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之欧阳史创编

沁源县人民医院时间:2021.02.10 创作:欧阳史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响,包管患者的用药平安,提高疗效及降低用度,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按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响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担任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平安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响。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需要时,应尽量不必;必须使用时,应严格依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克不及将激素类药物看成“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计划,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办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用度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办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出3天,使用剂量不超出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取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办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惯例弥补钙剂和维生素D,以避免骨质疏松的产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激素类药物分级临床使用的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
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人员。
3.标准:
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3.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3.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3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4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3.7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专家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3.8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9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能力和水平。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沁源县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质控办、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它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特别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二、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且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三、长疗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四、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疗程治疗方案制定需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五、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六、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七、由药剂人员负责处方检查,对处方中不合理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药剂人员有责任记录并通知医师改正,并定期将情况汇总。
八、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激素类药品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九、未取得执业医师证的医务人员,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十、执业医师必须接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规范的培训,并要进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核。
十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季度对各临床科室的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全院通报检查结果。
十二、对不合理使用激素类药物的医务人员将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仅供参考]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仅供参考]](https://img.taocdn.com/s3/m/442715bf0508763230121204.png)
南溪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医务科、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专家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副主任及一名主任医师组成,负责本科室住院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4)对长期用药者,糖皮质激素的给药时间应定在早晨8时和下午4时,以尽可能符合皮质激素的生理分泌规律。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常见的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治疗中。
其具有调节体内代谢、免疫、抗炎等作用,但同时也伴有一定的副作用和风险。
为了保障药物的合理使用和患者的安全,各国纷纷建立了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目的、内容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背景是激素类药物的广泛应用、滥用和误用现象。
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对身体产生重要影响的药物,包括肾上腺皮质激素、性激素、甲状腺激素、胰岛素等。
这些药物在治疗疾病、促进生长发育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
例如,长期和滥用激素类药物可能导致药物依赖、代谢紊乱、免疫系统抑制等不良后果。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药物的合理使用。
通过对激素类药物进行分级管理,可以使医务人员和患者对药物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促使合理的用药行为。
此外,分级管理也可以帮助卫生部门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进行监督和控制,减少滥用和误用的发生。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药物的准入和禁止使用要根据药物的作用机制、疗效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对于安全性较高和疗效确切的药物,可以放宽准入限制;对于安全性较差或仍存在争议的药物,可以限制准入或禁止使用。
其次,对于激素类药物的销售和购买需要进行管制。
只有在医生处方的情况下,才能购买和使用激素类药物。
此外,药品销售要进行登记和监管,防止非法销售和流通。
再次,对激素类药物的使用要进行监测和评估。
医生在使用激素类药物时需要进行记录,包括剂量、疗程和患者的反应等信息,以便及时发现不良反应和副作用。
最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激素类药物的认识和理解。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药物准入制度,制定明确的准入标准和评估流程。
其次,要加强激素类药物的药品监管和销售管制。
建立药品销售登记制度,加强对药品销售的监督和管理。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XXX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为更好地加强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规范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避免和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费用,特制定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工作组及职责由医务科、质控办、药剂科对临床相关科室激素类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指导,检查结果及时反馈与临床科室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
二、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科室质控组及职责由各相关科室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控小组,负责本科室医师激素类药物使用的技术指导及安全检查。
三、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原则(一)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二)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三)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四)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四、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体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嘱咐患者进食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激素类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激素类药物分级临床使用的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
2.适用范围:
全院医疗、药学和相关管理人员。
3.标准:
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实行分级管理。
3.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3.2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3短、中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时,需具备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严格掌握适应症,品种选择原则上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品种。
3.4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相应学科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5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定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6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的用量。
3.7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定期组织医务管理、临床、药学等专家进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分析反馈,促进、指导、监督临床合理使用。
3.8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使用情况纳入医疗质量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3.9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专业委员会定期开展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临床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