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 副本

新形势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和思考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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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惠州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思考

摘要: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针对土地利用中土地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粗放,土地利用率低,后备资源少,土地开发空间不足,耕地数量每年逐渐减少等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重要性。并通过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使每个人都意识到要节约集约用地,达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关键词: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In our country,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people and land is increasingly acerb today, according to the land in land use structure and the layout is not reasonable, construction land is extensive, low rate of land utilization, the reserve less resources, shortage of land development space, the quantity of cultivated land every year, gradually reduce the problems, we should fully realize the importance of saving 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of land. And through the regulatory role of planning, plan, make full use of idle land, improve the land reserve system, do a good job in the work of land development and consolidation,

strengthening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to fully implement the responsibility of land saving and intensive use, make everyone aware of the need to save and intensive use of land, to adhere to the 1800000000 mu of arable land not waver.

Keywords: land resources; economical 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measures;

土地是国家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我市人多地少,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行业用地求需求与日俱增,严格土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显得极端重要。虽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深入人心,但到具体的落实上还仍然存在差距,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工业用地的铺张浪费以及“经营城市”理念理解的偏差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观念的推进。结合我市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节约集约用地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惠州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端,南临南海大亚湾,与深圳、香港毗邻,是中国大陆除深圳市外距离香港最近的城市。惠州市属珠三角经济区,现辖惠城区、惠阳区两区和博罗县、惠东县、龙门三县,设有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两个国家级开发区。陆地面积1.12万平方公里,占珠三角经济区面积的1/4。海域面积452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223.6公里,是广东省的海洋大市之一。常住人口321万。

1.节约集约用地的概念及内涵

我市人多地少,人均土地尤其人均耕地面积较少。另外,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及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许多郊区农业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同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也会带来耕地的减少,这都将给城市土地以及实现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带来很大压力,仅靠新增用地发展城市建设难度很大。因此,需要改变土地粗放的开发经营及管理模式,促进城市土地利用由外延扩展与内涵挖潜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在新形势下,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解决我市建设用地需求旺盛及土地供应不足之间矛盾的基本途径,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1.1节约集约用地的概念

土地集约经营最早是对农业土地利用的研究,是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在地租理论中首先提出的。所谓农业土地集约经营,是指在一定面积的土地上,集中地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活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示在较小的面积上获得高额产量和收入的一种经营方式。最直接研究土地合理集约度的经典理论是土地报酬递减理论。著名的剑桥学派创始人,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认为,土地报酬递减规律适用于各行业中为了生产和生活而对土地的利用,显然该规律所阐述的就是土地合理投入问题,研究的是土地的合理集约度。土地集约经营按照生产要素投入的构成不同,分为资金集约型、劳动集约型和技术集约型。

土地节约集约是相对于粗放而言的,主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的根本途径,是缓解我市目前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

1.2 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

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过程。因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使人们改造世界利用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土地的各种承载能力在投入资金技术进行改造后也会增强,这就会使得我们利用土地的效率不断提高。结合前人的一些研究成果,可以把土地集约利用的内涵理解为:以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前提,通过增加存量土地的投入,改善土地的经营和管理,使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和土地利用的效率不断得到提高。按这一概念,用地的合理布局、结构的优化完善、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前提,缺乏上述条件,土地集约利用的目标——不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综合效益就要落空。集约利用土地的科学内涵,不是在寻找最高的土地利用强度,而是要寻找最优集约度或最佳集约度,即如何使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能够同时得到提高,而不是此消彼长,顾此失彼。不能单纯地为了高密度和高强度进行见缝插针地开发建设,那样就会带来很多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是不经济的。那样的土地利用方式即使强度再高,也不能说是集约的。

2、集约利用土地的现实意义

我市土地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其他一般国家所能够想象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土地资源总量庞大与人均占有量不足同时存在,正如温家宝总理所说,“在我们中国,再小的事情乘以13亿都是个很大很大的事,再大的数目除以13亿都是个很小很小的数字。”正因为如此,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多项规定把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

2.1、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耕地保护。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资源的稀缺性是人们集约利用土地的直接动力。城市建设和保护耕地既有矛盾又互相支持,城市发展必然要占用一

定数量的耕地, 耕地又是人口生存的基本保证,是确保城市化持续稳定发展的前提条件。建国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城市土地利用基本上属于粗放型的利用模式,造成土地资源的巨大闲置和浪费。深入研究和挖掘现有存量土地的利用潜力,可以节约用地,有效地减少城市发展过程中对耕地的占用,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2.2、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节省城市建设投资。

土地集约利用可以减少土地投入,提高城市用地布局和人口分布的集聚程度。而集聚所产生的规模效益,是社会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基本前提。人们现在越来越重视对城市用地的增长加以适当的控制,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降低基础设施运行费用,提高大城市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功能。城市建设应当尽量集中布局,集约利用土地,以减少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行费用,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提高城市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3、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加强土地管理。

首先,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当地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从而科学地制定土地利用的指导方针和对策,正确引导城市土地的使用方向。其次,有助于土地管理部门制定和完善土地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土地管理法制化的进程。三是有助于了解城市不同功能区土地利用的布局和利用强度,有利于土地管理部门加强低度利用土地的管理和规划部门调整城市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用地,发挥土地利用的最大效益

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利于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结合。

在土地管理的实际运作过程中,如何把握好突破指标限制、布局限制和调整限制,使建设用地保障能够在经济建设方面发挥“龙头”作用,关键在于把握好

经济建设与土地功能的有机组合,抓住“土地适宜性的评价”。土地的聚合优化、园区功能化,使土地利用从“松散型”、“粗放型”走向“节约集约化”的管理模式,高度科学地推进土地使用的“变迁”价值。土地的经济价值的提升,凝聚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综合竞争力。

2.5、土地节约、集约有利用促进经济建设与土地再生资源的潜力提升。

在经济建设发展过程中,必须实施全方位的总体规划,不重复建设,是一个重要的策略因素。通过合理的布局,互为补合的整体优势,使土地资源的拓展、用地潜力的挖掘、可持续发展的土地配置,构成一个土地利用提升的运作体系。“土地潜力的评价”正是土地作为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再生资源主要表现有:规划科学性的体现和集约化功能的展示。

2.6、土地节约、集约有利用促进经济建设与土地市场的内在关系发展。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人们对土地利用的要求越来越高,土地品位拉动了土地价值的提升,突出了“土地经济评价”的重要问题,由此助动了土地市场的运作。土地资源在分级、类型、结构和用途方面,往往构成了土地品位的综合指数,优质的环境带来了土地价值的再生、升级。土地经济建立在合理的土地功能配置与和谐的环保生态环境,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土地优化配置原则,有效抑制了因盲目性、随意性而造成作为失当的负面现象,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从而有利于整体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3、当前土地利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节约、高效利用土地工作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工作中,土地的供需和合理化使用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3.1、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影响土地资源的公平配置

房地产市场的飞速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形势的严峻,结构性矛盾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普通百姓所需要的住宅很少,而占地面积大、容积率小、绿化率高、单套面积超大的别墅或高档住宅却在市场上屡屡出现,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为少数有钱人提供服务,不但导致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使市场炒作的气氛更加浓烈。

3.2、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程度还不高,工业用地粗放利用状况仍需改善。

很明显,经营性项目用地市场化程度较高,其利用就比较集约;而目前工业用地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其利用就比较粗放。部分地区工业用地的土地利用效率一直以来不甚理想,容积率低,一层厂房普遍存在,厂区内绿地比例偏大,单位面积投资金额不高,投资强度达不到规定的标准。

3.3、土地供需矛盾突出,招商引资中对土地利用状况不够重视。

当前全市各地都在加快经济发展,而土地作为基本保障资源在经过近几年的“大开发、大建设、大提高”之后,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大量土地被占用,建设用地的存量空间已十分有限。部分地区为片面追求招商引资目标,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部分土地服从项目、服从外商。存在“只要招商引资进来,完成考核目标就好”的思想,并对用地单位的后续开发缺少约束,导致了一部分用地单位的投机行为,土地利用效率很低。

3.4、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制约粗放用地、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法律法规相对滞后,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机制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实施调控用地总量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缺乏严肃性,建设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的全程监督尚需进一步加强。对闲置浪费土地行为,习惯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光荣、粗放浪费土地可耻”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3.5、农村建房没有统一规划,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率低。

龙门、惠东部分地区农村,居民点布局比较分散,住房建新不拆旧,空心村、宅基地利用效率不高,浪费现象严重。另外,占用耕地建房、少批多占和“一户多宅”的现象也没有得到完全控制。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交通、林业、水利等部门的专项规划衔接不紧密,不能很好的控制和引导用地。

3.6.节约集约用地观念不强。

一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还未能完全深入人心,原因是一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意识淡薄,经常多用地、用好地,少批多用、占而不用,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等低效用地的现象存在。二是土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部分企业规划宏大,但资金有限,寄希望于以地招商或者银行贷款,想借鸡下蛋,一旦招商失败,即造成土地闲置;有的企业资金链断裂,建设一半被迫停工,造成征多用少。三是土地违法现象有禁难止。尽管相关法规对土地违法行为明确了处置办法,但可操作性不强,往往是清理容易处置难。虽然在供地环节上对土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进行了审查,但企业取得土地后,达不到报批时的标准,国土、规划等部门往往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监管实际上到不了位。

3.7.节约集约用地效率不强。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大幅增加。但在城市规划的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贪大求洋的趋势,忽略城市建设的实用性。尤其是在乡镇建设中,不能立足当地实际,以外延扩张为政绩,造成土地利用率低、土地浪费的严重现象。

4、思考与建议

笔者认为,在耕地保护形势严峻、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和工业用地还存在铺张浪费的新形势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当遵循4个原则,即可持续发展原

则、以人为本原则、技术进步原则和因地、因时制宜原则。

4.1、科学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调控作用,突出保护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做到地尽其力、优地优生。从单独的规模控制转向规模控制与土地利用节约集约度控制并重,重点抓好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科学确定各分区和地块用途,提出控制指标和限制条件。建议各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必须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实行产业分工和功能定位。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的衔接,力求在规划的期限、规模、区域范围、发展方向、功能指标等方面取得一致。

4.2、整合闲置、空闲与低效利用的土地。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提出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要求,大力推进以迁村腾地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工程。目前“空心村”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空心村”高达15%左右。建议各地政府应有计划地实施迁村腾地,加大对农村废弃地、工矿废弃地的整治力度,盘活乡镇七站八所、村小学等在机构改革中撤并留下的闲置土地。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通过建设用地置换政策,逐步引导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充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挖掘建设用地潜力。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土地要进行详细规划用地,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4.3、实行“有保有压、从严从紧”的土地供应政策。从严控制城乡建设占用耕地,限制城镇、村庄用地规模的盲目扩张;采取疏堵并举的方针,加大对农村住宅用地的管理力度;加强各类开发区(园)用地管理,对不符合规划的开发区和已经批准撤销的开发区,不得批准用地;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批准新建禁止类项目,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数量、布局和用地规模。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规定,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

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建设占用耕地的,必须补充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否则,不得批准用地。发挥政府的计划调控作用,按照保重点外资项目、重点企业技改项目、效益好就业多的招商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急需的社会公益性项目的“五保要求”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确保重点区域建设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4.4、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与考评机制。建议制定如下考评内容:各级政府的主要责任、基本农田的保护、土地出让金的收缴、土地出让方式的规范、农地转用计划的使用、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以及用地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率等。考评的重点放在县、乡两级政府。要将土地集约利用的考评机制,与各级政府耕地保护、土地市场建设的责任目标、政绩考核等结合起来实施

4.5、制定优惠政策,鼓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根据农村税费改革的新情况,确定迁村腾地、整理土地的经费来源。建议从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迁村腾地农民搬迁的补偿、土地复垦的补助,以鼓励村庄集并、旧宅还耕工作。把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与探索建立建设用地指标折抵制度结合起来,努力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的矛盾。对旧城改造、企业搬迁、使用地下空间、建设多层标准厂房的工业用地,可适当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调整土地契税、土地有偿使用费、容积率的额度与标准,鼓励工业用地实行租赁制度。

4.6、加强研究,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要在实行正确的财税、金融、投资政策的同时,制定并实行正确的土地政策,正确的土地政策应当体现有保有压,既要保证经济社会的发展,又要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要加快推进改革,着眼于更大程度发挥市场在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反应土地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抓紧研究和推进土地产权、土地价格、土地税收、土地金融改革、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要采用航空、航天遥感监测等技术和计算机网络信

息系统等科技手段,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日常监测和重点监测,及时发现和制止闲置和浪费土地的现象。要研究和探索通过产权和价格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机制。

4.7坚持多措并举,保障土地利用需求。按照“管住总量、扩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多途径挖掘土地资源,保障土地有效供给。一方面,力求扩大增量。在用好、用活计划指标的同时,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围绕“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及中心村集中”的思路,做好土地置换工作,为城市开发和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同时对新投入的建设用地一律采取招拍挂公开出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另一方面,注重盘活存量。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对闲置、抛荒的土地,按国家规定一律予以收回,缓解土地要素制约。对新批项目督促其尽快开工,重点抓好到位率,无特殊情况不再办理延期手续;对已办土地证但未开工的项目限期要求开工,在规定期限内未开工的项目,依法收回土地;对征而未用、征而少用,土地闲置超过规定期限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尚不构成收回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整合、调剂、置换等各种手段加以盘活,深度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做到“寸土必尽其用”。同时,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引导、鼓励企业通过平房改楼房,建造多层厂房,向空中要土地,“多增资、少增地”,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和建筑容积率。

4.8.加强执法检查,健全土地利用监管。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执法管理工作,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的执法管理长效机制,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着力推动执法联动。完善部门执法联动机制,持续开展用地情况执法检查,以清理闲置土地和治理违规用地为切入点,严肃查处土地出让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实效。二是不断加大执法

巡查。探索建立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和村级土地执法协查员和信息员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执法巡查,确保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有效地预防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三是积极开展执法创建。扎实开展创建执法模范乡(镇)活动,抓住“按时告知”和“按期答复”两个重点,积极稳妥地处理土地信访问题,落实首问负责、责任追究和领导包案制,形成“统一领导、部门配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土地信访新格局,促进用地秩序不断规范。同时广泛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矿产资源法颁布日”、“全国土地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多渠道的宣传,使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理念和工作要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珍惜和节约每一寸土地的良好风尚,形成保护资源、合理使用集约用地的强大合力。

但存方寸土,留予子孙耕。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们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转变观念,节约集约利用好每一寸土地,并通过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供可靠的土地保障,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和谐、美好、可持续发展的家园。

黄衍才

致谢词:本文是在葛守仁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毕业设计题目的选择、到选到课题的研究和论证,再到本毕业设计的编写、修改,每一步都有葛老师的细心指导和认真的解析。在宋老师的指导下,我在各方面都有所提高,老师以严谨求实,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和勤勉的工作态度深深感染了我,给我巨大的启迪,鼓舞和鞭策,并成为我人生路上值得学习的榜样。使我的知识层次又有所提高。同时感谢所有教育过我的专业老师,你们传授的专业知识是我不断成长的源泉也是完成本论文的基础。也感谢我同一组的组员和班里的同学是你们在我遇到难题

是帮我找到大量资料,解决难题。再次真诚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老师同学。由于经验匮乏,能力有限,论文中难免有许多考虑不周全的地方,希望各位老师多加指教。

参考文献:

1、张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土地节约利用之我见》

2、学位论文平原地区中小城镇建设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研究 - 2013

3、期刊论文关于土地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黑龙江科技信息 - 2014(5) 篇

4、期刊论文探析城镇建设中土地资源的有机保护 - 魅力中国 - 2011(16) 篇

全面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

百度文库 全面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 一、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为推行土地集约利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各项措施,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鼓励和支持,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负责本地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要组织专门机构进行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和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科学规划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也是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必须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强化土地规划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引导科学合理用地。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法规政策,严查各种违法用地抓紧制定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研究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措施,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办法。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国家规定违法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积极组织开展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加大对闲置、空闲和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供地、停发土地证、高额罚款、收回土地等措施。对闲置、空闲和低效用地较大的地区,相应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扣减农地转用指标,暂缓办理土地审批,避免土地的再次闲置与浪费。 三、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用地准入门槛,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直接的手段 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的招商引资也一直以工业投资项目为重点,工业化程度提高很快,正在逐步成为“世界工厂”,工业用地在各类新增建设用中所占比例很大,因此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也非常巨大。近年来国家在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建筑用地比例、容积率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各地应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目标,详细制定各项建设用地标准,并以此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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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转变发展方式 ——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综述 许坚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 100035)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于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合肥市举行,主题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转变发展方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部党组成员、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王世元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同志、中国土地学会名誉理事长邹玉川同志到会并致辞。学会老领导代表、专家代表、各有关单位领导同志共计200余人出席。年会共收到论文190余篇,经过专家严格筛选,有95篇进入年会光盘论文集,其中10篇获“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改革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有专家认为,土地的招拍挂制度虽然包含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但因为招标容易产生不公正现象,因此,实际通过招标方式出让的土地并不多;挂牌却常因竞争者多而转为拍卖,所以最后还是拍卖出让的土地居多。就拍卖来说,单一的竞拍方式程序比较模糊,标准也很不清晰,容易被人为操纵;价高者得的原则容易推高地价,产生地王,同时让资金充裕的大型开发商把持了土地的定价权,而把中小开发商排斥在了土地市场的门槛之外。

专家认为,就如何控制地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土地招拍挂制度但还需要完善。有专家提出8点建议改革与完善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1、“捆绑限价”,即将商品房用地与保障房用地捆绑在一起进行“招拍挂”,明确出让土地中保障性用房的比例和价格。2、“分类出让”,即将普通住房用地和高档住房用地区别对待,如对商业、旅游娱乐、别墅、高档公寓等用地延续“价高者得”的模式,但对保障房和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则采取“综合评标”的模式。3、“综合评标”,即在确定土地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上,将土地价款交付、开发建设周期、中小套型建设要求、土地节约集约程度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4、“限房价竞地价”。5、“暗标”,即多家竞标者在未知竞争对手报价、方案等信息的情况下同时投标,然后统一开标,以方案最好或价格最高者得到土地。6、“纯招标”,即参与投标的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标书,然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评标,最后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7、“先招后拍”,即在土地出让公告期间先接受开发商有意竞买的申请,然后根据开发商的意向购买价格确定拍卖价格。此种方式基本可以保证不会流标,也能让土地相关部门了解开发商的心态,从而有的放矢地推介地块。8、“现场竞标”。 有专家认为,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已相对比较成熟,但挂牌方式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建议在挂牌出让中增加一个选择项,即当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时,除以前规定的转入“现场竞价”外,可增加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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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化与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之间的关系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属于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自从我国实施改革开放之后,城镇化开始呈现出勃勃的生机,并且在数量以及规模上也出现了全所未有的增长,可是农业方面的用地开始急剧降低,城市粗放型的开发土地显得越来越突出,由此看来应该使得城市土地朝着集约型的方向发展,这样可以有效的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關键词:城镇化;节约集约;土地 1、城市的发展规律 1.1阶段性规律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的人投身到大城市中谋求发展,城市化呈现出阶段性规律。现在我国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一般城镇化往往呈现如下几个方面的规律:第一,城镇化初期阶段,在这个阶段人口的数量增加的比较,慢;第二,城镇化的发展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人口增加的比较快。第三,城镇化已经形成,在这个过程中城镇化处于平衡阶段,人口的数量不在发生较大的变化,这时我国基本进入城市发展的过程中,经济发展取得更加耀人的成绩。 1.2城市超前增长规律 城市超前增长规律一般是指能够囊括世界各得城市化进程的规律,其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比如: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市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相应的城市人口规模结构变化等等。一般城市超前增长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其主要表现在城市具有如下优势:拥有大量的资金、大量的人才、交通方便、市场活跃、福利丰厚以及管理较好。 1.3区域差异规律 自从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人类开发自然资源能力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并且如下因素在促进城镇化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比如:(1)区位;(2)交通;(3)信息条件;(4)生产力等等。这些因素都为城市产业的聚集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由于各个地区在生产力以及条件下的差异性,使得城镇化具有区域差异性。在对全世界的城市发展规律来看,并且基于经济发展理论,新兴经济的出现可以给某一个地区的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并且可以形成货易集聚地,这样可以促进当地城市化的进程,从而可以形成新的城镇。 2、城镇化对土地利用的影响 2.1人口增长及聚集对土地利用变化的影响

浅析我国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08475676.html, 浅析我国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作者:陈红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5年第25期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这就使得土地利用压力在不断地加大,如何加大土地资源利用率,发挥出城市用地的潜力,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就成为我国各项工作的重点环节。本文对土地节约集约内涵进行了概述,进而对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了分析论述。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25-0193-01 前言:对于地少人多,土地资源相对匮乏的中国,有限的土地资源必须要进行集约使用,特别是在城市建设的发展中,土地集约化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土地,作为未来城市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只有加强土地管理,调整用地结构,走土地集约化道路,提高土地的使用率,才能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然而由于土地供求调控制度上的缺失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我国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因此现阶段加强城市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分析,探讨加强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主要措施显得尤为必要。 一、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内涵 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相对概念,它的提出是相对于传统的粗放用地模式;同时,土地集约利用是一个动态过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改造世界和利用自然的能力不断增强,土地的承载能力也会不断提高,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利用集约度。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不是简单指对土地资源的节约使用,而应该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以及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其中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是指各项建设活动都要尽量节省用地,想方设法地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林地等;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是指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是指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综上所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可以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从狭义上理解,土地集约利用就是指增加土地投入,以获得土地的最高报酬。而从广义上理解,土地集约利用就是指以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和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指导,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更高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只有深刻理解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内涵,才能从根本上确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理念。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保护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地根紧缩,加之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使原本就十分紧张的用地矛盾更加突出:重点项目、公益事业、小城镇建设……每个项目都在“挤”有限的用地指标。如何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来 化解土地供应“瓶颈”制约,成了当前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我们进行 了专题调查,并就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一些建议。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土地175.4322万亩。其利用状况为:农用地120.4505万亩,其中耕地100.3997万亩、林地0.1万亩、园地1.724万亩;建设用地37.0281万亩;未 利用地17.9536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8.7%、21.1%和10.2%。人均占有耕地0.83亩,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显示,2020年至2020年,国家分配**的规划建 设用地指标为25408.8亩,平均每年仅有2540亩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近几年,**每年新 增建设用地在4000亩左右,有限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显然不能满足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 需求。近几年国家下达**的年度耕地转用计划仅700亩左右,与**每年的实际用地相比, 缺口在3000亩以上。自2020年以来,省国土厅采取了一系列压控措施,如提高供地门槛,点供和单独选址指标重点安排省以上核准项目;压缩挂钩规模,全省挂钩周转指标由8万 亩下调至3万亩等。土地上争难度加大,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二、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为契机,围绕“节约集约保发展,创新机 制促转型”创建主题,积极探索适合地域发展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新机制,在不断实 践中总结出“五坚持、五依靠”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1、坚持科学规划,依靠优化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紧紧围绕“学赶苏南、跨越发展” 的战略部署,根据2020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结合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着重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从本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传统产业优势出发,明确自身发展的目标定位和主导产业方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按照“主导产业 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思路,合理布局化工、机电、医药、 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分区,充分挖掘土地使用价值,以产业集聚推 进用地集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模引导 第七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

关于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认识

关于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认识 摘要:我国疆域辽阔,资源丰富,但是人口众多,所以土地资源相对来讲是匮乏的,加之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阶段,发展和建设必然要用地,所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对土地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不断激化, 而同时我国人均耕地水平处于落后地位,粮食安全要求我们必须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因此,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走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确保国民经济高速的、可持续的发展,而在开展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可持续;利用;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发展工业,推进城镇化进程来不断增强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现阶段正是实现我国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阶段,综合实力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GDP翻两番,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实现的阶段,土地的开发利用和建设活动不断增加,对土地资源的要求越来越大,而同时我国人均耕地水平处于落后地位,粮食安全要求我们必须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面对如此严峻的土地现状,节约与集约用地显得极端重要。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可以给我们提供可观的土地资源,通过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我们才可以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开展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过程中,虽然我们有着不小的成果,但是我们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1.我国现阶段推进节约与集约用地中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通过各方面不懈的努力我们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如节约了一定耕地的面积、降低了土地利用成本和保障了可持续发展等等,但从某些方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1在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方面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现阶段大多民众甚至部分国土部门用地观念滞后,缺乏进行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急迫感、责任感。从目前情况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还不能完全深入人心,一些地方领导还错误的认为,土地供给问题是阻碍其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原因,在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上的工作进展缓慢。

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现状及措施研究

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现状及措施研究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未来全国开发区发展的方向,是加速转型升级,实现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把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与加快经济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益紧密结合起来,逐步构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体系,走出了一条建设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新路子。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土地利用指标在两年一次的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中连续三次居全省第二名(2008年、2010年、2012年),综合评分达到98.6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项目集中建设、产业集中布局的发展模式,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力争在三年内创建“全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示范区”。 一、开发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现状 近年来,漯河开发区坚持探索质量型、内涵式增长的新路子,通过招大引强、联大做强、盘活存量、建设标房等措施,使土地资产效益得到充分发挥,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高。一是招大引强。开发区始终把招大引强作为招商引资主攻方向,先后引进世界500强企业12家,国内500强企业6家。中粮集团、美国嘉吉、可口可乐、台湾旺旺、统一食品等知名食品企业先后入驻开发区,大项目聚集发展的态势十分明显。美国嘉吉和旺旺休闲食品两个项目均实现了“三个一”,即:亩均投资强度达到100万美元,亩均税收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人均产值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成为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典范;二是联大做强,集约节约用地。开发区通过各种方式,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区内企业联大做强,先后实现了北大荒集团与恒瑞化工,今麦郎与鸿盛公司、永利乳业与王老吉、完达山、王牌砂布与百瑞包装、益通肠衣与龙回首高端肉制品、喜多多公司与雅士利乳业、平平食品与广州华栋的合作,引导企业靠大联大,共盘活土地780亩;通过建设标准化厂房,吸引了120多家企业入驻,节省土地约2500亩,同时将23个项目拒之门外、核减32个项目用地规模1780亩。 二、下步措施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一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摸清全区土地利用的现状、存量土地数量、可利用土地情况、可挖潜能力、用地需求等基础数据,建立《开发区集约节约用地规划》,以规划管控各类建设用地合理布局。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厂房建设,引导企业进标准化厂房发展。采取吸引社会资金建设、鼓励企业按照规划自建、根据企业需要定制等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提高标房建设合理性和实用性。通过对建设用地的规模引导、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弹性利用,达到报批土地逐年减少、盘活土地逐年增多、供应土地保持平稳,确保土地利用实现集约化节约化精细化。 2.建设专业园区,拉长产业链,集约节约利用土地。通过三年努力,实现项目集中建设、产业集中布局的发展模式,通过产

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如何加强土地整治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对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如何加强土地整治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摘要】在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日益加快,我们要对科学发展观进行切实有效的落实,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步伐,把节约、集约用地之路落到实处,这样才能够符合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整治;节约集约利用 1.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整治必须高度重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策略 1.1从我们的城市规划的多年经验来看,城乡一体化建设,是一个新的系统工程,并且相对比较复杂,其对城镇体系的合理性建设具有非常大的重要意义 对于城镇建设的资源方面,合理的建设能够对其建设进行不断的加强,在产业的优势互补方面也有着很大的益处,在周边村镇和中心城镇的核心凝聚力的强化方面有着积极的带动作用,能够做到规避重复建设的目的,使得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效果得以有效的显现。从区域的大环境出发,产业的权衡、资源的差异、合理的分工,这都是构建合理城镇体系的时候很好的出发点,合理分工。 1.2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应充分发挥土地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宏观调控策略 国家对土地的调控方面,下发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目前建设用地的增长速度过快,工业用地的低成本,耕地的乱占、违规用地的增加等都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我们应该看到,土地的利用形式的方面,有着复杂而且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经济背景,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工程具有着深远的社会意义。 1.3现阶段的土地利用状况不容乐观,土地整治的必须采取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策略 当前形式下,土地在投入方面,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特别对于机械化可科技方面,投入就相对更低一些。城镇的用地规模目前属于不断增加的态势,可是居民点的居住面积并没有相应的减少,反之,有很多的地域存在着不断增加的现象。我们国家现在面临的问题是,需要有效的保护耕地的面积,并且要切实保证粮食的安全,对于土地整治的力度加强方面,也应该加大力度。 2.在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加强土地整治,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策略 2.1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根本途径是发展新型节地型农业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最新)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严格保护耕地 (一)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科学确定城镇村、园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规定和道路标准,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控制道路和绿化占地。工业项目一律向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集中,人口向中心城镇(村)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选址、审批、供地。 (二)完善用地计划管理。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优先安排城南新区、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用地,重点保障安居工程用地、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必要用地。严禁安排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类项目用地。 二、强化用地标准,提高用地门槛 (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xx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合理确定

项目用地规模,对超面积予以核减。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四)实行工业项目用地联审制。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执行“一审三办”制度,县招商引资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县税务、审计、科技等部门参加会审,根据项目行业分类、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用地指标、亩均税收和用地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确定用地面积并出具会审意见。 (五)明确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1.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建筑密度≥40%(不含道路)。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住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线配套设施。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和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不少于10万元/年,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项目不少于6万元/年。对不能达到约定投资强度或预期亩均税收的项目,由园区或乡镇会同县财税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并追究违约责任。 对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的单体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应入驻园区或集中

《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全面做好定标准、建制度、重服务、强监管工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之内,努力实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实施土地空间引导和布局优化战略,完成全国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引导城市建设向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发展,工业用地逐步减少,生活和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建设用地占全国建设用地的比例有所提高。 ——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实施土地内涵挖潜和整治再开发战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5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900万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300万亩,土地批后供应率、实际利用率明显提高。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

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x〔x〕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土地供求矛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突出位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二、加强源头把关 推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审制度。各类新上项目,由区招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供地规模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意见。联审通过后的项目提交区项目入驻领导组会议审定,并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招商引资合同要明确项目用地控制标准、用地转让条件、税收贡献、开竣工时

间、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等事项,引导企业量力而行,节约集约用地。 三、严格用地标准 (一)认真落实各项用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单层厂房层高达到8米的按二层计算,层高达到12米的按三层计算),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经济开发区、木竹产业园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150万元/亩、8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不少于10万元/年、5万元/年。对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新建项目,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在省级经济开发区内单独供地。 (二)实行分期供地政策。对用地量较大的工业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规划用地范围,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同一企业已取得用地,但项目未建设或已建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再安排新的项目用地。 四、落实供地政策 工业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宗地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近几年虽然在土地资源开发、耕地保护、国土整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人地矛盾依然突出。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工业用地的铺张浪费以及“经营城市”理念理解的偏差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观念的推进。现今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从多方面、多层次.系统地解决或缓解这个矛盾才能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持续发展 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阶段,需要新增大量建设土地,而人多地少的国情却不允许过多占用耕地,因此,必须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来保障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耕地面积由1996年10月底的1.30亿hm2 减少为2 004年10月底的1.22亿hm2,耕地净减少0.076亿hm2,人均耕地由0.106亿hm2降为0.094亿hm2。与此同时,大量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浪费。来自国土资源部专项调查表明,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闲置土地7.195万hm2,空闲土地5.616万hm2,批而未供土地13.563万hm2,三类土地总量为26.374万hm2,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1]。当前,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占用耕地,已慢人们不容回避的课题。 2 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耕地保护。在如何处理耕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①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有些地方出现了非理性的“圈地潮”,造成大量耕地圈占。如有些企业征到地后,迟迟不开工,有些甚至闲置两三年;有些企业千方百计批到土地后,不是立即建设生产,而是待价而沽,炒买炒卖,牟取暴利。②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耕地资源为任劳代价;③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中村”,“城中厂”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 2.2 房地产用地结构影响土地资源的公平配置 当今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结构性矛盾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2]。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①投资投机比重居高不下。投机分子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炒楼,普通百姓所需要的住宅很少,而占地面积大、容积率小、绿化率高、单套面积超大的别墅或高档住宅却在市场上屡屡出现,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为烽数人提供服务。不但导致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使市场炒作的气氛更加浓烈。②房地产大量开发,占用大批优质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其他用地需求,致使其他产业用地进一步紧张。③一些地方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识不强,不顾

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提案

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594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由: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国土资源部会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组织部办理 提案人:张震宇 主题词:土地,资源节约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容: 当前,我国城市化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对土地不断增长的社会需求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土地利用的不可逆转性之间的矛盾日益显著,区域性人地矛盾不断加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要求。如何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在保证耕地面积不减少的情况下,对城镇建设用地进行集约利用、合理规划及理性开发,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节约集约利用总体水平偏低 1990至2011年,我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近2.5万平方公里。一些地方受利益驱动,热衷于多占地,建宽马路、建花园式工厂等。我国城市内工业用地面积占比一般在25%以上,有些甚至超过35%,远高于国外15%的水平。全国工业项目用地容积率仅为0.3-0.6,而发达国家和地区一般在1.0以上。截至2012年,全国共有闲置土地95万亩,而用地紧张的东部地区占42.6%。其中,闲置2年以上的占57.3%。 (二)单位平均土地产出率不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单位土地产出率不高,工业用地平均产出率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在全国的经济百强县中,1万公顷耕地转化为第二三产业后对经济的贡献率为13亿美元,而美国则为137.8亿美元,两者差距超过10倍。 (三)农村建设用地占比大 2011年,农村居民点用地接近19万平方公里,是同期城镇建设用地2.4倍。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和农村人口净减少,农村“空心化”和住房闲置也较普遍。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建议 (一)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开征不动产税试点,防范土地闲置;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实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权、同价”;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党政绩效考核制度,把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纳入地方党政干部政绩考核标准;完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确保土地调查数据权威性,为制定节约集约用地的科学规划和决策提

新形势供地政策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新形势供地政策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概念及作用 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最早来自于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李嘉图在地租理论中对农业用地的研究,其内涵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使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法,以求在较小面积土地上获取高额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随后,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被引入城市土地研究中,形成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它是指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改善经营管理,合理规划增量土地、衔接存量土地等途径,不断提高土地产出效率,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动态过程。 节约是相对于浪费而言<针对无偿);集约是相对于粗放而言<针对有偿)。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特征是:用地结构合理、生产技术先进、生活空间舒适。 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包括三个层面的涵义:一是土地产出高效化,即不断增加存量土地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及产出率,获得土地产出的最大化。二是土地布局和土地结构合理化,即城市土地利用方式之间高效协作,使城市健康高效发展。三是土地利用效益的综合化,即城市土地利用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体现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应的统一。 二、土地政策解读 自2004年以来,国家出台和实施了一系列新的政策,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6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国务院又发出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内容包括:一是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重新审查和调整各类相关规划,以达到控制城市用地规模、严格土地使用标准。国家将出台新修订的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市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各项建设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的,土地使用标准不符合建设标准和设计规范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严禁规划建设脱离实际需要的宽马路、大广场和绿化带。二是要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大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

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的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惨编前期工作培训授课材料之五 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研究 一思路和要求 主讲人:刘康陈莹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委员会 2005年9月 提纲: 。研究目的意义 。基础认识 。专题研究任务 。要紧研究内容与要求 。关于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一、研究目的的意义 (1)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科学进展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28号文件精神,要“强化节约和集约用地政策” .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四个核心 .中央领导人从总书记到总理、副总理、曾多次对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提出过明确的指示 .无锡会议上,孙部长再三强调,“节约集约用地是正事、是大事” (2)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进展的必定选择 .近年来呈现为城镇、工矿、基础设施、村镇等各类建设用地全面扩张的态势 .建设用地增加由过去明显集中于东南沿海省市,开始向内地各省份乃至全国范围内展开 .进展的成本巨大,社会经济进展的资源环境压力愈日俱增研究目的意 另一方面,干些行业、地区无序和粗放利用土地的现象仍然

大量存在 ①盲目兴建开发区,随意田占土地 ②城镇建设贪大求洋,轻挖潜。重扩张 ③农村居民点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率低下 ④基础设施规划设计中不重视节约用地,重复建设与超前建设现康并存,占用7大量土地 .要实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经济增长、社会进展和生态改善等各方面都将显著增加对土地的需求.若维持原有的经济增长方式和资源消耗水平,占用土地将是原来的4倍,我国国情将难以承受 .“不能只寄希望于多争取一些用地指标,而要把要紧精力放在节约和集约上,切实通过内涵挖潜,提高利用效率,解决建设用地需求”一一曾培炎副总理 (3)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差不多手段 .中央把“地根”与“银根”一道当成宏观调控的二个重要闸门,要求国土资源治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 .32号文要求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土地参与宏观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全文) 摘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规定》明确经营性用地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找法网编辑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已经2014年3月27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 2014年5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构建符合资源国情的城乡土地利用新格局;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模引导 第七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 第八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各区域、各行业发展用地规模和布局具有统筹作用。 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所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安排。 相关规划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应当及时调整或者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第九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通过规划、计划、用地标准、市场引导等手段,有效控制特大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适度增加集约用地程度高、发展潜力大的地区和中小城市、县城建设用地供给,合理保障民生用地需求。 第三章布局优化 第十条城乡土地利用应当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促进集约布局和节约用地。 第十一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和禁止建设的边界,实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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