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学习-全
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

学习财经法规心得体会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财经法规在保障经济秩序及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作为一名从事金融行业工作的人员,我深深地意识到学习财经法规的重要性。
通过对相关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我不仅能够更好地应对工作中的挑战,还能提高自己的职业能力和素质。
在学习财经法规的过程中,我有一些心得和体会,下面我将就此展开阐述。
首先,学习财经法规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和经济本质。
财经法规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其领域和内容涉及多样,涵盖了金融、证券、保险、税收等众多领域。
在学习财经法规时,要注重对其背后的法律原则和经济本质的理解,这是理解和运用法规的前提和基础。
例如,在学习证券法时,要了解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为了促进资金配置和企业融资,了解证券市场的基本原则是信息披露、公平交易和保护投资者等。
只有通过深入理解这些原则和本质,才能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规。
其次,学习财经法规要有系统性和综合性。
财经法规的内容繁杂,涉及面广泛。
学习财经法规不能仅仅满足于读懂某一条法规,而应该具备系统性和综合性。
这就要求学习者要有全局观和综合思维能力,能够将各个法规之间的联系和关系进行整合和分析。
例如,在学习税收法规时,要将其与其他相关法规如公司法、个人所得税法等进行对比和梳理,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
只有建立和掌握这种系统性和综合性的学习方法,才能更好地应对实际工作中的挑战。
再次,学习财经法规要注重实践应用。
财经法规不是一本纸面上的规定,它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制定的,因此学习财经法规不能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要注重实践应用。
在学习财经法规时,要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例如,在学习金融风险管理的法规时,可以通过学习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案例,了解风险管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只有注重实践应用,才能真正把财经法规转化为实际工作中的竞争力。
此外,学习财经法规要注重更新和跟进最新的法规动态。
认真学习财经法规 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财经环境【概要】从严肃财经纪律、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自觉性的高度,针对在财政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讨论财经纪律的概念、内容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系统分析执行财经纪律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并就领导干部如何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提出意见和建议。
【索引】第一讲:财经纪律释义:1、概念。
2、内容。
3、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行为定义、构成要件、主要表现。
4、严肃财经纪律的必要性。
第二讲:财经纪律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处罚规定:1、账外设账。
2、非法集资、变相私分国有资产。
3、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
4、滞留、截留、挪用应上缴的财政收入。
5、行政性收费管理混乱,票据管理混乱。
6、银行账户、现金管理不规范。
7、资产管理混乱。
8、财务管理混乱,会计基础工作薄弱、财务人员专业素质差。
9、巧立名目、提高标准发放奖金和补贴。
10、税收意识不强,造成税款流失。
第三讲: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成因剖析和防范措施:1、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六种表现2、行政事业单位出现财经违纪行为的成因剖析3、探讨几个敏感话题,引导领导干部自我防范:“一把手”理财意识的误区,财务“一支笔”审批的误区,项目资金“唐僧肉”的误区,公务接待“无底洞”的误区。
【引言】近年来,我市财政改革稳步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2009年,全县人均GDP已经超过了1000美元(20.51亿元/20.92万人=0.98万元),也就是说,按照钱纳利经济发展理论【经济发展典型化理论】的划分,徽县的改革与发展已经进入了经济发展的快速发展期,进入了矛盾和问题的凸显期和多发期。
而今年又正值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之年,各种想法应运而生,财经违纪行为可能也会抬头。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我们各位领导和每一位工作人员应该如何尽职尽责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应该如何牢固树立和构筑我们的思想防线,应该如何一如既往地保持廉洁自律?带着些话题,根据县纪委的安排,结合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今天我就领导干部如何增强财经意识,加强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与大家一起对财经法规、财务管理知识进行再学习、再讨论、再认识、。
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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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篇一在大一下学期我们终于在彭湘华老师的带领之下领略了《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这门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和今后工作中非常重要的课程。
通过半学期的学些,我了解到作为一位财务人员应该遵守哪些会计基本职业道德,同时也了解到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业务处理中,我们所要用到的相关会计法律知识。
本来我认为这门课程的实用性不是很大,但是学过之后才发现和我想的正好相反:《财经法规》在我们今后的会计工作中可以起到约束自己行为的作用,可以避免犯错,同时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而且《财经法规》里面的税法在我们今后的业务处理上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指导我们工作更好的进行;《会计职业道德》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性,但是作为一名会计人员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是非常必要的,同时它可以时刻提醒我们的所作所为,防范在我们面对巨大的金钱诱惑时走入歧途,让我们在有扎实的专业水平的同时也可以成为一个拥有良好职业道德受人尊敬的财务人员。
在课程的学习中除了了解到相关的会计法律和职业道德的知识外,还培养了我细心的性格。
这门课程因为和法律相关,所以书本上的每一个字都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更改的,在记忆的时候一定要十分细心,记清楚每一个字。
正因为如此,在这门课程的潜移默化中我逐渐养成了细心的好习惯,并将它运用到生活的细节和其它课程的学习中。
但是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记忆问题。
这门课程的知识点非常的散,没有很强的逻辑联系和系统性,往往出现的情况是记住了这个忘记了那个,今天记住了明天又忘记了,把这个知识点和那个知识点混在一起等类似的情况。
这些情况一度让我产生了对这门课程的厌恶情绪,碰都不想去碰它,也因为这样,在时间很紧的会计证考试准备阶段中没有很好的复习该课程,使这门课程只考了52分。
学习财经法规体会_共10篇完整篇.doc

★学习财经法规体会_共10篇范文一:财经法规学习方法财经法规学习方法:提问,知识框架与做题刘信钰同学们在看书和重点总结的时候,会觉得小的知识点太多,杂乱无章不知怎么记,脑袋很乱,甚至有不想背了的感觉。
有的时候感觉可以记住一些知识点,但当问到咱们财经法规这门课学了什么,却说不清楚。
而且经常是一做题就出错。
下面,给出一些学习方法:提问、框架与做题。
提问关于提问,希望同学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同时提供如下信息:(1)题目的题干和答案(2)自己的思路,和自己哪里不懂(3)知识点在“财经法规重点总结word版”的相应位置(第几章第几节,多少页,并用笔画下来相应的话)的截图,或知识点在书上的相应位置照片(标明多少页,并用笔画下来相应的话)这样方便大家理解与讨论。
知识框架我发在群里的“财经法规重点总结word版”是根据书中的重要知识点和常考点总结的资料。
此次将“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框架”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用这个框架加深记忆。
说说这个知识框架的用法:1、知识框架的作用是让我们把财经法规这门课的知识有整体把握。
通过知识框架,我们知道每一章有哪些节,每一节有哪几点主要内容,每个知识点在哪章哪节的什么位置,这样我们的思路就很清晰,各个细节知识点不再散乱。
如:“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本章有几节?概念、管理体制、核算、监督、机构与人员、法律责任”再比如“第三节会计核算:总体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2、在知识框架中的每一个知识点里,都有相应的提示词。
比如:“行政管理职权(原则,谁统一领导,谁分级管理,谁对会计资料监督检查)”通过提示词,我们就可以回忆起知识点。
当我们回忆的时候发现有哪里不太清楚或者忘了,这个地方就是我们要加强记忆的点,可以用铅笔画上这里,要多背或者默写。
当我们感觉某些知识点非常熟悉了,就可以用铅笔打一个勾,这里就会了,不用再下太大的功夫了。
这样做的目的是,我们可以用最多的精力攻克我们不熟悉的点,而不是已经会的知识点不断重复。
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总结

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总结在财经领域,法规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对于个人来说,了解和学习财经法规是保护自身利益、规避风险的必备知识。
在我个人学习财经法规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法规对经济活动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在财经法规方面的不足,这些都将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个人学习财经法规让我认识到了法规对经济活动的重要性。
财经法规是国家为了调控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制定的规则和制度。
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能够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经济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了解到财经法规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了财税管理、金融监管、企业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的规定。
通过学习财经法规,我深刻认识到财经法规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的重要性。
其次,个人学习财经法规让我意识到了自身在财经法规方面的不足。
财经法规包含的内容非常丰富,而且法规文字多且晦涩难懂,需要进行详细的学习和理解。
在学习财经法规的过程中,我发现我对很多法规的内容和要求了解不够深入,对一些经济活动的规范和限制不够清晰,这可能会对我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决策产生影响。
因此,我认识到自己需要进一步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法规意识和法律素养。
同时,个人学习财经法规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了经济活动背后的法律原则和价值观。
财经法规是在法治的基础上制定的,它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体现了法治的核心价值观和原则。
通过学习财经法规,我深入了解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如平等、公正、公正、健康和效益等。
这些法治原则是财经法规制定的基础和指导方针,对于个人的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我的学习过程中,我通过分析法规的内容和精神,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法治思维,这将对我未来的职业发展和社会参与产生重要影响。
此外,个人学习财经法规还让我认识到了法规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财经领域包含了许多风险和挑战,而财经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正是为了规避和管理这些风险。
财经法规制度学习计划

财经法规制度学习计划一、学习目标财经法规制度是财政和金融领域的基本规定和制度,对于国家的经济运行、金融安全有着重要的影响。
掌握财经法规制度知识,是每一个从事财经工作的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学习计划旨在通过系统学习财经法规制度知识,提高自己对财政金融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学习内容1. 财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 金融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 监管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对外投资监督管理规定》(2)《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规定》(3)《中国保监会市场准入规定》(4)《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办法》(5)《中国人民银行资金监管规定》(6)《外汇管理条例》4. 国际经济法规(1)《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及其对中国的影响》(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中国的要求及合作》(3)《国际清算银行服务于中国的功能及机制》三、学习方法1. 系统性学习通过找到相关资料和书籍,系统性地学习财经法规制度知识。
了解相关法规的起源、制定目的、实施范围及最新的修订情况。
2. 理论与实践结合学习财经法规制度不能光停留在理论层面,还需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通过实际案例分析,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自己的工作实践。
3. 阅读法规文件认真阅读、分析法规文件,抓住重点,梳理逻辑,掌握其中的核心要点。
4. 参与讨论交流通过参加相关的讲座、研讨会,与同行进行交流讨论,加深对财经法规制度的理解。
四、学习计划1. 学习时间安排每天安排1-2小时的时间进行财经法规制度的学习,每周通过专题学习安排更加深入学习。
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总结范文(3)

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总结范文(3)财经法规个人学习心得篇四近段时间我一直在认真地学习《劳动合同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感到受益匪浅,增加了对这部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感觉一部好的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也是一场革命,它是国家进步的支撑点,也是社会前行的铺路石。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的劳动关系中,不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者随意离岗,劳资双方冲突不断加剧,劳动争议数量近十几年间上升20倍以上,群体行争议、上访、信访案件每年多达六千万至八千万以上,贫富差距大,社会安定程度呈下降趋势,农民工的权益受剥夺、受侵犯。
而《劳动合同法》恰恰是在总结了我国的立法经验,借鉴国外的成熟做法,根据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开门立法,所以,它是一部切合实际的好法。
《劳动合同法》的主要亮点:一是强化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强资本,弱劳工是最最典型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保护的正是劳动者、弱者的权益,但也绝对不是但方面的保护和过度保护,而是通过恰当、适度调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在劳动关系双方面都保护的同时,倾斜保护劳动者。
二是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
将民办非企业纳入,对事业单位做了灵活处理,规范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强化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定立中的责任,对事实劳动关系作了明确的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对于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以上就是我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的心得体会。
然后,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道德是由一系列法律和细节技术保证的。
如果一个国家更依赖法律和专业机构来保护普通人,好心人才会越来越多。
事实上轻易指责一个社会的道德滑坡过于武断,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事在我们的社会每天都会发生,因为救助他人而牺牲的人更是不胜枚举。
XX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讲义07doc

XX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学习讲义07doc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财务室ACCOUNT“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这是《会计法》对设置会计机构问题做出的规定。
(一)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通常取决于下列几个方面的因素:L单位规模的大小。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业务较多的行政单位、社会团体与其他组织也应设置会计机构。
规模很小的企业、业务与人员都不多的行政单位等,能够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将会计业务并入其他职能部门,或者者委托代理记账。
2.经济业务与财务收支的繁简。
规模相对较小,但其经济业务复杂多样,财务收支频繁,也要设置相应的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3.经营管理的要求。
(二)不设置会计机构的应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L会计主管人员,是负责组织管理会计事务、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负责人。
它不一致于通常所说的“会计主管,,“主管会计”“ φ力会计”【例嬴•单选题】根⅛《会计法》的嬴定,单位会计主管人员是指()。
(2002 )A.总会计师B.会计机构负责人C.未设总会计师的单位分管会计工作的行政副职D.未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而在有关机构中指定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答案]D 2.《会计法》规定应在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目的是强化责任制度,防止出现会计工作无人负责的局面。
3.《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会计工作岗位,能够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者一岗多人”;会计岗位能够包含: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岗位的有()o (2003)A.工资核算岗位B.资金核算岗位C计划管理岗位D:会计机构内部档案管理岗位[答案]ABD二、代理记账(一)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同意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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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学习笔记精装整理-全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概述一、会计与会计法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
会计首先表现为单位内部的一项管理活动,即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会计在处理各种经济业务关系必须有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这些规范包括:1.道德的规范;2.单位内部规范;3.行业组织规范;4.国家的规范。
宪法是我国法律规范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规范的最高层次。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法律总规范。
我国的会计法律就是指《会计法》。
狭义的会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由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整个会计法渊源中居于最高法律地位、最高法律效力的各种会计规范的总称。
《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85年5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对《会计法》作了修正,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再次对《会计法》作了修订,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行政法规有最高的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效力仅次于会计基本法。
如1990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如2001年2月20日以财政部第10号令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5年1月22日分别以财政部第26号、27号发布的《会计做作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2006年2月15日以财政部第33号令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较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适用本地区的会计法规。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管理会计工作。
(二)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四)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节会计核算一、依法建账(一)会计账簿的设置1.总账用于分类登记单位全部经济业务事项。
2.明细账用于分类登记某类经济业务事项。
3.日记账是一种特殊序时明细账,包括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其他辅助账簿是为备忘备查而设置的,主要包括1)各种租借设备;2)物资的辅助登记;3)有关应收、应付款项(或称往来款项)的备查簿或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二)会计账簿登记的基本要求1.单位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登记会计账簿必须按照记账规则进行。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4.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5.禁止账外设账。
对于设置的用于加强内部管理的管理会计账簿,法律予以保护。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2.会计资料的资本要求:《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任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的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伪造:无中生有;变造:篡改事实。
对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制度比较多,目前主要有:1.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
3.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会计法》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的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法》对电算化作出了两方面的规定:1)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使用的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用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会计核算的内容根据《会计法》第十条规定,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资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四、会计年度(一)会计年度的概念每个会计年度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二)我国对会计年度的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目的:是为了与我国的财政、计划、统计、税务等年度保持一致。
会计年度的规定,不仅适用于内资企业,也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五、记账本位币《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的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六、会计文字记录《会计法》规定:“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因此使用中文是强制性的,使用其他文字是备选性的。
七、会计凭证(一)会计凭证的种类《会计法》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或取得《会计法》规定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这一规定体现了两层含义:1.办理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2.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必须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及时送交会计机构原则上不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
违反上述2条规定都属于违法行为。
(三)原始凭证的审核: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审核原始凭证。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的具体程序、要求,应当由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应当据此执行。
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更正、补充。
(四)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1.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随意涂改的原始凭证即为无效凭证。
2.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不包括金额更正)3.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新开具。
4.原始凭证出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或重开的义务,不得拒绝。
(五)记账凭证的编制的两个要求1.记账凭证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编制。
2.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必须审核无误。
(六)会计凭证的传递与管理1.会计凭证应当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2.会计凭证登记完毕后,应当按照分类和编号顺序保管,不得散乱丢失。
3.记账凭证应当连同所附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照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期装订成册,并加具封面,注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和起讫期、凭证种类、起讫号码,由装订人在装订线封签处签名或者盖章。
4.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可以复制。
5.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八、财产清查1.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重要方法之一。
2.财产清查的法律规定。
《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各单位应该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中规定:“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种类。
1)按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划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2)按照清查的时间划分,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4.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
1)财产清查前的准备工作。
2)财产物资的清查。
九、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构成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2.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被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
1)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会计报表。
2)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3)现金流量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流出的会计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前的增减变动情况的会计报表。
5)附注是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