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

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监理合同是在建筑工程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用于规定监理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目标。
监理合同一般包括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两部分。
专用条款是针对具体监理合同而制定的,以满足特定需求和要求。
通用条款则是适用于所有监理合同的普遍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监理合同中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监理合同的要点。
1. 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监理合同中针对特定情况和需求而制定的条款。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专用条款:1.1 合同的履行期限专用条款中通常会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期限,即监理工作的开始和结束日期。
合同履行期限的设定旨在确保监理人能够按时开始履行职责,并在预定日期完成工作。
1.2 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在专用条款中,会详细列出监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以确保监理人在工程过程中依法行使相应的职责。
这些权利与义务可能包括监督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提供技术咨询和解决争端等。
1.3 建设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专用条款还明确规定了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建设单位的权利可能包括要求监理人提供监理报告、签发工程进度支付证书等。
而义务方面,建设单位可能需要按时支付监理费用、提供相关资料和资源等。
1.4 异常情况的处理专用条款通常也会规定如何应对工程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质量问题等。
这些条款旨在确保各方能够及时应对和解决问题,以减少不良影响。
2. 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适用于所有监理合同的普遍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通用条款:2.1 合同的解释和修改通用条款中通常会规定合同的解释和修改原则。
这些条款旨在明确各方对于合同规定的理解,以及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如何对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2.2 争议解决机制为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通用条款通常会规定相应的争议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这些机制旨在帮助各方妥善解决争议,以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和权益。
2.3 合同的终止通用条款通常会明确规定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建筑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说到建筑合同,哎呀,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一堆让人头疼的法律条文,完全看不懂嘛。
建筑合同里面有两个很重要的部分,分别叫“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这两个部分,虽然听起来很高深、很复杂,但说白了,就是为了让大家合作更顺利,不至于在建房子或者修路的过程中,双方互相吵架,甚至闹到法庭去。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两块儿,怎么样能让大家既懂又不累,明明白白地把房子建好,或者工程做完。
先说说这个“通用条款”吧,听名字就知道,这部分是“通用”的,基本上每个建筑工程都会有。
它们就像是你去餐馆点的菜单上那些“常见菜”,不管你点的是哪一道,老板都会拿出来。
举个简单的例子,“施工方必须按时完成工程”,这就是个典型的通用条款,几乎每个建筑合同里都有。
还有像“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这种话,听着都不陌生吧?通用条款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们在所有合同中都是一样的,给大家一个框架和基本的规则,确保每个人都不跑偏,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说到这里,可能有些人就会问了:“那如果是每个合同都一样,干嘛还要写那么多条款呢?”嘿嘿,这个问题问得好!通用条款的作用就是给大家一个大致的方向,保证大家在合作的时候,不会因为理解不同而引起争执。
比如,你跟我说‘必须按时完工’,但这个‘按时’到底是什么时候?是不是我想象中的时间?这个‘质量合格’到底能不能让我们放心?这些问题啊,可能就要通过专用条款来进一步澄清了。
所以,接下来咱们再说说这个“专用条款”。
说到这个,大家可得小心了,它可不像通用条款那样“随便”用的。
专用条款是根据具体的项目来定的,就是说每个工程的专属定制版。
比如,你承包了一个大桥的建设,那专用条款里就可能会规定一些特别的内容,比如“施工期间要注意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震动影响”,这种就跟你盖个小房子完全不一样。
而如果是盖房子的话,专用条款里可能就会写到:“请确保建材质量达到标准”,还有可能会特别提到“施工时不得影响附近的交通”之类的。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的意义

合同条件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的意义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
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
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
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
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
合同协议书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是相互补充和关联的。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它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实际需要,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
专用条款则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它更注重考虑具体工程的实际需求和特殊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和补充,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在合同协议书中,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通用条款是基础性条款,适用于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其内容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而专用条款则是针对具体工程的特殊情况和需求进行细化和补充的条款,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查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的内容,确保其符合自身利益和工程实际需求。
总之,合同协议书的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都是必不可少的部分。
它们相互补充和关联,共同构成了合同协议书的重要内容,为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持。
关于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最高院的解析

关于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最高院的解析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定义和区别
2.最高院对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解析
3.解析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正文
一、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定义和区别
专用条款是指在合同中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详细规定,其内容是针对特定的合同事项而制定的。
通用条款则是在合同中对一些常见的、适用于各种合同事项的规定,其内容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区别在于,专用条款是针对特定的合同事项进行规定,而通用条款是适用于各种合同事项的规定。
专用条款在合同中的地位更高,优先级也更高。
二、最高院对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的解析
我国最高院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对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有着明确的解析。
在最高院的观点中,专用条款是对合同某一特定事项的规定,其优先级高于通用条款。
在合同解释中,如果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存在冲突,应当优先适用专用条款。
三、解析的具体内容和影响
最高院的这一解析,对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具有重要的影响。
它明确了在合同中,专用条款的地位和作用,使得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更加明确和规范。
对于合同的签订方来说,这一解析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重视专用条款的制定,确保专用条款的内容明确、具体,以避免在合
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
对于合同的执行方来说,这一解析提供了依据。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冲突的情况,可以根据最高院的解析,优先适用专用条款,以保证合同的执行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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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一个不很有佐证力的例子是:建设部发布的GF-91-0201合同范本将现在的通用条款的内容称为“合同条件”,而对于现在的专用条款的内容称为“协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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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或建设项目的实际做法
一些长期有建设工程发包业务的单位(如房地产公司)或大型建设项目,需要签订较多工程或标段的合同,根据企业管理制度和整个建设项目管理的统一要求,制定统一的通用合同条款,然后针对不同标段合同的具体情况制定专用合同条款。
3、具体项目合同的可谈判性差别
有些工程不准备采用范本,特别拟定了富有特色的合同时,可以不区别通用与专用,只需要一份齐全完整的“合同条款”。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通用合同条款,对于可谈判的条款内容构成专用合同条款。
工程合同为何区分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众所周知,合同是合同文件的简称。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一般有如下构成:(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其中,通用合同条款与专用合同条款一般合称为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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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合同条件要分为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两部分呢?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国内招标、2003年版)等等;(2)地方范围内适用的范本: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4年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年版),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8年版)等等;(3)其他合同范本,专业工程如上海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07版),家装合同范本,还有分包工程合同范本等等。范本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的名词定义指出: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各类范本中的通用条款是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中的惯例以及施工合同在签订、履行和管理中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建设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建设工程虽然具有单件性,不同的工程在施工方案以及工期、价款等方面各不相同,但在工程施工中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是统一的,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基本一致的,对于违约、索赔和争议的处理原则也是相同的。因此,可以把建设工程施工中这些共性的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合同的通用条款,实际工程可以直接原文不加修改的引用。这种做法的优点是直接使用普遍熟悉和流行的工程管理制度,提高效率,保证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