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虐妇女以暴抗暴行为之无罪、轻罪化探讨
对于家庭暴力中“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学研究

对于家庭暴力中“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学研究作者:臧萌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28期摘要近年来,暴力妇女抵抗家庭暴力所形成的各种罪过不断增加。
由于在家庭暴力的特殊环境中,暴力妇女抵抗家庭暴力的难以被认为是合法的辩解。
司法实践中的过度量刑既不契合大众的正义感触,也不契合公正与人民的利益。
在今日的司法实践中,在家庭暴力案件中,构成暴力犯罪的一方经常因蓄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而被判刑和判刑。
在刑法范畴,对于这些主体是否都适用于此类指控和量刑标准,存在不同意见。
因此,本文对此问题进行了研究,最后提出了可行的建议,希望能为未来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帮助。
关键词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正当防卫作者简介:臧萌,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干警。
中图分类号:D9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10.099正当防卫作为国家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在实践中被广泛用于在面临紧迫不合法侵权时制止不合法侵权。
但是,当合法的过防和家庭暴力相结合时,他们将面临新的困难和使用困难。
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暴力行为,这种行为给受害妇女造成了严峻的身心伤害,并对其他家庭成员产生了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它甚至直接影响到家庭调和与社会稳定。
(一)家庭暴力概述歌德曾经说过,“和平的暴力有两种,即法律和礼仪”。
家庭暴力作为当前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违背了法律和礼仪。
由于经济和文明要素的影响,不同国家对家庭暴力的界说不同。
加拿大将家庭暴力界说为“使用罪犯的肋骨,优待,懒散或疏忽来危害受害者的心思和身体完整性或其权力,安闲和情感的行为。
”《美国家庭暴力标准法》规定,家庭暴力是对成员的暴力行为。
家庭成员,并对他们形成身体损害或惊骇。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实施后,“家庭暴力”一词在我国法令中初次出现,其中第3条明确禁止家庭暴力。
受虐妇女杀夫案中刑事责任认定的新思考

受虐妇女杀夫案中刑事责任认定的新思考【内容提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提出,有理由使我们对杀夫的受虐妇女给予更多的司法宽容和人文关怀。
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借鉴英美等西方国家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该行为应当成立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再从量刑角度考虑期待可能性的有无以及期待可能性的程度,进一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受虐妇女的刑罚处罚;制定专门的司法解释或者在准司法解释申明确行为性质、适用标准,公布一些判决成功的典型案例指导各地刑事审判中对“受虐杀夫”案的量刑,使其逐步走向轻刑化并相对统一,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所应当具有的国家尊重与保护妇女人权之义。
【关键词】受虐杀夫/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期待可能性/轻刑化【正文】; 受虐妇女杀夫案属于特殊刑事案件,在刑事法治和人权保障理念日益彰显的今天,如果将其等同于一般杀人案件,在定罪量刑上忽略家庭暴力的特殊事实和情节,忽视结合我国现有的犯罪构成理论、合理借鉴国外同类案件的定罪处罚理论与实践的成果,不考虑受虐妇女的基本人权保障,就不可能起到恢复已经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调节器的作用,更不可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甚至适得其反。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受虐妇女杀夫案; 当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司法界和刑法学界一致认可的基本刑事政策。
该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对持续二十多年的“严打”刑事政策的理性反思和对“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基本刑事政策的继承与发扬,是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刑事法治文明与进步的反映,也是对国际上广泛适用的“轻轻重重”的两极化刑事政策的理性回应。
; 在准确定罪基础上的正确量刑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的重要一环,我国刑法中的量刑情节按照刑法是否有明文规定的标准,划分为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所谓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文规定在裁量刑罚时审判机关应当考虑的情节。
①所谓酌定量刑情节,是指我国刑法认可的,从审判实践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对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具有影响的,在量刑时灵活掌握、酌定适用的各种事实情况。
家暴案中受虐妇女“以暴制暴”行为的正当防卫适用

家暴案中受虐妇女“以暴制暴”行为的正当防卫适用
陈飞;杨冬
【期刊名称】《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年(卷),期】2016(029)005
【摘要】家庭暴力中受虐妇女“以暴制暴”最终将丈夫杀死的惨案,受到了司法界的高度关注.对于在家庭暴力中杀害施暴人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受虐者,其暴力行为具有一般暴力性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但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等要素上区别于一般暴力性犯罪.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九条对家庭暴力进行合理限度内的制止行为认定为正当防卫.鉴于受虐者特殊的状态和我国对正当防卫条件的严格限制,“受虐妇女综合症”可以为正当防卫各要素提供归宿,解决因防卫时间和防卫限度缺失使正当防卫难以应用的困境,为家庭暴力的受虐者在定罪与量刑上提供依据.
【总页数】11页(P20-30)
【作者】陈飞;杨冬
【作者单位】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云南大学法学院云南昆明65009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受虐妇女综合症"对正当防卫要件的质疑--由刘栓霞受虐杀夫案说起 [J], 钱泳宏
2.正当防卫的适用条件之检讨——来自“受虐待妇女综合症”的启示 [J], 魏汉涛
3.对受虐妇女杀夫案适用防御性紧急避险的再思考 [J], 华蕴志
4.宽缓化刑事政策在司法裁判中的具体适用
──以受虐妇女杀夫案为视角 [J], 隗佳
5.家暴案中受虐妇女杀夫行为之防御性紧急避险的适用 [J], 路小普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对家暴受虐妇女杀夫案件量刑的实证分析--以某省女子监狱24起案例为样本

《犯罪研究》2019年第5期实践探索对家暴受虐妇女杀夫案件量刑的实证分析——以某省女子监狱24起案例为样本李波阳贾敏**李波阳,甘肃政法大学公安分院教授。
贾敏,甘肃政法大学公安分院2018级侦査学硕士研究生。
本文系甘肃政法大学 重大项目“酌定量刑情节作用机制实证研究”(项目号2016XZD06)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内容摘要:通过梳理某省女子监狱24起因受家庭暴力杀夫判刑的案件,发现存在整体 量刑过重、刑期差异较大、假释较少等突出问题.此类案件通常以故意杀人罪量刑,没有 充分考虑妇女受虐事实,显然与罪责罚相适应原则不符,也没有很好地践行刑法谦抑性原 则.通过分析当前量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应适当考虑被害人过错及受虐妇女综合症表现, 正确认定正当防卫,进一步明确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贯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公正合理量 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关键词:家庭暴力;受虐妇女;量刑在现代法治社会,家庭暴力案件仍然普遍存在,尤其集中在农村。
2016年我国颁布实 施了《反家庭暴力法》,这部法律通过填补我国家庭暴力立法方面的空白对这类行为进行法 律规制,但此类案件的发生仍然层出不穷。
很多长期遭受凌辱、毒打的妇女不堪忍受家庭 暴力选择自杀或者杀夫来寻求解脱,此类案件不能简单定义为一般的杀人案件而不加区别 地罪量刑,更多应该考虑被害人过错因素,根据具体案情有区别地现轻刑化。
案件中的受 虐妇女既是犯罪人同时也是受害人,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特点,一律 按照普通杀人案件判处较重刑罚不仅不能很好地挥刑罚的目的,还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
量刑问题具有实践性,因此本文主要采用实证研究方法。
由于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犯罪人 是女性,而这些妇女的刑事判决书能够直观表现出量刑情况,所以本文以某省女子监狱中 部分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判决书为对象,旨在发现受虐妇女杀夫案件量刑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某省女子监狱近十年受虐妇女杀夫案件的判决书可以发现,近十年中,受虐妇女 杀夫案件的刑罚总体上有减轻的趋势,但是仍然存在量刑过重、量刑的刑期差异较大、适 用缓刑较少等问题。
论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规制

论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规制作者:孙彩虹李芳来源:《法制与社会》2014年第20期摘要本文从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特点及该类案件的处理现状出发,阐述了女性“以暴制暴”案件现行处理方式的缺陷,提出了对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女性“以暴制暴”行为进行刑法规制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家庭暴力以暴制暴受虐妇女综合症作者简介:孙彩虹、李芳,法学硕士,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085-02近年来,部分女性由于无法忍受家庭暴力而选择“以暴制暴”的方式结束家庭暴力噩梦,从而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不断被媒体报道。
不同地区法院对类似案件的不同处理,使人们在关注预防、惩治家庭暴力行为的同时,也开始对如何正确看待家庭暴力中女性“以暴制暴”行为并予以合理的法律规制进行思考。
一、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特点女性“以暴制暴”,一般是指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通过暴力伤害、杀害等方式反抗家庭暴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此类案件通常具有以下的特征:(1)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主要原因是长期遭受家庭暴力;(2)“以暴制暴”行为针对的对象主要是家庭暴力实施者;(3)“以暴制暴”行为的主要目的为自保或保护家人;(4)发生暴力行为前往往受到强烈刺激;(5)女性“以暴制暴”后,自首的较多,且性往往能获得邻居、村民甚至被害人其他家属的同情。
二、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现行处理方式及利弊分析(一)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现行处理方式根据现行法律,司法实践中对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处理一般有三种。
1.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认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起因一般源于受害者的家庭暴力,行为的起因具有正当性,如果该行为还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对象、防卫意图条件,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证据情况,认定为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的,不负刑事责任。
妇女“以暴制暴”犯罪问题探究

作者: 王雪萍[1]
作者机构: [1]赣南师范学院,江西赣州,341000
出版物刊名: 求索
页码: 106-107页
主题词: 犯罪问题;家庭暴力;妇女合法权益;司法救助;法律;正义;反对;实行;支持;保护
摘要:在妇女犯罪中,妇女“以暴制暴”犯罪,系因家庭暴力引起的。
一方面妇女受暴后得不到及时的司法救助;另一方面,受暴妇女为保护自己或家人的人身安全而实行自救时,却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有失法律的正义。
妇女“以暴制暴”犯罪的深层次原因,是她们没有得到社会的有效支持。
因而,预防“以暴制暴”,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反对家庭暴力的力度,促进对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
“以暴抗暴”引起的法律思考

家庭暴力艟一个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受虐待 的一= 在得 』 = r
不到法律帮助 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伤害或系害施暴者的事时有 于施暴昔很难受到处罚. I 因反抗造成施暴者协害或死 一些 々家学者认为这衅女 亡结果的原受害者却往往被判有
性受到 了不公正的埘待. 于是各种理论 和 0 — 7 20 3 2
作者 简 介: 东谴 (9 6 ) 女 . 苏宝 应人. 杨 16 - . 江 贵州 警冒职 业学 院法律 一 系副救援
20 o V I u o 6 ] 韶 06N O1 S m N 7 5 8
件 也越 来越 多
犯罪, 足个人的悲 剧, 更是社会的悲剧 近年来 . 犯罪率辫 遍呈 『 升趋势. 女性 犯罪 嘲样在增长 并 H罪犯的构成 、 犯罪类
型 r趋复杂 化 对干承担抚养子 女. i l j顾老人更多责任的女性 ! f
米【 兑她们犯罪 的社会危害悱 比男性更甚 :宁耍要饭的娘. 不要 当官的爹” 占流传的这句话庄 一定意义 I反映 了女性对于 :
维普资讯
贵州警官职 业学院学报
公安法治研 究
般 出现 。其 中雷 诺 尔 ・ 科 博 士提 出 的“ 沃 受虐 妇 女 综 合症 ” 的观
审 理 时 , 师 出示 了大 量 的证 据 , 明她 的男 友经 常 打 她 , 律 证
点、理论和它作为证明妇女长期受虐而被迫杀夫的行为属于正 当防卫 的可采证据在法律上的运用 , 很值得立法 、 执法部 门借鉴
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姚某某故意杀人案——受暴妇女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杀死施暴人的,可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基本案情】被告人姚某某(女)和被害人方某某(男)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四个子女。
方某某与姚某某结婚十余年来,在不顺意时即对姚某某拳打脚踢。
2013年下半年,方某某开始有婚外情,在日常生活中变本加厉地对姚某某实施殴打。
2014年8月16日中午,方某某在其务工的浙江省温州市某厂三楼员工宿舍内因琐事再次殴打姚某某,当晚还向姚某某提出离婚并要求姚某某独自承担两个子女的抚养费用。
次日凌晨,姚某某在绝望无助、心生怨恨的情况下产生杀害方某某的想法。
姚某某趁方某某熟睡之际,持宿舍内的螺纹钢管猛击其头部数下,又拿来菜刀砍切其颈部,致方某某当场死亡。
作案后,姚某某拨打110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待警察到来。
案发后,被害人方某某的父母表示谅解姚某某的行为并请求对姚某某从轻处罚。
【裁判结果】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姚某某因不堪忍受方某某的长期家庭暴力而持械将其杀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被告人的供述以及在案十位证人的证言,应当认定方某某在婚姻生活中对姚某某实施了长期的家庭暴力。
被告人姚某某对被害人方某某实施的家庭暴力长期以来默默忍受,终因方某某逼迫其离婚并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子女而产生反抗的念头,其杀人动机并非卑劣;姚某某在杀人的过程中虽然使用了两种凶器并加害在被害人的要害部位,并承认有泄愤、报复的心理,但结合家暴问题专家的意见,姚某某属于家庭暴力受暴妇女,其采取杀害被害人这种外人看似残忍的行为,实际上有其内在意识:是为了避免遭受更严重家暴的报复。
姚某某作案后没有逃匿或隐瞒、毁灭罪证,而是主动打电话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带领侦查人员找到作案使用的菜刀,具有认罪、悔罪情节。
综上,姚某某的作案手段并非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姚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被害人方某某的父母对姚某某表示谅解,鉴于姚某某尚有四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因此对姚某某给予较大幅度的从轻处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表现 出来 的 、 针 对施暴 人 的特 殊行 为模 式 。 最早 是 由研 究家暴 问 题 的先驱、 美 国临床法 医心理学家雷诺 尔 ・ 沃柯 ( L e n o r e ? Wa l k e r ) 博 士提 出, 后来逐渐 演化 成法律概 念 , 于1 9 8 7 年用 于加拿大 的司
{ 鼻 I 占 缸金 2 0 1 3・ 2 ( 上)
◆ 学 术前 沿
受虐妇女以暴抗暴行为之无罪、 轻罪化探讨
廖 字杰 林晓婷
摘 要 囿于“ 家丑不可外扬” 、 “ 清官难断家务事” 的传统, 不少长期受虐妇女无法通过合法方式维权, 被逼无奈而以杀人、 伤害等激进方式“ 以暴抗暴 。对此, 各地法院大多作出有 罪判决, 判决结果相差悬殊。本文通过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和受 虐妇女综合症专家意见, 结合法律经济学角度, 阐述对受虐妇女以暴制暴的行为判处无罪、 轻罪的可行性。 关键词 家庭暴力 受虐妇女综合症 期待可能性 作者简介: 廖宇杰,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书记员; 林晓婷, 福建省泉州市刺桐公证处公证 员。
一
( 一) 受虐 妇女综合 症理 论 1 . 概 念 。受虐妇 女综 合症d r o m e ) 原是 个 社会心理 学名词 , 指长期遭 受丈 夫或男 友暴力 虐待的妇 女所
格 判处 实刑直 至死 刑 , 有 的 以故意伤 害罪 轻判缓 刑 , 轻重悬 殊 。 二、 难点所 在 : 情与 法、 理 与实 的冲 突
妇 女的 身心伤 害, 预防 和制止 家暴 , 体现 国家对 妇女人 身权 利的
2 . 于法难 容 。刑法 条款 中并 未明文 规定 上述犯 罪存 在法 定 司法 保 障; 还可 以提供 减轻和 免 除处罚 的法律 依据 , 使 这些长 期 减轻 处 罚的情 节 , 即使受虐 人确 因无法 忍受施暴人 而采取 极端措 受虐 妇女得 到公 正审判 , 解 决司法 实践难 以解决 的问题 : 同时, 还 节 施 以暴抗暴 , 其仍构 成故意 杀人罪 或者 故意伤 害罪 ; 再者 , 由于缺 能在 一定程度 上 降低 我 国在 狱政管 理和社会 治安 方面 的成 本, 乏统 一 的量 刑标准 , 往往 导致 同案 不 同判, 引发 受虐人 、 施暴人 及 约有 限 的监狱 资源和 国家 维护社 会 治安 的成本 。 笔者 对陈 敏女 亲属 的不满 ; 最后 , 由于家 暴取证 困难 , 难 以根据 正当防卫 等免责 士 的观 点表示 赞同 , 不 再赘 述 。 事 由对 受虐人从 轻 处理 , 甚 至很 难判 处缓刑 。 ( 二) 理论 与现 实的 冲突 1 . 理论 不少 。虽然 存在 正 当防卫 、 受虐妇 女综合 症 等理论 ,
甚 至导 致变 本加厉 的摧 残 。主张 自己的生 存是 一切 生物 的最 高
法 则 。它在任 何生 物都 以 自我 保护 的本 能形式 表现 出来 。 。 民众 合症 理论 , 不仅可 以使 全社会 更清 楚家 暴 的性 质 、 特 点及对 受虐
往 往倾 向于 同情 受 虐人 的行为 , 甚至 施暴人 的亲 属 也是如此 。
据 统计 , 北 京市监 狱关 押 的女性 杀人罪 犯中 , 有 将近 一成是 行 , 而法 律对 受虐妇 女 以暴抗暴 行 为没有 减刑规 定 , 法官 对于法 因为家庭 暴力 ( 简称 家暴 ) 杀人 , 她 们因 为不堪忍受 丈夫或 者其他 无 明文规 定而构 成无罪 、 轻罪 的行 为无 自由裁量 权 , 致使 法官简 家庭成 员 的暴 力 , 又 找不到 司法 救济途 径 , 不得 已“ 以暴 制暴” 。 单 了事而 将就下 判 。基层法 院与 群众直 接接 触 , 案 多人少 、 社会
中图分 类号 : D 9 2 4
一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O 2 - 2 5 1 ・ 0 2 2 . 现实 无奈 。我国 是成 文法 国家 , 定罪 量刑 须严格 依法进
、
问题 缘起 : 长期 受虐致 使 以暴抗 暴
家 暴 的受虐妇 女在 无法 忍受 施暴 人 的虐待 而又 无法通 过合 要 引入新 理论 、 选 择新 立场 , 更好 地维 护受虐 妇女 的权益 。 法 手段 维权 时, 往 往 以暴 抗 暴 , 杀死 、 伤害 施暴人 , 自己也 付 出沉 重 的代 价 , 法 律对此 也 由严厉 逐渐转 变 为宽容 。 但 因没有 明文 规 定, 导致各地 法 院在量 刑标 准上 宽严 不一 , 有 的 以故 意杀 人罪 项
江 苏 省妇联 权益 部 2 0 0 2 年 对南 通监狱 女 子分监 1 4 7 7 名 女犯 所 矛盾 集 中, 如 果 出现施暴 人 的亲属 极力要 求施 以重刑 的情形 , 法 作 的 问卷调 查显示 , 家暴 已成 为女性 犯罪 的主要 原 因之 一 。 而在 院往 往 以故杀 、 故伤等 定罪量 刑 以缓和 社会矛 盾 。 2 0 0 0 年 对湖南 省 女子监狱 的调 查 中发现 ,在 所调 查 的 1 1 8 名暴 三、 应 对之道 : 更 新理论 以选 择新立 场 为保 障家暴受害 者的合 法权益 , 国家必 须履行 健全 遏制与 救
( 一) 情理与法律的冲突
1 . 情有 可原 。理论 上 , 家暴 受害 者可 以求助 亲友或 社 会、 离 法 实践 。。 美 国、 加拿大 、 澳大 利亚 等国 已据此 理论 , 将 受虐妇 女 婚、 报案 等方式 维权 。 现 实 中, 不少 受虐妇 女无 法得 到充 分救济 , 在极 度恐 惧下 杀死施 暴人 的行为 认定 为正 当防卫 。 2 . 借鉴意 义 。家暴 问题专 家陈 敏女士 认为 引入受 虐妇 女综
力女犯 中 , 家暴 犯罪 的有 4 3 人, 占调 查总 数 的 3 6 . 4 %。 重 庆市检
察院公 布的 2 0 0 3 年至 2 0 0 5 年重庆 市女性 犯罪调 查报 告显示 , 家 助 体系 的义务 , 多措 并举彻 底消 灭家暴 。 但是, 囿于 国情 社情 、 经
暴 成为 女性犯罪 的三大主 要诱 因之 一 。 济水 平和 大众 素质 , 想短 时间 内消 灭家暴 是不现 实 的。因此 , 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