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三篇)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离任时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确保经济责任的清晰界定和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是指在离任时对离职人员承担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适用于所有离职人员,包括因自愿离职、解雇、合同到期等原因离职人员。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内容包括对离任人员的日常财务交易、经济责任承担情况的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内部审计部门或者独立的审计机构负责执行,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确保审计工作的秘密性和安全。
第二章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流程第八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流程包括:申请审计、审计准备、审计执行、审计报告和监督检查。
第九条离任人员应在离职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申请,申请应包括离职人员个人信息和离任经济责任的情况说明。
第十条所在单位收到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申请后,应尽快组织审计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审计的范围、时间和审计人员,制定审计计划。
第十一条审计执行阶段,审计人员应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和调查相关人员、进行核实等。
第十二条审计报告应清晰、准确地反映离任人员在工作期间的经济责任承担情况,包括资金管理、财务报表、采购合同、资产处置等内容。
第十三条监督检查阶段,所在单位应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照需要对离任人员进行追责。
第三章责任与追责第十四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结果将作为离职人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对于经济责任承担不清的情况,应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离任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便利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十六条离任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故意拖延、阻碍审计工作的,应负相应责任,并可能受到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处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村、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径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一、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责任审计的含义与作用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新时期党和国家提出的一项新要求。
200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明确要求:“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时必须审计。
”2005年,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的通知》,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进行了部署。
200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本次法律修订中对这个问题正式作出了规定。
村民委员会经济责任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审计机构)通过对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村民委员会成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
它包括两种具体形式:一是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二是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离任审计包括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罢免、辞职、职务终止等离开本岗位所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
一般应当先审计后离任,未经审计,不得解除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
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随着我国城乡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发展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议题。
而农村发展重要的一环就是农村干部的作用。
农村干部作为农村事务的处置者和组织者,他们的责任重大,尤其是他们离任后,对于他们在位时期的经济责任更加需要被审计。
村干部离任后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国家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举措。
此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随着社会制度进步,助力村干部离任后更好地履行经济责任。
一、审计对象审计对象包括村委会班子成员、村委会主任、村委会副主任和委员等村级干部。
重要的是,一般情况下发生在村委会任内的所有财务收支情况都需要被审计。
二、审计方法1. 审计合规性审计员可以从村委会班子成员、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资料档案中进行审计,审计员将审计村委会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民利益,并且审计村委会所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否充分。
同时,审计员还要审计村委会所负责的各种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进行核查。
2. 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员还需要审计村委会在任内所开展的各种财务活动是否符合经济效益,是否有造成村民损失的情况,是否能够起到良好地效益,以及村委会所承担的各种管理事务是否正常。
3. 审计合理性审计员还要结合跟踪审计,以进一步核实村委会所负责的各种管理事务和财务收支情况的合理性。
在此过程中,审计员有权要求村委会提供有关支出和收入的收支凭证。
三、审计重点审计员应重点对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审计,以最大化地保护人民利益:1. 村委会班子成员是否保护、维护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的举动。
2. 村委会所承担的管理和事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 村委会所开展的各种财务收支情况是否符合经济效益要求。
4. 村委会所承担的所有合同和财务文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及村委会规章制度。
5. 村委会班子成员是否处理好所负责的所有管理和事务,并且是否对村民进行了及时的汇报和回复。
四、审计报告审计员要在审计完毕后提供一个审计报告,内容涵盖村委会所承担的所有工作和村委会的所有财务收支记录。
村干部换届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要略

32农村财务会计332018.05 书面证据。
是审计人员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文件为形式的一类证据,它包括与审计有关的各种会议记录、原始凭证、村两委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党员会议记录、各类经济合同、会计报表及与村集体经营活动有关的各类文字记录和函件等。
查询取证。
查询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以获取审计证据的方法。
审计人员在调查时应该出示有关证件,查询证据的主要获取办法是做好调查笔录。
计算分析。
计算分析是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进行计算、验算、差异和趋势分析等工作所取得的审计证据。
审计证据还包括环境证据函询证据等。
按照村“两委”离任审计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以往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笔者认为村“两委”离任审计工作重点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通过账目审计,摸清村街财务管理状况。
第一,盘点现金、银行存款,审查本届村干部任职期间,账面期初期末现金、银行存款余额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查明原因。
同时注意审查库存现金余额是否存在过大问题。
第二,严格审查村街收入、支出票据,审计重点包括:(1)村集体有无挪用审批资金现象(申请资金用途与入账票据支出项目不相符)。
(2)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
(3)用工单据使用是否规范,有无虚列用工支出或重复下账现象。
(4)是否存在假票入账问题。
(5)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6)各项收入支出是否账账、账证相符。
(7)入账票据附件是否齐全。
第三,汇总审计时间段内村街总收入、总支出金额,及各科目收入、支出金额,比较分析各年度同一项目支出金额有无异常现象。
通过对村街财务账目审计,做到对村街财务管理情况有一个整体认识,为进一步开展审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2. 对本届村干部任职期间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对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审计包括两部分,一是查清本届村干部任职期间资产资源发包及出售情况。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我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或离任的村干部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条:审计内容(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是集体资产处置。
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是债权债务管理。
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三是土地发包、承包。
“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
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是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如何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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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审计 :任期 内农 民人 均纯收入 等经 可采 取送达审计 或实 地审计相 结合 的方 济指标 是否增 长 ,农村基 础设施建 设是 式进 行 。一般 情况下 ,可 以乡 ( 镇 )为 否完成 ,村级集 体资产是 否增值 、债务 单 位 ,统一 收齐各村 会计资料 ,集 中在 是 否下 降 ,财 务管理 、资产管理 和 民主 乡 ( 镇 ) 政 府实施 审计 。对个 别情况 复 理财等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 杂 、账 目混乱 的村 ,审计人 员可进村 实 二是 财经 法 纪 执行 情 况 。 主要 审 施实地 审计 。集 中审计 过程 中,发 现有 计 :各项 收入是否 及时 、足额 入账 ,有 重大经济疑问的 ,必须实施实地审计 。 无侵 占 、挪 用 、私 分 集 体 资金 和 私设 审计 程序一般包 括准备 、实施和终 “ 账外账 ”或 “ 小金库 ”等 问题 ;是否 结 三个 阶段 ,具体而 言 :一是 制定审计 存在通 过虚增债 权的手段来 虚增 收入 , 工 作计 划 ;二是制定 审计工作 方案 ,成 以及将 收入或 非法收入挂 在往来账 上虚 立 审计组 ,明确审计 组长 和成 员及有关 增债 务等 问题 ;有无 滥用职权侵 占、挪 事项 ;三是送达 审计通知 书 ,实施 审计 用 、平调集 体资产和 长期 占用集 体资金 3 天 前 向被 审单 位及 村 干部本 人 送达 审 的问题 ;是 否存在未 按 民主程 序 ,私 下 计通知 书 ;四是 被审计 单位和村 干部提 交易变卖 土地等 问题 。 交有关 材料 ,主要包括 会计账 目、经济 三 是 农 民群 众 关 注 的 热 点 问 题 。 合 同 、村 民代 表会决议 及被 审计 村干部 如集体 资产处 置问题 ,有无 非法转让 、 的述 职报告 ;五是调查 取证 ,必要 时应 转卖 和侵吞集 体资产 的行 为等 ;债 权 、 听取村 民的意见 ;六 是撰写 审计报告 初 债务 管理 问题 ,村里举 债是否按 规定 的 稿 ,征求 被审单位 和村干 部的意见 ;七 审批 程序办 理 ,是否 存在 以办公 益事业 是审定报 告 ,提 出处理 意见 ,根 据情况 为 由擅 自高息借款 ,是否擅 自为企业 贷 轻重责令 整改或 移送有关 部 门处 理 ;八 款提供担保 、抵押 ,导致新增 债务等 情 是将 审计 结果及 处理意见 在村 ( 财 )务 况 ;土地 发包 、承包问题 , “ 四荒 ”等 公 开栏 内公 开 ,公 开 时限不 少 于7 天; 资源型 资产 的发包 是否采取 了招标 、拍 九 是将 有关 资料 以村 为单位整 理立卷 , 卖 、租 赁 、参 股和公开协 商等方 式 ,是 归档管理 。 否签订 了规范 的承包合 同 ,村级 基建工 作为普通 群众 ,如果 关注村干 部任 程建设 是否公 开招标等 ;专项 资金管理 期 和离任 经济责任 审计 ,至少应该 能在 问题 ,上级划 拨或接受 捐赠 的资金 和物 村部办公 楼或村 ( 财 )务公开 固定 栏看 资 的管 理 、使 用 情 况 ,土 地 补偿 费 管 到 审计公 告 和审计结果公 示 。如果 对 审 理 、使用情 况 ,农村 合作 医疗 资金 的管 计情况 有异议 者 ,可 以向审计组 或上级 理 、使用 情况 ,粮食 直补 资金 的发放 情 主管部 门反映情况 。 况等 ,财务公开 问题是否全 面 、真 实 、 及时 、规范等 。 (江西 郑远禄 )
全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镇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县委组织部、X农业局、X财政局、X民政局《关于开展村干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X综〔X〕X 号)文件精神,确保按期完成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我镇村级组织换届顺利进行打好基础,根据《X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X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现就我镇X年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审计目的通过审计,对村干部任期目标履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核、评价和选拔村干部提供重要依据,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打好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利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有利于选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服务意识强、能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村干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1、审计对象:此次换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行使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的村委会成员。
2、审计范围:X年以来村集体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
3、审计时间:X年3月——X年5月。
三、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财务运行情况,重点有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债务是否下降;有无违规决策,给村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潜在损失的行为。
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制度是否健全等;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坐收坐支、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有购买土特产品用于送礼;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为严肃财经法纪,规范财经秩序,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 审计对象村干部任届期满或其他原因不再任职时,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审计由镇政府负责,镇农业综合中心组织实施,镇财政所、村级财务监督组参与,特殊情况可报经县政府批准,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2.审计内容审计主要内容是各项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债权、债务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一事一议资金情况等方面。
审计结果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存入个人档案,同时,结合村民自治工作,适时公布,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将给予适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3. 审计程序(1)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工作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2)在审计组开展工作前,督促被审计单位主动结清所有票据,并在规定时间内交文书汇总入帐,逾期均视作违纪处理。
(3)审计人员根据业务需要,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登记有关审计表格,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由提供者签名盖章。
(4)审计终结,审计组写出书面审计报告,报送主管部门审批,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0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
(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和意见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审计决定和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农村经济管理部门或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6)审计组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并将审计事项建立档案。
4.审计方法(一)帐证、帐据、帐帐审核(1)缴销所有使用过的税票,专用收据,收款凭证,集体资金专用领条。
(2)分年度审核登记各项收入。
(3)分年度审核各项支出。
(二)帐实审核(1)严格审核各项收入、转移支付资金、专项资金、银行、个人借款以及各种返还款、个人捐助赞助款,实行据实登记。
(2)逐笔审核登记其他应收款、应付款等债权债务。
(3)审核各项支出票据,经查证为虚列或重报的票据另行登记造册。
村两委换届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方案
村两委换届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方案为做好X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前的离任审计工作,促进全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等有关精神。
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前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审计目的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
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既能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的工作业绩,也能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既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也是村级组织换届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
做好这项工作,目的是明确村“两委”干部责任、规范离任程序,有利于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有利于促进农民群众选出作风正派、廉洁公正、为农民办实事的村干部;有利于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审计对象和重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对象:行使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村干部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二)债务债权情况。
(三)财务收支情况。
(四)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六)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七)本村半数以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三、严格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的基本程序进行。
采取市级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审计相结合的办法。
乡镇政府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确定工作分工,编制具体的审计工作方案,安排审计人员,按规定组成审计组。
村干部经济审计
余新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对村组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正确评价村组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村组干部勤政廉政,进一步规范了村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办法,我余新村制定了余新村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和办法:审计制度:1、审计范围:村民委员会任期内或任期届满、主管财务或财务人员因工作调动、罢免、辞职等需要离任、调任的村组干部。
2、实行正常的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反映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情况。
3、审计工作由农经统计办负责对本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期所发生的帐目进行全面的清理审查。
4、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资产、村级财务的各项收支、债权、债务及其他收支使用情况。
5、审计结果要及时在相关会议上报告,并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接受村民的监督。
6、村级干部任期内,每三年审计一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镇党委和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实反映。
7、对照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情节严重的报纪委立案处理。
办法规定: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由乡镇经济责任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审计对象是行使村集体及村民委员会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
审计内容包括:(一)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财经法纪执行情况。
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帐外帐”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帐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集体资产处置。
主要审计: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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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好我村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对象
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行使村集体财务审批权和参与村级经济活动决策的村委会成员,对当年村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内审计,对已完成换届选举或离任的村干部开展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第三条:审计内容
(一)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等经济指标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否完成;村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下降。
(二)财经法规执行情况: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通过虚增债权的手段来虚增收入以及将收入或非法收入挂在往来账上虚增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一是集体资产处置。
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是债权债务管理。
村里举债是否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是否擅自为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有无借债进行
达标升级活动等情况。
三是土地发包、承包。
“四荒”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方式,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村级基建工程建设是否公开招标,有无“人情”承包和“以权”承包等。
四是专项资金管理。
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五是财务公开。
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以及资金的使用情况等。
同时,要根据群众来信或举报的问题进行重点审计。
第四条:审计工作程序
(一)制定审计计划
村委要于每年年底前共同拟定下一年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计划,报镇领导研究后,作为实施审计的依据。
村委制定的审计计划于每年一月底前报镇财政所备案。
(二)确定审计方案
村委按照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指定具体负责人,并由具有审计资格的人员组成审计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具体任务,并做好人员分工,依法实施审计。
(三)开展具体审计
1.送达审计通知书。
2.报送有关资料。
3.提交述职报告。
被审村干部要按审计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提交书面述职报告。
4.调查取证。
(四)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在报送前,应当征求被审单位和被审村干部的意见。
(五)提出处理意见
对被审村干部或其所在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对于需要被审单位或被审村干部自行纠正的一般问题,由镇党委作出处理意见;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分的,要根据有关政策,分别情况及时处理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