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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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与公共服务

市场化与公共服务

市场化与公共服务市场化和公共服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也是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市场化是指经济体制和运行方式呈现出市场化的趋势,而公共服务则是指在政府和社会的范围内提供的服务。

市场化和公共服务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但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如何平衡市场化和公共服务,让二者在发挥各自特长的同时,实现互补与共赢,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一、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的联系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市场化,市场的有效运行需要市场的自我调节和市场力量的约束。

市场化体制下,企业更注重竞争,市场对于消费者的需求和供给起着调节作用,同时也促进了物资的流通。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会为赢得市场份额而不断创新和提高竞争力,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这样的竞争机制往往会导致市场稳定和经济发展。

在市场经济中,公共服务在保障商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显得尤为重要。

公共服务为市场提供安全、可靠、合法的商品和服务,优化市场环境,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在很多场合下,公共服务本身也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市场服务资源,例如教育、医疗等领域。

二、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的矛盾与问题市场化和公共服务往往存在矛盾和问题。

市场化强调竞争和效率,企业需要从市场中获取利益,在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同时,也会牺牲一些公共服务和社会责任。

这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的产生,例如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等。

此外,市场化也会导致贫富差距增大,让一部分人失去公共服务的平等享受权。

另一方面,公共服务在实施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官僚主义和腐败问题导致了公共服务质量的下降,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存在过度规模和不科学的规划问题。

此外,公共服务还面临着资金不足和缺乏效率等问题。

三、解决市场化和公共服务的矛盾为了解决市场化和公共服务之间的矛盾,我们必须有系统和长远的思考。

这不仅涉及到市场垄断和垄断制度、权力和市场秩序等方面的问题,还涉及到政府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和运作模式的改变。

具体措施如下: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构,完善市场机制。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行政管理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行政管理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行政管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行政管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在过去,公共服务往往由政府独家提供和管理,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需求的多样化,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已经无法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

因此,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成为了一种趋势,并带来了一系列的变革。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可以理解为将公共服务引入市场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

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公共服务可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提高效益,同时也可以使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更加贴近市场、更加适应民众需求。

市场化可以激发公共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共服务的创新和发展。

然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市场竞争可能导致资源不均衡。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一些地区或者人群可能会被忽视或者无法获得公共服务,造成资源的不平衡。

其次是市场化可能导致公共服务的社会属性下降。

由于市场化会追求经济效益,公共服务可能出现过度商业化的倾向,忽视了服务对象的特殊需求和社会责任。

再次,市场化也可能导致公共服务的不公平。

由于市场竞争存在差异,一些群体可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而另一些群体则面临着更差的服务。

面对这些问题,行政管理的作用依然不可或缺。

行政管理可以对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进行引导和监管,确保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遵守规则和承担社会责任。

行政管理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确保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平性。

行政管理也可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过程中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和资金浪费等问题。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行政管理应该相辅相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

市场化可以激发行政管理的创新和改革,通过竞争机制推动行政管理的提高。

行政管理可以同时引导和限制市场化的过程,确保市场化不会产生过度商业化或者资源不均衡的问题。

两者之间的互补性可以促进公共服务的发展和进步。

在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行政管理中,还应该注重相关参与方的角色。

包括政府、公众、企业等各方应该积极参与,形成合力。

公共服务与政府责任论文

公共服务与政府责任论文

公共服务与政府责任摘要:改革开放30年,我们完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我们把自己的经济总量重新搞到了位居世界前列。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也发现,其实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就是经济总量的提高,相应的政府财政也急剧地扩大,那么我们也就是用这一笔财富,实际上建立了一个世界上最庞大的一个政府体制,然后对老百姓的生活的惠及反而不如这一方面,实际上政府越来越大,它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反而越来越差,这好像是一个成正比的,就是它的有效性反而越来越值得怀疑,那么我想在这一方面的话,就是能不能使中国政府真正成为一个服务型的政府,而不是一个统治型的政府。

关键词:公共服务政府责任责任缺失膨胀途径正文: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

政府是连接公民和国家的中间体,政府的最大特征在于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从这一特征出发,政府通过手中的课税优势,运用强制性的征税权,筹集财政收入,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

满足社会对于公共产品的需求,是政府产生、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

尤其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基本的、必要的公共服务保障,是任何一个现代政府所义不容辞的责任。

改革开放30年,我们完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任务,就是我们把自己的经济总量重新搞到了位居世界前列。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间我们也发现,其实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就是经济总量的提高,相应的政府财政也急剧地扩大,那么我们也就是用这一笔财富,实际上建立了一个世界上最庞大的一个政府体制,然后对老百姓的生活的惠及反而不如这一方面,实际上政府越来越大,它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反而越来越差,这好像是一个成正比的,就是它的有效性反而越来越值得怀疑。

过去30年,政府在拉动GDP增长当中,这个成绩是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与此同时看到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我们这个行政费用增长。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的政府责任

公共服务社会化中的政府责任

制。 加强 政 府 的 宏观 调 控 职 能 ; 是 创造 孕 育 第 三部 门的 良好 环境 , 挥 其 在 公 共服 务 社 会 化 中的积 极 作 用 。 六 发 【 关 键 词 】 共 服 务 社 会 化 ; 政府 责 任 ; 公 共 利 益 公
[ 中图分类号 】 3 D60
供 和消 费过程 中存 在着 大量 的搭 便 车行为 。由市场 来提供 公共 服务 , 往往 导致 供 给不 足而需 求 过剩 , 也就是 “ 市
场失灵 ” 。 在 西方 , 由于 “ 恩斯 主义 ” 凯 的影 响和 福利 国家政 策 的实 施 , 国政 府在 社 会 各个 方 面 的作 用普 遍 增长 , 各 公

6 3.
维普资讯
政府
市场 失灵 市 场 ———
政府 失灵 政 府 ———
\\ ▲ 市 场 多 中心的治理 结构
社会
我 国在 由传统 的无 限政 府 向服 务型有 限政府 转 变的过 程 中 , 进行 了公 共服 务社 会化 的改 革 。在服 务型政 也 府 的理 念下 , 公共 服务 的 内容 和方式 均是 围绕如 何使 公 民得 到更 大满 足 而展 开 的 。在 市 场 经济 条件 下 , 如果不 推进公 共管 理市 场化 和社 会化 , 政府 就难 以适应 公 民 日益 增 长 的对公 共服 务 的需 要 。 因此 , 国在一 些传 统 的 我 由政府 控制 的领 域进 行 了社会 化取 向的改 革 。例如 , 城市 供水 、 电 、 在 供 城市 公共 交 通等 领 域采 取 了措施 , 降低
置, 凸显 了双方的优势 , 增强了政府能力 , 并发挥了私人部 门和第三部 门的功能 ,使政府单中心的治理模式转 “

公共服务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公共服务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政府职能转变

公共服务市场化背景下的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梁雪芳【摘要】公共服务与政府职能有着本质的、内在的关系。

而传统的单纯由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模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已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本文在阐述了公共服务与政府职能的关系的基础上,对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和政府职能转变改革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并探讨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与完善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职能;改革【作者简介】梁雪芳,女,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行政管理系教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从这个定义上看,公共服务与政府职能有着本质的、内在的关系,似乎提供和管理公共服务是政府职能的应有之义,而事实上,由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的传统模式也一直占据着二十世纪的大部分时期。

但是,由于政府的垄断性和结构的复杂性,这个一度发挥过巨大作用的模式在社会、经济、文化等环境因素不断变化的情况下,越来越不能满足社会的要求,加之公共服务水平低下,效率不高,政府角色错位,职能混乱不清。

在这种情况下,改革原有的公共服务模式,对公共服务进行市场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公共服务与政府职能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在国家和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揭示了政府在社会经济中的基本方向和基本作用,回答了政府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问题。

一般而言,政府的职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政治职能,指政府维护统治阶级利益,对外保卫国家安全,进行国际交往,对内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二是经济职能,这主要指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三是文化职能,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研究综述_于洋航

我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研究综述_于洋航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社会化
笔者查阅相关文献,在了解公共服务市场化这一概念的同时,发现有一部分学者将公共服务社会化与公共服务市场化进行比较。

例如,孙晓莉对公共服务社会化进行如下定义“公共服务社会化是指非营利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从而使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政府单独供给变成政府提供、政府与企业合作提供、非营利组织与公众提供的格局。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政府责任
翁博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责任》一文中,从四个方面讨论了政府职责,认为“政府的首要责任是推行真市场化,摒弃假市场化;政府的基本责任是提供足额投入以履行公共服务的神圣职责;政府的重要责任是在市场化中加强监管,做好监督者和调控者;政府的关键责任是在市场化中改善管理,做精明的买主。


周志忍在《正确认识并强化公共服务中的市场机制》一文中,从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变革的现实出发,提到了“政府责任市场化”,而这一提法在文章中则具有对现代政府如何认识其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政府责任的一种讽刺意味,“具有政府‘卸载’的味道”。

“政府责任的市场化把本应是政府份内职责的公共服务推向市场。

”并认为“政府责任市场化的倾向应予校正”。

注释:
林琳.西方国家公共服务市场化对我国的启示.学术交流.2012(12).45.
孙晓莉.中外公共服务体制比较.北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07.50.
翁博.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中的政府责任.学习与探索.2010(1).63.
周志忍.正确认识并强化公共服务中的市场机制.学习与探索2010(1).59.。

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

论公共服务市场化中的政府责任

比较大 、发展后劲还是 比较足 的。 二 、公共服务市场化 中的政府责任 政府在公 共服务 市场化过程 中依然应该 发挥核心作 用 , 其责 任的实现途径也是多样 的。鉴于 中国的国情 以及公共服

科技、 环保等吸收私人资本进入 , 比如民办学校、 私营医院、 物业公司等提供收费公共服务的组织形式出现。第三,政府 采购制度在全 国范 围内得 以普遍建立 。政府 的公共 服务 项 目 和工程在很多情况下面 向社会符合条件 的单位 和组织进 行公 开招标 。政府对竞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其提供 的服务进 行检验 ,以最低 的财 政支 出向社会 提供更优 质 的公共 服务 。 第四,政府在一些公共服务供给领域,主要表现为社区服务 上 ,采取购买公共服务 的方式 。社 区服务在政府直 接提供 服
务 的时候成本高且服务能力有 限,在采取 购买 服务 或委托第 三方提供服务后可 以为居 民提供更优 质的公共 服务。总体来 看 ,我 国公共服务市场化程度还 比较低 , 但是 发展 空间还是

务市 场化 中 尚存的障碍性 因素 ,本文认为在公共服务 的市场 化过 程中应重点承担三方面 的责任 ,即为公共服务提供 足额 的资源保 障 ,培育新的公共服务供给 主体和做好公共服务 市 场化 的监督者 和调控者 角色。 ( 一) 提供 足额 的资源保 障。公共 服务市场化 只是表 明 公共 服务的提供方式多元化 ,直接提供 主体也不再是仅 有政 府 ,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政府责任 的转移 。正如奥斯本 和盖布 勒在 《 改革政府—企业家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 门》 所言 “ 政 府移交 的是服务项 目的提供 ,而不是服务 责任 ” 。虽然公 共 服务市场化可 以降低政府财政支 出 ,但是政府 不能借此名而 减少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所应有的财政投入 。 在市场化过程 中 , 政府仍然需要保持对公共服务供 给的财政保 障 ,通过引入市 场的竞争机制提高投入 资源的利 用率达到公共服务产出 的最 大化 ,以满足公 民对公共服务更大量更优质更 多元 的需 求。 ( 二 )大力 培育非政 府组织 。公共服务市 场化 的主要表 现形 式之 一就是 公共 服务 供给 主体 的多元 化 ,由原来 的单 政 府供 给发展 到政 府 、非政府 组织 乃至个 人共 同供 给 的 模式 。 目前个人 供给 公共 服务 的能力 还极 其有 限 ,在 政府 之外 非政 府组 织是 提供公 共服 务 的主体之 一 ,这 里 的非政 府组 织包括企 业和第三部 门。所 以 ,推进公共服 务市场化 , 需要 政府 承担起 大力 发展 非政府 组织 的公 共服务 供给 意识 和 能力 。一是要 通过 经济 、法律 乃至 必要 的行政 手段 引导 非政 府组 织 的发展 ,二是 要有 完善 的法律 机制保 护非 政府 组织 的公共服务供 给 。 ( 三 )做好监 督者和 调控者 。公共服 务市场化使 得政府 供给公共 服务 的责任有所减轻 ,但这是政府直接生产责任 的 减少 ,而 政府 的监督责任和调控责任反而有所加重 。市场化 中的企业 毕竟 是以 自身 的利益最大化为 目标 ,如果没有政府 的监督管理存在 , 公共服务 的质量下降或价格上涨在所难免 。 所 以这需 要发挥政府对市场化 中的非政府供给 主体进行 资格 监督 、价 格监督和质量监督 。另一方面 ,市场 的逐利性也要 求政府 采用一定的激励措施对公共服务供 给内容 和领域 进行 必要调控 ,以达到公共 服务 的供 给平衡 。

如何认识公共服务的新趋势——兼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

如何认识公共服务的新趋势——兼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

如何认识公共服务的新趋势——兼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社会化文/范超(四川警察学院警察管理系..四川..泸州..646000)摘要: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政治民主化的时代,传统的行政模式呈现出跟社会发展需求不匹配的趋势。

政府的能力、精力是有限的,在社会分工日益细化的今天,无法完全依靠政府来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很难精确、全面、细致地了解社会公众对于公共服务的真实需求,部分职能政府部门也因为缺乏竞争压力,导致其提供的公共服务质量不高、效率不高,这让社会公众有所抱怨,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也不利于政府行政效率的提升。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有必要推动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跟社会化。

政府需要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引入社会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服务新趋势的有序发展,从而不断完善、健全社会治理机制跟公共服务机制,进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

关键词:公共服务 新趋势 市场化 社会化随着网络时代的来临以及改革开放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国社会也遭受到了信息浪潮、外国文化的不断冲击。

人们的公共服务需求愈发多元、愈发独特,而传统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却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其存在主题单一、效率不高等诸多问题。

社会公共服务的供需矛盾也愈发突出。

一、公共服务社会化跟市场化的内涵公共服务社会化和市场化是指政府将自身负责、承担、提供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公共责任承包给社会团体组织或者私人企业,革新以往由国有企业或者政府职能部门来策划、提供的公共服务或公共产品的模式,将国有企业或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让渡一部分给私营企业、独立机构、自治团体等非政府组织。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整合这些社会力量来激发政府的能动性,充分发挥社会机构了解社会、社会机构治理社会的优势,进而实现社会公共服务的高效生产,提高行政服务效率[1]。

公共服务社会化跟市场化的优势在于以下两点:其一,在政府规模跟开支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政府可以从大量的公共服务管理事宜中抽身,其工作任务大大减少,行政效率能够提升;其二,非政府职能部门本来就是社会组织,其更了解基层公众的服务需求,其为了获得提高公共服务的资格,必然会努力提升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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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责任一、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治道变革的潮流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

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

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

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社会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等。

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

能够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法治化也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的改革方向。

所谓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筹集各种资源,通过民主政治程序设定社会需要的优先目标;与此同时,又利用私营部门之所长,组织商品和劳务的生产。

”具体而言,即指政府通过政治过程作出决策,确定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然后以市场机制为杠杆,通过多种方式调动私营部门、非贏利部门等组织的参与,在竞争中完成公共服务的供给。

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门不放弃公共政策制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挖掘社会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公共服务市场化突破了政府决策、政府执行的传统模式,通过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之间的复合配置,凸现了双方各自的功能优势,从而为政府以更高效更经济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提供了可能。

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要求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要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公共服务的市场化与公共服务的社会化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公共服务社会化就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动社会力量改善公共服务,鼓励各种民间组织参与兴办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

要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

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实质就是改革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

传统观念认为,微观经济领域应由私营企业承担,而公共服务应由政府垄断。

但是由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往往缺乏效率。

在公共服务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将政府权威与市场交换的功能优势有机组合,使政府从公共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变为“促进者”和“发包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用最低的成本向社会提供最好的服务。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以人为本,就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但具体地说,还有一个政府改革的目标模式选择问题。

这一目标模式,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即要实现从无限政府向有限政府、从低效政府向有效政府的转变。

在20世纪里,由于计划经济、宏观调控、福利国家以及以政府促进发展等一系列实践因素,无论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政府规模和管理范围都得到了空前的扩张,并且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其结果是导致了财政困难、发展停滞、人民生活质量下降等问题。

自70年代末以来,世界各国都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并开始了国有企业民营化和精简政府机构和人员等变革,政府规模逐渐缩小,政府职能逐渐受到限制。

这一进程可以概括为当代各国政府实施治道变革的重要方而,即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变革进程。

在这一治道变革进程中,各国的做法主耍是把公共服务生产和提供进行市场化改革。

各国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内涵主要是指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公用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进行市场化改革。

各国的实践表明,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对于实现政府从无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变革,是非常重耍的。

没有这一领域的改革,就不可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治道变革,也不可能改善公共服务的质量。

市场化是当今时代之大势,公共服务市场化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自身管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

我国政府顺应这一时代潮流,适应公民日益增长的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与耍求,积极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我国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

最近几年来,我国已有部分城市在公共服务产品由国企垄断供应大格局不变的情况下,有限度地开启了市场化运作的尝试。

例如浙江省的一些城市,社会资本收购城市水厂、参股水务公司、组建民营公交、合股经营管道燃气等事已屡见不鲜,但就开放的程度看,仍停留在点上的尝试阶段。

2002年8月深圳市政府推出城市公共服务领域投融资改革新举措——对外开放一直由国企垄断经营的城市水、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产品的供给服务市场,欢迎国外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参与深圳市公共服务领域的市场化运作。

此消息一传出,很快就有70多家国际投资机构表达了合作意向。

这就足以证明深圳全面对外开放公共服务市场,是迎合时代潮流的明智之举。

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现在已经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是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巩固这一体制。

各级政府应该紧紧把握住当前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努力推进中国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

二、公共服务市场化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公共服务市场化在产生显著效益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缺陷,值得我们予以关注。

这些问题和缺陷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化带来的国有资产的流失。

市场化是以提高效率(经济效率与管理效率)为出发点和根本特色,但是由于市场化改革往往容易偏离最初的宗旨,其结果可能是政府在市场化中获得了财政危机的暂时解脱,而企业也通过某些非正当手段取得了相当客观的利润,而最应该保值增值的国有资产却在市场化中悄悄流失。

二是市场化使公共利益受到忽视。

例如说,在传统上,公共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是间接关系,公众集体付费,政府集体供给,一般来说在消费者之间不会存在差异。

但在市场条件下,单一的供求关系可能被打破,因为生产者以盈利为目的,它会按照市场竞争法则去选择有利于其获利的服务项目,对于那些不能很好获利但又不能不提供的服务,则有可能消极供给,这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得不到服务;而对消费者而言,它无须集体性统一地消费,因而可以选择不同服务或不同层次的服务,但对于那些生活困难者来说,却是没有选择权而言的。

当一部分人被剥夺了某些选择权时,很难说是社会公正的表现。

三是市场化引发腐败与私人垄断。

因为市场化就是通过一系列化公为私、公私合作方式,借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市场化不一定必然带来腐败问题,但在公私合作、化公为私的过程中会增加腐败的机会。

与公共服务市场化所产生的腐败问题相伴而来的可能就是市场化之后形成的新的私人垄断现象。

由于市场化没有形成真正的竞争局面,使企业具有了取得垄断利润的现实条件。

于是,新的私人垄断就会产生。

这样,对于公众而言,市场化就是用私人垄断代替政府垄断。

四是市场化带来公共责任缺失。

许多地方政府在进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直接考虑更多的是解决财政与投资问题以及减少政府管理职能,减少人员编制等,而对于市场化后可能存在的公共责任空白却估计不足,也或许主观上就希望能够减少政府责任,如此等等。

这都会引发公共部门的责任危机,最终损害公共利益。

五是市场化带来新的社会稳定问题。

在我国一些地区,一些领域,公共服务在市场化之后确实在效率上有所提高,但与此同时却带来新的问题,如突出表现为一些提供公共服务的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或被私人收购后,出现大量裁员,引起社会不稳定。

六是市场化可能引发政府管理危机。

对各级政府来说,实施市场化是一种公共决策的过程,它要求决策者对决策对象有充分的认识与准备,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

在我国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任何轻率的市场化措施都可能会发生问题。

事实上,公共服务市场化是个复杂的改革进程,改革者既要有公共管理知识与技能,又要有市场经济的专门技术,才有利于确保改革不会漏洞百出,反复无常。

除此之外,公共服务市场化存在的问题还有:在公共服务市场化口号下将社会公益事业统统推向私营化和市场化,规避政府责任。

2 0世纪8 0年代中期, 鉴于中央政府对社会福利的投资长期不足,民政部率先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口号,并随情况发展将社会化演进为市场化、产业化、民营化。

接着,教育、卫生、体育、文化等部门也相继提出了类似的口号。

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从此被导向企业化模式。

近 2 0年过去了,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由于放权过度、约束不足,基础教育、卫生防疫等承担政府法定责任的机构乃至承担监督执法职能的机构也被允许创收,而且政府对丁•创收活动的内容、收入比例以及用途几乎没有限制。

一些机构的业务活动内容及活动方式过分自由。

很多机构的目标和行为偏离社会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规范,过分突出机构和小群体利益。

社会事业领域出现了混乱局面。

还有,市场化后一部分公共服务的质量并未达到政府和公众的要求。

推行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的目的,是在节省政府资金的同时,保持并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尽管许多地方的改革实现了既定的目标,但也有不少的公共服务在市场化改革后出现下降的局面,与政府和公众原先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

例如,媒体多次报道过,由市场提供的中小学校早点、午餐盒饭经常出现卫生问题,引发学生集体中毒。

公共服务事业市场化改革屮出现问题的根源何在?我们认为,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不清,政府职能“缺位”和市场化“过度”;政府职责不清,放权过度、约束不足;行政管理体制缺陷;条块分割与不同层级政府间的责任划分不合理;改革过程缺乏统筹规划,制度建设滞后等等是其主要原因。

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责任的缺失。

三、强化政府责任是公共服务市场化的关键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是政府的责任。

不管社会主义制度,还是资本主义制度,发展发展公共服务事业都应该是政府的责任。

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改变的不是企业和当地政府领导或被领导的关系,而是在公共服务事业中引进和实行了市场机制,这种机制下政府的责任是遵循和利用市场经济规律来发展公共服务事业。

政府不应该大包大揽,并不是事事都要政府自己办,政府应该做的是组织协调各方的力量共同去办,政府要从公共服务事业的经营者转变为组织管理者。

具体而言,在把公共服务推向市场化的改革进程中,政府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政府必须以结果为导向对市场化公共服务实行有效监管。

在推进公共服务市场化的进程中,政府必须加强监管职责,这已经成为绝大多数政府部门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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