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

公司管理制度奖罚细则第一条:奖励制度1.1 员工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贡献,设立不同等级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员工月度最佳表现奖、员工年度优秀员工奖等。
1.2 绩效奖金:公司将按照员工的绩效表现,设立不同等级的绩效奖金,以鼓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和贡献。
1.3 工龄奖励:公司将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间长短,设立不同等级的工龄奖励,以激励员工长期在公司发展。
1.4 勤工奖励:公司将设立勤工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勤奋努力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1.5 其他奖励: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设立其他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二条:惩罚制度2.1 违纪处罚: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2 怠工处罚:对在工作中懒散敷衍、不认真投入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绩效奖金、降职等。
2.3 违规违约:对违反公司合同和承诺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降职或解雇等。
2.4 严重失误: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过失或失误的员工,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或解雇等。
2.5 其他违规行为:对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
第三条:奖罚决定机构3.1 公司将设立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人力资源部组成的奖罚决定机构,负责审核、决定员工的奖罚事宜。
3.2 员工可以提出奖罚申诉,奖罚决定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并做出最终决定。
第四条:奖罚执行办法4.1 公司将建立奖罚执行办法,明确员工奖罚的执行流程和方法,并保障员工权益。
4.2 公司将建立奖罚记录档案,对员工的奖罚情况进行记录并存档,以备日后查证和参考。
4.3 公司将定期评估奖罚制度的执行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
子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三条子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2. 目标导向原则:绩效考核应以公司总体目标和子公司业务目标为导向,确保绩效考核与公司发展同步。
3. 结果导向原则:绩效考核应以实际工作成果为依据,强调实际工作成效。
4. 动态管理原则:绩效考核应根据公司发展和子公司业务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子公司绩效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业绩:考核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和效率。
2. 工作态度:考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等。
3. 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核员工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4. 工作创新: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 个人发展: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学习进步和职业发展。
第三章考核方法第五条子公司绩效考核采用以下方法:1. 目标管理法:根据公司总体目标和子公司业务目标,制定个人目标,并定期进行考核。
2. 360度考核法:由上级、同事、下级和客户等多方对员工进行评价。
3. 关键绩效指标(KPI)法:根据岗位特点,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并定期进行考核。
4. 工作日志法:要求员工记录工作日志,以反映工作情况。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六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流程如下:1. 制定考核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考核计划,明确考核时间、内容、方法等。
2.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计划进行考核,收集考核数据。
3. 统计分析:对考核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考核结果。
4. 反馈与沟通: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与员工进行沟通,分析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应用于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
第五章考核结果运用第七条子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薪酬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薪酬调整。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考核与奖罚制度

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考核与奖罚制度
第一条子公司必须建立能够充分调动经营层和全体职工积极性、创造性,责、权、利相一致的经营激励约束机制。
第二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订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第三条子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四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事业心不强、业务能力差、道德素质不高等因素,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给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集团将按照相关程序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惩处。
第五条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集团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母公司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性,维护母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权益,提高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母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统一领导,子公司在母公司领导下进行分级管理。
(2)依法治企,规范运作: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3)权责分明,高效运转: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确保子公司高效运转。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母公司管理职责:(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子公司开展业务活动。
(2)监督子公司依法经营,确保子公司在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合规。
(3)对子公司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4)协调子公司与其他部门、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
第五条子公司管理职责:(1)执行母公司制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业务活动。
(2)依法经营,确保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合规。
(3)定期向母公司汇报业务运营、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4)接受母公司的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业务运营管理第六条子公司在业务运营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制定业务运营计划,明确业务目标、市场定位、产品或服务内容等。
(2)建立健全业务运营管理制度,确保业务运营的规范性和效率。
(3)加强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及时调整业务策略。
(4)加强业务合作,拓展业务渠道,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七条子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定期向母公司汇报财务状况,接受母公司审计。
第五章人事管理第八条子公司在人事管理方面,应遵循以下规定:(1)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国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

国网公司员工奖惩规定国网公司是中国电力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力企业之一。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国网公司对员工的奖惩规定非常严格,以确保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公司的发展。
一、员工奖励制度1.绩效奖金:国网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设立了绩效奖金制度。
员工通过完成既定的任务指标和目标,能够获得相应的奖励,包括年度奖金、季度奖金和月度奖金等。
2.荣誉奖励:国网公司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给予他们荣誉称号和奖励。
比如“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称号,以及奖品、纪念品等。
3.晋升加薪:国网公司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通过内部晋升和加薪机制,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员工在岗位上有出色的表现,并通过职业素质评估,可以获得晋升和加薪的机会。
二、员工惩罚制度1.警告和批评:对于违规行为或工作失误,国网公司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员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同时,领导会对员工进行批评,指出他们的错误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2.工资扣除:若员工的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影响公共利益,国网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工资扣除处罚。
3.调岗降职:如果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严重的失职行为或懒散敷衍的态度,国网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调岗或降职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
4.解聘:对于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失职情况,国网公司有权解聘该员工,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三、奖惩制度的运行国网公司的奖惩制度是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的,保证公正、合理和透明。
具体的奖惩事项和标准都在公司的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员工在入职时都会接受相关的培训。
国网公司还建立了奖惩制度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由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绩效和表现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来进行奖惩的具体实施。
此外,国网公司也鼓励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
如果员工对奖惩决定存在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总之,国网公司的员工奖惩规定在提高员工积极性、激励员工发展的同时,也保障了公司的发展和社会责任。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及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第一条公司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者,将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条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调整、晋升、表彰、奖金、旅游、荣誉证书等。
第三条公司奖励的标准和方式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员工可通过各种方式向公司推荐优秀员工,公司将对推荐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五条公司将定期评选“员工月度之星”、“员工年度之星”等表彰活动,对获奖员工予以奖励。
第六条公司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经营利润以及其他合法渠道,用于奖励员工。
第七条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应及时、准确、公平发放,并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的,公司将予以奖励。
第九条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励对象。
第十条公司可与其他公司联合开展员工互动活动,以激励员工。
第三章惩罚第十一条公司对员工在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者发生其他不良行为的,将给予适当惩罚。
第十二条惩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罚款、停职、解雇等。
第十三条公司的惩罚决定应依法、依规、依规定进行,并应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四条公司对员工的惩罚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并应沟通员工,听取员工意见。
第十五条员工在工作中造成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不当行为的,公司将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处罚应及时、准确、公平,并记录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十七条员工因故意遗弃工作、擅离职守、泄密、偷盗、行贿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司将给予严厉惩罚。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惩罚对象。
第四章补充规定第十九条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如有调整或修改,应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布。
第二十条公司对奖励、惩罚的具体办法与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一、引言子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机构,其管理制度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证公司的整体运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结构、权责分配、决策机制、监督机制以及业绩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子公司作为总公司的下属单位,其组织结构应与总公司保持一致,以确保在公司整体运营中的协调和配合。
子公司应设立总经理(或董事长)作为最高管理者,并设立相应的部门和岗位,确保各项职能和任务的顺利开展。
三、权责分配总公司应明确对子公司的权责进行分配,明确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和权限,确保各项业务能够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开展。
总公司还应对子公司进行必要的授权,以确保子公司在业务决策和运营中能够独立行事,与总公司保持紧密联系。
四、决策机制总公司对子公司的决策机制应建立健全,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
涉及重大事项的决策,应由总公司提出,并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批和决策。
对于一些日常事务和业务决策,子公司可以根据其职责和权限进行自主决策,但需要及时向总公司报告并保持沟通。
五、监督机制总公司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监督机制应包括定期检查、财务审计、业务审计等方式,确保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规定和要求。
六、业绩考核总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对于子公司的运营表现进行评估和奖惩。
业绩考核应包括财务指标、业务指标、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应的激励和奖励。
七、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公司整体运营和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建立良好的组织结构、明确的权责分配、健全的决策机制、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科学的业绩考核,总公司可以有效管理子公司,使其在公司整体战略和运营目标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子公司奖励制度方案范本

子公司奖励制度方案范本一、总则为激励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励制度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奖励方式包括精神鼓励、物质奖励和晋升提级等。
二、奖励原则1. 公平竞争,公正管理;2. 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3. 注重实绩,激励创新;4. 弘扬先进,推动发展。
三、奖励内容1. 绩效奖金:根据员工月度、季度、年度工作绩效,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2. 项目奖金:对公司重点项目的成功实施,给予项目组成员一定的奖金奖励。
3. 创新奖金:鼓励员工创新,对提出并被公司采纳的合理化建议或创新项目,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
4. 晋升提级: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能力,适时给予晋升提级。
5. 荣誉称号:对公司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员工”、“优秀团队”等。
四、奖励方式1. 精神鼓励:通过公开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等方式,给予员工精神鼓励。
2. 物质奖励:给予相应的奖金、奖品等物质奖励。
3. 晋升提级:对表现优秀的员工,适时调整岗位和薪资待遇。
五、奖励程序1. 员工自荐或部门提名;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 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4. 奖励发放。
六、处罚规定1. 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失职、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辞退等。
2. 员工对公司的处罚有异议,可向公司领导提出申诉。
七、附则1. 本方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本方案可根据公司发展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奖励制度方案的实施,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推动公司持续发展,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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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障集团公司工作秩序正常运行,保证公司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基本原则:
1、奖惩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执法公正严明
2、奖惩适当:执行奖罚中,要做到功奖相称,处罚相当
3、注重时效:奖励和惩罚必须及时有效;奖励的目的是通过表彰先进,激励一批人;惩罚的目的是通过严肃纪律,教育一批人。
三、范围:
1、本制度为集团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制度范围。
2、本制度适用集团公司直属职能部门、子公司及所属部门的行政管理。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
四、管理职责:
1、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考核和过程统计汇总。
2、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责本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3、集团公司下属各单位及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与过程管理。
五、奖励:
1、奖励类别:一般性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
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或加薪、晋升职位等。
(1)嘉奖与一般性奖励:员工在本职工作岗位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业绩比较突出,在本部门内有一定影响。
(2)记小功、记大功、通令嘉奖: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工作业绩十分突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有重大影响,按其敬业贡献的影响程度确定嘉奖类别。
(3)授予先进工作者:授与先进工作者属于年终综合评比范畴,按年终评比与奖励规定办理。
2、奖励方式:通令嘉奖,当月奖励 1000-2500 元;记大功,当月奖励 500-1000元或加薪一级;记小功,当月奖励 300-500 元;嘉奖,当月 10-100 元;一般性奖励,当月奖励 100-300 元。
3、奖励原则:以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注重平时奖励;每年开展一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在本年度的平时工作应被记小功一次以上。
4、奖励条件: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由直接主管部门和子公司总经理酌情上报,人力
(1)、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有效的;(2)、积极研究和改进业务流程与方法,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有特殊功效的;(3)、对于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或对突发事件临机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而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4)、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积极负责,自觉维护公司形象,工作勤奋、本职工作出色的;(7)、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迅速有显著收效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六、处罚: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二种。
1、经济处罚:罚款、扣工资、减发奖金。
2、行政处分: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薪、降级、辞退、开除。
警告一次当月罚薪50元;记小过一次当月罚薪100元;记大过一次当月罚薪 300 元。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奖金和补助,工资减半。
记小过以上处分,均在公司范围内通报。
3、处罚细则
(1)、没有提前请假或领导没有准假,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旷工一天扣罚 2 天工资;一个月旷工 3 天或全年累计旷工 6 天者,予以辞退或开除。
(2)、工作时间窜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10元/次。
(3)、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影响工作者,记小过一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员工上班不按公司规定着装或不佩戴工作证,一次罚款10元,自行车、摩托车、汽车等一切车辆不按规定地点停放,罚款20元/次以上。
(5)、污辱谩骂劳动纪律检查人员,罚款100元/次,性质严重的给予记过处分。
(6)、在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嬉闹、追逐,工作时间穿背心、拖鞋、勾肩搭臂等影响公司形象者,罚款 50-100 元/次,经批评不改者,调离岗位或辞退。
(7)、在公司场所区域内随地吐痰,罚款20元/次。
(8)、上班时间吃食品、乱丢果皮纸屑等,罚款50元/次。
(9)、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罚款 20 元/次。
(10)、工作时间睡觉、下棋、打扑克,罚款100元/次,中层以上干部给予警告、降职、降薪处罚
(11)、在公司内赌博,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每次每人罚款 100 元,取消年终奖金,严重者予以开除。
(1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3)、利用公司设备做私事,除扣罚当天工资、设备损耗费、电费等外,并罚款 50 元/次以上。
(14)、人为损坏公司里的设备和财物,除按价赔偿外,并罚款 100 元/次以上。
(1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消极怠工,每次罚款 50 元,并予以停工处理。
三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处理。
不服领导教育,出言不逊,罚款 100 元/次,甚至动手殴打领导者,一律开除,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16)、盗窃公司财物,除追回原物,并按十倍价处罚外,一律开除,并扣罚全月工资。
(17)、厕所设施损坏不能正常使用,尿垢严重,便池粪便堆积,水龙头长流水,灯长明,又没有及时报告和修复,罚责任部门每次 5 元/ 次。
(18)、办公大楼向窗外扔杂物和垃圾罚 20 元/次。
(19)、凡欺骗领导,以事假、病假名义到其他单位务工者,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20)、下班后未关闭电源、门窗等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并处以50元/次以上罚款。
(21)、泄露、出卖公司专业技术、商业秘密者,追究违约责任,并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22)、故意浪费、损害公司财物或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损失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处以10倍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3)、徇私舞弊,假公济私、贪污公款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并处以 10 倍以上罚款。
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4)、员工有错,认错态度好,可减轻处罚,认错态度不好。
4、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重处罚:
(1)、品行不端、工作不负责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2)、职能岗位人员因工作服务态度不好遭投诉的;
(3)、玩忽职守、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失的;
(4)、三次以上扰乱工作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行为;
(5)、三次以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的行为;
(6)、三次以上因过失浪费、损害公司财物的;
(7)、有渎职、失职现象或对工作重大问题失察的;
5、经公司领导批准的辞退可发放当月工资。
开除处分一律扣除当月所有工资待遇。
七、奖励的程序:
1、由主管部门或企管部门提出准确的申请报告,填写奖励申请单。
奖励内容包括:在什么岗位作出了贡献;所做的贡献影响如何;成绩属于个人的还是集体的;先进事迹,如良好的工作作风或服务勤劳、敬业爱岗精神等。
建议给予何种奖励。
要求语言清晰,材料具体,切忌模糊其辞,泛泛而论。
2、调查、核实情况。
人力资源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和补充,为奖励决策提供事实依据和奖励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