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船业今年信贷投向指引

造船业今年信贷投向指引
造船业今年信贷投向指引

造船业今年信贷投向指引

一、行业运行近况

1、我国造船业今年来主要指标虽增幅放缓,但总体仍保持一定增长,国际市场份额继续显著提高。

2009年前三季度,全国规模以上1824 家船舶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43.7 亿元,同比增长32.5%,其中船舶制造业3009.6 亿元,同比增长37.7%,船舶配套业438.2 亿元,同比增长42.5%,船舶修理及拆船业488.3 亿元,同比增长2.8%。与2008 年的高增长相比,工业总产值增幅下降27.9 个百分点,其中,船舶制造业增幅下降1 8 个百分点,船舶配套业增幅下降44.2 个百分点,船舶修理及拆船业增幅下降62.3 个百分点。我国造船完工量2778万载重吨、同比增长65%,新接订单1692万载重吨、同比下降70%,月末手持订单1 9240万载重吨、比年初下降6%,三大指标分别占世界市场份额的31. 2%、70.3%和37.6%,较上年分别提高约13个百分点、33个百分点、14个百分点。

1-8月,全国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实现主营收入2835亿元、同比增长36.6%,其中船舶制造业2118亿元、同比增长45.6%,船舶配套337亿元、同比增长42.6%,船舶修理及拆船业376亿元、同比下降0.8%。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同比下降20个百分点,其中船舶制造业增幅下降4.4个百分点,船舶配套业增幅下降37个百分点。

全国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06.3亿元、同比下降5. 6%,其中船舶制造155亿元,同比增长6.1%,船舶配套21亿元、同比增长26%,船舶修理及拆船业29.9亿元、同比下降46.5%;行业内亏损企业329个,亏损企业亏损额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4亿元。

2、行业运行中面临着船价持续下降、新船订单锐减、船东撤单或修改合同增多等突出矛盾与困难。

今年1-9月份新船价格延续去年第四季以来的跌势,反映油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和液化气船价格变化的克拉克松新船价格综合指数9月底已经下滑至142点,比08年8月历史最高点下跌48点,主要船型价格跌幅普遍超过30%,个别船型甚至超过40%。受航运市场运力过剩和船东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今年前10个月,新船订单锐减,累计成交量仅2000余万载重吨,同比下降超过八成;而手持订单执行亦出现诸多问题,大多数船厂反映交船越来越困难,船东提出诸如降价、调整开工日期、延期接船、修改支付方式、延期付款、修改船型等谈判要求,甚至出现多次修改合同及弃船现象,今年1-10月,全球实际交付的干散货新船载重吨位仅占去年底按订单估计数的6 0%,实际交付的集装箱新船载重吨位仅占去年底按订单估计数的64%。

3、今年来出台的主要政策措施。

国务院于5月出台了《船舶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规划提出了稳定船舶企业生产、扩大船舶市场需求、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加强技术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要求,后续将继续制定信贷、税收、资金等具体支持措施。该规划的出台有利于改善行业供求关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增强风险应对能力。随后,政府各部门陆续出台了《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2009-2011年》、《建造中船舶抵押登记暂行办法》、《船型开发科研项目指南》、《海洋工程装备科研项目指南(第一批)》、《提前淘汰国内航行单壳油船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船舶企业科研开发的若干意见》、《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了结构调整,稳定了造船订单,扩大了船舶市场需求,保持了船舶工业生产较稳定的增长。此外,国务院于3月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把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提高到了国家战略层面,将促进国内造船业的长远发展。

二、我行授信业务基本情况。

1、授信业务以非融资性保函为主,实质性贷款占比较小且贷款质量较好。

2、授信业务基本集中于5级以上(含5级)客户,业务质量总体较高。

3、大型客户数量和授信占比提升较明显,但一流龙头企业及其授信占比仍较低;同时,小型客户数量和授信业务占比亦有所提高,客户结构调整压力仍较大。

4、授信客户中出现一定比例的修改合同、撤单和合同纠纷等情况,除个别客户风险较大外,短期看总体风险不大,但未来需密切关注风险变化状况。

三、行业信贷投向指引

现阶段造船业尚处周期性调整期,产能已呈现严重过剩局面,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手持订单执行难度加大且新增订单寥寥,企业经营风险明显增大;但从中长期看,我国造船业总体上仍处于发展期,受到国家政策积极扶持,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市场份额持续提升。结合造船行业现状和我行内部评级结果,确定今年对该行业的总体信贷策略为:积极贯彻实施我行航运金融发展战略,加大重点区域内龙头优质造船集团企业拓展力度,同时加快潜在风险较高的中小客户减退加固力度,优化授信业务结构,授信品种以与主业密切相关的非融资性保函等短期融资产品为主,审慎把握流动资金贷款,从严把握固定资产贷款。

(一)区域政策

1、重点支持产业基础较雄厚、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以及受益于上海航运中心建设的相关区域,包括江苏、上海、辽宁、山东、广东省市;

2、适度支持产业基础较好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经营发展较为稳定的省市,包括湖北、福建、天津等;

3、对于产业基础较薄弱、缺乏竞争优势的浙江、江西等省市应从紧控制授信。

(二)客户政策

1、重点支持行业地位高、综合实力雄厚的一线造船集团,如中船集团、中船重工集团、中远集团、长航集团、中海集团等;

2、适度支持产品结构和船东结构较好、造船订单充足且稳定、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地方性优质船厂,相关建议客户名单见附件;

3、相关分行不得介入行业经验不足、产能利用率较低、经营规模偏小、有不良信用或交船记录、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中小型船厂。同时,对已授信的中小型客户要及时进行风险排查,中型客户原则上不得新增信用授信,小型客户原则上均应列入减退加固对象。

4、新进入客户准入标准。鉴于本轮行业周期性调整仍将持续较长时间,部分不具竞争优势的中小客户风险尚有一个逐步上升与暴露

的过程。对此,各行要切实提高风险识别和防控能力,严格控制客户准入门槛,对于拟新进入的企业应满足下述条件:

1)造船设施(船台、船坞)建设经有权部门核准,拥有能够建造10万载重吨级以上船舶的船坞或船台,或年造船完工量在30万载重吨以上;

2)已通过世界主要船级社认证,施工履约能力较强,信用记录和交船记录良好;

3)资金运用合理,不存在挪用预付款作固定资产建设或其他用途的行为,流动比率原则上大于1,财务结构健康,现金流状况正常。

(三)产品政策

1、对于重点支持客户,各行可在梳理现有金融产品基础上,通过授信产品与非授信产品相结合、表内与表外授信业务相结合、境内与境外业务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完善符合客户需求的特色金融产品与服务方案,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和竞争能力。对于经国家发改委组织认证和核准的新建基础设施项目,可选择股东实力雄厚、建造技术成熟、财务效益可行的优质项目提供固定资产贷款支持;对中船、中船重工、中远、长航、中海等大型国企集团的并购活动可适度给予并购贷款支持;对于四大集团下属核心船厂,针对生产经营需要可给予部分流动资金贷款或贸易融资额度,针对一流船东的造船合同可给予相应的循环性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2、对于适度支持客户,可根据其实际业务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提供相应产品与服务,针对与优质船东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提供专项预付款保函额度,或给予一定配套短期融资产品额度、期限核定应与经营规模、收款节点等正常资金需求将匹配,原则上为一次性使用,到期收回。

3、对于大型船舶企业集团和优质造船企业,可提供卖方信贷业务予以支持,同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如由中信保或大型集团母公司担保),积极探索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以支持船舶出口;

4、对于股东背景雄厚、建造技术成熟、财务状况良好的海洋工程制造企业,可根据业务需求给予预付款保函、配套流贷、银票等贸易融资额度;鉴于海工项目制造技术复杂,施工风险较高,原则上不介入首制项目;

5、在船舶企业面临融资难的情况下,各行要严格限制通过贸易型企业进行船舶建造项下的融资、办理预付款保函及开证业务,并对保函项下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和封闭运作,防止预付款被挪用;对于具备大型央企背景或大型造船企业下设的贸易公司,可在落实有效担保条件和监控措施的前提下叙做代理出口船舶融资业务,其余贸易企业原则上不得新做相关业务,存量授信到期收回后不得续做。

6、积极提高授信抵质押担保比例,有效降低或转移授信风险。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寻求有效资产并抵押我行,预付款保函业

务应争取办妥在建船舶抵押,对部分地区暂无法办妥登记手续的应与客户签订抵押合同,在条件具备情况下可接受办理海域使用权抵押。同时,应要求客户购买覆盖整个建造周期的船舶建造险,且我行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四)强化客户风险识别和把控能力,目前应重点关注:

一是手持订单执行风险。要对客户全部手持订单的船东实力及信誉、购船用途、船型结构、付款保障措施、与船厂历史合作等进行调查了解,综合评估船厂所面临的弃船弃单等订单执行风险,防范因船东恶意弃船或合同纠纷引发的客户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

二是产能扩张风险。对于近期完成或正实施改扩建项目的客户,应掌握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还贷计划、项目产品市场前景、已接或意向订单情况等,评估在目前行业背景下的项目风险和客户风险,防范因新船市场需求下滑造成客户无船可造、产能不足带来的经营困境;

三是施工履约风险。在目前行业背景下,船东对船舶建造质量、合同履行的要求将提出更高要求,客户施工履约风险加大,各行要对客户的船舶研发设计能力、施工技术与履约能力进行综合评判,防范因船厂自身建造能力不足、超能力接船、资金被挪用、主要船用设备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履约风险;

四是汇率风险。针对船厂因订单远期化、经营周期拉长而承担较大汇率风险的现状,要了解其是否采取恰当的风险防范措施,分析其盈利空间及抗风险能力。

(五)切实落实授后监控措施

1、严格监控船舶建造资金收支,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审核,防止挪用于扩张产能等其他用途。各行应要求船厂(或出口代理商)在我行开立船舶建造项目资金专用帐户,船东支付的预付款及尾款均须经该专户收支,与项目相关结算业务应放在我行办理,我行贷款应严格按照授信要求落实资金划款对象和方式。要按照项目设立台帐与用款审批制度,对船厂或出口代理商提出的资金使用申请进行严格审核,资金支出后要及时核实船厂实际用款情况,确保资金用于授信项下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和船舶建造进度相一致。

2、密切跟踪船舶建造进程。前台部门相关人员要深入现场,了解整个船厂生产周期及船台安排等情况,督促船厂对授信项下船舶项目及时备料、落实后续船台安排、按期开工。在船舶建造过程中,除了实地察看外,还要与船级社、船东代表、施工监理等相关方保持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实际施工进度和质量,判断是否与合同规定的施工节点和质量要求相符。

3、关注船厂在建的其他船舶项目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船舶延期交付或船东发生弃船等而间接影响本项目的建造,是否正在上马技术

改造或其他基建项目,项目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面临合同纠纷或诉讼等情况,评价对我行信贷资产影响,提出我行应对措施。

4、密切关注行业变化,动态调整信贷策略。各行要密切关注航运市场景气度、船舶需求及价格变动情况,如波罗的海干散货物综合运输指数(BDI)、克拉克松新船价格指数等,认真分析国家宏观调控以及行业政策法规对相关客户和业务的影响,动态调整信贷策略,防范授信风险。

(六)提高综合收益

鉴于目前行业风险总体增大,各行应争取提高贷款利率水平、担保费率以及手续费等,注重带动存款、国际结算等派生业务,有效提高我行综合收益。

附:近期重点营销企业建议名单

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分析

2015年我国商业银行信贷投向分析 核心观点: 制造、仓储和物流、房地产、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等行业得到银行的信贷资金支持较多,其贷款余额比重均超过了10%,是银行贷款投向前五大行业。 制造、批发零售行业在银行信贷结构中的比重近两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与整体经济下行匹配;建筑行业虽为银行限制类行业,受益于投资拉动呈走高趋势;反观房地产、采矿两个行业在银行信贷结构中的比重近两年也呈逐年上升趋势,明显与市场实际背离,判断为存量规模较大,无法退出导致“滚雪球”现象。 带来的启示:(1)信贷政策紧跟国家政策导向;(2)资产结构须与各行业生存状况匹配;(3)对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导向的行业可提前布局;(4)对银行信贷支持比重较大的行业挖潜。 一、银行信贷投向结构分析 (一)银行信贷结构制造、批发、物流、房地产占比较大 截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16加上市银行贷款余额共37.27万亿元,比去年末增长5.56%。其中贷款余额投向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为:制造业25.6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14.96%,房地产11.48%,批发和零售业11.03%,租赁和商务服务10.68%;贷款余额投向排名后5位的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0.22%,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0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0.0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0.04%,卫生和社会工作0.03%。

(二)从贷款结构变化趋势看,银行信贷政策与国家政策导向高度一致 从我国16家上市银行的贷款结构变化情况看,近两年在银行贷款余额中比重逐年下降的行业有:制造业(累计下降2.58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累计下降1.05个百分点),电、热、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累计下降0.05个百分点)。近两年在银行贷款余额中比重逐年上升的行业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累计上升0.44个百分点),房地产业(累计上升0.59个百分点),建筑业(累计上升0.24个百分点),采矿业(累计上升0.34个百分点),金融业(累计上升0.79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累计上升1.3个百分点)。 仅从数据变化情况分析:首先,银行对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热燃气三个行业的信贷投放呈现逐步收紧趋势,这与目前我国制造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整体不景气的大环境是相符的,也与国家对制造业调结构、促转型的、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导向高度一致。银行作为国家政策调控的重要传导媒介,会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逐步抛弃制造业中的低端落后企业,转而支持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的新型、高附加值的企业。其次,房地产、建筑、采矿被看作是目前风险较大的行业类别,但三个行业的银行贷款余额近两年均累计上升20%以上,贷款余额比重也在逐年上升。根据当前银行信贷政策,此三类行业都是银行限制退出类行业,何以贷款余额和贷款比重不降反升,建筑行业还可以解释为受益于近几年的投资拉动,房地产和采矿很大程度上可能是银行前期行情较好的时候对此类行业的贷款投放过多,当行业下行时无法及时退出,导致存量贷款越滚越大。 表1:我国上市银行近两年贷款结构变化情况

公司与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公司及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目录 并购贷款 1 金银仓R融资 2 应收账款融资 2 国保理 3 法人账户透支 4 动产质押融资 5 订单融资 6 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7 仓单融资8 保单融资10 固定资产贷款10 流动资金贷款11 房地产开发贷款12 个人住房贷款13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14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5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16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18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19 ‘房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20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21 ‘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业务22 合力贷23 等额递增还款服务23

宽限期还款方式23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24 个人汽车贷款25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27 国家助学贷款29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30 个人助业贷款32 并购贷款 产品简介: 并购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并购方或因其并购交易而设立的“子公司”(SPV)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特色与优势: 1、并购贷款是目前唯一可用于支持股本权益性融资的信贷类产品,该产品通过发放贷款的形式为企业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 2、贷款使用期限长,一般不超过5年。 3、贷款灵活性强,可根据客户具体的交易方案,在受让原有股东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承接债务和收购资产等多种并购交易模式下提供融资支持。 4、专业化运作:建设银行凭借丰富的国外网络资源,以及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并购团队,在为企业提供并购融资的同时,还可以为并购交易提供全方位的顾问服务,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充分识别各类风险、价格谈判、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提供有力支持。 5、整体性方案:建设银行在为企业设计并购融资方案过程中,将统筹企业并购交易和后续整合的融资需求,进而为企业并购后的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办理程序: 符合建设银行并购贷款业务标准的企业可向建行提出并购贷款融资需求,建设银行并购业务专业团队会根据企业的并购交易情况和企业在建设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提供并购贷款资金支持以及相关服务。

XX银行信贷政策指引

**银行信贷政策指引(2012年) 总行授信审批部 总行风险管理部 二〇一二年三月

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指引适用于2012年度全行公司、小微、零售客户授信业务营销、审批及管理等环节。 二、政策调整 (一)总行将根据2012年金融、经济形势和政策变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以及我行信贷风险控制和业务发展需要,适时调整本政策指引。 (二)因我行小微贷款业务尚处起步阶段,业务模式及市场定位仍有待完善,期间小微贷款政策若有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三、其他说明 (一)本政策指引是我行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主要着眼于通过引导信贷投向,调整、优化我行资产结构,以实现质量、效益、规模协调发展。 (二)鉴于我行国际业务刚获批,我行国际业务发展方向及定位仍需国际业务部在充分调研的前提下拟定,因此本指引的产品政策部分暂不包括国际业务。

目录 第一部分形势分析 (1) 一、2011年国内经济形势回顾 (1) 二、2012年国内经济形势展望 (1) 三、国家政策导向 (2) 四、政府监管基调 (3) 第二部分我行业务结构 (4) 一、我行现有业务结构概况 (4) 二、需关注的主要问题 (4) 第三部分信贷战略与组合目标 (5) 一、信贷战略 (5) (一)指导思想 (5) (二)2012年我行信贷业务重点 (7) 二、组合目标 (8) 第四部分信贷政策 (9) 一、客户政策 (9) (一)集团客户 (9) (二)大中型客户 (10) (三)小微型客户、集群类客户 (10) (四)异地授信类客户 (11) (五)客户授信策略 (12) 二、产品政策 (13) (一)贸易融资 (13) (二)银行承兑汇票 (13) (三)流动资金贷款 (14) (四)固定资产贷款 (14) (五)保理业务 (15) (六)国内信用证及代付 (16) 三、行业政策 (16) (一)钢铁行业 (16) (二)煤炭行业 (19)

电力行业信贷投向指引

2010年信贷投向指引 本指引所称“电力行业”是指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02)中的电力生产业和电力供应业。其中电力生产业即电源指利用热能、水能、核能及其他能源等产生电能的生产活动,包括火力发电(D4411)、水力发电(D4412)、核力发电(D4413)和其他能源发电(D4419)四个子行业。电力供应业指利用电网出售给用户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活动,以及供电局的供电活动等,包括电力供应即电网(D4421)子行业。 一、电力行业基本情况 (一)2009年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分析 1、工业产能复苏拉动用电需求逐步回升。 2009以来,经济企稳回升势头逐步增强,电力需求逐月回暖,在持续8个月负增长后,今年6月电力需求首次出现正增长,10月份单月发电量同比增长17.1%,1-10月同比增长3.2%。 分电源类型看,发电量构成中火电仍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占到全部发电量的80.5%,水电占比16.3%,核电2.0%,风电占比0.7%。从变动数据上看,火电增速回落5个百分点,水电和核电发电量增速回落较大,分别下降6.5和12.3个百分点;风电则发展迅速,2009年1-10月同比增速基本保持在100%左右的高水平。

分地区来看,9月份用电量增速超过10%的省份有16个,以华北、华中、南方、西北部分省份为主。东部地区用电量占全国用电量比重逐月增大,累计用电增速最高,已经率先开始恢复。 2、基建新增装机规模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但增量有所放缓,同时,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出现企稳回升。 自08年起全国发电装机规模增速逐年放缓,09年1-10月全国装机规模超过8亿千瓦,同比增长9.4%;当年投产规模4912万千瓦,其中,火电比上年同期少投产753万千瓦。从电力结构看,火电、水电、核电占比变化不大,分别为77.62%、19.49%和1.13%。关停小火电机组2333万千瓦,“关小”成绩超过历年。伴随着发电规模的高速扩张,06、07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分别为5208小时、5011小时,08年受国内经济的影响,发电设备里用小时大幅下降至4648小时。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352小时,比去年同期降低283小时,但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发电设备利用小时降幅明显收窄,特别是自7月以来已逐步恢复到正常水平。 3、火电行业经营业绩明显好转,但电网企业出现整体亏损。 09年以来,全社会用电量需求逐月回升,煤价较去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同时受上网电价调价翘尾影响,电力行业总体利润较去年大幅提高,1-8月电力行业实现利润518亿元,同比大幅增加475.3亿元,其中6-8月实现利润326亿元。而电网企业受2008年上调上网电价、售电量下降等因素影响,亏损44亿元。

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XX银行中小企业授信政策指引 一、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和发展目标 发展中小企业业务是我行实现战略转型的重要举措,是我行改善业务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途径,是扩大交叉销售、促进我行精品银行建设的强大推动力。 (一)中小企业业务管理口径 本文所指中小企业是剔除我行五大信贷投向后的国标中小企业 (国标中小企业标准参看我国2003年2月19日发布的国经贸中小 企[2003]143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五大信贷投向指交通、土地储备和园区、公共管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 贷款和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二)发展策略 ⅩⅩ年,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将由政策刺激下的较 快增长转为结构调整中的稳定增长阶段,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为,货币信贷回归常态,部分中小企业资金链将受到考验,中小 “稳健’ 企业业务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基于以上认识,ⅩⅩ年我行中小企业业务发展策略可以概括为: 坚持一个方向、提升两种能力、实现三个目标。其中“坚持一个方向”,是指坚持以模式化经营为主导方向;“提升两种能力” ,主要指提升市场 ,就是实现“扩大客户营销能力和提升产品创新能力;“实现三个目标” 群体、提升收益水平、有效控制风险”三个发展目标。通过在全行范 围内推行上述“一二三”业务发展策略,力争达到规模、效益、质量的

均衡协调,逐渐形成我行特色,努力实现中小企业业务“更有内涵的 发展”。 (三)发展目标 中小企业业务要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较快发展,夯实客户基础,提高业务规模,用五年左右时间实现全行中小企业贷款占比 达到三分之一的战略目标,打造中小企业业务优势品牌,形成我行在中小企业市场的比较竞争优势。 1、增加客户数量,构建成长型中小企业基础客户群,形成良性的 业务增长机制。 2、扩大市场规模,抢占市场至高点,中小企业授信业务增速高于 全行对公授信业务平均增长水平。 3、切实扩大交叉销售,增加中小企业综合收益,提高中小企业贡 献度,形成全行利润新的增长点。 4、严控授信风险,确保资产质量,新增授信不良率控制在2%以内,实际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 5、巩固和创新模式化经营,塑造优质品牌,培育较高的市场美誉度。 二、中小企业授信营销模式指引 (一)目标客户选择 根据中小企业市场分布和风险控制特点,我行应坚持“3+1”市场定位。一方面以配套型、集聚型和科技创新型三大类目标市场中的中小企 业客户为主导,实行模式化批量授信;一方面以单一优质、强抵押的授

2020银行信贷政策

2020银行信贷政策 重庆出台七不准四公开规定 以前,企业找银行申办贷款时,部分银行会要求转存一定金额的存款才能办,有的甚至要求收点中介费用。如今,银行已经不能再提这样的要求了。 商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银行业监管部门已明确要求银行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应严格执行银监会的信贷业务“七不准”规定。 “以前客户贷了款必须转点款在银行存起才得行。最近几年这种做法早就行不通了。”永川一家建筑工程企业老总易先生说。更多最新银行信贷行业市场竞争分析信息请查阅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银行信贷行业市场竞争力调查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商报记者注意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意见》的规定,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不得附加不合理条件,金融机构贷款定价应充分反映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管理成本,不得以额外收费将经营成本转嫁给服务对象,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对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应尽的工作职责,不得再分解设置收费项目,不得在贷款业务中混淆资金价格和服务价格。 对此,重庆银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说,重庆银行业早就开始行动并开展了一系列不规范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重庆银监局要求银行业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规定及最新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诚实履行各项合同义务,公平对待消费者,严禁虚假承诺、捆绑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持续对银行小微企业收费情况开展暗访、现场核查,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重庆银监局人士介绍说,银监会的信贷业务“七不准”规定具体为:一是不准以贷转存(强制设定条款或协商约定将部分贷款转为存款),二是不准存贷挂钩(以存款作为审批和发放贷款的前提条件), 三是不准以贷收费(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中间业务或其他金融服务而 收取费用),四是不准浮利分费(将利息分解为费用收取,变相提高 利率),五是不准借贷搭售(强制捆绑搭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六是不准一浮到顶(笼统地将贷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额),七是不准 转嫁成本(将经营成本以费用形式转嫁给客户)。“四公开”包括收 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优惠政策公开、效用功能公开。 南京银行信贷政策新方案解读 上市银行半年报进入披露期,南京银行成为首家披露的银行。在净利润“耀眼”的同时,也存在“激进中有隐患”的局面。 南京资产质量问题继续暴露,这仍是绕不过的坎。截至6月末,该行不良贷款余额19.42亿元,较年初增长3.03亿元;不良贷款率0.95%,较年初上升0.01个百分点。高华证券分析称,南京银行盈 利超出预期是不良贷款周期中激进的资产扩张策略所致,这可能会 增加信贷风险。 其实,南京银行快速扩张是最受关注。多个机构对其快速扩张提出质疑,引发对其资本充足率的担忧。有统计显示,南京银行在八 年的规模扩张中开设了近40家分行。今年6月底,由于资本弱化, 国际评级机构标普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评级下调至“BB+”,展 望为稳定。在此之前,该行的信用等级为“BBB-”。南京银行方面 认为,这个评级是不客观的,不予理会。 今年,南京银行实施了定增,截至今年6月末,南京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2.3%。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今年是南京银行推进五年发 展战略规划的第二年,可谓至关重要的一年。其中南京银行提到 “加快跨区发展步伐,增强辐射效应”,那么扩张步伐是否仍会加快?是否仍需“补血”?中国经济网记者致电南京银行,电话无人接听。 资产质量继续暴露有券商研报建议卖出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10页word资料

**商业银行授信政策指引 一、政策背景 (一)外部经济形势 20**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我国经济金融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三期叠加”的特征没有改变,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边际效用有所递减,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结构调整压力明显,一些行业产能过剩严重,风险蔓延加剧,存在从小微企业向大中型企业蔓延、从产能过剩行业向上下游行业蔓延、从风险集中显现地区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 为积极应对压力,目前确立经济工作的总基调为“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仅要使经济保持平稳发展,更要在调结构、转方式、抓改革上取得新突破。为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银行传统业务盈利空间被持续挤压。 (二)20**年授信业务总体思路 20**年是流程银行全面推进,也是全面建设“三好”银行开局之年,全行要积极应对复杂的外部经济形势,充分发挥地方法人银行优势,紧扣“服务三农、服务中小、服务市民、服务地方经济”的市场定位,落实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要求,继续“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实行稳健的授信政策。 20**年,我行信贷投放总体规划是总量增长20亿元,实现总规模达到86亿元。资产结构方面: (1)公司业务净增量约为15亿元,规模达到48亿元(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类贷款426户,余额331256万元,比年初增加64户,增加110730万元)。在确保完成监管部门小微企业考核指标后,将剩余额度切分给大、中型企业,在行业分

布上净增量优先满足涉农行业发展后,再分配至其他行业。 其中,涉农贷款:各支行仍需继续加大涉农贷款投放,保持增速不低于全行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涉农信贷总量持续增加,充分发挥信贷资金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效应。同时积极做好城镇化建设配套金融服务。 小微企业贷款:今年银监会在“两个不低于目标”的基础上,增设“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目标。即: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增幅不低于同期小微企业贷款增幅,不断提高小微企业授信客户覆盖面;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2)贴现(转贴现)业务规模在全行统筹流动性及考核指标基础上视情况适当调整,原则上控制在贷款总额的10%-15%左右。 (3)个人业务净增量约为5亿元,规模达到33亿元,以福农易贷卡、融易购授信、个人经营性贷款、消费贷款为主,个人住房按揭维持目前占比,进一步扩大我行个人业务的影响力。(个人类贷款280652万元,比年初增加29554万元)一是继续保持信贷投放平稳增长。在货币信贷回归常态的大环境下,全行要继续均衡信贷投放,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积极应对经济结构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对我行的影响,跟踪六安“十二五规划”重点及优势产业,把握市场机会,开展定向营销,开拓实体经济中的有效业务增长点。 二是重点优化信贷业务结构。首先,以新资本监管标准实施为契机,转变我行粗放式经营的资本管理方式,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积极布局增量业务,逐步优化存量业务,增加低资本消耗业务和产品的比重;第二,紧扣市场定位,继续坚持“三农”和小微企业优先原则,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第三,要主动防范

银行建筑行业信贷投向指引[2020年最新]

建筑行业ⅩⅩ年信贷投向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所称“建筑行业”即为我行行业分类中的建筑业,与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国家标准(GB4754——2002)中的建筑业对应,具体包括“房屋和土木工程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和“其他建筑业”四个类别。 二、行业特征及政策环境 (一)建筑业特征 1、产业关联度高,周期性较强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全社会5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才能形成新的生产能力,其上游联系着钢铁、建材等国民经济基础生产部门,下游联系着铁路、道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和产业设施等投资建设领域及房地 产等重要部门,建筑业及其相关行业产值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较大比例。同时,建筑业的增长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具有较强的正相关性,周期性特征较明显。 2、市场进入壁垒较低,竞争激烈 建筑业行业特征较为明显,主要以劳务、施工技术等为业主提供服务,由 于建筑产品多样化、单件生产的特性,决定了建筑企业难以大批量规模生产,加之市场被地区分割,使得建筑行业中、小企业数量较多。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共 有企业7万多家,其中国有企业仅占7.5%,其他类型企业大都为中小民营企业。因市场竞争激烈,加上企业资金普遍较为紧张、税负较重等因素,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较低,企业资本积累能力较弱。此外,工程建设领域规范化程度有待改进,企业管理水平与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3、子行业之间差异较为明显 建筑业各子行业具有不同的竞争格局和走势。在工业建筑和铁路、水利、 码头等大型土木工程领域,市场份额明显向具有工程总承包能力,具备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集中,其中中国铁建等五大建筑央企占据绝对的市场优势;在大型房屋工程、建筑安装等领域一般集中在大中型建筑业企业手中;普通房屋工程、 建筑装饰等领域门槛相对较低,中小型民营企业在这个市场上比较活跃。 建筑业各子行业情况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完善信贷管理,科学评估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所指的贷款分类,是指商业银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划分为不同档次的过程,其实质是判断债务人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 第三条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 (二)及时发现信贷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第四条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 (二)及时性原则。应及时、动态地根据借款人经营管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果。(三)重要性原则。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根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 (四)审慎性原则。对难以准确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级。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按照本指引,至少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第六条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 (五)贷款的担保。 (六)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七)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第七条对贷款进行分类时,要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营业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作为次要还款来源。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包括借款人现金流量、财务状况、影响还款能力的非财务因素等。 不能用客户的信用评级代替对贷款的分类,信用评级只能作为贷款分类的参考因素。 第八条对零售贷款如自然人和小企业贷款主要采取脱期法,依据贷款逾期时间长短直接划分风险类别。对农户、农村微型企业贷款可同时结合信用等级、担保情况等进行风险分类。第九条同一笔贷款不得进行拆分分类。 第十条下列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 (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嫌疑。 (二)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信贷投向与行业分析

一、当前经济形势的基本分析和判断 1、2018年前三个季度关键经济数据解读 2、理性认识和看待目前的经济形势 3、中美贸易战的影响分析 4、2019年经济形势的展望和分析 二、宏观经济波动对行业的影响 1、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与把握 2、经济周期的影响分析与行业的周期性波动 3、宏观经济波动对不同行业影响的差异性分析 4、宏观经济波动对客户的影响分析 三、2019年行业投向与银行授信策略选择 1、新常态下的宏观经济发展特征判断 2、行业政策与投向政策的关系 3、行业政策与区域政策的关系 4、行业评级与客户评级的关系 5、行业政策与授信审批的关系 6、投向政策与结构调整的关系 7、投向政策与业务授权的关系8、投向政策与规模分配的关系 9、行业投向与行业限额的关系10、银行授信业务的发展趋势分析11、经济新常态对客户授信风险的影响分析12、当前形势下银行授信业务的市场机遇 四、重点行业授信风险分析审查及案例精讲 1、行业分析的基本方法 (1)定量分析(2)定性分析 2、基础设施项目 (1)基础设施行业的主要特征分析(2)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3)基础设施行业的发展前景分析(4)基础设施准入退出门槛的影响分析 (5)基础设施行业与市场分析的关键点(6)基础设施行业风险点分析(7)基础设施行业审查审批要点分析 3、政府类项目案例解析 (1)政府类项目的主要特征分析(2)政府类项目的发展现状分析(3)政府类项目的发展前景分析(4)政府类项目准入退出门槛的影响分析 (5)政府类项目与市场分析的关键点(6)基础设施行业风险点分析(7)基础设施行业审查审批要点分析 4、房地产业务案例解析 (1)房地产行业的主要特征分析(2)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分析(3)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前景分析(4)房地产准入退出门槛的影响分析 (5)房地产行业与市场分析的关键点(6)房地产行业风险点分析

信贷政策指引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办法

信贷政策指引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办法(试行) 株洲政府门户网站 https://www.360docs.net/doc/e314993308.html,编稿时间: 2009-03-05 09:25:10 字体:大中小(双击滚屏) 来源: 株洲市政府门户 网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以下简称“信用评级”)的标准,提高信用评级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要求,参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内部评级法(IRB法)的技术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用评级是对客户因偿债能力变化而可能导致的违约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信用评级采取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相结合的方法,从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信用记录和基本面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级应坚持全面调查、客观评价、科学计量、专家审定的原则。全面调查是指直接评价人员应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调查了解;客观评价是指直接评价人员应对客户风险进行客观的分析判断;科学计量是指信用评级以定量分析为主,依托建设银行信用风险评级预警系统(以下简称“评级预警系统”)实施;专家审定是指在系统评级的基础上,由信贷审批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定客户最终的信用等级。

第四条信用评级为建设银行市场营销、客户准入、授信审批、信贷授权、产品定价、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经济资本分配和绩效考核等信贷经营和管理工作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类客户,包括建设银行有确定意向或已经为之提供信贷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公司类客户,但不包括金融机构类客户以及为项目建设而专门组建的项目法人。 第二章信用等级的核心定义 第六条信用等级是反映客户偿债能力和违约风险的重要标志,划分信用等级的核心指标是客户的违约概率(ProbabilityofDefault,简称PD)。违约概率是指客户未来一年内发生违约的可能性。 第七条违约包括以下几方面:(1)银行有充分证据认定债务人不准备或不能全额履行到期偿债义务;(2)贷款本金逾期90天以上;(3)贷款欠息90天以上;(4)银行停止对贷款计息;(5)与债务人任何义务有关的信用损失,如形成债务冲销,计提特别准备,或被迫进行本金、利息、手续费减免,非正常借新还旧、展期等消极债务重组;(6)债务人申请破产、由其他债权人申请其破产、已经破产或者处于类似的非正常经营状态,因此将不履行或延期履行银行债务;(7)其他违约事项。 第八条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BB、BB、B、CCC、CC、C、D等十个等级,风险逐级递增。特征描述及核心定义如下:

绿色信贷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 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2〕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等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监管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的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绿色信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臵、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及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关于印发《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的通知 上海银发〔2012〕59号 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上海市各外资银行,上海 市各中外资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上海市各村镇银行: 为认真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支持上海实体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我分行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结合上海市经济、金融实际,经商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委等相关部门,制定了《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金融机构要高度关注国家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指导精神,学习领会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文件,准确判断宏观政策导向,正确处理好提高自身效益与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信贷业务与金融宏观调控的良性互动。 二、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本指引的要求,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机制创新、风险可控”的基本要求,及时制定和调整本机构的信贷投向管 理政策,合理优化信贷结构,均衡安排信贷投放。 各机构要将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报备我分行。对于执行本指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情况,也应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海市信贷投向指引(2012年版) 2012年上海市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 工作会议和人民银行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促转型调结构的主线,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根本理念,更加注重资源配置的市场导向和战略导向,更加注重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民生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提升信贷政策的导向力和社会满意度,推进信贷工作改革创新,努力实现“总量适度、节奏平稳、 结构优化、风险可控”,支持上海经济转型发展。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近期相关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文件,现就上海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向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信贷投向鼓励类 (一)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科技信贷” 各金融机构要跟踪《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实施进展,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大对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材料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围绕设在上海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重要平台,创新融资产品,提高聚焦支持力度。要跟踪《2011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加大 对于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融资服务,大力发展技改贴息贷款等信贷产品。

2010年总体信贷政策

2010年总体信贷政策 一、形势与策略 (一)形势 2009年我国经济在一揽子刺激政策之下逐步走出衰退,企稳回升态势日益巩固,但也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2010年我国经济政策重点将由“保增长”转变为“调结构”,国家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时将合理控制信贷投放节奏,围绕产业结构升级进行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发展方式转变。预计全国投资规模还会保持较高水平,内需潜力可能得到进一步挖掘,GDP有望保持平稳较快增长。 1.国家政策走势 产业政策 2010年宏观经济政策重点将从“保增长”逐渐转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产业政策将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落实“三农”发展基础、扩大内需发展空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推动出口稳定增长、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等六大主要任务进行。预计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将受到大力支持,而电力、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将遭到加速淘汰,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力度也将加强。 财政政策 国家将继续保持积极财政政策,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持保障力度,增加对“三农”、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节能环保等和中小企业、居民消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 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将维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针对性和灵活性,把握货币信贷增长速度,加大信贷政策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有效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重点建设项目贷款需要,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贷款,着力提高信贷质量和效益。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

银行信贷审批业务的基本流程及关注点国有银行一般分为总行、省分行、市分行、支行四个层级。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因规模所限,不完全按行政区域设置,一般分总行、分行、支行三个层级。每笔信贷业务,都是从基层支行开始做起,然后再对应市分行和省分行的某个主管部门。 具体步骤: 1、建立合作关系。支行与客户之间建立联系,达成业务合作意愿。 【关注点】对借款额度要有准确表述,切忌“越多越好”之类的说法,因为这样既不符合企业的经营实际,也容易使人产生企业资金周转不畅、有可能形成资金断链等错觉。接触中,可以透露对银行提供存款支持等有利事项。 2、支行贷前调查。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信贷业务部门经理、客户经理,一起到企业实地调查,并听取企业领导的经营情况介绍。介绍中,要结合实际,说明当前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国家政策、经济环境对本公司的影响不大,或自己如何克服了政策和环境的负面影响。银行还会通过网络进行调查,看企业及企业领导、股东,是否有负面信息,人民银行的征信是否正常,通过法院、工商、土地、房管等部门查询是否涉诉,房地产状态是否真实等。企业应关注此间的网络信息,提前做好准备。万一有负面信息,应提前删除。 最好邀请银行调查人员到生产车间、存储场地,边看边说,银行人员会随机提些问题,企业回答起来比较方便,双方都好接受。企业汇报结束前,一定要把企业的发展规划、发展前景描述清楚,让银行感觉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向好。 有的行领导不一定和信贷部门一起参加贷前调查,但会单独到企业考察,除非与企业领导非常熟悉,对企业非常了解。

如果调查过关,客户经理会给一张《企业需要准备的资料清单》,或者约定发送企业邮箱。 【关注点】企业规模大小,经营是否正常;工作环境是否整洁,工作秩序是否良好,规章制度是否健全,企业发展前景如何等。主要是感观性、表面化的。如果有荣誉证书、牌匾、专利、政界领导人调研图片,以及企业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资料等,应该一并提供。 3、支行上报分行。支行根据贷前调查情况,如果同意合作,会安排客户经理,并撰写报告,向市分行做专题汇报。一般市分行会有贷前沟通会,听取各支行的项目汇报,当场决定是否上会、继续跟进、深入调查、放弃合作。 为了提高成功率,企业应提示支行行长或主管行长在沟通会前,通过适当方式向市分行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公司业务部、机构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中小企业部、房地产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等)负责人进行汇报沟通,争取支持。 【关注点】密切与支行行长的关系,争取支行行长亲自向上级汇报和协调。上级行非常重视支行一把手的意见。企业应向支行表达愿意一起向上级领导汇报的意愿,争取与市分行有关部门领导和客户经理的直接接触,这样更有利于市分行了解企业。 4、市分行贷前调查。市分行沟通会通过后,由风险部、业务部(公司、机构、中小、房金、国际)组成联合小组,对企业进行贷前调查和评估。一般会有一个风险部的副职牵头。调查内容与支行基本相同。但会更关注一些财务指标,及细节性、实质性问题。比如:库存、现金、应收账款、银行流水等情况。一般小银行对财务账查看的更加仔细,要做到基本一致。万一出现数据与事实不一致情况,要有能够自圆其说的合理解释。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业务简介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业务简介 浏览次数:126日期:2012年4月12日 09:03 我国于1986年正式加入亚洲开发银行。美国和西方主要发达国家都是亚行成员,我国的台湾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也是亚行的成员。建立亚行的宗旨是促进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合作,特别是协助本地区发展中成员加速经济发展。 亚行的组织机构由理事会、董事会和亚行管理层组成。理事会是亚行的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由亚行各成员派一名理事组成。董事会是亚行总部常设的领导机构,负责审批亚行的日常业务。亚行管理层是亚行业务的具体经营者,由行长、副行长和各个业务局、办公室和代表处组成。 亚行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各成员认缴的股本金、从国际资本市场筹集的资金、从成员筹得的捐款以及业务收益等。 亚行贷款的条件 亚行贷款的具体条件,很多地方与世界银行贷款相类似。具体分普通贷款条件和特别基金贷款条件两种。 特别基金贷款,也称亚行软贷款,其资金来源是特别基金。特别基金又分为亚洲开发基金和技术援助特别基金,前者是为人均国民总产值(GNP)低于670美元(1983年价格)的低收入、且偿还能力有限的发展中成员国或地区提供的长期无息贷款;贷款期限长达40年,含10年的宽限期,每年只收1%的手续费。后者是赠款,用于技术援助,资金由技术援助特别基金提供。亚行行长有权批准35万美元以下的技术援助项目。 亚行贷款的方式 (1)项目贷款。即为某一成员国发展规划的具体项目所提供的贷款。这些项目须具备经济效益好,有利于成员国经济发展和较好的资信等条件。贷款必须经过项目确定、可行性研究、贷款谈判、签署协定等一系列工作环节。 (2)规划贷款。即对成员国需要优先发展的部门提供的资金,以便通过进口原材料、机器设备等扩大该部门的生产能力,使整个经济结构趋于合理化和现代化。 (3)开发金融机构的限额贷款,也称中间转贷,是通过成员国的开发性金融机构进行的间接贷款。

绿色信贷指引

绿色信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臵、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

业务及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应当树立并推行节 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重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必要时可以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 工作。 第三章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

医药行业信贷政策

医药行业信贷政策 (一)政策定义 本政策中的医药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医疗仪器及器械制造业和医药流通业。其中,医药制造业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C27 医药制造业,C358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等子行业。 (二)总体原则和目标市场 确定医药行业2014年为优先支持类行业,优先支持化学制药、中成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业,适度介入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审慎介入生物制药行业,压缩退出化学原料药行业。 医药行业是关系民生的重要消费品行业,具有抗周期性、高成长性、高投资和高风险等特点。受药品消费刚性、新医改稳步推进、新版基药目录出台、健康服务产业政策支持等因素影响,未来医药行业将处于快速发展期,成长潜力较大。但同时,受制于政府医药费用控制,医药行业产销增速较难出现大幅反弹。医药制造企业毛利高,自筹资金仍保持最大资金来源,高端客户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小;多数国内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部分企业资本运作频繁,经营风险较大;且制药工业是国家环保重点治理行业之一。 我行应优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规模、技术优势且经营稳健的中药及化学制剂生产企业,提高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制药企业准入标准,优先支持新增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具有独特资源和独家品种的医药制造企业,适度支持大病种领域、高端仿制药企业的资金需求,逐步退出在行业生产标准大幅提高和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中难以得到政府的扶持,成为被淘汰或兼并

的对象的企业以及资本运作频繁及环保风险较高企业贷款。加强医药客户融资总量管理,化解存量贷款风险,提高行业贷款质量。对不符合准入标准的客户逐步压缩,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力度,实现结构调整。对医药制造企业,应以各类短期融资为主,适度支持优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严格控制化学原料药企业扩大产能融资 (三)客户及项目准入底线 1、客户准入底线指标 (1)普通制药行业客户准入底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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