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营改增知识讲解
《建筑业营改增》课件

纳税筹划与合规
探讨如何合法进行建筑业营改增 的纳税筹划和遵守税务合规要求。
结语
建筑业营改增的意义 与价值
总结建筑业营改增的意义和价 值,以及对于企业和行业的深 远影响。
建筑企业的营改增策 略
分析建筑企业在营改增背景下 的发展策略和应对措施。
未来建筑业营改增的 发展趋势
展望未来建筑业营改增的发展 趋势,为企业规划提供参考。
建筑业营改增的优势
阐述建筑业营改增带来的好处和益处,以及对企业和行业的积极影响。
税负分析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负对比 建筑业营改增后的税负分析
详细对比营业税与增值税的核心区别,包括纳税 对象、计税方法和税率。
深入分析营业税和增值税之间的税负差异,探讨 营改增对税负的影响。
介绍建筑业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实际影响,包括 成本、利润和经营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PPT课 件
本PPT课件旨在全面介绍建筑业营改增的概念、优势、税负分析、计算方法、 常见问题、实践案例和未来发展趋势,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一税制 改革。
概述
营改增是什么?
深入探讨建筑业营改增的定义和关键要素,概述营改增背景与目的。
建筑业营改增的背景
详细介绍建筑业营改增推行的背景,包括政策背景和行业需求。
2 建筑业营改增的纳税人对象
明确建筑业营改增的纳税人范围和适用情况,帮助企业正确确定税务义务。
3 建筑业营改增的优惠政策
介绍建筑业营改增相关的优惠政策和减免措施,帮助企业降低税负。
实践案例
建筑业营改增的实际应用
通过实际案例向大家展示建筑业 营改增在企业业务中的应用和实 施效果。
成本分析与管理
详细解析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Fra bibliotek 成本分析方法和成本管理策略。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 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15号 【发文日期】 2016-03-31
扩大不动产抵扣范围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 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 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 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 二年抵扣比例为40%。
1、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即电 话费用可以扣除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 税率为6%。 2、采购建筑材料、设备、油费、水电费、 办公用品 、劳保用品、车辆维修费用、车 辆购置费用、动产租赁费、施工机械设备 17%
3、运输费用11%
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日期】2015-12-3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 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 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 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 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楼部长2016年两会期间答记者: 知道有问题,但必须得推进!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 改革的若干意见
(九)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 价体系。逐步统一各行业、各地区的工 程计价规则,服务建筑市场。健全工程 量清单和定额体系,满足建设工程全过 程不同设计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多种 承包方式的计价需要。
不得抵扣的规定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 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 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 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 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发票方面几个典型的违 法问题
1、虚开 2、代开 3、转让
营改增第八课+建筑业培训课件

二、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有关事 项
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 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 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 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 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 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进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在同一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跨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 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其他个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 用本办法。
三、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跨地区 经营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 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 纳税。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 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 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 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 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 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 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三、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跨地区 经营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 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二、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有关事 项
建筑业营改增业务知识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五、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公式: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按照销 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 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五、计税方法
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 方法两种。 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应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 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六、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方法计税的条件 财税[2017]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建筑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建筑工程承 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 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 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 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三、纳税人分类:
(四)未超过500万,但会计核算健全, 准确、规范的也可以申请认定一般纳税 人资格。 (五)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应当向主管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资格认定登记。一经 登记认定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 纳税人。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四、税率和征收率
第一部分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基本知识
五、计税方法
全面讲解建筑业营改增专题课件(内容完整 可编辑使用)

业
税
Hale Waihona Puke 金扣除金额: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
计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
算
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项目流转税税负=增值税进项税+营业税税负 工程项 目营业税负=工程项目结算价×3%
税金计算
营业额=总包结算金额-分包结算金额
营 业
条件1:必须是建筑工程
税
差
条件2:分包人必须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税
业产值中;
负
及
产
值
影
营改增后建筑业产值=营业额÷(1+11%)=营业额
响
×90%
建筑营改增专题
➢ 基本概念 ➢ 营改增背景 ➢ 税金计算 ➢ 对施工企业经营影响 ➢ 应对建议
税金计算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税率(3%)
营业额: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
营
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税收管理专题
建筑业营改增
增值税 营业税
培训目的
比较建筑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差异
税
收
培
训
探讨建筑营改增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建筑营改增专题
➢ 基本概念 ➢ 营改增背景 ➢ 税金计算 ➢ 对施工企业经营影响 ➢ 应对建议
基本概念
• 税收 指政府依照法律规定,对个人或组
织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的总称 1. 强制性 2.固定性 3.无偿性
基本概念
• 税收要素 • 纳税义务人 • 课税对象 • 税率 • 纳税期限
基本概念
• 营业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缴纳营业税
建筑企业营改增培训课件

3. 收入下降,规模缩水 1110亿为例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目前 1110亿
营改增 1000亿
包含营业税
不包含增值税
4. 毛利率下降,形势严峻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增值税制
因素 剔除11%的增值税额 剔除的增值税额有限
范围受限;税率受 限。
5.汇总纳税,增加管理难度 征税范围 目前
营改增过渡时期政策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 目。
增值税-主要税率
业务内容
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进口货物、 有形动产租赁
显而易见,增值税下工程计价规则为:建安造价中税金以销项税额计算,销项税额=税前造价×增值税 税率(11%);同时计入建安造价中利税前费用与增值税税制相适应,应为不含进项税额的除税金额。
甲供材
现状 影响 应对
1.合同内“甲供材料(设备)”的影响 施工总承包合同里含“甲供材料(设备)”,但“甲供 材料(设备)”的发票由供应商直接开给业主。建 筑业“营改增”后工程计税收入包含甲供材料、设备款 、施工企业需按11%税率计算“甲供材料”的销项税额 ,无法形成进项税额。
身份
生产、劳务/主 批 发、零 售
应税服务
小规模 ≦
50万元
>一般
80万元
500万元
营改增过渡时期政策
•1、一般纳税人以包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业营改增学习分享(ppt 55页)

纳税人分类
试点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增值税年应税销 售额及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和 一般纳税人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
2、小规模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以及以从事货物
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
增值税的税负增加的原因是发生的成本中,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如 下情况:
1、人工费的支出;2、征地拆迁、青苗补偿; 3、地材等二三类材 料; 4、融资利息支出; 5、工程保险支出; 6、甲供材料、设备和甲 方指定分包工程; 7、抵扣率较低的物资; 8、集采物资; 9、内部调 拨物资; 10、代开发票; 11、水电气等能源消耗(工地临时水电) 12、延迟付款使得进项发票取得时间延后。
资质借用项目
物资采购
主要材料
地材无法抵扣 小材料难以抵扣
钢材 水泥 机械设备 就地取材
个体供应
绝大部分可以取得 正规发票,可以抵 扣进项税额
无法取得增值税专 用发票,有些甚至 没有发票。无法抵 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协会通过调研、测算,结果显示 建筑业营改增平均增加税负为94%,折合营 业税税率是5.83%,增加2.83个百分点。
最新统计,2012年全国建筑企业75,280个, 从业人员 4,267.24万人,总产值137,217.86亿,建筑业增加值 26,583.31亿元(增值率19.4%),建筑业2012年实际营业税 =137,217.86亿元×3%=4,116.53亿元,如以增加值为基数课 征增值税26,583.31×11%=2,924.16亿元;
《建筑业营改增讲座》课件

分析建筑业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能面临的发票风险,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建议。
03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营改增对建筑业税负的影响
01
02
03
降低建筑业税负
营改增的实施有助于消除 重复征税,降低建筑业整 体税负。
促进税收公平
营改增采用增值税抵扣机 制,使税收更加公平合理 。
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新和转型升级。
提高税收公平性和效率
03
营改增有利于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效率,优化税收结构,促进
税收制度的现代化。
02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内容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概述
简述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主要内容
详细介绍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 计税方法、税收优惠等方面的规定。
《建筑业营改增讲座》ppt课 件
目录
• 营改增概述 • 建筑业营改增政策解读 • 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 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策略和建议 • 案例分析
01
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的含义
营改增的含义
营改增的意义
营改增是指将原先征收营业税的税目 改为征收增值税,即将原先的营业税 应税项目改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
建立严格的发票管理制度
确保从供应商处获取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及时认证抵扣。
定期培训员工
提高员工对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确保发票管理流程得到有效执行 。
定期审计
对发票管理流程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问题。
调整经营模式,降低税负
1 2
优化供应链管理
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降低进 项税额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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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营改增知识讲解
营改增背景
税金计算
对行业的影响 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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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
税金计算
对行业的影响 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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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业营改增背景
“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简称,是把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即是对于服务或者产品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重复纳税环节。
“营改增”后,建筑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与现行3%的营业税率相比,税率将大幅提升。
此外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也更加严格,这些都将给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带来巨大影响。
目录
营改增背景
税金计算
对行业的影响 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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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税率(3%) 营业额: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扣除金额: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工程项目流转税税负=增值税进项税+营业税税负 工程项 目营业税负=工程项目结算价×3%
营
业税
金计
算
营业额=总包结算金额-分包结算金额 条件1:必须是建筑工程 条件2:分包人必须是单位,不能是个人 条件3:必须取得合法发票 营业
税
差
额
缴
税
条
件 条件4:不能是转包 条件5:必须进行总分包关系备案登记
例:深圳市建安项目登记表(部分内容)
营业税差额缴税条件
工程项目信息
工程项目编码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工程地行政区域工程地街道办事处
项目用途开工时间(年/月/日)
项目合同金额(元)*建筑面积(平方米)
自营合同金额(元)*
是否挂靠○是○否承建方式○总包○分包
上级出包方项目编码*
泰祥该项目备案告知书的项
目编码
上级出包方名称*深圳市泰祥汇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扣除分包
金额余额分包方必须
填写
增值税:理论上说是向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征的税 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 增值
税
金
计
算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征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应纳税额=营业额/(1+3%) ×3%
计算方法:简易计算法和一般计算方法
方法1:直接法: 应纳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11%)
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方法2: 间接法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
税
金
计
算
销项税额=取得工程结算价款及价外费用×11%
进项税额即购进货物或劳务支付上一环节税金增
值税金计算途径1:直接材料采购(17%,3%,0%)
途径2:工程分包及劳务分包(11%或3%)途径3:设备租赁(17%或3%)
途径4:自有设备采购(17%,3%)
途径5:施工用水电(17%,3%)
途径6:其他工程相关费支付税金(如运费)
进项税抵扣条件
条件1:取得合法发票上注明税额增
值税金计算
发票类型1: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或代开)
发票类型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发票类型3:购进农产品的收购凭证
条件2: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证手续(自取得发票180天内)条件3: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非免税项目)
1.工程项目流转税负=工程结算金额×11%(即销项税)---进项税
2.增值税进项税作为销项税的抵减项,与税负相关性较高.
工程实
际
负担
流
转
税 1.工程项 目营业税负=工程项目结算价×3% 营业税下流转税负:
增值税下流转税负:
税负平衡点
营业额×3%=营业额÷(1+11%)×11% - 进项税额应纳税增值税=应纳营业税(假设毛利12%)
进项税额=营业额×约7%
进项税额=营业额×约7%或成本×7.9%
目录
2015-9-17
营改增背景
税金计算
对行业的影响
应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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