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1
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流程

三、相关税收政策
4、关于集团公司统贷统还的利息税前扣除问题
对集团公司采取由集团公司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 再向集团内所属企业分摊使用,凡集团公司能够出具从 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证明文件和利息计算分配表的(分 配表应明细反映,且合计数与金融机构的利息计算表及 集团公司支付利息凭证的金额一致),其所属企业按集 团公司分摊的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允许在企业所得 税前扣除。
二、注意事项
2、申报方式
采用查账征收方式且已办理CA证书的纳税人,须通 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未办理CA证书的一般纳税人,需先办理CA证书后 进行网上汇缴。
二、注意事项
3、资产损失税前列支、税收优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等办理要求 资产损失税前列支、
纳税人财产损失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应在网上受理、 申报。(该网上受理系统的启用时间待市局通知,暂不 能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市局网站办理指引。 为确保按期完成汇缴,请需办理相关事项的纳税人 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网上受理、申报。
二、注意事项
6、矛盾数据 由
纳税人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 来报告表》附表二《关联交易汇总表》时,“本年度是 否按要求准备同期资料”和“本年度免除准备同期资料” 不应同时选择“是”或“否”;
三、相关税收政策
1、关于折旧年限的确定问题
新税法规定了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 税前扣除的最低年限标准。企业按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 的规定,确定的固定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年限, 如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标准的,在纳税申报 时不需要纳税调整,即会计和税收上不存在差异。 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一、基本规定
2、汇缴时限
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为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和核定征收企业下一 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小型微利企业和核定征收 企业应及早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程序和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每年在经过了税务机关核定的企业所得
税预缴税额基础上,对当年度实际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计算出当年
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与已预缴税额之间的差额,然后进行汇算清缴的
程序与方法。
以下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程序和方法:
1.确定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一般与企业的会计年度相同,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和费用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范围。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所得项目进行核算,包括营业收入、成本费用、资产处置等,计算出企
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应纳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及税法计算方法,对
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得出企业当前年度的应纳税额。
4.对比预缴税额:将企业在纳税年度内已经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与
实际应纳税额进行对比,如果预缴税额大于实际应纳税额,则企业有退税
的权利;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大于预缴税额,则企业需要补缴税款。
5.缴纳税款或退税:企业根据实际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的差额,按照
税务机关的规定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或申请退税。
1.差额调整法:根据实际应纳税额与预缴税额的差额,进行税款的调整。
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小于预缴税额,企业可以在年度结束后向税务机关
申请退税;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大于预缴税额,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
缴税款。
2.递延法:适用于涉及到递延所得税的情况。
按照预缴税额和递延所
得税资产/负债的原值进行计算,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小于预缴税额,企业
可以在年度结束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如果实际应纳税额大于预缴税额,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补缴税款。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与注意事项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流程与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税款。
年度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每年结束后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和纳税的程序。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年度汇算清缴流程1. 准备资料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前,企业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原始凭证:包括收入和支出的票据、发票等。
-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等。
- 税务报表:包括月度纳税申报表、季度纳税申报表等。
2. 制作纳税申报表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制作年度汇算清缴所需的纳税申报表。
纳税申报表需要按照税务局的要求填写准确的数据,包括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等。
3. 缴纳预缴税款根据预缴税款的计算公式,计算今年度已经预缴的税款金额。
如果已预缴税款金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企业可以申请退税;如果已预缴税款金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企业需要补缴税款。
4. 填写年度汇算清缴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年度汇算清缴表。
表格中需要包括企业的纳税人信息、纳税类别、纳税年度、应纳税额等。
5. 提交申报材料将填写完整的年度汇算清缴表及相关资料一同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审核。
6. 审核与缴税税务机关会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审核通过后,企业需按照税务局的要求缴纳所得税。
7. 备案及查询企业在完成汇算清缴后,需要及时备案。
备案后,企业可以查询所得税的缴纳情况,确保税款的准确缴纳。
二、年度汇算清缴注意事项1. 准确计算应纳税额企业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准确计算应纳税额,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纳税过少或过多的情况发生。
2. 注意税务政策变化税务政策常常会发生变化,企业需要关注最新的税收政策,避免因不了解新政策而导致错误纳税。
3. 合理用好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税负压力。
但在使用税收优惠政策时,需注意符合申请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
4. 严格遵守申报纳税时间企业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纳税申报和缴款,以免因逾期而产生滞纳金等违约责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备知识及流程梳理(一)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概述(一)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第五十五条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00979国税发〔〕号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60【案例一】200850050%25%某企业成立于年,实收资本万元,是由法人股东甲占比,法人股东乙、自然人丙分别占比设立的2019531810 000有限责任公司,截至年月日,企业账面累计亏损额为元。
2019531根据股东会决议,企业准备注销。
股东同意企业提前解散的股东会决议签署日期是年月日,并在当日成立清算组。
则年月日至年月日为经营期未满个月的一个纳税年度,按规定进行经营期企业所得税汇201911201953112201915-563 000算清缴,年月至月企业会计利润总额为元(未经过纳税调整的会计利润。
因此其未分配利润余额借810 0002019112019531方累计达到元),企业应按规定以年月日至年月日这一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进行企业-110 000所得税汇算清缴,假定经过纳税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为元(未弥补亏损),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析】5税法规定,清算所得税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弥补以前连续年(纳税年度)的亏损额。
20142018280 0002014假设-年纳税年度,税务确认的可弥补亏损额为元(其中年纳税年度,税务机关确认的可20 00052015-201820191-5以弥补亏损额为元),因此以连续年计税,可以弥补亏损额的纳税年度为年四年和年月纳5税年度,即年内累计可弥补亏损额为:280 000-20 000+110 000=370 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作者:时间:2011-04-1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现将《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第三条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以下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以下简称法定资产损失)。
第四条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第六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但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流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具体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与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账账、账表是否一致;
第二步:针对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编制审核底稿;
第三步:将审核结果与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定报告、保留意见鉴定报告、否定意见鉴定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定报告。
汇算清缴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的会计处理
1、所得税汇算清缴调增了,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在年度结束后,对当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核算,并进行税款的结算和缴纳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操作流程。
1. 确定纳税期限。
企业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内,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确定汇算清缴的纳税期限。
在这一时间段内,企业需要完成所有的汇算清缴工作,并将税款缴纳至税务机关。
2. 准备相关资料。
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需要准备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当年度的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税务机关出具的汇算清缴通知书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汇算清缴工作的依据,确保汇算清缴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进行纳税申报。
企业在准备好相关资料后,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填写并提交纳税申报表。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企业需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有涉及到减免、豁免等优惠政策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 缴纳税款。
企业在完成纳税申报后,根据税务机关出具的汇算清缴通知书,按时足额地将应纳税款缴纳至税务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缴纳税款时,企业需要注意缴款的方式和时间,确保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5. 接受税务机关核查。
在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工作后,税务机关有权对企业的汇算清缴情况进行核查。
企业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核查工作,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
如果发现数据不一致或存在其他问题,企业需要及时配合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和补正。
6. 完成汇算清缴。
经过以上步骤的操作,企业即可完成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企业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1. 注意汇算清缴的纳税期限,确保按时完成汇算清缴工作;2. 准备相关资料时,要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要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填报无误;4. 在缴纳税款时,要注意缴款的方式和时间,确保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5. 在接受税务机关核查时,要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6. 完成汇算清缴后,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2011年度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盈利或亏损,均为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
实行总分机构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有关规定。
二、资料报送纳税人应在2012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报送如下资料:1、《2011年度地方各税自查表》(一式二份)2、《2011年度费(金)自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存档,一份税管员审核签名后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账征收企业填写年度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企业填写年度申报表B类)(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存档,一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电子数据(将数据录入汇算清缴软件—涉税通企业版产生)企业录入涉税通软件时:1、在登录时要选择地税栏;2、企业的基本信息要录全,企业的会计报表要录入;3、附表5 税收优惠明细表的最后三栏要录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所属行业。
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存档,一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6、有关涉税审批事项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包含小型微利企业报送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表》和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备案资料)(一式三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7、按区局统一规定的年度纳税纸质资料(上述表格、软件及填报说明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 雨花区>纳税人学校> 资料下载栏下载,网址:或雨花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首页>纳税服务>下载区栏下载,网址:)三、受理审核1、将纸质资料报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税管员受理审核2、将存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数据的U盘交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导入3、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留一份年度申报资料存档4、填报《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纳税四、结清税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流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
2011年度实行查账征收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盈利或亏损,均为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
实行总分机构管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还须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有关规定。
二、资料报送
纳税人应在2012年5月31日前,向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报送如下资料:
1、《2011年度地方各税自查表》(一式二份)
2、《2011年度费(金)自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存档,一份税管员审核签名后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
账征收企业填写年度申报表A类,核定征收企业填写年度申报表B类)(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存档,一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
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电子数据(将数据录入汇算清缴软件
—涉税通企业版产生)
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一式二份,一份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
存档,一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
6、有关涉税审批事项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包
含小型微利企业报送的《小型微利企业认定表》和按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收优惠备案资料)(一式三份,由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集中交税政科)
7、按区局统一规定的年度纳税纸质资料
(上述表格、软件及填报说明在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 办税服务> 资料下载栏下载,网址:或雨花区综合治税信息平台首页>纳税服务>下载区栏下载,网址:)
三、受理审核
1、将纸质资料报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税管员受理审核
2、将存有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电子数据的U盘交税源管理
科、税务分局导入
3、主管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留一份年度申报资料存档
4、填报《纳税申报表》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纳税
四、结清税款。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数的,应在汇缴期内补缴;纳税人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应按规定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手续。
五、调查评估
各税源管理科、税务分局在纳税人自行汇算清缴结束后按总局、省市局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
六、2012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认定
在进行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同时可以进行2012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认定。
1、2011年实行查账征收的一般企业,2012年主管税务机关不予改变的可不填报认定表,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四份上报区局、市局鉴定,各税源管理科出具纳税评估资料。
2、2012年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一般企业填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报区局鉴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报区局鉴定。
3、2011年实行核定征收,2012年拟实行查账征收的一般企业填报《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三份报区局鉴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报《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一式四份上报区局、市局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