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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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规合一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2月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在县市通过探索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规划的‘三规合一’或‘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县市一本规划、一张蓝图,持之以恒加以落实”。李克强总理2012年9月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推进新型城镇化研讨班座谈会的讲话中要求:“在市县层面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2014年1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开展县(市)城乡总体规划暨“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三规合一”成为各县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的重要抓手。“三规合一”实质上是一个规划的过程,是规划的手段,并不是一个新的规划,其重点是各部门信息互通、管理的无缝衔接。

一、我国“三规合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系列资源环境问题,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各部门根据管理、发展要求出台了多种规划,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各类规划多达200种,由于规划的不对接、多头管理的问题,出现了一系列规划审批难、项目落地难的问题。特别是一些经济较为发达、人口密度高的地区,人地关系紧张,急需加强规划统筹和管理。上海、重庆、武汉、广州、河源、云浮等城市先后开展了“三规合一”工作的探索。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前沿,近十年来开展了“三规合一”探索与实践, 2008年广东省住建厅推进河源、云浮、广州三市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河源率先开展了“三规合一”技术

创新,探索了“三统一、二协调、一平台”为思路的三规合一“一张图”规划;而云浮重点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探索,整合各相关部门成立了“规编委”机构,建立了“一套规划,统一编制,统一平台,分头实施”的“三规融合”规划管理机制;进入2012年,广州在新一轮“三规合一”规划中,以规划编制方法、技术标准、工作规程以及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按照“市区联动、三上三下”的工作方式,形成了“五个一”的规划成果,并于2014年初获市政府批复。但受现有管理体制和部门权限限制,广东推进“三规合一”近十年,其实是在“艰难前行”。

(一)规划技术标准不统一,技术协调难度大

由于“三规”的规划主体、技术标准、指标体系、审批办法不同,规划目标有差异,各规划中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内容技术标准不协调、表述方式不一致。规划、国土部门在空间上对同一用地的分类标准不同;规划、国土部门与发改部门分类亦不同,前者是按照空间属性分类,而后者则是按照项目和资金投入分类。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侧重制定发展目标,针对性最强;土地利用规划侧重定“指标”,审批最严厉;城市规划侧重落“坐标”,编制规范最清晰。

(二)“三规”规划期限不同

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上位法(分别为《宪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

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限为十五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期限为五年。

(三)“三规合一”成果难以发挥作用,管理协调难度大在现阶段我国推进“三规合一”实践的城市中,多数城市是以城乡总体规划为载体开展的,而《城乡规划法》仅提出了“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要求,对具体的规划协调后的审批、实施没有明确规定。

以广州市为例,从2012年全市启动“三规合一”工作,到2014年“五个一”成果已通过市政府审批,用时两年,但受制于现有政策,“三规合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要真正用于管理还有赖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法定规划的修订来实现,而这个周期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

目前“三规”的编制是“自成体系,互不衔接”,建设部门主管城乡规划,发改部门主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部门主管土地利用规划。三大部门就规划的事权范围没有一个明确的划分,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均接受各自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而且又各自在规划编制上自成体系,业内戏称规划“三国演义”,因而导致各种规划的相互重叠,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三

种规划相互脱节甚至相互冲突的情况屡见不鲜,基层管理部门难以操作,左右为难,规划难以执行和实施。

(二)“三规”的调整频率及管理刚性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于自上而下一条线的分解土地指标,调整频率最小,刚性最强;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市场做出反应最快,调整的频率最快,刚性较弱;城乡规划则处于两者中间,因而“合一”存在根本性障碍。

三、推进我国“三规合一”工作的建议

“三规合一”工作不仅是空间规划的协调统一,更是城市管理流程、管理体系的协调统一。“三规合一”的最终目标不是将各类规划进行简单的合一,而是实现一级政府一级事权、一个空间一个规划,一个规划分头实施。其本质是对各类规划进行统筹,通过“一张图”管理,各部门分头转化形成专项规划,指导操作,最终实现“多规融合”。

(一)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平台,开展“三规合一”工作5年是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的周期,考虑“三规”的差异,面向规划实施,建议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平台,融合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三规合一”规划工作。

1.建立分工明确、事权清晰的城市规划体系

探索引导传统城市总体规划向战略规划转变,着重对城市发展方向的战略性指导,报上级政府审批;在城市层面,强化近

期建设规划的作用,落实上位要求,衔接各部门规划,报市政府审批;在实施层面,通过详细规划统一落实规划要求。

2.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平台,统筹项目和用地

以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为平台,落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协调土地利用规划的建设用地总量、空间分布和实施时序等。

3.建立年度实施计划

建立城市空间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与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重点项目协同,同步在空间上落实各有关部门的项目,形成一张蓝图分头实施的合力,促进规划实施工作。

(二)成立协调机构,统筹推进“三规合一”工作

三规“合一”不仅需要成果合一、过程合一,更需要在规划实施工具及体制改革上着力,应面向实施和操作,处理好统筹和部门实施的关系。

1.成立规划编制委员会,统筹规划编制

引导有条件的城市探索进行机构整合,将原市发改、城乡规划、国土等部门的有关规划制订职能,划入新成立的市规划编制委员会。在“块”上规定各类专项规划中涉及三规合一的内容,均纳入同级城乡规划,统筹实施,“条”上赋予其组织编制和审查全市各部门的专项规划,并监督其实施的职责,实现“三规”在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上的统一。

推行“一个窗口”办理业务,降低行政成本和群众办事的成本。同时,为了解决规划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有效监督以及执

行不力等问题,建议城市成立更高层次的市规划审批委员会,由市长任规划审批委员会主任,就规划建设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决策意见。

2.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协调规划中的重大问题

在工作组织上,建立一个跨部门的协调机制,简化审批流程,提高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与的全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

小组,指导“三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三规合一”重大问题和事项。

同时,构建一个由市政府统筹,部门间的“共编共用共管”协作交流机制,协调各部门规划立项、规划编制、规划审查及实施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形成一套部门间协作的管理流程。

(三)建立“三规合一”信息平台,为技术协作与协同管理提供支撑

构建信息平台,建立“三规”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并协调消除各规划存在的矛盾,实现业务协同管理。

1.建立坐标统一、信息互联的“三规合一”信息平台

通过制定统一的空间数据标准、数据共享协议及网络互连方式等,将重大项目、国土、城规、环保、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绿化、交通、市政、水利、环卫等涉及空间要求的信息要素融合,建成“多规协同”的统一空间信息平台,为部门审批提供决策支持。

2.建立起“三规”乃至“多规”空间边界和属性统一的

“一张图”

建立起“多规”用地边界和内涵上高度统一,又满足不同规划政策要求的“一张图”。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人口规模,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指标,形成边界统一的建设用地控制线;在建设用地内部优化城市各类用地功能布局;保育良好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划定基本生态控制线。

3.形成以重点专项建设和重点地区开发为主体的项目库

落实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对重大民生和公益性基础设施给予优先保障,确保国家、省、市重要发展片区、重点发展项目顺利落地实施,并指导各部门分年度实施。

4.提出一套实施协调机制,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起各部门协同互动的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城市运行效率。

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反馈到信息平台上进行技术融合,从而形成一个相互反馈、调校、融合的良性循环机制,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执笔人: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张少康,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杨玲。基于记录整理,未经发言人审阅。经《城市规划》杂志文字编辑。)

李晓江:城镇化视角的城乡社会治理

2014年9月13号下午,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

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在会上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晓江教授做了有关“城镇化视角的城乡社会治理”学会报告。报告主要就中国城镇化的特征、当前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若干问题、治理体系的再认识、城市社会治理、乡村社会治理以及规划师伴随社会治理转型六个方面进行阐述。

关于中国城镇化的总体状况,李晓江教授指出,我国现状城镇化速度趋缓,人口的聚集趋向于空间、层级多元化;城乡人口流动处于胶着状态,进城农民落户意愿低,“市民化任重道远”;城镇化须重视城镇服务与接纳,尊重人的选择;城镇化进程中乡村依然将长期存在,并保持相当的规模;乡村的价值将会继续提升,弹性城乡关系的建立日渐重要。

关于当前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若干问题,李晓江教授指出,经历了三十年的以政府力量为主导的单一化的治理模式,社会结构从稳定走向失衡,导致城乡之间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冲突越来越激烈,对此提出社会治理的新要求为从“有效的治理推动经济发展”转向“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关于治理体系的再认识问题,李晓江教授认为,国家治理的三种力量--国家、市场、社会三者之间既是互补支撑,同时也存在着非常剧烈的博弈。理想的市场经济时期应该是市场跟社会同样强大,政府的权利应该更多的受到约束。在此基础上

李晓江教授进一步论述了法律行政与社会自治两条社会治理的主线。

在城市社会治理方面,李晓江教授首先分析了城市社会发展中存在的治理缺位以及城市壁垒等问题,并以重庆江北社区为例进行具体阐述,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城中村治理的模式和改造新视角。

在乡村社会治理方面,李晓江教授首先点明了乡村治理的重要性与长期性,回顾了乡村治理体系的历史,指出了乡村治理体系中存在经济场域与社会权力场域不统一、传统乡村自治体系破碎化、法制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从传统国家的秩序,乡村精英治理到现代乡村自治跟国家治理演进的发展前景。

关于规划师伴随社会治理转型方面,李晓江教授指出,随着社会治理的转型,规划师应该在国家、市场、社会三方空间规划起到相应的协调作用;关切城镇化中人的去向跟发展的模式,关切人口流动的服务与保障,关切现代化目标下的城乡关系,关切各阶层各群体的诉求,关切城乡社会发展与建设,从宏大叙事,发展优先转向以人为本,重视中观、微观的问题发现、状态描述与社区解析,重视存量规划、问题导向,用规划师的知识与智慧“解决”社会冲突与政治问题。

张京祥:中国城乡规划转型的政治经济学

2014年9月13日上午,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

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南京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区域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张京祥以《空间治理:中国城乡规划转型的政治经济学》为题做学术报告。

张京祥教授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言开始报告,报告主要阐述三个部分内容,一是治理的概念与内涵;二是治理提出的缘由与背景;三是治理现代化背景下规划的困境与转型。

首先是关于治理的概念内涵,张教授认为有四个特征,第一,治理是一种综合的社会过程,而不是一套固定的规章。第二,治理以调和而非支配、控制为基础。第三,治理涉及到广泛的公私部门和多种利益单元。第四,治理有赖于各社会组成间的持续相互作用,有赖于各个社会组成之间的深入沟通和协调。

关于治理提出的缘由和背景,张教授指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张京祥教授把这个变化概括为“四化环境”,即全球化、分权化、市场化和民主化。而四化环境促动着府际关系、政企关系和政社关系“三大关系”多重转型。

最后,张教授针对城乡规划目前主要困局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传统的技术型的规划漠视多元化的空间价值诉求、简单的规划统筹愿望忽视了现实主体的利益、精英型的规划情

结招致多方力量的批评否定,所以中国的城乡规划必须转型。转型第一条,是要理顺规划的事权划分体系;其次要尊重规划的多元价值取向;第三是要构建有效的规划协商机制。

张教授在报告的最后指出,中西方的治理时间不同,但是殊途同归,实际上是要解决政府过度干预、过度管制的问题,从强政府推动走向社会合作互动,借助社会力量的发展来弥补政府管理职能的不足。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有赖于协同进步,与依法治国并行不悖。此外,城乡规划转型、发展,离不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大环境。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给城乡规划提出了新课题,中国的城乡规划必将迎来一场全面而深刻的变革。

陈辞:规划创新引领城市转型发展

由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协办,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海口市会展局、海口市规划局承办的“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于9月13日上午在美丽的椰城海口市盛大开幕,本届年会主题为“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中共海南省委常委、海口市委书记陈辞在大会上做了题为《规划创新引领城市转型发展--海口建设“四宜三养”城市的探索》的大会报告。

陈辞市委书记首先指出海口市的基本情况是省会城市、欠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热带岛屿型城市。基于这样一种基本情况,他指出海口市的发展目标为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

与“养眼、养身、养心”的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并从五个方面来阐述了如何实现这一发展目标。

引导城市经济业态调整

陈辞市委书记在报告中指出,在房地产业,海口市出台了产权式酒店管理办法和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纯居住型地产向旅游度假型、养老疗养型、商业经营型地产转型;在旅游酒店方面,由大众旅游向休闲度假、私人订制等高端旅游市场转型,满足游客私密性、舒适性的需求;在产城一体方面,创新原有工业园区的模式,按照产、学、研、居、游一体化的产城融合的理念,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建设既生态环保又高效运作的“绿色新城”。

加速城市绿色崛起

首先,确立生态立市的发展理念,保持海口良好的生态本底,为美丽中国海南篇章书写精美画卷;其次,对生态进行立法保护,颁布了万绿园、东寨港红树林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文件,划定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等生态红线;再次,规划建设“两横两纵”绿色廊道,完善绿色基础设施,打造覆盖市域的绿色休闲慢行系统;最后,对因人工和自然原因遭受破坏的地区进行生态化改造,保留原生态特征,引入旅游休闲等产业。

强化中心城市功能

陈辞市委书记在报告中指出,要强化交通中心功能、强化综合服务中心功能,成为区域发展极核。

海口目前正在逐步完善连接岛内外的港口、铁路、公路、空港等交通设施,加快城市快速路网以及大容量快速公共交通建设,构建便捷顺畅的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强化智力支撑、商务服务、医疗保障、文化体育、教育科研等功能,提高服务全市以及全省人民的能力和水平。以期实现建设以海口为核心的省会经济圈,推动琼北区域的统筹协调发展。

彰显热带滨海北岸城市风貌

陈辞市委书记在报告中强调,做足滨海城市海岸线利用大文章,突出开放的滨水空间环境,坚持把最好的岸线资源留给市民和游客。针对北岸城市有风无浪的特点,在现有国家级帆船帆板基地的基础上,已经建成250个游艇泊位,大力发展游艇经济。同时,他强调“微空间”设计要以人为本,多点建设街心公园、街头绿地,增强绿地布局均衡性;道路、广场设计注重空间尺度,构建小而精的宜人空间。还要充分考虑地处热带滨海的抗风标准,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

提升海口新型城镇化质量

陈辞市委书记在报告中指出,首先要明确新型城镇化目标,即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化;其次,要确立新型城镇化体系,遵循“规划引领、产业导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先行、体制机制保障”的基本路径,着力构建五级城镇化体系;再次,重点解

决两个“50万”问题。在城镇化进程中,不能单纯追求人口规模扩张,而是提升城镇化的质量。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是主城区内50万人口的市民化以及主城区外50万农村居民的就近城镇化;最后,启动城乡统筹示范镇建设,依托城乡统筹发展公司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孵化、土地收储等工作,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享受城市生活品质。

激发市场配置资源要素的活力

陈辞市委书记在报告中指出,新区规划从城市设计入手、从产业布局切入。采用高密度方格路网、小街坊社区的设计理念,合理规划交通以及开放空间,吸引会展、酒店、商业综合体等经济业态,提升区域开发价值。

陈辞市委书记最后还指出,海口市城乡治理和规划改革的方向是建立多规衔接机制、加强规划公众参与。期望通过规划

创新,推进城市产业升级、功能完善、品质提升,引领城市转型发展,实现“四宜三养”最精最美省会城市目标。

唐子来: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转型

2014年9月13日上午,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唐子来教授做了有关我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转型的主题报告。

唐子来教授从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可持续发展与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和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三个方面阐述了我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规划转型的关系。

在新型城镇化的内涵方面,唐子来教授指出,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本质区别主要体现在可持续发展上。传统城镇化以经济增长为导向,但忽视了环境和社会成本;新型城镇化则寻求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即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唐子来教授通过“经济增长、社会公正和环境友好”相互协调的“3E模型”、“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环境友好和形态宜居”相互协调的“城乡棱锥模型”逐步推演至“经济增长、社会公平、环境友好、形态宜居和政治制度”相互协调的模型来阐述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内涵。唐子来教授强调: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不单单是经济、社会和环境三者的协调,而是通过完善政治制度来确保经济、社会、环境和城乡空间形态四者的互相协调。因此,全面的制度改革才是新型城镇化的本质,只有创造制度

红利,才能带来新的城镇化发展红利。

唐子来教授指出:迈向可持续发展的城乡规划在于内涵的转型和价值的转型,内涵的转型即从单纯的物质空间规划迈向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公共政策和生态环境,促进“多规融合”。价值的转型即从单一的精英式规划走向融合精英规划、民主规划、公正的规划于一体,实现社会各利益体的沟通和协商,目标旨在社会各方都能够广泛参与的包容性发展。

孙安军:新形势与新任务——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工作

改革的思考

2014年9月13日下午,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在会上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孙安军司长,做了题为《新形势与新任务-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城乡规划工作改革的思考》的报告。

孙司长分三个部分给做了介绍,首先是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和2013年12月召开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的任务,包括在符合规划跟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让租赁入市;加快户籍制度的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严控城市建设用地供给提高土地使用率等相关任务。

第二部分,孙司长通过举例介绍了应对任务城乡规划方面的落实举措,如在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提出制定《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依据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合理确定城市规模要求,以及修订《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等标准,指导各地按照城市实有人口,完善城市公共设施的规模、体系和布局等的措施。

第三部分,孙司长首先指出城乡规划工作面临着十分迫切的改革压力,并重点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关于城乡规划工作的改革思考。孙司长提出首先要深入理解、明确责任,在认识上要善于突破思维定势,处理好系统与局部的关系、长期性与阶段性的关系,紧抓落实,加强责任意识;然后,提出要把握重点、主动推进,包括推进规划改革,开展重要试点,加强基础工作;最后,孙司长强调要发挥优势、力争先机,鼓励大家主动工作,发挥城市规划工作者的应有作用。

毛寿龙:新型城镇化下的城市治理

——从封闭权力的模式转向开放市场的模式

2014年9月13日上午,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在主题报告大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毛寿龙教授与会做主题报告,题为《中国城镇化的治理维度》。

毛教授在报告中对古代城市治理的“市场模型”与“帝国模型”进行深入分析阐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现代城市治理的理论模型及其演进逻辑,并对未来城市治理的模式进行了

展望,最后提出治理理论对中国城镇化的政策意义。

毛教授观点鲜明的指出,在古代,以市场为基础的城市治理是一种以商人为本、开放性的治理模式,可以给城市带来自由和财富,而以权力为基础的城市治理是一种以军队和政府为主导的治理模式,城市的兴衰取决于帝国赋予的权力大小;到了现代社会,大多数城市是以市场为基础,同时嵌套着城市自身的权力结构,在这种福利和债务国家控制下的治理模式下,城市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巨大的公共服务也已经成为很多城市发展的负担;对于未来,毛教授认为应该是一个城市自主治理的模式,国家在城市治理中的地位不断弱化,市场和社会的治理主体应该不断得到强化。

最后毛教授指出了治理理论对于中国城镇化的政策意义。中国的城市治理不应该再强调行政级别,而应该去政治化,走开放市场的模式,高端城市应该进一步国际化,各级别的城市(包括农村)也应该保持一种更积极的开放性。而城市规划领域的从业人员,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治理要素的重视,对于未来城市的建设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贺雪峰:乡村治理与城市化的中国道路

2014年9月13日,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在会上华中科技大学贺雪峰教授,做了有关“乡村治理与城市化道路”的主题报告。贺教授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城市化道路应充分利用制度红利,而土地制度、城乡二元结

构和小农经济这三大制度构成了新中国最重要的制度财产。

贺教授指出,中国的城镇化不同于欧美和亚非拉的城镇化道路,好的方面表现在一是基础设施良好,二是城市人口对未来充满期待,三是没有大规模的贫民窟。

这其中的重要原因来自于我们的制度红利,土地制度是新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土地财政保障了城市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二元结构和小农经济的存在使得农民能够在城市生存困难时体面回到农村,对农民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若在当前中国若过早的推动农民不科学进城很可能造成农民进城不体面不满意的生活,进城不能返乡必然到来社会遇到经济危机、城市危机政治动荡。

最后贺教授表示:农村的制度改革要慎重,我们可以创造一个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与人均GDP水平并不完全相称的城市化,并走出中等收入陷阱,这个意义上面来讲我们应当珍惜我们的制度。

陈映芳:社会融合中的族群性与聚居地

2014年9月13日上午,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陈映芳教授与会做大会学术报告,题为《社会融合议题中的族群性与聚居地》。

陈教授首先介绍了香港天水围、巴黎新城、上海工人住宅区等多个中外族群区隔的社会学调研案例,指出新城移民族群普遍面临交通成本过高、失业率高、酗酒家庭暴力、离婚单亲家庭比例偏高、青少年问题等社会问题。

陈教授认为,族群的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议题中间的核心问题,族群之间的空间切割不一定是因族群导致的,空间区隔本身可以造成族群性的形成,尤其是族群的集中居住。同一宗族民族甚至同一个阶级内部可能形成特殊的身份群体,并因为族群性的形成而不断深厚化,族群造成的社会分离需要一个法律制度、社会政策和社会空间再造的一个长期努力才可能逐渐的弥合,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充分的注意。

陈教授最后介绍了各国尝试通过规划促进不同族群之间的关系改善,以此实现社会融合的努力。例如法国规定了一般住宅项目中公共住宅的比例,香港鼓励通过市民自主规划来推动社区自主有机融合等。陈映芳教授呼吁,我国目前的城中村、村中村、外来民工聚居地等与外部形成某种分裂隔离的族群,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些地方与场所不只是城市拓展的人口容器,更是我们的家园。

姚洋: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常态

2014中国城市规划年会在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开幕,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姚洋教授做了有关中国经济增长与结构转型的主题报告。

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保障公司依法经营、健康发展,依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全资子公司)的合规管理。控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单位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统称制度规定),将落实合规管理要求作为业务开展的前提条件,融入生产建设和经营管理全过程,纳入考核、严格兑现,确保依法经营管理。 第四条合规是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基本要求,员工应当树立合规理念,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制度规定,禁止违规为公司或个人谋取利益。 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遵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要求,推动实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第五条公司和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领域合规管理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第六条合规管理按照公司和员工行为性质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管理;非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本办法所称商务行为,指企业经营管理中与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行为。 第七条公司企管法规处是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综合部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修)订公司合规管理制度。 (二)组织公司合规风险评估与预警、审定合规流程,组织内控测试。 (三)组织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合规培训、评价和档案管理。 (四)组织重要事项合规审查。 (五)组织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 (六)负责公司合规管理信息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七)指导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商务行为合规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合规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将合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依据之一。 纪委负责违规举报受理、反商业贿赂反利益输送方面的违规案件调查、违规责任追究。

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研究 ——厦门的实践与思考 李佩娟,蔡莉丽,何子张 摘要:“多规合一”工作的目标在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基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项目生成策划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本文概述了现阶段项目生成工作存在的普遍问题,以厦门市的“多规合一”改革探索为例,分析了厦门基于“多规合一”的项目生成机制的概念内涵与改革路径,总结了项目生成机制的工作方法与实践成效,认为项目生成策划是“多规合一”工作的重要领域,将在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中发挥着蔚为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多规合一”项目生成厦门 1引言 在中央的战略部署和城市转型发展内在需求的要求下,各地都在探索不同形式、不同路径、不同深度的“多规合一”,学界也兴起了与“多规合一”相关的体系变革、制度创新、技术探索等的理论研究[1-3]。但从现阶段的地方实践和学术研究看来,多数的探索还停留在“一张图”的空间规划编制阶段。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多规合一”工作并不是开展一个独立类型的规划编制,它是一项系统的改革工程,其根本目的在于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推动空间发展和空间治理转型,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借助有效的空间治理手段,其中,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就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依托统一的空间信息平台,推动建设项目科学高效的生成、审批与落地,持续优化城乡建设空间内的用地布局,才能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与治理能力。 在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中,项目生成(即项目前期的管理)是项目审批全流程再造的首要环节,项目生成的效果决定着后续审批环节和监管环节的实施效果,是改革的重点。厦门市自2014年年初开展“多规合一”工作以来,基本编制完成“一张蓝图”,构筑了“一个平台”,推行审批“一张表格”,并正在完善与之配合的“一套运行机制”[4];其中“一张蓝图”于2014年7月编制完成,此后厦门“多规合一”工作重点转向于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即

三规合一 总

1“三规合一”的初步分析了解 1.1“三规合一” 1.1.1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为对象,体现了国家或地方方向、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作的全面规划、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关于国民经济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从法定地位上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上位规划,但是两者在内容上实际上是互补的,因此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互为依据的关系。前者的国家规划色彩更强,后者在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中的地位正逐步提高。但是前者近年来酝酿的改革中一个最主要的方向是向空间领域倾斜,这对于城市规划而言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使得两者的主要矛盾之处不仅限于城区内短期(5年)的规划安排,而且拓展到区域层次的规划问题。 关于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在地域覆盖上,城市规划包含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但在城市规划区内,后者承认前者的特殊的法定地位;在调节的内容上,城市规划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法定地位上,城市规划略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在实际操作中,城市规划明显逊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否定了前者的特殊地位。总体讲,法律规定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关系,正逐渐演变或被诠释为“服从”关系或“依据”关系。 1.2 三大规划存在不足与矛盾 虽然城乡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大规划职能明确,但由于三大规划独立编制,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导致长期以来三大战略规划存在内容不一致、相互衔接差等缺陷,不能有效起到空间统筹、优化开发和耕地保护的作用。 建设部主管的城市规划最具有技术和管理实力,但建设部属于专业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在综合作用的发挥上受到较大制约。国家发改委具有综合协调发展职能,但其空间规划技术力量与管理基础相对薄弱,行使区域规划职能力不从心,无法解决空间结构合理组织的全部问题,不能替代同层次的空间规划。国土资源部也是一个专业管理部门,空间规划的技术和管理基础相对薄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耕地保护为主要约束条件的单一目标规划体系,难以在快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发挥各项用地供需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 1.2.3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对经济社会因素考虑不足 相对来看,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约束力相对较强,但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均存在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条件考虑不够的硬伤。 1.3“三规合一”中需要解决的实践问题 1.3.1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开发利用相协调

兴业银行全面合规管理系统体系建设地整体目标

兴业银行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整体目标兴业银行开展全面合规管理体系项目建设的整体目标有二:一是构建一个“良规体系”。通过提炼业务和管理流程,识别并提示风险;同时,明确界定各机构及岗位的职责和接口,注重建立健全岗责体系,为杜绝违规行为打下基础。此外,通过构建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合规风险的监督、评价与纠正。二是构建一个合规管理信息工作平台。通过建立一个兼顾安全性、完整性、扩展性和易于维护的IT信息管理平台,支持本行合规管理机制和内控体系的有效运转和持续改进。 兴业银行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建设情况 兴业银行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规定要求,始终坚持合规经营,不断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的制度框架,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2008年,本行出台了全行合规管理的基本政策——《兴业银行合规管理制度》,对全行合规工作的基本原则、合规管理体制与架构、合规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利、合规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识别和管理合规风险的主要程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成为兴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此后,本行又出台了《兴业银行信访举报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诚信举报体制,鼓励员工举报违法、违反职业操守或可疑的行为,并充分保护举报人。此外,本行还制定了《兴业银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严格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认定与追究,注重提升对内外部规章制度的执行力。2012 年3月,《兴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经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合规风险管理子战略》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被纳入到风险管理战略体系之中,旨在进一步完善本行合规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及监测,持续做好案件风险防控,严格防范违规事件,确保本行依法合规经营。 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介绍 为适应发展需要和满足监管要求,兴业银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合规管理体系以制度清理为切入点,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求,充分运用RCSA等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分析管理工具,对兴业银行主要的业务、管理和支持保障活动流程进行梳理,并对合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形成合规管理体系文件。同时,开发了合规管理IT支持系统,为体系文件的持续改进及开展合规风险监测、评估和报告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先后完成总行层面和上海、重庆两家试点分行的体系推广后,本行以“总体策划、分片推进、滚动实施、注重实效”为原则,将其余30余家分行分成四批开展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截至2009年年底,本行已初步完成全面合规管理体系在全行范围的搭建,构建一套包含操作流程、风险控制要求在内的合规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改善本行内控环境、保障各项业务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为建立满足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规定的内部控制体

三规合一

三规合一 一、含义: 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它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补充完成,即为“三规合一”。 “三规合一”中的一指的是一个同一城市空间,在规划上的统一,同时针对规划的编制、标准、协调机制进行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与管理。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定政策、定目标、定任务)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为对象,体现了国家或地方在规划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技进步主要方向、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作的全面规划、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城市规模、城市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耕地保护)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分为全国性、区域性的总体规划和生产单位内部的土地利用规划两种。 二、三规合一动机: 三大规划自身不足与矛盾 国民社会与经济计划注重社会与经济发展,但对空间的规划与管理不足、在行政区划职能方面力不从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未体现空间布局特点,同时偏重于农耕地的保护,对城镇化工业化的城市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管理。城市规划具有良好的空间规划背景,但在城市综合发展上的作用有限。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可实施性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关注发展目标与策略,重宏观轻建设,导致项目难以落地、政策缺乏空间载体,而被视作发展规划向空间领域迈进的主体功能区划由于过多的考虑功能区的政策属性,忽略了空间属性和发展属性,其实施性较差。

三规合一

“三规合一”: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地方实践样本发表日期: 2014-09-12 来源:清华同衡规划播报 [字体显示:大中小] 点击率:1359 长期以来,我国空间规划体系在规划编制主体、规划内容与主要任务、规划技术标准等方面存在的诸多差异,造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生态规划等(简称多规)相互之间存在“打架”现象,使得规划落地困难,普遍引发空间管理无序、土地资源浪费、生态环境失衡等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城市需求的多样化带来规划的复杂性,传统时代中规划功能和空间的一一对应,逐步过渡到多个主体利益交织导致功能和空间的非直接对应,以及规划编制过程的工作机制衔接不畅等问题。正因为如此,规划系统才需要以城市的智慧系统面目来解决面对的问题。

去年底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拉开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帷幕,会上明确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两横三纵”战略格局。要实现该目标,就必须解决规划体系(含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规划等)在各自工作目标、功能要求、空间范畴、技术标准、运作机制等方面存在交叉和矛盾,基于“一个城乡、一个空间、一个规划、一个系统”的思想,通过统一多规衔接的技术标准和协作机制,发现和解决多规之间的差异和冲突,为新型城镇化战略的“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高度协调统一的权威空间规划指引。 何谓“三规合一” 所谓的“三规合一”,即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以及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融合起来。“三规合一”并非指只有一个规划,而是指只有一个城市空间,在规划安排上互相统一,同时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使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人类诉求的多样化推动城市规划系统的非线性演变,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空间和功能之间对应关系的复杂变化。要协调现有空间载体性规划体系和功能性规划体系自身及相互之间的矛盾,在统一的发展纲领下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主要有“多规融合”与“多规合一”两个解决途径。其中,“多规融合”是指在维持现有各部门工作体系下,将传统上多个空间规划存在的矛盾,通过多部门的协调逐步解决,最终达到多个规划在内容和目标上的统一;“多规合一”则是指由一个部门主导多个规划之间的统一编制,通过内部管理规范和工作制度,将原来多个规划有效整合为一个更统筹性的规划,化“多”为“一”,成为一个完整体系。 在中国现实的国家管理体制情况下,区域协调发展应遵循一条化繁为简的“铁律”:低级层次要服从高级层次的区域发展目标;各区域要服从国家目标。当局部与整体发生矛盾的时候,局部必须服从整体。这意味着,超大城市和城市群的发展规划需要由具有超越城市群以上的更高级权威机构承担规划制定协调和规划实施落实的任务,由国务院甚至中央领导作为最终协调领导。 从具体操作层面来讲,“多规合一”对现行行政体系变革要求较大,对主导规划的发改、规划、国土和环保等各部门的冲击更强,必须要有相关的政策指导,在城市级别更是需要至少市政府一级组建大部(局)制,像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以及广东顺德、天津滨

“多规合一”的差异化实践

“多规合一”的差异化实践 【编者按】 近期,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形成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的管理目标。当前,推进“多规融合”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空间开发模式,坚定不移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本期聚焦从组织机制、关键技术方面整理和对比了上海、重庆、广州、厦门等城市开展“多规合一”差异化探索实践,以资借鉴。 ◎组织机制 上海:政府部门合并 上海“多规合一”实践的核心是在政府层面将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成立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并由新成立的机构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实现“两规合一”,确保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衔接。 机构调整工作始于2008年,从嘉定、青浦两区试点开始,目前已在全市全面推进。以政府部门合并为切入点的“两规合一”工作,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按照“统一目标、各有侧重、突出重点、有序衔接”的原则推进。 目前,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和发展规划的“三规合一”工作正在试点开展。总体思路是坚持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发展方向、空间结构、城镇布局和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安排基本不变,依据国家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同步实现规划建设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地。 重庆:部门统筹协调 重庆是由市发改委主导“多规合一”,以发展规划为指导,空间规划为载体,坚持统一规划目标、统一空间管制、统一空间数据的思路,统筹协调各部门和各规划的关系,提取各规划的核心要素形成综合实施方案,引导近期发展建设。并以城乡统筹为契机进行规划体系改革,积极推动城乡规划从“三规合一”到“四规叠合”再到“五规合一”。 其中,“四规叠合”工作由市“四规叠合”工作协调小组领导,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综合平衡——联合审批”的工作流程。首先是市“四规叠合”工作协调小组下达各区主体功能定位和重要控制指标的具体数据,作为各相关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其次各区根据全市要求开展国土空间状况评价,形成方案初稿,小组根据各区上报的方案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调整意见;最后各区“四规叠合”规划文本修改完善后,报市“四规叠合”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审批。在各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形成综合“四规”核心要素的综合实施方案,用以指导五年的发展和建设。

2012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成果数据标准(试行)

2012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成果数据标准(试行) 广州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一二年十二月 前言 为落实我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科学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促进三规有机衔接”相关要求,消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三规”)的差异,促进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和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保障广州市经济、社会、环境的良性发展以及“首善之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等定位目标实现,广州市按照“战略引领、平台整合、市区联动、试点先行”工作思路开展全市的“三规合一”工作。 “三规合一”简言之就是上述三种规划基于城乡空间布局的衔接与协调,现阶段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就是在协调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差异基础上,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以重点建设项目为代表)予以体现和落实。区(市)“三规合一”工作应重点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 “三规合一”工作以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沟通桥梁,构建信息联动机制,改革“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特此明确“三规合一”数据成果与交换标准,统一规划成果质量与形式,编制本数据标准。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数据构成 (2) 第三章核心数据质量与制图规范 (3) 3.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4) 3.2 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 (4) 3.3“两规”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 (5) 3.4 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制图 (6) 3.5“三规合一”规划图 (13) 3.6“三规合一”远景规划图 (16) 第四章辅助数据交换约定 (18) 4.1 基础资料 (18) 4.2 主要规划资料 (18) 4.3 审批管理资料 (19) 4.4 其它参考资料 (20) 第五章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20) 5.1 数据格式 (20) 5.2 数据存储 (20) 2 第一章总则 1.1(制定目的)为配合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统一规划成果质量与形式,编制本技术指引。 1.2(适用范围)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各区(市)“三规合一”规划编制成果成图与数据交换。 1.3(解释权)本指引由广州市“三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数据构成 “三规合一”规划成果数据由核心数据和辅助资料构成,其中核心数据即“三规合一”规划成果“一张图”,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控制性详细规划拼合图,“两规”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重点发展区域、产业园区、重点项目布局图,“三规合一”规划图,“三规合一”远景规划图等六张图纸。数据具体内容见表2‐1。

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

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 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年月,国家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和住建部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市县“三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在全国个市县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年月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三规合一”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珠江三角洲“九年大跨越”和粤东西北扩容提质的工作部署,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将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开发强度要求作为协调城乡空间布局和土地指标分配的基本依据,围绕“保底线,促发展”的总体要求,建立本地区“三规合一”控制线体系,并制订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城乡空间实施有效管制。通过开展“三规合一”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由于编制方法、标准规范、指标要求等的不同,各部门规划间存在规划结果不一致、实施难以协调等问题,需要搭建统一的平台,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涉及到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上。“三规合一”规划也能为广宁县各镇正在编制的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实基础,加强规划编制体系、规划标准体系、规划协调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强化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促进规划真正成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和龙头。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规划的协调与衔接,保障城市长远发展战略目标、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重大建设项目安排的落实以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切实提高行政效能,特组织编制《广宁县“三规合一”规划》。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 广宁县行政辖区,包括共个镇(南街镇、江屯镇、赤坑镇、北市镇、坑口镇、螺岗镇、潭布镇、石咀镇、古水镇、洲仔镇、宾亨镇、横山镇、五和镇、木格镇、排沙镇),土地总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湖南级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湖南省市县级“多规合一”信息平台 建设指南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5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关于空间规划改革、“多规合一”的安排部署,指导我省各市(州)、县(市)开展“多规合一”信息平台建设工作,促进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湖南省各市(州)、县(市)“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建设,为“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数据建库、成果管理、应用开发及管理运维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2 建设要求 2.1 建设目标 近期目标是通过信息平台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和相关规划,做到“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相一致,形成城乡统筹、全域覆盖、要素叠加的一本规划、一张蓝图,促进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交互,实现项目协同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中期通过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资源的全面感知、全面整合、全面协同,提高

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远期集成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其中,近期建设目标具体为: 全域现状数字化:摸清城乡发展现状,汇集相关部门数据,以基础地理信息为底图,叠加人口、土地、建筑、经济、社会、环境资源、城市运行等数据,制作全域数字化现状图,并建立更新机制。 空间管控精准化:统一空间参考、数据基础、差异协调规则,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精确划定各类空间管制分区、控制线,优化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加强资源要素的精准配置,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项目审批协同化:实现信息共享、项目生成、空间协调、协同审批,各职能部门相关审批业务在线协同运行,最大程度利企便民,提高政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实施监督动态化:辅助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基于规划核心指标,建立评估考核模型,支持开展规划实施“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 2.2 建设原则 统一标准、互联互通:建立“多规合一”数据资源、服务应用、基础环境、管理运行等标准,保障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功能交互、信息互通、动态更新。 统筹建设、共建共享:落实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整合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的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大平台。

从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的转型与变革——无锡市“多规合一”的实践与思考

从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的转型与变革 ——无锡市“多规合一”的实践与思考 王波,张靓 摘要:当前,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转型呼唤政策转型、规划转型。”“多规合一”是当前城乡总体规划的转型与创新方向。本文在对“三规合一”的背景与形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基于无锡市的实践,对其“多规合一”的工作成果进行了思考与探索,探索了“一张图”、“一个平台”、“一张表”和“一套机制”。通过将“多规合一”后的成果整合为统一的技术信息平台,供各个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使用,探索推进了政府审批管理工作的效率,进而推动了社会治理工作的制度创新的转型与变革。 关键词:规划转型多规合一一张图无锡制度创新 1 “多规合一”的背景与形势 1.1 “多规合一”的背景 “多规合一”来源于“三规合一”。“三规合一”的“三规”,一般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经规”)、城市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城规”)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土规”),这三个规划也是影响城市发展最重要的规划。从实践的角度看,“三规合一”是指将经规、城规、土规中涉及的相同内容统一起来,并落实到一个共同的空间规划平台上,各规划的其他内容按相关专业要求各自形成系统。“多规合一”则是将涉及城市发展的其他重要专项规划,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规划等一并纳入“三规合一”的工作体系,形成涉及面更广的规划协调。 “多规合一”的工作要求,其实在各自规划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就有所规定。以“三规合一”为例,《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国务院行使编制和执行经规及国家预算的职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经规,组织编制土规;《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规的编制应当依据经规,并与土规相衔接。从以上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基本可以得出“三规”之间的关系:城规、土规的编制都应当依据经规,城规还应注意与土规相衔接。“三规”有各自的规划目标和体系,对城市发展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所以也才有各自存在的必要。然而,“三规”之间的相互关系密切,互有技术部分的交集需要相互协调统一,所以从规划编制的立法层面就有“三规合一”的基本要求。

“三规合一”的理论与实践

“三规合一”的理论与实践 规划是“对未来的一种谋划、安排、部署或展望”。我国的规划种类和内容纷繁,有国家层级和地方一级的规划,有出自不同职能部门的规划,还有不同行业的规划等等。各类规划对国家及各地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规划的过多造成规划之间内容重叠交叉,甚至矛盾,不仅浪费了规划资源,更使实施部门无所适从,长此以往失去了规划应有的意义和作用。因此,整合规划资源、加强规划之间的协调成为必然。本文通过分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各自的矛盾与不足,得出由分立到合一是实现三大规划协调统一的必然趋势,以理论为指导,以案例为基础,分析“三规合一”解决的实践问题,并进一步探讨实现“三规合一”的具体途径。 1“三规”内涵及分立弊端 1.1“三规”内涵 1.1.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为对象,体现了国家或地方在规划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技进步主要方向、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作的全面规划、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 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主要任 务、实施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 的指导性文件。 1.1.2 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 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 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 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 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 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 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 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 体安排。 1.1.3 土地利用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 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 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 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 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 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 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 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 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 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土地利用 规划一般分为全国性、区域性的 总体规划和生产单位内部的土地 利用规划两种。 1.2三大规划的不足与矛盾 虽然城乡总体规划与国民经 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大 规划职能明确,但由于三大规划 独立编制,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 合,导致长期以来三大战略规划 存在内容不一致、相互衔接差等 缺陷,不能有效起到空间统筹、 优化开发和耕地保护的作用。 建设部主管的城市规划最具 有技术和管理实力,但建设部属 于专业管理部门,城市规划在综 合作用的发挥上受到较大制约。 国家发改委具有综合协调发展职 能,但其空间规划技术力量与管 理基础相对薄弱,行使区域规划 职能力不从心,无法解决空间结 构合理组织的全部问题,不能替 代同层次的空间规划。国土资源 部也是一个专业管理部门,空间 规划的技术和管理基础相对薄 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耕地 保护为主要约束条件的单一目标 规划体系,难以在快速工业化、 城镇化进程中发挥各项用地供需 之间的综合协调作用。 1.2.1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操 作性差 由于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导向 性、客观性强,实施的约束性 弱,不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和 可操作性强,实施效果不理想, 往往编制规划时轰轰烈烈、热热 闹闹,但批准通过后无声无息、 冷冷清清。给人印象最深的往往 只是规划期的概念,规划被束之 高阁,比较极端的现象是“纸上 画画、墙上挂挂”。 1.2.2 土地总体规划与城市 总体规划标准不一 虽然两个规划的核心内容都

多规合一规划内容

“多规合一”规划思路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工作会议精神为引导,围绕城镇建设空间规划改革的总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统筹各类空间规划,以专项数据库为支撑,以信息化为突破口,以规划立法、体系完善、体制创新为保障,着力构建由“一个技术报告、一张蓝图、一个数据库、一个平台、一套机制”组成的“五个一”空间规划体系,破解发展难题、优化发展格局,切实提高政府的空间管控能力,全面推进区域规划体制改革。 二、规划原则 坚持统一协调、求同化异的原则。“多规合一”工作必须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多部门协作、公众参与、各级政府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机构、工作模式、技木方法、信息平台,找准规划差异,依法依规,应调尽调。同时,充分吸收各规划的理念、技术、方法和已有成果,寻求最大公约数和最大优势空间,实现各规划成果的全方位优化融合。 坚持底线思维、集约节约的原则。生态作为“五位一体”的重要一环,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前提。因此,“多规合一”工作应将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放在重要位置,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建设用地增量,以批复用地规模指标为上限,合理确定新增用地规模。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互协调。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以破解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导向, 以深入调研为基础,针对区域发展建设现状,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乡镇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等专题研究,找准“短板”和突破口,明确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和规划控制协调体系,并突出区域特色。 坚持近实远谋、分步实施的原则。多项规划的协调统一,不仅是内容、指标、图纸的统一,还应保持目标和时限的一致性。编制具有统领功能的区域“多规合一”技术报告应将规划期限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定出总目标、总指标、总布局,以及对应的控制协调体系,对应到三个规划阶段中去,体现规划在远近、虚实、深浅上的层次感和可操作性。 三、实施路径 第一步,制定“多规合一”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思路、目标及具体工作部署;第二步,进行“多规合一”基础性研究,完成《“多规合一”技术报告》编制及专题研究;第三步,完成“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工程;第四步,整合空间数据,构建专项数据库,建立区域空间规划管理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实现“一张蓝图”管控全域。 具体如下图:

多规合一的实践

引言 随着中央提出新型城镇化任务及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一张蓝图干到底”,不能随意变动规划已成为基本共识。在此背景下,各地均开始了“三规合一”乃至“多规合一”的探索,目的就是建立一个“一张蓝图”式的平台,以有效统筹各部门规划,使之协调一致,便于政府统一实施。 在此之前,出于协调实施的需要,部分地区已开展了多规合一的尝试,如: 广州以空间战略规划为统领,协调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三规合一”; 重庆则在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规划及城乡规划基础上加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多规叠合等。 深圳、上海等地更在管理实施层面上,通过整合规划与土地部门,实施城乡规划与国土规划的统一管理。 在当前城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实施层面上迫切需要各部门的规划高度协调一致,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城乡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及产业、交通、市政等各类专项规划亟需在“一张蓝图”上实现统一,保障政府有效实施规划,推进建设与发展,因此,探索“多规合一”已成为新型城镇化阶段的重要内容。 镇江多规合一的技术思路 1多规合一的研究目的 镇江位于江苏省域西南,长江沿江城市,紧邻南京与常州,与扬州隔江相望,全域面积3000多平方公里,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镇江市域城镇化率已突破60%。

在已编制的一系列指引全市发展的规划中,除城乡规划层面上的中心城市2020版总体规划及各辖市2030版总体规划,还包括2030年及更长远时期的全市空间发展战略、新市镇规划、乡村整治规划等,另外还有土地利用规划及整治规划、产业发展规划、近期行动计划、各类市政工程规划等不同部门层面规划。 为更有效地推进全市一盘棋发展和协调各部门实施工作,并将国家及全省新时期的发展要求融入行动计划中,镇江进行了一张蓝图式的多规合一尝试,目的是将已有的各类上位规划、部门规划及空间规划融入其中,有效推进全市的建设工作。 2多规合一的研究路线 为有效实现一张蓝图式管理,本次研究结论形式采取市域空间规划图纸,基于该平台重点协调相关上位规划,如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等; 统筹各部门规划,如镇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及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全市产业发展规划与行动计划等; 衔接相关下位规划,如各辖市、镇总体规划及村庄发展整治规划等,实现多规划的高度融合与协调一致。

金融合规体系管理系统

金融合规体系管理系统 一、建设目标 金融行业的监管相对来说更加严格,企业会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应付各种检查和审计。为了减少企业在合规检查这方面的成本,同时提高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控性,我们开发了这套合格体系管理系统,把企业的制度,组织,流程和工作记录的相关信息按照各种合规审计的方式加以分析和整理,大大减少准备相关资料的工作量和时间,有利于企业能轻松有效地应对各种外部审查和进行企业内部审核。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国际金融管理机构,各种ISO认证公司等各种机构的外部审核。 适用于企业进行内部各种审计要求,如财务审计,运营审计,ISO内审等活动。 适用于企业内控管理体系和ISO管理体系(如质量管理标准,环境管理标准,社会责任管理标准,信息安全管理标准等)。 三、使用对象 企业领导层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 企业风险管理部门 企业合规管理部门 企业相关运营部门 四、系统特点 流程可视管理层随时可以查看整个企业的体系运行情况,了解企业目标,人员,流程和相关工作的执行状况。 上下对接实现企业总部与分部(子公司)间的相互对接情况。如: 1.目标对接总部与分部之间目标分解,目标考核,目标预警,目标实现的层层 汇总等(包括体系目标,安全目标和绩效目标等); 2.体系对接保证企业内控和各种管理体系的一致性,方便进行内部审核和评 定。具体工作包括分部文件的报备审批,企业内部行审的计划实施,体系运 行的监督和管理等; 3.流程对接保证总部与分部之间的流程一致,便于管理和考核。流程执行监督, 流程绩效对比,流程文件执行率考核,红头文件下发贯彻率等; 工作可查员工填写的工作记录会自动跟流程文件关联,保证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流程文件支撑。管理层很容易了解企业关键流程的执行情况和知道哪些流程涉及面广而应该不断改进。 这样,企业的管理有整个管理体系框架进行指导,企业的目标可以通过绩效进行考核,企业的运营有流程文件来规范,员工的工作有流程记录来证实。 例如:管理机关下发了一个红头文件,企业签收之后会调整相应的管理目标,修订相应的管理流程文件,员工会按新的流程文件完成相关的工作。如果管理层想检查红头文件的贯彻情况,系统会自动汇总相关的目标修改历史,文件修订状况和员工按照新流程要求的工作记录,整个红头文件产生的效果一目了然

厦门市_三规合一_规划审批改革_翁芳玲

□ 翁芳玲,赵燕菁 厦门市“三规合一”规划审批改革 [摘 要]当前,我国规划审批程序相当繁琐,存在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项目推动慢、部门协调成本高,审批时间 长、报建材料多等问题。基于此,厦门市从简化规划审批流程、改革规划审批内容、共享规划审批信息和联动审批部门四个方 面对规划审批进行了改革,以期构建“三规合一”项目生成平台,扩大基础信息内容,实现多部门审批信息共享,提升审批效率。 [关键词]“三规合一” ;规划审批;改革;信息共享;部门联动 [文章编号]1006-0022(2015)08-0050-04 [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B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Xiamen/Weng Fangling, Zhao Y anqing [Abstract] Presently urba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has redundant problems in project approval,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etc. Xiamen city simpli? es the process from procedure, content, information sharing, and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to establish a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based project approval platform. [Key words] Three plans integration, Planning inspection and approval, Reform, Information sharing, Departmental coordination 0引言 2013年被称为大数据元年。2014年厦门市正式启动“三规合一”工作,并被国家发改、国土、环保和住建四部委列为“三规合一”试点城市之一。在这样的背景下,规划部门如何利用掌握大量数据的优势,结合“三规合一”工作进行城市规划的管理改革,引导城市快速、择优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厦门市规划审批改革在这样一个背景下生成、推进,通过规划部门联动各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建设项目审批的改革,并响应了大数据时代的核心—数据共享,在数据共享及技术支撑的基础上,通过多部门联动,实现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以及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精简与优化,提升了报建、审批的效率。1规划审批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现有的规划审批由于存在不同规划之间“打架”、涉及部门众多及审批时限冗长等问题,导致了政府效能不高。 1.1项目落地难,城市空间无序发展 当前我国的规划从编制到项目落地,往往面临“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困境,导致规划编制不能引导城市发展、确保项目实施,也不能充分发挥规划部门在城市发展战略和空间统筹方面的优势,常造成建设项目分散、城市配套设施不足、用地混杂、城市发展方向不明确及规划实施进度慢等问题,进而影响到城市空间整体发展效益,无法真正体现规划的战略作用 和龙头作用。 [作者简介]翁芳玲,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科员。 赵燕菁,博士,厦门市规划委员会主任。

规划——三规合一相关内容及问题

1.什么是三规?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简称“三规”). 更广泛的多规还包括交通、环境、生态规划等。发展规划由发改委负责,空间规划由建设部来牵头,各地的建筑规划院和大学来负责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基本上由国土部门来负责。 所谓的“三规合一”,即指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以及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融合起来 2.三规具体含义及关系 发展规划——“定目标”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为对象,体现了国家或地方在规划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技进步主要方向、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作的全面规划、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城市规划——“定布局”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

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土地规划——“指标和坐标” 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分为全国性、区域性的总体规划和生产单位内部的土地利用规划两种。 三大规划之间的关系 关于国民经济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从法定地位上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上位规划,但是两者在内容上实际上是互补的,因此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互为依据的关系。前者的国家规划色彩更强,后者在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中的地位正逐步提高。但是前者近年来酝酿的改革中一个最主要的方向是向空间领域倾斜,这对于城市规划而言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使得两者的主要矛盾之处不仅限于城区内短期(5年)的规划安排,而且拓展到区域层次的规划问题。 地利用总体规划之中,但在城市规划区内,后者承认前者的特殊的法定地位;在调节的内容上,城市规划包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法定地位上,城市规划略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实际操作中,城市规划明显逊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者否定了前者的特殊地位。总体讲,法律规定的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关系,正逐渐演变或被诠释为“服从”关系或“依据”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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