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系统“十二五”公派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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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发布日期:2010-01-05 信息来源: 人气:155648序号 申报留学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申报方式/时间 受理单位 评审方式/时间录取方式/时间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1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培博士生 不限 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单独申报/9月20日至30日项目实施院校单独评审/4月、10月单独录取/5月、11月规划发展部王泽宇、刘洋2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地方合作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教育(人事)厅单独评审/7月 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3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4国家公派中学英语教师研修短期研修英国 单独申报/各协议省、市、单独单独录取法律郭丹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项目(西部项目)生时间另行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评审/7月/8月与项目部青5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西部项目)短期研修生澳大利亚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郭丹青6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比利时GroupT鲁汶工学院"宏志奖学金"本科生项目本科生比利时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独评审/4月至6月单独录取/7月欧亚非事务部曹春7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访问学者加拿大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统一评审/4月至6月统一录取/7月美大事。

导师队伍顾春华雷景生李海明王勇田秀霞温蜜

导师队伍顾春华雷景生李海明王勇田秀霞温蜜

导师队伍:顾春华、雷景生、李海明、王勇、田秀霞、温蜜、魏为民、李红娇、李婧、毕忠勤、曹渝昆、成贵学、徐菲菲、杜海舟、杨珺、姚刚、刘大明、朱林导师简介顾春华,男,1970年4月出生,江苏常熟人,博士。

2013年7月至今,任上海电力学院党委副书记。

兼任中国计算机学会软件工程专委会委员、全国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华东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计算机基础教育协会副理事长、上海市计算机等级考试委员会委员、IBM特聘讲师。

多年从事云计算、物联网、软件开发与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工作,曾于2002年到美国Florida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2006年到美国University of Wisconsin at Madison访问,合作开展软件工程、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研究。

主持和参加了各类科研项目20余项,在国内外学术会议和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获得软件著作权3项,获得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

邮箱:chgu@。

雷景生,男,1966年7月生,陕西韩城人,博士后,现任上海电力学院计算机与技术学院教授,院长。

兼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机器学习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计算机学会人工智能与理论专业委员会委员。

曾主持过多项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 项,三等奖2 项。

近三年在IEEE Trans. Parallel Distrib. Syst., IEEE Trans. Wirel Commun., IEEE Trans. Smart Grid,IEEE Trans. Emerging Topics Comput. ,IEEE Trans. Vehicular Technology, Pattern Recognition, World Wide Web 和软件学报国际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 余篇。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一)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4.17•【文号】•【施行日期】2012.04.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标准化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船舶工业标准体系》的通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级社,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企业,有关院校:为贯彻落实《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我国船舶工业技术进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标准委组织编制了《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

现予发布。

《船舶工业标准体系》适用于船舶工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是指导相关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修理、管理和工程建设的依据。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附件: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2012年3月)目录第一部分标准体系说明一、前言二、标准体系建立原则三、标准体系框架四、标准体系项目明细表第二部分标准体系框图第三部分标准体系项目明细表一、AA 海洋船二、CA 大型游艇三、CB 小艇四、DA 船舶动力装置五、DB 船用机械设备六、DC 船舶电气系统及设备七、DD 船舶导航、通信、水声设备八、DE 船舶舾装设备九、EA 海洋工程结构物十、EB 潜水器十一、FA 船舶修理十二、FB 船舶拆解第一部分标准体系说明一、前言为贯彻落实《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我国船舶工业技术进步,根据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工程总体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一部共同组织船舶工业标准化研究机构、相关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分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编制了《船舶工业标准体系(2012年版)》。

《船舶工业标准体系》适用于船舶工业标准的制修订和管理,是指导相关产品设计、制造、试验、修理、管理和工程建设的依据。

(2021年整理)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21年整理)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业绩进步,以下为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全部内容。

来源:国家海洋局更新时间: 2011-09—20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促进海洋科技发展,发挥海洋科技进步对发展海洋经济、提高海洋开发和综合管理能力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制定《国家“十二五”海洋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本规划纲要的规划期为2011-2015年,部分领域展望到2020年。

一、面临形势和发展现状(一)面临形势未来5—10年是我国海洋科技实现战略性突破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

当今世界,全球科技进入新一轮的密集创新时代,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将成为全球经济复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

海洋开发进入立体开发阶段,在深入开发利用传统海洋资源的同时,不断向深远海探索开发战略新资源和能源,大力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

气候变化等全球性问题更加突出,世界海洋大国将依靠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走绿色发展的道路。

与此同时,海洋科技向大科学、高技术体系方向发展,进入了大联合、大协作、大区域研究阶段;海洋调查步入常态化和全球化,海洋观测进入立体观测时代,并向实时化、系统化、信息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业务化海洋学逐步形成.海洋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速度加快,不断催生海洋新兴产业。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2.01.29•【文号】国科发计[2012]71号•【施行日期】2012.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计〔2012〕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科技部组织编制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做好落实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科学技术部二O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附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攻坚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其环境建设工作将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更重要的支撑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科技规划纲要》)、《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根据国家关于制定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整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发展现状“十一五”时期,围绕《科技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通过全面实施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火炬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科技计划,一批科技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取得丰硕成果,高新技术产业化取得重要进展;在火炬旗帜的引领下,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环境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完善了自主创新政策体系,培育了一大批以技术创新实现市场价值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在若干领域实现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式发展的突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十二五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十二五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我国是海洋大国,海洋问题事关国家根本利益。

从我国未来发展全局看,海洋对保障国家安全、缓解资源和环境的瓶颈制约、拓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空间,将起到更加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必须把海洋事业摆在十分重要的战略位置。

加快发展海洋事业,努力建设海洋强国,着力提升我国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是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对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的海洋事业涵盖海洋资源、环境、生态、经济、权益和安全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活动。

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远景展望到2020年。

一、机遇与挑战我国濒临西北太平洋,大陆岸线长1.8万公里,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岛屿6500多个,内水和领海主权海域面积38万平方公里。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规定和我国的主张,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

此外,我国在国际海底区域还获得了7.5万平方公里专属勘探开发区。

“十五”期间,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高,海洋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涉海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管理能力不断提高,海洋维权执法、信息服务、海洋监测、海洋防灾减灾能力逐步提升,海洋科技支撑作用有所增强,海洋人才队伍有所扩大,参与和处理国际海洋事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年均增长速度为13.6%,2005年海洋经济生产总值达18025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9.8%。

“十一五”是我国海洋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机遇和挑战并存。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经济布局将进一步向滨海地区集聚,与世界经济的联系日益加深,国家利益的扩展使海洋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更加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有序开发海洋资源,着力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出了更高要求;综合国力的提高为国家加大对海洋事业的投入提供了保障;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海洋事业提供更好的指导、管理和服务;新技术的应用对海洋事业的支撑作用更为明显;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迫切要求海洋事业提高监测预报、防灾减灾等公共服务能力。

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分)

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部分)

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五、推进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突破紧紧围绕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的重大需求,以突破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为重点,引导产业链向高端延伸,为形成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有力科技支撑,大力发展惠及民生的科学技术。

(一)加强农业农村科技创新按照在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改善农村民生,有效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强农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为粮食单产年增长率达到0.8%提供科技支撑,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

建立健全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立一支20万人左右的科技特派员队伍,推进农业农村科技创新创业。

1.攻克农业和村镇发展的关键技术,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粮食丰产科技工程。

加强农林动植物高产高效新品种创制,加快发展农作物种植技术、畜禽水产健康养殖技术、林业资源培育与利用技术、牧区畜牧业和草地保护技术、海洋农业技术等,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加强先进多功能农业装备、食品绿色和安全加工、农产品贮藏与物流、现代农用物资、生物质能源与生物质综合利用等技术研发,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加强农副产品高值化深加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发,促进健康食品生产。

加快农林生态和循环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发展节水农业,开展农业生境控制、污染农田修复利用、农林生态工程、农业重大灾害防控关键技术等研究,提高农业生态保护能力。

加强农村信息化、城镇化动态监测、村镇规划、土地节约利用与管护、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宜居社区与安居住宅建设、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科技工作,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把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

继续加强星火计划、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的实施,促进涉农科技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大型种养户的示范带动作用。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2007至2011年,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2012年开始,项目进行第二期,国家在2012年至2016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6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500名,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3500名。

我校2012年联合培养博士生名额为60名,可推荐72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名额不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2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3.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4.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5.申请者年龄应在35岁以下;6.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确定候选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确定向基金委申报的候选人;(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汇总候选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基金委;(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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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系统“十二五”公派留学计划
沿海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海洋厅(局)、国家海洋局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全面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做好“十二五”期间海洋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研究制定《海洋系统“十二五”公派留学计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国家海洋局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海洋系统“十二五”公派留学计划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选派优秀海洋人才出国留学,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派出和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海洋战略、重大海洋科研项目人才需求为导向,加快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海洋人才培养,提升我国在海洋领域中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海洋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选派百名海洋人才出国留学,每年选派20名(以下简称“出国留学百人计划”)。

通过“出国留学百人计划”的实施,培养百名海洋骨干人才、多专业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多名熟悉国际海洋事务的国际职员后备人选。

三、实施办法
“出国留学百人计划”由海洋系统组织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基本工作程序如下:(一)下达通知。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在年初适时印发年度推荐公派留学人选的通知,并根据公派留学总体计划和海洋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选派对象的标准条件和分配名额,并对申报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等提出要求。

(二)单位(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传达通知要求,组织人员报名申请,并结合本单位(部门)人才队伍情况和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公派留学人选的推荐工作。

(三)评审选拔。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组织召开由有关专家、领导组成的评审会议开展评审选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选派人选。

(四)审核批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国家海洋局人事司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并向同意派出的人选下发录取通知。

(五)签约派出。

海洋系统出国留学人选自行联系前往留学的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其他机构,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署协议,交纳出国押金后,作为访问学者出国留学。

(六)监督管理。

海洋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除按国家留学管理规定接受监督管理之外,接受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和派出单位(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总结报告。

公派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一周内向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和派出单位(部门)上报留学总结,详细报告留学期间学习工作基本内容和具体收获。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和派出单位将适时组织安排留学回国人员在适当人员范围内做学术交流报告。

(八)回国工作。

派出单位(部门)要在公派留学人员回国两周内对其工作给予合理安
置。

海洋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优先选用和重点培养留学人才。

1.国家海洋局机关有关部门应优先选用留学人才承担重要课题或项目,优先选派留学人才参加培训、进修、国际交流合作。

2.海洋系统各单位应在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课题或项目申请、各类人才选拔与推荐、工作经费支持与保障等方面优先考虑留学人才。

3.国家海洋局人事主管部门建立留学人才联系机制,定期听取留学人才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为留学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条件。

四、组织领导
国家海洋系统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公派出国留学工作,将其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海洋人才出国学习进修,并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国家海洋局人事司要加强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沟通与合作,保证公派出国留学渠道的畅通;要加强调查研究,确定正确的人选选派标准和专业方向;要组织做好评审选拔工作,保证评审选拔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海洋系统各单位人事部门要做好公派留学的宣传动员工作,让海洋科研、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和掌握公派留学信息;要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好公派留学人选的推荐工作;要积极同公派留学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心其在外的学习生活,督促其努力学习和工作。

海洋系统各级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做好公派留学的服务保障工作,保证“出国留学百人计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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