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浅谈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根据工程的需要,监理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量和施工方法等方面发出的指示。
,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1法务角度理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说白了就是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就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讨论,要从增加或减少合同金额的书证来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以上分析,从文件流程可以明显看出,无论是谈判单还是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合同金额增减的证据一定是签证单或者变更单。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签证单

设计变更单是由设计院出具的对于施工图的不足弥补或者修改、变更,工作量较小的时候使用,如果变更比较大,需要重新出图纸。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设计、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工程签证是施工方出具的关于工程中需要监理、甲方等认证的项目。
关于结算依据的问题,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设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调价款。
论现场签证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图纸以外及施工图预算中没有包含的而现场又实际发生的施工内容很多。
如:地下障碍物的拆除或恢复,人力不可抗拒灾害造成的损害,措施性工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施工现场受各种因素的限制而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等等。
对于这些因素所发生的费用,有人称之为“预算外”费用;有人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
由于它在整个工程投资中所占的比例较小,所以各种教科书中谈及的篇幅较少,有关这方面的专题讨论和论著也少的可怜。
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经验,认为此项费用虽然占总投资的比例不大,但若不严格管理、堵塞漏洞,就会因小失大,势必增加总投资。
有人说,一些施工企业为了赚钱和弥补亏损都靠现场签证,这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下面根据自己以往的经验,谈谈有关的看法。
一、现场签证的概念本人认为这一工程费用称之为现场签证费用比较妥当。
若称之为预算外费用,则其范围大,涵盖面比较广泛,不能真实地反映实际,现场签证费用只是它其中的一个方面。
因此,确切地说,现场签证费用是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以外,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必须进行的各项工程及其耗用的工料和其它费用。
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详细做出记录,并有现场监理人员签证,以此作为编制预算办理结算的依据。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现场签证费用属于预备费的范畴,一般来说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1%。
二、现场签证与设计变更的严格划分一项工程的建设要有施工图,犹如设计人员的一部作品,由于受各种条件、因素的限制,往往会存在某些不足,这就要在施工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所以要下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工程签证单、变更单、洽商单、联系单的区别与本质

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工程变更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下达指令对招标文件中的原设计或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的在材料、工艺、功能、功效、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任一方面的改变,统称为工程变更。
工程洽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洽谈商量,参建各方就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提出洽谈商量。
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或经相关部门审批确认后的洽商,可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工程联系单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只需建设、监理(或设计)、施工单位签认。
法务角度理解法务角度考虑,直白的说这张白纸怎么变成红钞票是结果,那我们就要从法务角度出发去分析讨论,就要从增减合同额的文件证据讨论。
通过《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新合同范本》参考标准资料中分析,只有变更单和签证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证据,那么洽商单和联系单只是一个辅助证据不能作为结算的直接证据,要成为直接证据还得通过事件流程办理才会让审计或第三方有据可依。
签证单是施工单位发放给甲方的文件,双方签字(可能有监理方)确认就可以增减合同额;变更单是甲方(设计或监理)发给施工单位的文件,甲方确认施工单位接收就可以增减合同额;洽商记录单一般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合同内未包括或设计不明确的双方进行沟通的一个记录证据,事件未发生或者发生后进行洽谈的记录证据,证据只能证明有这么一件事,但事件已经完成待确定;联系单是施工单位或甲方进行通知沟通的一个单据,用口头或电话说不清楚或理解有歧义时要进行书面通知,双方签字只表示知道这件事的,但事件发生还没有发生待下一步确定。
通过上述分析,很显然从文件流程上理解,洽商单和联系单都是没有最终结果的证据,指向增减合同额的证据必须是签证单或变更单。
成本运营角度理解成本经营角度考虑,通过该文件增减合同额的数据大小是结果,我们要从成本运营分析怎么能控制好工程利润多少是关键,从文件的内容分析讨论。
签证单、变更单、联系单的异同

三、工程签证单、联系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不产生费用诉求)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
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工程联系单的解释

工程联系单的解释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的使用一、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内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内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内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二、工程变更单1、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统称为工程变更单1.1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1.2技术核定单:在施工过程中,非图纸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均须办理技术核定单。
技术核定单表述的内容是非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所以首先必须根据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后,再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明确其是否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签证单、变更单、联系单的异同

三、工程签证单、联系单、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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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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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不产生费用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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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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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工程签证单、联系单、变更单、洽商记录的区别

工程签证单、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工程洽商记录之间到底的区别
1、工程签证单可视为补充协议,如增加额外工作、额外费用支出的补偿、工程变更、材料替换或代用等,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
2、工程联系单可视为对某事、某措施可行与否、变更替换或代替等的请求函件。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索赔等的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3、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改变和修改。
由此可见,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
设计变更费用一般应控制在建安工程总造价的5%以内,由设计变更产生的新增投资不得超过基本预备费的1/3。
4、工程洽商记录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包含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洽商。
请问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设计变更、工程洽商之间的联系和区别?
答复:1、工程联系单是相互联系的文件-说事件;
2、工程签证是双方或三方签字认可的凭证-事的具体化(材料、人工、费用等);
3、设计变更是设计单位对图纸的变更通知-说事件;
4、工程洽商与签证基本相同。
5、重点是设计变更洽商是一个单;工程签证(必须有甲方、监理、施工方负责人签字)。
一般工程联系单不用确认工程量,签证单上确认工程量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1。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三者的关系

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单与工程签证单是工程施工过程中常用的三种联系方式,贯穿于项目从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都与它们息息相关,也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之一。
1。
工程联系单是用于甲、乙双方日常工作联系。
甲、乙双方的联系单反映出一个工程的进展过程,是工程索赔等强有力的证明材料。
工作联系单可以是甲方、监理、施工方等任何一方出具,关于工程中某项事宜的工作联系用。
2.设计变更单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或设计单位发现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对原设计作出的调整,包括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
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设计变更单是对图纸的补充与完善,与原图具有同等的效力。
3。
工程签证单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发包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就费用补偿、工期顺延以及因各种原因造成的损失赔偿达成的补充协议。
应具有与协议书同等的优先解释权;工程签证若与工程变更有关,必须与之相对应,不能随意修改变更意图,工程签证单是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重要依据。
笔者认为, 工程联系单是前提,设计变更单是依据,工程签证单是结果,工程联系单从非设计单位发出,可以对工程设计问题提出修改建议,送设计单位审核,如果建议被采纳,设计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即可以当设计变更单使用,当然也可以据此出设计变更单。
因此,工程联系单比设计变更单使用更灵活。
设计变更单由设计单位发出,对工程设计进行正式的修改补充。
工程签证单是根据设计变更单计算造价变更的结果。
工程最后结算时,应该要以合同为中心,对涉及合同价款变更的以上三单逐一论证是否可以调整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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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一、工程联系单:
工程联系单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参建单位都可能使用。
发包人、监理、承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都会以工程联系单的抬头,向有关单位发文。
工程联系单是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一般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其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如其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者技术核定单。
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工程联系单通常都是使用在不会产生工程费用或直接产生严重后果的场合。
比如通知承包人来开会,或者通知停水停电,提醒注意节假日的工作安排等等。
有时工程联系单也会通知产生费用的项目,比如上级领导要来视察,通知承建商“清水洒街”,这显然要产生费用,但这个时候工程联系单仍仅产生“通知”效用。
费用的确认与获得,必须走“工程签证”才会被确认。
没有走后面的流程,视为承包人没有费用要求,不论事实是不是产生了费用。
所以常规理解工程联系单都是不产生费用的日常事项。
如果产生了费用或其他联带事项,就会激活“工程签证”等相关流程。
二、工程变更单
1、设计变更单和技术核定单统称为工程变更单
1.1设计变更是指对原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中所表达的设计标准状态的修改、完善和优化。
设计变更仅包含由于设计工作本身的漏项、错误等原因而修改、补充原设计的技术资料,是施工图纸的组成部分,也是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1.2技术核定单:在施工过程中,非图纸设计原因而发生的对原设计图纸的变更均须办理技术核定单。
技术核定单表述的容是非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所以首先必须根据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后,再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明确其是否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技术核定单仅作为技术资料予以办理,而其本身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直接依据资料,须由相关单位(包括承包人和发包人)根据技术核定单容在技术核定单容实施完成后,另行办理相应签证单予以确认。
无对应签证单的技术核定单无论其容如何,均视为其相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承包总价围,不得再行办理竣工增减结算。
2、工程变更的主要类型
2.1由于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2.2由于发包人改变建设标准、建筑结构、局部做法、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2.3由于发包人、监理单位、承包人、政府部门等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
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2.4由于承包人因施工方法、施工程序、施工材料和施工机械等原因,不能按图施工须变更设计的;
2.5承包人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须变更设计或者采用补强措施的;
2.6由于销售部、客户要求提出变更,而导致做法变更、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三、工程签证单
1、工程签证是指工程索赔,主要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个方面。
签证的方式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签证,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签证。
2、工程签证单产生的原因,有技术核定单产生的签证、工程联系单产生的签证和其他现场原因直接产生的签证等。
3、工程签证单的办理应该在其表述容施工完成后方可办理。
4、工程签证单本身不属于技术资料,其容不作为编制竣工图纸的依据。
工程签证单须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分别签字盖章后方始生效,监理单位作为见证方签字盖章予以见证。
5、工程签证的主要类型:
5.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需注明设计变更编号);
5.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
5.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5.4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人施工的零星工程;
5.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
6、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围、变更签证的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7、零星用工、机械台班的签证: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以零工、台班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零工或机械台班,必须由工程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签证。
8、所有工程签证单只有加盖发包人指定印章才能生效,承包人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四、工程签证单的费用结算
1、一旦有费用事项发生,不论是工程联系单激活,或现场条件遇到地下障碍,或者管理原因,承包人都应该申报“工程签证单”。
工程签证单都是由承包人向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申报,经审批同意后,对工程签证事实的工程量进行确认。
在发包人部,这一块的流程由工程部与造价部联合完成。
2、工程量确认后,承包人并不是就可以直接拿钱了。
要根据确定的工程量,重新进行价款事项的审核确认。
在发包人部由造价部主办,审核结果报发包人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以公司确认的形式,向承包人确认已签证工程的价款额。
程中,为协调处理各种工程事件,单方出具的书面联系文书,由出具方签字盖章。
2、容仅作为联系工作的情况表述,不作为最终事实的确认,如其容实际成为施工事实的须另行办理签证单予以确认
3、如工程联系单容涉及设计变更的须按规定另行办理工程变更单。
4、工程联系单不作为工程事实确认的依据,也不作为办理竣工增减结算的依据。
2、造价部的估价仅作工程变更项目的决策参考之用,非最终核定价款,不作为结算依据。
3、技术核定以发包人最后认可为准,重要的技术核定以及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需设计单位确认。
4、本单经发包人工程部主管或发包人总工签字后加盖技术专用章,本单无技术专用章无效。
5、客户要求的变更由营销部填写,其余由工程部负责填写,相关责任人完成,工程部签发,提出人的要求可另作为本单附件。
造价部、审计部门留存原件一份,承包人留存原件两份,提出部门、工程部、监理单位留存复印件一份。
变更容栏打印填写,手写及修改无效。
6、本单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按承包人、分合同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
注:1、适用围:注明对应的图纸楼号、轴线,适用的房型及楼层等有效容。
2、工程签证单由承包人在签证事项完成后填写,相关责任人完成,工程部签发。
造价部、审计部门留存原件一份,承包人留存原件两份,工程部、监理单位留存复印件一份。
签证容栏打印填写,手写及修改无效。
不盖发包人技术专用章无效;没有完成情况及质量验收情况说明,不予结算。
3、工程签证单审批通过后,由工程部分承包人、分合同连续编号(总包需分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