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技术要求

合集下载

河道生态治理技术要点及养护要求1015

河道生态治理技术要点及养护要求1015
杭 州 市 城 市 河 道 生态治理常用技术要点及养护要求手册 编制说明
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 浙江农林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月
1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前

杭州市区河道众多,河网纵横交错,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一系列的整治工作,部分河 道水质已明显改善,然而由于河道整治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城市河道仍存在诸多问题, 河道水质总体不乐观,劣Ⅴ类水河道仍占 50%以上,部分河道黑臭现象仍较严重;城市河 流生态系统退化,水体生态服务和自净功能减弱甚至丧失等。无论在功能上还是形象上, 目前城市河道尚不能满足杭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 “打造东方品质之城, 建设幸福和谐杭州” 目标要求,与“生态型城市” 、 “安居乐业示范区”建设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民生优先” 、 “环境立市”战略,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 部门编制了“杭州城市河道清洁水体行动方案” ,力争通过若干年努力,消除城市河道黑 臭现象,已整治的城市主要河道水质达到Ⅴ类水质标准。为实现清洁水体的工作目标,杭 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等有关单位将采取“截污、清淤、配水、生态治理、长效养护”等 综合措施,开展城市河道水质改善工作。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等部门自 2009 年以来 陆续开展河道生态治理工程试点项目,在不同的河道分别采取曝气、人工水草、生物格栅、 生态浮床等多种技术工艺实施河道生态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和改进现 有的生态治理技术及相关设备,推广河道生态治理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因河而异的原则, 有针对性地采用实用、适用的河道生态治理工艺技术,有效指导城市河道生态治理工作, 杭州市市区河道监管中心联合浙江农林大学开展了城市河道生态治理技术要点及养护技 术要求的研究工作。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杭州市城市河道生态治理要点及养护技术要 求” 。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漾荡)、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杭州市的河道管理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充分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漾荡)、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的管理,在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执行。

杭州市西湖水域的管理,按照《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国家和省、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杭州市、区、县(市)应当将河道整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积极保护。

河道整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河道整治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有计划地进行河道整治,保持河道畅通,提高河道的行洪排涝能力,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

第六条杭州市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的主管机关,负责全市河道的监督和管理,并对市直接管理的河道实施管理。

各区、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所辖行政区域内河道的主管机关,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区、县(市)河道的监督和管理。

乡(镇)政府负责乡(镇)管河道的管理;街道办事处按照本条例规定,对所在区域内的河道行使日常监督管理,其业务接受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道管理工作。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批准部门】8;811;81101;【批准日期】2000.04.29【发布部门】杭州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00.04.29【实施日期】2000.04.2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决定(2000年4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杭州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杭州市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改善城乡水环境,充分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河道,包括江、河、湖泊(漾荡)、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河道的整治、利用、保护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的管理,在防汛统一调度和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按照《杭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执行。

杭州市西湖水域的管理,按照《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执行。

本市行政区域内钱塘江河道的管理,《浙江省钱塘江管理条例》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国家和省、市有关航道管理的规定。

第四条杭州市、区、县(市)应当将河道整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积极保护。

河道整治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整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实施河道整治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有计划地进行河道整治,保持河道畅通,提高河道的行洪排涝能力,发挥河道的综合功能。

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说明

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说明

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的说明作者:郑荣胜来源:《浙江人大·公报版》2013年第04期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现在,我受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就本条例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和经过杭州市市区范围内水网密布,河道众多。

为了推进市区城市河道的综合整治和保护开发,我市自2007年启动市区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大大改善了城市河道的环境,提升了城市河道的综合功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随着我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深入持续的推进,有必要从杭州实际出发制定一部规范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巩固已经取得的成绩。

条例是杭州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2012年12月,杭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杭州市城市河道建设和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会后,杭州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条例草案在杭州人大网登载,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同时,还分别征求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市人大代表及各区、县(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并就有关问题与相关部门进行多次沟通。

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并作了修改,形成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分为总则、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三条。

(一)关于适用范围。

2007年,我市提出,力争五年内完成对杭州绕城公路以内长度一公里以上的291条、总长约900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任务,全部河道按城市河道整治标准建设,整治达标后移交城管部门进行管理,并提出了“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城市河道长效管理目标。

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

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

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随着城市发展的不断壮大,城市道路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也日益重要。

为了保证城市道路的良好状态,提高交通安全和行车舒适度,杭州市制定了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

该规程旨在规范城市道路养护工作,确保道路的正常运行和长期使用。

一、维护目标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的首要目标是确保道路的安全性、通行性和舒适性。

具体目标包括:1. 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率;2. 提高道路的承载能力和抗久旱能力,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3. 减少道路表面裂缝、坑洞等缺陷,提高行车舒适度;4. 增强道路排水功能,降低积水和结冰的风险。

二、养护方法根据道路状况和维护目标,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规定了以下养护方法:1. 道路表面修补:及时修补道路表面裂缝、坑洞等缺陷,防止其扩大,减少安全隐患;2. 道路清洁:定期清理道路上的垃圾、杂草和积水,保持道路整洁干净;3. 道路绿化养护:对道路两侧的绿化带进行养护,修剪树木和花草,确保绿化带的美观度;4. 排水系统维护:清理排水沟、雨水篦子等,确保道路排水通畅,降低积水风险;5. 路灯维护:保障路灯的正常工作,及时更换损坏的灯具,确保道路照明效果良好。

三、养护周期为了保证道路养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规定了养护周期:1. 高速公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养护,包括路面修补、清洁和标线维护等;2. 城市主干道:根据道路使用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或多次养护,确保道路的通畅和安全;3. 市区次干道和支路:每年进行一次养护,主要包括路面修补和清洁工作。

四、材料选用杭州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规定了养护中所使用的材料要求:1. 砂石料:要求选用质量良好的砂石料供养护使用,确保道路坚固耐用;2. 沥青混凝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沥青混凝土,确保路面平整度和抗久旱能力;3. 路标材料:使用耐用、防晒、耐磨的路标材料,保证路标的可见度和持久性。

五、养护质量检查为了确保道路养护质量,杭州市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中规定了养护质量检查要求:1. 养护记录:记录每次养护工作的时间、地点、养护内容等,建立养护档案;2. 养护成果验收:养护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达到规定标准;3. 定期检查:定期对道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记录检查结果。

河道养护方案和技术措施

河道养护方案和技术措施

河道养护方案和技术措施河道养护是指对河流进行有效管理和维护,以保持其正常运行、预防水患、改善水质、保护生态环境等目的。

河道养护方案和技术措施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水文条件、生态系统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达到最佳的维护效果。

以下是一个大致的河道养护方案和技术措施,供参考:一、河道巡查与监测:为了及时发现河道问题,建议定期进行巡查和监测。

利用现代技术,包括遥感、卫星图像和传感器网络,实时监测河道的水位、水质、植被状况等,以便迅速响应并解决问题。

二、河道清淤与疏浚:根据河道淤积情况,采用机械清淤、疏浚等手段,确保河床通畅,提高河流输沙能力,防止泥沙淤积导致的水患。

清淤同时有助于提高水体通气性和水质。

三、岸线生态恢复:采用植被恢复和保护工程,加强对河道两岸植被的保护,选择适宜的水生植物进行植被恢复,以防止河岸侵蚀、改善生态环境,并为水体提供足够的氧气。

四、水土保持工程:在河道周边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如梯田、绿化带等,减缓水流速度,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土壤的稳定性,同时减少河流中的污染物输入。

五、防洪工程:根据河道水位、流量等水文条件,合理规划和建设防洪工程,包括堤坝、排水沟渠等设施,以减缓洪水的传播速度,最大限度地减轻洪灾的影响。

六、水质治理与净化:实施水质治理措施,包括设立水质监测站,加强对污染源的管控,推动农田面源污染治理等,以改善河流水质,保护生态系统的健康。

七、社会宣传与参与:加强对河道养护的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河道环境的保护意识,鼓励居民参与河道养护工作,共同维护好河道的生态环境。

在制定和实施河道养护方案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地理、水文、生态条件来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同时注重科学监测和评估效果,以确保河道养护工作能够取得最好的效果。

城市河道维修养护管理方案

城市河道维修养护管理方案

城市河道维修养护管理方案
一、河道巡查
为了确保河道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定期的河道巡查制度。

巡查应包括河道的整体状况、水质情况、沿岸设施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每次巡查后应形成详细的记录,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防洪排涝
城市河道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防洪排涝。

我们需要定期检查河道的排水系统,确保其畅通无阻。

在雨季来临前,应对河道进行清理,确保其具备足够的排水能力。

此外,还要关注河道两岸的防洪设施,如堤坝、防护栏等,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生态维护
城市河道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应重视河道的生态维护,保护其生物多样性。

这包括定期清理河道内的垃圾,减少污染源的排放,以及恢复和保护河道两岸的植被等。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可以维护河道的生态平衡,提升河道的环境质量。

四、设施维护
河道周围的设施,如栏杆、照明设备、标识牌等,也是我们维护的重点。

这些设施的完好无损不仅关系到河道的整体形象,更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安全。

因此,我们需要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的部分。

五、应急处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如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这包括预测灾害的可能影响,提前进行预防措施,以及灾害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同时,应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5•【字号】杭政办函[2009]344号•【施行日期】200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城管办拟订的《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根据《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8〕15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为主要内容,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管理理念,依法管理绕城公路以内的城市河道,努力实现城市河道“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目标,把杭州打造成亲水型的“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标围绕“四化”、“一安全”(防洪排涝、饮用水源、交通航运、旅游开发、设施维护安全)的管理内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落实“三有”(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保障措施,建立科学、高效、统一的城市河道管理体系,实现“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力争到2012年,绕城公路以内三分之一城市河道水质达到IV类要求;到2020年,绕城公路以内城市河道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的要求。

三、管理原则(一)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考核;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技术要求(暂行)1 、总则为加强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管理养护,提高城市河道管养质量和技术水平,保持河道设施完好,不断改善城市河道环境,实现“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要求。

本要求适用于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的管理养护,对象包括河道水体及河床、驳坎及护岸、闸站、在线监控、绿地、园路及慢行系统、环卫设施、廊亭及小品、停靠点及休息亭、河埠头及亲水平台等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本要求所指的养护主要内容为巡查、保洁保养、运行及维护维修。

大、中修项目参照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城市河道养护实行分类管理,具体分类详见附表1。

水上黄金旅游线河道养护总体要求详见附表2。

2 、河道保洁河道保洁分为河面保洁和河岸保洁。

总体要求:河面清洁无漂浮物,绿地无垃圾、无杂物,河岸各类硬化设施无垃圾、无污垢,保持整洁完好。

河面保洁主要是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草等漂浮物(种植物除外)进行打捞清理及外运处置,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

保洁要求一类保洁要求1 月一4 月、11 月一12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6 次保洁,作业时间12小时(6:00 一18:00);5 月一10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7 次保洁,作业时间14 小时(5:00 一19:00)。

二类保洁要求1 月一4 月、11 月一12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4 次保洁,作业时间10 小时(7:00 一17:00 ) ; 5 月一10 月每天对河面进行5 次保洁,作业时间12 小时(6:00 一18:00 )。

三类保洁要求每天对河面进行2 次保洁,作业时间8 小时(8:00 一16 :00)。

作业要求在通航河道内作业的保洁船须使用机动船舶。

保洁船应有醒目的保洁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

开船前船员和打捞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

打捞的漂浮物应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

严禁开闸将漂浮物排入下游河段。

原则上河道内不得设置拦污装置。

每艘手划船应配备2 名保洁人员;每艘机动船应配备3~4 名人员。

设备要求机动保洁作业船应选用无油污染、低噪音的环保型船舶,船舶设施良好;备用水源河道内使用机动船舶必须采用电瓶动力。

每艘保洁船应配备适合清理各种垃圾漂浮物及污染物的打捞工具。

保持良好的船容船貌,保洁工具整洁、干净。

安全要求保洁船应符合海事等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水上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

遇台风和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并将船只停靠安全地点。

保洁船在行驶过程中,遇到有人在河埠头、亲水平台、游船停靠点等设施进行亲水活动时应减速慢行,确保人员安全。

应急要求应制定河面保洁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所需的人员、工具、设备和物资。

遇水葫芦等有害水生植物侵袭,应第一时间组织力量进行清理并查明侵袭的原因。

台风、暴雨及洪水过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做好突击保洁,最快时间清除大型漂浮物、倾入河内的树木树枝等各类障碍物。

应制定保障预案,遇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按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河岸保洁主要是指利用各种机械或人工对城市河道的河岸、绿地、慢行系统等设施的保洁,应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堆积、无痰迹烟蒂、无青苔、无积水积泥等。

保洁要求一类保洁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为16 小时(5:00 一21:00 ) ,每月对慢行系统、亲水平台、河埠头、游船停靠点、廊亭地面等硬化设施冲水清洗2 次。

二类保洁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为14 小时(6:00 一20:00 ),每月对慢行系统、亲水平台、河埠头、游船停靠点、廊亭地面等硬化设施冲水清洗1 次。

三类保洁要求每天保洁时间为8 小时(8:00 一16:00 ),每月对慢行系统、亲水平台、河埠头、游船停靠点、廊亭地面等硬化设施冲水清洗1 次。

作业要求环卫车应有醒目的保洁单位名称及监督电话。

保洁工具应整洁、干净。

清洗设备应环保、低噪音,作业时应保护好其他设施。

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清理的垃圾应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

应配备适合保洁各种设施的工具。

安全要求保洁车应符合环卫等主管部门的要求。

保洁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穿着必要的安全警示服装。

遇台风和雷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室外作业。

应急要求应制定河岸保洁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所需的人员、工具、设备和物资。

台风、暴雨、洪水及冰冻过后应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对慢行系统、园路、栈道、亲水平台、河埠头、游船停靠点、廊亭地面等设施的全面清洗,确保干净整洁,无积水积泥。

应制定保障预案,遇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按上级有关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灭蚊要求:按有关要求开展灭蚊工作。

外运要求河道保洁的垃圾应集中收集,日清日运,不得露天堆放过夜。

垃圾在外运途中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抛洒、泄漏。

3 、河道巡查河道巡查除了对养护对象的日常巡查,还包括对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督巡查;对各项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服务保障的重点巡查;对河道防汛、设施抢修等紧急状况的特殊巡查;对违法违章行为和不文明现象的劝阻。

总体要求:养护作业单位按要求配备巡查人员。

巡查分类:一类巡查要求:每天全线巡查2 次。

二类巡查要求:每天全线巡查1 次。

三类巡查要求:每2 天全线巡查1 次。

巡查要求巡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装备。

巡查人员在巡查时应认真负责、全面仔细,快速及时地掌握河道设施的整洁和完好状况,做到实事求是,当天做好巡查记录,一周一报。

巡查人员要及时掌握涉河建设项目实施动态,按审批要求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监督。

巡查人员对违法、违章行为有劝阻的义务,并第一时间上报。

遇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应积极主动,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保障工作,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遇防汛、防台、抗雪等紧急状况,应加强巡查,配合河道监管部门做好抢险应急工作,第一时间掌握防汛隐患,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4 、设施养护维修设施养护维修主要内容是河岸设施养护维修、绿化养护、园路及慢行系统养护维修、河埠头养护维修、防汛配水设施维护检修、在线监测设施维护检修、船闸设施维护检修、环卫设施维护、其他附属设施维护等。

河岸设施养护维修主要内容是河岸驳坎挡墙、围护桩、护坡等的养护维修。

河岸驳坎养护维修要求:按照《杭州市城市河道养护技术规程(试行)》( CJS 一04 一2 000 )执行。

河岸围护桩养护维修要求:应定期观测,发现滑移、倾斜、缺失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修补,并做好记录。

河岸护坡养护维修要求:应维持护坡内固土植物的正常生长,如有缺失及时补种;护坡有水土流失现象应及时采取措施固土。

每年汛前、汛后和每次台风、洪水过后,应对河岸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河岸设施安全、完好。

绿化养护要求:河岸绿地养护按照《杭州市城区绿地养护质量标准(试行)》杭园文<2003 > 42 号执行。

沉水植物的养护要做到保持在水面以下一米,若在水深小于米的水域则应保持在水面以下米,沉水植物生长范围不应超过河道横断面的三分之一,每年5 月一11月对沉水植物每月清理1 次。

园路及慢行系统养护维修随河园路养护维修要求:应确保其铺砌平整、牢固稳定,不得有破裂、翘动。

若发现缺损、破碎、沉陷、翘动等病害,应及时更新修补。

当基层强度不足而造成路面损坏,应清除软弱基层,换填新的基层料再恢复,面层的块石材质、规格应与原路面一致。

慢行系统路面养护维修要求:侧石应整齐稳固,线型顺直、圆角和顺,灌浆饱满,勾缝光洁结实。

侧石损坏应及时调换。

河埠头养护维修要求:河埠头相关配套设施应完整;在经常性巡查的基础上,每年汛前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时需最大限度地降低水位。

防汛配水设施维护检修要求:按照《杭州市城市河道养护技术规程(试行)》( CJS一04一2000)执行。

在线监测设施维护检修要求:每年汛前、汛后应对在线监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校对,及时排除问题,确保运行正常;遇到监测数据偏差应最快时间进行检查,及时修复。

船闸设施维护检修要求:按照交通部第5 号令《船闸管理办法》执行。

环卫设施维护要求:按照《杭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执行。

水上黄金旅游线河道公共厕所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 / T 18973 一2003 )执行,其他河道公共厕所按照《杭州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5 号)执行。

硬质护栏等河道其他附属设施和专业设施养护维修按照相应养护维修标准、规定执行。

5 、养护单位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配备齐全的养护队伍和养护设备。

建立健全市区城市河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技术资料和设施档案。

建立健全市区城市河道日常养护、观测、维修技术资料,资料应全面、准确、清晰。

市区城市河道养护技术资料应以每条河为单位进行归档管理。

逐步实现城市河道养护技术资料数字化。

附表1 杭州市市区城市河道分类序号类别河道范围1 一类旅游线河道2 二类重要的城市河道3 三类除一类、二类以外的城市河道附表2 杭州市水上黄金旅游线河道养护总体要求序号项目总体要求1 水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油污2 河岸设施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无青苔、无破损3 绿化无死树、无缺株、无枯枝、无杂草、无裸露4 防汛配水指令畅通、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完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