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认识

对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认识
对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认识

对改革国际金融监管体系的几点认识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大力改革金融体系、再造全球金融稳定框架的呼声渐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已经为此做了不少工作,提出了多种建议,并形成了一些共识。在扩大金融监管的范围、应对系统的顺周期性、重置资本和拨备要求、完善估值和会计准则等方面,G30完成了金融改革报告,金融稳定论坛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也围绕金融监管和新巴塞尔协议框架的诸多问题展开了相应工作。一些监管机构和金融业已着手推动建立针对信用违约互换(CDS)等场外(OTC)金融产品的集中清算和中央交易对手机制。这些好的建议和举措,以及各方为完善金融监管框架所做出的努力,将有助于危机的应对及未来的风险防范。但我们也发现,主要发达国家金融监管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各方的充分关注或达成共识,在此,我们希望通过对部分问题的深入讨论,提出相关改进建议。

一、金融危机暴露出金融监管存在多方面问题

本次金融危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通过各类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等渠道,迅速在全世界蔓延。有效的金融监管是防范金融风险最有力的外部约束力量,而危机的快速蔓延暴露出了部分发达国家在金融监管理念、体制及国际合作等多方面的问题。

1.监管理念上过分相信市场的作用

在监管理念方面,部分发达国家过分相信市场,认为“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事实上,无论是几年前的安然事件、世通事件涉及到的问题,还是这次危机前期的部分金融机构出现的流动性危机,都提醒监管部门必须加强监管,但多数监管当局并未采取系统性措施加以改正。这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修复能力,忽视了在资本逐利动机下隐藏的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这次危机的演变过程显示,微观主体存在逐利本性,仅仅依靠市场本身力量,要么容易导致资产泡沫,要么就是以金融危机这种破坏性方式清理市场,给全球金融和经济造成了巨大破坏。

2.监管体制须不断更新,以免落后于金融创新

近年来,金融创新使得金融系统性风险有了新的来源,其中包括各类场外金融产品以及投资银行、对冲基金、特殊目的实体等类银行金融机构(near-bank entities)以及资本流动的跨市场投机。上述类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存在多重问题,与传统金融机构盘根错节,很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而一些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大规模拓展非传统金融产品和业务,规避监管,成为系统性风险的另类来源。

本次危机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现行金融监管模式滞后于金融创新的实践。在现行监管模式下,吸引公众存款的商业银行等具有明显外部性的传统金融机构和传统金融产品接受较为严格的监管,而类银行金融机构和场外金融产品受到的监管较为松散甚至缺失。此外,不同类型和不同地区的金融机构和不同的产品面临不同的监管规则和制度,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即使从事同类业务,也因为监管机构不同,受到监管的标准高低不一,加上金融监管当局之间的配合与协调不足,为监管套利创造了空间。各类监管套利使得类银行金融机构和场外产品发展速度远远超过传统金融机构和产品,也是对冲基金乐于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重要原因。

近几十年来尤其是近十年来,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迅速发展,使主要发达国家错误地认为现行的监管模式和体制是有效的,没有根据金融市场、机构和产品的发展,采取措施提高监管体制的有效性,减少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摩擦、内耗和推诿。有案例表明,本次金融危机爆发以来,部分发达国家监管机构与中央银行及财政部门之间的沟通障碍已经给金融救助和金融稳定工作带来被动,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监管体系的失效。

3.国际监管合作体系尚未形成

在国际合作方面,由于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和信息交换的平台与机制,监管者对国际性金融机构的跨境活动,尤其是国际资本流动,缺乏了解。这是一个全球性普遍问题。相关国际组织一直以来只是主要针对发展中国家进行宏观经济监测,特别关注新兴市场国家的汇率问题,但在监管全球资本流动上的作用强差人意。迄今为止,我们尚未厘清跨境资金的流动渠道和流动机制,特别是新兴市场国家资金流入与流出的渠道和机制,而且也还没有充分了解在经济不景气时,这些资金流动是如何逆转的。

为加强监管方面的国际合作,金融稳定论坛(FSF)近来选定了30家大型国际性金融机构,并为它们分别成立了由其母国监管机构为主、主要东道国监管机构参加的联合监管机制(supervisory college)。在运作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应该及时评估这些联合监管机制在加强跨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监管方面的有效性与充分性,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作为全球风险预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的监管和监测。

二、改革金融监管体系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改进金融监管的第一步是监管的自我批评

中国古代先哲的教诲是:“吾日三省吾身” ,这句话浓缩了东方哲学对自我批评的重视。在分析当前危机并从中吸取教训的过程中,我

们迫切需要不断反省,吸取教训,只有这样,才能启动深远的改革。近来,我们却不断听到一些对本次金融危机缺乏自我反省,试图寻求借口、推卸责任的言辞。这种缺乏自省的做法将会妨碍对当前金融监管系统性缺陷的客观审视。

实际上,缺乏自我审视的做法正是导致本次金融危机的重要原因。危机爆发之前,尽管有事实表明美国主体纷杂、权力分散的监管结构存在隐忧,但仍有看法认为这种金融监管结构运转良好。虽然部分机构在改进监管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但一些人却以“没出问题就不用修

理”为由,不愿意正视问题和解决问题。面对安然、世通事件中涉案金融机构的丑闻,仍然相信市场参与者的自我约束和市场主体的自我监管能力。从当前危机的影响来看,全世界为此付出了巨大的成本。要改革金融体系,首先要正视自身存在的不足。

2.引入宏观管理机构的周期参数,加强逆周期机制

有效克服现有资本监管框架中顺周期因素以及提升银行资本的质量是防止严重金融危机的必要前提。危机反映了银行机构在资本充足性方面存在许多脆弱性,表现在:Basel II对复杂信贷产品的风险重视不够;最低资本及其质量要求未能在危机中提供足够的资本缓冲;资本缓冲的顺周期性加速了动荡;以及金融机构间在资本衡量标准方面存在差异。

目前,多个国际组织和监管机构正在致力于强化资本约束的普遍性,包括对资产证券化、表外风险敞口和交易账户活动提出资本要求,以及提高一级资本的质量和全球范围内最低资本要求的一致性。此外,作为资本充足率要求的补充,构建适当的杠杆比率指标可以在审慎监管中发挥作用,既可以作为潜在承担过度风险的指标,也可以起到抑制周期性波动被放大的作用。

在克服现有资本充足率框架的脆弱性尤其是资本缓冲的周期性方面,负责整体金融稳定的部门需要开发使用逆周期乘数,抑制顺周期因素。当经济周期发生异常变化或经济系统需要非常规的逆周期调整和/或特殊稳定手段时,可以考虑让该部门发布季度景气与稳定系数,金融机构和监督机构可以使用该系数,乘以常规风险权重后得到新的风险权重。根据这个风险权重得出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和其它控制标准(如内部评级法),可以反映维持金融稳定的逆周期要求。

具体地说,开发出一套景气指数后,逆周期乘数可以从中导出。目前,市场上已经有不少与经济周期、投资者和消费者信心相挂钩的各类指数,可以作为构建景气指数的基础。在市场繁荣期,资产价格一路走高,乐观情绪占主导地位,景气指数维持高位;经济衰退期则正好相反。当然,从景气指数导出逆周期系数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产

品类型、风险敞口的行业种类和国家类别。有了景气指数和逆周期乘数,就可以把它们运用到各种顺周期因素中,如上面提到的风险权重,以及用于评级的违约概率和金融交易中使用的各种抵押物的折扣率等。此外,景气指数和逆周期乘数还可以用于其他的顺周期因素。逆周期乘数的运用,不但有助于克服顺周期因素,还通过改善抵押品的管理和作用于信用评级的违约率,更好地管理复杂信用产品的风险, 从而提高资本金的质量。

3.监管机构须提高队伍素质,否则缺乏监管市场的经验和感觉

一些监管机构缺乏有市场经验和感觉的人才队伍,对市场发展的最新情况缺乏足够了解,不能掌握新产品对市场结构尤其是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由于缺乏对产品风险属性的了解,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对抵押债务凭证(CDO)等结构性投资工具和信用违约掉期(CDS)等衍生产品可能引发的问题,以及金融机构资产负债表不能体现的表外业务活动,其中包括对结构性产品至关重要的评级方法的缺陷等风险隐患不够敏感。为提高监管水平,监管机构需要与金融市场进行常规的、系统性的人员交流,这种交流可以使监管机构提高对市场的敏感性,更好和更及时地掌握金融产业发展的前沿动态,更好地行使监督、监管职能。

4.强化对评级运用和评级机构的监管

主要评级机构对金融机构和产品的评级结果已经成为国际性的金融服务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很多规定都要求投资管理决定和风险管理确保金融产品达到主要评级机构给出的一定水平的评级。只要某种产品满足了门槛评级标准,金融机构也习惯了不去担心该产品的内在风险。但是,评级不过是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得出的违约概率的指标,不是产品的未来安全保证。发行人付费的盈利模式使得评级过程充满了利益冲突,评级机构不负责任地给于很多结构性产品过高的评级.此次危机中,市场的逆转使得评级机构深度下调金融产品评级,迫使评级结果的使用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服务企业等)的资产减计大增,加重了危机的严重程度。

我们认为,金融机构应该对风险做出独立判断,而不是把风险评估职能外包给评级机构。在必须使用外部评级时,还要进行内部独立判断,并以此作为外部评级的补充。监管者应鼓励金融机构提高内部评级能力,减小对外部评级的依赖。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需要出台新规定,要求金融机构外部评级的依赖度和使用率不超过业务量的50%,至少对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应该这样规定。同时,有系统重要性的机构还应加强内部评级能力,对信用风险做出独立判断。

次贷危机还表明,仅在某个国家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远远不够,各国需要共同行动,加强对评级体系的国际监管。国际证监会组织、国

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论坛应当协调制定和执行标准,指定专门机构负责这些规则的贯彻执行,重点关注评级体系存在的问题、消除评级机构和发行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及提升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此外,需要定期评估经主要评级机构评级的产品的实际表现纪录并评价各种不同评级的实际违约和损失的相关数据,其中包括对主权评级业务,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评级业务的评估。这些评估的结果要公之于众,使得市场参与者可以据此做出自己的判断并更好的使用信用评级服务。一旦发现问题,应责令问题机构及时纠正,并采取个别批评或公开谴责等措施,各主权国监管机构也可据此对相关评级机构处以包括市场禁入在内的相应处罚。

5.关注公司治理问题

有证据表明,部分发达国家的一些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的董事会已沦为“绅士俱乐部”,其职能就是通过由董事会主席或首席执行官主导的管理层做出重大决策。很多情况下,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不具备足够的专长,无法为公司的运营制定战略方向,有效的指导或支持公司的风险管理或内部控制。从相关实例中我们也可以发现,在部分规模庞大的机构中,风险管理人员受制于人,使得机构缺乏有效的制衡机制,放纵冒险行为,过度追逐短期回报。

管理层为季度业绩和年末奖金等短期指标所驱动,过分关注季报和短期行为。这些机构的薪酬结构具有顺周期性,对短期业绩给予丰厚回报,却无法约束过度冒险行为。此外,主席或首席执行官的选拔和任命有时并不是以候选人的资质和贤能为基础,而是根据一些与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利益相左的因素做出的。

对于那些具有系统重要性、业务活跃的跨国金融机构,监管机构应该制定更高的治理标准。至少,这些机构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该多数都具备金融知识,有能力为管理层提供实质性指导,在公司的市场战略定位、平衡业务扩张与发展质量之间的关系、金融创新以及高层选拔程序等方面为管理层提供意见。这些机构的年报应该对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否以及如何积极行使职责的信息进行披露,使投资者能够了解董事会行使其受托责任方面的情况。在美国,有一人兼任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的惯例,这一做法急需改革。从导致危机的种种问题来看,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中,这两个职务应当由不同的人来担任。(完)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 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联邦储备系统(FED) 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其中,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货币政策,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两大工具,影响市场资金成本与价格,促进经济、就业和物价等经济指标的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美国支付清算体系。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形势,决定联邦基金利率水平,运用公开市场操作这一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买卖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将联邦基金利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从而影响长短期利率、汇率走势,继而引导商品生产与价格、就业状况等经济指标,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此外, 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是货币发行职能。各联储区行负责向所在区域银行系统发放和回收现金。二是货

专题三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专题三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一、有关十三五规划纲要论述 第十六章加快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货币政策机制,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和支持经济转型的能力,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第一节丰富金融机构体系 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等发展。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节健全金融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债券产品创新,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健全利率、汇率市场决定机制,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推动同业拆借、回购、票据、外汇、黄金等市场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创新。加快发展保险再保险市场,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实施国家金库工程。 第三节改革金融监管框架 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并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明确监管职责和风险防范处置责任,构建货币政策与审慎管理相协调的金融管理体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优化外汇储备运用。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健全监测预警、压力测试、评估处置和市场稳定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二、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论述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改革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启动投贷联动试点。推进股票、债券市场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适时启动"深港通"。建立巨灾保险制度。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加强全口径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扎紧制度笼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要紧金融机构业务模式、进展战略方面存在的全然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固理事会(FSB)主导下全球要紧经济体系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力图通过严格审慎的监管打破金融危机的厄运循环,防止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再次爆发。 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和要紧内容 (一)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G20)取代七国集团(G7)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刻表,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并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大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包括提升透亮度度和咨询责制、强化审慎监管、提升金融市场的诚信和改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2009年4月2日G2O伦敦峰会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一致的金融监管框架,要紧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不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升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预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G20匹兹堡峰会进一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淌性监管改革,要紧经济体2011年底前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Basel II),并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淌性监管标准;实施FSB稳健薪酬机制的原则及其执行标准,提升金融体系稳固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道德风险的一揽子方案。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经验及启示论文 摘要:引言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 关键词:国际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经验,启示,论文, 一、引言 各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历程的发展脉络具有很大的共通性。在金融市场萌芽之初,以银行为主的金融市场结构简单、功能单一,各国几乎都选择了由货币当局直接统筹银行监管的职责。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态的出现催生了更多的监管需求,因而大部分国家单独成立了相应的机构进行监管,并将银行监管职责也从央行中分离出来,形成货币当局与金融监管机构分立的格局。随着金融市场的进一步深化,金融机构之间业务领域交叉、跨领域的金融创新出现,对系统重要性机构的监管、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以及金融机构的危机救助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央行在金融监管中的地位逐渐得到提高。 金融危机的爆发,使金融监管体系的缺陷彻底暴露。为了更好的应对风险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以美国为代表的多个发达经济体均对其金融监管体系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美国在“双重多头”监管的基础上成立单独的机构担负宏观审慎监管职责;英国从大一统的金融监

管转向宏观和微观的“分业”监管;而德国得益于其严格的金融监管制度及监管部门的灵活应变,维持了经济的相对稳定,但也在危机之后对其监管体系进行了调整。鉴于各国发展脉络的共通性,本文试图梳理美、英、德三国的金融监管制度及其改革路径,从中寻求值得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学习和借鉴的地方。 二、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美国在近现代大致经历了三次较大规模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并以三个代表性的法律颁布为标志:一是1933年大萧条之后颁布《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初步确立“双重多头”的分业监管格局;二是1999年金融自由化浪潮之后颁布《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形成按照业务类型监管的伞形监管体制;三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颁布《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案》(简称《DF法案》),加强美联储监管职责,强化金融稳定体制框架。 1933年大萧条之前,美国金融业遵循1913年《联邦储备法》,由美联储统一负责执行货币政策、监管银行业、建立全国支付清算系统、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而大萧条之后,1933年颁布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业务严格分离,分业经营体制建立的同时也相应形成了分业监管的体制,此时“双重多头”的金融监管体制已基本形成。20世纪80年代末,全球掀起金融自由化浪潮,美国也在此背景下放松了对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管制,逐渐扩展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化法》颁布,允许管理和资本状况良好的银行控股公司转化为金融控股公司,开展银行、证券、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一,20世纪80年代: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早期,金融市场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当时金融体系最明显的特征是,人民银行既管宏观平衡,又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80年代金融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改变这一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通过建立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将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分开,构建一个所谓双层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央银行专注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为银行提供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面向企业和居民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立或恢复建立的。建设银行过去服务于财政功能;中国银行在恢复设立之前实际上是人民银行内部的国际局(对外加挂一个牌子);农业银行当时是一块虚的牌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只做进出口方面涉及的货运险,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与此同时,80年代还在探索证券交易。当时没有成立股票交易所,80年代后期有个别证券营业部试点开展了证券交易。 二,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本框架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金融改革发展以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根据,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相平行,主要特征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 首先是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但四大行还是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业、农业、国际业务和项目建设等行业或领域,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竞争。这显然不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也难以进行调控。并且,如果国家在某一领域有政策性要求,如有企业发不出工资,国家要求给予支持,那么四大行也必须负责自己领域的政策性业务。这不仅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考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服务,四大行只承担商业性业务,同时四大行不再按专业领域划分业务,相互之间可以交叉、竞争,以便改进服务。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另一重要背景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公司组织结构和初步的治理框架。当时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现代企业制度也适用于这些大型国有银行,那么这些专业银行也要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专业银行的性质,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管理。 其次,这一时期建立了证券市场。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建立,国家层面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后来证券委的发行审核功能合并进了证监会。 再次,保险业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是寿险开始初步发展。1998年,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解读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解读 近日,全国人大审议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做出了重大部署,主要强调了三个方面:一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专业化优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二是分离发展与监管职能、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使监管部门专注于监管执行,提高监管的专业性有效性。三是强化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职能,人民银行落实“三个统筹”,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奠定重要基础。 一、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合并银监会与保监会 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是顺应综合经营趋势的必然选择。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已成趋势,银行与保险深度合作、融合发展的特征明显。一是银行与保险产品功能交叉趋同,寿险产品除了传统的保障功能外,发展出与银行存款类似的储蓄功能,成为“储蓄寿险”。二是银保合作

不断深化,我国银行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近年来业务发展迅猛,促进人身保险业保费规模、资产规模的快速增长。在此背景下,统一银行与保险监管是坚持金融业综合经营方向、顺应综合经营趋势、落实功能监管并加强综合监管的必然要求。 银行与保险统一监管有利于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发挥专业化优势。银行与保险在监管理念、规则、工具具有相似性,对监管资源和监管专业能力也有相近的要求。例如,保险业“中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体系”(“偿二代”)以风险为导向,制定不同风险业务的资本金要求,就类似于银行监管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要求,因而“偿二代”又被视为保险业的“巴塞尔协议III”。在我国金融监管资源和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尤其是地方层面保险监管人才匮乏,统一监管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集中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监管专业人才的专业能力,提高监管的质量和效率。 二、分离发展与监管职能、分离监管规制与执行,使监管者专注于监管执行,提高监管专业性有效性 我国近年来暴露的一些金融乱象和微观局部金融风险,身兼发展与监管两职的监管部门目标冲突是重要原因。正如IMF金融稳定评估指出,中国金融乱象与监管和发展不分有很大关系。这是习近平总书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目标 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主要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发展战略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定理事会主导下全球主要经济体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金融监管改革在以应对系统性风险为目标的宏观层面、以强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中观层面和以增强单家金融机构稳健性为核心的微观层面等三个层面同步推进。迄今为止,国际金融监管政策层面已经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但监管改革仍将延续,且在国家层面的实施才刚刚起步。 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更多最新资讯请浏览:合时代 2009年4月2日召开的伦敦峰会明确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一致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别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高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准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召开的匹兹堡峰会进一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巴塞尔委员会应在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改革,主要经济体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实施稳健的薪酬机制原则,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一揽子方案。 2010年6月25日召开的多伦多峰会首次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四大支柱,一是强大的监管制度,确保银行体系依靠自身力量能够应对大规模冲击,采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强化对冲基金、外部评级机构和场外衍生品监管。二是有效的监督,强化监管当局的目标、能力和资源,以及尽早识别风险并采取干预措施的监管权力。三是风险处置和解决系统重要性机构问题的政策框架,包括有效的风险处置、强化的审慎监管工具和监管权力等。四是透明的国际评估和同行审议,各成员国必须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同行审议,推进金融监管国际新标准的实施。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中美金融监管体制比较 摘要:金融监管是金融不断深化发展的结果,它保护了金融活动参与各方的经济利益。但是金融创新往往会受到金融监管的制约,金融服务业为了逃避监管又不断地创新产品以逃避监管,金融业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矛盾中不断发展。但是作为保护金融活动参与方特别是普通投资者利益的金融监管部门却始终显得滞后和力不从心。本文将探究中美金融监管体制之间差异,为中国的金融监管提供一些可参考意见,或者是完善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 关键词:金融监管监管体制 前言 金融业是经营货币与信用的特殊产业,对一国或地区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异或是抑制作用,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是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互通有无的金融平台。对金融业的合理监督与管理是整个金融业健康、高效和持续发展以及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金融业对经济的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英国金融业的发展为其成为世界强国奠下了坚实的基础,国民财富快速增长,而二战后美国的崛起就是我们更加生动的例子,美元成为了世界国币,为美国成为超级大国立下了汗马功劳。然而,金融业对经济发展的破坏作用也是不可小觑的,从美国1929年的大萧条到2008年的次贷危机,每一次金融危机都对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但总的来说,金融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超过了其负面影响。 金融业作为一种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中扮演了特殊的角色。正是这个特殊性,使得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与其它行业有巨大的差别,不仅要维持整个行业的创新能力也要保护与金融业有关的组织和人员的利益。因此,金融监管就显得非常的重要。从分类上来说,金融监管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金融监管,是指中央银行或其金融监管当局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所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广义的金融监管,就是指中央银行或其他金融监管当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授权,对整个金融业(包括金融机构及其在金融市场上的所有业务活动)实施的监督管理,以及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与稽核、同业自律性组织的监管、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管等的总和①。无论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都必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金融监督与金融管理。从这个角度出发,金融监管就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合称。金融监督就是金融当局或管理机构为了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研究 摘要:近年来,金融监管和金融经营体系不匹配,“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体系很难顺应金融混业的形势,导致出现了多次流动性危机,金融监管体制亟待改革,需要建立一个新的监管框架,从而维护我国的金融安全,促进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发展历程入手,通过分析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结合国外的金融监管改革经验,在中国金融市场特点与结构的基础之上提出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合并;金融混业;金融安全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经济的发展,2007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主要国家为了更好的应对风险均进行了金融监管改革。与此同时,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金融机构数量增多且种类多样,金融市场也逐渐国际开放化,金融结构也更加复杂。由此可见,目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已经无法完全顺应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 一、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格局的发展沿革 2003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保留了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履行中央银行职能的金融机构,标志着我国“一行

三会”金融监管格局的形成。198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开始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主要监管宏观系统性风险,1992年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资本市场的发展,1998年10月建立了对保险机构进行监督与检查的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4月成立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代替中国人民银行行使其的部分职责。 为了加强各金融机构监管的协调性,2000年9月,监 管联席会议制度被建立;后来,银监会、证监会与保监会在2003年6月份签订了文件,明确了三会在金融监管上的分工;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 会议制度,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但仍不能完全顺应金融业混业经营化的趋势。 二、现行金融监管体系需要改变的原因 “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体制适应了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对银行业、金融业和保险业进行分别的专业监管。在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应对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中国不断加大金融创新和金融改革,同时伴随互联网金融的狂热发展,金融机构跨行业、金融产品跨领域、金融市场跨国界等现象的出现,中国的金融体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分业监管体制已经不能满足金融经营混业化趋势的发展。 1.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无法应对重大的金融风险

关于我国金融的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问题的思考 曹元芳 (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呼和浩特市010020) 摘要:本文着重从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和监管制度设计两个方面,对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 制进行了初步探讨.从近期看,应建立"人民银行牵头的伞型监管+分业监管"相结合的金融业综合经 营监管模式.从远期看,成立中国金融监督服务局,实行综合经营.统一监管模式,适应我国金融业综 合经营发展的需要.重点是建设四项制度.即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防火墙制度,资本监管制度和信息 披露制度. 关键词:金融监管体制;监管组织体系;监管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9)07-0031-05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 一 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金融监管不到位.面对日 益综合化的金融机构.日益复杂化的金融衍生产 品,美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制弊端逐渐暴露.强化 美联储金融监管方面的作用./Jn't~欧洲中央银行 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已经提到日程.为提高我国 金融业竞争实力,金融部门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探 索综合经营,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遇到新的挑战. 如何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是新形势下亟待研究 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建立与功能监管体系相适应的监管组织 体系设计 功能监管是依据金融体系的基本功能和金融 产品的性质来设计监管.最初由Me~on和Bodie (1993)等人提出.通常认为,功能监管是美国应对金融创新与"综合经营"潮流而构建的一种金融监管的新理念.在我国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制下. 针对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而非金融机构的业务分工来确定相应的监管规则.是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保持监管政策较强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的必要条件. 为确保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可从近期,远期对 我国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加以改革. f一)近期模式:人民银行牵头的伞型监管+分 业监管模式 从近期看,可以借鉴美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监 管模式,根据我国国情,建立"人民银行牵头的伞型监管+分业监管"相结合的金融业综合经营监管模式.即由中国人民银行为牵头部门,负责对各类金融控股公司总公司的监管,而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子公司的监管,则继 续由银监,证监,保监部门负责.同时,为加强监管协调,沟通,减少行政协调成本.可考虑成立由国 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副总理为组长.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参加的金融 监管协调小组.各监管部门按照金融监管协调小组确定的监管方针,重点,原则,按照各自职责加 强对金融业的监管.近期金融监管模式的设计,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及其启示

次贷危机下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变革及其启示 张 波 (招商银行总行同业银行部,广东深圳518040) 摘要:金融监管体制应当以市场为基准不断变革与完善。以1999年金融现代服务法案为标志的美国金融市场改革极大地推进了机构和产品的双重市场转型,但相应建立的功能性监管体制却产生了自觉性和自生性的监管滞后。次贷危机促使美国检讨现行监管体制,于2008年3月底出台《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计划通过三个阶段的变革最终建立基于目标的最优化监管架构。我国正处于综合化市场转型期,在当前主要是明确市场稳定性监管主体,并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 关键词:金融监管;次贷危机;目标性监管;市场稳定性文章编号:1003-4625(2008)12-0103-06 中图分类号:F 830.2 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Financial supervision system should be reformed and improved according to market change.American financial institutions and products are boosted by its financial reform since Financial Service Act in 1999,but the lag of supervision is the result of this kind of functional supervision system.It is Sub -prime crisis that urges America to inspect its current supervision system so Treasury Blueprint of Modern Financi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issued in March 2008,in which objectives-oriented optimal supervision framework was constructed by three steps.China should clarify institution body for Market stability supervision and strengthen coordination among supervision institutions. Key Words:Lag of Supervision ;Sub -prime Crisis ;Objectives -oriented Supervision ;Market Stability 收稿日期:2008-10 ),,,。 作为持续发展的全球金融中心,美国金融市场的监管体制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变革进程,具有典型的危机驱动特征。2007年初以来爆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就成为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新诱因。 次贷危机的爆发显示了现代金融市场蕴含的巨大风险。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次贷危机对监管当局提出一个重大的命题:面对日益综合化的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如何建立和完善对全面市场风险的管理机制。令人遗憾的是,美国监管当局没能表现出良好的应对能力,并且暴露出在风险管理上的制度性缺陷。经过长达数月的调查和研讨,2008年3月31日,美国财政部正式公布了名为《现代化金融监管架构蓝皮书》的改革计划,在各界激起强烈反 响,被视为自上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以来规模最大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对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都具有深远意义。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该蓝皮书是对1999年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是监管体制对于金融市场的机构与产品双重转型趋势的回应。 一、监管滞后与次贷危机:1999年现代化法案以来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是维护金融市场安全、秩序、公平与发展的行政保障机制。为了有效履行职能,金融监管必须着眼于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以市场状态为基准来自我调整和完善。当然,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传导反馈的时差性,监管机制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总是存在一定的时滞,这种“自然性滞后”(natural lag )是

金融监管论文题目(拟定题目108个)

金融监管论文题目(拟定题目108个)  金融监管是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中央银行、证券交易委员会等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作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督和金融管理的总称。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下面是整理好的关于金融监管论文题目108个,供大家参考。 金融监管论文题目一: 1、基于动态CoVaR方法的银行系统性风险测度与金融监管问题研究 2、金融监管趋严下房地产企业现状及融资模式分析 3、基于P2P网贷行业现状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未来发展趋势研究 4、科技条件下的金融监管问题探析 5、我国金融监管改革四十年:模式与路径 6、基于国际比较视角下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研究 7、特朗普时代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政述评 8、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问题研究与对策 9、论“穿透式”监管与我国金融监管的制度变革 10、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回顾、反思与展望 11、互联网金融监管与反垄断执法二元共治 12、区块链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探究 13、新时代我国金融监管体制变革:回顾、反思与展望

14、银保监合并落地,金融监管踏上新征程 15、在借鉴国际经验中补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的短板 16、“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金融监管合作机制研究 17、监管沙盒对金融监管的突破——兼谈其潜在的局限性 18、以技术推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变革 19、市场化债转股的制度构架与法律完善——基于金融监管的视角 20、刍议大资管背景下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 21、中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的长效防控策略——基于金融监管的视角 22、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的完善——以美英国家为镜鉴 23、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监管的永恒主题 24、地方金融监管的法理问题 25、金融危机后我国金融监管模式选择 金融监管论文题目二: 26、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路径 27、重构地方金融监管模式 28、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29、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30、强监管时代来临:大开罚单让金融监管“长牙齿” 31、2017年我国新出台金融监管政策及其对金融业的影响分析 32、前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协调发展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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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监管现状及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之 借鉴 自20XX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无论是经济学领域还是法学领域,提及和研究最多的莫过于“金融监管”这个词语,当然这也是有其独特背景的。从正面来讲,《“十二五”时期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规划》中明确指出要将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中小企业发展和壮大中对资金的需求等等;从反面来讲,一系列与融资有关的案件的爆发,中小企业担保链断裂等等都让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把金融监管问题提上研究的日程,这已经是实务界和理论界都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欲从我国当前金融监管现状及问题展开讨论,通过分析和借鉴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的措施,提出一些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建议。 一、中国金融监管现状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制度还是“一行三会”的分业监管模式,这种监管模式的诞生是金融市场分业经营制度决定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金融国际化、金融创新和混业经营等给金融分业监管发起的巨大挑战。 (一)金融监管缺少协调机制 20XX年,我国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是在当前分业监管下,三会之间进行沟通和协调的渠道。虽然,这种协调方法在目前的分业监管模式下对于监管信息交流,重大监管事项磋商等方面起到了一些作用,但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分工监管与混业经营之间的矛盾,即使人民银行具备一定的统一监管职能,但是,人民银行是不履

行具体的行业监管职责的,因此,它也不能掌握全部的金融监管信息。 (二)金融监管内容不全面,监管形式单一 但是,我国目前的监管状态是注重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经营上的合规性,对金融机构经营中可能会出现的经营风险的监管不规范。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财务盈亏状况以及日常的业务运营缺乏相对应的监管措施,对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的监管更是缺乏。而且,我国采用行政手段较多,这种方式能够迅速平息风险,从而保持市场暂时稳定,但这很难触及根本问题,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风险。 (三)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制度不健全 内控制度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最为直接的保障,也是金融机构和行业稳健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国建立了一套金融机构基本的内控制度,行业自律是行业的自我约束和自我规范,它是一种自我管理方式,配合政府共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但实际的操作中,这套制度因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至于风险防范更是形同虚设。当前,我国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在金融监管领域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二、美国监管制度的改革 经过两年多的努力,20XX年7月15日,美国国会正式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即《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这是美国金融监管改革中取得的最为重要的阶段性成果。 (一)加大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金融监管立法领域,保护消费者是最为基本的价值原则。由于信

比较中美金融体系的异同

比较中美金融体系的异同 中美金融体系的相同点: 1金融体系都是由金融市场、银行和外部公司治理及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所形成的相互关系和制度特征的总称。 2中美金融体系都包括以金融资产的交易、金融机构的构成和金融活动的监管为基础的多项内容。 中美金融体系的不同: 第一,中国金融和美国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 美国出于金融市场的高度发展阶段,具体表现为市场规模大、金融工具多、产品链条长、资金能量强,这种“高度发展”在一定程度发展到“过度”,不但脱离了实体经济,而且会对实体经济产生负面作用。而中国处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步阶段,具体表现为市场规模小、结构不合理、金融工具少、主体实力差,这种“初步”难以满足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如多年存在的企业融资难、投资渠道狭窄等 第二,中国金融和美国的运行机制不同。 美国金融市场化程度极高,华尔街具有超级话语权,具体表现为金融机构的趋利化、金融活动的自由化和金融业务的杠杆化,虽然这些特征目前在一定程度上面临下降和逆转,华尔街的话语权也在下降通道之中,但其高度市场化的根本特征不会改变。反观中国,中国的金融市场化程度低,行政管制较强,金融压抑较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为,金融机构活力不足,例如金融创新严格审批、金融业务较为单一、金融服务能力较弱,等等。当然,中国金融市场化程度低既有历史和客观原因,也有体制原因,我们需要的是正视这样的现实。 第三,开放程度的比较 中国金融市场相对封闭,表现在难以有效运用全球资源,缺乏全球定价权和影响力,金融机构尚未完全参与国际竞争,这和中国经济的开放程度不想符合。但是,美国的金融市场是完全开放,它是世界上最大的全球市场,表现在其金融机构全球发展、金融体系运用全球资源、金融市场有全球定价权和影响力。 总而言之,从整体角度讲,中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发展不健全,政府对于银行的管制程度较高,各银行之间的竞争力度较小,整个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也较低。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发展,相信中国的金融市场也会更进一步发展 第四,中美金融体系的组成 中国的金融体系包括金融决策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主导。 第五,中美金融体系的导向 当代金融体系主要有两种导向,即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中国是银行主导型,银行与企业交往密切,掌握一定客户信息,银行与企业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从而减少了相互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减少了监督成本,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美国为市场主导型,是以市场为主导。

2020年(金融保险)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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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以来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综述 这场源于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至今余威尚存的全球金融危机充分暴露了发达经济体主要金融机构业务模式、发展战略方面存在的根本性缺陷,以及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危机以来,按照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确定的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在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主导下全球主要经济体系携手共建金融监管新框架,力图通过严格审慎的监管打破金融危机的厄运循环,防止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再次爆发。 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和主要内容 (壹)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目标 本轮危机以来,二十国集团(G20)取代七国集团(G7)成为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最重要平台,G20领导人系列峰会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目标和时间表,定期审议国际金融监管改革进展,且确定国际金融改革的最终方案。 2008年11月15日G20华盛顿峰会通过了加强金融监管的行动方案和原则,包括提高透明度度和问责制、强化审慎监管、提升金融市场的诚信和改进金融监管国际合作。2009年4月2日G2O伦敦峰会提出,建立强有力的、全球壹致的金融监管框架,主要包括:重新构建监管架构识别和应对宏观审慎风险;扩大金融监管范围,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市场和工具纳入审慎监管范围;改进金融机构的薪酬机制;提高金融体系资本质量和数量,遏制杠杆率累积;改革国际会计规则,建立高质量的金融工具估值和准备金计提标准等。 2009年9月25日G20匹兹堡峰会进壹步指出,建立高质量的监管资本,缓解亲经济周期效应,2010年底完成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改革,主要经济体2011年底前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BaselII),且从2012年底开始实施新的资本和流动性监管标准;实施FSB稳健薪酬机制的原则及其执行标准,提升金融体系稳定性;改进场外衍生品市场,2012年底前所有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合约通过中央交易对手清算;2010年底提出降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SIFIs)道德风险的壹揽子方案。 2010年6月25日的G20多伦多峰会首次明确了国际金融监管的四大支柱,壹是强大的监管制度,确保银行体系依靠自身力量能够应对大规模冲击,采用强有力的监管措施强化对冲基金、外部评级机构和场外衍生品监管;二是有效的监督,强化监管当局的目标、能力和资源,以及尽早识别风险且采取干预措施的监管权力;三是风险处置和解决系统重要性机构问题的政策框架,包括有效的风险处置、强化的审慎监管工具和监管权力等;四是透明的国际评估和同行审议,各成员国必须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和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同行审议(peerreview),推进金融监管国际新标准的实施。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内容及对中国启示 摘要: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作为法律正式生效,该法案的改革力度空前,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本文将对法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提炼概括,并就其影响以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和理论启示进行简要评述。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方案;美联储;消费者保护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的主要内容 此次美国金融监管改革法案内容庞杂,条款众多,这里主要择其重点进行分析。 首先,防范系统性风险。历来各国金融监管法案对此均不曾涉及,美国作为法律第一次正式提出,并给出了很详尽的规定。 决定建立金融稳定监察委员会。该委员会委员包括财政部长、美联储主席及七家金融监管机构的高级官员,主要职责是找出威胁金融体系稳定的因素和监管上的漏洞,向各监管机构提出调整建议。比如,当委员会认为一些金融企业太大或太复杂而有可能威胁金融稳定时,就会向美联储提出建议,对这些企业实施更严厉的监管;经委员会同意后,美联储可要求贷款机构提高资本金,限制金融企业的合并和收购等扩张活动,并有权拆分那些被视为对金融市场稳定存在威胁的企业。 实施“沃尔克规则”。总体来说“沃尔克规则”是对混业、分业经营的一种纠正。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将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的业务重新进行分离,同时要求银行对私募基金和对冲基金的投资额不能超过基金总资产的3%以及银行自身核心资本的3%,以此限制银行利用自有资本进行自营交易;同时对银行规模也进行了限制,要求银行进行重组并购时,收购后的关联负债不得超过所有金融机构负债的10%。“沃尔克规则”目的是为了有效隔离银行与自营交易中的风险,对我国金融监管的风险防范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但是也不无非议,因为沃尔克本人非常保守,他曾断言在所有金融创新中只有ATM机是有用的,所以很多人认为这一规则过于谨慎。此法案中的相关条款可视为是对沃尔克的保守做法采取了一种折中的妥协。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

中美金融体系异同比较 摘要 中美金融体系的差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市场主导型”和“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的差异,也是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融资方式之间的差异,体现在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监管方面上。正因为这些差别,在中国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有它的特点和考虑的因素,银行和市场的有机结合是问题的解决之道。 Abstract To some extent,the difference of financial systems of Chian and USA can be esplained in terms of the conflict between, “Bank-led financial system”and “Market-led financial system”.In other words,it is the discrimination between direct financing and indirect financing which is displayed in such aspect financial institutions,financial products,financial regulation and the like. Due to the differences,there are a lot of factors for consideration to develop the milti-layer capital market in China.The best solution to this problem is to combine the bank and the market effectively in China. 关键词:市场主导,银行主导,多层次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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