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Top-down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

合集下载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

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标准必要专利(SEP)是指在特定领域内,为了符合某一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在现代科技发展中,SEP的使用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

然而,SEP的使用也常常伴随着专利使用费的问题。

本文将就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人士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SEP的使用是有条件的。

SEP的持有者在授权他人使用其SEP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专利使用费。

这是合理的,因为专利权利人需要得到相应的回报以维持其创新活动。

然而,SEP的使用费应当是合理、公平的。

SEP持有者不应当滥用其专利权,要求过高的专利使用费,从而限制市场竞争和创新发展。

因此,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合理性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确定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合理性需要考虑多方因素。

首先,需要考虑到SEP的贡献度。

SEP在特定标准中的贡献度越高,其使用费也就越应当趋于合理。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SEP的市场价值、技术复杂度、专利数量等因素。

只有综合考量这些因素,才能够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专利使用费标准。

此外,SEP的使用费问题也需要考虑到公平竞争的原则。

在确定专利使用费时,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滥用专利权来限制市场竞争。

SEP持有者应当遵守反垄断法律,不得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要求过高的专利使用费,从而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最后,为了解决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问题,需要建立起一套公正、透明的专利许可机制。

这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企业和专利权利人共同努力,建立起公正、透明的专利许可标准和程序。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SEP使用费的问题,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创新发展。

综上所述,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费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

确定合理的专利使用费标准,需要考虑到SEP的贡献度、市场价值、技术复杂度等因素,同时也需要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建立起公正、透明的专利许可机制。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地解决SEP使用费的问题,促进科技创新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发展。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FRAND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是指在制定和推行某个行业标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需要使用的专利。

为了保证行业标准的公正、公平、公开,SEP的专利持有人需要按照FRAND(公平、合理及非歧视性)原则许可其专利,允许他人在合理的条件下使用该专利。

1. 专利的技术贡献:首先需要评估该专利对标准的技术贡献程度。

技术贡献越大,专利的价值就越高,因此许可费也相应增加。

2. 市场份额:专利持有人的市场份额也是计算许可费的关键因素之一。

持有人的市场份额越大,其对市场的控制力就越大,从而可以要求更高的许可费。

3. 许可范围:许可费还要考虑被许可方使用该专利的范围,包括使用的产品、技术和地理位置等。

许可范围越广,专利持有人可以获得更高的许可费。

4. 行业标准的价值:行业标准的重要性也会对许可费的计算产生影响。

如果某个标准对整个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那么该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通常会较高。

5. 交叉许可:在计算许可费时,还需要考虑交叉许可的情况。

如果被许可方也持有对专利持有人有影响力的专利,双方可以进行交叉许可,以达到相互平衡的目的。

需要注意的是,FRAND原则并未明确定义许可费的具体计算方法,因此具体的计算方法会因行业、市场和标准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许可费计算方法包括比例算法、可比算法、损害赔偿算法等。

但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和非歧视的原则,确保许可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对标准必要专利的FRAND许可费进行计算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虽然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计算方法,但通过综合评估专利的技术贡献、市场份额、许可范围、行业标准的价值和交叉许可等因素,可以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许可费水平。

相关利益相关方应积极进行谈判和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许可费协议。

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

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

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EP)是指在特定技术领域内,对于实施某项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这些专利被认为是对于市场竞争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对于确保不同厂商的产品能够相互兼容具有重要意义。

在当今高度互联的技术环境中,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和运用对于保障公平竞争、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在特定技术领域内的关键性。

这些专利通常涉及到某项技术标准的实施,而该标准是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被广泛使用的。

因此,这些专利对于确保不同厂商的产品能够相互兼容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例如,手机通信领域的4G、5G标准,无线局域网领域的Wi-Fi标准等,都需要涉及到标准必要专利的使用。

其次,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性。

这些专利对于确保市场上的产品能够相互兼容,促进了产品的多样化和竞争力。

同时,它们也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消费者可以更加自由地选择不同厂商的产品,而不用担心产品之间的不兼容性问题。

再次,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

这些专利通常被认为是对于市场竞争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对于确保产品的相互兼容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授权和使用,需要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最后,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需要考虑到其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这些专利的合理授权和使用,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发展。

它们为不同厂商提供了共同的技术标准,从而降低了技术开发的成本和风险,促进了技术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总之,标准必要专利是在特定技术领域内对于实施某项技术标准而必须使用的专利。

它们对于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合理授权和使用,需要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以促进技术创新和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211216225_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协商机制的探究

211216225_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协商机制的探究

2023年第2期品牌与标准化Research on the NegotiationMechanism of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License FeeYU Qun 1,LI Na 2(1.Guangzhou Business School ,Guangzhou 511363,China ;2.Quality and Safety Supervision Station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nChancheng District ,Foshan 528000,China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nd the intensification of global competition ,patent standardization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eapon for enterprises to seize the technological commanding point.In the general market economic activities ,the two sides of the transaction around the transaction of the price ,quantity and other elements of consultation ,consensus can be signed contracts.However ,because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SEP )has the dual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interest and private right ,the patentee is restricted by FRAND promise ,and lacks sufficient game space outside the price condition ,therefore ,the study of the negotiation mechanism under specific circumstances has a certain significance for the settlement of SEP disputes.Key words :patent standardization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 ;consultation mechanism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协商机制的探究于群1,李娜2(1.广州商学院,广东广州511363;2.佛山市禅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东佛山528000)【摘要】随着科技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加剧,专利标准化成为各企业抢占技术制高点的重要武器,对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具有重要作用。

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基于tcl对爱

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计算方法研究——基于tcl对爱
关键词: 标准必要专利ꎻ FRAND 原则ꎻ 许可费ꎻ 专利劫持
中图分类号: D923 42 文献标识码: A
A Study on the Calculation of Royalty of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 in the Field of ICT
———Comparison Based on the Cases of TCL V Ericsson and Unwired Planet V Huawei
时承诺以 FRAND 原则进行专利许可ꎮ 然而ꎬ 由于 FRAND 原则本身的模糊性ꎬ 导致该原则下标准必要专
利许可费计算成为争论的焦点ꎮ TCL 对爱立信和 Unwired Planet 对华为案是信息通信技术行业近两年来涉
及 FRAND 许可费非常有影响力的案件ꎬ 两案均采用 “ 自上而下法” 和 “ 可比较许可协议法” 对许可费进行
Key words: 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sꎻ FRAND principleꎻ Royaltyꎻ HInformation and Co ̄
mmunications Technologyꎬ ICT ) 行 业 的 技 术 基 础ꎬ
commit to license their patents under FRAND terms to avoiding patent hold ̄up and royalty stacking Howeverꎬ dispute of SEPs royalty
under FRAND principle has arisen from vagueness and fuzziness of FRAND itself TCL V Ericsson and Unwired Planet V Huawei are

标准专利许可费中Top-Down的确定及未来挑战

标准专利许可费中Top-Down的确定及未来挑战

标准专利许可费中Top-Down的确定及未来挑战作者:毕春丽来源:《信息通信技术与政策》 2018年第10期摘要:为避免专利对标准的劫持,标准组织都会在其知识产权政策里面要求专利权人承诺遵守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但何为合理的专利许可费一直是专利权人和标准实施者争议的焦点。

在最近几年涉及移动通信的标准专利诉讼案件中,法官大都采用了自顶向下(“Top Down”)和可比许可协议的综合方法来判断,本文即对其中“Top Down”方法的内涵、实施路径等进行梳理,并对面向5G商用化后的挑战进行分析。

关键词:标准专利;Top Down;许可费1 引言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标准和专利之间的相互作用对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标准化组织期望制定有价值的标准并推动该标准的广泛使用,而有价值的标准往往包含众多专利技术。

专利被纳入标准后,权利人的强势地位被加强,有可能会出现专利劫持、专利费累积等现象,由此标准制定组织逐渐形成FRAND(公平、合理和无歧视)原则,以通过事前的原则性承诺来限制权利人的权利滥用行为。

但何为公平、何为合理、何为无歧视在理论界和实践中都有很大的争议,特别是何为合理的许可费是权利人和标准实施者争议的核心点之一,从目前所能看到一般的原则是权利人所能获得的专利费率应该与其在开放的、与其他技术相竞争的环境下所能获得的专利费一致,而不能从标准专利技术锁定效应中获得额外的价值。

但在具体的费用计算中,不同法官对其理解并不一样,在移动通信相关的司法案例中,法官主要是从“Top Down”(自上而下的方法)和可比许可协议进行入手,而且这两种方法往往会并行而用,相互印证。

本文结合相关案件对“Top Down”的内涵和确定方法进行分析。

2 标准专利“Top Down”的内涵最早被法院采纳的“Top Down”方法是由Leonard博士提出的,并在Innovatio IPVentures公司案中进行实践,他认为“TopDown”方法就是首先要确定所有SEPs可能收取的总使用费,在考虑这些标准专利相对价值的不同基础上,对这些专利进行分配相应的许可费用。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应对策略及典型案例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应对策略及典型案例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应对策略及典型案例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应对策略及典型案例1. 引言国际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s,简称SEP)是指在制定国际、行业或地区标准时,必须使用的专利。

然而,SEP的掌握者往往会将其专利用作商业谈判和竞争的工具,从而引发专利纠纷。

本文将探讨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应对策略,并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2.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产生原因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主要原因包括专利掌握者滥用专利权、诉讼成本高昂以及法律环境复杂等。

某些企业或个人可能会滥用SEP,通过垄断专利权来获得不当利益,这对公平竞争和创新产生了不利影响。

专利纠纷的诉讼成本通常较高,造成了争议解决的困难。

由于各国的法律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同,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处理变得更加复杂。

3. 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应对策略针对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以下是一些应对策略供各方参考:3.1 授权许可谈判授权许可是解决国际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一种常见策略。

通过与专利持有者进行谈判,寻求合理的专利授权费用,有助于维护各方的利益平衡。

授权许可还有助于避免长期的诉讼纠纷,降低争议解决的成本。

3.2 专利互换和交叉授权专利互换和交叉授权是一种常见的策略,通过相互许可各自的专利,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这种策略能够减少纠纷的发生,避免专利滥用和不当的谈判行为,提高创新效率,促进产业发展。

3.3 反垄断调查和诉讼如果某个专利持有者滥用国际标准必要专利权,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其他参与者可以寻求反垄断调查和诉讼。

这些调查和诉讼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并减少专利滥用行为的发生。

4. 典型案例分析4.1 索尼诉Nokia SEP专利纠纷案该案涉及索尼对于Nokia持有的SEP专利侵权的指控。

双方最终通过许可谈判解决了纠纷,达成了合理授权许可协议。

4.2 苹果诉高通SEP专利纠纷案该案涉及苹果对于高通持有的SEP专利控制权的质疑,双方发起了多起诉讼,并最终通过专利互换和授权达成了和解协议,结束了长期的纠纷。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司法确定问题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司法确定问题研究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的司法确定问题研究摘要:随着科技的发展,标准必要专利(SEP)日益重要,对于确定SEP 的许可费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然而,SEP 的许可费的司法确定问题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从SEP的含义、协议许可和不可许可、FRAND条件、具体数字和凭证等方面,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探讨了SEP的许可费的司法确定问题,为SEP许可费的合理确定提供了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SEP);许可费用;司法确定问题;FRAND条件;协议许可1. SEP的含义及其意义标准必要专利(SEP)是指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必要的专利。

它的作用是保证标准能够得到充分的应用,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然而,SEP的许可费用一直是这一领域争议的焦点之一。

2. 协议许可和不可许可对于SEP的许可,协议许可和不可许可是两种不同的选择。

协议许可是指双方在商业谈判中达成协议,许可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而不可许可则是指专利持有人选择向专利违反者提起诉讼,许可费用由法院判定。

不同的选择将影响SEP许可费的确定方式。

3. FRAND条件SEP的许可费的确定必须遵守FRAND原则。

FRAND是指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件下的许可,也就是SEP的许可必须在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条件下进行。

然而,如何确定FRAND条件也是SEP许可费的关键问题。

4. 具体数字SEP的许可费的具体数字也是争议的问题。

美国法院为了确定SEPRAND 的许可费率,采用了客观分析模型(GSA模型)和加权平均模型。

而欧盟法院则采用了合理性测试和比较合理性测试。

5. 凭证在SEP的许可费的司法确定中,凭证是非常重要的证据。

凭证包括专利许可协议、专利文件、技术文件、市场分析等。

各种凭证将成为诉讼的重要依据。

本文为SEP许可费的司法确定提供了多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针对SEP 的含义、协议许可和不可许可、FRAND条件、具体数字和凭证等问题,本文分别从理论和实践层面进行了探讨。

SEP的许可费应该在FRAND的条件下进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8 .一、引言在知识经济的大背景下,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发展趋势显著,标准必要专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 SEP )随之产生。

标准必要专利(以下简称SEP )即被纳入标准的专利,是为符合某一标准所必须要实施的专利技术。

专利纳入标准后,从业者要参与该行业的竞争就必须实施标准必要专利。

为避免SEP 持有人在授予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过程中以请求停止侵害或颁发禁令为要挟,攫取超高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郭 禾 吕凌锐内容提要:Top-down方法首先要求评估特定标准中所有必要专利的整体价值,即整体费率,再根据专利持有人所占份额确定许可费。

由于专利实施者为标准所支付的使用费总额是一定的,Top-down方法可以避免费率堆叠、遏制私掠行为。

在根据TCL案总结适用top-down方法基本思路的基础上,本文指出运用该方法的难点之一在于确定整体费率(Aggregate Royalty)的证据信息不足。

在总结现有确定整体费率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事前联合谈判方式可能是确定整体费率的合法有效途径,从而为适用Top-down方法提出建议。

关 键 词:标准必要专利 许可费率 Top-down方法 事前联合谈判Abstract :The Top-down methodology, above all, requires evaluating the entire value of all essential in a certain standard, i.e. the aggregate royalty, then deciding the license fee according to the shares held by asserting SEP holder. Since the total amount of royalty paid by patent enforcers is fixed, the top-down method can help to avoid royalty stacking and stop privateering. According to the basic steps of the top-down method concluded from the TCL case,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at insufficient evidence information in deciding aggregate royalty makes it more difficult to apply. This paper suggests that a preferable way for determining the appropriate aggregate royalty applicable to a particular standard could be joint negotiations among patent holders and potential manufacturers of standardized products, prior to the approval of the standard.Key Words: standard-essential patent; royalty rate; Top-down method; ex ante joint negotiations许可费,大多数标准组织制定了FRAND (Fair, Reasonable, and Non-discriminatory )知识产权政策,即对标准的实施者给予公平、合理、无歧视的许可。

由于FRAND 含义的模糊性以及何为FRAND 规则的不确定性,关于SEP 许可费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

计算FRAND 许可费的关键在于确定专利的价值,其中通过分析专利技术的贡献性确定SEP 价值的基本方法包括Top-down 方法和Bottom-up 方法两种,司法实践中法官经常适用Bottom-up 方法,即考查专利组合对标准作者简介:郭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凌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基金项目:本文为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专利制度中的理论问题研究》(11JJD820003)的成果。

的重要性,以及作为整体的专利组合对于被控侵权产品的重要性。

由于这种方法过分强调有争议的专利组合的价值,很可能导致费率堆叠、引发私掠行为。

直到2017年12月21日,围绕TCL公司与爱立信公司之间长期以来关于2G、3G和4G SEP许可费率的争议(以下简称TCL案),a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b James V. Selna法官公布的判决中,才开始完整地适用Top-down方法计算FRAND许可费率,尝试解决费率堆叠问题并遏制非专利实施者通过提起诉讼赚取利润的行为。

c二、Bottom-up方法及其缺陷Bottom-up方法最初又被称作增量价值(incremental value)方法,该方法以经济学的有形商品定价理论为基础,即基于为最终产品添附的价值确定合理许可费。

d增量价值方法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可以追溯到191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关于Dowagiac Mfg. v. Minn. Moline Plow 案的判决。

e如今,对增量价值的考察是确定FRAND许可费的因素之一。

从直观意义上,专利权人应当就被纳入标准的专利较于其它可替代技术而为标准化产品添附的价值享有利益。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在2011年度知识产权报告中曾推荐使用该方法计算FRAND许可费并指出,法院应该认识到,纳入标准的专利技术相对于仅次于它的最佳替代方案的增值,就是被许可人在谈判中愿意支付的合理许可费的上限。

法院不应判决给予许可人高于增值的许可费或损害赔偿。

f(一)费率堆叠由于Bottom-up方法孤立地评估每项专利对产品价值的贡献而不考虑标准的整体费率,很可能导致费率堆叠。

例如,假设某产品具有50种主要特征,g其中受专利法保护的特征有40种,涉及1000项专利,其中特征A(标准)涉及已作出FRAND承诺的25项SEP。

假定X公司拥有其中5项SEP,Y公司拥有其中10项SEP,Z公司希望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按照Bottom-up方法,在Z和X 就许可费发生司法纠纷的情况下,法院需要确定X的专利技术对产品价值的贡献。

根据Microsoft v. Motorola案的判决过程,该方法需要分析X的SEP对标准(特征A)的重要性,以及特征A对产品的重要性。

h假设有证据证明特征A非常重要,对产品总价值的贡献占5%,同时X的SEP占标准(特征A)价值的15%,则X的SEP占产品总价值的0.75%,即X可以收取相当于产品平均销售价格(average selling price ,以下简称ASP)0.75%的许可费。

如果随后Z公司就许可费问题又与Y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不同辖区的法院将再次按照Bottom-up方法确定Y公司持有的SEP和特征A对于产品总价值的贡献。

理想状态下,产品特征中涵盖的1000项专利的价值加上非专利特征的价值总和应当正好等于产品价值(100%)。

然而,当一台产品设备中包含数千项专利或其它投入时,与所有其它投入相比,法官和陪审团倾向于过分强调有争议的专利(组合)的价值。

i如果不同辖区a 2000年初,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将爱立信公司的专利纳入2G、3G和4G无线通信技术标准,根据ETSI知识产权政策第6.1条,爱立信公司承诺依FRAND原则向潜在的实施者许可SEP。

2007年,TCL公司和爱立信公司就2G SEP签订了为期7年的许可协议。

2011年起,双方正式协商许可3G SEP,并在2013年将协商范围扩展到4G SEP。

其间,爱立信公司曾向TCL公司发出多个下调许可费的要约,但双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

b 从2012年10月到2014年底,爱立信公司在英国和法国等六个国家向TCL提起了11起诉讼,指控TCL公司侵犯其SEP。

自2014年3月开始,双方在美国就爱立信公司的要约是否违反FRAND承诺提起一系列确认之诉和反诉,最终由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合并审理。

根据TCL提出的动议,地区法院将裁定全球许可费率,并禁止爱立信继续提出任何指控侵犯其SEP的诉讼。

c See TCL v Ericsson, Available at: http://home.tm.tue.nl/rbekkers/TCL_v_Ericsson_Decision.pdf,last visited: 2018-10-15.d Ericsson, Inc. v. D-Link Systems, Inc., 773 F.3d 1201, 1226 (Fed. Cir. 2014).e Dowagiac Mfg. Co. v. Minn. Moline Plow Co., 235 U.S. 641, 648 (1915).f The Evolving IP Marketplace: Aligning Patent Notice and Remedies with Competition, A report of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Available at: https:// / reports/ evolving-ip-marketplace -aligning- patent- notice-remedies-competition, 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0月15日。

g 此处特征是指用于实现产品基本功能、心理功能及附加功能等全部功能的特征,包括实现产品效用的技术特征、产品的外观设计以及市场经营者的商誉等。

h 该案确定FRAND许可费的过程共分三步:第一,考查专利组合对标准的重要性;第二,考查作为整体的专利组合对于被控侵权产品的重要性;第三,参考其它可比协议。

其中,第一步和第二步属于Bottom-up方法的分析过程。

See In re Innovatio IP V entures, LLC, 2013 U.S. Dist. LEXIS 144061, at *54.i William F. Lee, A. Douglas Melamed, Breaking the Vicious Cycle of Patent Damages, 101 Cornell L. Rev. 385, 466 (2016).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的方法研究——以TCL案为例.59 .·2019年第2期.60 .的法院分别孤立地评估各部分专利的价值,在某一标准纳入大量必要专利的情况下,就会引发费率堆叠,导致Z 公司制造、销售成本过高,最终损害相关产品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