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运行规程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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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南方电网公司)

低压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南方电网公司)
1
本规范规定了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设计、配置、安装和验收的技术要求。
各设计单位、安装单位对接入南方电网的客户受电工程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遵照本规范设计和施工。
典型设计的通用原理图、典型设计图见附件。
本规范未涉及的内容遵照有关规程执行。
2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直接
接入式
10≤P<20
三相电能表
10(60)A、1.0级
直接
接入式
20≤P<30
三相电能表
20(80)A、1.0级
直接
接入式
25≤P<100
三相电能表
5(10)A、1.0级
配互感器
公变计量点
三相四线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5(10)A、1.0级
配互感器
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电流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一次电流确定,应保证其计量绕组在正常运行时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
电能计量装置原则上应设在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果产权处不具备安装条件或者为了方便管理,可调整在其他位置。
城镇居民用电一般实行一户一表。
低压计量
计量方式
1)低压侧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电能表。
2)低压供电方式为单相者应安装单相电能表。低压供电方式为三相者应安装三相四线电能表,
3)负荷电流为50A及以下时,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的电能表;负荷电流为50A以上时,宜采用经电 流互感器接入式的电能表。
安装于专变客户现场的用于现场服务与管理的终端设备,实现对专变客户的远程抄表和电能计量设备工况以及客户用电负荷和电能量的监控功能。

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南方电网公司10kV用电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目次前言 (II)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范围.. (1)2技术规范编制依据 (1)3术语和定义 (1)3.1电能计量装置 (1)3.2负荷管理终端 (1)3.3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2)3.4集中抄表数据采集终端 (2)3.5集中抄表集中器 (2)3.6电能计量柜 (2)3.7计量表箱 (2)3.8试验接线盒 (2)3.9测控接线盒 (2)4设置原则 (2)5技术要求 (3)5.1电能表配置技术要求 (3)5.2电流互感器技术要求 (3)5.3电压互感器技术要求 (4)5.4电能计量柜技术要求 (5)5.5熔断器技术要求 (7)5.6试验接线盒技术要求 (7)5.7互感器二次回路技术要求 (7)6安装接线要求 (8)6.1电能计量柜的安装及接线要求 (8)6.2电能表的安装要求 (8)6.3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要求 (8)6.4门接点的安装要求 (9)6.5所用电缆及导线安装要求 (9)7概预算编制原则 (9)8适用场合 (10)9设计范围 (10)10编号规则 (10)I前言电能计量是电力安全运行及经营管理的重要环节,其技术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供用电各方的公平交易和利益,确保电能计量准确、可靠和公开、公平、公正,是保障供用电各方权益的前提。

南方电网公司为贯彻实施南网中长期发展战略,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客户满意度为总抓手,以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为着力点,以确保电能计量的准确、规范、可靠为前提,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结合南方电网公司实际,组织开展了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意在通过推行典型设计,进一步提高电能计量装置技术水平和设计效率,促进电能计量管理水平的提升,降低电能计量装置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成本,维护供用电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电各方降低消耗、节约能源、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并为电力用户提供更优质和高效的服务。

南方电网公司10kV开关站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南方电网公司10kV开关站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
4.2.2
非中性点绝缘系统,应采用三相四线多功能电能表。中性点绝缘系统,宜采用三相三线多功能电能表。
4.3
10kV开关站内电能计量装置,采用电能量采集终端,实现电能信息采集和远传功能。
5
5.1
5.1.1
5.1.2
5.1.3
5.1.4
5.1.5
5.1.6
5.1.7
5.2
应选用多功能电能表,电能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为0.5S级,并应使用符合南方电网公司技术条件的电能表。
≥2.5
[注]:如果其二次导线电压降超过DL/T448规程允许范围,则应使用≥4 mmP2P的导线。
5.6.1.2
5.6.1.3
5.6.1.4
5.6.1.5
5.6.2
电压互感器计量二次侧应装设空气开关。
5.7
5.7.1
5.7.2
5.7.3
5.7.4
6
6.1
应优先考虑电能表集中组屏,当现场不具备集中组屏的条件时,就地布置在开关柜内。
本标准与《南方电网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典型设计》相结合,是南方电网公司设计、安装和验收的技术标准。
本规范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市场营销部提出、归口管理和负责解释。
本规范编写和设计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江门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写和设计人员:张立群、陈蔚文、张亚东、胡思平、黄凯荣、叶发新、赵健荣、吕振华、张敏春、周武、刘昱彤、刘坚、冯瑾。
3.12
各相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非极性端共用一根导线构成回路,有三相四线和两相三线的接线方式。
4
4.1
4.1.1
4.1.1.1
4.1.1.2
4.1.1.3

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校准规程

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校准规程

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校准规程引言:随着电力系统的发展和电能计量技术的进步,在电力供应领域,准确可靠的电能计量装置是确保能源管理和电力贸易公平交易的基础,也是保障用户权益和供电公司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因此,建立和实施电力系统电能计量装置校准规程至关重要。

本规程旨在确保电能计量装置的准确度和稳定性,保障正常运行和可靠计量。

一、校准对象和范围(1)校准对象:本规程适用于电力系统中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量表、多功能电能表、智能电表等。

(2)校准范围:校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电能计量装置示值误差的校准;- 电流/电压互感器的校准;- 数据传输的准确性校验。

二、校准的基本要求(1)校准设备和仪器:校准设备应满足国际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校准过程的准确性和精确度。

(2)校准环境控制:校准过程中,要确保校准环境的稳定性,包括温度、湿度、电磁场等因素的控制。

(3)校准周期:根据电能计量装置的特性和使用条件,确定合理的校准周期,确保装置的长期准确性。

(4)数据记录和文档管理:校准过程中生成的数据和相关文档应进行完整记录和管理,确保数据的可追溯性和校准结果的可查性。

三、校准流程(1)准备工作:确定校准对象和范围,确认校准设备和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进行环境控制准备。

(2)校准方案制定:根据校准对象的特性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校准方案,包括校准步骤、校准参数和误差容限等。

(3)校准执行:按照校准方案进行校准操作,严格控制校准环境和操作规程,确保校准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校准过程中生成的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得到示值误差等校准结果参数。

(5)校准结果评定:根据校准结果参数,判断电能计量装置是否符合校准要求,并做出相应的评定和记录。

(6)校准结果反馈和跟踪:将校准结果反馈给装置使用方或管理部门,建立校准结果跟踪和管理机制。

四、校准质量控制(1)校准方法和程序的验证:校准方法和程序的准确性应经过验证,确保校准结果的正确性。

初探供电企业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管理

初探供电企业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管理

初探供电企业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管理摘要:电能计量装置管理是供电企业保证计量装置安全运行准确计量的首要任务,是电力营销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也是防止窃电行为的重要手段。

本文对加强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和正确配置等方面做了具体分析及总结。

关键词:变电站;关口;电能计量;管理1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的管理1.1 关口计量方案的确定主要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电能表与互感器的接线方式)、电能表的类别及装设套数、电量采集与传输方式的确定,电能表与互感器的型号、规格、准确度等级、制造厂家、互感器二次回路及附件等的选择。

具体要求如下:1)关口计量点的设置要求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之间、发电企业上网的电量交换关口点应设在产权分界处,产权分界处设置主关口计量点,对端设置副关口计量点。

220kV、500kV线路和主变高中低压三侧及变电站站用电变压器高压侧应设置考核网损、线损、变损、母线电量不平衡率等经济技术指标的关口计量点。

2)关口计量方式和接线方式关口计量采用高供高计方式,对于中性点接地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采用三相四线的计量方式,对于中性点非接地系统的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的计量方式。

3)关口电能表的配置要求同一关口计量点应装设两只相同型号、相同规格、相同等级的电子式多功能电能表,其中一只定义为主表,一只定义为副表。

关口计量点应装设能计量正向和反向有功电量以及四象限无功电量和分时电量、失压计时功能的多功能电能表,对于同时计量上网和用网电量的发电企业关口计量点电能表还应增加需量计量功能,用于计量其用网需量,对于向电网注送谐波的关口计量点电能表还应增加谐波计量功能。

多功能电能表还应具有红外通讯口和两个及以上RS485通讯口,用于多功能电能表参数设置和与远方计费系统的电量采集终端进行电量数据传输。

4)关口计量电压互感器的配置要求Ⅰ类关口计量点应配置准确度等级为0.2级(或0.1级)级的电压互感器,Ⅱ类和Ⅲ类关口计量点应配置准确度等级为0.2级的电压互感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

9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南方电网市场〔2013〕7号附件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2)3.1配变监测计量终端 (2)3.2 计量自动化主站 (2)4技术要求 (2)4.1环境条件 (2)4.2机械影响 (3)4.3工作电源 (3)4.4外观结构 (4)4.5绝缘性能要求 (4)4.6温升 (4)4.7数据传输信道 (4)4.8功能要求 (5)4.9电磁兼容性要求 (26)4.10可靠性指标 (27)4.11包装要求 (27)5检验规则 (27)5.1检验分类 (27)5.2全性能试验 (27)5.3 到货抽检 (28)5.4 到货验收 (28)5.5 结果处理 (28)5.6 检验项目 (28)前言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电能计量“标准化、电子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战略目标要求,参考国家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目前和未来的应用需求,对2008年颁布的《营销自动化系列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计量自动化终端系列标准》。

本系列标准包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负荷管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配变监测计量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集中器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网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采集器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电力用户集中抄表系统采集器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厂站电能量采集终端检验技术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外形结构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自动化终端上行通信规约》等12个标准。

电气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要求

电气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要求

电气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要求6.1 一般要求6.1.1电能计量装置应能保证正确计量电能和合理的计算电费,凡验收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供电部门根据用电单位的用电性质、电价分类,负责装设供用电计费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6.1.2用电单位为10kV及以上电压供电,变压器总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时,应为高压计量。

高压计量用户应设置专用高压计量柜,并安装多功能电能表及远方采集装置。

6.1.3高压计量柜属供电部门计费用,其柜内的电能计量装置,包括有功、无功等计量表计以及计量用的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等设备由供电部门确定,对于lOkV及以上的表用互感器,可由用电单位自备,但应具有经供电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电能计量方式和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应由供电部门确定。

6.1.4用电单位根据供电方案通知书负责电能表表位、附件位置以及二次线等设备的安装。

6.1.5凡高压计量以及低压计量带互感器者,应在二次电压、电流二次回路中装有专用接线端子盒。

6.1.6电能计量用的互感器,二次负载不应超过额定值。

电能表及表用互感器的准确等级应符合表6.1的要求:表6.1 电能表及表用互感器的准确等级表6.1.7对于二次侧为双线圈的电流互感器,电能表应单独接用一套线圈。

6.1.8 35kV及以上专用线路的用电单位,电能计量装置应设在该线路的首端。

6.1.9在电能计量电源侧的所用变压器应单独装设电能计量装置。

6.2电能计量装置安装6.2.1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下列场所:a.干燥及不受振动的场所,且便于安装、试验和抄表工作;b.定型产品的开关柜(箱)内,或装置在电能表箱或配电盘上;c.按供电方案确定的位置安装。

6.2.2下列场所不应装设电能表:a.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b.有腐蚀性气体或高温场所;c.有磁力影响及多灰尘的场所;d.潮湿场所。

6.2.3住宅建筑原则上应按“一户一表”要求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住宅楼内楼道照明应按装在公用电能计量装置上。

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

公司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管理,保证电能计量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管理。

第三条电能计量装置是指电力系统中专门用于测量和计量电能的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计量控制器、采集终端等组成的电力计量系统等。

第四条公司电能计量装置必须满足国家、行业和产品标准的规定,经过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

第五条电能计量装置必须按照规定周期性检定,并填写相应的检定记录。

检定结果要参照本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评定,结果分类管理。

第六条电能计量装置应当全部安装在标志齐全的计量房间内,并与计量房间的保护设备连锁。

第七条电能计量装置的管理单位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计量和电气技术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八条员工严禁私自拆卸、更换电能计量装置、篡改计量数据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罚。

第二章计量房间第九条计量房间必须具备统一的设备、专门的检定仪器,检验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十条计量房间内的门窗必须严密,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的稳定,同时要防止外部干扰。

第十一条计量房间内的电源应当独立供电,采用UPS供电方式,保障计量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计量房间应当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报警系统,并设置完善的监控装置,保证计量装置的安全及数据的保密性。

第十三条计量房间应当定期进行消毒、通风、除湿、灭虫等维护工作,保证计量装置及其他设备的运行环境。

第三章计量装置的安装和调试第十四条安装前应进行预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检查电能计量装置及配电电缆的质量、表盘或液晶屏等显示是否清晰,计量房间内线缆的排布是否整齐有序,相关附属设备的品质等。

第十五条安装应有合格的安装工程师或验收人员参与,包括进行计量装置的安装、接线、通电和功能测试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定。

第十六条安装电能计量装置时应避免与其他电气设备共用一个接线端子或一个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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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管理办法(试行)1、总则1.1 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直管的用于贸易结算和考核的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管理工作,明确管理的职责和范围,确保关口电能计量量值的准确统—和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根据《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网公司直管的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管理。

1.3 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相关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各省公司其它计量关口的运行维护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2、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定义和设置2.1 南方电网计量关口是指与网公司有直接电量贸易结算关系或管理考核用的各电量计量点,包括网公司内互联电网与各省网、统调发电厂、直供用户以及南方电网与外部电网相互间计量电量的关口等。

考虑到旁路代供的情况,各关口计量点的旁路可作为南方电网计量关口。

2.2 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包括各种类型电能表、计量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计量封印、电能计量柜(箱)等。

2.3 互联电网与各省网的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其产权分界点,具体的结算关口点应在购售电合同中明确。

2.4 互联电网与统调发电厂的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其产权分界点,并应在并网协议中明确。

如在产权分界点处不能准确计量上网电量,则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发电机升压变变高侧(对三圈变增加变中侧)和启备变变高侧,但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与无功电量均须由产权单位负担。

2.5 互联电网与直供用户的关口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其产权分界点,并应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

2.6 因特殊原因暂不能按以上原则设置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须考虑相应的线变损补偿。

3、职责分工3.1 市场交易部负责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归口管理。

工程建设部、生产技术部、超高压输变电公司、调度通信中心、各省公司按职能分工负责相应的工作。

3.2 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现场检定等技术监督工作由所在地的省(区)电力试验研究所(院)具体负责,其它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原则上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并由资产所属单位负责装置更换、检测等相关费用。

3.3 市场交易部的职责3.3.1 负责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归口管理;3.3.2 负责组织确定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技术方案;3.3.3 负责组织或委托组织关口计量装置的竣工验收;3.3.4 负责对关口计量装置改建技术方案的审批和确认;3.3.5 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南方电网关口计量异常和争议;3.3.6 负责监督和考核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运行情况。

3.4 工程建设部:负责根据网公司关口计量管理的有关办法,做好网公司直管的电力建设工程中新增计量关口和列入网公司基建项目的计量关口改造项目的建设。

做好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前的有关协调和准备工作。

3.5 生产技术部:负责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大修技改工程项目的审批和相关的协调工作。

3.6 超高压输变电公司的职责3.6.1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日常运行、维护(包括抄表、电量计算、旁路代供等);3.6.2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竣工验收,组织现场检定;3.6.3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关口计量装置故障和缺陷的处理,落实网公司批准的大修、技改方案;3.6.4 协助做好南方电网关口计量异常和电量差错的查处;3.6.5 负责建立所属南方电网计量关口基础资料;3.6.6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有关管理指标的统计,编制大修、技改年度计划,并报市场交易部;3.6.7 负责南方电网关口电量电费结算。

3.7 各省(区)公司的职责3.7.1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包括抄表、电量计算、旁路代供等);3.7.2 负责辖区内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技术监督工作,包括组织计量装置的技术方案审查和技术检测;3.7.3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关口计量装置故障和缺陷的处理,落实网公司批准的大修、技改方案;3.7.4 负责组织辖区内南方电网关口计量异常和电量差错的调查,提出电量追补的方案报网公司,协助做好其它相关南方电网关口计量异常和电量差错的查处;3.7.5 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南方电网计量关口基础资料和试验档案;3.7.6 负责所属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有关管理指标的统计,编制大修、技改年度计划,并报市场交易部。

4、工作内容和要求4.1 南方电网计量关口各资产所属单位和负责技术检测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各相关计量点的技术档案。

内容应包括:4.1.1 关口计量点基本信息及装置的技术资料;4.1.2 与计量有关的一、二次结线图(含:PT、CT出口端子图、计量柜端子排图、原理展开图等);4.1.3 电能表、互感器、失压计时器等的技术资料,电能表的配置软件和设置参数;4.1.4 电能表、互感器、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载、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原始检定记录和历次现场检验、轮换记录;4.1.5 历次计量异常、故障、电量差错记录。

4.2 负责南方电网计量关口运行维护的各单位应编制和落实相关计量关口电能表、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等项目周期轮换、现场检验计划,严格遵照有关规程、行业标准,开展各项现场运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

对影响计费结算的关口计量问题,要及时上报网公司市场交易部。

4.3 各省(区)公司应按管理规程的规定,每年统计所属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电能表、互感器的周期受检率、周检合格率、现场检验率、现场检验合格率以及计量故障差错率,并上报网公司市场交易部。

4.4 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配置必须符合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否则应进行改造。

4.5 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应满足管理规程的规定,否则应进行改造。

各单位不得自行安装二次回路补偿装置。

4.6 现场工作应做好完整的记录,现场检定须经负责检定的单位和交易方的现场代表(或委托人)共同签名认可。

4.7 南方电网关口计量结算各单位应明确指定本单位分管部门和专责人,并报网公司市场交易部。

5、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新建、改建5.1 所有新建或改建的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必须将关口计量技术方案报计量管理部门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计量点、计量方式的确定,计量装置的准确度等级、规格、功能,互感器二次回路及附件的选用等。

5.2 南方电网关口计量点应装有主、副两套电能表,具有电量遥测功能,能与南方电网电能量计量系统和所在省公司的计量系统兼容,并满足电量结算的实际功能需要。

5.3 南方电网计量关口的更改(指撤消、移装、结线改动、互感器变比改变、计量装置准确度改变等)由资产所属单位提出,并附上所在地省(区)电力试验研究所(院)提出具体的技术改造方案,上报网公司市场交易部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

5.4 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表的更换,必须经过网公司市场交易部同意。

更换时,必须记录好原电能表读数和新表的读数,以及电能表停运时间、当时负荷、应补计电量等,并报交易各方。

5.5 新建、改建的计量关口竣工后,由网公司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由所在地省(区)电力试验研究所(院)具体负责技术测试验收和加封,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不合格的关口计量装置不得投入使用,应另行改造或更换。

5.6 新建、改建的关口电能表应在装置投运后一个月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同时进行电流、电压互感器二次负载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压降的测试工作。

6、关口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6.1 现场检验应按照管理规程的规定对运行中的南方电网关口计量装置定期进行现场检验;现场检验周期的规定如下:6.1.1 电能表:结算用的主、副电能表校验周期为3个月,考核用的电能表校验周期为6个月;6.1.2 二次回路压降:2年;6.1.3 互感器: 10年。

6.2 运行中的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表的轮换周期为4年。

6.3 现场检验应执行《SD109-83 电能计量装置检验规程》。

在符合现场检验条件下,电能表误差不得超出准确度等级。

6.4 关口电能表现场检验结果不合格时,不得在现场进行误差调整。

现场检验结果超差的电能表应及时拆回进行实验室检定,并按管理规程的规定计算退补电量。

6.5 高压互感器现场检验误差超差时,应制定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下一次主设备检修完成日期。

6.6 关口计量装置的拆卸和安装由产权单位负责。

7、抄表与代供7.1 关口表所在厂站的运行值班人员负责每日抄表。

7.2 贸易结算用的关口计量点由资产所属的超高压输变电公司或省公司负责抄表,结算时间按合同规定的时间。

7.3 各省(区)公司应于下月2日之前将负责抄表的各贸易结算关口的月度电量报表签字盖章后传真至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7.4 各单位应设专责人负责监督、督促运行值班人员严格按时抄表,特别是抄录结算电量。

7.5 用旁路代供关口计量点,必须记录代供前、后的读数,报交易各方。

8、电量差错处理8.1 关口计量点主、副电能表应有明确标志,运行中主副电能表不得随意调换,主副表记录的电量应同时抄录,主、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1.5倍时,以主电能表所计电量作为贸易结算的电量,否则应及时通知负责校验单位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校验,并根据不同情况作相应处理:8.1.1 主电能表不超差,以其所计电量为准;8.1.2 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以副表所计电量为准;8.1.3 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换超差表计,处理完毕后将情况及时报超高压公司。

8.2 每月峰谷的母线电量不平衡率应≤1%,否则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

8.3 当计量装置发生故障或争议时,产权单位应全面、详细地记录事件的经过和结果,并及时报告网公司市场交易部。

市场交易部应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8.4 当所发生的故障危及到电力生产和设备的安全运行时,产权单位可临时进行故障排除,排除后应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并书面向市场交易部汇报。

8.5 出现计量差错(如结线错误,停行、超差、倒行、断线、雷击、显示错误等)时,有关人员应及时如实将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报超高压输变电公司。

9、封印管理9.1 南方电网关口电能计量装置使用的封印的样式和编号方式等由负责的技术检定机构订制及管理。

9.2 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对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含电能表、电能表接线盒、失压计时仪、计量柜等)实施铅封,记录封印编号,并由各方现场代表在记录中签名认可。

9.3 超高压输变电公司及各省(区)公司负责维护所属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封印完好,任何一方不得无故擅自开启封印。

特殊情况下,当所发生的故障危及到电力生产和运行设备的安全时,可开启相关的封印进行临时故障处理,但故障处理后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书面上报市场交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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