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或预评估资料;

全款房如何做银行抵押贷款

全款房如何做银行抵押贷款 网友提问:本人有一套房屋,购买价格为24万,2005年的房屋,现在市值应该在35万-40万之间,现急需现金,但又不想卖,所以想在一个正规的银行办理一下住房抵押贷款,年限10以上。不知道如何办理? 案例解答: 1,带上你的房产证(目前招行是70平以上才给贷款),身份证,结婚证(未婚的需要未婚证明,这个证明去所在地区的民政局),这些证明是先向贷款银行表达贷款意向和自身条件。 2,银行派出评估人员去你房子做评估(当然自己可以请合法评估人员去评估),新房,毛坯,精装简装的价格都是有区别的。一般来说是贷给你买入价的70%,而并不是现在市值的70% 3,评估后去银行签订合同(评估手续费200元上下,贷款未能成功不收费), 4,把房产证带去当地房管所办理抵押公证(费用200元以内,公证你是房产主人,面积多大,目前状况【抵押给银行】,收缴房产证) 5,把房管所的文件带回来交给银行 6,等候消息,约10-20天后可以从银行拿回房产证,你的贷款个案结束 7,这个等候过程中银行可能会电话通知 补充: 招行办理随借随还的业务,就是你要先在招行开个还贷帐号,开通网上银行,开通电话贷款(可选),就是说你贷出来的钱暂时还在银行里(信用额度),当你需要用的时候就电话或者网上银行或者去银行申请使用信用额度(批给你的款项)【注意,这个款项是有可能拒绝的,所以,你一定不能说是去炒股票】。当然,你可以完全不使用这个信用额度,是不收利息的,但是一年之内一定要使用一次,要不你的贷款(信用额度)会被取消。 贷款利率一般是5年5.9,一年5.3这个去网上查一下就查的到,这是年利率,当然使用一天,一个月,一个季度的利率都不会一样。 【特别注意】 抵押贷款需要你工作收入证明还有你的出入账证明,我是私人企业,我当初办的时候即使有银行信用证明(死期超过100万)也不给我办理,他们的意思就是说这钱随时可以转走,不能证明你的财力可以还贷。最后提供了我在其他银行每个月的出入帐达到要求才办了下来。

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助学贷款常见问题解答 1、受理证明上的支付宝号(新浪邮箱)登陆之后为什么显示无该账户? 答:先登录新浪邮箱,然后再登录支付宝账户。 2、《助学贷款申请表》需要盖几个章? 答:一个章,村委会或者是乡镇民镇部门。一式两份的申请表必须为同一部门的章。 3、如果暑假办理贷款了,就不用往咱学校农行卡存学费了吗? 答:两种情况。如果贷款金额够学费,那么就不用存了。如果贷款金额不够,将缺的钱存到银行卡内。并且最好在扣学费的之前,学校的银行卡里金额最好不要大于学费和住宿费的金额,否则系统会把你当做未贷款的学生直接给你扣除学费。 4、如果在学校申请了助学贷款,可以回家之后不办理贷款吗? 答:不能!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将会取消其本学年的奖学金评比。 5、是不是助学贷款在学校写了多少金额,贷款的时候就需要是多少金额? 答:是。 6、我们县里没有资助管理中心怎么办? 答: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置在教育局内,如果没有资助管理中心就去县教育局。 7、我在办理助学贷款的过程中,教育局(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我,系统里没有我的名字,但是我在学校里填了学院下发的《助学贷款汇总表》?答:15年有的同学因为系统失误全校有几个同学贷款数据未发送给各个地区的资助管理中心,所以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贷款肯定是贷不下来了,但是不会影响个人的评奖评优情况。 8、我办理了助学贷款,但是在扣除学费的时候我的卡里的钱被扣了住宿费和学费,那么我的贷款还有用吗? 答:有用。不过助学贷款一般到12月份左右才可以从发的支付宝里转出。所以还是提醒大家在扣学费的之前,学校的银行卡里金额最好不要大于学费和住宿费的金额,以免给大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如何选择银行按揭的还款方式知识讲解

如何选择银行按揭的还款方式 如何选择银行按揭的还款方式? 做按揭考虑最多的是究竟要选取哪种还款方式最省钱,最省钱的概念其实就是还给银行的利息最低。银行房屋按揭贷款的利息有两种,一种是5年还款,一种是5年以上,通常贷款买房的都是选择15年以上,所以还款利息都是5.04,既然利息一样,当然是还款的年限越少越好。另外银行还提供了两种还款方式:一种是等额还款,一种是等本(递减)还款。这两种方式中肯定是等本要划算,还的利息比较少,但是由于等本还款开始的还款压力太大,所以也要综合还款期限一起来考虑:究竟是选年限长的等本,还是选年限短的等额好。下面举个例子,向银行贷款总额是47万。 15年等本还款:第一个月需还款4585.11元,最后一个月需还款2622.64元,每月还款逐级递减40-12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181243.96元。 15年等额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一样,都是3726.53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200775.53元。 20年等本还款:第一个月需还款3932.33元,最后一个月需还款1967.63元,每月还款逐级递减40-15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

241327.48元。 20年等额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一样,都是3112.19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276924.85元。 30年等本还款:第一个月需还款3279.56元,最后一个月需还款1309.62元,每月还款逐级递减40-10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361493.75 元。 30年等额还款:每月还款金额一样,都是2534.56元,总共需还给银行利息442443元。 从上面数据可看出还款年限对利息的影响比还款方式要大的多,所以要根据自己能力选择尽可能短的还款年限,在还款方式上,等本要比等额所还利息少一些,差距与还款年限的长短成正比。一般来说,还款金额占一个家庭总收入的40%以下是比较合理的。比如家庭月收入在10000万,那每月还款金额应该是4000左右比较合适,因此可选择20年等本还款。但在搬进新家之前,大多数人都在租房,所以要把租金考虑到每月还款支出里面,所以是月租+月供=4000比较合适,所以我建议各位租房的朋友们在搬进新家前选择一个月供最低的还款方式,比如30年等额还款,等到搬家新家不用再付房租时就可以去银行把还款方式改为20年等本还款(银行可随时改变还款方式,手续比较简单,只需去按揭开户银行填表即可,没有任何其他费用)。如果月供能力在3200左右,从上面的数据可以看出,可以选择30年的等本或是20年的等额两种还款方式,但经过比较,可以看出20年等额还款所需还的利息远远低于30年的等本,所以建议选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遇到房地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212285554.html,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房产抵押贷款协议书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人):_________银行 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以下称“贷款合同”),特签订本抵押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记

1、释义: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或预售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房屋合同》并经公证机关公证,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预购权。 (2)现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给付定金后,已与房产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契约》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购买权。 2、抵押权: 本项抵押物为抵押人向_____(房产商)购买的位于____的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______。该房产建筑平方米销售价为____元,共____元。抵押人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与房产商签订了____,并据此向抵押权人办理抵押。 3、抵押登记: 抵押人应将《预购房屋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到房产管理局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当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权房产商将“房屋峻工书”送至抵押权人,并委托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指定的机构代理向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所

有权抵押登记手续。《房屋所有权证》由抵押权人执管。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使用权》所需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 5、抵押人在此确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人不能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抵押权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偿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陈述与保证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2、抵押人保证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转让,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赠与、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装增补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确认抵押权人有如下权利:在抵押人未还清“贷

房产抵押贷款方法有哪些

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b212285554.html, 房产抵押贷款方法有哪些 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了现在融资的一种方式。房产想要进行抵押贷款的方法有哪些呢?不同的房产需要进行贷款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不同呢?房产贷款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赢了网都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解答。 房产抵押贷款方法有哪些?怎么办理? 办理方法第一步:申请条件 1. 中国(不含港澳台)公民,年龄在18-65周岁,且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授薪人群(如不满六个月,但本单位工作内容与上一单位相同,可累加上一单位的工作期限)及经营满一年以上的经营人群。 2. 抵押房产权利人中无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无大于70岁(含70岁)的成年人。

3. 房产若是二次抵押,房屋的抵押第一权利人必须是银行 4. 借款人需要有一套或一套以上名下所有权住房(至少一套是本市 所有权房)。 个人房产 1、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证原件/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4、婚姻证明(结婚或未婚证明) 公司房产 1、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在建工程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5、营业执照 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程序: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网络贷款基本常见问题知识

网络贷款基本常见问题知识 1,什么是网络贷款? 网络贷款,简单的说,就是手中有闲钱的放款人,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将钱借给需要用钱的借款人的过程。放款人获得远高于银行存款的收益(现在主流网贷平台年收益率一般在12%~25%之间),同时借款人能方便快捷的获得事业发展的资金。 网络贷款是个新兴事物,最早于2005年诞生于英国;2007年中国出现了第一家P2P贷款网站----拍拍贷;P2P网络贷款模式由于互联网这个工具的便利性和跨地域性,迅速实现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总贷款额由2007年的2000万元增长到2011年的60亿,预计2012年将达到300亿元并继续保持爆发性增长态势。中国的网贷平台家数也由2007年的1家迅速发展到上千家;上规模的、有稳定日常成交量的平台,也达到了4、50家,且不断还有新的平台诞生。从本质上说,网络贷款是互联网这个革命性的工具进入到传统的金融信贷领域而出现的一种"金融淘宝网",网贷团深信,网络贷款模式必将成为今后人们重要的一种理财方式选项。 在这么多网络贷款平台中,自然就会出现特色各异、良莠不齐的局面。上海网络贷款研究会自从2010年以来,就对这个行业进行了密切关注和研究,并累计投入100余万元真金白银在各个主流贷款平台进行亲身实践,获得了大量的行业经验与研究成果。随着各网贷平台相互之间的竞争,现在整个行业已经基本实现了网贷平台对VIP放款客户的本金100%垫付机制,这就让投资网络贷款的风险由早期的担心借款人中出现"老赖"的风险,转化为辨别网贷平台是否"靠谱"的系统性风险。为让广大网民分享这些摸索出来的经验并少走弯路,上海网络贷款研究会特委托上海复一蓝计算机有限公司打造出一个第三方评级与导航门户----网贷团网站,希望能为这个蓬勃发展的朝阳行业提供一个专业、客观、权威的第三方评级平台,让新投资人少走弯路,让资深投资人有个交流的平台。现在就去各个平台看看吧! 2,网络贷款合法吗? 国家法律是允许和保护民间借贷的,对于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的利息,也是承认和保护的,而现有网络平台上的利率水平,均是在四倍安全线的下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法律上肯定了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性,并从法律层面保护出借人收回借贷资金和利息的权利。《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中明确规定,居间人提供贷款合同订立的媒介服务,可依法向委托方收取相应的报酬。因此贷款服务机构的存在和服务费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不存在足以影响自身行为的精神疾病的情形)、意思表示真实,借款合同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则该借款合同完全受到《合同法》等法律的保护。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作为银行金融的有效补充已逐渐成为民间金融的一种重要形式。

关于美国学生贷款的常见问题解答.doc

关于美国学生贷款的常见问题解答 对于借钱(贷款)上学的学生,想获得最大收益的最好方法,就是自学所有重要的术语。在大家签署美国留学贷款合同之前,请允许我解释一些与学生贷款相关的常见问题。可能其中就有你在寻求的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寻求和申请贷款阶段 什么是学生贷款(student loan)? 私人贷款(private loan)和联邦贷款(federal loan)的区别是什么? 什么是学生贷款利息(student loan interest)? 我的利率(interest rate)是如何决定的? 我如何知道我是否有信用记录(credit history)或信用评级(credit rating)? 什么是联署人(cosigner)? 什么是补贴贷款(subsidized loan)? 什么是无补贴贷款(unsubsidized loan)? 我怎样申请贷款? 偿还贷款阶段 我什么时候开始还贷款? 贷款延期(deferment)是什么? 贷款宽容(forbearance)是什么? 贷款合并(consolidation)是什么? 贷款违约是什么意思? 拖欠贷款的后果是什么?

什么是学生贷款? 学生贷款是指一笔钱,学生可以从公立(政府)或私立(银行)机构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的金额。学生在法律上有义务偿还贷款,并全额支付利息。提供贷款的机构称为贷款人(lender)。 私人贷款和联邦贷款的区别是什么? 私人贷款来自银行、信用合作社、国家机构或学校。联邦贷款来自联邦政府。 私人贷款利率可以是固定的,也是可变的。联邦贷款利率只能是固定的。 私人贷款要求借款人有信用记录或联署人。联邦贷款不需要信用记录或联署人。 私人贷款不允许借贷人申请延期还款,或在毕业后找到工作再基于收入还款。联邦贷款提供延期还款和基于收入的毕业后还款计划。 一般来说,在利率、还贷和限制方面,私人贷款往往不那么灵活,如果你毕业后找不到工作,这可能是个问题。 什么是学生贷款利息? 利息的定义是“为使用而借出的钱,或延迟偿还债务,按特定利率定期支付的钱”。用门外汉的话说,利息是你必须支付的钱,是额外的费用借款。学生贷款有不同的利率,也就是说,是你必须在原始金额之外支付的未偿还贷款的百分比。 利率是如何决定的? 私人贷款和公共贷款的利率计算方法不同。当从政府(公共贷款)借款时,利率由美国国会设定,利率是固定的——在贷款的整个期限内利率将保持不变。公共贷款利率通常在3.5%-8%之间。 私人贷款利率由贷款的出借人决定,这一出借人通常是银行。在计算利率时,私人贷款机构会先考虑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比如,你偿还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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