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隧道矿山法安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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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矿山法安全细则

隧道矿山法安全细则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6合同段地铁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日期: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第六总监办1、编制本监理细则的主要依据·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设计文件·《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J204-96)·《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BJ108-92)2、工程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27.615km。

其中土建施工监理06标包含10、11两个土建施工标段,含3站,3区间,线路总长度3723.345m。

监理六标段工程计划于2014年03月20日开工,合同工期1741日历天。

1、中营工站~小西沟站区间中营工站~小西沟站区间起讫点里程:YCK13+452.747~YCK14+717.908 本区间工程设计起点为北京南路与贵州街相交路口的中营工站,线路出站后,以地下的形式沿北京南路向北敷设,止于北京南路与苏州街相交路口的小西沟站。

根据设计工法,本区间为矿山法施工,区间1号施工竖井位于北京南路道路东侧,全聚德饭店南侧红线外空地内,2号施工竖井位于第五十四中学绿化草坪内,左右线同步施工。

2、小西沟站小西沟站起讫点里程YCK14+717.908~YCK14+945.908小西沟站为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的中间站,位于北京南路与苏州路的交叉口北侧,线路沿北京南路大致呈南北走向布置。

站位周边开发较为成熟,周边以多层、高层为主。

道路基本实现规划,苏州路高架桥横跨北京南路。

本区域属于乌鲁木齐市的北片核心区,该区域是以中心商务区(CBD)和中心商业区(CRD)为主的高密度开发的城市功能区。

西北象限为金坤小区5层砖混结构底商住宅楼;东北象限为一座中国石油的加泊站及乌鲁木齐第9中学;西南象限为中国移动大厦和中国电信大厦;东南象限为京华城高层住宅和底层的商铺等。

铁路局站区间矿山法安全细则

铁路局站区间矿山法安全细则

铁路局站区间矿山法安全细则铁路局站区间矿山法安全细则1. 前言铁路局站区间矿山是国家紧要资源,为加强矿山法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应当遵守本安全细则。

2. 入井前的安全准备(1) 工作人员应确认井下及四周环境安全情形,并检查采掘工具、保护设施、通风设备是否完好。

(2) 必要的防护设施和器具要随时准备。

(3) 工作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品如头盔、防尘面罩、防护鞋等。

(4) 工作前,应向井下工作现场主管领取工作票,并认真核对施工方案。

3. 井下作业安全规定(1) 井下作业时,必需由有工作阅历的人员领导,其他工作人员必需听从指挥。

(2) 确认地质地形并构筑支撑,同时定期巡察维护,以确保巷道不会坍塌或发生其它安全事故。

(3) 严格落实通风制度,检查通风系统安全性,确保清洁的空气流动到每个位置。

(4) 注意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定期检查是否存在漏电隐患。

(5) 不得在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拆除或移动岩石,使用爆炸处理不安全岩石需做好岩体稳定分析,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操作。

(6) 煤矿采矿作业人员必需依照国家煤矿安全规定配备、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设备;冶金、地质等其他矿山作业人员也应按规定实施各项安全防事措施。

(7) 工作时,必需严格禁止饮酒、吸烟,禁止穿着金属硬质鞋和鞋跟高的鞋。

4. 应急处置措施(1) 工作人员应配备急救设备,如止血钳、舌板、面罩等,以便在任何时候随时应对突发情形。

(2) 如发生紧急情况不能自救时,工作人员要适时向外求救并妥当处理,努力避开损失的发生。

(3) 井下操作台应配备火警器材,以防止高温引发火灾。

5. 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安全生产学问培训和管理制度,执行《矿山法》规定的各项法律,自发遵守矿山规定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把好作业人员准入关,不得低于生产安全保障规定的标准。

6. 结论在矿山作业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措施,以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开发生不必要的事故。

矿山法区间隧道工程质量控制

矿山法区间隧道工程质量控制

矿山法区间隧道工程质量控制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矿山法区间隧道工程质量控制矿山法区间隧道主要包括洞孔工程、竖井及横通道、洞深开挖、主体结构、防水和排水、附属等工程。

一、洞口工程控制要点洞口工程包括:洞口开挖、洞口钢筋、洞口模板、洞口混凝土、洞口防护(包括但不限于锚网喷、气体)(1)洞口开挖(《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①洞口边仰坡边缘线5-10米范围设置截水沟,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②洞口边坡、仰坡土石方的开挖应减少对岩、土体的扰动,严禁采用大爆破;边坡和仰坡上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以及边坡和仰坡上的浮石、危石要清除或加固,坡面凹凸不平应予整修平顺。

③应在进洞前按设计要求对地表及仰坡进行加固防护;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宜随挖随支护,随时监测、检查山坡稳定情况。

当洞口可能出现地层滑坡、崩塌时,应及时采取预防和稳定措施稳定坡体、确保施工安全。

④洞口仰坡上方洞身范围内禁止修建施工用水池。

⑤隧道排水应与洞外排水系统合理连接,不得侵蚀软化隧道和明洞基础,不得冲刷洞口前路基边坡及桥涵锥坡等设施。

⑥洞口边坡及仰坡采用明挖法施工,自上而下分阶段、分层进行开挖。

第一阶段挖至设计临时成洞面,并视围岩情况,结合暗洞开挖方法,预留进洞台阶;第二阶段开挖其余部分,形成永久边仰坡。

不得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

洞口有邻近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微震控制爆破。

⑦洞口永久性挡护工程应紧跟土石方开挖及早完成。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⑧进洞前应完成应开挖的土石方,废弃的土石方,应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边坡、仰坡上方不得堆置弃土、石方。

(2)洞口钢筋(《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①衬砌钢筋的规格、型号、机械性能、化学成分、可焊性等符合规范规定和设计要求,钢筋进场后必须进行复检、抽样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钢筋弯曲应采用冷弯,不允许热弯。

同时钢筋表面洁净,无损伤、锈蚀、油污。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

隧道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隧道施工安全,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施工行为,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包括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的安全措施。

第三条隧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本细则的规定,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二章施工前的安全管理第四条隧道施工前,应进行详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定,明确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隧道施工前,应进行勘察和测量,确定地质和水文情况,评估施工风险,制定应对措施。

第六条隧道施工前,应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隧道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适宜从事施工工作。

第八条隧道施工前,应组织开展安全演练,培训施工人员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隧道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设备完善。

第十条隧道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生产计划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第三章施工中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隧道施工中,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监督,确保他们了解施工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隧道施工中,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禁止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和操作。

第十三条隧道施工中,应设置合理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工人注意施工安全。

第十四条隧道施工中,应采取合理的通风和排水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第十五条隧道施工中,应加强对设备和工具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隧道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停工,并进行事故现场保护和救援。

第十八条施工中应做好安全记录和报告,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信息完整和准确。

第十九条施工中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施工行为的合法合规。

第四章施工后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隧道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安全验收,确保隧道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十一条隧道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安全评估,总结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改进施工安全管理。

隧道工安全操作细则范本

隧道工安全操作细则范本

隧道工安全操作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隧道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隧道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细则。

第二条本操作细则适用于所有在隧道施工现场从事工作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等。

第三条隧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操作细则,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四条隧道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吸烟、嚼槟榔等有害健康的行为。

第五条隧道工作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做到知识过硬。

第六条隧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管理规定,服从指挥,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和操作流程。

第七条隧道工作人员若发现隐患或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遏制或消除。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隧道施工现场必须设立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九条隧道工作人员应按照责任分工,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隧道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危险区域和禁止入内区域。

第十一条隧道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十二条隧道工作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禁止违章用火、焊接和乱扔烟蒂等行为。

第十三条隧道施工现场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三章作业安全第十四条隧道工作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隧道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和防护手套等。

第十六条隧道工作人员在进行高空、水下作业等特殊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佩戴安全带。

第十七条隧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技能,正确使用工作设备和工具,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十八条隧道工作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更改和胡乱操作。

第十九条隧道工作人员应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及时清理堆放的杂物和积水,防止发生滑倒和溺水等事故。

矿山法隧道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法隧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矿山法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法隧道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体系1. 组织机构矿山法隧道施工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为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等管理人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各部门、各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前的安全检查(1)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检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 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1)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严格执行施工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3)加强施工设备、设施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4)加强施工现场的通风、排水、照明等设施的管理,确保施工环境良好。

3. 重大危险源管理(1)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监控和整改。

(2)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4. 安全教育培训(1)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对在职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3)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安全演讲等活动,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依法进行处理。

2. 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2)对事故原因进行总结,提出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附则1. 本制度适用于矿山法隧道施工全过程。

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既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一)安全监理人员1.总监:×××2.专业监理工程师:×××(二)总监的职责(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一、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3.《铁道隧道施工规范》(TB10204-2002)4.《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四、安全监理要点1.隧道竖井必须满足安全要求。

2.上下钢梯必须有制作方案,并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休息平台应有踏脚板)。

3.起重机械设备须经检测合格,并组织验收。

使用过程中司索、指挥到位并持证上岗,通信联络畅通。

4.隧道工程施工必须符合通风、排水、粉尘、有害气体等作业环境标准。

5.作业面施工用电必须使用安全电压、有应急电源。

6.隧道内使用设备、车辆必须经常检修,落实交通指挥。

7.脚手架和各类工作平台搭设和孔洞临边防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8.隧道施工必须有技术方案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按方案施工。

监理、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好现场监控和技术指导。

按不同土质做好拱顶超前防护,保证掌子面按规范要求放坡,防止地质滑坡、片帮崩塌。

建立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信息反馈及时,能否有效指导施工。

二衬施工在初衬监测基本稳定下尽快实施。

9.爆破施工必须有专项技术方案并经公安部门审批。

炸药库电器线路要满足防爆要求,设置位置合理。

爆破作业时爆破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实施指导。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3篇)

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加强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二工区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的隧道工程项目。

第二章总体规定第三条管理规定(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特点,运用现代管理技术、方法与手段,制定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对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全过程的跟踪、检查。

(二)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发生紧急情况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整的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安全责任,设置专门的安全组织机构,配置足够的安全器材。

提供专项安全资金,并用好用足,不得挪用。

(四)各施工单位必须实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目标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和管理网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五)各工区经理、施工队负责人为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对隧道施工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逐层落实到人。

(六)进入隧道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均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专门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须持证上岗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

(七)隧道施工人员作业要接受安全技术交底。

在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八)隧道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必须的安全装置和设施,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九)隧道施工应建立交接班制度,并将涉及施工安全情况记载于交接班记录簿内。

工地值班负责人应认真检查交接班执行情况。

第四条技术规定(一)施工场地应作详细的部署和安置,出碴、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应妥善布置,弃碴场地应设置在地质稳定、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环境、不毁坏农田的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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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6合同段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地铁隧道矿山法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总监理工程师:编制日期:中咨工程建设监理公司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第六总监办目录1、编制本监理细则的主要依据 (1)2、工程概况 (1)3、本细则适用于地铁区间矿山法隧道施工 (1)4、施工竖井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2)5、隧道、横洞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3)6、初期支护施工监理 (5)7、防水层铺贴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6)8、二次衬砌施工监理 (6)9、监控量测监理 (7)10、隧道内运输监理 (8)11.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监理 (8)1、编制本监理细则的主要依据·乌鲁木齐地铁1号线设计文件·《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铁路隧道施工规范》(TBJ204-96)·《铁路隧道喷锚构筑法技术规则》(TBJ108-92)2、工程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全长27.615km。

其中土建施工监理06标包含10、11两个土建施工标段,含3站,3区间,线路总长度3723.345m。

监理六标段工程计划于2014年03月20日开工,合同工期1741日历天。

2.1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小西沟站~铁路局站区间起讫点里程:YCK14+945.908~YCK15+880.377本区间工程设计起点为北京南路与苏州路相交路口的小西沟站,线路出站后,以地下的形式沿北京南路向北敷设,止于北京南路与河南路相交路口的铁路局站。

本区间设计为矿山法施工,区间1号施工竖井位于北京南路道路东侧,第九中学北侧,塞外楼外楼饭店前方停车场内,2号施工竖井位于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绿化草坪内,左右线同步施工。

3、本细则适用于地铁区间矿山法隧道施工3.1 检查在隧道喷锚暗挖施工是否充分利用围岩自承作用,在松散地层中是否采用先治水、预加固、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稳步前进的施工步骤。

在软弱风化岩层中是否采用预裂和光面爆破施工,开挖后是否及时施工初期支护结构并适时封闭,当开挖面围岩稳定时间不能满足初期支护结构施工时,是否采取预加固措施。

3.2. 检查隧道开挖面是否保持在无水条件下施工。

隧道施工的防排水工作应以防、截、排、堵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3.3. 检查隧道采用钻爆法施工时,是否编制爆破方案,并报城市主管部门批准,经公安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3.4. 检查隧道施工中对地面、地层及支护结构是否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项目及设计规定进行动态监测,并及时反馈信息,做到信息化设计与施工。

4、施工竖井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4.1 检查承包商是否按下列顺序施工:·地层加固、截水帷幕或降水井施工;·竖井锁口圈施工;·井身开挖(由上向下分层开挖);·井身初期支护(小导管注浆或锚杆、架立钢格栅和支撑、铺钢筋网,喷射混凝土);·井底抽水井施工;·安装提升设备、人行步梯、各类管线;·竖井马头门施工;4.4 检查单项工程如止水帷幕、降水井、钢筋工程、钻孔桩以及工程监测等是否执行相关规范要求。

4.5 审核监控量测资料、分析对邻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影响,控制位移、沉降,对超过设计规定的限值时,要及时反馈给设计,做到信息化设计与施工。

4.6 检查马头门施工,是否有安全措施:·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地层;·马头门处井身初期支护安全措施;·掏槽安装经加强设计的格栅并与井身环向格栅焊接牢靠;·马头门开挖后及时施作初期支护。

4.7 检查竖井口周围是否有防汛墙和围拦。

4.8检查竖井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符合下列规定:·提升架必须经过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提升设备不得超负荷作业,提升速度应符合设备技术要求;·提升设备上下升降应有联络信号;·机械操作人员应有上岗证;·竖井提升运输系统是否经过有关单位验收和批准使用·竖井作业应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

5、隧道、横洞开挖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隧道施工方法应根据地质、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及地面环境条件等,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选用,各种施工方法的施工顺序应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条款执行。

5.1审批承包商提交的隧道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地质条件、周边环境;能否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生产,使用机具是否满足要求;对工程难点、重点采用工法是否可靠;洞内运输、照明、通风、防尘等措施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5.2 检查承包商制定的防坍塌方案,是否备好抢险物资,并在现场堆码整齐,做到专料专用。

5.3 检查在软弱围岩中开挖地层超前支护及加固工作,其设计参数和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5.4 检查施工开挖循环进尺是否遵守以下原则:·隧道在稳定岩体中可先开挖后支护,支护结构距开挖面宜为5-10m;·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初期支护的挖、支、喷三环节必须紧跟,当开挖面稳定时间满足不了初期支护施工时,应采取超前支护或注浆加固措施。

·隧道开挖循环进尺,在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中为0.5~1.2m,在稳定岩体中为1~1.5m。

5.5 检查爆破设计:在硬岩中宜采用光面爆破,软岩中宜采用预裂爆破。

分布开挖时可采用预留光面层的光面爆破。

爆破参数可参照《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并经试验检查爆破效果后及时修正有关参数。

·检查炮眼布置、炮眼钻设、炮眼装药、开挖断面是否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爆破垂直振动速度(cm/s)不应超过下列允许值: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2.5cm/s一般砖石结构及一般地下管线 1.5cm/s砖砌平房 0.8~1.0cm/s郊区空旷地区 5~10cm/s5.6 当同一条隧道相对开挖两工作相距20m时,检查承包商是否停挖一端,另一端继续开挖。

5.7 隧道开挖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在拱部初期支护结构基本稳定且喷射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进行下台阶开挖,监理应随时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边墙应采用单侧或双侧交错开挖,不得使上部结构同时悬空;·一次循环开挖长度,稳定岩体不应大于4m,土层和不稳定岩体不应大于2m;·边墙挖至设计高程后,必须立即支立钢格栅拱架并喷射混凝土;·仰拱应根据量测结果及时施工,及早形成封闭环。

5.8 检查竖井与横通道;横通道、风道、出入口等与正洞相联处;变断面交接处的开挖方案,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可靠。

5.9 督促检查承包商在隧道开挖过程中做好地质描述,填写“掌子面地质观察记录”。

6、初期支护施工监理6.1 钢格栅、钢筋网加工及架设检查·钢格栅第一榀制好后应试拼,经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钢格栅安装后,监理经检查合格后,对其签认。

·钢格栅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基面应坚实、虚土清理干净。

②钢架格栅与壁面应楔紧,每片钢格栅节点及相邻格栅纵向必须分别用钢筋拉杆连结牢固;③确定格栅拱脚处是否打锁脚锚杆,拱脚与土层有孔隙时,应加设垫板。

必要时两拱脚间加设临时支撑。

6.2 岩体锚杆检查·检查锚杆孔位、孔深和孔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见下表。

锚杆孔位、孔深和孔径允许偏差①安装前应将孔内清理干净;②水泥砂浆锚杆体应除锈,除油,安装时孔内砂浆应灌注饱满,锚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100mm;③楔缝式和胀壳式锚杆应将杆体与部件事先装好,安装时应先楔紧锚杆后再安托板并拧紧螺栓;6.4 喷射混凝土·检查喷射混凝土原材料质量。

·检查喷射岩作业是否紧跟开挖工作面,并应符合下列规定:爆破作业时,喷射混凝土终凝到下一循环放炮间隔时间不应小于3h;7、防水层铺贴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防水层应在初期支护结构趋于基本稳定,并经隐检合格后方可进行铺设。

塑料板防水层铺贴,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安装内衬钢筋时,要保护好已铺设的塑料防水板,避免对其冲撞;注意落实灭火器等措施,避免钢筋加工时焊渣烧毁防水材料。

8、二次衬砌施工监理8.1 检查二次衬砌施作时间,应在围岩和喷锚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并具备以下条件时进行:①位移速率有明显减缓趋势;②水平收敛(拱脚附近)小于0.2mm/d;③已产生的位移量占总位移量80%以上。

8.2 对二次衬砌模板台车进行验收,保证其刚度符合要求:8.3 旁站检查二次衬砌混凝土灌注是否符合下列规定:③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时方可拆模,若为承重结构则应在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0%以上时方可拆模。

9、监控量测监理9.1 审核承包商制定的监控量测方案,它应根据隧道埋深、地质、地面环境、开挖断面和施工方法等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或设计文件确定的量测项目确定。

9.2 认真检查监控量测的初始读数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督促承包商及时绘制时态曲线,及时进行回归分析并反馈设计单位指导。

做到信息设计与施工。

9.3 检查分析围岩和初期支护结构是否基本稳定:9.3.1 隧道周边收敛速度有明显减缓趋势;9.3.2 收敛量已达总收敛量的80%以上;9.3.3 收敛速度小于0.15mm/d或拱圈位移速度小于0.1mm/d。

9.4 隧道施工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应立即发“停工令”督促承包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周边及开挖面塌方、滑坡及破裂;·量测数据有不断增大的趋势;·支护结构变形过大或出现明显的受力裂缝且不断发展;·时态曲线长时间没有变缓的趋势。

10、隧道内运输监理10.1 监理审核运输方式是否与开挖断面、运量和挖运机械设备等相一致。

10.2 检查隧道内采用无轨运输时,道路是否平整、坚实,并做好排水维修工作。

其行车速度,施工作业面区不应大于10km/h,其他区段不应大于15km/h。

10.3 监督承包商应设专人维修保养,线路两侧的废渣余料等应随时清理干净。

11.风、水、电临时设施及通风防尘监理11.1检查隧道施工时是否设双回路电源,并有可靠切断装置。

照明线路电压在施工区域内不得大于36V,成洞和施工区以外地段可用220V。

11.2检查隧道内电缆线路布置与敷设是否符合下列规定:·成洞地段固定电线路应采用绝缘线;施工工作面区段的临时电线路宜采用橡套电缆;竖井及正线处宜采用铠装电缆。

·照明和动力电线(缆)安装在隧道同一侧时,应分层架设,电缆悬挂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2m。

· 36V变压器应设置于安全、干噪处,机壳应接地。

·动力干线的每一支线必须装设开关及保险丝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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