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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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8.27•【字号】鲁金办发[2014]18号•【施行日期】2014.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意见(鲁金办发【2014】18号)各市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是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的具体措施。

介于现货与期货之间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在我省依法设立,从事大宗商品实物、仓单以及非标准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现代化的采购与配售服务。

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立足全省实际,着眼地方区域经济特点,推进试点工作,打造公开、公平、公平的市场环境,努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及时、高效的采购与配售服务,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试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统筹规则。

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布局”的原则,做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统筹规划工作,科学统筹数量规模、品种结构和区域布局,达到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试点与监管能力相协调、与实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稳妥有序。

试点工作按照省金融办(地方金融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有序推进。

产业优势明显、资源要素丰富、监管力量较强且承诺承担大宗商品交易市场风险处置责任的市,可以申请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规范运作。

按照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坚持科学审慎理念,从严控制准入标准,科学论证交易品种,合理确定交易模式,健全完善规则体系,加强交易资金监管,确保依法运作、规范发展。

关于舟山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共五则范文)

关于舟山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共五则范文)

关于舟山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共五则范文)第一篇:关于舟山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背景:1、交易中心是新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新区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之一。

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建成国际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形成舟山价格、舟山指数”的战略目标。

2、根据2012年国务院38号文件清理整顿要求,交易中心原现货订单交易模式于2013年3月14日停止。

6月26日推出即期交易模式,品种有电解镍、螺纹钢、船用油、白银、山茶油。

问题:1、基础配套不到位λ物流方面,现货交易的发展依托于物流仓储的运行。

虽然近几年舟山大宗物流储运发展迅速,但是,舟山港口泊位以及附近仓储设施基本都是企业独有,舟山无法进行统一规划,难以建立专业大宗商品仓储基地。

舟山目前还是以货物中转为主λ金融行业,缺少形成规模的贸易商,成熟的担保机构。

λ人才方面,交易中心建设缺乏大宗商品交易行业人才、专业信息技术人才,最重要的是缺乏视野广阔、专业能力突出、有实践能力、有实际经验引导大宗商品交易行业发展的领军性人物。

离职现象很严重,舟山的薪资及消费水平等多种因素无法吸引专业人才。

2、政策方面,虽然在新区规划、国务院定位中,把大宗商品交易作为新区建设的首要目标。

但是并未带来实际有竞争力的政策,没有大宗商品交易国字头牌子,相关金融服务支持政策未获取,舟山没有得到在大宗贸易招商方面具有竞争性优势的政策。

3、缺乏政府引导,监管混乱。

自国务院38号文件进行市场清理整顿后,2013年8月商务部通过《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草案)》,草案中确定商务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为现货交易市场的联合监管机制。

而在《浙江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试行)》中却指明省金融办为省监管部门。

---而且目前的现货交易行业发展中,还是发展—监管—整改—监管,并没有大方向的引导。

第二篇:工业园区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工业园区建设存在问题及建议问题:园区建设存在着建设任务繁重,建设资金不足,环境不优,体制不顺等问题。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

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提要] 我国是一个大宗商品消费大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但是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生过许多交易风波,存在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从介绍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历程着手,对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良性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问题障碍;建议一、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情况我国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中进行交易的品种包括各主要工业、农业领域,如铁矿石、有色金属、石油化工、纺织、橡胶塑料、农产品、煤炭、木材等。

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经历了五个阶段:第一阶段:1953年到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商品的生产、流通;第二阶段:改革开放后在“双轨制”政策下进行大宗商品的流通与市场建设,其对外进出口市场规模与交易品种非常有限;第三阶段: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大宗商品市场及其交易品种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不少交易品种从现货批发交易市场向期货交易市场发展;第四阶段:1997年国家八部委推出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加入WTO后,对大宗商品交易进行了标准制定与修订,步入了把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以及日益完善的物流、金融等服务、技术引入到大宗商品交易及其市场的新的发展阶段。

2007~2011年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出现了井喷式增长,成为我国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主要的典型的市场。

第五阶段:市场发展迅速,出现问题较多,社会对其褒贬不一。

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为大宗商品市场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全国各市场开始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我国大宗商品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标准建设滞后于市场发展。

目前,大宗商品交易主要的服务对象为现货商,对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国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

国内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基本是按照十年前(2003年)出台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设立的,该规范由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是一个行业标准,不是一部法规,其本身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而且内容过于原则化,缺乏必要的监管条款,在市场出现违约行为时,无法依据它对违约方进行处罚。

如何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齐鲁商品交易中心

如何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齐鲁商品交易中心

齐鲁商品交易中心齐鲁商品交易中心(简称鲁交所)鲁交所依托山东省丰富资源,提供白银、铜、铝等基本金属类产品及原油、煤炭等能源类产品和各类农产品的现货电子交易、交收、结算、物流、信息及产业链金融为一体的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石油时代的出现,鲸油时代的终结,恰恰印证了这一理论。

19世纪初期,在欧美进行轰轰烈烈的工业革命时期,人们普遍使用鲸油作为家庭照明能源,尤其是抹香鲸油,这种从抹香鲸的鲸类脑部提取的油脂,因品质较佳占据着大量的市场份额,深受广大民众欢迎。

在鼎盛时期,美国有近一半的渔船从事捕鲸业,从而支撑着对鲸油燃料的庞大需求。

然而,随着捕鲸行业饱和,鲸鱼数量下降,鲸油油料供应吃紧困境开始凸显,稍微有一些风吹草动,鲸油价格上就出现一日三价。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成为美国鲸油价格疯涨的催化剂。

以上品的抹香鲸油为例,其价格从战前1860年的80-90美分/加仑疯涨至1866年的2.5-3美元/加仑,美国一些远离海岸的内陆地区的抹香鲸油价格甚至涨到3.5-4美元/加仑。

美国民众发现,晚间在油灯下阅览书籍竟然成了一种奢侈的生活。

鲸油价格的过于昂贵,照明需求的逐步扩大,迫使人们不得不转而寻找抹香鲸油的替代品。

1859年8月27日,埃德温·德雷克开钻的第一口油井大获成功,随着油液源源不断地喷涌而出,石油工业拉开了历史大幕,这也意味着,鲸油照明的时代将随之退场。

据了解,德雷克这口油井的最初产量是每天35桶,并以每桶40美元的天价出售,这相当于今天的六七百美元。

而当从石油中提炼的煤油逐步成为主要的照明油料后,抹香鲸油的价格便大幅回落,从最高的3美元/加仑一直降到最低40美分/加仑,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抹香鲸油的价格事实上已经低于1820年的水平。

“黑金热”开始沸腾后,石油生产飞速发展,无比壮丽的世界现代石油工业拉开大幕,然而,“正如一个新产业的兴起必然导致传统产业的没落那样,到了20世纪初,抹香鲸油除了作为润滑油继续使用外,传统的鲸油照明产业已基本消失,煤油照明、电力照明开始大行其道。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26•【字号】浙政发[2012]24号•【施行日期】201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2]2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发展,并逐步向研发、生产、流通、消费等实体经济活动渗透,成为引领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的重要推动力。

为加大对电子商务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全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结合《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意义(一)电子商务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电子商务以“全天候、全方位和零距离”的特点,改变着传统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态,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对促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提升综合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电子商务有益于开拓国内外市场。

电子商务突破了传统的“商圈”概念,使交易和服务等经济活动像实体产品一样进行流通,有效扩大了市场空间。

依托电子商务,生产商直接构建零售终端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大大缩减流通环节,进一步降低中间商、物流等交易成本,从而有力地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的流动,消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约因素,降低交易成本,推动浙江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

(三)电子商务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电子商务交易记录可长期保存,具有“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风险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特点,是新时期实现市场有效监管和商业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有利于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此外,电子商务在品牌培育、节能减排、创造就业、支持创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业体系(四)构建电子商务产业链。

加快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思路及重点工作研究

加快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思路及重点工作研究

加快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思路及重点工作研究“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建设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我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托强大的港口优势、区位优势、开放的政策体系等优势,充分发挥北仑港口现有储备、物流、加工和交易功能,依托中转发展交易,依托港口生产发展增值服务,增强矿产品等大宗商品的战略储备,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探索和实践“三位一体”建设,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形成了一定的现实基础。

一、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情况2010年初,省委、省政府提出“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其核心是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区委、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按照省、市政府专题会议的各项部署迅速启动实施,根据宁波市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一个中心、若干个平台”的发展思路,成立了“三位一体”港航服务体系领导小组,提出了“一个交易品种、一位牵头领导、一套工作班子”的工作机制,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把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作为拓展北仑发展空间,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点举措。

2010年11月,宁波华商商品交易所完成工商注册,2011年8月成立了华商所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监管工作和协调服务。

9月份,在宁波和江苏张家港分别举办了宁波华商所浙江市场和江苏市场业务推介会,已成功引入中石化、衢化等几十家交易商,准备近期上线运营。

2011年3月底,开发区控股公司、宁波港集团、杭钢外贸、上海宝矿、五矿物流等5家单位顺利签署矿产品交易中心投资合作框架协议,4月中旬宁波北仑金属矿产品交易中心的完成了工商注册,同时成立了由相关管理部门领导组成的宁波北仑矿产品交易中心项目协调和公平交易监管工作领导小组。

5月初金属矿产品交易中心组织3个招商小组,分赴北京和河北、江苏和山东、江西等地招商。

到目前为止,金属矿产品交易中心已引入斯达福矿产品贸易公司、集森矿产品贸易公司、中加矿产品贸易公司、芸钢贸易和江通贸易等5家企业,另与津西钢铁、旭石贸易、宁钢国贸、宝矿国贸等企业正在谈。

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情况汇报V1.0

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情况汇报V1.0

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情况汇报沧州渤海新区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十一月目录一、项目概况 (1)二、项目背景 (2)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 (4)(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4)(二)项目建设的意义 (5)四、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7)(一)战略定位 (7)(二)发展战略 (8)(三)发展目标 (9)五、商业模式 (10)(一)三大交易品种 (10)1.煤炭 (10)2.油品 (12)3.化工品 (13)(二)五大服务中心 (13)1.交易服务中心 (13)2.金融结算服务中心 (15)3.物流配送服务中心 (15)4.信息服务中心 (16)5.特色服务中心 (17)六、竞争分析 (17)(一)国内煤炭交易市场竞争分析 (17)(二)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核心价值 (19)(三)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优势和特点 (20)七、实施步骤 (20)(一)组织机构 (20)(二)实施步骤 (22)八、体会和建议 (23)一、项目概况河北金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港集团)成立于2006年,坐落于国家沿海发展战略要地河北沧州渤海新区。

金港集团是一家集投融资管理、现代物流、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开发于一体的企业集团。

从1992年开始,以四平实业公司作为发展起点,到现在经历了20个年头。

金港集团致力于成为卓越的港口建设运营综合服务商!沧州渤海新区港口综合服务提供商金港集团为了推动黄骅港港口建设,促进港口贸易和物流发展,规划了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华北运力资源交易市场两个项目。

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已经进入运营准备阶段,华北运力资源交易市场项目正在筹建。

华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第三方的、多品种、综合性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与电子交易市场,依托渤海新区黄骅港港口资源,立足华北、辐射全国、放眼世界,为煤炭、油品(如:M100燃料油等)、化工品(如:聚氯乙烯、氯乙烯共聚物、聚丙烯等)等大宗商品上下游行业,提供交易、物流、金融、信息等一体化的供应链服务。

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及意见建议。

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及意见建议。

大宗商品资源配置基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风险及意见建议。

宁波市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设想和政策建议:积极打造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宁波市“十二五”时期大力培育“三位一体”港航物力的重要依托,也是宁波落实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和服务浙江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的迫切需要,更是宁波抢抓机遇,趁势而上,建设亚太区域门户城市,进一步增强城市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一、建设设想(一)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转型升级、规范发展”为总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建设海洋经济、浙江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机遇,充分发挥我市港口、产业、市场和对外开放的优势,以不断完善的集疏运体系和广阔的经济腹地为依托,以物流、信息和金融服务为配套,坚持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坚持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联动发展,加快构建起多层次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宁波建成亚太地区重要的大宗商品集散中心和资源配置中心,实现宁波在全国大宗商品行业中的价格风向标地位。

(二)总体框架按照“统一品牌、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原则,未来宁波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的市场体系建设应采取“一个综合交易平台、多个交易区、一批储运配送基地”的发展模式。

宁波市政府政府监管机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管委会一个综合交易平台宁波市大宗商品综合交易平台多个交易区余姚镇海江东北仑大榭梅山象山一批储运配送基地储1储2储3储4储5储。

存在问题:1、平台经济没有统一、明确的概念。

2、市场定位不清,平台发展无序。

3、市场规模小,平台规模经济效应不足。

风险:1、由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过快,会导致缺乏整体发展规划的引领和有效性。

2、由于各地在发展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上存在恶性竞争和地方保护,市场空间局限于狭小的地方市场,会导致使平台规模较小,市场交投清淡,规模经济效应不能得到有效发挥。

3、客户资源的增多,会导致使平台运营的平均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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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立意见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中国()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群岛新区”的战略定位和省政府建设“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的重大决策而建设的综合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交易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和储运中转加工交易中心建设,大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有利于先行先试,加快推进群岛新区建设;有利于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港航物流创新发展和转变港航经济发展方式。

为加快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和设立“群岛新区”等国家战略,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港口转型升级”主线,按照全省“一个中心、两个平台”的“三位一体”港航物流体系建设总体思路,立足宁波-港区位优势和现实基础,在加快建设一批大宗商品储运中转基地和物流园区的同时,建设定位合理、要素完善、功能健全、服务先进、管理规范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企业主体。

政府主导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2.营造特色,错位发展。

发挥宁波-大宗散货枢纽港在全国的领先优势,准确定位,完善商品交易、公共信息、口岸通关、金融配套、航运综合、行政审批等六大综合服务功能,提升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核心优势。

3.政策扶持,完善功能。

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积极吸引贸易商、会员企业等交易主体参与大宗商品交易、交割活动,吸引物流、航运、金融、保险、担保、信息等服务商入驻交易平台,完善服务功能。

4.加强监管,规范发展。

建立健全交易中心管理监督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政府对交易行为、交易风险的全方位监管,把好准入标准,规范交易行为,营造良好的交易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以石油化工品、铁矿石、煤炭、有色金属、纸浆、钢材、粮食等为主要上市品种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集聚、培育一批规模以上的大宗商品贸易交易和现代物流企业,交易额达2000亿元以上,建成全国重要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到2020年,建成石油化工品、铁矿石、煤炭、有色金属、纸浆、钢材、粮食、木材、纺织原材料、塑料制品原材料等品类齐全的大宗商品交易市场体系,交易额达5000亿元以上,建成立足、面向全国、辐射亚太地区的国际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结算和定价中心。

二、建设完善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功能体系突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功能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综合竞争优势。

(一)商品交易服务功能。

建设安全、稳定和高效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系统,为大宗商品交易提供电子撮合交易、现货挂牌交易、现货竞价交易服务。

依托船舶交易市场建设,提供船舶交易服务。

(二)公共信息服务功能。

依托交易中心网站建设,构筑公共信息平台,搜集、审核和发布有关大宗商品及船舶价格动态、船价指数、交易信息、资讯、融资需求等综合信息;建设公共物流信息系统,查询和发布物流需求,查询货物运输、运力需求、运行控制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实时监控和统计;通过系统接口,实现与口岸通关信息平台、省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主要物流企业的对接,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三)口岸通关服务功能。

依托港口EDI、存证管理、会员服务和数据交换等应用系统平台,集中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单位及相关服务机构,为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加工和物流企业提供便捷的“一站式”通关服务。

(四)航运综合服务功能。

主要提供航运企业资质认证、信用评估、合同管理、船舶登记等管理服务;提供船舶价格、价格评估、资质认证、融资、担保、结算、档案管理和船舶交易经纪业务等综合服务;提供综合运输、仓储、物流、货代、运力管理等综合业务服务;提供航运保险、船舶租赁、资金监管等航运金融服务;拓展航运咨询、评估、信息等延伸服务。

(五)金融配套服务功能。

围绕大宗商品交易和船舶交易,利用现代金融信息技术,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为大宗商品交易和船舶交易提供资金支付结算、融资管理、资金监管、电子签章、信用评级、保险、合同管理、凭证管理、第三方监管、担保等金融配套服务。

(六)行政审批服务功能。

相对集中涉外和涉港、涉航等管理部门,提供快捷、便利和高效的“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

三、加快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发展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组建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作为交易中心的市场运营主体。

贯彻执行《中国()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创新发展。

(一)加强交易所规范建设。

交易所作为交易中心的市场运作主体,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安全规范的交易、交割规则、风险控制办法、会员管理办法、资金及货物监管、信用评级等制度体系,严格防范交易风险,确保交易所“公平、公开、公正”运营。

加强交易所管理人员培训和内部约束工作,导入先进的公司管理模式,提升交易所管理水平。

要加大交易中心系统建设投入,做好交易平台系统软件升级和硬件更新、维护等工作,确保交易平台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

(二)有效规范市场主体进入条件。

实行有效规范的市场主体进入条件,申请成为交易所交易商、会员的必须是企业法人或合格的自然人现货投资者。

企业法人要选择有深厚行业背景以及良好经营业绩、市场信誉和组织能力的;合格的自然人现货投资者要选择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易所规章制度,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和投资水平的。

企业法人或合格自然人现货投资者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固定办公场所、从业人员资质、职业操守等规范性条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交易活动,并接受交易所的检查、考核和中国()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

(三)鼓励交易模式创新。

实行交易会员(席位)制,主推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和大宗商品即期交易等交易模式创新,实现每日现货价格,满足实物交割、投资和保值等多种交易需求。

按照规范的交割管理办法,实行撮合竞价交易、期内自主交割、到期集中交割和延期交割补偿等制度。

(四)支持融资、结算模式创新。

1.融资模式创新。

根据对交易商会员的信用评级、交易标的物价值等情况,交易中心协助战略合作银行对评定合格的交易商会员进行授信,确定授信额度。

提供票据贴现、仓单(提单)质押、保理和信用证等多元化的(贸易)交易融资方案。

2.结算模式创新。

建立监管严格的交易保证金托管和划转系统,实现交易商自有银行账户和交易所保证金清算专户之间的安全、无缝对接。

结合群岛新区建设,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大宗商品交易的结算制度创新。

(五)鼓励上市品种创新。

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集中优势、重点推出”的思路,积极稳妥适时推出既符合国家战略利益,又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求的石油化工品、铁矿石、煤炭、有色金属、纸浆、钢材等上市交易品种。

(六)积极拓展配套服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拓展交易融资、担保、货物监管、信息技术、物流、航运、保险等配套和增值业务,为大宗商品交易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对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发展的政策扶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意见。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物流业、航运业、商贸流通业、金融业等行业发展政策和全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人才引进、楼宇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办法等,充分发挥政策意见的引导和扶持作用,促进大宗商品交易相关企业和行业发展。

上述政策意见明确的相关优惠政策,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企业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叠加”的原则享受相应政策。

(二)设立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专项引导资金。

市财政设立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落户的交易所及交易商、授权服务中心(会员)、专业服务机构对地方贡献的奖励和做大交易所交易规模的奖励等。

专项引导资金实施的具体操作办法由交易中心管委会与市财政局另行研究制定,交易中心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

各县(区)政府和相关管委会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大宗商品交易专项引导资金,支持本地区大宗商品交易发展,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

(三)实行商务办公用房购置和租赁优惠。

1.市级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项补助资金500万元,用于交易中心办公场所过渡用房租赁,不足部分由交易中心管委会统筹解决。

对交易所新购置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办公用房的,以建造成本价计算给予优惠;如租赁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办公用房的,实行优惠价租赁。

2.实行商务用房购置和租赁优惠。

对在注册并取得交易所交易商或授权服务中心(会员)资格的企业,或取得大宗商品交易专业服务资质的服务机构,经交易中心管委会认定后,可按同地段商务楼售价优惠10-20%购买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商务办公用房,或以优惠价租赁交易大楼商务办公用房。

对未在注册,但取得交易所交易商或授权服务中心(会员)资格,或取得大宗商品交易专业服务资质的服务机构等,经交易中心管委会认定后,以10%以内的优惠价购置或租赁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办公用房。

上述购置或租赁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商务办公用房的优惠,具体以奖励或补贴形式操作。

对在临城新区购置或租赁除大宗商品交易大楼办公用房以外的其他商务办公楼用房,如符合新城楼宇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则可以享受相应奖励和补助。

(四)鼓励和扶持物流、金融支撑体系建设。

加强规划引导和资金、土地指标、政策等要素保障,鼓励和扶持矿砂、油品、煤炭、粮食、化工品、集装箱等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吸引物流企业向重点物流园区集聚。

加快培育发展第三方、第四方骨干物流企业,促进物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积极扶持物流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为促进大宗商品交易发展奠定扎实的物流支撑。

积极引导银行、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发展。

大力吸引股份制银行、国际投行及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资产评估、风险投资、会计、审计、担保、保险等中介服务组织落户。

积极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鼓励市内银行积极向上争取信贷政策倾斜,加大对大宗商品交易、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面向大宗商品交易的金融创新活动,提升大宗商品交易的金融服务水平。

支持货物监管、担保、保险机构加强与银行的合作,积极探索货物监管、担保和保险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机制建设,构建完善的大宗商品交易金融支撑体系。

(五)加强口岸通关服务工作。

全面落实预约通关等制度,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全天候通关监管服务。

进一步推行“绿色通道”等通关模式改革,协调解决好跨省、跨市的转通关,减少通关时间,加快通关速度,积极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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