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2023年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_1

2023年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2023年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1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实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每名从业人员至少配备2套工作服。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
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九、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十、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十一、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形象,规范从业人员着装,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
第三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为从业人员配备合适的工作服,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工作服的配备与更换第四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为从业人员配备统一的工作服。
工作服应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工作服进行检查和清洗,确保工作服的整洁、卫生。
第六条从业人员应自觉爱护工作服,不得擅自更换、转让或出租工作服。
第三章工作服的穿戴与要求第七条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不得擅自更换服装。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保持工作服的整洁、干净,不得有破损、污渍等现象。
第九条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应遵守企业规定的工作服穿戴要求,不得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工作服的管理与监督第十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作服管理部门,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发放、回收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工作服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工作服穿戴情况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六章结束语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工作服的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律意识,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街头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街头从业人员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街头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小商贩、摊主、维修工、理发师等。
三、管理要求1. 经营许可(1)街头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2)从业人员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许可证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
2. 经营规范(1)从业人员应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乱摆乱放。
(2)从业人员应使用规范的计量器具,确保商品质量,不得短斤少两、掺杂使假。
(3)从业人员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诈消费者。
3. 个人卫生(1)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2)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交通安全(1)从业人员在街头经营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盲道等。
(2)不得在道路上摆放摊位,影响交通秩序。
5. 声音控制(1)从业人员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音响设备等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2)遵守夜间经营时间规定,不得在规定时间外经营。
四、监督检查1. 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街头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2. 消费者有权对街头从业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五、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2. 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 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从业人员的着装行为,增强员工的企业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服务质量和形象,制定本《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依法制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明确从业人员的工作服着装要求和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及其他临时工。
三、工作服的选择与定制1.公司将根据不同部门和职务的需要,统一选购或定制工作服。
工作服的样式、颜色、款式等均由公司决定;2.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对工作服的合理建议,并在通知上级主管后进行购买。
四、工作服的佩戴和保养1.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公司提供的工作服,不得穿着个人服装上岗;2.从业人员应当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不得有明显的擦破、污渍等情况;3.工作服不得作为私人用途,不得出借给他人或在工作之外使用;4.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定期更换工作服,并且自行对工作服进行维护保养。
五、工作服的着装要求1.工作服应当穿着整齐,工装上的各种标识要清晰易见,不得有遮挡、损坏或不合规定的情况;2.从业人员不得在工作服上随意搭配个人服饰,不得穿戴夸张、庸俗或与工作职责无关的配饰;3.从业人员理应自觉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个人形象的要求,不得有涂鸦、破坏、涂改工作服的行为;4.从业人员应结合自身工作内容的特点,根据公司规定的季节性服装搭配。
六、管理措施1.公司将建立专门的工作服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采购、发放和维护工作服;2.公司将组织定期检查工作服的佩戴和保养情况,对不合格的工作服进行更换或修复;3.对于不按照规定佩戴工作服的从业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聘处理;4.从业人员对于工作服的损坏、遗失等情况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七、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公司通知的方式为准;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范文(3篇)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范文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
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范文(2)1. 目的工作服是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穿着的服装,是维护公司形象、保障员工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工具。
本制度旨在规范从业人员工作服的管理,确保工作服的整洁、规范和使用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3. 工作服的种类和保管3.1 工作服种类包括正装、鞋类、帽类等。
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确定需要的工作服种类。
3.2 公司统一负责工作服的采购和配发。
3.3 从业人员每季度领取工作服时需填写领用登记表,并在工作服上进行个人标识。
3.4 从业人员应妥善保管自己领取的工作服,严禁私自更换、调换、丟弃或出借给他人。
4. 工作服的使用和清洁4.1 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公司配发的工作服。
未经批准,禁止穿着私人服装工作。
4.2 工作服应保持整洁、无污渍,如有污渍应及时清洗,确保清洁度。
4.3 从业人员应定期整理和清洁自己的工作服,并定期送洗以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4.4 离岗且长时间不用的工作服应交还公司,由公司进行清洗和保存。
5. 工作服的更换和破损5.1 工作服在正常使用磨损、损坏或不合身时,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备。
5.2 部门主管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更换,如需更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5.3 破损的工作服应交还人力资源部门,并在申请更换新工作服时一并报废。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一、前言在现代社会工作服已经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不仅仅是从业人员的象征,更是企业文化的体现。
一套乾净、协调的工作服,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是企业形象的代表。
二、制度目的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效率,充分呈现企业形象,营造企业正面形象,严格管理工作服的穿着和保养,特订立本制度,以规范从业人员的工作服管理。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正式工作人员,在办公室、车间等任何工作场所的工作服管理。
四、工作服品质1、工作服的选料:工作服必需选用优质面料,面料要求:柔嫩舒适、耐穿耐磨、颜色长期。
2、工作服的颜色:工作服的颜色应当依据从业人员工作的性质而定制。
企业应对全部从业人员配置统一的颜色和式样。
颜色上以蓝色、黑色、灰色为主。
3、工作服的式样:工作服应体现出严厉、稳重、简洁、大方的风格。
4、工作服设计: 企业工作服的设计先进,健康,环保,每一个细节上的处理都是细心的制作,如掩蔽性、通透性、透气性等等,企业要重视细节。
五、衣物配备1、每名从业人员有两套工作服,两套工作服定期更换,设备完好,单调统一,配齐齐备,保证穿着乾净。
2、各部位精细处理,切片、缝制、按扣、点胶、安装、打版等。
3、工作服上面印有企业标志,标志位置在脖领、袖子上。
六、衣裳的保管与洗涤1、每名从业人员的工作服放在个人衣柜内,要保持衣柜内常常保持干燥,清洁,工作服放在衣柜里应整齐地挂好,不论放还是取,都不许糊里糊涂的。
2、工作服易脏,每名从业人员应保证每日清洁。
工作服、白领衬衫应每天更换、洗涤。
3、不得在工作服上贴漫画、广告、各种标签等。
七、工作服的更换1、从业人员应于下班后将工作服更换,穿上私人衣物。
2、周六下班后把工作服收齐送洗,每周工作日更换整齐的工作服。
3、工作服派还时应经过质量检验,衣裳没有洗坏,纽扣鞋带等配件完整,无污渍及气味,否则应在工作服厂家质保期内更换或返修。
八、工作服管理机构本制度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执行,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按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和纪律处分。
2024年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规定

5、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6、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7、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员工5元/人次、部门经理10元/人次。
四、从业人员上卫生间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员工工作服管理制度规定5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员工工作服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二、工作服配发原则。
1、除经理级别(含副经理)外,其他员工的工作服由员工自费,公司统一购买。
经理工作服费用: 200元以内500元以内
三、工作服的管理。
1、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补修的.责任。
2、工作服清洗由个人负责。
3、工作服丢失、失盗或破损时,如系个人原因,应由本人全部赔偿。
四、遵守事项。
1、员工上班时必须统一着装,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应自费清洗或修补。
2、工作服如丢失或破损不能穿用时,应直接上报部发、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但未到换发期,工作服破损不能穿用时,不在此列。反之,到换发期,工作服尚可穿用时,应继续使用。
5、新员工从正式上岗,试用期起部门方可配发工作服。
6、部门申请更换工作服时应填写《工服报批申请表》。
7、工作服使用未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其工作服归个人所有,使用满一年,离职或辞退的员工须交还工作服。
4、试用期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按服装价值全额交纳。因公司内部调整或试用人员工作能力有限被公司解雇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80%的服装折旧,工服归个人所有。
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1.学校应当合理配备食堂从业人员,根据就餐人数,中学原则上每100人配备1名从业人员,小学每80人配备1名从业人员,寄宿制学校可按照80:1的比例适当增加从业人员。
2.学校应当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和身份进行评估核查,凡有性侵害、虚待、暴力伤害、涉毒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有心理健康方面等问期的人员不得在学校食堂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应当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个人卫生要求,加工操作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当洗手消毒,进入工作岗位前做到戴帽、戴口罩、戴手套、穿工作服。
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4.学校应当在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培训,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40学时。
每半年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营养配餐、消防安全、职业道德和法治教育等方面的培训考核。
5.学校食堂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患有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以后方可上岗工作。
人业人员健康证明应当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
6.学校食堂应当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上岗前健康查制度,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及皮肤有伤口感染的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暂停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体检,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