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司法考试:简答题背诵手册(邹建章老师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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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听课老师各类权威总结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各类权威总结

司法考试听课老师各类权威总结民法:李建伟李仁玉张翔民讼:郭翔杨秀清(女)商经法:张海峡王小龙刑法:韩友谊袁登明柏浪涛刘凤科刑诉:汪海燕刘玫行政法:林鸿潮季宏三国法:杨帆(女)法制史,法理:淳于闻各科找准一个老师多听几遍。

不要想着都听。

听一个老师的就好卷四主观题:邹建章(必听)民法:李仁玉,李建伟,基础薄弱的话听前者,有一定基础听后者;刑法:刘凤科,需要一定基础,也可以听韩友谊,但是不推荐韩友谊,讲的不好;民诉:郭翔,考点全,押题准;郑其斌,讲得好,但是可能漏考点;刑诉:杨雄,出题人弟子,表格便于记忆,考点全;汪海燕,讲课幽默生动,但是漏考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林鸿潮,幽默,表格便于记忆;三国法:杨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让你轻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数;法理:陈景辉,讲课鞭辟入里,幽默生动,便于理解;宪法、法制史:淳于闻,这个谁都差不多;商经:张海峡或者王小龙,前者幽默,后者稳重;卷四论述:邹建章或者陈璐琼,二者择一即可三国法:杨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让你轻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数;法理:陈景辉,讲课鞭辟入里,幽默生动,便于理解;宪法、法制史:淳于闻,这个谁都差不多;商经:张海峡或者王小龙,前者幽默,后者稳重;卷四论述:邹建章或者陈璐琼,二者择一即可民法:李仁玉刑法:韩友谊行政法:林鸿潮理论法学:杨帆三国法:杨帆民法:周珺刑法:柏浪涛行政法:王旭理论法学:杨帆三国:王斌民诉:郭翔刑诉:谢安平商经:张海峡民:李建伟刑:阮齐林,罗翔(韩友谊貌似讲过N多错题百度有骂)行政法:林鸿潮三国肯定是杨帆刑诉:刘玫、向高甲民诉:杨秀清商经:鄢梦萱法理:陈景辉民事诉讼:杨秀清三国法:杨帆李毅刑事诉讼法:刘玫商经法:张海峡法理学:杨帆论述题:王旭民法:钟秀勇、李仁玉刑法:陈永生民诉:杨秀清刑诉:谢安平左宁行政法: 吴鹏、三国法:杨帆(女)商经法:张海峡、理论法学:杨帆民法:李建伟。

实践经验丰富,讲课现实感强,总能讲出法条规定背后的东西。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综合论述复习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综合论述复习

精品考试资料,仅供参考,需要可下载使用!邹建章特别提示:预测有风险,听从需谨慎!第一部分:社会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将出一道简析题,预计有20分。

预计主要在下列内容中出题。

第一节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一)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

依法治国的过程本身,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一)人民民主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社会主义的本来目的就是要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为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创造前提条件。

党的十七大把“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任务。

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

“依法治国”的“法”应当界定为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不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和工具,依法治国必须以人民民主作为基础和前提。

法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

只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国,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与自由。

(二)法制完备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制完备首先是指形式意义上的完备,即法律制度的类别齐全、规范系统、内在统一。

实质意义上的完备则指法律制度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符合公平正义的价值要求。

(三)树立宪法法律权威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司法考试各学科辅导老师清单

司法考试各学科辅导老师清单

各学科授课老师一览表(粗体为推荐名师)【刑法】韩友谊、刘凤科、柏浪涛、阮齐林、袁登明、杨艳霞、陈永生、罗翔、徐光华、李金明、蔡雅琦、齐小玲、姚贝、乐毅、吴江、沈威、马可、吕娜、王树玲、王鹏、许海峡、王海军、董文辉、李艳玲、韩景慧、李世阳【刑诉】刘玫、汪海燕、谢安平、卫跃宁、杨雄、李奋飞、王静、孙远、马明亮、刘中欣、宋桂兰、杨立新、左宁、卜开明、程捷、房保国、董坤、袁家德、孙瑜、毛利新、陈传龙、门金玲、董扬、李伟【民法】王利(出题人代言弟子)、李建伟、李仁玉、钟秀勇、隋彭生、张翔、马特、姚欢庆、席治国、宋艳慧、周珺、丁绍宽、刘智慧、李菲、李军、夏凌云、韩祥波、段波、于宁、李军、曹兴明、张洋、曾大鹏、朱巍、赵德勇、张能宝、蒋学跃、王立争、张康林、胡公群、郭玮、黄蕴华、梁清源、王朝勇【民诉】潘剑锋(出题人)、刘小黑(出题人代言弟子)、杨秀清、郑其斌、房宝国、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向高甲、卜开明、王万习、杨军、王道新、兰雅丽、王大利、郑飞、陈浩、刘加良、林仁傅、纪格非、韩波、杨长庚、邱振启、刘鹏、董坤、王德新、刘进一【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吴鹏、胡锦光、季宏、王锴、张峰、徐金桂、赵宏、王晨、秦强、魏建新、潘波、王书城、黄锫、舒扬、何滨、陈璐琼、王凌光、王惠玲、李佳【三国】张丽英(出题人)、祁欢(出题人代言弟子)、杨帆(女)、李文沛、李毅、王斌、曾涛、张雨泽、、李曰龙、谢立东、陈璐琼、李亮、刘万啸、周超、段庆喜、金彦平、谭一、王海林、王若源【商经知】汪华亮(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张海峡、鄢梦萱、席治国、魏敬淼、楚道文、熊可、司艳丽、刘安、林凡、郄鹏恩、李一强、曹百利、史越、王斐、缪鸣、李晗、孙文可、张震、孙向齐、王斐民、楚文、肖京、张昊【法理】周旺生、杨帆、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陈景辉、李红勃、杜洪波、宋光明、徐彪、王坤、王旭、张小平、陈璐琼、周望、、张龙、周强、王锴、胡锦光、焦宏昌、胡震、赵晓耕、张文波、雷振【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淳于闻、叶晓川、张生、李红勃、宋光明、徐彪、张小平、张龙【宪法】焦宏昌、杨帆、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叶晓川、徐彪、张小平【职业道德】王进喜、叶晓川、张龙、李恒源【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王旭、叶晓川。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民法:分值:90到100分。

名师:1三校的李仁玉,讲课通俗易懂,深入,年纪大,资格老,自称司法考试民法辅导第一人,民法也确实讲得好,可以第一遍打基础时听,缺点是口音太重,很多字一遍听不懂。

2众合的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众合大佬,讲课有一定难度,建议无基础者第一遍不要听他,看一遍书,或者听过别人音频了,听他才能收获最大,他是唯一我觉得讲课没有一个错误的(复习到后期就知道了,老师讲错知识点很正常),和李仁玉堪称南北双李。

3众合的丁绍宽,跟着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李建伟说丁是司考民法届全国第二(说自己是全国第一…),讲课风趣幽默,水平确实也高,适合不习惯上两位讲课较死板的听,从他的笑话里能记住很多东西4众合的马特,又是一个从万国跳出来的…讲课非常易懂,适合初期打基础听,讲课体系和别人有些不同,喜欢以自己的归纳方法分类讲,讲课也很风趣。

5新东方的钟秀勇(此人在指南针众合的宣传资料上都有,属于走穴型),听他的音频不多,不敢乱评价,从听过的判断,不错,讲得蛮全的。

6万国的张翔,万国的民法大概就是他撑着了,讲课系统,可以听听,但是当年万国马特都能排在他前面,所以也没什么必要听他的了。

7中法网的隋鹏生,据说很牛,而且是老资格的讲民法司考的了,可惜没听过。

中法网读书笔记民法的作者。

此外民法界还有三校的王利,万国的段波可以听听,别的就别听了。

刑法: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分值:80到90分名师:1三校的阮齐林,自称司考界刑法第一人,讲得也确实好,很多观点他一讲就很清楚了,年纪是大了点,和李仁玉一样都是多年经验了。

由于袁登明的专题讲座刑法书不好,建议看他的司法考试名师讲义(12月出版)或者中法网读书笔记(3月出版)。

2万国的韩友谊,从系统强化班到法条串讲班到考前突破班都要听,我卷二高就靠他了,讲得确实是好,而且会讲到很多会考到的真题!(人家音频都讲了,认识出题人)3指南针的刘凤科,刘凤科的名气是越来越大了,讲得也确实好(个人认为不如韩友谊),口音重了点,其他没有缺点。

决战于司考之巅:论述题三大考点推荐--邹建章博客

决战于司考之巅:论述题三大考点推荐--邹建章博客

决战于司考之巅:论述题三大考点推荐--邹建章博客.txt看一个人的的心术,要看他的眼神;看一个人的身价,要看他的对手;看一个人的底牌,要看他的朋友。

明天是世上增值最快的一块土地,因它充满了希望。

决战于司考之巅:论述题三大考点推荐--邹建章博客欢迎在这个特殊时刻来我博客的所有朋友!今天卷一的考试结束以后,我知道有一些考生朋友成绩很理想,祝贺你们!我也知道有一些考生朋友卷一的成绩不理想,然而这就是司法考试。

一个超难的考试。

你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战斗并没有结束,忘记今天的一切!明天,让我们一起,决战司考之巅!明天的卷二不仅是你们的年终决战,对我来说同样如此。

我曾经给学员和网友承诺: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夜深人静的此时此刻,我兑现自己的承诺。

在已经过去的一个夏天,我一遍又一遍的讲了大约20个考点,以及可能的考法和应当的答法。

这20个考点将在明天接受考验:1、行政法六大原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大约七月以后删除)。

2、民法学两大原则:公序良俗;诚实信用。

3、刑法学一大原则:罪刑法定。

4、刑事诉讼两概念:程序公正;司法独立。

5、民事诉讼一重点:纠纷解决机制;民事诉讼的特征(突破阶段加入)。

6、宪法学两大重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立法法第八条。

7、法理学四大重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谐社会;法律原则的适用条件;法与道德的关系(突破阶段加入)。

8、司法改革两重点:目标;原则。

2006年,我讲到了当年的如下考点:诚实守信(又称信赖保护);合法行政;罪刑法定。

在考前的博客文章中,我预测到了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考点。

在2007年我讲的大约20个考点中,我曾经隆重推出了几个考点。

现在到了检验的时候了。

我知道大家此时此刻的时间特别宝贵,所以从讲课提纲中进一步精选出以下三个考点,供大家最后时刻复习参考。

第一部分:关于考点一、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规范。

司考老师推荐

司考老师推荐

商法学与经济法学:王小龙
王小龙老师的讲义虽然不能说完美,但至少在简洁和全面中间达到了平衡。王小龙老师的授课风格简洁,不说废话,中间夹着黑色幽默。但讲课语速稍快,如果不全神贯注,恐怕就得翻来覆去地鼓捣播放器了。
国际法学:段庆喜
段庆喜讲课很不错,简洁明了又不乏幽默,但今年可能是时间安排的缘故,到后面越来越仓促,但他的讲义详尽,是相较于杨帆(女)老师更适合第一轮复习的主要原因。
三国法:杨帆(女)
如果只想得百分之八十的分,那么,杨帆老师完全能满足。讲义极其简明扼要,绝对适合知识点的串联。
刑法:陈永生
一个善于归纳的老师,讲课风趣,也不难懂。只是他的观点跟韩友谊老师有部分冲突。不过大家也知道,刑法学这个东西在司考领域向来是观点林立,所以不必深究。除此之外他确实是一个比较好的辅导老师。
民诉:郑其斌
讲义做的不好,但讲课极富感染力和穿透力。如果想及格就好,听郑其斌的话,他会满足你对民诉的所有要求。
刑诉:汪海燕
对他的评价,一切参照郑其斌。他俩的课倒不难懂,但讲义太过简略,所以放在串讲阶段。
行政法:林鸿潮
还用解释吗?世界上还有比88表更像串讲讲义的东西吗?
商经:张海峡
有人说张海峡是学者型的老师,全世界的司法考试考生就都笑了。张海峡的讲授风格于身陷第二轮复习杂乱无章商经法条中的你来说,无疑于雪中送炭。记住他的各种口诀,伤神经的法对你来说就是提分良方。
刑事诉讼法学:谢安平
因为找工作的缘故,这几天我又把老谢的录音拿出来复习了一下。得出的结论是“老谢一年不如一年”,不过谢安平老师的讲义做得确实不错,知识点和法条罗列全面系统,适合第一轮复习。今年的刑诉考的很细,以往的“二八定律”基本用不上。如果光复习重点,而摒弃了一些基础内容,是要吃大亏的。我自己就在这上面栽了大跟头,刑诉多项选择做得惨不忍睹。

司法考试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

司法考试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

主观题通用材料背诵版邹建章根据司法考试大纲规定,卷四涉及九个学科,七道大题,六种题型。

其中允许有一定自由发挥的试题共两道。

一道是卷四第一题:简答题(又称政治题,考察的内容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一道是卷四最后一题:论述题(考察的内容学科不确定)。

这些试题一般被称为主观题。

在讲授和研究这些允许一定程度自由发挥的主观题时,我发现,有一些材料是使用频率很高,甚至有时这些材料直接就是考点。

所以我把这些材料从教材中筛选整理出来,供大家备考参考。

1、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2、和谐社会和谐社会就是社会的发展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广义上讲,和谐社会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个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等多方面的和谐;也包括党与各种社会组织的关系和谐等。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3、法理与情理我国法律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主要方面,但法律并不能覆盖社会公平正义的全部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必须注重法理与情理的相互统一,用法理为情理提供正当性支持,以情理强化法理施行的社会效果。

在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既要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也要参考其他社会规范,同时适当考虑人民群众的普遍性情感,既要维护执法的严肃性,又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和人民群众的接受程度;要妥善、恰当地解决法治实践中可能存在的局部性、个别性的“合理不合法”或“合法不合理”的问题,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不损害法律权威的前提下,能动地运用法律技术和法律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的要求,寻求相关利益的平衡与妥协,使这类特殊问题的解决更趋于实质上的公正。

2011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带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冲刺高效复习技巧带解析

1、乙欠甲货款,二人商定由乙将一块红木出质并签订质权合同。

甲与丙签订委托合同授权丙代自己占有红木。

乙将红木交付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担保合同无效B.红木已交付,丙取得质权C.丙经甲的授权而占有,甲取得质权D.丙不能代理甲占有红木,因而甲未取得质权2、关于规章,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1题)A.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B.行政机关实施许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C.规章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D.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但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规章既包括部门规章,也包括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属于地方政府规章的一种。

因此,其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选项B错误。

《行政许可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据此可知,可以另行规定收费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而不包括规章。

选项C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据此可知,可以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是法律和法规,不包括规章。

选项D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非“规章”。

3、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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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第一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和本质属性(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1.法治通常的理解就是法律之治,即通过法律治理国家;同时又指通过法律使权力和权利得到合理配置的社会状态。

2.法治理念是对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等重大问题的系统化认识和反映,它根植于一国法治实践之中,反映法治现实,对法治实践起着指导和推动作用。

在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法治理念是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

法治理念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一国法治事业的兴衰成败。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它反映和指引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也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指导思想。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这五个方面,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完整理论体系。

5。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一种科学先进的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反映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内在本质与规律;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1.鲜明的政治性。

受制于政治文明的发展程度;社会主义法治建立在社会主义民主基础上;将服务大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将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2.彻底的人民性。

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3.系统的科学性。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基本国情出发;在内容构成上,是一个科学的有机统一体。

4.充分的开放性。

古今中外、与时俱进(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贯穿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线和灵魂,也是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法治理念的根本和关键。

2.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的必然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统一",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内在地要求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3.切实把"三个至上"的要求落实到社会主义法治的各个方面。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着丰富深厚的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其重要理论基础,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其重要文化资源,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主要包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的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法治思想。

(1)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2)列宁的法治思想。

列宁解决了社会主义法治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道路。

(3)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法治思想。

毛泽东的宪政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健全法制和依法办事等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渊源。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中的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重要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包含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又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①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②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③强调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紧紧围绕中心、保障服务大局,坚持并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④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⑤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

2.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

①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涵十分丰富,既存在着历史的局限性,也蕴含着值得借鉴和继承的合理成分。

具体包括:民为邦本的思想;公正执法的思想;以法治国的思想;礼法并用的思想。

②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背景和历史土壤,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文化资源。

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不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直接延续:而是在批判地吸收、扬弃的基础上的借鉴其有益的成分。

3.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资本主义法治思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这些理论与观点有:人民主权论、基本人权论、权力制约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论、法律至上论,等等。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1.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成就。

具体表现在八个方面:确立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现了领导干部职务和政治生活的法治化转变;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人权得到可靠法律保障;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法治环境不断改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得到加强。

2.苏联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法治建设发生的历史性悲剧,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提出,从反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3.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①必须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②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③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④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⑤必须坚持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⑥必须坚持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四个阶段:(1)第一次创新:将乌克思主义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与新中国的政权和法制建设相结合,提出并实施"民主建国",制定第一部宪法。

(2)第二次创新:邓小平提出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

(3)第三次创新:确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入宪。

(4)第四次创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崭新命题,是对前三次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中国化成果的继承、发展和升华,。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1)邓小平同志逐步创造性地、系统地阐述了一系列具体而明确的法治思想,可以总结概括为九个方面:法制建设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用法律措施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死刑不能废除";"一手抓建设和改革,一手抓法制";把"一国两制"的构想法律化;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这些思想构成了邓小平理论的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

(2)江泽民同志特别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把社会主义与法治国家结合起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创举。

(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世纪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并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认真总结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的基础上,提出和阐明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一重大理论命题。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地位。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思想基础。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确保我国司法机关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发展法学教育、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保障。

第二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一、依法治国(一)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的理念包含着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等内容。

1.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2.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1.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

2.法制完备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

3.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是指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普遍的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调控社会生活方面发挥基础和主导的作用,一切国家权力和其他社会规范只能在宪法和法律的支配下发挥作用。

主要内容有:①宪法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集中表达和体现,是党巩固执政地位的法制保障。

②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对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根本的意义和作用。

③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和尊严。

④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树立和维护执法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

4.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二、执法为民(一)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里的"执法",是在广泛的内涵和外延意义上讲的,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

1.执法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3.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

(二)执法为民的基本内涵1.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2.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①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②保障人民群众的公民和政治权利;③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④保障特定群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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