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教学教材
广西小学教材与课程标准

广西小学教材与课程标准
1、教育(与健康)课: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桂教规范(2015)6号,要求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小学1—6年级体育课的课时每周为4学时,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每周3学时。
建立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制度。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每天上午统一安排25—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
2、音乐、美术课:《广西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11〕584号规定音乐、美术课小学1-6年级每周各2课时,初中音乐、美术课每周各1课时。
3、书法教育课: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规定要合理安排书法教育的教学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育以语文课为主,也可在其他学科课程、地方和校本课程中进行。
其中,小学3—6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4、环境教育课:广西市教育局《关于在广西市中小学中开设环境教育课程的通知》南教基教(2013)46号规定环境教育课时为每学期6节,开课学段为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
5、国防教育课:各学校要把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列入课程
表,安排教师给学生上好国防教育课。
每个月开设国防教育课程不能少于2个课时,可以根据当前的国内、国际形势、重大事件等确立当月国防教育的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4.26•【字号】桂教规范〔2023〕7号•【施行日期】2023.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4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党建管理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公办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民办学校要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
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档案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检查档案目录一、行政管理1.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1)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教育法律文本及相关学习、宣传资料)(2)学校教职工管理规定及教师违法违纪记录本(如“无”也要写上检查日期与基本情况)2.建章立制,依法治校(1)学校章程(2)学校、部门三年发展规划(3)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人员职责(4)学校管理流程及人员分工安排4.学校规范管理过程性资料(1)学校2009-2001上学期工作计划、总结,下学期工作计划(2)各部门2009—2001学年度上、下学期工作计划、总结(3)学校值周或值日检查记录5.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1)学校“5表”(校历表、学生座位表、教师任课表、课程总表、作息时间表)。
(2)执行“5表”工作检查记录(3)学生学期成绩评定记录(成绩总表)(4)假期工作安排及检查记录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1)校务会(行政会)记录(2)班(年级)主任会议记录(3)教研组、年级组会议记录(4)国旗下讲话稿7.民主管理学校(1)教代会制度(规定)(2)教代会议案和记录(3)校务公开栏记录(4)校长信箱、邮箱(5)师生意见及建议记录和回复登记簿(6)教师代表对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审核记录8.抓好档案资料管理(1)学校档案管理制度(或管理规定)(2)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名单及职责(3)档案室账薄9. 规范进校书刊管理(1) 进校书刊管理机构名单及职责(2)进校书刊监督工作制度和自查情况记录(3)学校进书存单10. 加强校长自我管理(1)校领导岗位证书(2)校领导培训记录二、教职工管理1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及分工(1)各部门及教师岗位目标职责(各处室、教研组、教师、后勤工作人员、教辅人员)(2)督查、考核、奖惩记录(3)教师花名册及“三证(学历、资格、职称)”复印件12.抓好政治学习(1)政治、业务学习计划、内容、记录(2)教师继续教育计划或方案、成果(年度继教本、卡)。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及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科所,事业办、民办学校: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06〕82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桂教〔201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征订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规范中小学教材征订行为各县区、开发区、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每年春、秋两季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材。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和使用《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
各县区、开发区、各中小学所需教材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向广西中小学教材中标单位征订,严禁学校、教师、个人通过其他渠道征订或印制教材。
二、严格执行教辅材料准入制度供我市中小学和教育行政部门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必须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选取。
南宁市中小学教材和教辅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我市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经过评议后,从《公告》中按照“一个学科、一套教辅”的原则,选取教辅材料推荐给学校供学生使用。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学习《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广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心得体会根据学校要求,我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从中学到的很多东西,也对学校的常规管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常规管理,是指为了实现素质教育的培养目标,把学校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相对稳定的管理内容,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和规范,采取强制执行、严格训练和有效的思想教育,使之成为学校师生员工自觉遵守的习惯,内化为师生员工的素质,进而形成学校的传统,以达到管理非管理,似有似无的境界,形成常规。
常规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塑造师生健全、完美的人格,当它真正内化为每个人的素质时,会对这个人生活、学习、工作及将来事业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
常规管理是一所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基本保证,是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的基础,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集中体现。
学校常规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形象和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能否提高,影响学校是否能够持续发展。
因此学校常规管理必须下大力气去抓,这样才能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那么怎样才能强化学校的常规管理,尤其是对学生的常规管理呢?通过学习,谈谈一些感想和看法,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即:要确立一个目标,建好两支队伍,突出三个重点,注意四个方面。
一、确立一个目标。
人生要有目标,工作要有目标,学校常规管理同样也要有目标。
目标是源动力,能激励人为实现目标而努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们的目标是“规范有序,文明有礼”。
目标确立后,通过校会,班会,黑板报,校园广播加以宣传张扬,让所有师生都知晓学校学生管理的目标,从而形成一种强烈的意识,既目标意识。
二、建好两支队伍。
任何管理都必须依赖于人去实施,学校常规管理也必须依靠学校的干部、教师去做。
因此要强化学校常规管理,就要重视学校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建设。
古人云“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素质,并且在工作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用自己良好的言行和优秀的人格魅力去感染、熏陶、影响学生,让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启迪和帮助,并且通过这两支队伍贯彻执行常规管理的各项规定、制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10.27•【字号】•【施行日期】2023.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广西新华书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23〕2号)精神,为扎实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确保实现“课前到书”目标,现将我区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用书目录内容及适用范围(一)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1)所列用书是根据教育部规定编制,供义务教育学校使用。
(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修订)》(附件2)所列用书是根据2017年版课程标准编写、出版的教学用书,供普通高中学生使用。
选修课程暂由各地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以及相关课程实施要求,结合校本课程等方式开展教学活动。
(三)壮语文教学用书。
《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壮语文教学用书目录》(附件3)所列用书是我区开展壮语文教学的教学用书(教学性课程资源),供开展壮语文教学的中小学(幼儿园)使用。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4)中的教科书,其他没有新编教科书的学科和年级仍使用原版本教科书,或根据教学实际,选择合适的普通学校教科书内容进行教学。
体育运动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使用国家统编教科书,其他学科使用《2024年春季学期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附件5)中的教科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2013)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201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8.19•【字号】桂教[2013]6号•【施行日期】2013.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桂教〔2013〕6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深入推进“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我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专家修订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常规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入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优化校园育人功能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激发青少年学生为圆梦而努力奋斗的重要基础;是推进学校减负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解决当前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把《常规管理规定》精神原原本本地传达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每一位教职工及每一位教育行政干部,并通过举办学习班、研讨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抓好学习、讨论,务必使每一位基础教育工作者都能充分认识到开展活动的重要意义,完整、准确把握其含义,自觉在各自的工作中予以落实。
二、统筹兼顾,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统筹兼顾,紧密结合义务教育当前各项重点工作,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_年版)解读

广西教育2023年5月第13期卷首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解读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现对该规定解读如下: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工作,始终将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作为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修订)》(桂教〔2013〕6号),促进了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提升。
随着时代发展,我区义务教育发生了格局性的变化,2013年版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义务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在系统分析、全面总结,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年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共有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党建管理。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行政管理。
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提升科学管理能力,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规范学校管理过程,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坚持工作例会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抓好档案资料管理,规范进校书刊管理,规范教育移动应用进校管理,加强校长自我管理。
三是学生管理。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学生道德品质,关注学生需求,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身体素质,提升学生美育素养,提升学生劳动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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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行政管理1.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
学校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治校。
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把素质教育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各个方面。
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建章立制,依规治校。
学校要根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制定学校章程、学校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行政、教师、学生、德育、教学、安全、校园文化、体育卫生艺术、资产财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制定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并作为检查和考核教职员工的依据。
3.分工负责,科学管理。
学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
校长既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又是学校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的工作计划实施,对分管领导和校长负责。
4.规范学校管理过程。
制定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门计划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每学年(学期)开学前,要认真制定本学年(学期)学校工作计划,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并组织教职工学习。
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科室、个人工作计划,上报学校。
实施计划。
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学校领导值周、教师和学生干部值日制度,检查记录师生出勤情况、教育教学情况、卫生安全情况以及学校的大事,作为学校管理过程的原始资料,妥善保管。
按时总结。
学校各项计划任务完成后,校长或分管领导要认真总结计划执行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每学期要总结评比一次,提出改进措施,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5.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
新学年开学前,抓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
学校要组织人员检查校园安全;印发校历表、学生座位表、老师任课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开学时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布并执行;每学期开学第一天校长要组织领导成员,对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工作和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认真组织期末复习考试和学期结束工作,教师、班主任、科组和各处(室)要认真写好工作总结,上交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措施、成绩和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领导要督促班主任认真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督促有关人员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
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6.坚持工作例会制度。
一是行政会(校务会)每周一次,由校长主持,分管领导汇报本周学校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周工作思路,研究确定下周工作计划;二是班(年级)主任会议两周一次,由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或政教主任(教导主任)主持,班(年级)主任汇报班级管理和学生思想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学生德育工作中的新问题;三是两周一次教研组长会议,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或教务主任主持,了解和研究教学进度和教学问题,研究改进教学、提高质量的办法;四是每年一次教代会(全体教师会议),由工会主席或副校长主持,主要由校长作学校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上届教代会代表意见和建议办理情况、研讨学校发展规划和改革思路、讨论通过学校经费支出预算方案和重大事项;五是校会,每学期1—2次,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由校长或副校长总结本学期(阶段)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总结表彰先进,提出下学期目标、任务和要求;六是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全校性的升旗仪式,并作国旗下的讲话。
7.民主管理学校。
学校领导和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发扬民主作风,办事公道,以身作则,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健全教代会制度,设立校长信箱或校长邮箱,经常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依靠他们贯彻落实学校的管理制度和各项基本要求,尽心尽力为教师排忧解难,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要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每学期结束,要组织教师代表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核,并公布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和审核情况。
8.抓好档案资料管理。
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机构编制管理证)、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铁柜存放,专人保管;党政档案、师生档案、教学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周(值日)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保管。
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有档案室,一般学校要有专门档案柜。
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9.规范进校书刊管理。
建立健全中小学进校书刊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校长是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在自治区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向合法的发行部门征订。
10.加强校长自我管理。
校长必须参加上级规定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
要自觉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校长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校长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提高领导水平。
二、教职工管理11.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督促教职工履行职责。
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教师与员工的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科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好各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
学校要督促教职工遵纪守法,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师德规范,爱岗敬业,团结协作,面向全体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12.抓好政治业务学习。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每周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和业务学习。
围绕中心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
做好教师培训工作,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13.抓好师德修养工作。
根据教师的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行为准则、教师工作纪律,学习先进教师的事迹。
教育全体教职工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歧视、讽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实行师德考核评价制度,师德考核评价要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群众的意见。
14.加强教职工出勤管理。
学校应建立符合教师和员工工作特点的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
教职工请假要经过审批。
有在编不在岗的或辞职的情况,学校都要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15.健全教师业务档案。
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进修证明材料、个人教学计划和总结(含论文、著作)、师德考核材料、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统计、奖惩材料、年度综合考核表等。
三、学生管理16.健全学籍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入学、转学、借读、休学、复学、毕业(结业)手续完备,登记清楚,并分类归档。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不得迫使学生转学或退学。
17.规范学生编班。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学校要均衡编班,严禁编重点班、快慢班和尖子班。
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50人。
18.加强学生考勤管理。
实行每课考勤制度。
教师上课前应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记录迟到和缺勤学生名单报班主任;若发现有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了解原因,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四、教育教学管理19.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颁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结束授课。
学生每日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五、六年级不得超过6小时,其他年级应适当减少;初中不得超过7小时。
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为10小时,初中为9小时。
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20.规范教学工作。
学校要加强教与学各个环节的管理,对备课(预习)、上课(听课)、演示实验、分组实验、辅导(复习)、布置批改作业(作业)、课外指导(课外学习)、教学改进(学习改进)、成绩考核等方面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
加强检查指导和对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特别要严格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学生作业负担适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初中不得超过一个半小时。
除外语课和壮语教学外,学校要以规范的普通话为教学语言。
21.落实教学工作检查。
要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
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要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年级组、学科组组长以上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小学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25节,初中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
教师和领导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
22.加强教育教学研究。
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充分发挥学校科研处和教研组的作用,以校本教研为重点,以课堂教学为研究重点,以教师为研究的主体,每学期每个教师都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课改教研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3.改进和完善评价制度。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照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要求,建立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全面准确地评价教师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
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师工作和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要通过多形式多角度多层面的评价,营造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发展的和谐环境,鼓励全体师生走向成功。
24.加强思想品德教育。
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由学校、政教处(教导处)、团队组织、思想政治(品德)教师、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职工共同参与的学校德育工作网络。
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心理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