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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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精品

最新-关于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精品

关于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发[2019]1号、浙委[201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推动农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根据省委、市委的部署,决定今年起在全县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从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挑选一批高素质的优秀干部,派驻到农村基层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

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深刻认识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

改革开放特别是县委提出加快实施“小县大城”发展战略以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了很大进步,农村生产力迅速发展,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面貌明显改观,进入了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阶段。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加快,农业增效难、农民增收难、农民维权难等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农村基层任务重、矛盾多、工作难开展,基层政权建设和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十分明显。

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破解“三农”问题,加快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有力抓手,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实现党委和政府工作重心下移、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在全县上下形成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良好氛围、加快“一城三基地”建设的重要保证。

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机关各部门要从全局、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提高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明确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指导过程中,要紧紧围绕“一城三基地”建设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责,力争使所驻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新的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有新的发展,农民收入有新的增长,乡村面貌有新的改观,干群关系有新的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有新的进步。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018年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为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根据市委《关于向农村选派工作指导员的意见》(固党发[2005]15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1、农村工作指导员采取自愿报名、群众推荐、所在单位研究确定、党委组织部门审定的办法。

从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和乡镇机关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中选派。

选派的农村工作指导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有开拓创新意识和吃苦奉献精神;身体健康。

2、农村工作指导员每月驻村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驻村期间,党员农村工作指导员只转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待遇、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等仍由派出单位按在职人员对待。

3、农村工作指导员一般每两年选派一次。

二、管理4、农村工作指导员在所驻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由所驻乡(镇)党委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和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协助管理。

其驻村情况,由乡镇党委委托村党支部考勤;村党组织定期向乡镇党委汇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乡镇党委定期、不定期检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1名班子成员负责所辖各村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5、农村工作指导员在驻村期间,原则上中途不作调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调换的,派出单位必须事先报告,说明具体理由,分别报经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派出单位可与乡镇党委协商调换其他符合条件的干部。

6、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期间,要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7、农村工作指导员实行“两定四评”目标管理责任制。

“两定”,就是每年初,定当年为群众办的实事,定为群众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做出承诺;“四评”就是年底由村民评议乡镇领导班子、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及其派出单位的工作。

8、市、县(区)农村工作指导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篇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2篇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 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2)精选2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规范其工作行为,提高绩效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三条农村工作指导员是由政府或相关机构聘请或派遣到农村地区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居民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农村工作指导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五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他们的权益,激励他们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六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应当与薪酬和职级晋升挂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工作业绩:包括指导农村居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效果,工作完成情况等。

(二)工作态度:包括工作主动性、责任心等。

(三)道德素质:包括廉政意识、诚信守法等。

(四)学习进修:包括参加培训学习和提升自身综合素质的情况。

第八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内容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具体细化,并及时调整完善。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九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一)定期绩效考核: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绩效考核。

(二)实地考察: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考察。

(三)职业道德考核: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学习进修考核:通过查阅工作档案、培训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

第十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方式应当公开、透明,保证公正公平。

第四章考核评价第十一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评价应当及时公布,包括考核结果、考评意见等。

第十二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考核评价结果直接影响其薪酬待遇和职级晋升。

第十三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优秀者应当给予奖励和表彰,树立典型。

第十四条农村工作指导员的不合格者应当进行教育和培训,并按照规定予以警告、降职、辞退等处理。

xx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精品

xx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 精品

xx市农村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农村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农指员)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农指员管理的制度化,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指导员队伍和制度建设的意见》(x党农办[2009] 27号)精神,以《xx市关于加强农村指导员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x农指办[2004] 10号)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职责第一条农指员是受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委派,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指导、帮助和配合基层组织开展工作的驻村工作人员。

农指员要切实履行好六项职责: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群众信访调解、富民强村服务、民主制度监督和组织建设督导。

深入了解和掌握农民生产生活状况和农村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基层干部和群众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社情民意,记好《民情手册》。

宣传党的“三农”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引导农村党员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发展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

定期不定期接待农村党员群众来访,协调解决所驻村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协助抓好农村社会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农村不稳定因素,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帮助所驻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帮助所驻村开展农民培训、信息、技术、资金和办事等各种服务,培育农民收入和集体经济的增长点,促进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按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监督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监督和规范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按章办事,督促各项便民服务措施的贯彻落实。

督促、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先锋工程”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

协助乡镇(街道)、村党组织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新农村指导员管理制度

新农村指导员管理制度

新农村指导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农村指导员的管理工作,提高其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新农村指导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一、新农村指导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具有一定的农村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

二、新农村指导员的主要职责是帮助农民朋友了解国家政策,指导农村居民合理进行农业生产,推广先进的种植和养殖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三、新农村指导员应当熟悉所辖乡镇的基本情况,了解村民的需求和实际困难,积极主动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服务。

第三章新农村指导员的选拔和培训一、新农村指导员的选拔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面试,选拔出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服务意识的人员。

二、新农村指导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农业专业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第四章新农村指导员的考核和奖惩一、对新农村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策宣传、农业技术指导和农村经济服务等方面。

二、对工作表现突出、为农村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新农村指导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不良的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新农村指导员的考勤和工作纪律一、新农村指导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达指定的工作地点,勤勤恳恳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新农村指导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第六章新农村指导员的工作机制一、建立健全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台账,及时记录农村情况、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等工作内容,对涉及到的农民需求和困难进行逐一记录,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二、建立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值班制度,确保每个工作日都有人员到岗,接受村民的咨询和服务。

三、建立新农村指导员工作考核机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建立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其积极性和责任感,促进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七章新农村指导员的绩效评价对新农村指导员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价,主要从政策宣传效果、技术指导作用、服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估,为其之后的培训和奖惩提供依据。

农村工作心得体会与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汇编

农村工作心得体会与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汇编

农村工作心得体会与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汇编农村工作心得体会孩提时在农村生活长大,毕业后又回到了农村参加工作,小时候对农村生活很熟悉,长大后对农村工作很陌生。

回忆往日,对比今朝,人们的生产、生活水平都已发生巨变;观天天蓝,看地地绿,人民的生活环境日新月异。

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在悄悄地发生着巨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生产技能、价值观念等等都在随之而变,所以在农村中的工作方法也得随之而改,得与时俱进。

工作过程有快乐的时候,也有艰苦的时刻。

就个人感觉来说,本人对农村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一、“农村、农民、农业”三农问题的内容丰富,意义重大,影响长远,为此应时刻得高度关注,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所以我们要认准形势,把住脉源,守住根基。

(一)、农村是革命的根据地。

大量工作要从这里开始着手,农村工作关系到其它方面的具体工作;农村工作牵连到其它方面的具体问题,所以说农村是锻炼人才的舞台,同时也是表演的平台,很多年轻人会在这里茁壮成长,或将成为有用之才,备用之才;农村是历练人的品行宝地,磨砺意志,砥烈品行,农村是各种矛盾集中表现的地方,基于此在农村里工作应该是:具体问题得具体分析,特殊情况得特殊处理。

真诚地对待,踏实地工作,不断学习,不懈奋斗。

唯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

三农的进步才是我们国家真正的进步。

(二)、农民是基层工作的力量源泉。

脱离了农民,农村工作也就没有法开展,也就失去了意义,因此在农村工作过程上要联系农民,依靠农民,服务农民,以人民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成绩。

以人民的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踏实工作,求真务实,敬业奉献。

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

(三)、农业是衣食之源,生命之本。

是国家重要经济命脉,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保证,是一个国家能否独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根本保证。

农业的发展关系重大。

因此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惠农政策,着力发展农业,大力实施各项补足,以此来提高农业劳动才的积极性,提高农业产品的质量与效益。

农村工作指导员

农村工作指导员

农村工作指导员作为一名农村工作指导员,我们肩负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推动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使命。

在农村工作中,我们需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专业知识和高度的责任感,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农村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作为农村工作指导员,我们需要深入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

只有深入了解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的生活状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通过走访调研、与农民交流、与地方政府部门沟通等方式,获取第一手资料,建立起对农村的全面了解。

其次,我们需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

在制定规划和建议时,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禀赋、产业特色、人口结构等因素,提出符合实际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措施。

同时,我们还需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确保我们的建议和规划符合国家政策导向,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除了制定规划和建议,我们还需要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和实施。

在项目落地过程中,需要与当地政府部门、企业和农民密切合作,协调资源、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升他们的技能和素质,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到项目中来,分享项目带来的发展成果。

最后,作为农村工作指导员,我们需要关注农民的生活和权益保障。

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关注农民的生活水平、教育医疗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为农民争取权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

总之,作为一名农村工作指导员,我们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农村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总结经验,才能更好地开展农村工作,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希望我们能够在农村工作中不断进步,为农民谋福祉,为农村振兴贡献力量。

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制度

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制度

河口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制度为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扎实抓好指导员驻村工作,推进新农村建设,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一)新农村工作队受乡镇党委领导,协助村党组织开展工作。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由各乡镇队长领导,服从安排。

(二)新农村工作队长列席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

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参加乡镇党委、政府的有关工作会议和村“两委”会议。

(三)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阶段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掌握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分析找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工作队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指导员会议,及时沟通信息,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工作队长每月至少进村看望指导员一次、检查一次指导员民情日记、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开展一次学习培训。

二、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到“五不准”:不准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和驾驭机关、企业的车辆;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各种活动。

(二)要安民护民,心系农民,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千方百计为民排忧解难。

要体察民情,置身于群众生产生活中,积极参与劳动和带头参加公益事业建设。

(三)驻村期间,新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党组织关系转至所驻村,参加组织生活。

(四)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移风易俗。

要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歧视行为和做法。

参与黄、赌、毒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队员。

(五)注意安全工作。

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不准自驾公车或酒后驾车;要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

(六)新农村工作指导员因事请假的,两天内向工作队队长书面请假,三至五天向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书面请假批准,五天以上的向市委、市政府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请假批准,请假必需逐级批准,不得越级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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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
文章标题: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制度(试行)
1、学习制度。

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坚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学习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经济、法律、科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

党员农村工作指导员要认真参加派驻村党组织生活和
学习活动,指导村级党组织抓好党员的教育培训。

农村工作指导员要将所驻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

2、目标管理制度。

每年初,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根据所驻村的实际情况,定当年为群众办的实事,定为群众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群众做出承诺,经乡镇党委审批后组织实施;年底向群众“交帐”,由村民对乡镇领导班子、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及其派出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

对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情况由市、县(区)组织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同时与派出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挂钩,“捆绑”考核。

3、定期汇报工作制度。

农村工作指导员要积极主动地向乡镇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同时应坚持每月向派出单位汇报一次工作,以争取派出单位的支持;每季度向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反映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重大事情、特殊情况可同时直接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听取汇报,经常检查农村工作指导员的工作,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年底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4、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的时间,由村党支部考勤、乡镇党委检查。

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期间,有事应当向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请假。

3天以内,由村支部书记准假;3-7天,由乡镇党委书记准假;7天以上,由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准假。

农村工作指导员请假到期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对无故脱岗或不到岗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5、走访农户和调查研究制度。

农村工作指导员每年应对全村农户至少走访一遍,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每年至少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6、信息反馈制度。

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信息、简报、公布电话等形式和途径,畅通与农村工作指导员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情况,整理归纳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该上报市、县(区)领导小组的,及时上报市、县(区)领导小组研究;该协调解决的,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该总结、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及时下发乡村党组织和农村工作指导员学习、借鉴。

7、督促检查制度。

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乡镇党委要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农村工作指导员驻村和开展工作的情况。

8、工作实绩考核制度。

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
合、工作实绩评估和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办法,每年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年度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在注重群众评价的同时,要将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现实表现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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