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电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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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 副本

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 副本

2015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以考代评”试题库(附标准答案)一、判断题(共66题)(一)法律法规部分(共10题)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3、4、.5万元以下的罚款(×6、10人以上507、8910、)(二)建筑制图基础知识(共12.沉降缝可替代伸缩缝。

(√)3.楼板层通常由面层、楼板、顶棚组成。

(√)4.为保护内墙阳角,可以做引条线。

(×)5.螺旋楼梯可作为疏散楼梯。

(×)6.严寒地区的台阶需考虑地基土冻涨因素,可用含水率低的沙石垫层换土至冰冻线。

(×)7.屋面排水方式基本上可分为内落水和外排水两大类。

(×)8.厂房抗风柱是厂房主要承重骨架,它与屋架相连,承受屋架传来的竖向何载。

(×)9.单层厂房的横向定位轴线可以确定纵向连系构件的标志尺寸。

(√)10.在地震区,厂房女儿墙应尽量不超过500mm,否则需另设构造小柱及用现浇压顶将小柱顶连接起来。

(√)(四)力学基础知识(共0题)(五)建筑材料基础知识(共10题)1、气硬性胶凝材料只能在空气中硬化,水硬性胶凝材料只能在水中硬化。

(×)2、砂率过大时,骨料总表面积及空隙率都会增大。

(√)值越大,则表明混凝土3、混凝土施工中,统计得出混凝土强度标准差生产质量越稳定,施工水平越高。

(×)4、混凝土不论是受压,还是受拉或是受弯时,都有徐变现象发生。

(√)5、对混凝土拌和物流动性大小起决定作用的是拌和用水量的多少。

(×)678(√9101.2.3.4.123、456(八)混凝土结构(共10题)1.判断一个截面在计算时是否属于T型截面,不是看截面本身形状,而是要看其翼缘板是否能参加抗压作用。

(√)2.相同截面的螺旋箍筋柱比普通箍筋柱的延性高。

对3.在使用阶段,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是不带裂缝工作的。

贵州中级职称以考代评条件(一)

贵州中级职称以考代评条件(一)

贵州中级职称以考代评条件(一)
贵州中级职称以考代评条件
背景
•在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定一直是广大职称人才争相追求的目标。

•传统的中级职称评定要求需要职称人才经过答辩、论文等环节。

•这一流程费时费力,且存在一定的主观性。

以考代评的条件
•近年来,贵州省积极推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以更公正、客观的方式评定中级职称。

•根据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职称人才可以申请以考代评:–具有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人员;
–已在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工作满5年及以上;
–在近3年内取得与申报职称相对应的高级职称。

以考代评的优势
•采用以考代评方式评定中级职称,有以下优势:
–减少评审流程,节约时间和精力;
–避免主观性评价,更公正客观;
–提高职称评定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申请流程
•申请以考代评的职称人才需按以下流程操作:
1.登陆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定官方网站;
2.提交个人资料、相关证明文件等;
3.缴纳相应的评定费用;
4.等待评审结果。

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详细了解评定要求和申请流程,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严格按照指定时间完成申请,避免错过截止日期;
–如有疑问,及时与评定机构联系。

结论
•以考代评的方式为贵州省中级职称评定带来更多的便利和公正。

•各位中级职称人才可以抓住这一时机,通过积极申请考评,提升个人职称水平。

•希望贵州省可以继续推动职称评定制度的创新与进步,为更多人才提供机会。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日期:2006-06-06深圳市人事局文深圳市规划件局深人发〔2006〕27号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各区人事局、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为了深化职称改革,提高评审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始在建筑工程专业系列进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改革试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试点内容对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即以考试方式代替评审;对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即先考试,合格人员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二、考试内容、科目及时间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专业进行,具体为:结构、建材、城市规划、道桥、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专业。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7月下旬,具体事项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评审的组织和分工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

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负责组织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评审工作。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报考条件(一)报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2.大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3.本科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4.硕士研究生毕业。

2017年贵州省建筑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

2017年贵州省建筑工程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

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大纲(2015年版)审 定 委 员 会主 任:明卫华 施长冬副 主 任:董亚伟 肖 震委 员:赵 琦 王业宾 陈宗强 曹新明编 写 委 员 会主 编:明卫华副 主 编:董亚伟 赵 琦 陈宗强 曹新明委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卜卫国 刘 伟 张 剑 宋希宁 苏 鹰 李宏图 李 倩 钟 晖 屠 兵 龚 宪 童 菁 曾 静 詹黔花说 明一、考试大纲使用范畴本考试大纲适用于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本大纲以建筑工程系列各专业基本要求为出发点,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技术规范运用范畴,制定本考试大纲。

考试试题侧重于考核常用、必备知识点,并要求考生要区分掌握、熟悉、了解的不同层次要求。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专业设置为:1、建筑工程管理(含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工程管理);2、建筑结构;3、城乡规划;4、建筑专业(含建筑学、建筑装饰);5、建设工程造价;6、风景园林(含绿化);7、暖通与燃气;8、给排水;9、岩土工程;10、建筑电气;11、市政工程,共十一个专业。

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考试题型设置考题设置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

目 录第一章 建筑工程管理·······························1-15页 第二章 建筑结构······································16-22页 第三章 城乡规划······································23-30页 第四章 建筑专业······································31-34页 第五章 建设工程造价·······························35-38页 第六章 风景园林······································39-50页 第七章 暖通与燃气··································51-55页 第八章 给排水··········································56-61页 第九章 岩土工程······································62-67页 第十章 建筑电气······································68-74页 第十一章 市政工程······································75-79页第一章建筑工程管理第一节公共法律法规部分一、法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熟悉)(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熟悉)(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熟悉)(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熟悉)(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熟悉)(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了解)二、行政法规(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掌握)(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掌握)(三)《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熟悉)(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熟悉)(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了解)三、地方性行政法规(一)《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熟悉)(二)《贵州省城乡规划条例》(熟悉)(三)《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熟悉)(四)《贵州省消防条例》(了解)第二节专业法律法规部分一、国家专业法律法规(一)专业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掌握)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了解)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熟悉)4.《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规范》(了解)(二)专业法规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掌握)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掌握)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掌握)4.《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了解)5.《建筑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了解)6.《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熟悉)7.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第56号令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熟悉)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熟悉)9.《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办法》(了解)1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了解)11.《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熟悉)1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熟悉)1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了解)14.《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了解)15.《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熟悉)1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熟悉)17.《建设部关于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熟悉)二、地方专业法规1.《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熟悉)2.《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熟悉)3.《贵州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了解)4.《关于调整贵州省2004版五部计价定额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的通知》(了解)5.《贵州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了解)6.《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了解)第三节基础知识部分一、建筑制图基础知识(一)了解画法几何的基本知识以及投影的基本知识;熟悉剖面图、截面图、轴测图的概念及画法;了解透视图。

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 副本

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 副本

2015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以考代评”试题库(附标准答案)一、判断题(共66题)(一)法律法规部分(共10题)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可由分包单位完成。

(×)3、、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可以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5、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二)建筑制图基础知识(共0题)(三)房屋构造基础知识(共10题)1.由于地下室外防水比内防水施工麻烦,所以内防水采用更广泛。

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贵州省建筑工程中级工程师“以考代评”试题库

2015年建筑工程专业职称“以考代评”试题库(附标准答案)一、判断题(共66题)(一)法律法规部分(共10题)1、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2、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可由分包单位完成。

(×)3、、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可以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4、.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5、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7、《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企业应当有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9、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 )1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二)建筑制图基础知识(共0题)(三)房屋构造基础知识(共10题)1.由于地下室外防水比内防水施工麻烦,所以内防水采用更广泛。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

关于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评价方式改革试点的通知各区人事局、市属和驻深各有关单位:为了深化职称改革,提高评审质量,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今年开始在建筑工程专业系列进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改革试点。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改革试点内容对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即以考试方式代替评审;对建筑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行考评结合,即先考试,合格人员再申报材料参加评审。

二、考试内容、科目及时间考试内容以《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分专业进行,具体为:结构、建材、城市规划、道桥、建筑设计、测绘、岩土、预决算、给排水、电气、暖通、燃气、施工专业。

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7月下旬,具体事项由市考试指导中心另行通知。

三、考试及评审的组织和分工市人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建筑工程专业系列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综合管理;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委会专家审定考试大纲。

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委会专家起草考试大纲;负责受理初、中级专业考试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

对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报送市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发证;负责组织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合格人员的评审工作。

市考试指导中心负责根据考试大纲,组织建立考试题库及抽签确定考试试题,并负责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

四、报考条件(一)报考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或非深圳户籍,但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已签订聘约,并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暂住证或人才居住证为准)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学历、资历条件之一的,方可参加建筑工程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广东省人事厅规定,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当年8月31日)1.中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2.大专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3.本科毕业,从事建筑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4.硕士研究生毕业。

贵州建筑中级职称以考代评合格标准

贵州建筑中级职称以考代评合格标准

贵州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都必须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

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

关于贵州建筑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合格标准,从2015年以来,贵州省以考代评从未公布过分数线。

然而,根据2021年的数据,可能存在1-5分的偏差。

另外,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不再列入“以考代评”专业,改为评审方式。

同时,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规定,2022上半年贵州软考中级职称各级别考试合格标准均为45分。

请注意,由于相关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您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官方公告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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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




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编订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说明
一、考试大纲使用范畴
本考试大纲适用于贵州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考试。

本大纲以建筑工程系列各专业基本要求为出发点,涉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技术规范运用范畴,制定本考试大纲。

考试试题侧重于考核常用、必备知识点,并要求考生区分掌握、熟悉、了解的不同层次要求。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专业设置为:1、建筑工程管理(含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工程管理);2、建筑结构;3、城乡规划4、建筑专业(含建筑学、建筑装饰);5、建设工程造价;6、风景园林(含绿化);7、暖通与燃气;8、给排水;9、岩土工程;
10、建筑电气;11、市政工程看,共十一个专业。

考试科目为《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三、考试题型设置
考题设备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案例分析题等。

目录
第十章建筑电气………………………93---99页
第十章建筑电气
第一节公共法律法规部分
一、法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熟悉)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熟悉)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熟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熟悉)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三章)(熟悉)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熟悉)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五章)(熟悉)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熟悉)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熟悉)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熟悉)
二、行政法规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了解)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掌握)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掌握)
(四)《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掌握)
三、地方性法规
(一)《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掌握)
(二)《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了解)
(三)《贵州省气象条例》(熟悉)
(四)《贵州省消防条例》(熟悉)
第二节专业法律法规部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了解)
二、《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了解)
第三节技术标准部分
一、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熟悉)
二、GB50054-95《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熟悉)
三、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熟悉)
四、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熟悉)
五、GB50116-98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熟悉)
六、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熟悉)
七、GB50057-9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熟悉)
八、GB50343-2004《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设计规范》
(熟悉)
九、GB50055-93《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熟悉)
十、GB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熟悉)
十一、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熟悉)
十二、GB50311-2007《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熟悉)
十三、GB50198-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熟悉)
十四、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熟悉)十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熟悉)
第四节基础知识部分
一、工程管理
(一)掌握我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的设计依据、内容深度、标准设计、设计修改等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我国工程勘察设计过程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的基本概念。

(三)了解计算机辅助程序在工程设计、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二、节能、环境保护
(一)了解我国工程建设中电气设备对环境影响的主要内容,如电磁污染和无线电干扰、空气污染、噪音污染、事故及检修对环境的污染、腐蚀污染等。

(二)了解节约电能的基本概念和我过对节约能源的基本要求。

三、安全
(一)掌握我国工程勘察设计中须执行的有关人身安全的法律、法规、建设标准(规程、规范)及强制性条文。

(二)掌握我国工程勘察设计中电气安全的概念和要求。

(三)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

(四)掌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评定标准。

第五节专业知识部分
一、负荷分级与计算
(一)掌握负荷分级及原则及供电要求。

(二)掌握负荷的分类及计算方法。

二、电源及供配电系统(10KV及以下)
(一)掌握电源供配电系统的一般规定。

(二)掌握高压供配电系统(10KV及以下)接线方式及特点。

(三)掌握低压配电系统接线方式及特点。

(四)掌握无功补偿设计要求。

三、应急电源
(一)掌握应急电源种类及设置原则。

(二)掌握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布置及控制要求。

(三)掌握不间断电源选择及布置要求。

四、变配电所(10KV及以下)
(一)掌握变配电所所址选择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变配电所布置的设计要求
(三)掌握电气设备继电保护配置、整定计算和设备选型的原则。

(四)掌握交流操作电源的设计要求。

(五)了解变配电所综合自动化的设计原则及远方检测的
接口要求。

五、短路电流计算
(一)掌握低压系统短路电流的计算方法。

(二)了解影响短路电流的因素及限制短路电流的措施。

六、电气设备的选择及安装
(一)掌握电气设备的选择的一般条件。

(二)掌握高压电气设备(10KV及以下)的选择方法。

(三)掌握低压电气设备的选择方法。

(四)掌握变压器的选择方法。

(五)掌握低压配电线路保护型式的选择及整定计算方法。

(六)掌握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

七、电线、电缆线路及敷设(10KV及以下)
(一)掌握电缆电线类型及截面选择的方法。

(二)掌握电缆电线的敷设方式。

(三)掌握消防设备供电线路选择的原则。

八、过电压保护
(一)了解电力系统过电压的种类和过电压水平。

(二)掌握交流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设计要求及限流措施。

九、建筑设备
(一)掌握建筑设备供电要求。

(二)掌握建筑设备电动机启动方式、控制及保护设备的选择方法。

十、安全
(一)掌握电气安全的基本概念。

(二)了解电流对人体的效应电击防护的基本要求。

(三)掌握低压系统接地故障保护设计原则。

(四)掌握特殊环境下对电力装置的要求。

(五)掌握安全电压选择的有关规定。

十一、照明
(一)掌握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的划分。

(二)掌握照度标准及照明质量的要求。

(三)掌握照明供电的有关规定。

(四)掌握照度计算基本方法与照度测量方法。

(五)掌握照明控制方法及节能技术的应用。

(六)掌握应急照明的设计原则。

十二、建筑物防雷
(一)了解雷电活动的规律,建筑物所处地形、地貌与雷击的关系,及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

(二)掌握建筑物防雷装置的组成及其作用。

(三)掌握建筑物防雷分类及保护措施。

(四)掌握防雷击电磁脉冲的基本措施。

十三、接地
(一)掌握接地的类型。

(二)掌握等电位联接的作用及其措施。

(三)掌握交流供电系统接地制式及其使用范围。

(四)掌握信息设备接地种类及其要求。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原则及保护对象的等级划分。

(二)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

(三)掌握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及设备要求。

(四)掌握火灾消防联动控制设计内容。

(五)消防设备的供电原则。

十五、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
(一)掌握建筑设备自动控制系统的构成。

(二)掌握数字量、模拟量的基本概念。

(三)了解建筑设备、供配电设备及照明设备的控制要求。

(四)了解传感器变送器等测量装置的工作原理及应用。

(五)了解控制器的工作原理及应用。

(六)了解电动执行机构的工作原理及应用。

十六、安全防范系统
(一)掌握对讲系统的设计方法。

(二)掌握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法。

(三)站我防盗报警系统的设计方法。

(四)掌握出入口门禁系统的设计方法。

(五)掌握安全防范系统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原则。

(六)了解停车场管理系统的系统构成。

(七)了解其他安全防范子系统的原理和构成。

十七、通信网络及系统
(一)掌握通信系统设计技术基本原则。

(二)了解通信网的接入技术。

(三)掌握通信系统设计方法。

十八、有线电视系统
(一)了解有线电视系统构成。

(二)掌握有线电视系统设计方法。

十九、扩声和音响系统
(一)了解扩声和音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构成。

(二)了解扩声和音响系统的设计方法。

(三)了解同声传译的设计要点。

二十、综合布线
(一)掌握综合布线系统的构成。

(二)掌握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方法。

(三)了解综合布线的主要系统指标及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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