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办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扩大试点联系地区名
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粤卫函[2015]96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1.20
【实施日期】2015.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5年全省城乡家庭
医生式服务扩大试点联系地区名单的通知
(粤卫函〔2015〕96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卫生计生局(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全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联系地区名单的通知》(粤卫〔2014〕133号),我省确定了36个县(市、区)为广东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联系地区。
自我省城乡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地不断试点探索,推行有效签约,扎实稳步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第一阶段的预期成效。
在36个城乡试点工作基础上,部分地市已扩大试点范围,引导基层医疗机构积极转
变服务模式。
为鼓励试点地区交流,推动家庭医生式服务工作在全省城乡区域范围内均衡协调发展,经各市申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
2015年浙江省温岭市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坞根镇卫生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1
022
助产
市第一人民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助产专业
5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温岭市中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助产专业
2
022
助产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助产专业
2
台州市肿瘤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台州户籍(生源)
10
市妇幼保健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台州户籍(生源)
2
013
助产
台州市肿瘤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台州户籍(生源)
1
市妇幼保健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助产专业,台州户籍(生源)
2
014
药学
台州市温岭中医医疗中心(集团)温岭市中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1
021
护理
市第一人民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5
台州市肿瘤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27
市第四人民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10
市精神康复医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5
大溪中心卫生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护理专业
1
温西中心卫生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针灸推拿学专业
1
009
预防医学
大溪中心卫生院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台州户籍(生源)
温岭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规范

温岭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一、签约服务对象辖区内户籍城乡居民,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5%以上。
签约对象以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周岁及以上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为主,以后逐步向全人群覆盖。
二、签约服务主体原则上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人际沟通能力的注册全科医生(或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通过全科医生岗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执业医师或职业助理医生)为签约第一责任人。
通过组建以全科医生为签约主体,社区护士、公卫医生、乡村医生等为成员的全科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服务。
三、签约方式、协议要求(一)签约方式居民可在本辖区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自主选择全科医生,与其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等款项。
原则上一个签约周期不少于一年,协议到期后,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或续约,特殊情况下可变更全科医生进行签约。
每位居民同期只能选择1名全科医生。
(二)签约原则必须是在双方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下签订;签约医生(乙方)为签约对象(甲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包,根据需要提供个性化医疗卫生服务包,并明确提供服务的方式、期限和相关的收费标准。
四、签约服务的内容按照全市统一制定的基本服务包和各机构个性化服务包, 基本服务包主要包括:全科医生以需求为导向拓展服务内涵,为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和双向转诊、健康监测和健康评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四大方面的服务内容。
个性化服务包主要根据需要,在符合相关规定和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居家医疗、居家护理、居家康复、家庭病床等个性化有偿特需服务。
个性化医疗服务可以多样化,签约主体根据签约居民个性化有偿服务的需求增加服务项目。
(一)基本服务包1. 健康管理服务。
全科医生及其团队为签约对象建立规范的电子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补充相关信息;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为服务对象提供市级医院诊疗记录、体检记录和一对一咨询、预约服务。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3)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3)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四、工作内容签约居民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还应享受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个性化服务,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至少提供以下几个方面内容:1、基本医疗服务。
签约医生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为签约居民提供一般诊疗服务,接受居民评价监督。
要建立签约医生工作台账,每月统计签约居民就诊情况。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签约医生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责任分工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公共卫生人员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医生有义务提醒和督促责任人员及时为签约家庭提供相关服务。
根据居民对健康服务的实际需求提供不同的健康管理服务,实行分类管理。
如:对于慢性病患者,以提高慢性病管理率和控制率为目标,实行规范化管理;对于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以预防疾病促进健康为目标进行健康管理及咨询指导;对于健康人群,以促进健康为目标,加强健康教育。
3、健康评估。
每年对签约居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方案,使居民在了解自己健康状况的同时,知道如何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保健。
4、健康咨询。
根据签约居民不同的健康状况和需求,以老年人及慢性病患者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每年不少于4次的主动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5、便民服务。
对空巢老人以及行动不便、确有特殊需要的签约居民,签约医生根据协议,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的病例,由签约医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转往上级医院等其他适宜机构的路径或建议。
五、服务流程(一)宣传。
各社区卫生服务团队通过多种渠道与辖区家庭取得联系,宣传和解释家庭医生式服务,充分告知并引导居民签订协议。
(二)签约。
按照自愿原则,与愿意接受服务的居民签订《社区居民全科医生服务协议》并存放于家庭健康档案中,共同履行协议条款。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

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中心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深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推进全科医生强化六位一体服务,切实履行健康守门人职责推进全科医生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疾病康复和慢性病、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切实履行居民健康“守门人”职责,结合全市“责任医生进网格、健康服务到家庭”工作和新城实际,制定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方案如下:一、目的意义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社区责任医生团队为依托,各级医疗卫生纵向协作服务体系为支撑,街道、社区各方力量协同为保障,以社区为范围、居住地实施健康管理和促进人群自我管理为目标,以签约式服务为前提、多种服务形式和内容相结合,因地制宜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基本卫生服务。
全科医生与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与居民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服务责任落实到全科医生个人,对于落实预防为主、改善居民健康;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医患关系、改善医患矛盾;减少不合理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原则坚持广泛宣传、因地制宜;自愿签约、重点突出;规范服务、的工作原则,引导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工作机制,引导社区家庭建立自我管理健康模式。
三、工作目标建立符合新城辖区社区卫生工作实际、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卫生需求、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效率、富有鲜明特色的新型服务模式,优先为60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和慢性病患者的家庭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到xx 年底,确保签约服务率达到户籍人口总户数的30%。
四、实施办法(一)人员配置社区卫生服务站全科医生以其所在责任区为服务范围,与社区护士组成团队共同承担服务职责。
(二)服务方式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基础上,由全科医生根据“按家庭签约、分人群服务”的原则,通过集体签约、门诊签约、家庭签约、专病签约等方式,与居民家庭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暂定一年),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权利义务等款项,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全科医生签约工作制度

全科医生签约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行为,保障签约服务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是指全科医生与居民签订服务协议,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和诊疗等服务。
第三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应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全科医生应当尊重居民的意愿,居民有权选择签约全科医生。
第四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包括:健康管理、疾病预防、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诊疗、转诊、康复指导等。
第五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目标是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医疗服务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医患关系的长期稳定。
二、签约医生第六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担任,全科医生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全科医生应当向居民充分告知签约服务的内容、范围、期限、费用等相关事项,居民有权了解和查询全科医生的执业资格、业务水平、服务评价等信息。
第八条全科医生应当为居民提供连续、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定期随访、健康咨询、疾病诊疗、转诊服务等。
第九条全科医生应当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居民的健康状况、疾病诊断、治疗方案、转诊情况等信息,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第十条全科医生应当加强与居民的沟通,了解居民的健康需求,为居民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和健康指导。
三、签约服务第十一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期限一般为一年,居民有权在服务期限内选择解除或续签服务协议。
第十二条全科医生应当与居民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应当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解除和终止协议的条件等。
第十三条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费用应当合理,公开透明。
第十四条全科医生应当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包括上门服务、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
第十五条全科医生应当协助居民向其他医疗机构转诊,并为居民提供后续的康复指导和健康管理服务。
四、服务质量和安全第十六条全科医生应当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居民的健康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签约工作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师签约
工作制度
一、全科医师签约必须由社区全科医生担任,或由已通过全科岗位培训的临床医师或中医师、合适的乡村医师以及单位任命的责任医生、护士担任。
二、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坚持充分告知、自愿签约原则。
三、全科医生以团队的形式,对签约的居民提供集预防、保健、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连续性服务。
四、全科医师采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帮助解决签约对象常见健康问题。
五、全科医师为签约对象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上的便利,引导签约对象到社区首诊,并为其提供便捷的双向转诊服务。
六、全科医师协助签约对象向二、三级医疗机构转诊和预约诊疗,并及时对接和提供由二、三级医疗机构转回社区后的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七、全科医师全面掌握签约对象的健康信息,为签约对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建议,建立健康服务伙伴关系,指导签约对象开展健康自我管理
八、全科医师工作人员要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工作认真负责,履行好职责,热忱为居民提供满意的人性化服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1.16•【字号】温政办〔2015〕105号•【施行日期】2015.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5〕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我市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建立,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65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主导、服务群众、拓展创新、有序推进”的原则,全面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建立责任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关系,由责任医生及其团队为签约对象提供全程健康管理,成为居民健康“守门人”和医疗费用“节流阀”,加快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建立。
到2017年,全市所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责任医生签约服务,户籍重点人群签约服务率达60%以上;到2020年,全市规范签约服务覆盖一半人口,基层门急诊就诊比例巩固在60%以上,基本形成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一)完善签约服务模式。
1.签约责任医生。
原则上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的全科医师(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担任签约责任医生;现阶段可由具备一定年限临床诊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经历的乡村医生或其他具备签约服务能力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担任。
2.签约服务方式。
具有温州市户籍的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所在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的签约责任医生,与其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权利、义务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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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2015年全科医生签约服务
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根据温岭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包括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及考核分配、工作数量(村居覆盖率、重点人群签约率)、工作质量(基层就诊率、预约转诊率、知晓率、满意率)等。
二、考核指标
考核分为100分,按比例得分,考核细则见附件1。
(一)组织实施(10分)。
(二)政策制度(15分),资金管理、医保报销优惠政策和考核分配(各5分)。
(三)工作数量:(35分)
1.签约服务村居覆盖率100%(5分);
2.签约率(30分):
重点人群签约率60%以上(20分),其中:有效签约服务率占30%以上(10分)。
(四)工作质量:(40分)
1.基层首诊(20分)
①签约对象健康档案合格100%(5分);
②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10分);
③预约转诊率达到20%以上(5分)。
2.满意度(20分)
①签约对象和签约医生签约服务的知晓率均达到80%以上,(5分);
②签约对象对签约服务满意率达到80%以上,(15分)。
签约重点人群范围是指: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6周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残疾人(包括重性精神病患者)。
三、考核方法:
通过查阅资料、抽查核实、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充分利用卫生信息化平台,提高考核公平性和工作效率。
市对镇(街道)考核暂定每半年一次,2015年将于8月下旬开展督查,11月下旬进行年度考核。
具体方法如下:
(一)查阅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的相关台账资料和资金管理凭证,现场询问。
(二)核查签约服务对象电子健康档案,每类抽查20份。
(三)现场核查就诊记录或信息化数据,核定签约人数。
(四)随机发放知晓率、满意率调查表若干份。
(五)根据核查结果按评分标准进行评价打分。
四、考核结果应用
(一)实施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市对各镇(街道)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考核结果通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有效签约服务人数与服务费拨付挂钩,以实际核准人数为依据每半年按实拨付,2015年经考核后分别于8月底和11月底前各拨付一次。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对象健康档案合格率、就诊率、预约转诊率、知晓率和满意率等指标。
五、有关要求
各中心、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制定签约服务工作考核和分配方案,确保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分配到人,做到专款专用;分配与考核结果紧密挂钩,要反映多劳多得。
附件:温岭市对各镇(街道)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细则(2015版)
附件:
温岭市对镇(街道)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考核细则(2015版)
备注:有效签约服务人数与服务费拨付挂钩,以实际核准人数为依据按实拨付,核查内容主要包括签约对象健康档案合格率、就诊率、预约转诊率、知晓率和满意率等指标。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