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有关事
项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延安市人民政府政报》
【年(卷),期】2014(000)001
【摘要】<正>陕政办发[2013]9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严格我省公务用车管理,巩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成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2013]70号),在省机关事务
【总页数】2页(P10-10,2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30.9
【相关文献】
1.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云南省监察厅关于重申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买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通知 [J], ;
2.工信部发布通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 [J], ;
3.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宁夏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J], ;;
4.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违规公务用车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J], 无
5.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J], ;;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费用报销岗位工作总结(通用8篇)

费用报销岗位工作总结(通用8篇)费用报销岗位工作总结篇1董事长、总经理、各位领导、各位同仁:新年好!借此机会给大家拜个早年!回顾过去的一年,财务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部门经理的通力合作及各位同仁的全力支持下,在圆满完成财务部各项工作的同时,很好地配合了公司的中心工作,在如何做好资金调度,保证工程款的支付,及时准确无误地办理银行按揭和房款的收缴等方面也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当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下面我一一向各位领导和同仁汇报:一、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是我们的工作。
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会计和过账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会计从原来的计算和登记工作中解脱出来。
年初,我们实行了会计电算化。
经过一个月的数据初始化和三个月的手机组合,所有财务人员都掌握了财务软件的应用和操作,财务核算顺利过渡到电算化业务处理。
这为财务人员节省了时间,大大完善了数据查询功能,为财务分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使财务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财务部一直人手较少,但在我们高效、有序的组织下,能够轻重缓急妥善处理各项工作。
财务部每天都离不开资金的收付与财务报帐、记帐工作。
这是财务部最平常最繁重的工作,一年来,我们及时为各项内外经济活动提供了应有的支持。
基本上满足了各部门对我部的财务要求。
公司资金流量一直很大,尤其是在8月至12月收缴销售款的期间,现金流量巨大而繁琐,财务部邹治和胡蓉两位同志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没有出现过任何差错。
全年累计实现资金收付达2亿3757万元。
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最终都将以财务数据的方式展现出来。
在财务核算工作中每一位财务人员尽职尽责,认真处理每一笔业务,为公司节省各项开支费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财务部全年审核原始单据12824张,处理会计凭证2179张,准确无误地出具各类会计报表无数。
制度属于企业的硬性管理,任何成功的企业无一例外的有其严格的规章制度。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5.12.30
•【字号】晋政办发〔2015〕121号
•【施行日期】2015.12.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个人所得税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5〕12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省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已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公务费
用的扣除标准依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晋办发〔2015〕45号)确定的公务交通补贴实际发放标准执行。
其他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对其单位高层、中层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的公务交通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30日。
陕建总公车改革办法

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陕西建工集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务用车制度体系,切实降低公务用车成本,根据《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地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车改办C2016D 12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陕办发[2016]34号)有关要求,结合陕西建工集团实际,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陕西建工集团成立于1950 年3月,是省属大型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51亿元,总资产520亿元,净资产159亿元,投融资能力1500亿元。
2017年实现合同签约额1727.25亿元,营业收入838.2亿元,利润总额12.58亿元,利税总额32.46亿元。
位列2017ENR全球工程承包商250强第26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97位,中国建筑业竞争力企业200强第5位。
集团权属二级法人企业44户,事业单位3个,三级单位119个,法人企业实现了全省10个地市和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的全覆盖。
在册职工22686人,离退休人员32800人,经营覆盖建筑全产业链,项目遍及国内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海外27个国家,在建项目4000余个。
(二)集团总部机关公务用车基本情况集团总部机关现有职工200余人,集团领导班子15人,总助、副总师4人、部门负责人23人。
集团机关现有公务用车36辆,其中小轿车26辆,越野车5辆(一辆为应急保障用车、四辆为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用车),商务车3辆、中型面包车2辆,主要用于公务保障、生产经营、外事接待及日常工作,集团总部机关现有驾驶员22人,由集团办公室统一集中管理,运行费用采取单车核算的办法。
2017年全年,集团总部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总计416万元,主要为驾驶员工资、路桥费、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车船税、年审费等。
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

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不断进步,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优化。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陕西省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和制度,不断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
首先,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要求严格按照“精细、规范、高效、可控”的原则进行管理。
各级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务用车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具备良好的驾驶素质和道德品质。
其次,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提出了严格的公务用车选购和使用标准。
公务用车的选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超标购置,避免浪费和滥用。
同时,公务用车的使用也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得私自转借、改装或者擅自调换车辆,确保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再次,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检查。
各级纪委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和处理。
同时,还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
此外,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还提出了公务用车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要求。
各级机关要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同时,还要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的技术检测,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性能。
最后,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最新还对公务用车的行驶里程、油耗以及车辆维修、保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更加规范和合理。
总之,陕西省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优化,为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规依据。
通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可以更好地减少公务用车的滥用和浪费现象,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真正实现公务用车的合理化、规范化使用。
陕西省公务员补贴标准

陕西省公务员补贴标准陕西省公务员补贴标准是指在公务员工资基础上,根据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给予一定的津贴和补贴,以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
根据《陕西省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规定》,陕西省公务员补贴标准主要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餐饮补贴等内容。
首先,住房补贴是指为解决公务员住房问题而发放的一种津贴。
根据陕西省相关规定,不同级别的公务员享受的住房补贴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住房补贴是根据公务员所在城市的房价水平和公务员级别来确定的,以确保公务员能够在所在城市有一个基本的居住条件。
此外,对于外地调入的公务员,还可以享受一定的租房补贴。
其次,交通补贴是指为解决公务员工作交通问题而发放的一种津贴。
陕西省对于公务员的交通补贴标准也有详细规定,一般包括公务用车、公务交通费等内容。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由省政府统一规定,公务交通费则根据公务员工作需要进行报销或补贴。
这些补贴的发放可以有效减轻公务员的交通压力,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餐饮补贴是指为解决公务员工作餐饮问题而发放的一种津贴。
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可能需要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因此餐饮补贴也是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陕西省对于公务员的餐饮补贴标准也有具体规定,以确保公务员能够在工作期间有一个基本的饮食保障。
综上所述,陕西省公务员补贴标准是根据公务员工作性质和工作条件来确定的,旨在保障公务员的基本生活和工作需求。
这些补贴的发放不仅可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也有助于提升公务员的工作满意度和职业认同感。
希望未来陕西省能够进一步完善公务员补贴标准,更好地满足公务员的工作需求,推动公务员队伍的健康稳定发展。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最新)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XX〕40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XX办发〔XX〕45号)、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XX车改组字〔XX〕1号)、《XX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总体要求(一)改革目标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总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改革方向,创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实行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实现事业单位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XX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任务。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和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二)总体要求1、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高效。
各参改事业单位要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详细测算本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节支情况,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低于改革前支出,不能因此增加财政预算支出。
积极探索和创新市场化交通保障机制,确保事业单位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工作不受影响。
2、坚持从严从紧,应改尽改。
将应改单位和符合参改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改革范围,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从紧确定公务交通费用报销额度或公务交通补贴范围和标准,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
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根据事业单位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区分不同单位性质、岗位类别和人员身份,采取不同的改革措施。
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切实搞好与事业单位工资及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方面的统筹与衔接,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4、坚持统一部署,分级负责。
全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要根据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国税函2006 245 车补报销涉及的个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
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245号
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06-03-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的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标 签】陕西省,公务用车补贴,个人所得税
【颁布单位】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陕财税﹝2015﹞10号
【发文日期】2015-08-04
【实施时间】2015-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地税局,各省管县财政局:
为规范我省个人公务用车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经省政府批准,现就公务用车改革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取得的公车改革补贴收入,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税前据实全额扣除。
二、对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取得的公车补贴收入,暂按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据实扣除,超过公务费用扣除标准的按标准扣除,超出部分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扣除标准暂时比照《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的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职工扣除标准确定,扣除标准上限为:企业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企业高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690元;企业各部门经理等中层管理者每人每月104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50元。
三、本通知自己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8月4日
关联知识:
1.各省公务交通补贴纷纷出炉: 税前扣除分六类 个税计征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