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福建省地方标准)

1 成套配电柜(盘)、控制柜(屏、台)

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1.1 设备及主要材料

1.1.1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并有出厂合格证及随带技术文件。

1.1.2设备应有铭牌,并注明生产厂家名称,其附件、备件应齐全,规格及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1.1.3执行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证制度的产品,应有许可证编号和安全认证标志。

1.1.4设备本体外观应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应完好。

1.1.5设备内的电器元器件、绝缘瓷件应齐全,无接线脱落、损伤、裂纹等缺陷。

1.1.6各种规格的型钢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无明显锈蚀。

1.1.7采用镀锌螺栓,并配相应的平垫圈和弹簧垫圈。。

1.2 柜(盘、屏、台)安装

1.2.1柜(盘、屏、台、箱)搬运应由起重工作业,电工配合。

1.2.2 柜(盘、屏、台、箱)吊装时,索具必须检查合格,对顶部有吊环的,吊索应穿在吊环内;对无吊环的,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不得将吊索吊在设备部件上。

1.2.3基础型钢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调直型钢,按图纸要求预制加工基础型钢;

2按施工图纸所标位置,将预制好的基础型钢放在预留铁件上,并用垫片找平、找正,每处垫片最多不超过三片,并用电焊将垫片焊牢。基础型钢顶部高出地面10mm,手车柜按产品技术要求执行。

3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5.2.3的规定;

4基础型钢安装完毕后,与地线干线有两处可靠连接;

5基础型钢涂刷防锈漆两遍,调和漆两遍。

表1.2.3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1.2.4

单独柜(盘、屏、台、箱)仅控制柜面和侧面的垂直度。成排柜(盘、屏、台、箱)应逐台找平、找正。柜(盘、屏、台、箱)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4的规定。

表1.2.4 柜(盘、屏、台)允许偏差

1.2.5

体、柜体与侧档板均要用镀锌螺栓连接。一般无要求时,高压柜用M16镀锌螺栓固定,低压柜用M12镀锌螺栓固定。

1.2.6低压配电柜(盘)、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柜(盘、屏、台、箱)内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当设计无要求时,柜(盘、屏、台、箱)内的保护导体最小截面积S p应符合表5.2.6的规定。

表1.2.6 保护导体的截面积

1.2.7柜(盘、屏、台、箱)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属框架可靠连接。

1.2.8成套配电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机械闭锁、电气闭锁动作准确、可靠;

2动触头与静触头中心线一致,触头接触紧密;

3二次回路辅助开关切换接点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4柜内照明齐全。

1.2.9抽屉式配电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抽屉推拉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抽屉能够互换;

2抽屉的机械联锁、电气联锁装置动作正确可靠,断路器分闸后,隔离触头才能分开;

3抽屉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接触良好;

4抽屉与柜体间接触及柜体、框架接地良好。

1.2.10手车式配电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装置齐全,动作灵活可靠;

2手车推拉灵活轻便,无卡阻、碰撞现象,相同型号的手车能够互换;

3手车推入工作位置后,动触头顶部与静触头底部的间隙符合产品要求;

4手车与柜体间的二次回路连接插件接触良好;

5安全隔离板开启灵活,随手车的进出而相应动作;

6柜内控制电缆的位置不妨碍手车进出;

7手车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接触紧密;当手车推入柜内时,其接地触头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接地触头比主触头后断开。

1.2.11柜(盘、屏、台、箱)一次结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接线,导线线色符合规范要求;

2导线在柜内绑扎牢固,端子连接可靠。

1.2.12柜(盘、屏、台、箱)二次小线连结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柜(盘、屏、台、箱)内的全部电器元件与原理图相符,其额定电压和控制、操作电源电压一致。

2按图敷设柜与柜之间的控制线。对照系统接线图,控制线校线后连接在接线端子板上,一个端子最多接线不得超过2根。多股线应搪锡,

不得有断股现象。

1.2.13引入柜(盘、屏、台、箱)内的电线、电缆应排列整齐、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接线端子排受力,电缆编号应清晰、齐全。铠装电缆在进入柜(盘、屏、台、箱)后,应将钢带切断,钢带端部应扎紧,并将钢带接地。

1.2.14高低压配电系统试运行前应做全面检查,符合试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运行。

1.2.15高低压配电系统试运行应按批准的试运行方案进行,试运行应正常,并做好试运行记录。

1.3 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1.3.1照明配电箱(盘)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明装时,可采用铁架固定安装或金属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2暗装时,应将箱体按照设计高度用水泥砂浆填实固定,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再安装盘面和面板;

3安装平正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箱(盘)体四周无空隙,面板四周边缘紧贴墙面;

4箱(盘)内配线排列整齐,绑扎成束,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芯线,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积相同,同一端子上导线连接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

5箱(盘)内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带有漏电保护的回路,漏电保护装置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6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在其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有编号,其编号可按照明系统图上的系统回路逐一对应。

2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2.1 主要材料

2.1.1电缆桥架及其附件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

2.1.2电缆桥架的直线段、弯通等应采用定型产品,材料订货前应按照设计走向,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确定电缆桥架的直线段、弯通等产品的的订购数量。

2.1.3电缆桥架的板材厚度及表面防腐层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1.4喷涂的电缆桥架,其喷涂应平整、光滑、均匀,无锈蚀,不得有起皮、气泡等缺陷。

2.1.5镀锌的电缆桥架,其镀层表面应均匀,无毛刺、伤痕、局部未镀锌等缺陷,无损伤变形。电镀锌的锌层表面应光滑均匀,不得有起皮、气泡、花斑、局部未镀、划伤等缺陷。

2.1.6电缆桥架焊缝表面应均匀,不得有漏焊、裂纹、夹渣、烧穿、弧坑等缺陷。

2.1.7电缆桥架用的支、吊架宜采用定型产品,也可采用金属型钢现场制作,其制作质量应符合要求。

2.1.8电缆桥架的连接螺栓、垫圈等应采用热镀锌件。

2.1.9电缆的型号、规格、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0电缆无压扁、扭曲、机械损伤等缺陷,铠装不松卷、无锈蚀,耐热、阻燃的电缆外护层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油浸电缆应密封良好,无漏油及渗油现象;橡套及塑料电缆外皮及绝缘层无老化及裂纹。

2.1.11对电缆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可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检测。

2.2 电缆桥架安装

2.2.1支、吊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设计无要求时,对直线段的电缆桥架,水平敷设时,支、吊架间距一般为1.5~3m;垂直敷设时,支、吊架间距不宜大于2m;

2非直线段的电缆桥架,当弯通半径不大于300mm时,在距弯曲段与直线段接合处300~600mm的直线段侧设置一个支、吊架;当弯通半径大于300mm时,还应在弯通中部增设一个支、吊架;

3支、吊架与预制好的预埋件,采用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固定时,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2.2.2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距地高度一般不宜低于2.5m;

2电缆桥架上部距离顶棚或其它障碍物不小于0.3m;

3电缆桥架的直线段之间,直线段与弯通之间采用连接板连接,其连接螺栓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

4电缆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5连接两段不同宽度或高度的电缆桥架可配置变宽连接板或变高连接板;

6电缆桥架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越楼板或墙壁处;

7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长度超过30m时,设置伸缩节;跨越建筑物变形缝处,设置补偿装置;伸缩节补偿装置采用定型成品伸缩配件;

8电缆桥架在穿过防火墙、防火楼板时,采用防火隔离措施;在电气竖井内时,采用防火隔板、防火堵料做好密封隔离;

9由电缆桥架引出的配管宜使用钢管;当需要开孔时,采用开孔机开孔,开孔处切口整齐,孔径与管径吻合,严禁用气、电焊割孔。钢管与电缆桥架连接时使用管接头固定。

2.2.3电缆桥架接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接地干线须预埋留置时应在电气预埋阶段予以考虑;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其截面大小一般由设计单位按计算流过的故障电流决定,并在施工图中予以明确;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应不小于4mm2。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应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4电缆桥架不得作为设备的接地导体。

2.3 电缆桥架内电缆敷设

2.3.1电缆敷设前应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其型号、规格、截面及电压等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2.3.2高压电缆敷设前应进行耐压和泄漏电流试验,试验标准应符合规范要求和有关部门规定。对1KV以下电缆,用1KV兆欧表摇测线间及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0MΩ。

2.3.3电缆沿桥架敷设时,应事先将电缆在排列图上排列好,并按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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