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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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院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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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三章观众厅3.1视点和视距3.2 视线和有关夹角3.3 坐席、排距和走道3.4 银幕3.5 干扰光的防止第四章声学第五章放映机房第六章其它用房6.1 门厅、休息厅6.2 办公、服务、设备用房6.3 厕所第七章防火和疏散7.1 防火7.2 疏散第八章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8.3 电器附录一银幕尺寸及其于观众厅的关系附录二名词解释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屏及普通银屏(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照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1、特大型1021座以上2、大型801座-1200座3、中型501座-800座4、小型500座以下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当电影院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三、试听等级: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以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2、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8388451264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83884512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标准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 58-88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满足安全、卫生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第1.0.3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1.0.4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1.0.5条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2.0.1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电影院设计规范

电影院设计规范
1 提倡全方位绿化(包括垂直和屋顶绿化等),绿化面积的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2 绿化的配置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城市气候、土壤和环境功能等条件确定;
3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甲级 50~100年 不低于二级
乙级 50~100年 不低于二级
丙级 25~50年 不低于二级
2 术语
2.0.1 普通银幕影片:片宽为35mm,高宽比为1:1.375的影片。
2.0.2 变形法宽银幕影片:拍摄时将景物横向压缩于35mm普通影片上,放映时又经变形镜头展宽还原的西尼玛斯科普系统。此处指银幕画面高宽比为1:2.35的光学立体声或非立体声影片。
1 当需要采暖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热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
2 当需要空气调节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2001年版)执行。
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5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部门的规定;
3.0.4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全面规划远近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
2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人流、车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
4.1.6 特级、甲级、乙级电影院建筑2层及2层以上,丙等电影院建筑3层及3层以上,宜设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并根据营业规模合理设置载货电梯。电影院设置电梯或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影剧院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第条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大型801座~1200座;中型501座~800座;小型500座以下。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

当电影院总规模较大时,宜设多观众厅。

第条电影院的质量标准分特、甲、乙、丙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特等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甲、乙、丙等的相应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主体结构耐久年限:甲等100年以上,乙等50~100年,丙等25~50年。

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第条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应小于10m;四、多观众厅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总座位数2000座以上的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五、位于交叉口的电影院尚应满足城镇有关交通车行视距的规定。

第条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人行交通与车行交通、观众流线与内部路线(工艺及管理)明确便捷,互不干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二、一面临街的电影院,中、小型至少应有另一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大型、特大型至少应有另两侧临内院空地或通路,其宽度均不应小于;三、合建、附建的电影院除以防火墙与毗邻建筑划分成独立防火分区外,其余临空部分仍应按上款执行;四、设备用房应置于对观众干扰最少的位置,且应注意安全、卫生、消声、减振和设备安装维修的方便;五、总平面内宜设机动车及自行车停车场,或由城镇交通规划统一考虑;六、总平面内尚应满足排水、隔噪、节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根据条件布置绿化。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JGJ 58—2008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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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文号:建设部建标[2004] 66号 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地和总平面;4建筑设计;5 声学设计;6 防火设计;7 建筑设备。 修订主要内容:总则、基地和总平面、建筑设计、声学设计、 防火设计和建筑设备; 增加内容:术语、建筑设计一般规定、室内装修、噪声控制和 扬声器布置。 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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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术语
2.0.1 普通银幕电影 standard film 影片宽度为35mm,画面高宽比为1:1.375的电影。 2.0.2 变形宽银幕电影 anamorphic film 拍摄或印片时用变形物镜使记录在感光胶片上的影像沿水平方向压缩, 放映时再通过变形镜头使变形影像复原的、画面高宽比为1:2.35的电 影。 2.0.3 遮幅宽银幕电影 masking wide-screen film 拍摄时采用画面高宽比为1:1.85(或1:1.66)的片窗,放映时采用比 放映普通银幕电影焦距更短的镜头,以获得宽银幕电影效果的电影。 2.0.4 设计视点 viewpoint 影厅垂直视线设计用的基准视点,定在银幕画面下缘中点。 2.0.5 最低设计视点高度 minimum height of viewpoint 银幕上各种制式画面中最低有效画面下缘距第一排观众席地面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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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电影院的规模按总座位数来划分,可分为: 特大型: 1801座以上(宜有11个观众厅以上); 大型: 1201座 ~ 1800座(宜有8~10个观众厅); 中型: 701座 ~ 1200座(宜有5~7个观众厅); 小型: 700座以下(不宜少于4个观众厅)。 1.0.8 电影院建筑的等级可分为特、甲、乙、丙四个等级。特、甲、 乙、丙级电影院应符合下列规定:

影剧院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

影剧院设计规范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容量可分为:特大型1201座以上;二、耐火等级:甲、乙等不应低于二级;丙等不应低于三级,且不应有特大型。

三、视听设施:甲等宜设置立体声。

甲等大型以上的观众厅主体结构宜具备能兼放、或以后能改建为兼放70mm影片的条件。

注:观众厅能兼放70mm影片的土建基本条件参见附录一。

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电影院基地选择应根据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基地的主要入口应临接城镇道路、广场或空地;二、主要入口前道路通行宽度除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外,且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大型不应小于12m,特大型不应小于15m;三、主要入口前的集散空地,中、小型电影院应按每座0.2㎡计,大型、特大型电影院除应满座以明确并为消第三章观众厅第一节视点和视距设计视点应取画面下缘中点。

池座第一排观众地面至设计视点的高差不应小于1.50m及不大于2.50m。

最小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普通银幕:宜为画面宽度的1.5倍,并不应小于1.3倍;二、变形法宽银幕:当其画面高度与普通银幕画面高度相同时,宜为宽银幕画面宽度的0.88倍,并不应小于0.76倍;当其画面高度大于普通银幕画面高度(镜头焦距相等)时,宜为宽银幕画面宽度的0.74倍,并不应小于0.64倍(均见附录二图2)。

注:银幕宽度、高度参见附录一。

最大视距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普通银幕:宜为画面宽度的5倍,并不应大于6倍;3倍;㎡。

0.90m,排距应增大0.12m。

每排座席数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短排法:两侧有纵走道且为最小排距时,每排座席数不应超过22个,以后排距每增加50mm,可增加2个座席;二、长排法:每排座席可增至50个;三、仅一侧有纵走道时,上述座席数相应减半。

短排法两个横走道之间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不设横走道时,其前面的一个横走道与后墙之间不宜超过10排。

座席应按弧线或与弧线近似的折线布置(小型可按直线布置),或两种方法混合布置。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室内装修 室内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观众厅室内装修应满足电影院声学要求; 2 室内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 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应采用防火、防污染、防 潮、防水、防腐、防虫的装修材料和辅料; 3 观众厅室内装修选材应防止干扰光,应选用无反光 面饰材料; 4 室内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标志、疏散指示标志 及安全出口,并不得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的长度不宜大于30m,观众厅长度与宽度的比例宜为 〔1.5±0.2:1;
1.2 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应取3kN /m2;观众厅踏步承 重500kg,周围的墙体要求200mm厚防火墙.
1.3 观众厅体形设计,应避免声聚焦、回声等声学缺陷; 1.4观众厅净高度不宜小于视点高度、银幕高度与银幕上 方的黑框高度〔0.5~1 m三者的总和; 1.5 新建电影院的观众厅不宜设置楼座; 1.6 乙级及以上电影院观众厅每座平均面积不宜小于 1.0m2,丙级电影院观众厅每座平均面积不宜小于0.6m2.
5.5:观众厅内座位楼地面宜采用台阶式地面,前后两排地坪相 差不宜大于0.45m;观众厅走道最大坡度不宜大于1:8.当坡 度为1:10~1:8时,应做防滑处理;当坡度大于1:8时,应采用 台阶式踏步;走道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6m且不应大于 0.20m; 供轮椅使用的坡道不应大于1:12,困难地段不应大 于1:8.
8.3 放映窗应安装光学玻璃,观察窗宜安装普通玻璃;
8.4 垂直放映角为0º时,放映机镜头光轴距离机房地面 高度为1.25m;
8.5 放映窗口外侧的观众厅最后一排地坪前沿距离放映 光束下缘不宜小于1.90m.
8.6 放映机房至少有一外开门通至疏散通道,其楼梯和出 入口不得与观众厅的楼梯和出入口合用.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

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电影院作为一个文化娱乐场所,其建筑设计规范需要符合人流、安全和观影体验等方面的要求。

下面是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建筑结构:电影院建筑需要具备良好的结构稳定性和承重能力,以应对大批观众的集中载荷。

建筑结构需要经过严格的计算和设计,确保在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下能够保持安全稳定。

2. 人流设计:电影院需要考虑观众的人流组织和安全疏散。

入口和出口的位置和数量需要合理布局,以便观众能够便捷地进出场所。

通道和过道的宽度需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同时保证观众能够流畅地进出和离开座位。

3. 观影设施布局:座位的布置需要考虑观众的视线和舒适度。

屏幕应该设置在观众能够清晰看到的位置,避免产生死角。

座位之间的间距和高度需要合理设计,以确保观众能够有足够的空间活动和舒适地观影。

4. 声学设计:电影院需要进行良好的声学设计,保证观众能够听到清晰的音效和对话。

天花板、墙壁和地板的材料和布置需要考虑声音的反射和吸收特性,以提供最佳的声音效果。

5. 灯光设计:电影院的灯光需要合理设计,以提供适宜的观影环境。

灯光的亮度和色温需要能够与屏幕上的画面相匹配,避免对观影体验产生干扰。

6. 空调和通风:电影院需要提供良好的空调和通风系统,以确保观众在观影过程中能够享受舒适的室内环境。

空气质量需要符合相关标准,防止观众因空气不流通而感到不适。

7. 消防安全:电影院需要配置合适的消防设备和灭火系统,以应对火灾等突发情况。

灭火器、喷淋系统和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需要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

8. 设备设施:除了观影厅之外,电影院还需要提供餐厅、休息区、卫生间等辅助设施。

这些设施的设计需要考虑观众的需求和舒适度,同时满足相关卫生和安全标准。

综上所述,电影院的建筑设计规范需要同时考虑观众的观影体验和安全性。

优秀的建筑设计能够为观众提供良好的观影环境,同时保证他们的安全和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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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前 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X]XX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13号;邮政编码:100045),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44号;邮政编码:100086)。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刘世强、邱正选、陈钧中国电影科学技术研究所:乔柏仁、杨学培、罗雁玲目 次1 总则2 术语3 基地和总平面4 建筑部分4.1 建筑设计通用规则4.2 观众厅4.3 公共部分4.4 放映机房4.5 其它用房5 声学设计5.1 基本要求5.2 观众厅混响时间5.3 噪声控制5.4 扬声器系统设计6 防火设计6.1 防火6.2 疏散7 建筑设备7.1 给水排水7.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7.3 电气1 总则1.0.1 为保证电影院建筑设计的设计质量,使之符合使用功能、安全、卫生、技术、经济及电影工艺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以放映35mm的变形法、遮幅法宽银幕及普通银幕(包括立体声)三种影片为主的电影院建筑设计。

1.0.3其他用途则适当兼顾;其他兼放电影且有固定放映设备的公共集会、文娱演出建筑可参照本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1.0.4 电影院建筑设计应为观众创造安全和良好的视听环境,为工作人员创造方便有效的工作环境。

1.0.5 电影院设施应遵循数字电影和电影产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使用和经营,以保证最大地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0.6 电影院的规模按观众厅的总容量可分为:特大型: 1801座以上或11个厅以上;大型: 1201座~1800座或8~10个厅;中型: 701座~1200座或5~7个厅;小型: 700座以下或4个厅。

1.0.7 电影院应布点合理,规模适当,宜设不小于4个观众厅。

1.0.8 电影院根据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分特级、甲级、乙级、丙级四个等级(与特大、大、中、小型交叉组合)。

不同等级电影院建筑设计使用要求与使用年限、耐火等级应符合表1.0.8的规定。

1.0.9 电影院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和规定。

1.0.10 电影院建筑防火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年版)或《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1年版)中有关设计规定。

表1.0.8 电影院建筑等级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等级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耐火等级特级>100年不低于一级甲级50~100年不低于二级乙级50~100年不低于二级丙级25~50年不低于二级2 术语2.0.1 普通银幕影片:片宽为35mm,高宽比为1:1.375的影片。

2.0.2 变形法宽银幕影片:拍摄时将景物横向压缩于35mm普通影片上,放映时又经变形镜头展宽还原的西尼玛斯科普系统。

此处指银幕画面高宽比为1:2.35的光学立体声或非立体声影片。

2.0.3 遮幅法宽银幕影片:拍摄时将35mm影片的片门上下遮挡,放映时用短焦距镜头放大,高宽比为1:1.85(也有1:1.66等)。

2.0.4 70mm影片:片宽为70mm,高宽比为1:2.2和1:1.78的较大视野的磁性立体声影片。

2.0.5 合建电影院:几个不同功能厅堂(几个电影观众厅,甚至其它厅堂)合建的建筑群。

2.0.6 附建电影院:观众厅附设于商场、宾馆、办公楼等建筑内的电影院。

2.0.7 视距、视点及水平视角:视距(最小、最大)及相应的水平视角O示于图2中;设计视点见图2、3中的S。

2.0.8 水平斜视角:边座观众至普通银幕远边的视线与普通银幕所形成的夹角,第一排边座的最小水平斜视角不应小于45,见图4.3.2中的a角(宽银幕的座席排列亦以此a角的边线控制)。

2.0.9 仰视角:中心观众至最高画面上缘的视线与视平线之间的夹角,第一排中心观众的最大仰视角不应大于46,见图4.3.2中的δ角。

2.0.10 放映俯(仰)角:放映光轴与银幕中形成的垂直俯(仰)角,仰角不宜大于3,俯角不宜大于6,见图4.3.2中的心法线所Pv角。

2.0.11 放映水平偏角:放映光轴与银幕中心法线所形成的水平偏角,不应大于3,见图4.3.2中的Ph角。

2.0.12 视线升高“c”值:后排观众视线与前排(一排或隔一排)观众头顶相切或超过时,与前排观众眼睛之间的距离。

3 基地和总平面3.0.1 电影院基地的选择应符合当地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和文化娱乐设施的布局要求,讲求使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0.2 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基地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的中心区或居住区,并远离工业污染源;2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镇道路,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镇正常交通的影响;3 基地沿城镇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和疏散人数确定,并不应小于基地周长的1/6;4 基地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镇道路的(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5 基地前城镇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安全出口宽度总和,且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8m,中型电影院不应小于12m,大型电影院不应小于20m,特大型电影院不应小于25m;6 基地和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也不得直对城镇主要干道的交叉口;7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或广场,其面积:中、小型电影院不应小于0.2㎡/座,大型及以上电影院除应满足此要求外,深度不应小于10m;电影院各主要面的集散空地应按实际分配的最多人数计算;特大型电影院宜分数处集散;8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或广场的使用,并不宜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3.0.3 基地机动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与大中城镇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2 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3 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4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5 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他特殊情况,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部门的规定;3.0.4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全面规划远近建设项目,一次规划,逐步实施,并为可能的改建和发展留有余地;2 建筑布局应使建筑基地内人流、车流合理分流,防止干扰,并有利于消防、停车和人员集散;3 在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应能使观众及工作人员迅速疏散至有照明的安全地带,并为消防作业提供合适的通路及场地;3.0.5 建筑基地内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1 基地内应设道路与城镇道路相连接,道路应能通达电影院的安全出入口;2 道路改变方向时,无论采用弧形和截角,路边绿化及建筑物均不应影响行车有效视距;3 基地内设地下停车场时,车辆出入口应设置有效显示标志;4 基地内车流量较大时应设人行道;5 建筑基地内道路宽度:单车道不应小于4m,双车道不应小于7m,人行道不应小于1.5m;6 利用道路边设停车位时,不应影响有效通行宽度。

3.0.6 停车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新建、扩建的电影院基地内应设置各种车辆的停车场,其面积指标应符合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规定,停车场的出入口应与道路连接方便;2 如因条件限制,停车场可在邻近基地的地区,由当地市政部门统一设置,但部分专用停车场(贵宾、工作人员等)宜设置在基地内;3 承担国际电影节的电影院,在设施附近应设有电视转播车的停放位置;4 机动车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其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

3.0.7 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提倡全方位绿化(包括垂直和屋顶绿化等),绿化面积的指标应符合有关规范或当地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2 绿化的配置和布置方式应根据城市气候、土壤和环境功能等条件确定;3 绿化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3.0.8 总平面设计中有关无障碍的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3.0.9 对于合建电影院,应与当地城镇规划、消防、绿化部门协商,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执行。

4 建筑部分4.1 建筑设计通用规则4.1.1 电影院建筑应根据所在地区市场需求、使用性质、功能定位、服务对象、管理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合理确定建筑的等级和规模。

4.1.2 电影院主要由观众厅、门厅、休息厅、放映机房、多种营业用房、办公用房、设备用房等组成。

各类用房根据电影院规模、等级以及经营和使用要求可增减或合并,其主要用房的分区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1 根据功能分区应合理安排观众厅区、放映机房区的位置,对于多厅电影院应做到观众厅区相对集中,放映机房区宜设置中央放映机房;2 解决好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分隔要求,各类用房在使用上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便于分区使用统一管理;3 根据使用功能,除观众厅外,应使大多数房间或重要房间布置在有良好日照、采光、通风和景观的部位。

4.1.3 人流组织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合理安排观众厅出入口,保证观众的有序入场及疏散,应避免观众和其他人流的交叉;2 合理安排放映、入场、退场、经营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观众、管理人员和营业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4 电影院层高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结合观众厅工艺要求和技术经济条件综合确定,有机组合各个观众厅、放映机房的层高;2 观众厅上下两层布置时,应在同一位置;3 休息厅、小卖部等用房宜充分利用观众厅后排座席下的空间。

4.1.5 电影院外部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影院出入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2 电影院建筑外部所有凸出的招牌、广告均应安全可靠,其底部至室外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5m;3 电影院夜间宜有霓虹灯或现代化灯光装饰,有活动影像以突出影院氛围。

4.1.6 特级、甲级、乙级电影院建筑2层及2层以上,丙等电影院建筑3层及3层以上,宜设乘客电梯或自动扶梯,并根据营业规模合理设置载货电梯。

电影院设置电梯或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电梯或自动扶梯不应与观众厅紧邻布置。

凡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布置时,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措施;2 乘客电梯的台数应通过设计和计算确定;3 主要乘客电梯应设置于门厅观众易于看到且较为便捷的地方;4 宜设置残疾人专用设施;5 自动扶梯上下两端水平部分3m范围内不应兼作它用;6 当只设单向自动扶梯时,附近应设置相配套的楼梯。

4.1.7 建筑热工设计应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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