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学期班级平时学分管理条例
班学分管理制度

班学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班级管理,规范学生行为,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制定本规定。
一、学分管理的基本原则1.1 学分是对学生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表现的一种量化评价,是对学生品德素养、学业成绩、课外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1.2 学分管理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事实、客观评价学生的表现,不偏袒、不偏私。
1.3 学分管理要与班级管理相结合,通过学分的奖惩机制,促进班级管理的开展和班级凝聚力的提高。
二、学分的获取与扣除2.1 学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学分:(1)学业成绩:优秀、良好、及格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课外活动: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2.2 学生会因以下行为被扣除学分:(1)违反校纪校规,在班级活动中不遵守秩序和规定。
(2)缺勤、迟到、早退等影响班级正常进行的行为。
三、学分的使用3.1 班级学分可以用于奖励和惩罚。
(1)奖励:获得足够的学分可以获得相应的奖励,比如荣誉证书、奖金等。
(2)惩罚:学分不足的学生将面临惩罚,比如参加额外的劳动、作出书面检讨等。
3.2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分情况申请使用学分,比如借用学分进行跨班级交换等。
四、学分管理的操作流程4.1 班级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学分管理工作,成员由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学分的统计、评定和使用。
4.2 学分的获取和扣除由各班级的班主任和学科老师共同评定。
4.3 学分的使用需经过班级学分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和批准。
五、学分管理的效果评估5.1 学分管理的效果将定期进行评估,以确保学分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2 班级领导和学生将根据学分管理的效果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学分管理制度,以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附则6.1 本规定经班级学生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由班级领导负责解释和执行。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调整,经班级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班级学分管理制度的出台,旨在推动班级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加强学生的自觉性和自律性,提高班级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综合素质学分规章制度

综合素质学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素质提升,我校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分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是学生在学习、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中所获得的认可和奖赏。
第三条学分综合管理机构设立学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学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第四条学生应根据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各类学术、科研、文体活动,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五条学生在获得学分后,应及时记录并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报备,确保学分不被遗漏。
第二章学生学分获取途径第六条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学术讲座、科研项目、学术竞赛等方式获取学分。
第七条学生可以通过参加社会服务、志愿活动、文体比赛等方式获取学分。
第八条学生还可以通过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相应学分。
第九条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学分获取途径,并确保获得的学分真实有效。
第十条学生获取的学分应符合学校学分规定要求,否则学分将被取消。
第三章学生学分使用规定第十一条学生获取的学分可以用于评选各类荣誉称号、奖学金、学业奖励等。
第十二条学生学分可用于参加院级、校级的学生干部选拔等选拔性工作。
第十三条学生学分还可用于申请各类证书、学生证明等。
第十四条学生学分的使用应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否则学生将无法享受相应权益。
第四章学生学分管理第十五条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各类活动,获得学分的同时,还要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学生在学习、科研等活动中要保持真实、独立,不得以违规手段获取学分。
第十七条学生应保管好学分相关材料,确保学分不被遗漏或遗失。
第十八条学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学分调整或补充,但要遵守学校规定流程。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学校设立学生学分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学生学分的获取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学生学分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调查,对学生行为进行评议。
第二十一条学生如发现学分存在异常情况,应主动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报告,配合解决问题。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二条学生如违反学分规定,采取欺骗、作弊等手段获取学分,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青科大字[2015]84号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青科大字[2015]84号](https://img.taocdn.com/s3/m/14f01be4fab069dc502201b9.png)
青科大字〔2015〕84 号关于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 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各学院、部(处) 、高密校区,校直各单位: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 业经校务会研 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科技大学 2015 年 6 月 23 日青岛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12015 年 6 月 23 日印发青岛科技大学关于实施学分制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 意见》(教高〔2012〕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 革,努力培养适应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社会等发展需要的高 素质合格人才, 根据 《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 (鲁 教高字〔2013〕14 号)和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实施意见》 (青 科大字〔2014〕16 号)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制与学期 实行弹性修业年限,普通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学 生在校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
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在校修业年 限为三至八年。
专科升本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二年, 学生在校修业年 限为二至四年。
专科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三年, 学生在校修业年限为三 至五年。
修业年限计算自高考招生录取规定报到之日起, 至颁发相应 学业证书之日止。
一学年分为春、秋季两个学期。
二、学分、学分结构、学分计算 (一)学分 学分是衡量学生学习的基本单位。
学生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 案规定的必修和选修课程学分, 并达到专业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 分,方可毕业。
(二)学分结构 学分结构采用 A—B—C—D—E 结构:A 为必修课学分,B 为 选修课学分,C 为实践教学学分,D 为讲座与辅导学分,E 为弹2性学分。
(三)学分计算 1.理论课教学 16 学时折合 1 学分; 2.理、工、医学类实验课教学 32 学时折合 1 学分;其它学 科类别实验课教学 16 学时折合 1 学分; 3.体育课教学 32 学时折合 1 学分; 4.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 1 学分; 5.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成果学分计算按 《青岛科技大学关于 素质拓展与科技创新学分记载办法》实施。
班级扣分管理制度

班级扣分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随着社会发展和学生群体日益庞大,班级管理越来越成为一项复杂的工作。
其中,扣分管理制度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可以促使学生规范行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班级整体管理水平。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班级扣分管理制度对于班级管理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扣分对象及范围1. 扣分对象:全体班级学生。
2. 扣分范围:违反班级规定、影响班级秩序、损害集体利益、违反学校纪律等行为。
三、扣分标准1. 违反班级规定:扣5-10分,具体扣分数根据具体状况酌情确定。
2. 影响班级秩序:扣10-20分,具体扣分数根据具体状况酌情确定。
3. 损害集体利益:扣20-30分,具体扣分数根据具体状况酌情确定。
4. 违反学校纪律:扣30-50分,具体扣分数根据具体状况酌情确定。
四、扣分程序1. 依据具体违规事实,班主任或其他管理人员根据扣分标准进行扣分。
2. 当学生被扣分后,班主任应当及时通知其家长,并就扣分情况进行沟通。
3. 学生及家长可以就扣分情况提出异议,经核实属实后,可对扣分情况进行更正。
五、扣分管理1. 学生在学期末成绩考核时,将扣分情况作为评定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学生累计扣分超过一定数量,将影响学生获得荣誉称号或参加各类活动的资格。
3. 学生若对扣分管理制度有异议,可向班级委员会或学生代表大会提出申诉,要求进行再次审核。
六、扣分记录与追踪1. 班主任或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应建立学生扣分记录,记录学生每次扣分情况及原因。
2. 定期审核学生的扣分记录,及时查漏补缺,确保扣分情况公平公正。
3. 针对学生扣分情况严重的情况,及时采取相应辅导措施或纠正措施,帮助学生规范行为。
七、扣分奖励机制1. 对积极遵守规定、表现出色,未被扣分的学生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表彰。
2. 对帮助他人遵守规定、维护班级秩序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表扬或奖励。
3. 对于扣分记录较优秀的学生,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相关奖项或荣誉称号。
班级打分制管理制度

班级打分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班级管理,提高班级学习和生活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严格执行,不得违反。
第三条班级打分制管理是指通过各项规定,对学生在学习、行为、纪律等方面进行打分评定,以激发学生的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意识,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第四条班级打分制管理实行记分累加计算,定期公布学生表现和成绩,根据学生得分情况,进行奖励和惩罚。
第五条学生在参与班级打分管理中,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发扬团结友爱、自律争进的精神,积极参与班级活动,提升自身发展潜力。
第六条各班级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可以结合本制度进行差异化管理,但统一原则不得违背。
第七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有任何问题或困难,可以向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反映,得到及时帮助。
第八条学生在参与班级打分制管理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有作弊、欺诈等行为,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九条班级打分管理原则为激励为主、教育为辅,通过奖罚分明,引导学生形成健康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二章打分规则第十条班级按照学校规定,制定各项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打分管理。
第十一条班级打分以全年度为基准,总分100分,细分为学习、纪律、品德、集体荣誉等方面。
第十二条学生在学习方面,包括课堂表现、考试成绩、作业完成情况等内容,按照一定标准进行评定。
第十三条学生在纪律方面,包括守纪守时、尊师重教、团结友爱等内容,根据违纪情况进行相应扣分。
第十四条学生在品德方面,包括诚实守信、勇于承担责任、乐于助人等内容,根据表现情况进行相应加分。
第十五条学生在集体荣誉方面,包括参与班级活动、担任职务、捍卫集体荣誉等内容,根据表现情况进行相应奖励。
第十六条学生经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理后,仍不能改正错误,情节严重者,可视情况进行暂时性记分或其他处理。
第十七条学生考试作弊、旷课旷教、违规打架等严重违纪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处理,并作为打分管理依据。
第十八条学生在学习、生活中有卓越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可酌情给予额外加分,以鼓励其表现和发展。
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山建大校字〔2015〕67号山东建筑大学关于印发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各院部、校直各部门:《山东建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建筑大学2015年8月7日— 1 —山东建筑大学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华人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学生修完某门课程后通过考核,成绩合格,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专业除外)。
交流生、进修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学校请假,并附有关证明。
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 2 —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经复查符合条件并办理注册手续者即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不出具与修业有关的证明材料,情节恶劣者,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六条新生入学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进行健康复查。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并回家治疗,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科学有效地实行学分制管理

科学有效地实行学分制管理作者:暂无来源:《教育家》 2015年第9期——学分制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文/刘桂玲我校于2010年9月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在保证国家课程开足的前提下,依据国家的课程标准所赋予的学分分配,在保证学生高考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推行学分制,意在通过学分制的实施,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实现课堂教学的精细化,通过学分的细化管理,加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课堂效率,促进高考。
同时,把研究性学习和选修2作为校本课程研发的有效途径,实现学生自由选课,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并与导师制相结合,把各班级学生按照自己的愿望,选导师与学科,各学科教师给选择自己的学生,做出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及选课指导。
基本情况如下: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按教育部制定的课程标准执行,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课程内容按教育部指定的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课程标准及所赋予的学分执行。
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课程由选修1和选修2组成,选修1是地方课程,选修2是学校课程,学校通过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情况。
课程实施及学分管理课程安排:全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为43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寒暑假)8周,每学期分两个时段,每个时段8-10周,复习考试1周,每个模块修习时间通常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每个模块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数学、语文、外语每周5学时,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每周3学时,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通用技术、信息技术每周1学时,每周一、二的第七节课为研究性学习活动时间,每周四第七节为选修2校本专题讲座时间。
学生成长记录卡与模块考试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卡,注重对学生学习的过程性评价,把学生的平时表现和模块考试结合起来,用学分来计算学生的综合表现。
学生成长纪录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学科模块认定表,包括课时评价、纪律评价、课堂参与度、作业评价、模块考试、综合成绩、学分七部分,过程性评价总分100分,其中课时评价10分,纪律10分、课堂参与度10分、作业评价10分,模块考试成绩占60分,加在一起为学生综合得分,得分低于总分的40%,此模块考试不得分。
2015学分审核说明

单位
一院 二院 中医院 保健院 防疫站 社区卫生服务 中心 社会办医单位
专业
临床 护理 医技 西药
职称
中高级:(25分,Ⅰ类和Ⅱ类不能互换)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护师、主管护师、副主 任护师、主管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主管药师 、副主士、药师、检验 士、检验师 中高级: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护师、主管护 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检验师、副主任检验师、 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 初级:(助理医师、执业医师 护士、药士、药师、检验士、检验师) 一类学分 6分
标准
二类学分 19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和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不区分一、二类共学习20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乡镇卫生院
临床 护理 医技 西药
每年完成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其中传染病学分3分和 公需科目学习冲抵Ⅱ类学分4分,为必须学分))
各单位休产假者学分标准:完成12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并提供产假证明原件 二类学分包含以下情况: 1、郑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总分(华医网附照片50元卡)不超过8学分(不含传染病3分),超过8分,郑州市卫生局只认可8分; 2、论文全年获得学分不超过10学分;(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第一~三作者学分依次 6 5 4 学分;省级刊物,第一~三作者学分依次 5 4 3学分) 3、执业药师取得由加盖“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用章”的药师培训合格证书,按Ⅱ类学分5分计算; 4、累计6个月及以上者到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含出国培训)满6个月以上且经考核合格者,凭文件复印件和进修机构颁发的“结业证书”(盖有单位公章), 视为完成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区分Ⅰ与Ⅱ类);不满6个月者,按每月Ⅱ类4学分累积计算; 5、参加成人在职学历教育及研究生学习,凭加盖所在院校公章期末科目合格考试成绩(60分以上)证明或成绩单,按每科Ⅱ类3学分计算,但全年学分总数不超过10 学分; 6、远程教育(华医网)学分:Ⅰ类和Ⅱ类学分之和不超过10分; 以下情况学分登记不予认可: 1、学分证书上只有主办或协办单位印章的; 2、学分证书上主办单位及主管单位是同一单位的; 3、学分证书上同一单位印章大小不同,有明显造假痕迹的; 4、学分证书上学时与学分不相符的; 5、学分证书上没有填写姓名、学时、学分或涂改的; 5、学分证书上不是同一笔迹的。 7、学分证书上只有学习题目而没有学习小时数、学分数、或者只有学时数、学分数,而没有具体学习项目、编号,或与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含备案项目)核对不相符的; 华医网学习卡:卡内共20分,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学习,Ⅰ类和Ⅱ类学分学习之和不能超过10分,2015年需要学分必须在2015.8.31日前学习完毕,卡内剩余学分 应在2015.9.1-2015.12.31前学习完毕,为2016年学分,过期不学习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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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平时知识点过关每次满分10分。
2、家庭作业及课堂作业每次优秀3分、较好2分,最差扣3分。
3、平时出勤迟到一次扣1至3分,缺席一节课扣6分。
早操算一
节课(各寝室每天安排一人值日)。
(标准为课前3分钟到的为迟到,否则算缺课)
4、平时违纪一次扣1至3分(上课讲小话、反后、睡觉、影响他
人学习、吃东西等等)。
重大违纪一次扣6分(上网、抽烟、打架等等)。
5、学校检查扣该生1分,班级扣6分。
学校每表扬一次加6分,
上级部门表扬一次加12分。
6、卫生搞得不干净一次扣1分,未搞卫生一次扣6分。
乱丢东
西的一次扣3分。
7、上课举手回答问题一次加2分,回答正确则加3分,老师点名
回答问题一次加1分,正确则加2分。
8、学校活动得奖参入奖加3分、三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9分、
一等奖加12分。
9、互助小组成员每次小考无人退步的每人加10分,四人组或五
人组同时进步的各加20分。
互助小组成员一人退步每人扣5
分至10分。
10、班级负责相应工作的同学工作认真的由班长酌情加3至12
分。
11、生活方面,不按时就餐的同学一次扣6分。
12、向老师提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的一次加3至6分,举报情况属
实的一次加3至12分。
1、各科平时知识点过关每次满分10分。
2、家庭作业及课堂作业每次优秀3分、较好2分,最差扣3分。
3、平时出勤迟到一次扣1至3分,缺席一节课扣6分。
早操算一
节课(各寝室每天安排一人值日)。
(标准为课前3分钟到的为迟到,否则算缺课)
4、平时违纪一次扣1至3分(上课讲小话、反后、睡觉、影响他
人学习、吃东西等等)。
重大违纪一次扣6分(上网、抽烟、打架等等)。
5、学校检查扣该生1分,班级扣6分。
学校每表扬一次加6分,
上级部门表扬一次加12分。
6、卫生搞得不干净一次扣1分,未搞卫生一次扣6分。
乱丢东
西的一次扣3分。
7、上课举手回答问题一次加2分,回答正确则加3分,老师点名
回答问题一次加1分,正确则加2分。
8、学校活动得奖参入奖加3分、三等奖加6分、二等奖加9分、
一等奖加12分。
9、互助小组成员每次小考无人退步的每人加10分,四人组或五
人组同时进步的各加20分。
互助小组成员一人退步每人扣5
分至10分。
10、班级负责相应工作的同学工作认真的由班长酌情加3至12
分。
11、生活方面,不按时就餐的同学一次扣6分。
12、向老师提出合理的建设性建议的一次加3至6分,举报情况属
实的一次加3至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