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与人员登记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与人员登记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与人员登记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说明

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录系统操作流程

1. 账号密码为填写“机构注册申请单”并按通知发送至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后由协会提供;

2. 填写机构基本信息表;

3. 保存机构基本信息;

4. 添加股东信息;

5. 添加其他经济鉴证资质信息;

6. 待代理人在本机构登记后打印“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申请表”;

7. 法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8. 如机构所在省域内已成立省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的,应由省级协会在“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申请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9. 按“关于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的通知”第三项“应提交的材料”中第1-5项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扫描,按顺序打包上传至系统后;

10. 点击系统第四步,“正式提交机构注册申请”;

11. 机构所在省域内已成立省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的,需将纸质材料提交省级协会。

登记代理人登录系统操作流程

1. 登录账号为代理人姓名(汉字),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2. 代理人自行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一寸免冠照片;

3. 点击“保存”;

4. 填写其他经济鉴证资质并保存资质信息;

5. 打印“土地登记代理人信息表”;

6. 按“关于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机构登记的通知”第三项“应提交的材料”中第4-5项的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

7. 机构所在省域内已成立省级登记代理行业协会的,应由省级协会在“土

地登记代理人信息表”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8. 将上述材料扫描后按顺序打包上传至系统;

9. 点击系统第四步,“提交申请”。

土地登记办法释义 【篇一:《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 《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 编者按--- 有关土地登记的基本概念更加明确 ——《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之一 《土地登记办法》比较突出的特点是对有关土地登记的一些基本概 念进行了明确,使定义更加科学,更便于地方在实践中进行操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对土地登记的概念进行了明确 1986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就对土地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1989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了《土地登记规则》(1995年进行了修订)专门用以指导全国的土地登记工作,之后国家出台了不少法律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土地登记工作进行了规定。但什么是土地登记,国家正式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文件中都没有进行明确的定义。《土地 登记规则》第二条第一款曾规定:“土地登记是国家依法对国有土 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登记”,但这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概念。 此次《土地登记办法》第二条对土地登记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即土 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 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 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此定义包括了三层含义: 一是明确了登记的土地权利范围,即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 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 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 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 经营权)。 二是土地登记是将需要登记的土地权利在土地登记簿加以记录、记载。记录、记载是登记的字面含义,将土地权利在土地登记簿上加 以记载是土地登记的应有之义。 三是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的公示行为。登记在民事方面最重要的功 能就是产生公示公信效力。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只是行政确认,而不

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登记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土地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批准成立,并且具有土地登记代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第三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注册执业范围分为全省范围执业和所在市、县(市)范围执业,从业范围包括:(一)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 (二)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三)宗地界址测绘和土地勘测定界; (四)为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五)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六)查证土地产权; (七)提供土地登记及相关法律咨询; (八)办理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他事项。 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具体从业内容,由机构从上述范围内分项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确定,填入《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

第四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实行执业注册制度。凡在我省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活动的机构,应按本办法向安徽省土地登记代理行业主管机构申请执业注册,领取《土地登记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在其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其中,申请的从业内容中包含界址测绘的,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持有具有地籍测绘作业范围的《测绘资质证书》。 第五条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独立法人; (二)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3名。 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机构中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的土地登记代理人不少于2名。 (三)具有一定数额的注册资金。其中,申请在全省范围执业土地登记代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申请在市、县(市)级范围执业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万元; (四)具有从事土地调查登记代理业务相应的工作条件和日常管理制度。 (五)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程序

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 摘要 土地是人们进行生产生活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之一,直接关系到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在现代社会中,人口数量的急剧攀升,使得人们不得不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着大量的活动,土地的价值也因而上升了一个新的高度。 要想对土地合理管理、优化利用,政府就必须先对土地的状况有所了解,然后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这其中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对土地进行土地登记。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我国的社会性质,因而土地登记也产生了具有我国特色的土地登记制度。 因此政府必须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系统的登记在簿,最优化地利用,使得在有限的空间上发挥其最大的作用。这样才能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土地市场秩序、有效地保护耕地,而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和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 关键词:土地、土地登记、制度。 Abstract Soil is the one of the most essential producers' goods for people to produce, which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productive forces and the stability of people's lives. In modern society, the explosion of population makes people have a limited supply of land on which to do a large number of activities , therefore the value of the land has also risen to a new height . In order to rationally managed ,make best use of it,our government must have a knowledge of it before managing it. One of the most direct means is registration Of land. Our country is a Capitalist countries, which leads it to a country who has characteristic registration Of land. So, our government must deal with it rationally, Systematicly register in the book and optimally make use of it. so as to exert its biggest effects in the limited space. Only by that we can not only guarantee the socialism ownership of land, but also can

《土地登记办法》系列解读之三2008-09-10 16:22调整土地登记类型分类标准,增加新的土地登记类型——《土地登记办法》解读系列之三 法律中心蔡卫华 关于土地登记的种类,《土地登记规则》将土地登记分为初始土地登记(总登记)和变更土地登记。其中变更土地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此种分类,在实际操作中有以下不足:一是初始登记和设定登记容易产生混淆,不容易区分;二是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注销土地登记等都统称为变更土地登记,有时不知所指。 因此,起草《土地登记办法》的过程中,大家都认为登记类型应该调整,但具体怎么调整,争议比较大。主要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主张在《土地登记规则》分类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保持原有的土地登记分类的延续性;第二种意见的有的特别是房地合一的城市主张借鉴房屋登记的分类方法,将土地登记也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等,以便于与房屋登记衔接,促进统一登记;第三种意见主张根据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的四种情形,而将土地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消灭登记”等,与《物权法》的规定保持一致。《土地登记办法》综合上述意见,根据土地登记的特点,将土地登记分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及“其他登记”,而“其他登记”又包括“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其中,“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和“地役权的登记”是根据《物权法》新增加的土地登记类型。 关于总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在一定时间内对辖区内全部土地或者特定区域内土地进行的全面登记。土地总登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阶段性。土地总登记有期限,持续一段时间后即结束;二是区域性。土地总登记的作业区是一个行政辖区,它通常是一个县或市;三是集中性。土地总登记是在一定范围和时间内有计划统一进行的。 关于初始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登记。初始登记具有以下特点:(1)是在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进行的第一次登记。初始登记有可能在土地总登记之后发生,也有可能在总登记之前发生;(2)初始登记具有经常性,只要某宗地上新设定了某种权利,就要进行初始登记。(3)初始登记具有分散性,哪块土地设定了新的权利,就要对那块土地进行初始登记。 关于变更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因土地权利人发生变更,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变更登记具有以下特性:(1)变更登记是以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为基础,没有进行总登记或初始登记,不可能进行变更登记;(2)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包括权利人、地址、土地用途、面积等发生变更都应该进行变更登记。 关于注销登记,《土地登记办法》将其定义为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2)国家组织移民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6)因债权实现解除抵押等而产生的抵押权注销登记。 关于更正登记,《土地登记办法》没有定义。一般是指土地登记的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由权利

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一)答案 答案:A 解释:设定登记属于变更登记的范畴。 答案:D 解释: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依国家行政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答案:B 答案:B 答案:C 答案:BE 答案:ACDE 答案:ACDE 答案:ABCE 解释:D选项应该为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答案:ABCE 解释:未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 答案:CDE 答案:ACDE 答案:ABCD 答案:ABCE 解释:国有土地使用权不能通过赠与方式取得。 答案:ABE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设定土地登记特点的是( )。 A.它属于初始登记范畴 B.它属于变更登记范畴 C.具有经常性 D.具有分散性 2.关于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受范围限制 B.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明确的期限 C.城镇范围内的使用权人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D.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以国家法律行为而获得的权利 3.有企业兼并其他或国有企业合并,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企业改革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但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得超过( )年。 A.2 B.5 C.15 D.10 4.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是( )。 A.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一宗土地上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B.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一宗土地上新确认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C.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前,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D.在初始土地登记以后,对多宗土地上新产生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进行的土地登记 5.为进一步细化划拔用地范围,2001年10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以第9号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了《划拨用地目录》。该目录明确( )。 A.对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B.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C.对不符合该目录的建设用地项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D.本目录实行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多项选择题 1.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土地他项权利设定土地登记的特点体现为( )。 A.设定登记属于初始登记的范畴 B.设定登记具有经常性 C.设定登记具有集中性 D.设定登记具有全域性 E.设定登记具有分散性 2.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是( )。 A.国家机关用地 B.公寓大厦建设用地 C.军事用地 D.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E.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用地 3.国有企业改革时,经批准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 B.国有企业改组或者改造为公司制企业 C.国有企业兼并非国有企业,兼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 D.在国有企业兼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 E.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4.城镇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可以免交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 )。 A.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B.由国家财政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土地 C.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D.直接用于高科技产业的生产用地 E.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5.经批准可以转让、出租、抵押的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 )。 A.土地使用者为公司 B.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D.未补交土地出让金 E.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6.下列关于办理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叙述中,正确的有( )。 A.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在接到建设用地批准书之日起15日内,申请土地预登记 B.建设单位应当在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5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它相当于身份证,其他证相当于“工作证”。我们现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就是给农村集体土地办“身份证”,每块土地还要编号相当于身份证号码。整个过程是个复杂而严谨的过程,是一个依法依规相互配合的过程,要使整个过程完成顺利,必须环环紧扣,不仅要讲究依法依规,而且还要讲究程序到位。下面我就具体的操作程序给大家做个详细的说明:(整个程序包括九个部分) (一)工作准备阶段。 此阶段的工作主要有: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业务培训、权属资料整理,编制工作方案,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成立乡(镇)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权属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准备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 市集体土地发证办公室收集:涉及国土部门(土地详查等资料)、林业部门(林权制度改革成果资料)、农业部门(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有关资料)、民政部门(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案例分析题 一、某市A学校于2001年8月1日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地国有土 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现A学校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要求办理土地登记。应该如何办理?在权属审核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答:1、A学校应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A学校法人及法人代表。 2、该宗地A学校应该在接到过于土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应提交的资料:(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A学校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4)、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5)、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权属审核要点: (1)、对申请人的审核。要注意土地登记申请人与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批准的土地使用者是否一致。(2)、对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饿审核。要注意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的审核。(3)、对土地用途的审核。要注意是否与批准用途一致。(4)、对宗地面积的审核。要注意地籍调查结果是否与建设用地面积一致 二、B县第一机械厂,1995年5月在城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50年,未办理土地登记。1998年8月该厂进行技术改造,又在原宗地紧购置了800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现为抵押贷款之需要,该厂急来办理土地登记。问应当如何申请土地登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期限?在权属审核中应该注意什么? 1、B县第一机械厂应该分别申请两宗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该厂法人及法人代表。 2、申请时限规定:(1)按出让合同约定,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该在支付出让金30日内; (2)、成片开发用地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分期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该在每期付款后30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B县第一机械厂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土地登记,应进行处理后再予以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应该提交的材料:(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该企业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批准书;(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出让金支付凭证;6)、委托代理的还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交易安全,保护土地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土地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预查封)登记和补(换)证登记等。 登记的土地权利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土地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 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 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的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 第四条土地权利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由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特殊情况下可由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的共同上级指定机构办理。 土地登记的前提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第五条下列情形的土地登记,可不经申请由土地登记机构直接予以办理:(一)因区域地址整体变更引起土地坐落或宗地号等变更的登记;

(二)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注销登记; (三)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更正登记; (四)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失效、查封登记、查封期限届满或法院解除查封的登记; (五)其他可以依法直接予以登记的情形。 第六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 宗地按其所处层面可分为地表宗、地下宗和地上宗。 宗地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宗地平面界址图和竖向界限图)、用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并结合实际用地情况划定。 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拥有一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为共有宗地,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章土地登记程序 第七条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为:(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批准;(四)注册登记;(五)核发、变更或注销土地权利证书。 必要时,土地登记机构可以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查看和公告。 第八条土地登记申请人应当是土地权利合法来源证明中记载的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合法变动的当事人。 按份共有的,各土地权利人可以就拥有的相应份额分别申请土地登记。 共同共有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共同申请土地登记。 共同共有的土地因部分共有人下落不明无法申请登记的,应通过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等法定程序确定土地权利的继承人或代理人后,由继承人或代理人与其他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第九条未成年人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土地使用权,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

最新土地登记代理人全真试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可以是无期限的租赁 B.根据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 C.短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5年 D.长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期限 2.下列( )不属于国有土地租赁权人的权利。 A.承租土地使用权可以转租、转让和抵押 B.国有土地租赁权人有优先受让权 C.承租土地提前收回,可以获得合理补偿 D.可以随意随时终止租约 3.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不适用于( )。 A.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控股公司 B.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 C.中外合资企业 D.作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集团公司 4.国家作价出资(人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申请人为( )。 A.原使用该土地的国有企业 B.国有股权持股单位 C.上级国有独资集团公司 D.改组后的新设企业 5.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中注册登记与核发证书的内容不包括( ) A.在《土地登记卡》上注册登记 B.依据《土地登记卡》更新或重新建立《土地归户卡》 C.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有土地使用证》 D.根据《土地登记卡》填制国家持股证明书 二、多项选择题 1.国家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体现在( )。 A.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 B.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受范围限制 C.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前必须进行地价评估 D.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租赁和抵押 E.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签订委托持股合同 2.下列企业、行业可以采取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是( ) A.自然垄断的行业 B.商业房地产业 C.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 D.非国有资本购买、兼并、参股原国有企业时 E.承担国家计划内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国有企业 3.下列( )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批准。 A.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 B.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 C.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D.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改制组建的境外上市公司

第一题,某市A学校于2001年8月1日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用途为教育用地,现A学校提出土地登记申请,要求办理土地登记。应该如何办理?在权属审核中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1.A学校应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A学校法人及法人代表。 2、该宗地A学校应该在接到过于土地划拨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应提交的资料:(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A学校法人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4)、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5)、委托代理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4、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权属审核要点:(1)、对申请人的审核。要注意土地登记申请人与政府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批准的土地使用者是否一致。(2)、对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饿审核。要注意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机关及批准权限的审核。(3)、对土地用途的审核。要注意是否与批准用途一致。(4)、对宗地面积的审核。要注意地籍调查结果是否与建设用地面积一致。 第二题、B县第一机械厂,1995年5月在城郊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8000平方米,用途为工业,使用年限为50年,未办理土地登记。1998年8月该厂进行技术改造,又在原宗地紧购置了8000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年限50年。现为抵押贷款之需要,该厂急来办理土地登记。问应当如何申请土地登记?如何确定土地使用期限?在权属审核中应该注意什么? 1、 B县第一机械厂应该分别申请两宗地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申请人为该厂法人及法人代表。 2、申请时限规定:(1)按出让合同约定,受让方一次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该在支付出让金30日内;(2)、成片开发用地采取一次出让、分期付款、分期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应该在每期付款后30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B县第一机械厂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土地登记,应进行处理后再予以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3、应该提交的材料:(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2)、该企业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批准书;(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5)、出让金支付凭证;(6)、委托代理的还应该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及代理人

商业银行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陈福录西北政法大学上传时间:2010-5-29 浏览次数:2566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土地登记办法》出台背景及意义 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施行。《物权法》对现实生活中包括土地方面出现的一些新的物权问题,进行了明确和规范。而国土资源部门原有的土地登记规定已不能适应新的形势需要。为此,国土资源部在已往土地登记规定的基础上,于2008年12月30日颁布了《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的制定出台,为土地登记各方当事人依法登记提供了操作规程,有利于土地权利人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土地登记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或纠纷。 二、商业银行适用《土地登记办法》应注意的问题 《土地登记办法》中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查封登记”等,均直接或间接涉及商业银行的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因此,商业银行应正确适用《土地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防范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法律风险。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问题 1、土地用途变化需作变更登记。《土地登记办法》第48条规定:“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土地用途变更登记。”依据该条规定,土地的用途发生变更的,当事人应申请变更登记。商业银行在接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应实地调查土地的实际用途与登记的用途是否相符,必要时应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向登记部门申请出具土地用途未变化的证明文件。 2、土地使用权期限可能影响抵押权的存续。《土地登记办法》第52条规定:“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

精心整理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流程及具体操作办法 这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市每一个村组的所有范围,包括每个村组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通俗的说就是包括每个村组所有的山水田林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包括了“林权证”、“草原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行政勘界成果资料),水利部门(水域及水利设施的有关资料)、规划部门(乡(镇)新农村规划资料和有关农村测绘成果)等等。 村小组收集:主要是权属资料:1)土改时、“四固定”或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资料;2)山林所有权证;3)土地承包合同;4)山林纠纷调解书;5)有关农村土地权属制度的历史资料及集体土地所有权形成和演变的其它资料等。

(二)发布通告阶段。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通告的内容包括土地登记区的划分、土地登记的期限、收件地点、申请人应当提交的相关文件材料,以及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这次通告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张帖;二是直接送达申请人。 (三)提出申请及申报飞地阶段。 (1) (2) 表格)12月20 (3) 飞地申报包括飞在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飞在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飞在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12月20日)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四)地籍调查阶段。 1、具体操作是:

(1)由乡政府、国土分局、村组干部和技术队伍,组成外业调查组,分四个小组,每组3-5人。 (2)按调查计划,向调查宗地相邻单位发送指界通知,组织进行权属调查指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的指界人要指定村民小组长以及对权属情况比较了解的年长一些的同志参加,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指界人可以由村民小组内多数群众推举 (3) (4) (5) 15 (6) 实地测量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建制镇调查和村庄调查,从而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2、划界原则: (1)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土地使用的实际状况。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模拟40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土地登记代理人在提交土地登记所需资料的同时,还应提交,作为证实土地登记代理的合法性。 A.地籍调查表 B.土地登记申请表 C.土地权利证书 D.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 2、我国土地登记历史中,提出、'算地〃和、'定分〃主张的是。 A.秦始皇 B.商鞅 C.王安石 D.朱元璋 3、土地使用权的申报以为单位组织进行。 A.省、市 B.市、县 C.县、乡 D.乡、村 4、为了更有效地保护双方权益,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般应采用o A.书面形式 B.口头形式 C.媒体形式 D.书面和口头形式 5、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的是。 A.《物权法》 B.《土地登记办法》 C.《土地管理法》 D.《土地登记规则》 6、下列土地登记代理人的职业技能叙述错误的是o A.市场分析的技能 B.人际沟通的技能 C.整理信息的技能 D.精通专业的技能 7、原始登记证明文件错误或无效的,该土地登记无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程序予以 A.替换

B.撤销 C.更正 D.修改 8、我国对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的用地使用权,规定土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年。 A.2 B.3 C.4 D.5 9、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为年,有效期满前,持证者应按规定到指定的机构 办理再次登记手续。 A.2 B.3 C.4 D.6 10、土地总登记准备工作中,能直接影响到土地总登记全部工作进程的是o A.组织准备工作 B.行政准备工作 C.技术准备工作 D.措施准备工作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 1 1、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应注销或撤销其注册证书的情形有O A.工作失误,造成被代理人严重损失的 B.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年检已通过的 C.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或谋取利益的 D.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E.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年检未通过的 12、《土地登记申请书》包括的基本事项一般有o A.申请人情况 B.申请报告的内容 C.申请登记的土地情况 D.申请登记的内容 E.申请登记的原因 13、下列关于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法律依据的表述,正确的是o A.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B.保护土地权利人使用权的前提和基础 C?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是土地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D.土地登记资料的公开查询,依照《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的规定执行 E.《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办法》详细规定了土地登记资料公开查询的范围、类型、程序、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Full text document of land registration m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登记办法全文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 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下面小泰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土地登记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模拟20 一、单项选择题 1、()是关于农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的宅基地变更的错误说法。 A.由于买卖房屋而转移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向所在的村民小组申请,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村民委员会审核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B.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C.农村村民出租、出卖住房后,一般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D.出卖或出租建房用地的,限期将土地退回集体,没收全部所得款项,并处以罚款 2、因处分抵押财产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申请人不包括()o A.抵押人 B. 土地所有者 C.抵押权人 D.受让人 3、某企业原属国有企业,经国家划拨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企业改制,原划拨土地以作价入 股方式重新进入企业,则该宗土地()抵押。 A.不允许 B.允许依法 C.要经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 D.只能由土地部门决定是否可以 4、查询申请人查询到有关的土地登记信息后,如果希望将此作为证明某一事实的证据以向有关方面 提供,要求查询机构在查询结果上盖印鉴章,这种查询方式称为()。 A.签证 B.鉴证 C.盖章查询 D.批准 5、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承租人可以申请续期,但出现下列()情况时,受让权不予以批准。 A.承租人欲继续享有该土地的受让权 B.原土地使用权人把土地租赁给其他权利主体 C.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D.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该幅土地 6、初始土地登记公告期限一般为()天。 A.40 B. 60 C. 20 D. 30 7、()不属于土地初始土地登记的特点。 A.随机性 B.集中性 C.全域性 D.阶段性 8、某企业A原属国有企业,经国家划拨取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企业改制后,原划拨土地以作价入股方式重新进入企业,该企业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后企业破产,银行得到土地使用权后意图改变使用用途,()o A.应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B.应补缴不同用途的土地出让金差价 C.只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后直接使用即可 D.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 9、关于土地登记中,以下()是不可能发生的。 A.土地登记人员审查疏忽或书写错误

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 国家土地管理局、测绘局、物价局、财政部 1990年7月 21日 1990 国土 [籍]字第93号 国土[籍]字[1990]第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帽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测绘局(处)物价局(委员会)、财政厅(局):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保护土地所有者、土地使用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进行调查、登记和发证。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一次性解决土地登记所需经费,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原则 土地登记费的收取本着“收费适度,负担合理,保证工作需要”的原则,既考虑用地单位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又能保证土地登记工作的需要。 二、收费范围 凡国有土地使用者,集体土地所有者,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者,均按本办交纳土地登记费。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宗地收2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700.00元 2、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O平方米以内加收40.O O元,最高不超过40,00O.00万元。 3、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差额预算管事业单位土地用面积在 5,000平方米(含 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00万元;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用地执行企业收费标准。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00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0 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 5、农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积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00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00元。 6、凡有土地利用详查成果资料的村家民集体所有土地,国营、林、牧、园艺、养殖、茶场等用地(不包括内部非农业建设用地),水利工程、矿山、铁路公路、国家储备仓库、

2004年土地登记代理实务试卷 一、单选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A.县级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C.县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D. 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当土地证书和土地登记卡内容不一致时,() A. 以土地登记卡记载内容为准 B. 以土地证书记载内容为准 C. 以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裁决为准 D. 应重新调查审核 3、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承包、租赁、拍卖“四荒”土地使用权,最长不超过() A.40年 B.50年 C.60年 D.70年 4、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让的,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申请人是()

A.抵押人和抵押权人 B.转让人和受让人 C. 抵押权人和受让人 D.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和受让人 5、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是() A.宗地 B.地块 C.土地权利 D.土地权利人 6、被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的公司若将被授权经营土地的土地租赁给其下属企业使用,该下属企业应办理() A.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B. 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C.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D. 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7、土地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或者暂缓登记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内将作出决定的理由书面通知当事人。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8、在初始土地登记中,公告属于土地登记程序中的()阶段。

A. 申请 B.地籍调查 C.权属审核 D.注册登记 9、在土地登记查询中,查询机关对属于不予受理查询范围的,应在()工作日内告知查询人。 A.3个 B.5个 C. 10个 D.15个 10、国有土地租赁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对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短期租赁年限一般不超过()。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二、多选题 11、在土地登记公开查询中,“土地登记结果”一般指()。 A宗地图B地籍调查表和地籍图C土地归档卡D土地登记卡 E土地权利证书 12、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可以从事的登记代理业务包括()。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土资发[2003]3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土地产权管理,促进土地登记规范化建设,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结合建议,请及时反馈厅地籍管理处。 二○○三年四月八日 《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办法》所称的土地登记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登记和变更登记,用途、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使用条件等变更登记以及注销、更正及其他登记。 第三条土地登记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省级国家机关、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中央直属企业事业单位依法使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除需要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办理外,委托土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后及时抄告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是土地权利设定、转移、变更、终止等的法律依据。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和土地他项权利的设定、变更或注销,都应在土地登记卡上记载,并应有取得土地登记上岗资格的经办人、审核人签字盖章。 第二章土地登记类型 第五条依法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在实地定点放样之日起或批准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设定登记。依法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后30日内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国有土地无使用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和登记。 第六条农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登记,坚持一户一宅。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为一户一处(宗)的,依法予以登记,其面积超过法定面积标准的,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 农民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一户多处(二宗以上)的,确定一处为主宅,依法予以登记,其余作为非主宅进行登记,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载明“非主宅”字样。一处主宅面积不到规定标准的,可以确定二处以上为主宅(两处以上累计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 对符合分户建房标准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合法使用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将现有宅基地作主宅依法予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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