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试用)

市、县(区)

学校

姓名

入学时间

全国学籍号

本地学籍号

广东省教育厅制

说明

1.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包含表一简历表、表二德育考核表、表三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表四综合实践活动登记表、表五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表六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表七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表八学年鉴定表、表九毕业鉴定表。各表可制成活页形式,分别由有关人员填写,学生毕业或离校时再装订成册,随学生转出。

2.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填写前,单位负责人应将本表各栏项目向填表人解释清楚。

3.表中所列项目原则上要全部填写,不留空白。如有情况不明无法填写时,应写明“不清”或“不详”,并注明原因。如无该项情况应写“无”。如有其他问题,表中未能包括,而填表人认为需要说明时,可以另纸附上。

表一

简历表

德育考核表

(20 —20 学年度)

(20 —20 学年度)

班主任学年德育总评等级表三

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20 ——20 学年第一学期)

日月年 20 班主任: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二学期)

日月年20 日期:班主任: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一学期)

日月年20 日期:班主任: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二学期)

日月年20 日期:班主任: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一学期)

日月年20 日期:班主任: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

(20 ——20 学年第二学期)

综合实践活动登记表

普通高中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注:评价等级栏内按照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 分以下为“不及格”填写。59、分为“及格”

表六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一份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表七

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

称:学校名

名:生姓学证号:份身

全国学籍号:本地学籍号:

民族:性别:

日月出生日期:年

班级:入学年份: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日月年建表时间:

高三年级高中学生档案工作的详细要求

高三年级高中学生档案工作的详细要求 一、档案内容: (一)《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试用)》(内附三学年《学生自我鉴定表》(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 个别同学曾休学现已复学,休学前的档案请找回原班主任填写。 二、交档案时间: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与《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明年3月5日。 三、学生处检查档案反馈时间: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与《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表》明年4月底。 四、借读生、非本市户口学生请班主任在放寒假前完成高中档案,以便学生提案回学籍与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 五、档案详细要求: (一)统一用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任意涂改。 表一:由学生根据本人真实情况填写,不留空白,除“曾用名;何时何地加入团(党);是否烈、军、侨属;何时何地受到何种奖励;何是何地受到何种处分与有何特长”等栏如果没有发生可以不填写,“学习简历”栏从小学开始填写(要贴一寸正面彩色照片)。 表二:由班主任填写。 1、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表现,按实际情况在项目等级内的“优秀、良好、 及格、不及格”所在方框内打“√”。 2、“德育总评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1)打“优秀:A、在‘项目内容’1、2、3项考核得“优秀”,其余七项有四项以上(含四项)“优秀”,没有“及格”和“不及格”;B、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2)打“良好”:在‘项目等级’1、2、3项考核得“优秀”或“良好”,其余七项有四项以上“良好”,没有“不及格”。 3、班主任签章。 表三学生学业修习状况登记表与表四综合实践活动登记表:由班主任与指

《广东省学籍管理规定》

《广东省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技工学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技工学校工作条例》的原则要求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技工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技工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实行学籍管理的目的是要加强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科学管理,严格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促进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系统化建设,为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打好基础。 第三条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是指经过招生录取、注册登记,并按照规定学制进行学习和成绩考核。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 招收具有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必须是初中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人员。 第五条技工学校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并建立学生个人档案。第六条凡经技工学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书,按规定日期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须

凭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注册,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入学;无正当理巾且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注册者,由学校按规定处理。试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注册的有关问题由学校按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条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在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其入学资格和身体条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应在3个月内将取得学籍学生的名册报技校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中央、部省属技校直接报送省技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其他技校按隶属关系报地级以上市技校招生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通过市技校招生主管部门报省技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和省职业技术教研室备案。 第八条凡按专业(工种)招收的学生,原则上按学校录取的专业(工种)注册。 第三章休学、复学和退学 第九条凡是下列情况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准予或责令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1、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2、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学期课程总时数三分之一旦跟原班级学习确实有困难者。第十条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休学期内保留学籍。 第十一条 学生因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因事要求休学,须由学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问题与解答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 问题与解答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的登录方式? 回答: 方法一:在互联网上搜索“广东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分配的用户名登录平台,在“教育应用”中找到“广东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系统。 方法二:访问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e519059784.html,/gzzhszpj ,使用分配的用户名登录系统。 2、多次登录失败如何处理? 回答:多次登录失败(但是没有被锁定)的处理步骤: 第一步:关闭打开网站的浏览器; 第二步:清空浏览器缓存(临时网站数据、Cookie); 第三步:重新打开浏览器,登录系统。 3、多次登录失败造成账号被锁定如何处理? 回答: 方法一:等待30分钟,系统会自动解锁。 方法二:找同级系统管理员或者上级系统管理员对账号进行解锁: 学校教师找学校系统管理员在“教师管理-账号下发”功能中进行解锁,学生找学校系统管理员在“学生管理-学生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区县业务管理员找区县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市业务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学校系统管理员找上级系统管理员进行解锁,其中市直学校系统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区县下属学校系统管理员找区县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区县系统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市系统管理员找省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解锁。 4、用户忘记密码如何处理? 回答: 找同级系统管理员或者上级系统管理员对账号进行密码重置: 学校教师找学校系统管理员在“教师管理-账号下发”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学生找学校系统管理员在“学生管理-学生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区县业务管理员找区县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市业务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学校系统管理员找上级系统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其中市直学校系统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区县下属学校系统管理员找区县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区县系统管理员找市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市系统管理员找省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账号管理”功能中进行密码重置。 5、学生没有账号如何处理? 回答: 学生账号是从全国学籍系统中进行同步,请先联系学校的学籍管理员确定学生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是否已有学籍。 如果没有学籍先建学籍,高中综评系统将在24小时内同步学籍数据。 如果有学籍但是没有学生账号,请在高中综评运维群中联系运维人员核查原因。 6、教师没有账号如何处理?

广东省教育厅文件

附件: 茂名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普通高中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粤教高[1991]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粤教基[2001]1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高中部(以下简称“普通高中”)的学生学籍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经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取得学籍,发给学生证。 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参加户籍所属的地级市组织的升学考试。初中三年均在异地借读的,经借读学校所属的地级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参加借读地的升学考试,审查合格者进入高中学习;也可返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当地的升学考试。 第四条普通高中的设班计划和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五条新生被录取后,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的,不保留入学资格。因病或特殊事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的,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应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经学校批准,可准予保留入学资格1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 新生入学后,经学校复查发现有弄虚作假,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情况的,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教育或取消学籍。

第六条新生按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应在开学后15天内编制《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附件1)及电子学籍数据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须于每年9月中旬对所属学校高中新生学籍进行会审,确认本辖区各普通高中新生人数,并于每年9月30日前将《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及电子学籍数据库上报茂名市教育局备案。《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作为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的依据。备案后发现《高中一年级新生名册》及电子学籍数据库资料有错误的,学校应及时报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茂名市教育局重新核实修改。 第七条凡按规定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由教务处编列学号,设立学籍表,永久保存。普通高中学生学号用13位数编列:从左到右的头两位数为入学年度的末2位数;第3、4位为地级市代号(茂名地区为16);第5、6位为学校所属县(市、区)编号(茂南为01,高州为02,信宜为03,电白为04,化州为05,茂港为06,市直为07);第7、8位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代号(附件);第9位为学生的性别号(1位数,以“1”和“2”代表,“1”代表男性,“2”代表女性);第10-13位为学校所确定的学生顺序代号。学号一经启用,非转学不再变更。 第三章考勤与评价 第八条学校对学生上课、实验和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班会、校会和课外活动等统一规定的活动,实行考勤制度。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的,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的,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进课室(或现场)的,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的,作早退处理。

教你填《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奖励档案》

教你填《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奖励档案》 [介绍]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奖励档案》是广东省教育厅规定的一份 用于记录学生在高中阶段所获得奖励的档案。填写此档案有助于学 生的个人荣誉记录和学籍管理,同时也是评估学生在学业、科研、 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的依据。本文档将向您介绍如何正确填写《广 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奖励档案》。 [填写步骤] 1. 基本信息:填写学生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学籍号、学校、班级等。 2. 奖励类别:选择适用的奖励类别,如学业奖、科技竞赛奖、 文艺活动奖等。 3. 奖励名称:填写所获得奖励的具体名称,例如“三好学生”、“优秀志愿者”等。

4. 颁发单位:填写授予该奖项的单位名称,如学校、社区组织等。 5. 颁发时间:填写该奖项的颁发时间,精确到年、月、日。 6. 奖励等级:填写该奖项的级别,如一等奖、二等奖等。 7. 证明材料:填写该奖项对应的证明材料名称,如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 8. 备注:在备注栏中填写对该奖项的相关补充说明或评语。 [注意事项] - 请仔细填写每一栏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 所填写的奖励信息应与实际获奖情况一致,不得虚假填报。 - 如有多个奖项,按时间顺序填写。 - 所有填写内容需用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或擦改液。 - 在填写完毕后,仔细核对所填写内容,确保无误。 - 如有需要,可附上该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总结] 填写《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奖励档案》需要准确、详尽地记录学生所获得的奖励信息。希望通过本文档的介绍,您能正确填写并维护好您的档案,以便对您在高中学业中的优秀表现有一个全面的记录和评估。

2019广东高考档案

2019广东高考档案 高考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小编为大家提供2019广东高考档案,希望能帮到大家! 2019广东高考档案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由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相关文件要求核准后,在2019年5月20日~25日通过互联网输入。已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的中职技能证书信息;未关联到的考生中职技能证书信息,考生须据实填写中职技能证书信息,录取前会核查信息是否属实。未取得中职技能证书,但报名参加2019年1月份中职技能证书考试的,请选择已报名未取得证书。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表);

2020年广东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建档须知.doc

2020年广东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建档须 知 建档 (一)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在考生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建立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建立电子档案的要求和标准,准确录入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包括外省迁入户籍的考生及户籍在本省、但在外省就读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体检情况,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 (二)建立考生纸介质档案。 应届生和往届生纸介质档案由必备材料和补充材料两部分组成。 1.必备材料: (1)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档案; (2)广东省中学生德育考核表(包括学生每学年的自我鉴定等,此表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制); (3)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含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记录表、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评价细目表);

(4)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5)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表; (6)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体格检查卡(表); (7)广东省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考核成绩登记表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或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8)身份证(或军人证、士兵退役证)、户口簿复印件; (9)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补充材料: (1)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 (2)单位或居委会的证明、鉴定; (3)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审核表; (4)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用); (5)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资格审核表(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用); (6)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001]

附件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一、基本情况 1 / 15

二、写实记录 (一)思想品德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党团活动、集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等活动的内容、次数、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和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和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校内活动,包括校园文化艺术节、科技节、运动会、社团活动、班团活动等集体活动。 校外活动,包括社会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 2.学生欺凌 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重点记录国家课程的修习内容和学业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地方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和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开始使用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有关课程档案格式将视情作调整。 1.学期成绩 2 / 15

3 / 15

3.优势学科学习情况 主要包括学科竞赛获奖、拓展课程情况、成绩拔尖说明、相关学科应用成果等,不含体育、艺术 4 / 15

如论文发表、重大活动参与、专利获取、成果被相关机构采用或获颁荣誉证明等。 主要考察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安全素养等。身体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日常校园体育活动表现、体育运动技能掌握、体育爱好项目训练及参赛情况以及健康的生活方式等;心理健康方面重点记录学生的自我认知发展、情绪控制、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发展,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等的具体表现;安全素养方面重点记录学生参加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养成安全行为习惯,学习自救互救等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情况。 5 / 15

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

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惠阳崇雅中学高中部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生和学籍 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二、学生档案 1、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 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1)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 (3)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4)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5)学生体格检查表; (6)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3、学校应按国家规定建立高中学生档案,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德育、学业、体育考核结果,按要求逐学期和学年进行登记。学生档案由政教处 管理。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就读的高一级学校,或转给学 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4、学籍表、学生档案、、转学证、休学证、肄业证、毕业证全省统一格式,由学校填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验印, 学校颁发。 5、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6、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考勤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末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到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 籍表和学生档案。 3、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 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政教 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 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 1、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准予休学。

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范文 为加强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店铺今天为你整理了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高中学籍管理制度范文篇一 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学籍管理办法如下: 一、招生和学籍 我校每届新高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局当年招生政策、计划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初中档案在一周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取消学籍。 二、学生档案 1 、用蓝黑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承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 、学生档案材料包括: ( 1 )初中升高中考生登记表和录取通知书; ( 2 )广东省普通高中学生档案; ( 3 )中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 4 )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登记卡; ( 5 )学生体格检查表; ( 6 )高中毕业生登记表; 3、学校应按国家规定建立高中学生档案,从一年级开始,对学生德育、学业、体育考核结果,按要求逐学期和学年进行登记。学生档案由政教处管理。学生毕业后,根据需要,档案可转给就读的高一级学校,或转给学生就业的单位,也可由学校保存,以备查阅。 4、学籍表、学生档案、、转学证、休学证、肄业证、毕业证全省统一格式,由学校填发。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印制,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学校颁发。

5 、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6 、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考勤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校上课。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者,应请假或补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末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在上课后才到课室(或现场)者作迟到处理;在下课前擅离课室(或现场)者作早退处理。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和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等)均应由任课教师(或值日生)点名登记。学生考勤情况每周由班公布一次,每月由学校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须将学生出勤情况记入学生手册、学籍表和学生档案。 3、学生请病、事假须有家长或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见,政教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政教处提出意见,校长审批。请假经批准后,应将请假单交政教处备案。学生因急事或因病来不及请假者,应在回校后两天内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无故旷课一学期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正式通知学生家长。自动退学的学生,从处分之日起,取消其学籍。 四、休学和复学 1、学生连续病假三个月以上或其它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准予休学。 2、学生休学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可继续休学。 3、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书,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保留学籍。 4、休学超过两年者应予退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不保留助学金及其它待遇。 5、休学期满需要复学时,须办理复学手续(因病休学的复学时应

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标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促进根底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受教育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方法?、?关于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跨省转学等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细那么适用于我省辖域内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采用纸质和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全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学籍管理实施细那么,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催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

应管理;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和审核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所属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催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均实行每年秋季入学。 不设区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规定,组织和催促本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对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在办学许可证及各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条件规定的范围内,根据办学特色与需要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适龄儿童、少年可以自愿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公办和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入学选拔。 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经入学考试,审查合格被录取后,按规定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存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被发现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普通高中新生,经学校书面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学籍。因病或特殊事故未到校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