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区推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区推动“并联审批”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促进项目审批提速提效,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9号)、《××市人民政府提升执行力十项改革(暂行)》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优化流程、纵横联动、协同监管。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建设信息共享、覆盖全区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建立透明、规范、高效的项目审批新机制,促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幸福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对投资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坚持“应减必减、能放尽放”,最大限度减少建设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自主权,激发市场活力,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

(二)改革创新。对接“北上广”,吸纳借鉴各地先进经验,创新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推进并联审批、在线审批、协同监管等方式。改革一个部门实施多个审批事项的现状,推行“一家牵头、提前介入、全程代办、统筹协调、一窗(网)受理、一次告知、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同步审查、分类审批、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

(三)规范高效。对项目的审批(核准),切实精简前置要件,简化咨询评估,规范中介服务,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动各部门网上对接,项目基础信息、审批过程及结果信息互通共享,提高办事效率。

(四)协同监管。建立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类监管、事后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

三、运行机制

建立项目建设“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召集人,区发改委主任、区政务中心主任任副召集人。区纪委(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发改委、区科经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旅游局、区民宗办、区移民局、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区安监局、区商粮局、区林业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物局、区消防大队、区政务中心、区优化办为成员。建设项目涉及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另行通知参加联席会议。

区发改委负责收集联席会议议题,提请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会议,区政务中心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跟

踪督办,区优化办负责督查。联席会议每月召开2-3次。重点研究重大产业项目和“六大战役”“三大品牌”项目、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区级领导批示或重点调度的项目。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和申报国家资金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由区发改委提请即时召开联席会议审定。上述情形以外的其他项目由区发改委牵头采取专题协调会形式研究解决。

四、实施范围

(一)项目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事项范围:从注册登记、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依法需要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

五、改革审批方式

(一)建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机制

1.集中会审。“并联审批”由常务副区长主持,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政务中心组织,区优化办督查,原则上每月的1日和15日为“并联审批”日。

2.一窗受理。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一律由牵头部门政务服务窗口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受理,并由受理窗口一次告知,确保项目申报单位只跑一次或不跑路、不见面就能办成事。

对于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行政审批事项,采取“容缺受理”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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