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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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4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4篇)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公路大桥隧道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交通运输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下面我们就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总则公路大桥隧道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公路大桥隧道的安全运营,确保交通运输的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二、安全管理责任1. 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门负责大桥隧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风险评估与管控1. 运营单位应当对大桥隧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发生的灾害类型和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环境治理、交通组织等,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四、设施设备管理1.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大桥隧道的设施设备,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进行日常巡视和维护工作,保证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 运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设备维修和更新升级,保持设备的先进性和可用性。

五、人员培训和管理1. 运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业务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督和考核,严禁违规操作和疲劳驾驶等危险行为。

3. 运营单位应当关注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和休息保障,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六、安全监督与管理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对其安全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一、引言长大桥隧是我国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对于保障交通安全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制定本管理办法,明确相关责任和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提高运营安全水平。

二、管理机构与责任1. 长大桥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并监督其执行。

2. 长大桥隧运营公司:负责长大桥隧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巡视、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

3. 相关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根据职责分工,协助长大桥隧运营公司完成相关工作。

三、运营管理要求1. 巡视与维护- 定期巡视:制定巡视计划,定期对长大桥隧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维护保养:建立档案,记录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 紧急抢修:建立应急抢修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2. 安全管理- 安全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安全设施:建立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确保安全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

- 安全演练: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 管理制度- 运营计划:制定年度运营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 数据统计:建立数据统计系统,采集和分析相关数据,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四、安全应急处置1. 应急预案:制定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交通事故等各类应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应急设备: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包括灭火器、急救箱等,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处理。

五、监督与评估1. 监督机构:设立长大桥隧安全监督机构,对运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 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的外部评估,提供专业的评估意见。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路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方法〔征求意见稿〕二OO九年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制订目的]为加强和标准公路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公路长大桥隧的平安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方法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省道的特大桥和大桥,以及特长隧道和长隧道的平安运营管理,其他重要桥隧的平安运营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总体思路]应当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平安,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隧的平安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那么]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应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那么,保证长大桥隧平安运行。

第五条[总体要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长大桥隧的平安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对所管辖的长大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平安。

第六条[职责划分]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全国公路长大桥隧的平安运营,拟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协调、指导全国公路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长大桥隧的平安运营管理。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制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或组织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人员、设备、经费的落实;组织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长大桥隧运营中存在的重大平安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协调和组织开展应急和救援。

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长大桥隧平安运营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浙江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样例5)

浙江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样例5)

浙江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样例5)第一篇:浙江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浙江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省高速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桥梁养护与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高速公路的长大桥隧即特大桥、大桥、特长隧道、长隧道以及重要特殊结构的大桥(斜拉、钢管拱、悬索桥等结构新颖和技术复杂的桥梁)的安全运营管理。

第三条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注重应急保障,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保证长大桥隧安全运行。

第四条省、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受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是长大桥隧的管养单位,也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应根据需要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落实有相应资质的养护单位和管养经费,制订专门的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办法和应急预案,配置应急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长大桥隧运营中出现的病害和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安排处治工作。

第二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六条长大桥隧开通运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并向有关管理机构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消防、通风、照明、救援等安全附属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通航)标志齐全、醒目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大桥隧管养单位落实、职责明确,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包括专职的桥梁与隧道养护工程师)和应急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到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引言: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是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做好公路大桥隧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一、综述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是为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规范管理措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而制定的。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公路大桥隧,包括设计、建设、验收、检测、维修、保养、运营等全过程。

二、风险评估与防控措施1. 风险评估:针对公路大桥隧的风险源,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进行多方面的风险评估,包括地质灾害、自然环境、车辆运行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2. 防控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风险防控,包括定期巡检、维修保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等。

特别针对潜在风险,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对准备工作。

三、设施设备管理1. 设施设备维护:加强公路大桥隧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与维护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性。

2. 技术监控:建立健全公路大桥隧的技术监控系统,实时监测设备状态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问题,减少事故发生概率。

3. 应急预案:根据公路大桥隧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方责任,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四、人员管理与培训1. 人员要求:公路大桥隧的人员管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

工作人员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便更好地进行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公路大桥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程序、应急处理、技术操作等方面。

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的发生。

五、管理与监督1. 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路大桥隧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运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等方面。

制度要明确责任、权责的划分和执行的程序。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提高公路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应符合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确保公路交通的安全;2. 高效运营原则,提高公路运输的效率;3. 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第四条公路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管理和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公路运营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

第六条公路长大桥隧的用户应按规定使用公路,并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第七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维护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经过审核才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履行相应职责,确保安全运营。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第九条公路管理部门是公路长大桥隧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管理措施。

第十条公路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修订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制度;2. 审核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维护方案;3. 监督公路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4. 管理公路上的交通流量和安全设施;5. 协调处理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事故;6. 定期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公路运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路运营单位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管理制度;2. 定期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4. 积极配合公路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5. 及时报告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情况。

第十三条公路长大桥隧的用户有责任遵守公路交通法规,正确使用公路,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长大桥隧的建设、改建单位的职责包括:1. 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经过审核后开展施工;2. 监督施工过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要求;3. 完成工程验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投入使用。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以下是一些管理办法:
1.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建立公路长大桥隧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制定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流程规范。

2. 定期巡查和维护:定期派遣专业的巡查人员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巡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状态。

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强化安全意识培训: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公路长大桥隧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应对突发情况。

4. 设立报警设备和应急措施:安装报警设备,及时监测和报警,以便采取紧急措施。

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5. 定期检测和评估:定期对公路长大桥隧进行技术检测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6. 加强交通管理:制定合理的交通管理措施,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加强交通监控和疏导,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7. 加强沟通与协调: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公路长大桥隧管理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安全运营。

综上所述,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定期巡查和维护,加强安全意识培训,设立报警设备和应急措施,定期检测和评估,加强交通管理,加强沟通与协调等措施。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

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公路上的长大桥隧进行安全管理的一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办法内容,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一、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路上所有长度超过一定规定范围的大桥和隧道。

二、管理目标1.保障大桥和隧道运营的安全稳定。

2.确保交通畅通,减少事故和延误。

3.提升大桥和隧道的维护和管理水平。

三、管理责任1.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大桥和隧道的运营管理工作。

2. 大桥和隧道的运营单位负责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

3. 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负责配合和协助。

四、运营管理内容1. 定期检查和维护大桥和隧道的结构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大桥和隧道的巡查力度。

3. 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面临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置。

4. 制定应急预案,提前准备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5. 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安全措施1. 设置必要的标志和警示牌,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2.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3. 落实交通管制措施,确保车辆按规定速度通过大桥和隧道。

4. 确保照明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夜间通行的安全。

5. 加强消防设施和设备的配备和维护,防止火灾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安全检查1. 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大桥和隧道的结构、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测。

2.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3. 建立事故统计和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

七、违规处理1. 对违反大桥和隧道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 公布大桥和隧道的安全管理规定,提醒相关人员遵守。

八、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 对于已经建成的大桥和隧道,需要根据本办法进行安全评估和改进。

这只是一份简要的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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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姓名:XXX部门:XXX日期:XXX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订目的]为加强和规范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工作,提高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国道(含国家高速公路网)、省道的特大桥和大桥,以及特长隧道和长隧道的安全运营管理,其他重要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参照执行。

第三条[总体思路] 应当按照“预防事故为主,确保设施安全,狠抓应急管理,强化通行管理”的总体思路开展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原则]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同时应遵循管理措施与养护工程并重的原则,保证长大桥隧安全运行。

第五条[总体要求]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含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高速公路行业管理机构,下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高度重视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工作,采取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及时对所管辖的长大桥隧及时组织实施检查、检测和养护维修,确保公路畅通和桥隧安全。

第六条[职责划分]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全国公路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拟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协调、指导全国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第 2 页共 19 页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

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拟制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标准,并组织实施;监督或组织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人员、设备、经费的落实;组织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监督检查;对辖区内长大桥隧运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协调和组织开展应急和救援。

其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公路长大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具体组织工作。

第七条[管养职责]公路长大桥隧的具体管养单位是安全运营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公路桥隧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桥隧进行养护和管理,努力确保桥隧安全畅通;(二)建立健全桥隧安全运营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三)建立健全符合所管养桥隧特点的技术安全保障体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收专业机构参与长大桥隧的技术安全评价、监测和处置工作。

(四)负责收集、分析、整理和保存桥隧勘测、设计、维护、运营、安全监测和其它有关安全运营管理的资料或数据,建立、维护桥隧安全技术档案和运营管理数据库;(五)负责开展桥隧巡查、结构检查和日常维护、安全状况监测等安全管理工作;(六)建立以反恐和应对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特点的应第 3 页共 19 页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密切的合作机制,及时更新相关应急救援报告、救援联系方式,定期请求相关部门支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七)定期对桥隧安全监测仪器和设备进行检查、标定,保证监测仪器和设备可靠运行;(八)组织实施桥隧的维护加固、更新改造和安全隐患治理;(九)遇有紧急事件,及时收集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全力救助受困车辆和人员,为相关专业救助队伍施救创造有力条件;(十)定期组织桥隧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开展技术培训。

(十一)积极配合相关执法机构,严厉打击长大桥隧上(内)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

收费公路上长大桥隧的安全运营管理,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实施。

第八条[应急协作]地方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根据长大桥隧安全管理需要,协助管养单位做好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当地驻军的协调工作,保证应急演练顺利进行,应急措施高效运转。

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以贯彻落实。

第九条[奖励]对及时发现并排除长大桥隧安全隐患、举报或者制止影响长大桥隧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给予奖励。

第二章运营安全管理第十条[开通条件] 长大桥隧开通运营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工验收,并向有关管理机构和管养单位移交相关技术资料。

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 4 页共 19 页(二)设置必要的检修通道、消防、通风、照明、救援等安全附属设施,安全警示标志和交通(通航)标志齐全、鲜明并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三)长大桥隧管养单位职责和安全运营管理人员(包括专职的桥梁养护工程师)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齐全、有效。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运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专业培训。

长大桥梁管养单位所配置的水上安全管理人员还应当按规定接受特殊培训。

第十二条[安全设施] 长大桥隧的管养单位应按照反恐、消防管理、事故救援等有关规定,在长大桥隧设施上(内),合理设置报警、灭火、逃生、防汛、防爆、防护监视、救援等器材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第十三条[管线依附] 依附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架设管线的,审批机关在审批时应当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管线产权单位应定期对管线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长大桥隧改建、扩建、维修时,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十四条[禁止行为] 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上(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修建建(构)筑物或者擅自占用、挖掘桥面(路面);(二)架设压力超过规定的燃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三)利用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围拦、吊装、牵拉等施工作第 5 页共 19 页业(排险、养护维修除外);(四)擅自设置广告或者移动附属设施;(五)其他损害长大桥隧及其附属设施、妨碍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十五条[车辆通行] 车辆通过长大桥隧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指示行驶,除遇紧急情况,不得在长大桥隧上(内)停车或低速行驶;进入隧道,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尾灯,严禁在隧道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 管养单位应根据交通情况,及时调整、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做到完好、齐全、醒目。

同时,要在长大桥隧入口前设立“动态禁入”标志,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车辆不再进入桥隧,并能在紧急情况时往对向车道掉头安全驶离事故现场。

第十七条[危险品] 装载、携带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危险物品的车辆通过长大桥隧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确保运行安全。

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以及其它严重影响长大桥隧运营安全情形时,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驶上(入)长大桥隧。

第十八条[特种车辆通行] 履带车、铁轮车、超限车辆或其它可能会危及桥隧设施安全的车辆不得擅自驶上(入)长大桥隧。

确需通行时,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根据指定的时间、路线、方式和时速通过。

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经同级公安机关同意。

前款规定的特种车辆经批准通行长大桥梁时,管养单位应当做好技术审核、通行引导,以及车辆通行前和通行期间桥梁结构状况的检查、监测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安全区划定] 长大桥梁安全保护区是指桥梁下的空间第 6 页共 19 页和桥梁主体垂直投影面边缘两侧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规在充分征求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大桥的规模、结构、桥址环境等状况合理划定大桥安全保护区范围,大桥管养单位应及时设置标识桥梁安全保护区范围的界桩、界标。

第二十条[安全区规定] 长大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从事采砂、取土、挖掘、爆破等危及长大桥梁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二)堆放、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三)捕鱼、系缆、泊船;(四)其他危及长大桥梁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安全设施要求]按规定设置并完善桥梁防撞设施、监控设施、助航标志等安全设施,确保其效能完好。

第二十二条[通航设施要求] 跨越通航水域的长大桥梁管养单位,应当按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船舶通航管理工作。

遇有航道变化、助航标志或设施受损的情况,管养单位或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及时进行更新和维护。

第二十三条[船舶通行] 船舶通过长大桥梁所在水域时,应当按照航标设置、航道标准和船舶通行规范要求通行,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船舶监控系统(VTS)覆盖区内,船舶应遵守VTS的有关规定,向VTS中心报告本船的船位及动态,接受并服从VTS中心的监控和管理;(二)船舶进入长大桥梁所在水域前,应对舵、锚、主辅机、航行信号、船队系缆及拖带设备进行严格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通过;第 7 页共 19 页(三)应采取一切有效手段尽早与相关管理机构及过往船舶取得联系,确保安全通行;(四)通过长大桥梁所属水域的船舶,相互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禁止追越或并列行驶;(五)应根据长大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留足安全系数。

船队通过长大桥梁的最大高度限值,由航道管理部门以航行通告的形式发布。

出现能见度不良、风力超过六级、大桥水域航道或航标不正常、本船船位不正等情况时,禁止船舶通行。

装载爆炸品的船舶禁止夜间通过长大桥梁所属水域。

第二十四条[基本要求]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当根据运营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尽快排除。

(一)配备必要的人员、装备,加强长大桥隧沿线、桥梁安全保护区内的日常安全巡查,及时查处各种侵占、损害长大桥隧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二)采取移动或固定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通行安全。

第三章设施安全检查与维护第二十五条[总体要求] 长大桥隧管养单位应当加强对桥隧及其附属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检查、养护、检测、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六条[养护系统建立] 长大桥隧应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养护管理系统,全面记录长大桥隧检查与维护信息,定期跟踪了解结构状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设计、科研单位反馈。

第二十七条[检查分类]长大桥隧结构检查分为日常巡查、经常性检第 8 页共 19 页查、定期检查和特殊检查。

第二十八条[日常巡查] 长大桥隧日常巡查以可清晰目视范围内的桥面系(桥面铺装、防撞护栏、人行道栏杆、照明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伸缩缝、桥面排水系统等)、隧道土建结构(洞口、洞门、衬砌、路面、检修道、排水设施、吊顶、内装等)和机电设施(供配电、照明、通风、消防、救援、监控等)为主。

日常巡查由具有桥隧检查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负责,可采用乘车巡查或步行巡查方式进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置、简单量测设备以及记录工具,一般每日1次。

日常巡查时应认真观察并记录桥隧结构及设施有无异常情况或损坏等。

第二十九条[经常性检查] 长大桥隧经常性检查的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梁体、索塔、斜拉(吊)索系统、系杆、墩台基础、桥面系、隧道土建结构、机电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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