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1220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

19771220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命运
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1?2?公?布? ?1?9?7?8?-?7?废?止?)
语?言?文?字?标?准?、?文?献?、?文?件?、?规?定?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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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发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收简化字248个,第二表收简化字605个。
12月21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
1978年3月2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学校试用简化字的通知》。
1978年7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停止试用这批简化字。公开解释是《草案》是“试用”,“试用并不等于正式推行”,“现在,《草案》已进入修订阶段,大规模的试用可以告一段落,所以在报刊上就停止试用了。”
1986年9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停止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强调“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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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一些资料 (2009-08-18 13:42:21
日前,由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在《中国教育报》(2009年8月13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88298010.html,)上公开征求意见。回想读高中时适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推出,当时的惊异奇特之情可以想象。现将有关《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一些资料收集整理于下: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及各省、市、自治区一级报纸发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收简化字248个,第二表收简化字605个。 12月21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第一表的简化字。次年3月2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学校试用简化字的通知》。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解释》说,原则上,“广大群众对汉字进行的简化,充分显示了群众的创造精神和丰富的智慧。从事汉字简化工作,就是要总结群众创造简化字的规律,应用群众简化汉字的方法,在广泛搜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的基础上,对汉字进行整理和简化。”采用的主要是“各省、市、自治区和部队推荐的群众中流行的新简化字材料”、“群众来信中提供的新简化字材料”、“1972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向各省、

市、自治区征集的新简化字材料”。简化的具体方法为:主要选用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简化汉字形体(590个原字平均笔画为13.1画,462个简化字平均笔画为6.9画,简化字比原字笔画减少近一半)的同时精简了汉字的数量;淘汰了一部分容易读错和写错的字;使一部分汉字的偏旁和笔画结构变成了常用字;减少了一部分汉字的偏旁。如,“龄”简为“令”, “帮”简为“邦”, “副”、“傅”、“腐”简为“付”,“街”简为“亍”,“停”简为“仃”,“舞”简为“午”, “部”简为“卩”;偏旁“豸”被“犭”合并,“廴”被“辶”合并。

1978年7月,《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停止试用这批简化字。公开解释是《草案》是“试用”,“试用并不等于正式推行”,“现在,《草案》已进入修订阶段,大规模的试用可以告一段落,所以在报刊上就停止试用了。”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停止使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强调指出:“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

由于这个方案是在一片“拨乱反正”的呼声中,并未实行大规模的研究分析,仓促地制定和发布的。它把一些不应该简化的字简化了,一些应该简化的没有简化,并且字被简化得过于简单。当时学者普遍认为:相比第一次简化的汉字,“二简”草案大多采取了通行于一种行业、一个地区的新简化字,约未全定,俗未全成,造成了“二简字”不能被广大人民所接受。并且当时受极左思想影响,人们认为汉字是为工农兵服务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所以简化汉字时并没有征求知识分子的意见,甚至没有经过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表决,事实上不能算是“通过”。
“二简字”在书写上虽然简单易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写字的速度,但它使不同汉字的外貌更为相近,增加了辨别的难度。后人更普遍认为它在构造上失去了汉字造型美观的特点。自《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后,社会上使用“二简字”出现了混乱,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汉字在国际语言中的形象;国内的很多专家和学者纷纷质疑此次简化。因此,最终使这次简化落得短命的收场。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了“二简字”不属于规范用字。应该说,这次简化是不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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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说明及字表摄影件(参见《图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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