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学习方法指导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学习方法指导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学习方法指导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学习方法指导

1.教材总体介绍及重点提示

2.考试基本情况介绍及命题规律解析

3.如何学习《涉税服务实务》

4.现场答疑

一、教材总体介绍及重点提示

【以2018年教材为例进行说明】

(一)教材总体介绍

1.基础知识部分(第一章至第三章)

(1)第一章《导论》

(2)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3)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

2.各项涉税服务业务操作实务

(1)税务登记代理(第四章)

(2)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第五章)

(3)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第六章)

(4)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第七章至第十一章)(核心内容)

①相关知识(第七章至第八章)

a.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

b.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

②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第九章)

③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第十章)

④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第十一章)

(5)税务行政复议代理(第十二章)

(6)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第十三章)

3.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第十四章)

(二)各章内容简介及学习指引

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税务师与税务师事务所、涉税服务的范围和规则、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等”涉税服务实务的先导知识,属于本科目的非重点章,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察。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主要介绍税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包括“税务管理体制、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章节;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主要介绍“涉税鉴证服务和非涉税鉴证服务的概念、种类和基本业务流程”,属于本科目的非重点章,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察。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主要介绍税务登记代理操作实务,包括“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税务登记和纳税事项税务登记”,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章节;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五章《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主要介绍发票领用与审核代理操作实务,包括“发票领用和管理的代理、开具发票的代理、发票使用的审核等”,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章节;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主要介绍建账建制代理记账操作实务,包括“代理建账建制的适用范围与基本要求和代理建账建制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规范”,属于本科目的非重点章,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察。

第七章《企业涉税会计核算》:主要介绍企业涉税业务的会计核算知识,包括“企业涉税会计主要会计科目的设置、工业企业涉税会计核算和商品流通企业的涉税核算”,属于本科目非常重要的章节,占分较高,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八章《代理纳税审查方法》:主要介绍“纳税审查的基本方法、基本内容和账务调整的基本方法”,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一章,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主要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实务的知识,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税款计算、申报表的填列以及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审核等”,属于本科目非常重要的章节,占分很高,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十章《所得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实务的知识,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款计算、申报表的填列以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审核等”,属于本科目非常重要的章节,占分很高,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十一章《其他税种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主要介绍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实务的知识,包括“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的

税款计算、申报表的填列以及上述税种的纳税审核等”,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章节,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十二章《税务行政复议代理》:主要介绍税务行政复议代理操作实务,包括“税务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和代理税务行政复议操作规范等”,属于本科目比较重要的一章,考试中客观题和主观题均可以考察。

第十三章《税务咨询与税务顾问》:主要介绍“税务咨询、税务顾问和税收筹划”的有关知识,属于本科目的非重点章,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察。

第十四章《税务师执业风险与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主要介绍“税务师执业风险和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的有关知识,属于本科目的非重点章,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考察。

(三)教材各章重要程度提示

1.非常重要(大约占100分):第七章、第九章、第十章

2.比较重要(大约占32分):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八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

3.一般(大约占8分):第一章、第三章、第六章、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二、考试基本情况介绍及命题规律解析

(一)考试基本情况介绍

1.根据人社厅2018年142号文件,2019年税务师考试将于2019年11月9日和11月10日举行,估计2019年《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题型题量和难度与2018年考试相比保持稳定。

2.《涉税服务实务》属于综合运用学科,需要综合《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和本学科的知识来学习各项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综合性较强;同时《涉

税服务实务》也是税务师考试五科中唯一有主观题题型(简答题和综合题)考察的一个科目。

(二)题型、题量

1.客观题(50分)

(1)单选题(20题,每题1.5分,合计30分)

(2)多选题(10题,每题2分,合计20分)

2.主观题(90分)

(1)简答题(5题,合计40分)

(2)综合题(2题,合计50分)

(三)命题特点

【总体说明】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的核心部分是教材的第二大部分内容(各项涉税服务业务操作实务),特别是教材中第七章至第十一章的内容更加重要,这部分内容在考试中占分很高(110分左右);当然这部分内容考察又是和《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学科知识的学习是密不可分的。

【具体特点】

1.考察全面、重点突出、充分体现核心内容的重要地位。

2.考察细致。

3.题量大、答题时间紧张。

4.注重实务技能考察。

5.新政策、新文件及时考察。

6.综合性较强。

三、如何学习《涉税服务实务》

1.制定详细、科学的学习计划。

【参考】

(1)2019年1月至2019年5月

结合2019年预科班课程和2018年基础班课程进行第一轮学习。(2)2019年6月至2019年9月上旬

结合2019年新教材和2019年基础班课程进行第二轮学习。(3)2019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结合2019年习题班进行强化提升。

(4)2019年10月下旬至考试前

结合2019年冲刺班进行考前冲刺。

【提示】预习阶段要结合预科班课件,以基础知识为起点进行学习。

2.科学利用好东奥各辅导班次课程和轻松过关辅导资料。

【提示】部分班次的定位

预科班:铺垫各章基础、引领入门

基础班:全面系统讲解各章考点和重难点

习题班:经典习题实战训练,提升得分能力

冲刺班:各章考点梳理,考前总复习

模考精讲班:模拟试题精讲、有针对性的考前演练。

3.全面复习、把握重点,坚持听课和练习相结合。

4.涉税会计处理和税法知识是学好《涉税服务实务》的关键之关键。

5.认真研究历年考题

涉税服务实务课程大纲

《涉税服务实务》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90623A 课程类型:□通识教育必修课□通识教育选修课 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 □学科基础课 总学时:48讲课学时:40实验(上机)学时:8学分:3 适用对象:税收学(税务师) 先修课程:中国税制、税收经济学、税收相关法律、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 一、教学目标(黑体,小四号字)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旨在使学生比较广泛、系统地了解涉税服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涉税服务实务操作方法;培养和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涉税服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 目标1:了解涉税服务的概念与特点,了解涉税服务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涉税服务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目标2:熟悉涉税服务实务的业务范围和基本形式,掌握涉税服务的依法服务、独立公正、合理收费的基本原则。 目标3:熟悉涉税服务的法律地位,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确立、变更与终止的基本程序,掌握在涉税服务关系中,委托方与受托方各自应有的权利、义务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熟悉我国涉税服务的基本内容。 二、教学内容及其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黑体,小四号字)

本课程教学以讲授为主,结合运用启发式、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期末测试等方法。学生学习本课程,应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已经学过的税收经济学、中国税制、会计学基础、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等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分析涉税服务业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切实提高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严谨、细致、务实的涉税服务中介工作优良作风。 三、各教学环节学时分配(黑体,小四号字) 教学课时分配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测试卷及答案(五)

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预测试卷答案 (五)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情形中,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面终止代理行为的是()。 A.税务师发生变化 B.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的 C.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D.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照委托方的授意进行代理服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选项D应该是“代理协议的约定”而不是授意。 【点评】考核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除了自然终止、协商终止,还有单方终止。委托方和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情形,容易在选择题考核。 2.有关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登记制度,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B.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 C.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不再有效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点评】除比较热点的“五证合一”制度外,也要了解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制度,比对“五证合一”进行理解,应对选择题即可,比较简单。

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税务部门不再发放税务登记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下列关于鉴证业务报告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无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 B.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C.无法表明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涉税鉴证事项无法表明意见的理据 D.否定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消极方式提出鉴证意见,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有限保证,并说明持否定意见的理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保留意见的鉴证业务报告,应当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对鉴证对象信息提供合理保证,并对不能确认具体金额的部分涉税鉴证事项予以说明,提请预期使用者决策。 【点评】考核鉴证业务报告的类型。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都要以积极方式提出鉴证结论,提供合理保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都要以消极的方式提出鉴证结论,提供有限保证。 4.甲公司2017年度4月拖欠增值税200万元,经税务机关催缴无效,由县税务局长批准,2017年4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所在开户银行扣缴其存款40万元。 这一行为属于()。

(完整版)涉税服务实务题库(42)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控制应达到的基本目标的是()。 A.按照法律法规、中国税务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执业准则的要求向委托人或者委托人指向的第三人提供服务 B.向委托人出具的业务报告客观真实 C.向委托人提供业务服务过程和结果符合业务约定书的要求 D.提高税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下列各项中,()由税务师事务所选定,是项目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A.项目经理 B.项目助理 C.税务师 D.项目负责人 3.在税务代理业务中,业务质量复核一般可采用三级复核,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三级复核的内容的是()。 A.现场负责人的复核 B.项目经理复核 C.项目负责人复核 D.税务师事务所派遣人员复核 4.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应当自提交结果之日起至少保存()。 A.90日 B.1年 C.2年 D.10年 5.下列各项中,属于从税务师事务所及其税务师方面影响执业风险的因素的是()。 A.委托人的纳税意识 B.委托人的财务核算基础 C.税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 D.税务机关的人事调动 6.下列关于税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独立性是税务师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它既包括实质性独立又包括形式性独立 B.业务质量监控人的选择,不得由项目负责人选定 C.项目经理由税务师事务所选定,是项目最高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对项目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D.对重要质量(风险)控制事项的关注,应当贯穿于业务实施的各个阶段 7.业务工作底稿的所有权属于()。 A.委托方 B.税务师事务所 C.项目负责人 D.税务机关 8.项目组自提交业务结果之日起()内,将业务工作底稿归整为业务档案。 A.15日 B.30日

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真题

2016年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B、某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自用房产 C、某公园的办公用房 D、某大学出租的房产 2、 关于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税务检查的范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到车站、码头、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的应纳税商品、货物 B、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C、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D、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E、以上答案均错误

3、 税务师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时,发现企业当年度允许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金额为12万元,而企业实际发生并计入“管理费用——职工教育经费”的金额为18万元。对此项账务处理,税务师应()。 A、仅作纳税调整增加,不作账务调整 B、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红字冲销调整账务 C、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补充登记法调整账务 D、作纳税调整增加,并按综合账务调整法调整账务 4、 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投资收益税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其处理错误的是()。 A、将对居民企业投资的分回利润作为免税收益申报 B、将持有2年以上居民企业上市公司股票的股息作为免税收益申报 C、将购买国库券的利息作为免税收益申报 D、将购买S公司债券的利息作为免税收益申报 5、 税务师审核某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生产企业纳税情况时,发现企业在销售应税消费品

时,除了收取价款外,还向购货方收取了其他费用,按照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销售额中计税的是()。 A、将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代垫运费 B、因采用新的包装材料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包装费 C、因物价上涨,购货方向买方收取的差价补贴 D、购货方违约延期付款支付的利息 6、 下列项目可不予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劳动分红 B、托儿补助费 C、年终加薪 D、全勤奖金 7、 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中,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货运客运场站服务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七)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七) 一、单项选择题 1、某个人准备在2019年投资新办一商业企业,在向税务师进行咨询时,税务师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如果该个人将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则可以不征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 B、如果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应当申请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C、如果商业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那么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D、如果该个人将企业的组织形式设立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对于企业的经营所得要征个人所得税 2、某企业面临清算,就下列企业注销阶段的问题进行咨询,税务师认为不正确的是()。 A、企业在注销的过程中,应先确认清算所得,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按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计算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B、若清算所得为负数,则不需要缴纳清算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C、在支付职工的工资、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时,不需要按相关的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其个人所得税 D、在向股东分配剩余资产时,应就其超过原投资成本部分,代扣其“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3、下列关于企业在融资、投资及利润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的表述

中,错误的是()。 A、北京市A企业缺少资金,决定采用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因为这样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B、天津市B企业缺少资金,决定采用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筹资,B 企业认为这样可以达到少缴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C、河北省石家庄市C企业为了融通资金,采用发行股票和债券两种方式,因为发行债券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发行股票可以平衡财务经营风险 D、青海省西宁市D企业上市后第三年不发放股利,而是通过增加企业利润以提高股票价格的方式来间接增加股东财富,因为这种方式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4、下列关于税收筹划的分类,表述不正确的是()。 A、按地域范围来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国内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B、按纳税人来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个人或家庭税收筹划以及企业税收筹划 C、按税种来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所得税筹划、流转税筹划、财产税筹划等 D、按纳税人身份来划分,税收筹划可分为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以及小规模纳税人税收筹划 5、下列关于税务顾问的表述,错误的是()。 A、咨询内容广泛是税务顾问的特点之一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公司拖欠 2016 年度增值税 42 万元,催缴无效,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2017 年 3 月,税务机关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所欠税款,这一行政行为属于()。 A.提供纳税担保 B.税收保全措施 C.强制执行措施 D.税务行政协助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指:(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2.关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被申请人可以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 B.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为被申请人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1 至 5 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 A:被申请人不得委托本机关以外人员参加行政复议;选项 C:对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的代征行为不服的,委托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选项 D: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 1~2 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下列选项所涉及的证照全部应缴纳印花税的是()。 A.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运许可证

B.商标注册证、卫生许可证、土地使用证、营运许可证 C.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D.土地使用证、专利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房屋产权证 【参考答案】C 【答案解析】权利、许可证照是政府授予单位、个人某种法定权利和准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的各种证照的统称。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4.下列适用企业所得税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是()。 A.烟草制造业 B.新能源汽车制造业 C.房地产业 D.娱乐业 【参考答案】B 【答案解析】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1.烟草制造业。 2.住宿和餐饮业。 3.批发和零售业。 4.房地产业。 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5.下列项目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是()。 A.税款的滞纳金 B.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专项练习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专项练习 考试开始进入备考时期,边学边练,巩固所学知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专项练习,欢迎参考~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专项练习 1. 在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 A.劳动教养 B.收容审查 C.拘役 D.行政拘留 [答案]D [解析]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2. 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行政强制 [答案]B [解析]财产罚是行政处罚的形式之一,而财产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3.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 A.行政拘留 B.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因此,选项BC.D正确。 4. 根据《行政处罚法》,不得设定税务行政罚款处罚的是()。 A.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B.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章 C.财政部税收规章 D.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A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四个选项中BC.D选项属于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只有A选项例外,因此,正确选项为A。 5. 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胁迫而有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其违法行为1年内未被发现的 [答案]AC.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资料税务师行业特点

注册税务师考试/备考辅导 201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资料:税务师行业特点 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了解)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接受涉税服务的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涉税服务活动; 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1.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原因,还是由于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2.但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可以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例题.单选题】下列有关涉税服务基本特征表述错误的有()。 A.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的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B.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C.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承担 D.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建立可以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建立不可以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2015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资料:税务师行业特点.doc [全文共780字] 编号:6280426

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资料:税务师行业特点

2020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复习资料:税务 师行业特点 税务师行业的特点(了解)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二)代理活动的公正性 (三)法律约束性 (四)执业活动的知识性和专业性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七)执业有偿服务性 (一)主体资格的特定性 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接受涉税服务的一方: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或扣缴税款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 (五)执业内容的确定性 税务师不得超越规定的内容从事涉税服务活动; 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六)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重要) 1.涉税服务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

在涉税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出自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的原因,还是因为税务师的原因,其承担者均应为纳税人或扣 缴义务人。 2.但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并不意味着税务师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对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益不负责任,不承担任何过错。纳税人、扣 缴义务人能够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涉税服务人员提出赔偿要求。 【例题.单选题】下列相关涉税服务基本特征表述错误的有()。 A.提供服务的一方必须是经批准的具有涉税服务执业资格的税务 师和税务师事务所 B.税务师不得代理应由税务机关行使的行政职权 C.因税务师工作过失而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应由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承担 D.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建立能够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相关的 法律责任 【准确答案】D 【答案解析】涉税服务法律关系的建立不能够改变纳税人、扣缴 义务人相关的法律责任。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9章)讲义

第九章货物和劳务税纳税申报代理和纳税审核 重点章节。 预计40分左右,以“主观题”为主。 【例9-1】涉及的新政策以及后面根据相关数据填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内容需要考生全面掌握。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按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其他情况不填写。 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发票。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需填写。 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大于应纳税额时,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019年4月后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A.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B.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 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C.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D.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 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 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2020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_304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2020年度) 本科目考试适用的已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本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I)》和《税法(II)》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涉税服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年度大纲修订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第一章导论 一、税务师概述 (一)熟悉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二)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三)熟悉税务师的执业原则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 (二)了解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三、熟悉我国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行政登记、和变更登记) 四、熟悉涉税专业服务的范围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五、熟悉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六、了解税务师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 (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 (二)熟悉我国现行的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收票证管理、纳税信用管理和纳税评估和风险管理 (二)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 一、纳税申报代理与其他税务事项代理 (一)了解申报代理服务和其他税务代理事项服务的要求和种类 (二)熟悉申报代理服务和其他税务代理事项的基本业务流程和注意事 项 二、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 (一)了解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的内容。 (二)熟悉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应遵循的原则 (三)掌握一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和税收策划的基本业务流程三、涉税鉴证 (一)了解涉税鉴证的概念和特点 (二)熟悉涉税鉴证的种类和遵循原则 (三)熟悉涉税鉴证需要注意的事项,熟悉涉税鉴证的基本业务流程四、纳税情况审查 (一)了解纳税审查的要求和种类 (二)熟悉纳税审查的基本流程五、其他涉税服务业务 (一)了解其他涉税服务业务的规范 (二)了解其他涉税服务的种类

2020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第1章)讲义

第一章导论 普通章节。 预计2-3分,以“选择题”为主。 涉税鉴证业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企业税前弥补亏损和资产损失,土地增值税清算。 税收法律责任的不转嫁性:代理关系的建立并不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其本身所固有的税收法律责任的承担。若税务师工作过失导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产生损失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向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税收征管法》第89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2017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对规范涉税专业服务和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1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管理,促进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事涉税服务人员依法诚信执业具有重要意义。 2019年涉税服务领域的三个高频字:减(减税降费)、法(税收法定。我国的18个税种已有6部法律,剩余的12个税种的立法要在2020年3月15日前完成)、专(专业服务)。 税务师行业未来发展应坚持的8项原则。 税务师执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可以要求委托人提供有关会计、经营等涉税资料(包括电子数据),以及其他必要的协助。对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违法,违纪提出批评和反映。 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发现委托人有违规行为并可能影响审核报告的公正、诚信时,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应当终止执业。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应当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与审核,并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或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从业。 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符合条件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科技、咨询公司,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 税务师事务所的名称、组织形式、经营场所、合伙人或者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办理工商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省税务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行政登记。 涉税服务的范围:纳税申报代理。—般税务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代理建账记账、发票领用、减免退税申请等。但不得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不能从事其他中介机构,例如注会的法定业务。 税务师执业时,应当拒绝出具有关报告的具体情形。 税务师出具报告时,不得有的具体行为。 税务师执业期间,不得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涉税服务关系的变更: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税务师发生变化。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委托方或者税务师事务所单方终止的具体情形。 税务代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以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执业备案或者收回执业证,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税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出现上述规定情形的,省税务局应当将处罚结果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出具虚假涉税文书,但尚未造成委托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向社会公告。 税务师与被代理人如果互相勾结、偷税抗税、共同违法,应按共同违法论处,双方都要承担法

201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真题及答案

2018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真题及答案 1.下列不发生消费税的纳税义务的是()。 A.汽车销售公司销售超豪华小汽车 B.首饰店销售金银首饰 C.卷烟批发商销售卷烟给零售商 D.礼品店销售高档手表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选项D,高档手表在生产销售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 节无需缴纳消费税。 2.某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为吸引租户,选取新租户免征房租政策。出租房产在免收租金期间的房产税应该()。 A.不需要缴纳 B.由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以同类房租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C.由城市广场经营公司以房产原值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D.由租户以房产原值为依据按规定计算缴纳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销售一栋“营改增”前外购的房产,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在房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会计核算的借方科目应该是()。 A.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B.应交税费—已交税金 C.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D.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4.下列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调整中可能出现纳税调减的是()。 A.税收滞纳金 B.捐赠支出 C.业务招待费支出 D.佣金和手续费支出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以前年度未抵扣的捐赠支出,可能会纳税调减。 5.在规定纳税期前,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首先应()。 A.核定其应纳税额 B.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额 C.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D.扣押其商品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前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应纳税额,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6.小规模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适用3%征收率的是()。 A.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B.销售自建的不动产 C.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并选择差额计税方法 D.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选项BCD适用5%的征收率。 7.个体工商户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 A.不允许税前扣除 B.按实际缴纳数额扣除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选择题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选择题 导读:成功的秘诀在于永不改变既定的目标。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选择题,想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考试网! 1. 在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 A.劳动教养 B.收容审查 C.拘役 D.行政拘留 [答案]D [解析]我国人身自由罚的主要形式是行政拘留。 2. 下列行政行为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行政征收 B.行政没收 C.行政征用 D.行政强制 [答案]B [解析]财产罚是行政处罚的形式之一,而财产罚包括罚款和没收两种形式。 3.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何种行政处罚()。 A.行政拘留 B.暂扣企业营业执照 C.罚款 D.没收违法所得 E.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答案]BC.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因此,选项BC.D正确。 4. 根据《行政处罚法》,不得设定税务行政罚款处罚的是()。 A.省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 B.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章 C.财政部税收规章 D.省级人民政府规章 [答案]A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部门规章、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四个选项中BC.D选项属于部门规章或地方规章,只有A选项例外,因此,正确选项为A。 5. 受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应当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C.受他人胁迫而有违法行为的 D.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E.其违法行为1年内未被发现的 [答案]AC.D [解析]根据《行政处罚法》,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习题及答案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习题及答案 一些好的答题技巧能够助你在小细盯上得分。下而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习题及答案,欢迎参考~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习题及答案练习题一 1、注册税务师代理个体工商户建立简易账簿的,应当按月编制(),在办理当期纳税申报时向主管财政、税务机关报送。 A.利润表 B.应税所得表 C.资产负债表 D.留存利润表 【正确答案】B 2、(2009年)下列关于停业的税务管理,表述正确的是() A.泄期左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停业期不得超过半年 B.若停业期间发生经营行为时,不需要申报缴纳税额 C.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税务机关收存其税务登记证正本,纳税人保留副本。 D.—旦纳税人申请停业,英未使用完的发票由税务机关予以收存 【正确答案】D 3、税务代理是指注册税务师在国家法律规立的代理范須内,以()的名义,接受()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 A.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人 B.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C.注册税务师纳税人 D.注册税务师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B 4、税收筹划方法中的抵免方法是指(),以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A.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选择能使计税依据进行分割的经营、投资、理 财等活动的方案 B.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泄,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汁税依据中尽量增多可以扣除的项目或金额 C.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左,使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已纳税额或相应 支出。在其应纳税额中予以抵扣 D.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泄的可以享受减税或免税优惠的经营、投资、理财 等活动方案 【正确答案】C 5、印花税纳税审核过程中,注册税务师认为以下观点正确的是()。 A.技术开发合同应当按合同所载的所有金额计税 B.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减半计税 C.对分级核算的纳税人设巻在二级核算单位和车间的明细账也应当贴花 D.对租赁期限不确认的租赁合同,先按5元讣税贴花,在结算实际金额时,应当按结算金额计算的税额全额贴花 【正确答案】C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卷十三)

2019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试题及答案(卷十三) 一、单项选择题 1.税务师的下列行为,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A.向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经营规模、纳税资料、处罚记录等涉税情况 B.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所有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C.税务师可以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 D.税务师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税务师可以向税务机关查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查询纳税人经营规模、纳税资料、处罚记录等涉税资料;选项B,税务师对执业中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选项C,税务师执业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个人不得承接业务。 2.下列不符合纳税人“账簿、凭证管理”的相关规定的是()。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主管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B.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D.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账簿、会计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3.下列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工作底稿的说法,错误的是()。 A.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在鉴证过程中,通过记录、复制、录音、录像、照相等方式随 时形成,并由实施的税务师、助理等人员签名 B.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属于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档案,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至少保存10年 C.税务师事务所可自主决定允许委托方获取业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或摘录部分工作底稿 D.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必须采用纸质形式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D,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的形式,有视听资料、实物等证据的,可以同时采用其他形式。 4.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自2018年2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A.10

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2016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真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税务代理法律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税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发现后三年内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 B.委托违反代理协议,提供虚假账薄资料导致税务师代理的纳税申报被认定为偷税,委托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C.税务师在代理纳税申报时由于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应由税务师事务所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税务师未按合同履行代理义务而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纳税人无需承担责任 【答案】B 【解祈】选项A,税务师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由省税务局予以警告或者处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朗改正,限期改正朗间不得对外行使税务师签字权;选项C,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软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选项D,税务代理如因工作失误或未按期完成税务代理事务等未履行税务代理职责,给委托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的,应由受托方负责。 【知识点】税务师的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2.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A.30 B.40 C.20 D.10 【答案】D

【解析】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申请一般纳税义务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知识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规定 3.下列项目不予列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年终加薪 B.劳动分红 C.托儿补助费 D.全勤资金 【答案】C 【解析】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包括: (1)独生子女补贴; (2)托儿补助费; (3)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4)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知识点】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 4.财产保险企业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应当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限额。 A. 15% B. 10% C. 20% D. 5% 【答案】A 【解析】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领的15% (含本数)计算限额。 【知识点】财产保险企业的扣除标准。 5.下列房产中,应缴纳房产税的是()。 A.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尚未出售的商品房 B.某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自用房产

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 (2016年度) 本科目考试内容涉及的政策法规以上一自然年度为主,加当年度4月30日前的必要税收政策调整。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要求应试者在掌握《税法(Ⅰ)》和《税法(Ⅱ)》的基础上,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种税的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账务调整,正确掌握税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通过本科目的考试,使应试者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本次《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大纲修订,一是对部分章节进行了补充和调整,如:对涉税鉴证业务和非涉税鉴证业务的服务流程要求进行了补充;二是根据税收征管制度的改革,对于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介绍;三是增加了发票管理制度的新规定;四是适应我国营改增税收制度的改革,增加了熟悉营改增实施过程及过渡时期的涉税操作规范。 第一章导论 一、税务师概述 (一)熟悉税务师的服务范围 (二)了解税务师行业的特点 (三)熟悉税务师的执业原则 二、税务代理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了解税务代理制度产生与发展的基本历程 (二)了解税务代理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作用 三、熟悉我国税务师资格的取得和税务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等事宜 四、熟悉涉税服务的范围和税务师的执业规则 五、熟悉涉税服务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责任 六、了解税务师的职业道德 第二章税务管理概述 一、税务管理体制

(一)了解我国分税制财税管理体制 (二)熟悉我国现行国税、地税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 二、税收征收管理程序及要求 (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和纳税评估 (二)熟悉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基本方法,税务检查的基本形式 三、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熟悉在征纳关系中税务机关的权利、义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二)掌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涉税服务业务 一、了解涉税鉴证的特点,熟悉涉税鉴证的种类和遵循原则 二、熟悉涉税鉴证的基本业务流程,了解涉税鉴证业务约定书的内容,了解涉税鉴证计划,掌握涉税鉴证业务实施的具体内容,了解涉税鉴证业务工作底稿内容及管理要求,熟悉涉税鉴证业务报告 三、了解非涉税鉴定服务的特点,熟悉非涉税鉴定服务的种类和遵循原则 四、熟悉非涉税鉴定服务中有关涉税服务的基本业务流程,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履约、变更、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了解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计划,掌握非涉税鉴定业务中涉税服务业务实施的方法、业务记录和业务报告第四章税务登记代理 一、企业税务登记代理 (一)了解商事制度改革后实施“三证合一”的税务登记办法及相关规定,了解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税务登记的基本规程 (二)掌握代理企业税务登记的操作要点 二、了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管理制度 三、掌握代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登记的操作要点 四、了解代理税种认定登记的基本内容与操作要点 第五章发票领购与审查代理 一、了解发票种类、适用范围与发票管理权限的划分 二、熟悉发票领购操作规定 三、熟悉发票填开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要点 四、熟悉代理审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 五、掌握代理审查发票的操作要点 第六章建账建制代理记账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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