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友爱观

亚里士多德友爱观
亚里士多德友爱观

浅析亚里士多德友爱观

(陈书云201110007)

摘要

《尼各马可伦理学》是西方伦理学史上的第一部伦理学专著,亚里士多德在此书中着重阐述了他关于友爱的看法。亚里士多德认为,友爱不仅是某种德性,也是生活中最必需的东西;友爱主要有三种不同的类型,即善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实用的友爱;友爱是联系城邦的纽带。亚里士多德关于友爱的思想是西方近现代伦理思想的主要渊源和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我国新时期的道德建设和社会发展也有一定的启示和价值。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友爱;德性

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一书有两卷是专门论述友爱的,可见亚里士多德对友爱问题之重视。他之所以如此关注友爱的问题,是和他所生活的时代密切相关的。在他生活的时代,希腊城邦民主制的发展已经相当成熟。这种政体要求每个公民都必须参与到共同的政治生活中来。每个公民还得参加城邦共同的祭祀和庆典活动,这就使得与他人的交往和共同生活成为公民日常生活中一项必不可少的事务。在希腊人的生活中,与朋友的关系是除了家庭关系之外最重要的关系。正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人与人之间产生了一种特殊的交往德性,即友爱。因此,友爱成为古希腊社会一个流行的话题。苏格拉底、柏拉图等都讨论过友爱的问题。亚里士多德在前人的基础上,对友爱问题进行了更深入的思考和论述。

一、亚里士多德友爱观的理论渊源

任何一位哲学家的哲学思想都同他生活的时代背景相关,受时代背景的影响,并对前人的相关思想进行扬弃。亚里士多德的友爱思想也是

如此。亚里士多德的友爱思想是建立在古希腊友爱观的基础之上,并且更多的受到柏拉图的影响,是对古希腊友爱哲学思想的继承与发展。(一)古希腊时期的友爱思想

友爱在古希腊时期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这与希腊时期的社会政治制度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背景相关。希腊社会讲的友爱观既不同于我们今天政治上的团结友爱,也不同于今天人们所讲的友爱观念。希腊语中的友爱是指“把两个人相互吸引到一起的友爱关系。在希腊人那里,任何有接近关系的两个人都可以产生友爱。包括家庭成员之间、商业伙伴之间、城邦公民之间等等。”①对于希腊人来说,爱包含的意义有三层:首先,人与人之间的喜爱有主动地也有被动的,而这两者只有主动的爱,才是真正的喜爱。其次,主动的喜爱又可分为出于自愿的和非出于自身意愿的。只有出于自愿的喜爱才是主观动因的、本己的,而非出于自愿的喜爱,则可能只是偶然的喜爱,不会持久。最后,比较重要的一点就是希腊人在谈论爱的时候,会更加注重行动。因此,在希腊人看来,友爱就是两个拥有共同生活的并且一直愿意主动为对方做事情的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一种活动的、行动的关系,而不仅仅是在观念中的静止关系。

(二)柏拉图的友爱思想

柏拉图作为古希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在他的很多著作中都有对“友爱”这个希腊流行话题的谈论。他在《李思篇》、《会饮篇》和《斐德罗篇》中,谈论了友爱中的各种问题,并且成为了亚里士多德研究友爱问题的主要背景和基础。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把《李思篇》中对友爱的原因解释为欲和中性的缺乏,并给予了肯定。而在《会饮篇》中,他则指出,属于人的本性的东西,对于任何人都是一种善。因为“人只爱好的东西”。爱在本性上是对美好事物的爱,同时也是对美好事物的无止境追求。人永远都无法像神一样的完全自足。所以,人是永远缺乏的,因此永远都可以获益。这个获益的过程,也就是对欲望的满足过程。

①廖申白.亚里士多德友爱论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 20

通过这个过程使得自身达到完满,实现爱的目的。《斐德罗篇》是《李思篇》和《会饮篇》的继续:爱不仅是爱者本性上的某种缺乏,同时,爱还是这种对于缺乏的欲的迷狂的状态。爱是一种沉溺于美,尤其是形体美的快感的欲望。这种爱是一种想长期独占被爱者的欲望。总之,柏拉图认为,希腊人把友爱看作是一种欲,它自身既不美,也不善,但是在本性上欲求美和善。因此,亚里士多德在他伦理学中所研究的友爱与古代的友爱形式有历史渊源,但也有新的变化。

二、亚里士多德友爱观的基本观点

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观在伦理学体系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西方伦理学思想的重要渊源之一。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观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

(一)友爱是某种德性,是生活所必需的东西

“在这一切之后让我们来谈一谈友爱。它就是某种德性,或者是赋有德性的事情;或者说是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谁也不会愿意去过那种应有尽有而独缺朋友的生活。”②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八卷的篇首,亚里士多德这样写道。在他看来,友爱是某种德性,并且是生活最为必需的德性。因为,不论是生活中还是理论上,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人们总是渴望能在相互帮助中实现他的理想。这一点在战争频繁、人民居无定所的古希腊表现得特别明显。幸福高尚的生活是不能没有朋友的:富人需要朋友,通过对朋友的赠与体现其“善”,并能保全其财产;穷困的人需要朋友,当陷入不幸时,朋友会对他给予援助;青年需要朋友,以帮助他少犯错误;老人需要朋友,以关照生活和帮助他做力所不及的事;壮年人需要朋友,朋友的指点可以使其行为变得高尚。作为德性与幸福的联系的其他的外在善不同,友爱自身就是德性,或者包含着德性,这使得友爱成为德性与幸福的更本质的联系环节。因为,其他外在的善似乎只是我们过一种幸福生活的单纯的手段,而友爱本身就是共同生活的价值所在。所以,幸福的生活只是作为手段而需要外在的善,而作为

②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M].廖申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1155a1-3

目的的一部分则需要友爱。友爱作为这种联系环节,不仅在于它对幸福来说是必要的,更在于它自身就是高尚的。

(二)三种不同的友爱

亚里士多德认为,并不是所有的事物都为人们所爱,只有可爱的事物,也就是:善的、让人快乐的和有用的事物,才为人们所爱。相应于这三种可爱的事物,亚里士多德把友爱也分为三种:即善的友爱、快乐的友爱和实用的友爱。因为当人们互爱时,他们是因为这三种原因而希望对方好的,即希望对方更有德性,更令人愉悦,更有用。其中,有用的友爱,人们互爱并不是因为他是朋友,而是因为他是有用的人;快乐的友爱则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这两种友爱都不是为了爱自身,而是为了有用和快乐,这两种友爱是偶然的友爱,难以持久,却在生活中最为常见。我们常能看到形形色色的人因为利益或者纯粹为了享乐而结为朋友,而利益和快乐来得容易散去也快,当繁华已尽,笙歌不再,这种所谓的朋友关系便也随之消散。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实用的友爱最常见于老年人和中壮年人之中,因为老年人追求的不再是快乐,而是好处;中壮年人则多以获利为目的。这样的朋友不喜欢共同生活,因为他们只因为对方能给自己带来好处才会觉得对方使他快乐;青年人之间的友爱则多以快乐为原因,青年人凭着感情生活,追求能使他们愉快的、当下存在的东西。然而,能使他们觉得愉快的东西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改变,他们的友爱也便随着他们觉得令人愉快的事物而变化。因此,他们常常一日之间就相爱,一日之内又分手,变幻无常。但与不喜欢共同生活的、以有用为目的的友爱不同的是,以快乐为目的的青年人是愿意共同生活的,因为只有在共同生活中,他们才能得到他们所期望于友爱的快乐。真正的善的友爱是发生在好人,即有相似德性的人之间的,因为只有在好人之间才能因为对方自身的原因而希望他好,而不是为了利益或快乐。亚里士多德认为,这种友爱才是最好的友爱,才有资格被视为友爱本身,并且最稳定、持久。

因此,他在很多地方所作的关于友爱的定义,都是对于善的友爱的

定义。他指出,如果我们以幸福的高尚的生活判断各种友爱的价值的高低,那么结论就应当是,在德性上相近的好人之间的友爱最能帮助我们实现这种生活。所以在各种友爱中,只有这种友爱是完善的,即相对于我们是完全的友爱,其他的次等的友爱只是在部分的意义上才被人们称为友爱。共同生活是善的友爱的特点,好人因彼此的善、愉悦和有用而愿意共同生活。然而,善的友爱也因如此高尚而难得一见——有德性的好人本就不多见,更何况还需要时间来形成共同的道德,因此,我们也就多在“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士为知己者亡”这样流传至今的俗语中,表达和想象着对于善的友爱的渴求。这里要说明的是,善的友爱并非就完全排斥有用和快乐。比如那些至福之人,他们应有尽有,虽不需可用的朋友,但却需要那些令人喜欢的朋友,总想与某些人过共同的生活。只是善的友爱坚定而持久,不易受到中伤,而有用和快乐的友爱则容易见异思迁,相互猜疑,故不能称为真正的友爱。

(三)爱自己和爱他人的统一

关于爱自己的问题,人们常常把它看作贬义,认为爱自己就是自私自利、完全利己、毫不利人。但事实上,既然善的友爱存在于具有相似德性的好人之间,那么与其说我们爱的是朋友的善,不如说是爱自身的善。亚里士多德认为,爱着朋友的人就是爱着自身的善,朋友是另—个自身。也就是说,友爱是根源于—个人对他自身的关系的,尤其是对一个好人来说,他怎么对待自己,也就怎样对待朋友,他愿望他朋友能得到什么,能变成什么样,也是他原本愿望于他自身的。亚里士多德的这个理论主要是想说明—个善人的利己主义恰恰同样具有利他主义的特点,从此打破了利己主义和利他主义之间的对立。至此,一个人对自己的爱与对朋友的爱是否可能一致,就转化为利己主义与利他主义是否能够一致的问题。

爱自己与爱他人能够统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自我的—致:人和自身可以构成一种一致的关系,因为这种关系的承担者是一个单独的不可分割的人,因为这个人的灵魂和肉体有时是能达到统一

(完整版)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作用和影响

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作用和影响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非常受人关注的哲学家,被誉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出身于古希腊北方的斯达奇拉,父亲是马其顿王阿穆塔的宫廷医师。亚里士多德建立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思想体系。他第一个以科学的方法阐明了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并把混沌一团的科学分门别类。他奠定了经验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提出了公理化体系的理想。他的形而上学使他荣膺“哲学家之王”的称号! 一、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理论 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规定了“哲学”,也就是自称为“第一哲学”。在《形而上学》中指出,有一种科学在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作为存在的存在”即是指“一般的普遍的存在,是存在本身。而一切存在的中心点就是‘本体’”。在同书中他还指出,哲学的对象是“可以分离的本体”。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神学”,神学不但是首要的还是普遍的。 总体来看,他的意思是说哲学所研究的内容是为其他科学作为起点的最终本体,是汇集任何经验科学的全部。亚里士多德把哲学分为理论.实践.创造三部分,是因为各部分目的不同。广义上说,一切学问都离不开知识。然而狭义上说,理论部分目的在认识,以纯粹的知识为对象:实践部分目的

在动作,以人类的行为为对象:创造部分目的在造作,以有用或者美学的作品为对象。实践部分是伦理学与政治学的范围,创造部分是艺术的范围;两个范围却有相同之处,同处在于对象能变,人的行为能变,物方面的作品也能变。他认为人性本有理性部分与非理性部分。理性部分还可以分为两部分:(一)与不变的事物发生关系者,(二)与变的事物发生关系者。外在的世界既有不同的对象,内在的人性便也有不同的部分与之相应;知识之所以可能,只因人性中有与外界对象相应的部分。实践部分有伦理学与政治学,其实伦理学也是政治学的一部分。他的政治学分为论个人行为的和论国家行为的,前者是真正的伦理学,后者是通常所谓的政治学,他还把经济,战术,修辞等认为是政治学的附庸。 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 亚里士多德就是我们所谓的人类导师,他与这个称号无疑是相对称的。诚如他的学派――逍遥学派的名称所表明的那样,他徘徊在古希腊的文化史中,游荡在天.地.人三界的广漠的知识领域中,攥写了百余部大著。亚里士多德在古希腊时期的地位是毋庸置疑非常重要的。最早便起源于早期欧洲文艺领域,即是所谓的“自然学派”、“心理学派”和“历史学派”,这些都以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学术作为他们学派的理论来源。他不仅在一方面阐述古希腊文化的最高理论,而且咋另外一方面建立起规范的理论知识。给西方文学方面有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探新论文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探新论文 论文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政治正义观经济正义观法律正义观 论文摘要:亚里士多德对正义问题的论述极其丰富、深刻,“中道是适用一切政体的公理”、“给他人以应得,取己之应得”、“法律,正义的化身与体现”等正义思想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政治正义观、经济正义观、法律正义观的基本理念,后世正义理论的研究者都或多或少从其中吸取养分。 正义历来被视为人类社会的美德和崇高理想,是人类生生不息的追求。然而什么是正义?长期以来,这个问题一直人们议论的热点和争议的中心。正如博登海默所说:”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现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被马克思称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的亚里士多德对正义也进行了丰富的论述。本文拟从政治、经济、法律综合视角去探析亚里士多德正义观之深刻内涵。 一、“中道是适用一切政体的公理”—政治正义观 政治正义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家所关注的中心问题之一。作为古希腊时代政治哲学的代表,亚里士多德认为,政治正义是为了自足存在而共同生活,只存在于自由人和比例上或算术上均等的人之间。又指出,善德在行于中道,以毋过毋不及的中间境界为最佳,而这同样适用于政体,中道是适用一切政体的公理。 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切城邦中,所有公民可以分为三个部分(阶级)—极富、极贫和两者之间的中产阶级,在这三个阶级中,极富阶级是寡头势力,他们本性狂暴,只愿发号施令,不肯接受任何权威的统治,他们的偏见是财产,认为财产的不平等是一切都不平等的根据,因而他们不堪为政。极贫阶级是平民势力,他们仅知服从而不堪为政,就全像一群奴隶,他们的偏见是自由,认为一切相等则万物相等,提倡绝对的民主和自由,是一种凭所得的习性,它的特点在于适度,因而他们也不堪为政。中产阶级为民主势力,是中道的化身,最能顺从理性而不趋向极端。处于小康状态的中产阶级既不会像究人那样图谋他人财产,他们的财产也不像富人那样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凯觑,既不对别人耍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而且它人数众多,不会为贫富两极所操纵,自身又没有野心,中产阶级主政足以使城邦政治走上正轨,消除政治上的混乱和内江,导致社会的长治久安。由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详尽的解释了他关于幸福的定义,以及怎样才能称得上幸福。本文将先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进行总结阐述,并具体就思辨这种幸福进行探讨。?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根据我们的看法,政治学的目标善究竟是什么?在实践中所能实现的至善又是什么?在名称上,大多数人在这里诚然是一致的,一般大众和有教养的人都把它称之为幸福。”然而亚翁不同于一般大众把“好生活、好品行”这种“抓得着、看的见的东西”作为幸福1,他采用柏拉图的理解2,加以阐释,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怎样理解这一定义呢,首先关于善的定义,亚里士多德认为善在不同的具体实践中有着不同的具体表现,但可以概括为行动的目标3,而有的目标,比如赚钱,是为了享乐,那么赚钱就不是终极目标,同样的,享乐也可能不是终极目标,“而最高的善必定是一个终极目标和某种完善的东西”。4 那么为什么说幸福是终极的呢?亚里士多德对于终极的解释极为恰当:“作为绝对完善的、永恒地因其自身之故而绝不因他物之故被欲求的东西”5。依前所论,假若某个行动的目标在于赚钱,而赚钱是为了享乐,而为什么要享乐呢?为了快乐,为什么要快乐呢?为了幸福。为什么要幸福呢?没有为什么了,或者说,为了幸福。就是这样,幸福被亚里士多德定义为一种终极的概念,或者说,在亚里士多德的观念里,幸福是一种终极的目标。所以,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幸福是至善,是一种终极目标。 ?幸福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然而以上仅仅是对“幸福”这个概念进行了一个定义,这样一个定义于实际生活并无指指导意义,亚里士多德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么幸福究竟是什么? 既然“幸福=至善”,而善就于不同的行为活动有着不同的表现(不同的行动有着不同的目的)。于是,亚里士多德尝试从最普遍,最基本的行动来讨论最原点的善。那最基本的行1P43 1095a15-1095a25 《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译读本]/[古希腊]亚里士多德著; 邓安庆译.人民出版 社,2010.9 2P45 1095a25-1095a30 “它既是独立的善,同时又是所有的其他善物之为善的原因。”(引用书名及版本同上,若无例外情况,以下不再注明。) 3P52 1097a15-1097a25 “这种善在每一个行为和每一种技艺中永远都是不同的;”“所以,如果对于所有行为一般地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的话,那么这个目标就是通过行动可以达到的善。” 4P52 1097a25-1097a30 5P53 1097a30-1097b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BC384—BC323)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学家和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被恩格斯称为古希腊学者中?最博学的人物?。他的代表作之一《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之作,在该书中,他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城邦、政体与法律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与城邦观是连结在一起的。最好的城邦是行于中庸的城邦,最好的法律也应该是权衡中道的法律。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法律的作用与城邦的目的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决定于政体,根据政体而制定。法律是政体宗旨的体现,政体的好坏决定了法律的好坏。他说:?符合于正宗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一定合乎正义,而符合于变态或乖戾的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不合乎正义。? 当亚里士多德把法律与城邦、政体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把法律当作手段和工具。但是,这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目的的一种价值判断。法律的目的和国家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同一的,但是法律与国家毕竟不是同一事物,它们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与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秩序的实证观点相比,亚里士多德的法律目的论明显具有理想主义色彩。 二、正义论的法律观 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与正义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他的正义观念又与平等观念密不可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到的相同事物在

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的人们大家都承认政治权利的分配应该按照各人的价值为之分配这个原则是合乎绝对的正义的。?可见,人人平等不是正义,不同的人应该享有不等的权利才是正义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与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的著名二分法。分配正义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矫正正义不考虑当事人的地位,只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就要从损害者所得好处中拿出一部分去弥补受损者,不管好人犯法还是坏人犯法,都应该受到惩罚。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与习惯正义(conventional justice)的划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本身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目的就是正义,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律就是没有人类感情偏见的、与所有美德共存的道德力量的外在表现。而判断良法恶法的根本标准就在于是否合乎正义。 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的法律观是法律伦理学的源头。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正义观最早体现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特性,提出了道德正义高于法律正义,正义是指导立法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但他不是简单的比较孰高孰低,而是把明确的把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并进而把正义作为批判法律好坏的标准,明确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前提在于法是良法。亚里士多德视正义为城邦的原则,由正义衍生法律,确定了法律以正义为价值目标。从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到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再到古典自然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一个基本问题。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之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西方科学之父,他的《诗学》是西方第一部较为完整的美学,文论专著。在《诗学》中,他对悲剧首次进行了全面论述,在批判地继承古希腊悲剧理论和柏拉图的理论基础上对戏剧理论进行了创新,对后世悲剧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为“悲剧”下了一个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通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们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同时,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的六个成分:情节、性格、思想、言语、唱段和戏景,其中,“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而这六个成分中,事件的合理安排是悲剧中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完整的活动具有开端,中间,结尾。一部悲剧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其组成部分不仅要排列有序,而且必须具备量度。这一系列或出于必然,或出于或然而继随发生的事件中,人物由逆境转入顺境,再由顺境转入逆境,这一长度即是比较合适的界限。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作为对一种行动摹仿的情节,它必须摹仿单一的和完整的行动。组成情节的事件必须严密布局,

以至于如果搬动或删除其中的任一成分,整体将会松散和崩溃,也就是悲剧的情节应达到整一。这就是悲剧论的情节整一律。例如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戏剧中人物哈姆莱特性格的理解,而其情节是整一的、一目了然的。从我国早期将其译作《王子复仇记》,我们就不难看出戏剧讲述了王子哈姆莱特报杀父之仇的故事。故事情节看似简单,并充分贯彻了亚里士多德的事件要合理安排的理念。然而细细读来,我们会发现在这一大的整体脉络之下,还有一条 与之相平行的隐形的复仇脉络与之相呼应。这一隐形脉络进一步帮助体现了作品所要歌颂的主题。对于情节的取材也是非常重要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几个家族的故事。”这些家族都是声名显赫的“大家族”,只有这样的艺术题材才能既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哈姆雷特》写的是一个国家的王子的故事,《麦克白》写的也是争夺皇位,杀了国王这样的大事件。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效用是引起我们的怜悯,从而是心灵得到净化。最完美的悲剧取材于少数家庭的故事。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摹仿人的品质,而在于摹仿某个行动,剧中人物的品质由他们的“性格”决定 。而他们的幸福与不幸都取决于他们的行动。悲剧人物之所以陷入厄运,不是由于他们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们犯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简介和主要哲学思想

苏格拉底(469—399BC.)是开创希腊哲学研究新方向的划时代的思想家,他把研究对象从自然转向了社会和人类的内心世界,专门探讨人类的心灵智慧与活动能力,注意政治、道德、社会、人生的基本问题,在西方人的生活领域竖立起一座真善美的理想宫殿,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追求,却显示了人类在精神上的勇敢探索。从此人自身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希腊哲学开始迈向一个新的高峰。 苏格拉底是雅典一个雕刻匠的儿子,出身贫寒,但崇尚知识,多方求学,逐渐成为具有全面文化休养的哲学家。他述而不作,没留下任何著作,其思想主要是由他的两个学生柏拉图和色诺芬的作品中得知的。他认为放弃对人自身的探讨而去研究自然是愚蠢的,是不守本分。所以他的哲学追求便集中在认识人自己上。他提出的命题围绕人的精神修养,比如什么是幸福、美德、真理、正义等等,其中所贯穿的一个最严肃的主题就是说服人们不要专注于对身外之物的追求,而应去改造自己的灵魂,追求真理和智慧,成为道德完善的、真正的人。他在雅典法庭受审时曾对同胞大声疾呼:“雅典人啊!我尊敬你们,热爱你们。我要教诲和劝勉我遇到的每一个人……你们不能只注意金钱和地位,而不注意智慧和真理。你们不要老想着人身和财产,而首先要改善你们的心灵。金钱不能买到美德,美德却能产生一切美好的东西。这就是我的教义。无论你们怎样处罚我,我决不改变自己的信仰” 因此他的哲学是道德哲学。他的讨论虽以唯心主义为出发点,但包含着许多合理的内核,如辩证的认识,认为真理总是具体的,具有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反面转化。再如讨论中的问答方法,即辩证法最初的涵义,通过反复问答,揭示对话者的自相矛盾之处来达到正确认识。他强调知识的作用,强调理性,要求人们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内心世界去了解外界事物,发现真理,并提出概念在认识中的作用,确立了一系列概念范畴。他的思想对后世西方哲学有深远影响。 苏格拉底的学生、也是其思想的忠实继承人柏拉图(427—437BC.)出自雅典贵族家庭,生逢希腊城邦危机初现的时代,曾力求用自己的哲学拯救国家和社会。后致力于教书育人,留下大量著作,主要作品以对话体写就,著名的有《申辩篇》、《会饮篇》、《理想国》等,内容涉及哲学、政治伦理、教育问题。他的哲学思想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核心为“理念论”,其它理论均以此为基础。在他看来,世界分为感觉中的自然世界和理念中的超自然世界两部分。由于感知的世界总在不停地变化,人们对它的认识因时、因地、因人、因情而异,因而感觉世界是不真实的。唯一真实的是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而感受到的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反映。比如说少女和鲜花美时,必先有一个美的概念在判断者心中,这一概念又一定和美的总体概念相一致,因而在判断者的身外必定有个绝对美的理念。美如此,真与善亦然,一切具体和抽象事物都有理念。理念是世间万物的原型,万物是理念的摹本。他倡导对永恒的真善美亦即理念世界的追求,后来人们往往把追求纯精神的唯理主义行为称作柏拉图式的行为。柏拉图否认现时世界的真实性和感觉经验的可靠性,认为理念是人心之外的一种实体,真理认识只能靠对它的直接感悟,所以他的哲学是客观唯心论。他的理念论用于现实社会的改造,便产生了他的理想国的设计。他的哲学认识论却成为西方唯心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柏拉图像 亚里斯多德(384—322BC.)是集古希腊科学文化知识之大成的渊博学者,哲学是他最擅长的领域。他师从柏拉图20年,一度任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教师,后回雅典办学,著作传说达千卷之多,大多散佚,现存162卷,包括《形而上学》、《物理学》、《气象学》、《政治学》、《伦理学》、《修辞学》、《范畴篇》等47部,其中有些作品,可能是赝品。他是现代许多科学门类的奠基人,哲学到他的手里才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他的著作中,希腊哲学的爱智与深思精神被发展到顶峰。他的哲学与他的导师柏拉图的关系是批判与继承的关系,其中的批判要多于继承。他有句科学认识史上的名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反映他的真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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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思考 作者:王华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 刊名: 学理论 英文刊名:THEORY RESEARCH 年,卷(期):2009,""(16) 被引用次数:0次 参考文献(6条) 1.何怀宏伦理学是什么 2002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 1964 3.亚里士多德.廖申白尼各马可伦理学 2003 4.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2004 5.加勒特·汤姆森.马歇尔·米斯纳.张晓林亚里士多德 2002 6.布伦诺·S 费雷.阿洛伊斯·斯塔特勒.静也幸福与经济学--经济和制度对人类福祉的影响 2006 相似文献(8条) 1.期刊论文陈天梅.CHEN Tian-mei略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4(5) 本文主要通过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名著--<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关于幸福、最高善、德性和中道的内在联系的分析和阐述,对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作了一次梳理,以期亚氏的德性幸福观能够对人们有所启迪. 2.期刊论文杨光试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之意蕴-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6(4) 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幸福是人生的终极目的,是人之功能的最大实现;幸福本身即是完满的、自足的、固有的、本己的,且难于被剥夺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的本质在于德性,而有德的实践活动是通达幸福之途.围绕着幸福,亚里士多德着重论述了它与善、最高善、外在善、德性、思辩、中道、快乐等的相互关联与有机作用.虽然,在某种程度上,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过于理想化,过于"圣化",过分被渲染成难以达至,有了些许"阳春白雪"的味道;但对于我们而言,其仍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客观的且有益的人生感悟与幸福感言,是可以触及的. 3.期刊论文丰建华.张洪江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启示-商场现代化2009,""(34) 我们把幸福看作人生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在其<尼各马可伦理学>中指出,幸福在于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要使人的行为符合德性,即是人的行为适度和以善为目的,从而达到社会的公平正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处理好经济活动中的义利关系,实现市场经济秩序的合理公正,进而推动社会的道德进步.亚里士多德把幸福作为最高善的幸福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4.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政治"——解读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4(3)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奠定了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的基调.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理论.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亚里士多德的城邦政治学奠定了西方政治学理论的基础,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的经典之作. 5.期刊论文刘芳红试论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及其现实意义-世纪桥2008,""(2)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灵魂的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他认为幸福既是一种好的生活状态,又是一种现实的活动,是人们追求的最高善.他的幸福观以完整的人性为基点,具有很强的优越性.它把人的理性和快乐生活有机统一了起来;把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有机统一了起来;强调幸福是通过人的现实的活动实现的,从而肯定了现世幸福.亚里士多德的幸福现的社会化不但有利于激发人们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和法律意识,而且还有利于落实集体主义原则. 6.期刊论文罗婧奇亚里士多德双重意义的幸福观-群文天地2010,""(2) "幸福"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一个崇高、完满的概念,位居其伦理学概念体系的顶端.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优台谟伦理学>等著作中都论述了"幸福",亚里士多德主要采取关联论述的方式谈"幸福",譬如谈善的概念时涉及到了作为最高善的幸福,对道德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区分与幸福的定义有一定关联.所以,探讨亚里士多德的"幸福"对于深入了解他的伦理学很有意义. 7.期刊论文韩升.HAN Sheng生活在政治之中——亚里士多德对政治本真含义的揭示-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2007,24(4) 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这里的"人"是作为城邦主体的公民的伦理存在;政治是人类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其最高的主题是美好的生活,即幸福:这是亚里士多德政治哲学的主旨所在.他在前人理论基础上,立足于希腊城邦的现实来阐发其政治哲学.作为天生政治动物的人,就是指一个城邦当中拥有政治权利的公民.城邦自然生成的过程,贯穿着人的对作为最高善的幸福的追求的天性;只有在城邦当中,人的许多本质属性才能真正得到展现,城邦是人之为人的前提. 8.学位论文王涛朝向善:对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中目的论的研究2006 本文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研究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试图把他的政治思想置入其目的论的宇宙观和自然观之中,对之加以重新解释。 在对亚里士多德自然目的论的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认为自然赋予了人和城邦以目的,目的就是善。人的自然(人性)决定了人的目的。人的终极善(即终极目的),就是灵魂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即幸福。人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人获得德性、完善人的自然的过程。城邦由于自然而存在,它的终极善也是幸福,城邦的幸福源于人的幸福。就人的自然而言,它是政治动物,只有在城邦中,通过政体和法律才能获得德性,进而实现完善和幸福。然而,只有那些拥有优良政体的城邦才能为人提供健全的德性教育,为公民实现完善和幸福提供机会。接受亚里士多德政治学教诲的立法者和政治家们,就以城邦和公民的最高善为目的,意在通过创建优良政体、制定优良法律,或者通过改良变态政体,促进人的完善和幸福的实现。 本文明确了支撑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三个理论基石:其一,人的终极善是自我完善和幸福;其二,城邦的终极善是公民的完善和幸福;其三,立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一、城邦、政体与法律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与城邦观是连结在一起的。最好的城邦是行于中庸的城邦,最好的法律也应该是权衡中道的法律。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法律的作用与城邦的目的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决定于政体,根据政体而制定。法律是政体宗旨的体现,政体的好坏决定了法律的好坏。他说:?符合于正宗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一定合乎正义,而符合于变态或乖戾的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不合乎正义。? 当亚里士多德把法律与城邦、政体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把法律当作手段和工具。但是,这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目的的一种价值判断。法律的目的和国家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同一的,但是法律与国家毕竟不是同一事物,它们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与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秩序的实证观点相比,亚里士多德的法律目的论明显具有理想主义色彩。 二、正义论的法律观 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与正义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他的正义观念又与平等观念密不可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到的相同事物在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的人们大家都承认政治权利的分配应该按照各人的价值为之分配这个原则是合乎绝对的正义的。?可见,人人平等不是正义,不同的人应该享有不等的权利才是正义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与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的著名二分法。分配正义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矫正正义不考虑当事人的地位,只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就要从损害者所得好处中拿出一部分去弥补受损者,不管好人犯法还是坏人犯法,都应该受到惩罚。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与习惯正义(conventional justice)的划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本身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目的就是正义,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律就是没有人类感情偏见的、与所有美德共存的道德力量的外在表现。而判断良法恶法的根本标准就在于是否合乎正义。 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的法律观是法律伦理学的源头。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正义观最早体现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特性,提出了道德正义高于法律正义,正义是指导立法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但他不是简单的比较孰高孰低,而是把明确的把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并进而把正义作为批判法律好坏的标准,明确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前提在于法是良法。亚里士多德视正义为城邦的原则,由正义衍生法律,确定了法律以正义为价值目标。从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到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再到古典自然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一个基本问题。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之所以对后世影响深远,就在于他思想中包含的法律哲学中的一个永恒话题,即正义是否是法律(制度)的价值所在。引申开去,就是法律(制度)是否应当以某种道德目标作为价值追求。包括伦理学家在对法律(制度)存在的前提进行道德审视的时候,也都要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去寻找论据。 另外,从伦理学来看,亚里士多德关于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的?二分法?是经典的分类法,意义深远。当代美国哲学家、伦理学家、新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的哈佛大学教授罗尔斯及其代表作《正义论》也深受其影响。 三、法治观 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系统论述法治的思想家。他关于法治的含义的论述影响深远。他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综观《政治学》全书,法治是这样的统治:(1)为了公众的或城邦的普遍利益而实行的统治,区别于为了某一个人或某一团体的利益而实行的宗派统治;(2)依靠普遍的法律而实行的守法的统治,区别于专断的统治;(3)对自愿的臣民的统治,区别于依靠武力的专横的统治。

亚里士多德之人生哲学

亚里士多德之人生哲学 收藏成功 已收藏 请先登录 亚里士多德的人生哲学,开首便说什么叫做人生的“至善”。他说希腊的人大概公认人生的“至善”是快乐(Eudaimonia)。但是怎样的生活才可算作“快乐”呢?他说“快乐”是活动的生活,循善而行,终身不已。一切外物,都只是这种“至善”的附属品。 上文“快乐”的界说,有三个部分,不可不注意。 第一,是“活动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说“善”不仅仅是一种“状态”,是一种活动。 这个区别很重要。他说“正如奥林匹亚的大运动会,并可得采,须是上场争赛,方可望胜。 人生也是如此,好人虽多,得采的还只是上场的人。” 第二,怎么叫做“循善而行”呢?这“善”便是“理性”。万物之中只有人能惺惺地用理性指挥自己的行为。指挥得尽善尽美,便是至乐。 第三,为什么说“终身不已”呢?亚里士多德说,“一只燕子,一日晴天,算不得春景。 一时偶合理性的生活,不能长久,也不能使人快乐。”亚里士多德又说“循善而行”的善字含有两个部分。一须要知道什么是善,二须要依着所知的善做去。有些人知道“善”了,偏要为恶,有些人知道善了,只是不能约束情欲,所以终不能为善。因此,若要做到“快乐” 的生活,不但要知何者是善,还须要训练一切嗜欲情感,要使服从所知之善。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善”有两种:(1)知识之善,(2)品行之善。“品行”(Character)包括一切性情,欲望,感情而言。从前苏格拉底说知识即是道德,正为只见了第一种善,不曾注意第二种善。品行之善。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属于经验派,所以他论人生道德都说是教育的结果,并不是天生的才性。此处所说“教育”,并不是读书学算之类,乃是情欲的训练。天生的情性欲望,并无善恶可说,都只是造成“品行”的原料。训练的功效可使那些可善可恶的趋势,变成一种有定的习惯。故可说“品行之善只是习惯所养成心神的定性。”如训练情性使习于忍耐,自重,公道,种种美德,后来凡做忍耐,自重,公道的事,便觉愉快;做苟且,懦怯,不正的行为,便觉不愉快。这便是习惯的功效。习惯做去,便成天性。若要品行好,先须要习惯好。中和(TheMean)好行为与不好的行为,有什么标准的区别呢?亚里士多德说这个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合于中道。人的情性欲望太过了,或是太不够了,都是不好的。情性欲望,无过无不及,处处适中,便是好的。品行的“善”只是一种有常的性情,发为有意志的动作,依各人的差异,都得中道。这中道的规定,或由理性或由圣贤师法。 这条界说有当注意的几点。第一,须是“有意志的行为”。譬如不会射箭的人,胡乱射箭,或偶然中的,终不算善射。人生行为,须有意志,须有选择,方才有善恶可言。有意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探析

法律与正义 ——亚里士多德法正义观解读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绝对不妥协的。”—罗尔斯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是柏拉图的学生。他一生勤奋治学,从事的学术研究涉及到逻辑学、修辞学、物理学、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美学等。作为一位最伟大的、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世界的贡献无人可比,他甚至被黑格尔称之为“人类的导师”。也正是因为他的博学,所以他的思想充满了睿智,他的洞见一直影响到现在。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就是这样的课题之 一。"正义是千百年来人们孜孜不倦探求的话题,然而正如博登海默所言: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①于是人们对“正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如此,人们在探讨正义之时,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多数时侯仍是其探讨的逻辑起点。无疑,在人们探索正义的征途上,亚里士多德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是一项宏大的,贯穿于其整个政治、经济、法律思想的逻辑体系,本文仅试从法律与正义的角度来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界定 亚里士多德是在雅典柏拉图的学园中接受哲学教育的,所以他的思想深受其师柏拉图的影响,但是他自己的哲学却在很多方面背离了他的老师。与其老师相比,他更尊重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更注重人和制度的缺陷,并以此来调和柏拉图式的唯心主义和唯理主义。②也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这一立场,他认识到按照柏拉图式组织的国家必在人性的现实面前分崩离析。于是亚里士多德把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假设为达到“善生活”的唯一可行手段。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作者:大学吴火伟 幸福的辨析——财富 幸福是个亘古不衰的话题。对幸福的度量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在经过一番独特的计算后得出结论:王者的生活比独裁者的生活快乐729倍1。伯利克里说:“要自由,才能有幸福;要勇敢,才能有自由”。2先贤圣人和普通百姓都有对与幸福的理解,虽然从来没有形成一致认同,但亚里士多德认为“没有一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它们或者在某一点上站得住脚,或者在大部分都能得到认同”。3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开篇中就指出,“关于幸福是什么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人和哲人们所提出的看法并不一样。一般人把幸福看作某种实在的显而易见的东西,例如,快乐、财富、荣誉等等。不同的人认为幸福是不同的东西,同一个人也经常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4的确,因个人的需要不同,对幸福的理解见人见智,但是快乐、财富、荣誉等等是不是就等同于幸福呢?而且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一样,不同的人把不同的东西当作幸福。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大为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幸福问题。然而,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许多人在享受着生产力发展带来便利的同时,却依然感觉不快乐、不幸福。财富与幸福到底存在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又该如何去追寻财富、追寻幸福?如何处理财富与幸福的矛盾? 今日,探寻和学习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可以让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人们明白什么是幸福的真谛,如何才能获得幸福。“经济的发展与社会的繁荣以及外来先进文化的影响,为人们进行崭新的思考奠定了充实的物质基础。而逐步形成的城邦公民自由、自立与自律的人文现象,也为他们重新审视世界提供了开放性的精神基础。”5在古希腊城邦统治时期,追求城邦和谐,成为优秀公民,实现幸福成为人们社会生活的目的。亚里士多德说:“人们能够有所造诣于优良生活者一定具有三项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灵魂诸善。论者一般都公 1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379. 2周辅成:西方伦理学名著选辑: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44. 3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16. 4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全集第八卷[M].苗力田译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6. 5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 [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14.

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

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 吠犬之用,胜于睡狮。 人生最终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 人类是天生社会性动物。 严肃的人模仿高尚的人的行动,轻浮的人则模仿卑劣的人的行动。 所谓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 最明晰的风格是由普通语言形成的。 真正的美德不可没有实用的智慧,而实用的智慧也不可没有美德。 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最初偏离真理毫厘,到头来就会谬之千里。

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把握真理。 热爱真理的人在没有危险的时候爱着真理,在危险的时候更爱真理。 在科学上进步而道义上落后的人,不是前进,而是后退。 一个纵情恣乐毫无节制的人,会变成放荡的人;一个像乡下人一样忌避一切快乐的人,会变为麻木不仁的人。 一切艺术、宗教都不过是自然的附属物。 即使上帝也无法改变过去。 天才必然和疯子结成亲密的联盟。 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 美是一种自然优势。 德能够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领悟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美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户外太多和太少,同样的损伤体力;饮食过多与过少,同样的损伤健康;唯有适度能够产生增进持续体力和健康。 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把握真理。 (古希腊)教育应由法律规定,并且应是国家的事务。 一个人应对正当之事物,从正当的时机,而且在这种相应条件下感到自信,他就是一个勇敢的人。 邪恶事件起因于邪恶。 天才必然和疯子结成亲密的联盟。 在教育上,实践必先于理论,而身体的训练须在智力训练之先。 美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习惯能造就第二天性。 吠犬之用,胜于睡狮。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 什么是幸福,如何获得幸福,从古至今一直是人们所关注的话题。而幸福也自然成为人们一生奋斗的目标。不同伦理学家对幸福有不同的理解。在西方,幸福观按时代划分主要有三种。首先是古希腊时期,这时的幸福观以德性幸福论为导。第二个时期是中世纪时期,此时的幸福观贬斥人世间的现实的幸福,将人们祈求幸福的目光转向灵和来世。到了近代,人们又将感觉上的快乐视为幸福。从一定意义上说,西方中世纪和近代对幸福论述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对古希腊幸福观的发挥。而在古希腊伦理思想中,最具代表的便是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说。 那么,在亚里士多德看来,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一切选择所趋向的最高目的的完满实现。所以他把幸福界定为:“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如何理解亚里士多德对幸福的这一界定?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为人生最高的目标,但他将幸福规定为“至善”,强调幸福是一种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于是,对于幸福的理解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首先,幸福是至善。亚里士多德把善分为三类,一类是外在的善,另一类是身体的善,还有一类是灵魂的善。相比于其他两类善,灵魂的善是主要的、最高的善。在他看来,外在的善并不是幸福,尽管幸福本身也需要外在的善作为补充。因为赤手空拳不可能或者难于做到好事情。真正的幸福在于灵魂的善。因此,作为最高的善的幸福就是灵魂的合乎理性的现实活动。由于幸福是内在的善,是最高的善,所以它是完美的和自足的,它是行为的目的。这就使他将幸福与感官快乐等同的快乐论观点区别开来,并使他的思想学说具有德性论的特征。就幸福与快乐的关系来说,外在的物质条件仅仅是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心灵的安宁和自足才是真正的充分条件。快乐就是要发挥理智德性,把灵魂的痛苦驱赶出去,让灵魂获得宁静、快乐,不受侵扰。亚里士多德也认为,快乐是灵魂的习惯,许多人的快乐相互冲突,因为那些快乐不是本性上令人愉悦的。幸福应伴随着快乐,但是快乐就不一定幸福,幸福不是脸上的笑容,喜剧越来越多,越来越别出心裁但是换来的是大家越来越多的赞扬吗?答案是否定的。用理性找到本性上令我们愉悦的东西,发自内心的快乐才是幸福。 其次,幸福是符合德性的现实活动。这里可以从两个方面把握。第一,幸福是和德性紧密相连的。一个人生活的幸福与否,就要看他的生活或行为是否合乎德性。因为德性是善,只有善的生活才是幸福的生活。第二,幸福还在于某种实现的活动。幸福不是静态的,它是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观

学号:1317010121 课程名称:伦理学概论 浅析亚里士多德的友爱观 摘要:《尼各马可伦理学》被称为西方历史上第一部伦理学著作,全书共十卷,对友爱的探讨在第八卷和第九卷中都有体现,可见亚里士多德对友爱的重视。亚里士多德将友爱分为三种,分别为有用的友爱、因快乐而产生的友爱和德性的友爱。在《尼各马可伦理学》当中全面具体的阐释了三种友爱的内容意义,及其各种情况下友爱的划分与相互作用。本文浅析亚里士多德的三种友爱观、友爱与自爱及其产生背景与意义。 关键词:友爱;善;自爱;利己;利他; 亚里士多德对友爱的理解与我们当今时代对友爱的理解不同,他不等同于朋友之间的友谊,而是具有更广泛和更深刻的涵义。是指包括任何两个人之间的任何相互吸引的关系,如兄弟、父母与子女、君臣、恋人等之间的关系都包含在友爱之中。只是这些友爱又有各自的不同和分类,不同的友爱之中包含不同的善。亚里士多德认为“友爱是一种德行或包含德性,而且它是生活最必需的东西之一。因为即使享有所有其他的善,也没有人愿意过没有朋友的生活”。①从这两句话以及整两卷的内容我们可以分析出亚里士多德对友爱的定义的标准主要有两点。一是德性和善。因为真正的友爱是一种想永久地拥有善的欲望,我们都是向善并追求善的。二是共同生活。因为无论是穷人或富人,无论是老年人、中年人或小孩,都需要和朋友分享幸福与分担痛苦,都需要陪伴,而这需要共同生活才能实现。友爱与其他外在善不同,它不是手段,而是本身共同生活的价值所在。 一三种友爱 亚里士多德由三种可爱的事物推出爱有三种原因,并基于此产生相应的三种友爱:因有用而互爱、基于快乐原因的友爱、相互因对方自身之故在好人和德性相似的人之间的完善的友爱。因有用而互爱的人不是因对方自身之故,而是因能从对方得到的好处而爱的。基于快乐的友爱是为了使自己愉快而爱的。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两种友爱都是不会持久的,是偶性的。这两种友爱都不是因爱对方自身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以及与现代情节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悲剧理论和他的悲剧情节。他认为“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悲剧包括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情节是悲剧的灵魂。然而,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情节和现代情节有一些不同和相似之处。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 一、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和悲剧情节研究 (一)、亚里士多德的《诗学》 在公元前五世纪末,也就是经常被称作的希腊的黄金时代,早期的希腊哲学家从研究自然转到了研究人文。然而,他们侵犯了诗人的领域,产生的竞争强度达到顶峰状态。 阿里斯多芬尼斯在他的著作《云》中辛辣的讽刺了苏格拉底;接着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把苏格拉底作为发言人猛烈地回击了那些诗人。他认为诗人曾三次从真理中被移除。在西方文学中表现纯粹世界的精神或者心灵属于理想的世界;肉体和它的激情则在物质世界的泥泞中被打击。基于这些或者其他的原因,柏拉图将会把这些诗人从他的理想国中驱逐出去。 然而亚里士多德对待那些诗人的态度没有柏拉图那么坚定。在那时,哲学家们在他们的竞争者中赢得声望,亚里士多德力图结束古代的纷争,在胜利中他也是宽宏大量的。相比于其他的著作,他的著作《诗学》更大肆赞扬或者强烈地谴责文学批评。《诗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诗,这种方法比那些引起很多无果争议的个别推论要重要的多。(二)、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在《诗学》的开始亚里士多德就给出了他对悲剧的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这个符合逻辑的定义是由苏格拉底提出经亚里士多德完善的。 一方面和其他所有的诗一样,悲剧是对行动的摹仿。然而悲剧中的行动与其他艺术或者其他种类的诗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是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另一方面与喜剧中行动细微的高低起伏相比,悲剧中的行动是琐碎的有趣的。悲剧中命运的改变会引起重大的结果的。 如果悲剧中的行动太长或者太容易被人记住,或者太简单而不能引起命运的的重大改变或者太简单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悲剧就是去了它的有效性。 根据悲剧的定义中“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是由亚里士多德制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悲剧激发的情感只能是怜悯和恐惧。在我看来他对于希腊悲剧的解释过于狭窄,尽管他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了调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情感是动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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