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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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岳阳市云溪区鑫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规定和金融企业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内部管理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第二章内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三条公司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 1 —企业文化和内控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五条公司设立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公司建立涵盖各项业务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七条公司对各项业务制定的系统、全面、科学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公司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八条公司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第九条公司建立内部管理的评价制度~对内部管理的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回顾和检查~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营状况、市场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条公司明确划分各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上下级之间的职责~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第十一条公司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账证、— 2 —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或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互相监督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小贷公司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管理办法

2012—03-22 10:34刘庆云培训师来自中旭商贸服务中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为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健全信贷管理责任制,规范信贷业务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和信贷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小额贷款公司信贷管理体制的要求,审贷分离实行“部门(岗位)分设、职能分离、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审贷分离是指对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检查的职能通过分设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三个部门(岗位)进行实施,并明确各个部门职责和考核内容的信贷管理责任制度。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贷业务审查包括对本公司经营的本外币贷款(含进出口押汇)、免保证金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及担保等业务的审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是指本外币借款的申请人、信用证的开证申请人、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申请人、要求本公司提供担保的申请人等.第六条本办法所称风险贷款是指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和拟进入诉讼程序的贷款。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七条根据审贷分离制度的要求,小额贷款公司须设置信贷业务、信贷管理、信贷风险资产管理等三个部门。

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也应实行部门三分离;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实行岗位分离,设置信贷业务调查岗、审查岗和信贷风险资产管理岗,各岗位不能交叉。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有主管经理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

信贷管理部门为贷款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第三章部门职责第九条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积极拓展信贷业务,搞好市场调查,优选客户,组织存款,受理借款人申请。

二、对借款人申请信贷业务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进行调查。

1。

调查核实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调查核实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产、供、销、库存等情况,掌握资金的真实用途,调查核实借款人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等;2。

调查核实抵押物、质物的权属、价值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合法性等;3。

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内部控制要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具体包括:(一)内部控制要渗透到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和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二)内部控制要以防范风险和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要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四)内部控制的监督,公司所有人员均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权力。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建立良好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机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第六条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要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职工均能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八条建立有效的核对、监控制度,对各种帐证、报表定期进行核对,对现金、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及时进行盘点,对柜台办理的业务实行复核和事后监督把关,对重要业务实行双签有效的制度,对授权、授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

ⅩⅩ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促进持续、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小贷公司监管暂行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贷公司规范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中所指小贷公司,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监管职责第三条市投融资办在市人民政府领导和省政府金融办指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小贷公司监管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含Ⅹ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下同)是各自辖区内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一个部门具体负责小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成立金融工作机构的,由该机构负责小贷公司监管工作;未成立金融工作机构的,县、区人民政府应指定一个部门负责小贷公司监管工作(以下统称为县、区小贷公司监管机构)。

第四条建立小贷公司监管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市投融资办、人民银行ⅩⅩ市中心支行、ⅩⅩ银监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小贷公司经营监管信息在各部门间的畅通共享,研究解决小贷公司运营和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第五条市投融资办主要承担下列监管职责:(一)市联席会议的日常组织工作;(二)研究、实施全市小贷公司管理和发展的有关政策;(三)指导县、区监管机构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监管和风险控制;(四)对小贷公司出现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行为及时组织查处认定;(五)审查小贷公司设立申请,指导、帮助小贷公司筹建和开业;(六)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审核小贷公司相关股权变更、迁址、停业整顿、撤销、关闭方案,对授权审批事项进行审批;需要报批的,及时上报;(七)落实非现场监管要求,查收有关报表资料,对非现场监管报表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汇总、分析;(八)对小贷公司的监管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级,并根据考核情况对其经营状况、风险程度作出客观评价和相应奖惩措施;(九)根据省政府金融办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对小贷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十)根据风险程度对小贷公司进行分类,对高风险的小贷公司及时发出预警信号,督促、指导其制定防范、控制和化解风险方案,并对其进行跟踪监控;对不能有效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的小贷公司,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向市政府和省政府金融办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公司管理制度1.总则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金融服务机构,主要面向个人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业务。

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行为,保障客户的权益,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公司治理结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和监督机构,由董事长、董事、监事组成,负责制定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

监事会是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机构进行监督的机构,由监事组成,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高级管理机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具体的业务经营。

3.业务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管理制度包括业务拓展、客户管理、风险控制、贷款审批、贷后管理等内容。

(1)业务拓展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业务拓展机制,定期开展市场调研,确定目标客户群体和业务发展方向。

同时,加大营销力度,开展宣传和推广活动,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客户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进行客户调查和评估,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还款能力,以便科学地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

同时,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提高贷款违约率和坏账率。

(3)风险控制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体系,制定风险管理规定和程序,开展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不良贷款的发生。

同时,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及时调整贷款政策和手段,保证公司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4)贷款审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贷款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同时,落实贷款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和风险把控,提高贷款质量。

(5)贷后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体系,定期进行贷后回访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贷款逾期和还款问题,保证贷款的正常回收。

4.资金管理制度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来源、资金使用、资金监管、资金风险等内容。

(1)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自有资金、股东投资、债券融资等,应当依法合规,合理利用各种渠道,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制度
总结词:解释权归属
总结词:实施时间
详细描述: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确保制度 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THANK YOU.
03
通过模拟市场环境的变化,测试公司的市场风险承受能力和应
对能力。
操作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0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 和内控制度
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以 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02
加强员工培训和队伍 建设
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操作技能,确 保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03
定期进行操作风险自 查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周期
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 审查和评估。
外部监管要求及执行情况
01
监管机构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02
监管要求
监管部门应制定相关监管要求,包括资本充足率、风险准备金、不良
按照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制定明确的市场风险管理策略
01
明确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以及相应的风险承受
能力和风险限额。
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监测机制
02
通过数据分析和内部监控,实时监测市场风险的变化情况,以
及其对公司的潜在影响。
定期进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
根据调查报告和其他材料,对其他金融服务 申请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提供服务。
03
01
其他金融服务提供
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其他金融服务。
05Leabharlann 02其他金融服务调查
对客户的服务需求和信誉状况进行实地调查 ,形成调查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一、总则(一)为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指引。

(二)内部控制是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1.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3.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4.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四)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1.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公司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2.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公司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和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5.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一)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1.内部控制环境。

2.风险识别与评估。

3.内部控制措施。

4.信息交流与反馈。

5.监督评价与纠正。

(二)公司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公司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公司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内控借款管理制度

内控借款管理制度

内控借款管理制度内控借款管理制度一、借款人借款时应根据开支的不同范围,详细填写标准《借款单》交校长进行审批。

二、为了减少现金的零星支付,现金借款最低限额为 200 元,低于 200 元的由个人垫付。

能用支票结算的,应尽量使用支票。

三、借用支票应取得收款单位全称及精确金额,以免丢失支票时造成损失。

四、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一定要填写好对方单位的名称及金额,才能将支票交给对方,并且收款单位要与所收发票上注明的单位相符。

五、借款数额应按购买物品的价格以及出差的时间,限制大概额度,不允许超值借款。

六、按照谁借款,谁使用,谁归还的原则,不允许代替他人借款,或以他人名义借款。

七、借款人员借款时,需将审批过的《借款单》交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后,出纳员才能予以付款。

八、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查每笔借款的用途、去向、日期等,如发现疑点应彻底查清,否则有权拒付。

九、财务部每月清理一次账目,对逾期不还款或不报账者,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按本规定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17-05-09 20:05 | #2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经营管理活动安全、有效、稳健运行,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内部控制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为实现经营目标、防范风险,对内部机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的经营活动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牵制和控制的方法、措施、程序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结构和要求第三条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公司建立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

具体如下:一、保证法律法规、金融规章的贯彻落实;二、保证全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现;三、预防各类违法、违规及违章行为,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四、保证会计记录、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保证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会计报告;第四条全公司要按照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的要求,制定明确的经营方针,完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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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县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内
部控制管理,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贷款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针对贷款审批,公司的内部授权和对外授信管理、公司的稽查审计等内容进行了具体规范。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为做好贷款管理,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审批程序,规范贷款授信行为,防范和控制风险,接受稽核监督,保障业务健康发展。

为加强内控管理,切实优化贷款结构,全面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做出贡献。

第一章贷款权限审批
第四条、贷款审批对象,贷款审批的对象是指向社旗县汇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本区内企业、个人。

第五条、贷款审批范围,贷款审批范围是指**县汇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六条、贷款分级审批权限:
一、借款人单户贷款金额在10万元之内(含10万元)的贷款审,
由本公司贷款业务部审查,总经理签字后发放。

二、借款人单户贷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内(含100万
元)的贷款,先由本公司贷款业务部做贷前调查,报请本公司审
贷会表决,审贷会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字执行。

三、借款人单户贷款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贷款,先由本公司贷款
业务部做贷前调查,报请本公司审贷会表决,审贷会同意后,报
董事会表决并经董事长签字后执行。

第七条、贷款审批的管理要求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贷款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

二、审批贷款资料必须齐全,调查报告反映借款企业(个人)真实情况。

三、贷款审批上报资料:
(一)、公司贷款
1、借款企业贷款审批表;
2、借款企业借款申请表;
3、贷款第一调查人书面调查报告;
4、贷款企业上年同期、上年末、报告期的财务报表;
5、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担保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担保单位董事会决议、报表、担保能力测算表等)
7、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8、借款涉及的购销合同、批文、海关报关单;
9、需要上报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贷款
1、借款个人贷款申请表(审批表);
2、贷款第一调查人书面调查报告;
3、借款个人收入、资产及经营情况证明;
4、借款个人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
5、担保人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担保单位董事
会决议、报表、担保能力测算表等);
6、抵(质)押物清单和有权处分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
7、需要上报的其他资料;
四、凡上报审批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进入贷审小组的三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贷款给予明确答复。

第三章授权管理
第八条、为使本公司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和贷款风险的管理,公司将授予各级管理人员一定权利。

第九条、授权的对象是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根据员工能力、任职期限、职务的不能、授予不同的权利。

第十条、业务部门人员有权力对业务内容进行初步了解,并按照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进行业务审查,根据业务部门的审查决定,总经理有权对10万元以下的贷款进行发放。

第十一条、审贷委员会有权对10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贷款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董事会有权利对100万元以上的业务进行发放。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人员要依据自己的权限行使权力,禁止越权行为,针对越权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工作人员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章授信管理
第十四条、贷款授信要确保在做好贷款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全面、真实地突出贷款授信的方向,即以贷款资金最佳配置为标准,充分调动贷款人的积极性,确保贷款授信在信用保证的前提下实施。

第十五条、对贷款客户实行授信额度管理,明确贷款企业合理的信用额
度,适时调节信用总量,有效防范和化解贷款风险。

第十六条、凡贷款客户的一切授信业务实行初审、职能部门复审,总经理、贷审会核准的方式。

第十七条、贷款授信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和总经理负责制度。

第十八条、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生产设备档次高,工艺技术先进,产品科技含量高,属鼓励和允许发展行业。

第十九条、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水平较高,法人代表素质较好。

第二十条、企业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各项财务指标良好。

第二十一条、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正常,且赢利能力较好。

第二十二条、历年来贷款本息能到期归还,企业信誉度良好。

第二十三条、经银行和本公司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本公司评级标准)在BBB级以上(含BBB级)
第二十四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授信。

一、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
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

第二十九条、信用记录优良,资产充足,在本公司有两次以上的借贷经历,且能够及时还款的个体户或自然人。

第三十条、根据客户提供近三年财务资料(未满三年的提供最近一年或二年)与本公司及银行信用评级为依据,分类对客户确定授信额度。

第三十一条、新的贷款客户,按投资总额中自有资金的10%以内确定,且企业已正常生产。

第三十二条、按照要求对受信人进行认真调查、评估、提出授信建议额度,并报业务部门审查。

第三十三条、业务部门依照相关制度规定对提出的客户资料、评估过程进行审查、审核授信额度。

第三十四条、贷审小组对受信人授信额度作最终核定,并按流程规定报有权人一票否诀。

大额贷款需向董事会报批备案的由业务部门负责上报。

第三十五条、贷审小组授信核准后,统一下达授信书,授信书内容:
一、授信人全称
二、贷款信人全称
三、授信的金额及期限
四、授信人对贷款信人的借款管理目标和要求
五、授信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六条、授信原则上有效期为一年
第三十七条、授信人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调整授信额度直至终止授信。

一、受信人发生重大经营困难和风险;
二、受信人企业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分立、合并、关停等)
三、受信人还款信用下降,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

四、受信人法人代表发生突发事件;
五、其他应改变授信额度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贷款授信管理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要积极有效拓展贷款客户,建立优质客户群体。

对辖区内所有客户进行市场调查及细分,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实施贷款有效营销战略。

第三十九条、在贷款客户用款时,要尽量做好有效资产抵押,确有难度提供有效资产抵押的,应先落实其他担保措施并逐步向有效资产抵押转化,要切实防止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担保的现象。

第四十条、贷款授信管理是贷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因实行授信管理办法而放松对客户的贷款管理,必须坚持“三查”制度,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要加强对客户授贷款款运用的监督管理,建立授信客户的报告、统计、档案、监督制度,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有擅自越权行为且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经济及行政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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