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牌制下门牌制度述论1927-193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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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甲卷卫所制度

全国甲卷卫所制度

全国甲卷卫所制度甲卷卫所制度是中国近代历史上实施的文书审查制度,始于清朝时期。

它的历史背景、起源、实行过程以及影响在近代中国历史的研究中都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历史背景清朝时期,整个国家采取统一的文书审查机制,防止政治、社会等原因影响决策。

山东等省份曾尝试过采取文书审查制度,但并未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

1805年,清政府正式制定《甲卷卫所制度》,将整个国家的文书审查机制统一。

二、起源《甲卷卫所制度》的出台,源于清朝官制的调整,此前,清朝每个郡县均有文书审查机制,但根据当时的三支流言而由九个省的巡抚考核九个省的官员时,只有北京的官员才能被考核,而其他省份的官员就无法被考核。

为此,清政府推行了“甲卷卫所”制度,即对官员审查时将行政文书作为首要文件,并实行巡抚考核,由省级官员考核文书内容是否符合宪法,以确保行政文书的质量。

三、实行过程《甲卷卫所制度》实施的步骤可分为三步:首先,每个省份根据《宪法》确定文书表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其次,对各省份提交的文书,实行严格的文书审查,主要审查内容包括主要负责地位、请求报告类别、历史记录、官报类别、任务种类和重大任务记录等;最后,审查完毕,将文书封存在“甲卷卫所”,每隔一段时间重新开启审查。

四、影响《甲卷卫所制度》的出台,为近代中国政治生态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限制了政府官员的行政自由,有效地防止了官员违法乱纪,因此影响了社会正常的运行。

另外,甲卷卫所收录的文书,也为当代历史学者研究近代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综上所述,甲卷卫所制度是近代中国历史上一种重要的文书审查制度,虽然有其局限性,但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政治稳定、政治秩序的维护,为当代历史学者提供了宝贵的史料。

浅谈晚清到民国乡村治理的制度

浅谈晚清到民国乡村治理的制度

浅谈晚清到民国乡村治理的制度晚清到民国时期的乡村治理制度,是围绕农村社会的运作及生产进行构建的。

从晚清开始到民国初期,中国正处于困境之中,这是一个充满了矛盾和问题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农民没有任何保障和权利,需要在政府的规范下完成其生产和生活,所以治理农村的制度一直被看作是国家大力推行的重点。

晚清时期,农村基层治理主要由两个制度构成:巡按制度和庄员制度。

巡按制度是指当地政府选派官员巡查辖区,确保治安的稳定和税收的到位。

而庄员制度则是由地方自行组织,设立农民代表,负责监察村干部,并向上级权利机关申诉处理。

进入民国时期,农民运动掀起,许多地方开始了土地革命和土地改革,不同的实践活动不断地推进和影响着治理农村的制度。

最终,农民代表会和乡村自治制度逐渐普及,取代了巡按和庄员制度,成为了十分重要的农村治理制度。

民国时期,乡村自治制度包含三个方面:自治组织、自治法规和选举制度。

自治组织代表了农民自己的利益,由农民选举产生,负责农民的日常事务、解决民生问题和维护治安稳定。

自治法规包括有关村民行为规范和自治机构权力范围等具体规定。

选举制度则是由政府监管,在满足选民合法性要求的基础上,实行普遍、平等和竞选的选举制度。

在乡村治理制度构建应用的过程中,还应用了一些技术和方法,如土地调查和土地统计,以获得可靠的数据、对贫困基础进行精准判断,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农村教育普及和技术转化。

同时,新型农村社会组织也应运而生,如农民合作社、贫困村产品销售站等。

总的来说,晚清到民国的农村治理制度,是在与当时时代背景的紧密结合下,凭借试错和不断改进而形成的。

在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热心于农村治理工作,不断地尝试和实践新的制度和方法,不仅对解决当时农村社会存在的问题起到了显著的作用,而且仍然对现代乡村治理制度的构建、实践和完善产生着积极影响。

20-21版: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步步高)

20-21版: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步步高)

第17课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重点难点1.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2.历代基层组织与基层社会治理。

3.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知识点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1.战国至秦朝的户籍制度(1)战国的户籍制度①国家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始于战国时期。

②史证:公元前375年,秦献公以五家为“伍”的办法编排户口;《商君书》记载无论男女,都在政府的簿籍上登记。

思维点拨商鞅户籍改革奠定了两千多年封建户籍制度的基础,是封建社会户籍立法的开端,其建立的乡里什伍制度为后世基层管理提供了借鉴。

(2)秦朝的户籍制度秦朝的户籍实行分类登记制度,包括一般百姓的户籍,还有宗亲贵族的宗室籍、官吏的宦籍、商贾的市籍等。

概念阐释户籍制度户籍制度,也就是户口制度,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的一种社会制度,是指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的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

它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对农民实行道德教化、经济剥削、人身控制的重要途径,所以,历代王朝都沿袭着这一制度。

2.汉朝至隋唐的户籍制度(1)汉朝的户籍制度①汉朝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工作,各级地方政府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

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会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②东汉末年: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豪强地主与国家争夺人口,户籍散乱。

(2)隋朝:命州县官“大索貌阅”,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新核定户籍,严防不实。

概念阐释大索貌阅隋唐检括户口的措施。

隋初,农民隐漏户口、诈老诈小的现象极为严重,直接影响到国家财政收入和对劳动力的控制。

为了查实应纳税和负担徭役的人口,隋文帝于开皇五年(585年),实行大索貌阅,政府下令州县官吏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并规定,如户口不实,里正、党正流配远方,奖励百姓互相检举。

国民党政府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国民党政府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 – – – 国家社会本位的立法方针 权能分治理论与五权宪法 建国三时期与训政保姆论 立法思想的本质:以党治国
• 一、立法体制: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 委员会为最高立法机关。凡国家最重要的法律,或 直接由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议决公布,或由中央委 员会制定颁行。实际上中央政治会议掌握了立法批 准权。
第十五章 革命根据地 新民主主义的法律制度 (1912——1949)
本章学习重点
1、马锡五审判方式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 特点及意义 3、抗日民主时期《人权条例》的主要内容和 意义 4、《陕甘农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5、解放区主要刑事立法 6、革命根据地的司法制度
第一节
• 三、解放区的主要刑事立法
(一)主要任务和原则:
1、主要任务:巩固人民民主政权,肃清土匪、恶霸、反 动组织的势力,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保证解放战 争的胜利 2、原则 (1)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改造相结合的 方针,提出“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 的政策; (2)以犯罪的性质及其危害程度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 (30明确规定刑事立法和审判工作不得援引国民党的《六 法全书》,而应以党和政府的纲领、政策、条例、命令 为依据。
• 二、抗日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一)刑事法规的制定 (二)刑法原则的发展变化
– 1、提出镇压和宽大相结合的原则 – 2、贯彻保障人权的原则 – 3、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 (三)主要罪名:汉奸罪、盗匪罪、破坏边区罪、破坏坚 壁清野罪。
(四)刑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 1、主刑: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教育释放、 当庭训诫 – 2、从刑:褥夺公权、没收财产、罚金
– 1、罪刑法定主义原则; – 2、从维护南京国民政府的通知出发,对危及国 民党政权及其所维护的社会秩序的犯罪从重处罚。 – 3、增设保安处分制度; – 4、维护封建宗法和礼教原则。 • (三)刑事特别法:主要包括《暂行反革命治罪 法》《共产党人自首法》《反革命案件陪审暂行法》 《国家总动员法》《戡乱时期危害国家紧急治罪条 例》《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专题04 明清(鸦片战争前):中国版图的奠定与面临的挑战(分层练)(解析版)

专题04 明清(鸦片战争前):中国版图的奠定与面临的挑战(分层练)(解析版)

专题04 明清(鸦片战争前):中国版图的奠定与面临的挑战内容概览A·高考真题争满分【命题点01 明至清中叶政治的变化与版图奠定】【命题点02 明清时期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对外关系】【命题点03 明至清中叶的文化与中西文化交流】B·核心素养拿高分【命题点01 明至清中叶政治的变化与版图奠定】1.(2023·辽宁高考·5)1749年,乾隆皇帝谕曰:“蒙古、汉人,同属臣民,如有书写之处,应称‘蒙古’‘内地’,不得以‘蒙’‘汉’字面混行填写,已屡经降旨。

今马灵阿奏折,犹以‘夷’‘汉’二字分别名色,可见伊等全未留心。

”此谕意在()A.加强中央集权 B.维护国家一统 C.调整民族关系 D.规范文书体例【答案】B【解析】据材料“蒙古、汉人,同属臣民”“犹以‘夷’‘汉’二字分别名色”可知,乾隆皇帝认为蒙古、汉人都是清朝臣民,不应厚此薄彼,更不能将其视为歧视性的夷,体现了民族平等原则,以维护统一多民族国家,故选B项;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方面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一切受制于中央,而材料强调民族关系,排除A项;材料体现的是清朝统治者对蒙古族和汉族一视同仁的民族政策,而不是调整民族关系,排除C项;规范文书体例是乾隆谕的内容,而不是目的,排除D项。

2.(2023·北京高考·5)清乾隆帝曾诏谕山东巡抚,称其奏折所述事宜为日常公事,不合体制。

此后,乾隆帝多次晓谕各省督抚,此类公事应当使用题本文书,经内阁等部门呈送;只有“案关重大,决不待时者”才可用奏折。

由此判断()A.奏折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 B.奏折制度有利于制衡皇权C.奏折具有机密高效的特点 D.奏折需要经内阁中转呈送【答案】C【解析】据材料“只有‘案关重大,决不待时者’才可用奏折”可知,乾隆时期规范了对奏折使用的要求,只有那些特别重要、紧急的事务,才可通过奏折进行上奏,说明清朝的奏折具有机密高效的特点,便于皇帝对地方的控制,故选C项;奏折最早出现在康熙时期,排除A项;材料中描述的是对奏折制度的规范和要求,与制衡皇权无关,排除B项;常规文书经内阁中转呈送,而奏折单独呈送皇帝,不经中转,排除D项。

高三历史上半年高考模拟试卷带答案和解析(2023年江西)

高三历史上半年高考模拟试卷带答案和解析(2023年江西)

选择题周人继承了殷商对于祖灵保佑的重视,他们进一步认为,“人”的感情也是价值的合理依据。

于是,亲情及其向外扩展是人际和谐的基础,血缘及其应有的远近分别是社会秩序的本源。

上述材料反映了A. 周人将认同血缘、亲情等作为社会认同的规则B. 殷商“重祖”观念是西周宗法思想的基础C. 西周将个人情感作为社会价值体系的来源D. 西周构建的社会秩序实现了人际间的和谐【答案】A【解析】材料中的“血缘、亲情、社会秩序的本源”等字眼意在强调周人是将认同血缘、亲情等作为社会认同规则的,选A是符合题意的,正确;选项B在材料中并没有明确的体现,不符合题意,排除;选项C的说法不全面,不符合题意,排除;西周是等级森严的社会并未实现人际间的和谐,选项D不合史实,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A。

选择题唐宋两朝节妇烈女对照表朝代统治年限节妇数烈女数节烈合计隋唐326322961两宋319152122274表中数据的变化反映了此A. 隋唐时期经济繁荣与社会风气的开放B. 隋唐统治者受儒家伦理纲常熏陶尚浅C. 宋代女性伦理植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D. 儒学信仰的重建强化了社会伦理观念【答案】D【解析】从表中可知,两宋时期节妇数、烈女数呈上升趋势,联系所学知识可知,造成材料中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宋明理学用三纲五常维系专制统治,压抑、扼杀人们的自然欲求,表明儒学信仰的重建强化了社会伦理观念。

故答案为D项。

A项,隋唐时期经济繁荣与社会风气的开放不是材料主旨,排除;B项,隋唐、宋代统治者受儒家伦理纲常熏陶的深浅程度不是材料的主旨,排除;C项,材料没有体现宋代女性伦理植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排除。

选择题据南宋理宗宝祐四年(1256年)《登科录》所载本年登科进士六百零一名中,平民出身四百十七人,占百分之六十九点三八。

这说明A. 科举制在南宋发展至黄金时期B. 限制世家子弟是科举制的特点C. 南宋皇帝开始总揽取士的大权D. 选官制度的开放和阶层的流动【答案】D【解析】“本年登科进士六百零一名中,平民出身四百十七人,占百分之六十九点三八”说明平民占有科举制一定比例,说明科举制度促进社会阶层的流动,D正确;科举制在唐朝时鼎盛时期,A错误;B和C不符合材料主旨,排除。

民国保甲制度

民国保甲制度

民国保甲制度
民国保甲制度,是指中华民国时期实行的一种军事组织制度。

保甲制度于民国成立初期,即1912年开始实行,以便于维护
社会治安和抵御外侮。

这一制度可以追溯到明朝时期,但在民国时期,它被重新引入,并被广泛推行。

保甲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将一定的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户籍相连的保,每个保由一百户组成。

每个保设立一个保长,由当地政府指定,负责协调保内事务、维护治安和征集人员进行军事训练。

每个保还设立相应的民团,由当地民众组成,负责协助保长处理各种事务。

保甲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保甲制度强调民众自愿参加,而不是强制征用。

民众有权选择是否加入保甲,但一旦加入,就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其次,保甲制度实行军事化管理。

每个保内都有一支保甲军,负责维护治安和进行军事训练。

保甲军人员都是自愿报名参加,接受正规军事训练,可以应对突发事件和抵御外敌。

再次,保甲制度强调自治和自助。

保甲内的事务由保长和民团自行处理,包括人员招募、民事纠纷、灾害救助等。

这种自治和自助的精神增强了民众的凝聚力和社会责任感,有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最后,保甲制度注重农村和乡村社区的安全管理,为农民提供保障。

保甲制度通过组织农民自卫军,加强了乡村社区的安全防范,减少了盗贼和土匪的侵扰,保护了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总的来说,民国保甲制度是一种既军事又民主的组织制度,通过加强社区自我防卫和自治能力,保障了社会治安,提高了民众参与社会事务的积极性。

在混乱不安的民国时期,保甲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秩序,为国家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清朝的保甲制度关于什么的?

清朝的保甲制度关于什么的?

清朝的保甲制度关于什么的?清代的乡里组织承前代而有新的发展,主要为保甲。

乡里组织系指存在于乡间,管理、经办乡间有关重要事务的组织。

上占、中古时代,中国乡里组织多含民治色彩。

宋以后乡里组织的官治因素日重,渐衍生为官衙在乡间的派出机构或承官衙意旨的办事机构。

保甲制度始于北宋,为王安石首创,而为后世沿用和发展。

顺治元年(1644年),清廷即在直隶、山西、山东推行保甲制,以整顿、稳定战乱后的秩序。

之后,康、雍、乾三朝都对保甲制度有大的发展。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保甲组织被扩大,由原来的保、甲二级变为牌、保、甲三级,且组织监控更为严密。

雍正四年(1726年)对保甲制度又作进一步发展,实施范围扩大到“熟苗熟僮”、棚民、寮民、蛋户、甘肃回民,特别是“绅衿之家”也一律编入保甲。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又作了大的改进,实施范嗣更为扩大,稽查更为严密,并明定“甲长三年更代”、“保长一年更代”。

至此,清代保甲制度被基本固定下来。

清初尚有里社制与保甲制并行,分别承担征收赋役和维持治安的职能。

里社制基于“因田定赋,订丁授职”的原理、目的,编组丁户。

康雍之时,土地兼并加剧,人口增加且流动趋频,主要以丁口计征赋役的里社制渐渐难达其目的。

鉴此,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二月清廷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年间又逐步在全国各地推行“摊丁入亩”的重大赋役制度改革。

这些改革确定了只按土地纳税的单一征税标准,人丁编审不再受到重视。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清廷终于下令停止人丁的编审,里社制因里甲编组无从维持而逐渐驰废,其征收赋役的职能转为保甲制兼担,保甲制因此而愈加受到封建国家的重视。

清代保甲制度是封建国家在基层社会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官治行政末梢在乡村社会的廷伸。

所谓“王权止于县政”仅在县官由朝廷任命、薪俸由国家支付这个意义上才能成立。

自宋代以还,封建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控制呈步步增强之势,至清代达致顶峰。

清代官府直接干预乡间事务的方式主要为两项:一为县衙胥吏差役下乡催征钱粮、揖捕人犯;再就是在乡间设立保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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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为总团长 , 总团、 区团及 甲牌于必要时均得增设副
长襄助事务。 7由 y r[3 此看来, 牌制度编制的基础就 甲
是牌 , 实际上就是间 邻制下的间, 也就是说甲 牌制度 下一牌的基准户数是 25 户, 一甲的基准户数是一乡
或一镇的基础户数— 100 户以上。然而在实际上 认真实行的省份并不多, 目前看来应该有广东和浙 江两省 , 在此笔者准备以浙江为例介绍 甲牌制下的
施行的政治环境 。
在南京国民政府对基层社会采取自 治性质的间
邻制度的同时, 1929 年 7 月 13 日 于 公布《 县保卫团 法》该法令第 2 条规定:“ , 县保卫团以增进人民自 卫
1 甲牌制度简介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 尽管国民政府获得了 北伐战争的胜利 , 在形式上完成了全国的统一, 但是 国民党新军阀为了争夺势力范围, 互相之间仍然发 生着混战, 另外, 共产党领导的中国工农红军也时刻 冲击着国民政府的统治, 成为国民政府的心腹之患, 这便是南京国民政府统治之初的国内环境, 也是国 民政府必须尽快解决的主要矛盾。 南京国民 政府为 了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巩固自己的统治, 采取了
庭成员只要了解男女总人数就行了, 因为关于家庭 成员的信息, 户主都一清二楚 , 因此只要详细掌握了 户主一人的详细信息就足够了, 很明显, 这里运用了 家长负责制 , 因为中国是一个宗法制盛行的社会 , 家 长对家庭成员拥有绝对的权威 , 南京国民政府很好 地利用了这一传统民间权力, 其实质是连带责任制。 第三栏是“ 坐落地名”实际是将该户居民进行准确 , 的坐标定位 , 这是进行户籍管理的基本要素。 总的说 来, 保卫团甲 牌制度下的门牌样式与间邻制下的门 牌样式相比, 显得更简洁。 这里不妨介绍一下间邻制
第 21 卷第 4 期 2006年8月
宿 州 学 院 学 报
Jour nal of Suzhou Col lege
Vol . 2 1 , N o. 4
Aug
2006
甲牌制下门牌制度述论 (1927一1933 年 )
谢进如
(苏州大学历史系, 江苏, 苏州, 215006)
摘要: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保卫团甲牌制下门牌制度的法令设计相当完善, 其对墓层社会的人口管理与治安管理也 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 然而它对基层社会控制的效果并不佳, 其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这项墓层社会管理制
收稿日期:2006-03-07 作者简介:谢进如(1976- ) 男, 江苏如来人, 硕士研究生;研
读 向 : 中国近现代社会史 。
能力、 辅助军警维持治安为宗旨。 7由此可见南京 ; [z 国民政府采取保卫团甲 牌制度的根本目 的是维护社 会治安, 而从其性质上讲, 则是附属于自 治性质的间 邻制度的辅助制度, 自 是 卫性质的制度。《 县保卫团 法》 4 条规定: “ 第 各县保卫团之编制, 每间为一牌, 以间长为牌长, 每乡或镇为一甲, 以乡长或镇长为甲 长, 每区为一区团, 以区长为区团长, 县为总团, 以县
「 1牌制度。
2 甲牌制下门牌制度运行机制
2. 1 实行门牌制度的目的: 甲 牌制下实行门牌制度 的目的就是保证《 保卫团法》 下的甲 牌制度得以顺利 推行, 从而实现“ 增进人民自 卫能力、 辅助军警维持 治安为宗旨’〕 f[4 也就是说实行甲 牌制度下的门牌制 度的根本 目的还是为了补充阁邻制度之不足, 协助 军队和警察制度维护基层社会的治安秩序。 2. 2 门牌编钉管理工作人员构成: 甲 牌制下实行门
牌制度的行政管理体制 自 然与保卫团甲牌制度的行 政管理体制是一致的。因此负责门牌编钉管理工作 的实际最高职能部门为内政部, 内政部部长为最高 职能部门行政长官;行政院则为负责门牌编钉管理 工作的最高行政管理机关, 行政院院长 自 然是最高 行政长官;而南京国民政府则为法理上的最高行政 管理机关, 总统为法理上的最高行政长官。 具体到实
度“ 不合时宜” 。 关键词 : 甲牌制; 门牌制度 ;运行机制;社会拉制
中图分类号: K006(2006)04- 0008- 04
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甲 牌 制度下的门牌制度 , 它既是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 又是基层社会人 口户籍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门牌制度属于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基 层社会户籍管理制度的下位制度 , 是微观形态的社 会管理制度 , 因此长久以来, 学术界对它缺乏应有的 关注和研究, 而这恰恰就妨碍了对于南京国民政府 初期基层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人口 户籍管理制度的 深入研究, 因此笔者试图对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甲牌 制度下的门牌制度进行初步的梳理, 希望能对南京 国民政府初期的社会管理与控制方面的研究有所推 进。 根据笔者所能查阅的相关文献资料, 前学术界 目 对于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甲牌制度下的门牌制度的研 究尚没有专门的论文和著作 , 甚至在研究南京国民 政府初期的甲牌制度和人口史的论文和专著中都没 有涉及到这一问题 , 因此笔者的研究就没有多少研 究成果可以借鉴, 这就难免使笔者的研究显得过于
个部分。 右边第一栏是该户居民在甲牌组织中的位 置, 具体内容是“ 甲第 X牌第X 家”这实际承认 第X , 了该户居民 在甲 牌组织中的法律地位, 表明该户居 民已经纳入了国家的甲牌组织系统中, 负有维护地 方治安的义务。 第二栏是该户居民的人口信息的基
本状况, 具体内容是“ 户主姓名X X , 职业X X , 同居 男x 名, 女X名”这里突出户主的个人信息, 。 其他家
幼稚 , 敬请方家赐教。
许多措施来控制全国的人力、 物力, 企图扑灭共产党 的势力, 加强基层政权的建设。武乾、 李新等先生研 究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实行间邻制 度来加强基层社会的行政管理 , 同时在部分省份实 行保卫团甲牌制度, 而保卫团甲牌制度习惯上简称 甲 牌制度。 E ll尽管对于甲 牌制度已有一定的研究, 但 对于甲牌制度的研究尚不够深入, 其主要表现之一 就是对于甲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门牌制度至 今无人论及。 有鉴于此, 笔者想尝试对南京国民政府 初期 甲牌制下的门牌制度进行初步探讨 , 希望能对 南京国民政府的基层社会管理与控制的深入研究有 所帮助。 为此, 笔者首先简要介绍一下保卫团甲牌制 度, 因为它是门牌制度的上位制度, 是门牌制度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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