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6.05.20

•【文号】国发[2006]18号

•【施行日期】2006.05.20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

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国务院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518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31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Ⅰ-1苗族古歌贵州省台江县、黄平县

2Ⅰ-2布洛陀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

3Ⅰ-3遮帕麻和遮咪麻云南省梁河县

4Ⅰ-4牡帕密帕云南省思茅市

5Ⅰ-5刻道贵州省施秉县

6Ⅰ-6白蛇传传说江苏省镇江市

浙江省杭州市

7Ⅰ-7梁祝传说浙江省宁波市、杭州市、上虞市

江苏省宜兴市

山东省济宁市

河南省汝南县

8Ⅰ-8孟姜女传说山东省淄博市

9Ⅰ-9董永传说山西省万荣县

江苏省东台市

河南省武陟县

湖北省孝感市

10Ⅰ-10西施传说浙江省诸暨市

11Ⅰ-11济公传说浙江省天台县

12Ⅰ-12满族说部吉林省

13Ⅰ-13河西宝卷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酒泉市肃州区

14Ⅰ-14耿村民间故事河北省藁城市

15Ⅰ-15伍家沟民间故事湖北省丹江口市

16Ⅰ-16下堡坪民间故事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17Ⅰ-17走马镇民间故事重庆市九龙坡区

18Ⅰ-18古渔雁民间故事辽宁省大洼县

19Ⅰ-19喀左东蒙民间故事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20Ⅰ-20谭振山民间故事辽宁省新民市

21Ⅰ-21河间歌诗河北省河间市

22Ⅰ-22吴歌江苏省苏州市

23Ⅰ-23刘三姐歌谣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

24Ⅰ-24四季生产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25Ⅰ-25玛纳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民间

文艺家协会

26Ⅰ-26江格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

治县、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巴音郭

楞蒙古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

联民间文艺家协会

27Ⅰ-27格萨(斯)尔西藏自治区

青海省

甘肃省

四川省

云南省

内蒙古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社会科学院《格萨(斯)尔》办

公室

28Ⅰ-28阿诗玛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

29Ⅰ-29拉仁布与吉门索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30Ⅰ-30畲族小说歌福建省霞浦县

31Ⅰ-31青林寺谜语湖北省宜都市

二、民间音乐(共计72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32Ⅱ-1左权开花调山西省左权县33Ⅱ-2河曲民歌山西省河曲县34Ⅱ-3蒙古族长调民歌内蒙古自治区35Ⅱ-4蒙古族呼麦内蒙古自治区36Ⅱ-5当涂民歌安徽省马鞍山市37Ⅱ-6巢湖民歌安徽省巢湖市38Ⅱ-7畲族民歌福建省宁德市39Ⅱ-8兴国山歌江西省兴国县40Ⅱ-9兴山民歌湖北省兴山县

41Ⅱ-10桑植民歌湖南省桑植县

42Ⅱ-11梅州客家山歌广东省梅州市

43Ⅱ-12中山咸水歌广东省中山市

44Ⅱ-13崖州民歌海南省三亚市

45Ⅱ-14儋州调声海南省儋州市

46Ⅱ-15石柱土家啰儿调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

47Ⅱ-16巴山背二歌四川省巴中市

48Ⅱ-17傈僳族民歌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县49Ⅱ-18紫阳民歌陕西省紫阳县

50Ⅱ-19裕固族民歌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51Ⅱ-20花儿甘肃省康乐县、和政县、岷县(莲花山花儿会、松鸣岩花青海省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互助

儿会、二郎山花儿会、老爷山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

花儿会、丹麻土族花儿会、七县、乐都县

里寺花儿会、瞿昙寺花儿会、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山花儿)

52Ⅱ-21藏族拉伊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53Ⅱ-22聊斋俚曲山东省淄博市

54Ⅱ-23靖州苗族歌鼟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55Ⅱ-24川江号子重庆市

四川省

56Ⅱ-25南溪号子重庆市黔江区

57Ⅱ-26木洞山歌重庆市巴南区

58Ⅱ-27川北薅草锣鼓四川省青川县

59Ⅱ-28侗族大歌贵州省黎平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

自治县

60Ⅱ-29侗族琵琶歌贵州省榕江县、黎平县

61Ⅱ-30哈尼族多声部民歌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62Ⅱ-31彝族海菜腔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63Ⅱ-32那坡壮族民歌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

64Ⅱ-33澧水船工号子湖南省澧县

65Ⅱ-34古琴艺术中国艺术研究院

66Ⅱ-35蒙古族马头琴音乐内蒙古自治区

67Ⅱ-36蒙古族四胡音乐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

68Ⅱ-37唢呐艺术河南省沁阳市

甘肃省庆阳市

69Ⅱ-38羌笛演奏及制作技艺四川省茂县

70Ⅱ-39辽宁鼓乐辽宁省、辽阳市

71Ⅱ-40江南丝竹江苏省太仓市

上海市

72Ⅱ-41海州五大宫调江苏省连云港市

73Ⅱ-42嵊州吹打浙江省嵊州市

74Ⅱ-43舟山锣鼓浙江省舟山市

75Ⅱ-44十番音乐福建省龙岩市、福州市(闽西客家十番音乐、茶亭

十番音乐)

76Ⅱ-45鲁西南鼓吹乐山东省嘉祥县

77Ⅱ-46板头曲河南省南阳市

78Ⅱ-47宜昌丝竹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

79Ⅱ-48枝江民间吹打乐湖北省枝江市

80Ⅱ-49广东音乐广东省广州市、台山市

81Ⅱ-50潮州音乐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

82Ⅱ-51广东汉乐广东省大埔县

83Ⅱ-52吹打重庆市巴南区、万盛区

(接龙吹打、金桥吹打)

84Ⅱ-53梁平癞子锣鼓重庆市梁平县

85Ⅱ-54土家族打溜子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86Ⅱ-55河北鼓吹乐河北省永年县、抚宁县

87Ⅱ-56晋南威风锣鼓山西省临汾市

88Ⅱ-57绛州鼓乐山西省新绛县

89Ⅱ-58上党八音会山西省晋城市

90Ⅱ-59冀中笙管乐河北省固安县、涞水县、霸州市(屈家营音乐会、高洛音乐会、

高桥音乐会、胜芳音乐会)

91Ⅱ-60铜鼓十二调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贞丰县

92Ⅱ-61西安鼓乐陕西省

93Ⅱ-62蓝田普化水会音乐陕西省蓝田县

94Ⅱ-63回族民间器乐宁夏回族自治区

95Ⅱ-64文水鈲子山西省文水县

96Ⅱ-65智化寺京音乐北京市

97Ⅱ-66五台山佛乐山西省五台县

98Ⅱ-67千山寺庙音乐辽宁省鞍山市

99Ⅱ-68苏州玄妙观道教音乐江苏省苏州市

100Ⅱ-69武当山宫观道乐湖北省十堰市

101Ⅱ-70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哈密(十二木卡姆、吐鲁番木卡地区、麦盖提县

姆、哈密木卡姆、刀郎木卡姆)

102Ⅱ-71南音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

103Ⅱ-72泉州北管福建省泉州市

三、民间舞蹈(共计41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04Ⅲ-1京西太平鼓北京市门头沟区105Ⅲ-2秧歌河北省昌黎县(昌黎地秧歌、鼓子秧歌、胶山东省商河县、胶州市、海阳市

州秧歌、海阳大秧歌、陕北秧陕西省绥德县

歌、抚顺地秧歌)辽宁省抚顺市

106Ⅲ-3井陉拉花河北省井陉县107Ⅲ-4龙舞重庆市

(铜梁龙舞、湛江人龙舞、汕广东省湛江市、汕尾市

尾滚地金龙、浦江板凳龙、长浙江省浦江县、长兴县、奉化市

兴百叶龙、奉化布龙、泸州雨四川省泸县

坛彩龙)

108Ⅲ-5狮舞河北省徐水县

(徐水舞狮、天塔狮舞、黄沙山西省襄汾县

狮子、广东醒狮)浙江省临海市

广东省佛山市、遂溪县、广州市

109Ⅲ-6花鼓灯安徽省蚌埠市、凤台县、颍上县

(蚌埠花鼓灯、凤台花鼓灯、

颍上花鼓灯)

110Ⅲ-7傩舞江西省南丰县、婺源县、乐安县

(南丰跳傩、婺源傩舞、乐安傩

舞)

111Ⅲ-8英歌广东省揭阳市、汕头市

(普宁英歌、潮阳英歌)

112Ⅲ-9高跷山西省稷山县

(高跷走兽、海城高跷、辽西高辽宁省海城市、锦州市

跷、苦水高高跷)甘肃省永登县

113Ⅲ-10永新盾牌舞江西省永新县

114Ⅲ-11翼城花鼓山西省翼城县

115Ⅲ-12泉州拍胸舞福建省泉州市

116Ⅲ-13安塞腰鼓陕西省安塞县

117Ⅲ-14洛川蹩鼓陕西省洛川县

118Ⅲ-15兰州太平鼓甘肃省兰州市

119Ⅲ-16余杭滚灯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120Ⅲ-17土家族摆手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21Ⅲ-18土家族撒叶儿嗬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

122Ⅲ-19弦子舞西藏自治区

(芒康弦子舞、巴塘弦子舞)四川省巴塘县

123Ⅲ-20锅庄舞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

(迪庆锅庄舞、昌都锅庄舞、玉西藏自治区

树卓舞)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

124Ⅲ-21热巴舞西藏自治区

(丁青热巴、那曲比如丁嘎热巴)

125Ⅲ-22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羌姆西藏自治区

126Ⅲ-23苗族芦笙舞贵州省丹寨县、贵定县、纳雍县(锦鸡舞、鼓龙鼓虎-长衫龙、滚

山珠)

127Ⅲ-24朝鲜族农乐舞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象帽舞、乞粒舞)辽宁省本溪市

128Ⅲ-25木鼓舞贵州省台江县

(反排苗族木鼓舞、沧源佤族木鼓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

舞)

129Ⅲ-26铜鼓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壮族、彝族铜鼓舞)

130Ⅲ-27傣族孔雀舞云南省瑞丽市

131Ⅲ-28达斡尔族鲁日格勒舞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32Ⅲ-29蒙古族安代舞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

133Ⅲ-30湘西苗族鼓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134Ⅲ-31湘西土家族毛古斯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135Ⅲ-32黎族打柴舞海南省三亚市

136Ⅲ-33卡斯达温舞四川省黑水县

137Ⅲ-34舞四川省九寨沟县

138Ⅲ-35傈僳族阿尺木刮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

139Ⅲ-36彝族葫芦笙舞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40Ⅲ-37彝族烟盒舞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41Ⅲ-38基诺大鼓舞云南省景洪市

142Ⅲ-39山南昌果卓舞西藏自治区

143Ⅲ-40土族於菟青海省同仁县

144Ⅲ-41塔吉克族鹰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

申论范文--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丰富异常,具有多样性,与物质文化的构成要素不同而且更脆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主体包含国内和国外两种类型,其权利性质应当界定为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当注重以下原则:中央统筹原则、地方建制原则、权威评估原则、注重宣传原则、技术保障原则。 我国悠久的历史中存在着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是人民的精神财富,更是人民精神的源泉。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与使命。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文化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危机,探讨如何从法律角度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及现状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固定的法律术语,其首次出现在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中,该通知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作了全面的部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具有以下两个区别于一般物质文化遗产的特征: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态丰富异常,具有多样性。参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定义的

六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全部六种形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其数量上占有优势。二、非物质文化相对物质文化而言更脆弱。在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受了世界主流文化的冲击和吞噬,能够传承非物质文化的人员较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的《公约》为我国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契机,我国首先批准加入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并于年底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规范支持。同时,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把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定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翌年5月20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确定了首批共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都表明了我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做的真诚努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主体及客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主体即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责任的承担者。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阐述这种责任的承担者。 一、国际主体。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通过的《公约》,提到了如下几个宗旨和原则:第一,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予以保护的原则;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 内容简介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的修订版。修订后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将原单独印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参考范本》合并在内,以供各地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时借鉴。此外,新版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还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提纲中继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等门类之后加入了传统医药的调查提纲。通过补充修订,希望本书对正在全国普遍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普查工作起到更加有效的指导作用。 编辑本段目录 序 第一部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 Ⅰ 保护与普查概说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一)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是什么关系 (五)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主要实施内容有哪些

(六)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的实施时间和阶段性任务是什么(七)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普查与保护的范围 (八)采用哪些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杳 (一)建国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采录的简要历史 (二)普查工作的目的、性质和意义 (三)普查的指导原则 (四)普查的步骤与方法 (五)普查中应注意的事项 (六)普查中的采集 (七)普查成果与验收 Ⅱ 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码 一、目的 二、原则与方法 三、分类代码结构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码表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标识码的编制规则 (一)编制原则 (二)编码结构 (三)范例 Ⅲ 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提纲 一、民间文学调查提纲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 •【公布日期】2006.05.20 •【文号】国发[2006]18号 •【施行日期】2006.05.20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国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的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现予公布。 我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的精神和有关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

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国务院 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518项) 一、民间文学(共计31项) 序号编号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 1Ⅰ-1苗族古歌贵州省台江县、黄平县 2Ⅰ-2布洛陀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 3Ⅰ-3遮帕麻和遮咪麻云南省梁河县 4Ⅰ-4牡帕密帕云南省思茅市 5Ⅰ-5刻道贵州省施秉县 6Ⅰ-6白蛇传传说江苏省镇江市

文化遗产学重点复习

文化遗产导论一、名词解释

二、填空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17会议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一个影响人类自然与文化遗产未来命运的世界性公约由此诞生。世界遗产委员会于1978年确定了首批12处世界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中国于1985年12月12日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99年10月29日当选为世界遗产委员会成员。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e Heritage UNESCO于1997年11月地29此全体会议上通过了一项决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杰作”首次公布了19项。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Convention for the Safeguarding of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该公约不但详细地界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包括的范围,还通过了《申报书编写指南》。 《保护非物质遗产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作为试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质遗产,共90项,其中中国4项,即昆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与蒙古国联合申报的长调民歌。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我国与2004年第六个加入公约。 2005年7月,文化部下发了《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论证的基础上,确定501个推荐项目并于同年12月31日进行了公示。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根据社会各方面的意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后确定为518项,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在中央政府门户网上发出通知。 三、简答

政策分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政策分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 策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中国越来越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其中很多政策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本文将简要介绍中国近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并重点分析这些政策的不足之处及其完善措施。 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几千年的文明发展历程,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文化财富。这些文化财富有的是以物质的形式而存在的,但更多的是靠人们的口传心授,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这类文化遗产被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XXX最早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即“被各群体团体,有时被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

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发展”。 我国是一个文化大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再加上中华文化特有的稳定性,因此传承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常丰富。尽管如此,由于缺乏保护或由于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濒临失传。为了保护这些文化遗产,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中国很早便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如建国后进行的对一些文化遗产的调查、记录、保护工作。然而,中国真正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在进入21世纪以后才开始的。为了清晰地展示我国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发展历程,以下是主要政策的例举: 2004年8月28日,中国正式加入XXX《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文化是根

文化是根 作者:东方齐民 来源:《经济》2008年第08期 文化是根。 文化,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根。 失去了根,便成了浮萍,随波逐流,不能自己; 失去了根,便成了空中楼阁,随风而来,随风逝去。 文化又是灵魂。 失去了灵魂,如同行尸走肉,任人摆布。 保护文化,就是保护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发展文化,便是维系民族生命的灵魂。 文化搭台,经济唱戏。 经济与文化,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每一个经济符号,都是文化的具现。发达的经济,必然有强势文化的支撑。而强势文化,定然需要发达的经济做保障。削弱一方,就会失衡,就会岌岌可危。 中华文明,是人类智慧的宝库,是中华民族对世界文明的伟大贡献。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有了巨大的发展,中华文化在扬弃中发展壮大。深厚的文化底蕴,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源泉。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积极探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有效途径,主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既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又有力抵制各种错误和腐朽思想的影响。” 打造文化品牌,发展文化产业,首先要保护、传承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的文化遗产。这也是中华民族个性及魅力所在。 在中华民族丰厚的文化遗产中,一些与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困境。一些依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需要加以重视,许多传统技艺需要传承下去,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时有发生,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迫在眉睫。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和建档原则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和建档原则 自从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后,全国不少地区都积极申报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传承、创新研究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给档案管理部门带来一定挑战,如何根据非物质文化档案的特点,顺利实现档案建设与管理,已成为研究的一个课题。 1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必要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指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有关的那部分档案,即所有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档案材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道具、实物等,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记录和保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载、声像资料等。对于已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遗产项目,其档案还应包括与“申遗”工作有关的一系列档案文件材料。 1.1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档案”,是特定集体、个人在政治、经济、宗教、艺术、教育、文化等活动中逐渐形成并传承后世的各种非物化形式的历史记录,其载体往往是人。作为档案的一部分,其基本功能是保存和再现文化的真实面貌。但人的记忆并不能忠实反映文化历史和社会生活,它会因记忆能力欠缺而丢失、因想象干扰而重塑、因载体生命消失而失传。因此,必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以规避人的记忆失误或生命终结等造成的损失,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准确性、形象的具体性和内容的

真实性,通过档案建构社会记忆,积淀丰厚的历史文化营养,使得后人通过传递文化和后天的学习,借以吸纳和传承优秀的文化传统,进而创造新的文化。 1.2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国家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需要。《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非物化的、活态的和无序存放的财富,容易流变丢失,因此,作为一种独特的档案,其价值显得非常珍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工作,是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 1.3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是传承文化的需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既直接反映了文化活动项目的基本面貌、传承情况,也是文化发展、历史发展的间接见证。作为一种珍贵的、重要的档案文化资源,本身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不仅有助于完善现有档案资源,建立特色档案馆藏,也有助于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历史文化,培育民族精神,推动人类文明不断进步。近几年,全国各地各级档案部门积极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行列中,正是基于此目的。 2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特点 2.1 文化特异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文明的标志,由于中国地域辽阔,不同民族、不同地方的生活方式、语言结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传承等不同,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富有独创性,带有鲜明的地

对华县皮影戏生存现状的忧思华县皮影戏

对华县皮影戏生存现状的忧思华县皮影戏华县皮影同全国其他民间艺术形式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名 册之后,所受到的重视程度是不言而喻的。深爱民间文化的人们在为保存 濒于绝迹的民间艺术深入调研出谋献计。但从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公 布华县皮影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至今,皮影戏的生存仍令人担忧。我们在 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来探究它的生存现状。 当下用“存在”二字似乎难以凸现皮影戏的艰难处境,说它“消失”,又忽略了民间文化生生不息的特殊性,唯有用“正在消失”才可以概括华 县皮影目前的生存状态。在拂去表面宣传的光华而深入调查之后,很容易 发现“传承危机”、“皮存影亡”、“外热内冷”等现状仍然困扰着皮影 戏的生存。来自韩鹏皮影网站《远去的艺术:最后的华县皮影》一文说,“这种古老艺术的发源地,鲜活的表演薪火不继”。“40岁的姜建合是 班子里的重要角色‘前声’,一人演唱生旦净丑,同时还要打鼓弹琴,但 他已是华县最后的皮影戏传人了。”华县文化馆馆长张更胜发出这样的叹息:“潘师是华县皮影的活化石,他要一走,好多戏就永远失传了。”华 县皮影戏的失传就是遗失的最好证明。 作为华县皮影戏能唱李十三《十大本》其中六折戏的吕崇德说,学碗 碗腔三年才能跟师傅登台演出(这其中包括学板胡、二胡、月琴和各种打 击乐器,还要学挑线),要成熟至少得十年左右;而学皮影雕刻,三个月 就能挣钱。故在华县学雕刻的远远多于学演唱的。据了解,现从事雕刻者 不下300人,而学戏的寥寥无几。因为把皮影变成工艺品虽然不失为一次 创新,但它能保留下来的仅仅是一幅幅不动的艺术品,虽不失原生态艺术 文化的魅力,然而离皮影戏的真正保存却显得有些悖逆。

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2006~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壮族人口约为1692.64万人,占全国少数民族总人口的15.12%,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人口众多、分布广泛、支系繁杂,主要聚居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其余小部分居住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等地,壮族的分布区域基本连成一片。各地的壮族有许多不同的自称,如布壮、布依、布曼、布沙、布僚、布傣、布陇……共计40多种[1]。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壮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文化,为我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资源和探索经验。 一壮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布现状及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所有以非物质形态展现的文化遗产的总称。一个民族经过不断的迁徙和融合,文化亦不断地变迁,其非遗不仅具有丰富性、多样性,还呈现出多民族共享性和融合性。为使本文的研究更具有指向性和针对性,文内所涉及的壮族非遗,是以我国自2006年以来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和省级非遗名录作为研究对象,将其按以下述四个要素界定和梳理出的壮族非遗项目。第一,项目以“壮族”命名,是壮族独有的文化,例如“壮族嘹歌”“壮剧”“壮族织锦技艺”等。第二,项目名称未用“壮族”命名,但由壮族的主要聚居地申报,为当地壮族民众与其他民族共享的文化,如“广西八音”(主要分布在隆林、西林等县)[2]、“黄姚放灯节”[3]。第三,项目是壮族民族历史文化的再现,比如“布洛 陀”[4]。第四,一些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文化形式在传入壮族聚居地区后,被壮族民众广泛接受,并融合了壮族特有的文化形式传承下来的项目,比如“四六联民歌”,是壮族先民吸收中原魏晋南北朝的骈赋,融诗词歌赋骈为一体的一种民歌样式,其基本特点是记以汉字,唱以壮音;再如邕剧虽是汉族创造的皮黄剧种,其传承人洪琪也汉族,但其剧目内容、唱腔以及行头扮相等在长期的发展中自然地融入了壮族历史文化元素,因此邕剧也被列为壮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壮族非遗在国家级非遗名录中的分布现状 按照上述四个分类标准,对现已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含扩展)进行整理,统计结果见表1。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2004~2014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 报告

一近十年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汇述 2001年,伴随着昆曲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消息传来,一个崭新的概念进入国人的视野,那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几年后,非物质文化遗产日益受到政府、媒体、民间组织的关注,这个词被越来越多的民众所熟知,但被问及“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什么要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问题时,大家却依然语塞和模糊不清。 简明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民族文脉的精华。学术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将其定义为:“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2003年,中国启动实施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此工程是全面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系统工程,旨在建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机制,初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这项工程的启动,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入整体性、系统性的轨道。 (一)开展普查工作 普查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首要工作。通过普查,可以全面了解并掌握各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环境状况、分布情况、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只有做好普查,摸清底数,才谈得上保护,才能更有针对性地进行保护。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在充分利用已有工作成果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分地区、分类别制订普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状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各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 2005年6月9日,文化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通知》(文办社图发〔2005〕21号),正式开展全国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同时,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编辑出版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对普查范围、普查原则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指导。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 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6.05 •【文号】文社图发[2007]21号 •【施行日期】2007.06.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综合规定 正文 文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 承人的通知 (社图发〔2007〕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文化部印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办社图函[2007]111号)。经各地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和复审,最后确定第一批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等5大类的226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现予以公布。今后,我部将陆续分类、分批公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为重要特征。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布,对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我国优秀

的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二○○七年六月五日附件: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26名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 │ 序号│ 项目│项目名称│申报地区或单位│代表性传承人 │ ││ 编码││ ├─────┬──┬───┤ │││││姓名│性别│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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