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丁二烯物料储罐区管理规定20070301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
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
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
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
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丁二烯是一种紧要的工业原材料,广泛应用于合成丁基橡胶、丁二烯酸、丁基醇等化学产品,同时也是制造聚乙烯、聚丙烯塑料等紧要原材料。
然而,由于丁二烯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不安全性质,其生产、储运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为确保生产、储运场所的安全,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文订立了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
二、丁二烯物料的安全管理(A)生产安全管理1. 安全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及国际上的安全技术标准,要求订立《丁二烯物料生产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作业程序、生产车间、生产设备的安全距离以及消防器材等的配置,确保生产安全,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2. 安全培训对新增员工在进入丁二烯生产作业之前,必需经过专业的安全学问和操作规程的培训,明确其责任,谙习作业环境,清楚注意事项,确保生产操作安全。
3. 生产车间配备生产车间要配备消防器材,应设立合适的灭火器材,如干粉、CO2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等,还需配备数个磷酸铵盘式喷洒器(PPF)。
丁二烯压缩气体进厂后要由各级压缩气体分压器进行分开处理,以免气体浓度过高引发事故。
4. 生产设备安全安装或更换生产设备前必需进行安全检查、验收;设备上架、拆卸、维护等必需人员配齐、工作坚固,必要时进行操作技术要求的实在操作规程。
5. 生产车间管理生产车间必需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清洁、消毒、修缮等工作,定期对生产车间内环境进行检查。
管理要严格依照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禁止吸烟、吃饭等行为(B)储运安全管理1. 物料包装在包装丁二烯物料时必需做到以防止爆炸为前提,采纳防火、防潮、防晒、防劳动损伤等一系列防备措施,确保物品安全运输。
2. 车辆装载车辆装载过程中要求对车内装载物品严格依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
车辆不能装载超出载荷本领的物品,在装物品或要清理时要先停顿车辆,其次等待两个小时后才能进行操作。
3. 车辆使用对各类车辆的运行时间、里程、维护和修理保养等实行明确的计划与管理,要求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加油时要关闭发动机,禁止在车内吸烟、使用火源,如发觉车辆显现异常情况,应立刻停车或报警,以免引发事故。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丁二烯是一种重要的化学原料,广泛应用于橡胶、塑料、纺织、化纤等工业领域,但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性质,如果不进行正确的储运和安全管理,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因此,建立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生产环境的安全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1.制定该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目的:确保丁二烯物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安全可靠,避免事故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责任与职责(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审核和监督实施该制度,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4)生产作业人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作业,并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3.生产储运安全措施(1)设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3)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包括工作场所、设备仪表、电源线路等的防静电、防爆安全设置。
(4)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手套等,保护操作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防止事故发生。
(6)制定丁二烯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在泄漏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4.储运安全管理(1)建立储罐、管道等重要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其安全可靠。
(2)制定丁二烯储罐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并进行岗位责任签订。
(3)控制储罐的液位和压力,避免超限运行,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丁二烯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明火等标志,并定期清理、检查,防止发生火灾。
(5)丁二烯储罐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泄漏事故的及时处置。
5.事故管理(1)建立事故报告制度,要求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2)及时处理和回收泄漏的丁二烯物料,并且对泄漏现场进行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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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确保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性,保护企业员工、资产以及环境的安全,有效防控化学品事故风险。
适用范围包含丁二烯物料的生产、储存和运输等环节。
二、管理标准2.1 生产环节管理1.生产设施:–生产设施应符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规定,并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
–设施标识清楚,防止混淆或误用,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丁二烯物料生产设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设备,如防爆措施、排气装置等,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2.生产操作:–确定专责人员,负责监督生产操作,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丁二烯物料生产操作应在防爆环境下进行,确保工人安全。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进入生产现场。
–生产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流程。
3.废物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必需依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2 储存环节管理1.储存场合:–储存场合应符合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规定,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及处理泄漏的设备。
–储存环境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丁二烯物料积聚过量造成爆炸风险。
2.标识和分类:–储存区域应标明丁二烯物料的名称、不安全性质、储存容器的数量和容量。
–依据物料的不安全性分类,合理划分储存区域,防止不同不安全等级的物料混放。
3.安全储存:–丁二烯物料应储存在符合规定要求的容器中,并确保容器完整无漏,杜绝泄漏风险。
–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的完整性,遇有问题及时更换或修复。
2.3 运输环节管理1.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安全可靠。
–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的紧急处理设备,如泄漏处理装置和灭火器等。
2.装载和卸载:–装载和卸载丁二烯物料时,应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需的防护装备,避开物料泄漏造成的损害。
–装载和卸载过程中,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无误。
3.路线选择和安全:–运输公司应选择安全可靠的路线,躲避人口密集区和易发生事故的区域。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
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
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
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
备用换热器应处于氮气保护状态,保证投用前在密封状态下分析氧含量低于1mg/g。
(八)当精制系统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和事先制定的处理方案,进行蒸煮、钝化,不留死角,确保可燃物、有毒物指标合格,过氧化物被破坏。
(九)开车时应按操作规程步骤进行气密试验、氮气置换和化学清洗,同时保证溶剂中阻聚剂含量合格。
(十)对于停产报废的装置,应依照操作规程,做妥善处理。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丁二烯物料的生产、储运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使用的企事业单位。
1.3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二、生产安全管理2.1 生产场所应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
2.2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2.3 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2.5 应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储运安全管理3.1 储存3.1.1 丁二烯物料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1.2 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1.3 储存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储存设备安全运行。
3.1.4 储存过程中应遵守先进先出、分类储存的原则,不得混储、混装。
3.2 运输3.2.1 运输丁二烯物料的车辆、船舶、铁路罐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2.2 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运输安全。
3.2.3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物料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3.2.4 运输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四、使用安全管理4.1 使用丁二烯物料的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制度,确保使用安全。
4.2 使用过程中应遵守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4.3 使用过程中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接触皮肤、吸入蒸汽等。
4.4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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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丁二烯物料(丁二烯浓度不低于10mg/g的碳四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三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各专业处室按专业分工,具体负责对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四条炼化企业和销售单位在生产、储运等各项作业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及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定期演练,严格执行。
第三章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第五条生产装置安全管理(一)碳四原料、溶剂、阻聚剂的规格和指标必须满足操作规程要求。
(二)对装置中的碳四原料系统、萃取精馏系统和精馏系统的氧含量须进行定期分析。
气相氧含量增加时应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阻聚剂须按规程指定的种类、浓度、加入量及方式加入系统,确保阻聚剂循环量满足要求。
(四)脱水作业须按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监护制度,做到有人操作,有人监护。
距离排放点50米范围内不得有动火作业或明火。
(五)脱水作业须按照密闭禁氧排放的原则进行,严禁排放物直接接触空气。
在密闭排放管道上可加设视镜或透明管道,以便观察排水情况。
(六)对可能含有过氧化物的换热器等设备进行切换操作前,须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操作方案,操作时必须首先切断热、冷物料。
(七)应采取措施保证备用泵不积累聚合物、水、盐类等。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

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安全管理制度1. 说明本制度是为了保障丁二烯物料的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对生产储运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处理,在制定本制度时,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2. 管理职责1.公司总经理担任本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包括疫情风险管理、培训及管理、纠正和响应行动、每年评估制度有效性等。
2.企业安全负责人是本单位的行政主管,对公司整体安全管理负责,监督企业各生产部门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3.各生产部门负责丁二烯物料生产储运过程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尤其是固定安装、疏通和检修等工作的安全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操作规范和工艺流程,并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改进生产操作工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 丁二烯物料的生产安全管理1.丁二烯生产车间应设置必要的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按规定进行固定安装,并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2.货车或集装箱运输丁二烯时,应进行配装抽气、保温降温等措施,确保运输车辆的密闭性能、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3.禁止在生产车间及仓库内使用明火、静电等火源,严禁吸烟。
4.强制要求使用人员穿戴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保证生产人员的安全保障。
4. 丁二烯物料的储运安全管理1.丁二烯物料储存在专门的仓库中,禁止将丁二烯物料与易燃易爆品、剧毒品、酸液等混放储存。
2.丁二烯仓库应进行分区存放,防止不同质量的物质混杂而发生危害事故。
3.丁二烯仓库应通风良好,随时保持清洁,并进行浓度监测和泄露处理。
4.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进行巡视和检修,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5. 应急管理1.对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应按照专家技术服务部门所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统一管理,做到立足现实、周密细致、可操作性强。
2.对于使用丁二烯物料生产的不同工艺流程,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保证事故的及时响应和快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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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子石化公司含丁二烯物料储罐区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含有丁二烯物料储存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厂和直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200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防爆管理规定》Q/SY JH20213.014-2003《易燃易爆危险品装卸防火管理规定》Q/SY JH20213.021-20023术语和定义储罐安全附件指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安全阀、放空阀、紧急切断阀、静电接地等设施。
4职责4.1 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含有丁二烯物料的生产、储存及装卸车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工作,并定期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2 公司技术开发处负责工艺指标的建立、修改、审核、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与考核。
4.3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处负责含有丁二烯物料储存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安全消防设施完好投用、应急设施完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 公司机动处负责储罐的管理工作,审批储罐的年度检验计划,评价及选择检验单位,监督计划的实施。
5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存储管理5.1.1 存储储罐安全附件要求5.1.1.1 储罐必须设有独立的充、排氮气置换系统。
5.1.1.2 每个储罐具有一套单独的物料自循环系统,保持物料处于动态。
5.1.1.3 储罐底部出料线根部必须有紧急切断阀,并在主控室和储罐区外设有紧急切断阀关闭按扭。
5.1.1.4 储罐必须有液位、压力、温度的高、低报警,主控室DCS和现场仪表显示完好。
5.1.1.5 储罐必须有独立的液位、压力高、低报警开关,处于完好投用状态。
5.1.1.6 储罐具有现场温度计、压力表,完好投用。
5.1.1.7 储罐具有密闭取样系统、独立的泄压排火炬系统。
5.1.1.8 储罐所在的罐区要按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可燃气体报警器,并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校验,以保证可燃气体报警器完好。
5.1.1.9 储罐要设有静电接地装置并保持完好,防止静电的积累和尖端放电,保证产生的静电能及时导出。
5.1.2 存储储罐指标见附录15.2 存储储罐日常监控管理5.2.1 装置罐区设置合理巡检路线,定期巡检,记录罐区生产数据。
5.2.2 罐区操作中,如出现超过工艺卡片要求的参数,要及时汇报班长和班组运行工程师进行处理,如无法恢复到工艺卡片范围内,要及时向车间汇报,具体执行《工艺指标管理规定》。
5.2.3 罐区冬季每小时对伴热线进行一次检查,如发现冻结,要及时处理,每班记录一次伴热运行情况。
5.2.4 含丁二烯储罐氧、过氧化物和二聚物含量每两周检测一次(指标见附录1),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并向车间汇报,采取防范措施。
5.2.5 要严格按照规程要求控制丁二烯阻聚剂的加入量,夏季气温高时按高限控制,要及时清除活性物质。
5.3 含有丁二烯物料储罐的切水操作管理5.3.1 含丁二烯储罐切水必须两人在现场,一人监护、一人操作,切水作业时监护人不准离开现场,也不能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应站在上风口处监护,随时应对异常情况,切水结束后在交接班记录本上记录切水情况。
5.3.2 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储罐切水管理规定,并按照规定执行,及时排掉储罐物料中的积水。
5.3.3 储罐切水阀一定要设双阀控制,第一道阀门应设置在靠近储罐的根部,第二道阀门应设置在切水管线的下部,正常情况下两道阀门均应处于关闭状态。
5.3.4 切水点附近50米范围内有动火作业时,或附近50米范围内有明火时,严禁进行切水作业。
5.3.5 储罐排出的含油污水不允许直接排到地面上,当排水地漏有外溢现象时,应适当的关小阀门,确保污水不外溢。
5.3.6 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切水作业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鞋底部不允许有铁掌,不允许携带手机到切水现场,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3.7 切水现场附近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所需的应急设施,保证随时可用。
5.3.8 进行切水的作业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在储罐的梯子扶手处握紧至少5秒钟,将身体内的静电导出,防止因静电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5.3.9 进行切水操作时,开关阀门要缓慢,冬季要防止阀门因开关不慎而造成损坏,致使物料泄漏,特别是阀门有冻堵现象时不允许硬开。
5.3.10 切水过程中发现有聚合物等带出时,要逐渐关小阀门,阀门操作要小心,防止聚合物受挤压发生危险,事后要及时向有关人员反馈信息。
5.3. 11 如果切水操作中阀门已适当开启,但未排出水,应进行检查确认,不要盲目开大阀门防止物料大量喷出发生意外。
此时,严禁用铁器进行敲打或疏通,防止发生意外。
5.3.12 切水操作有排放不畅情况时,首先要关闭切水阀,停止切水操作,然后通知管理人员,经确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切水。
必要时可倒空罐内所有物料,对罐进行蒸煮后,对所堵管线进行处理。
出现切水管线堵塞不畅后,严禁用铁丝等非防爆工具进行通堵、击打等作业,严禁用蒸汽对切水管线进行加热。
5.3.13 切水工作结束后要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阀门是否关严,必要时对各储罐的第一道出口法兰进行测爆检测,对设备静电接地设施及安全附件进行检查。
5.4 储罐停用、检修及投用管理5.4.1 正常生产储罐检修过程要求25.4.1.1 储罐停用检修前,要先进行系统退料,然后用精氮气进行系统置换,再进行拆检,以确保拆检过程的安全。
检修、鉴定方案必须有储罐的倒空、氮气吹扫置换、盲板隔离及安全预案等要求,具体执行《检维修及施工作业风险管理程序》。
5.4.1.2 检修过程中,要认真清查处理聚合物,必须做到“完全彻底”,以免残留其“种子”而重新引发自聚物生成。
清理作业时必须木块或竹片等防爆工具,保证在湿润的情况下操作,避免铁器撞击。
5.4.1.3 对清理出来的危险物料,要轻拿轻放,先放入盛水桶内,然后送到安全地点妥善处理,禁止乱堆乱放。
5.4.1.4 检修结束投用储罐必须用精氮气置换,氧含量<50ppm,露点<-65℃。
5.4.1.5 新储罐第一次投用前,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化学试剂进行清洗或选择合适的除锈方法,消除设备表面的铁锈,再进行氮气置换至合格。
5.4.2 装置停工检修对储罐要求5.4.2.1 装置停工混合碳四存贮时间>15天,返回丁二烯存贮时间>7天,丁二烯产品存贮时间>3天,如阻聚剂含量达不到存贮控制指标(指标见附录1),必须对储罐进行倒空处理。
5.4.2.2 储罐两次检查间隔时间≥12个月,倒空置换合格达到进罐要求后必须对储罐壁、罐内管件、接管等相关部位进行自聚情况进行检查,要求:a 已审批的检修方案中必须有对储罐物料进行倒空并确认的要求。
b 要求由罐顶充氮气,罐底出料线排火炬置换,可燃气含量<0.1%。
c 按储罐检修方案进行盲板隔离。
d 确认罐内保持微正压<5KPa,在氮封下打开储罐下人孔,作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检查罐内有无自聚物,若正常,打开上人孔。
e 若有自聚物,用水冲洗,清出的聚合物要用水浸泡,及时转移到指定存放地点。
作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检查聚合物清理情况,如已清干净,打开上人孔,通空气通风,氧含量大于20%,交出检修。
f 检修结束要检查储罐中的铁锈生成情况,并根据情况选择适当的除锈方法进行处理,要求没有明显的浮锈。
g 投用时要求氮气置换氧含量<50ppm,露点<-65℃。
5.4.2.3 储罐两次检查间隔时间<12个月,在停工检修前储罐送料泵入口过滤器没有出现过聚合物,可不进行检查,但要做以下处理:a 用氮气置换到烃含量<0.1%后,做好隔离措施,用氮气保压100~200 KPa,制定巡回检查制度,防止压力过低空气窜入。
b 投用前需做氧含量分析,氧含量要求<50ppm,露点<-65℃。
5.5 应急管理5.5.1 车间必须针对本罐区制定储罐大量泄漏、着火爆炸的事故应急预案。
5.5.2 车间每半年组织一次储罐的重大泄漏、着火、爆炸的应急处理演练。
5.5.3 车间每月对应急物资、安全附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6相关记录与保存期罐区岗位液位记录大帐,保存期3年;罐区岗位交接班记录,保存期3年。
37检查与考核公司生产运行处对本管理规定中生产运行部分检查与考核,考核依据《独山子石化公司生产运行处专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各专业部门对本管理规定中本单位部分检查与考核,执行本单位考核细则。
8相关文件《独山子石化公司生产运行处专业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工艺指标管理规定》《检维修及施工作业风险管理程序》9附则本规定由独山子石化公司生产运行处负责编制、解释和修订。
4附录1含丁二烯物料存储储罐指标1 压力要求:1.1丁二烯含量>97%,压力控制范围为0.25-0.4MPa。
1.2丁二烯含量<97%,压力控制范围为0.25-0.55MPa。
2 温度要求:2.1 丁二烯含量>97%,温度控制范围为-5-15℃。
2.2 丁二烯含量60%~97%,温度控制范围为5-25℃。
2.3 丁二烯含量10%~60%,温度控制范围为5-45℃。
3 氧含量要求:3.1 丁二烯含量>97%,氧含量控制范围为<15ppm。
3.2 丁二烯含量60%~97%,氧含量控制范围为<20ppm。
3.3 丁二烯含量10%~60%,氧含量控制范围为<30ppm。
3.4 丁二烯含量<10%,氧含量控制范围为<100ppm。
4 存储时间及阻聚剂要求:4.1 丁二烯含量>97%,存储时间>7天的,阻聚剂控制范围为100~150ppm。
如丁二烯产品为下游装置送料的,存储时间<48小时,阻聚剂可控制在2~10ppm。
4.2 丁二烯含量60%~97%,存储时间>15天的阻聚剂控制范围为50~100ppm。
存储时间<48小时,阻聚剂可控制在30~50ppm。
4.3 丁二烯含量10%~60%,存储时间>15天的,阻聚剂控制范围为30~50ppm。
存储时间<48小时,阻聚剂可控制在5~20ppm。
5 物料中二聚物与过氧化物要求:5.1 含丁二烯介质的物料中二聚物含量要求 <100ppm5.2 含丁二烯介质的物料中过氧化物含量要求 <1ppm附录2丁二烯的危险性及可能产生的危害一、丁二烯的物化特性化学品中文名称:1,3-丁二烯(联乙烯)化学品英文名称:1,3-butadiene分子式 C4H6分子量:54丁二烯是具有共轭双键的最简单的二烯烃,丁二烯在常温下为无色、有芳香味、有毒的气体,是一种极易液化的无色气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稍溶于水,易溶于丙酮、苯等有机溶剂,易聚合,有氧存在下更易聚合。
蒸汽密度为1.9 kg/m3;丁二烯相对密度:0.6211(在20℃下的液体);熔点:-139℃;沸点:-4.41℃;自燃点:414℃;蒸汽压:101.3KPa (-4.5℃);闪点:-76℃;冰点:-108.9℃;爆炸极限:2.16~11.47%(体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