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练习题答案_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销售收入的说法错误的是(A.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B.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C.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要分别确认收入D.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隐藏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A B C D2.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租金收入,按照收到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隐藏答案】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A B C D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视同销售收入的是(。
A.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或销B.自产货物用于股息分配C.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D.自产货物用于交际应酬【隐藏答案】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所有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A B C D4.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A.15%B.10%C.20%D.30%【隐藏答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A B C D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转让国债收入B.销售货物收入C.国债利息收入D.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隐藏答案】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和B属于征税收入,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操作指南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操作指南(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以下简称“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
第二章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备第三条根据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第七条规定的承接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应当具备条件,承接业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执行业务的注册税务师应具备专门知识、职业经验、专业训练和业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专业能力,正确判断鉴证材料的正确与错误。
不承揽不能胜任的鉴证业务,避免鉴证风险。
(二)应按照质量控制执行规范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有效运行,正常情况下能够保证内部制度不存在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避免控制缺陷造成的管理风险。
(三)汇算清缴鉴证业务证据未经鉴证,不得对客户的鉴证事项发表意见;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执业身份对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避免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发表不实的鉴证结论,而造成鉴证风险。
(四)鉴证时应充分估计鉴证中存在的风险,是否超出事务所的承担能力。
对超出事务所承担能力的风险,应考虑追加鉴证程序或终止鉴证业务。
第四条根据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第八条的规定,承接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前初步了解业务环境,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应与被鉴证人达成以下业务意向:鉴证项目名称、鉴证项目年度、鉴证项目要求、鉴证项目完成、鉴证收费金额、双方法律责任、生效条件。
(二)受托方承揽的鉴证业务具有合理的目的,在鉴证范围、取证条件等方面受到限制时,不允许执意恶性承揽;委托方不能为应付税务机关的申报管理要求,恶性压价不顾纳税风险作为委托条件,或者收买鉴证执业人员出具不适当的报告。
(三)按照委托要求评价和证明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披露报告使用人需要的所有重要和重大的纳税申报信息。
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练习题答案

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练习题答案一、单选题1、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D)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30日B、20日C、40日D、60日2、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D)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
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
A、10000元以下,10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B、5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C、3000元以下,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D、2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3、下列关于收入确认时间错误的是(B)。
A、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B、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收到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C、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D、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4、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a),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A、15%B、20%C、30%D、25%5、下列税金不得所得税前扣除的是(D)。
A、资源税B、印花税C、土地增值税D、企业所得税6、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c)的部分准予扣除。
A、2%B、2.5%C、14%D、15%7、下列关于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费用的扣除错误的是(D)。
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8、对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a)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操作说明

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操作说明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使用说明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13.01目录1. 前言 (5)1.1. 目的 (5)1.2. 适用范围 (5)改项83.2.2.填写主表、附表的有关说明及约束83.2.3.主界面与各填写界面的切换93.2.4.保存数据93.2.5.原表导入103.2.6.校验111.前言1.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就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工作,开发并推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客户端软件,供企业使用,以电子表格方式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
1.2.适用范围适用本市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将居民纳税人分为三类:一般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三类单位”)。
1.3.填写时间企业应在每年五月底前,完成“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的数据填报,并完成每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每年五月底前完成,多退少补。
2.概述2.1.客户端软件的运行环境2.1.1.硬件要求PC机(保证光驱、软驱可用)2.1.2.软件要求✧操作系统安装WINDOWS98、WINDOWS2000、WINDOWS XP操作系统之一✧应用软件系统安装微软公司的Microsoft Excel(97、2000、XP、2003、2007版本均可) 2.2.开发工具汇算清缴客户端的开发使用Microsoft Excel 2003版本。
3.进入主界面3.1.客户端软件主界面3.1.1.进入用鼠标双击Excel文件“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xls”,即可进入此客户端软件的主界面。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填报方式及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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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申报表介绍
(二)主表 主表结构与现行报表没有变化,体现企业所得税纳税流程,即在会计利润的基础 上,按照税法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扣除税收优惠数额,进行境外税收抵 免,最后计算应补(退)税款。 (三)收入费用明细表 收入费用明细表主要反映企业按照会计政策所发生的成本、费用情况。这些表格, 也是企业进行纳税调整的主要数据来源。 (四)纳税调整表 纳税调整是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现行申报表中仅1张纳税调整表,该表功 能就是将纳税人进行纳税调整后结果进行统计、汇总,没有体现政策和过程,也不反映 税收与会计的差异,税务机关很难判断出其合理性及准确性。因此,本次修改后的申报 表,将所有的税会差异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照收入、成本和资产三大类,设计了15张表 格,通过表格的方式进行计算反映,既方便纳税人填报;又便于税务机关纳税评估、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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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申报表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 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 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主 要 内 容
1、 工资薪金支出相关政策解析及风险点提示 2、职工福利费相关政策解析、税会差异比较及风险提示 3、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税前扣除政策界限、差异分析及风险提示
4、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政策解析及税会差异分析
5、工会经费税前扣除政策解析及风险点提示 6、业务招待费相关政策解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申报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通过哪几种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企业需要在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对该年度的收入、费用、税款等进行结算和申报的工作。
汇算清缴的目的是根据企业纳税年度的实际情况,计算出应纳税额,然后进行缴纳或退还相应的税款。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1. 纸质申报:企业可以采用传统的纸质方式进行申报。
这种方式较为繁琐,需要企业填写相关纸质申报表格,并根据要求附上相关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然后提交给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和核定。
2. 网上申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税务部门提供了网上申报的便利。
企业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网站或者税务局的在线服务平台,按照要求填写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格,并上传相关的财务报表、附件等电子文档。
网上申报具有操作方便、信息快速传输的优势,可以提高申报的效率和准确性。
3. 专业软件申报: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的申报工作,一些税务软件公司开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专业软件。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购买并安装这些软件,利用软件内置的申报表模板和功能进行申报。
这些专业软件通常会提供相关的操作指南和支持,帮助企业快速准确地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工作。
4. 代理机构申报:对于一些不熟悉税法和财务会计的企业来说,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税务代理机构来进行申报。
税务代理机构通常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可以为企业提供全面的税务咨询和代理申报服务。
企业只需要将相关的财务报表和资料提供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填写申报表格、核对数据、提交申报,并协助处理可能出现的税务问题。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申报,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前,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1. 财务会计准备:企业需要准备完整、准确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这些报表是税务机关核定所得税的依据,必须与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相一致。
同时,企业应确保相关的财务凭证、账簿和原始单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欢迎阅读。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当年度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通过直接填写(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的方式完成备案享受税收优惠,不用报送备案资料进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程序流程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和纳税人发生的应由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有关税务事项;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1、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2、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操作说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操作说明
1.软件安装
选择默认路径进行安装,点击下一步直到安装完成。
2.系统登录及初始化
2.1.1.登录
系统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
2.1.2.系统初始化
点击:下一
步
进行单位信息录入,需注意的是:
1、带星号的项目必须填写;
2、单位名称填写和税务登记证上必须一致;
3、输入注册编码(注册编码为:123456,请勿改动)
4、如不具备上网条件,请输入获得的注册码
3.报表填写
3.1.企业所得税申报
3.1.1.参数设置
除初始化时设置的参数外,还需要设置打印纸张,打开参数设置:
3.1.2.填写报表
1、企业所得税年报A类(适合查账征收企业使用)
请按照以下顺序填写报表:
2、企业所得税年报B类(适合核定征收企业使用)
填写时候注意两点:
第一点:采用定率征收的企业,表中三个核定方法(“按收入总额”、“按成本费用”、“按经费支出”),企业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其中一个核定方法进行填写。
第二点:采用定额征收的企业,在第12行填写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4.导出申报文件
选择路径→勾选税种→点击导出
5.申报查询、打印
进入到打印界面,在显示的报表里面选择一个进去,可以选择单一打印,也可以选择批量一次性把所有的报表打印出来,由于成功导出申报文件后,会在每张表下方生成一个校验码,这个校验码同申报文件的校验码是一致的,用于在税局申报进行校验码校对时,确定报表和电子明细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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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课程的内容结构:第一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第二章应纳税额计算第三章资产的税务处理第四章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第五章税会差异比较分析第六章税收优惠第七章其他特殊业务的所得税处理第八章特别纳税调整第九章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填写各章内容简介:第一章,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讲解现行税制下,两种不同纳税人的汇算清缴最新操作办法和要求,系统简明的介绍汇算清缴的全过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自的工作要求。
第二章~第六章,从汇算清缴的角度出发,系统的介绍收入、成本、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税收优惠政策和如何办理优惠,最终确定应税所得额和税额;考虑报表的填报需要,专门设置章节分析比较了税会差异。
第七章~第八章,主要是考虑政策的完整性和前瞻性,针对一些特殊政策进行了讲解陈述,诸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重组并购、反避税调整等,以适应不同企业的特殊需要。
第九章,经过前述所得税汇算过程讲解,相继确定了各个税收要素后,本章顺理成章地讲解了如何进行所得税申报填表工作及注意事项。
上述各章内容构成了完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过程,在操作指引中,结合实务解惑、经典案例、行业快讯、相关阅读等,让大家从不同角度理解最新企业所得税政策及汇算清缴的处理过程。
本章内容简介:围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主要讲解现行税收政策下,两种不同纳税人的汇算清缴最新操作办法和要求,系统简明的介绍汇算清缴的全过程,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各自的工作要求。
第一节汇算清缴概述一、汇算清缴的定义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一个特定程序。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是一个年度性的税种,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当就一个公历年度内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此,对纳税人来说,也就应当在年度终了后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纳税人全部在年度终了后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将会不可避免地引发两个问题:一是不利于税收收入的及时均衡入库,无法保证财政预算收支的平衡;二是不便于纳税人合理安排资金,特别是可能使得纳税人一次性缴纳的所得税税款过大而影响纳税人的资金周转。
鉴于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按月份或季度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的特定时间段内,统一核算全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办理税款结算,多退少补,这就是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也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含义进行了解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汇算清缴的范围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汇算清缴的对象但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四、汇算清缴的法律渊源1997年为了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汇算清缴,颁发了国税发[1997]103号文件;1998年颁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该办法是针对内资企业而言的;2003年对国税发[1997]103号文件进行了修订,修订为国税发[2003]13号文件;2005年将国税发[1998]180号文件修订为国税发[2005]200号文件;2007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进行合并,两税合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所以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又重新颁发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第二节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一、汇算清缴期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汇算清缴程序(一)填写纳税申报表和申报(二)附送相关材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财务报表;(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相关咨询】(教材P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提交汇算清缴鉴证报告?由于在附送资料第7条中规定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所以需根据各省主管税务机关的不同规定处理。
下面以北京市2008年的相关规定为例: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39号)规定如下:一、企业所得税涉税鉴证报告是指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依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对纳税人涉及企业所得税税款缴纳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报告格式及有关要求出具的书面报告。
二、实行查帐征收方式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凡发生下列事项,应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
㈠企业财产损失。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应附送中介机构关于企业财产损失或金融呆帐损失的鉴证报告。
对未按规定附送鉴证报告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㈡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纳税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完工后,应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情况的鉴证报告。
对于未按规定附送涉税鉴证报告的纳税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并实行专项检查。
三、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凡发生下列事项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时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
㈠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㈡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㈢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三)税款汇算缴纳和退税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清缴税款。
纳税人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在4月底以前将应补缴的税款缴入国库;预缴税款超过全年应缴税款的,办理抵顶或退税手续。
(四)特定企业的汇算清缴1.总分机构—分别缴纳所得税总机构应按照以前年度(1—6月份按上上年度,7—12月份按上年度)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职工工资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
2.母子公司—合并缴纳所得税(五)汇算清缴的罚则(六)税务机关的职责每年各地都会对税务机关的职责下发相应的文件,纳税人应当及时关注。
比如其职责有:国税机关应根据所辖企业数量、分布情况、国税人员情况,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在企业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期间内应搞好税收宣传培训、涉税项目审核审批等。
第三节非居民企业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法一、汇算清缴对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二、汇算清缴时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三、申报纳税(一)企业办理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报表、资料:1.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3.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期限。
(三)企业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四)企业委托中介机构代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应附送委托人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五)企业申报年度所得税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需补缴或退还所得税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见附件1和附件2)后,按规定时限将税款补缴入库,或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六)经批准采取汇总申报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履行汇总纳税的机构、场所(以下简称汇缴机构),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汇缴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索取《非居民企业汇总申报企业所得税证明》(以下称为《汇总申报纳税证明》,见附件3);企业其他机构、场所(以下简称其他机构)应当于每年6月30前将《汇总申报纳税证明》及其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其他机构未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汇总申报纳税证明》,且又无汇缴机构延期申报批准文件的,其他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负责检查核实或核定该其他机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应补缴税款并实施处罚。
(七)企业补缴税款确因特殊困难需延期缴纳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限内,发现当年度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应当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
(九)企业报送报表期限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三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四、法律责任(一)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或报送资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后按规定时限补报。
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且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申报外,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申报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核定其年度应纳税额,责令其限期缴纳。
企业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见附件4)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税款。
(二)企业未按规定期限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主管税务机关除责令其限期办理外,对发生税款滞纳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企业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依照税收征管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本章内容简介:汇算清缴的核心是按所得税申报表的思路确定应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