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法律文书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即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因遵守的方式、步骤和过程的总和。
它有确定性、完整性、连续性、强制性4个基本特征。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一)立案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并且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定作为国土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的程序性活动。
1、立案条件:①有明确的行为人:法人和自然人;②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③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④属于自己管辖的。
2、立案程序:①审查立案材料;②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③将立案呈批表及有关材料交主管领导批准;④批准立案后,通知违法的当事人。
(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查明案情、收集证据而进行的程序性活动。
调查方法和要求。
①向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违法的有关材料,并要求做出说明。
②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测;③委托其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委托取证,只能某项或几项委托,不能全部委托,且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
对调查的要求:①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
②要出示监察标志和证件。
③要讲明法律和政策,要求如实反映和说明情况,并作好调查笔录。
④进行现场勘测,应通知有关的基层行政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到场,记载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勘测人员、记录人员姓名,绘制现状图或拍照、录像。
⑤调查笔录应交被调查人员过目或向其宣读。
被调查人要求修改的,要让被调查人盖章印上指纹。
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
⑥有关资料或原始记录材料,要进行复印。
⑦凡涉及到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予以技术鉴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对明显有违法行为的,办案人员应提请主管管理部门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三)审理是指对调查终结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程序。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

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篇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格式目录1、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2、责令履行国土资源法定义务通知书3、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4、责令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通知书5、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6、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7、询问笔录8、现场勘测笔录9、鉴定书10、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通知书1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2、疑难或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决定呈批表13、关于涉嫌国土资源犯罪案件的函14、法案件会审记录15、行政处罚告知书16、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18、行政处罚听证笔录19、行政处罚决定书20、关于行政处分建议的函21、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记录22、关于移交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非法财物的函23、关于申请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强制执行的函24、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结案呈批表25、法律文书送达回证26、法律文书送达委托书27、法律文书呈批表28、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督察通知书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单位(户)违反了的规定。
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户)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印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四份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履行法定义务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现责令你(单位)。
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处理。
(印章)年月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的规定,根据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印章)年月日宁波市国土资源局责令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前面不标发文序号)〔200×〕×××号:你局对的违法行为,没有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国土资源违案件立案呈批表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编号:
案由
违法单位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违法人
或直接
责任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地址
电话
案件来源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填表日期
年月日
主要违
法事实
及性质
受理人
建议
签名(盖章)年月日
受理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主管领导
批示
签名(盖章)年月日
撤销立案呈批表
编号:
案由
当事人
情况
单位
个人
立案机关
立案日期
调查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办部门
承办人
主要违
法事实
及性质
受理人
建议
签名(盖章)年月日
受理部门
意见
签名(盖章)年月日
主管领导
批示
签名(盖章)年月日
国土资源公文送达回证
编号:
受送达人
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文件名称
签发人
收件人签章
年月日
受送达人
拒收理由
年月日
受送达人
拒收时见
证人签章
年月日
不能送达
理由
年月日
土地违法案件办案程序

土地违法案件的办案程序一、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上级交办、巡查发现、其他部门移送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应当受理。
对受理的违法案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符合条件的立案查处。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告知交办、移送案件的部门或举报人。
二、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填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立案。
三、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土地违法案件经批准立案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指派承办人,承办人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二人,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调查取证时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1、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2、进行现场勘验、检查;3、进行证据收集,及对证据进行审查。
四、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的告知和听证1、告知:行政机关在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做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为违法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提供机会,对特定问题进行论证、辩驳的程序。
当事人如不放弃听证权利的国土资源管理机关应当在做出行政处罚之前召集承办人、当事人及有关证人、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护、质疑和要求。
五、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和送达1、决定:经过告知和听证之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是否行政处罚的决定。
当事人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处罚决定。
2、送达: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三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当事人不在场、不签收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七日之内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459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询问笔录(首页)询问时间:年月日时至时询问地点:询问人:被询问人: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民族:单位及职务:住址及电话:询问主要内容:询问记录:我们是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的执法监察人员,我们分别是(证件编号:)、(证件编号:),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查验。
现我们依法对你询问一些相关情况,请如实回答,本次询问将由记录人如实记载询问内容,询问后需由你对询问笔录内容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需签字,现在开始询问。
询问人(签名):被询问人(签名):记录人(签名):460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现场勘测笔录(首页)案由:勘测时间:勘测地点:勘测内容:当事人:勘测人:勘测情况(图表另附):当事人(签名):勘测人(签名):记录人(签名):46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呈批表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462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463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证字[ ]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现决定对一案有关的如下清单所列物品采取证据登记保存措施。
证据保存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印章)年月日464附件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证据保存清单办案人(签名):当事人(签名):465证据保存物品处理审批表466证据保存物品处理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证字[ ]第号:因你(单位),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对你(单位)的物品所进行的先行登记保存现已结束。
依照《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上述物品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行政机关印章年月日467责令改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京国土(海淀)分局责字[ ]第号: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中许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改正,具体改正内容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一、案件基本情况
1.1案件名称:
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
1.2案件编号:
[请填写案件编号]
1.3案由:
[请填写案由]
1.4当事人信息:
姓名:[请填写当事人姓名]
性别:[请填写当事人性别]
年龄:[请填写当事人年龄]
职业:[请填写当事人职业]
[请填写当事人]
1.5案件来源:
[请填写案件来源,如检举、举报、巡查等]
二、案件调查情况
2.1调查对象:
[请填写调查对象信息]
2.2调查地点:
[请填写调查地点]
2.3调查时间:
[请填写调查时间]
2.4调查方法:
[请填写调查方法,如实地勘查、询问、取证等] 2.5调查结果:
[请填写调查结果]
三、违法事实及证据
3.1违法事实:
3.2证据材料:
证据1:[请填写证据1描述]
证据2:[请填写证据2描述]
证据3:[请填写证据3描述]
四、行政处罚决定
4.1依据法规:
[请填写依据的法规文件名称、编号等] 4.2行政处罚决定:
[请填写行政处罚决定]
4.3处罚依据:
[请填写具体的处罚依据]
4.4处罚方式:
[请填写具体的处罚方式]
4.5处罚金额:
五、
[请填写信息]
以上为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请按照相关程序审批。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立案呈批表

立案呈批表调查报告编号:2016-4调查机关:嘉善县国土资源局调查时间: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29日承办人:吴金根、陆建中当事人: 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一、违法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名称: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地址:嘉善县灵秀支路56号二、违法事实:现已查明,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经认定,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33.36平方米,耕地145.10平方米。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1、询问笔录;2、现场勘测笔录;3、现场勘测图;4、现场照片;5、占地性质认定表;6、占地地类认定表。
证据充分,违法事实清楚。
三、违反的法律法规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属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四、处罚依据及处理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嘉善县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的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78.46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178.46平方米建(构)筑物和其它附属设施;3、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33.3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计333.6元;对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45.10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2176.5元;二项共计人民币2510.1元。
请局集体会审决定。
承办人签名:2016年1月29日违法案件审理记录案件名称及编号:2016-4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地时间: 2016年2月25日地点:国土局308会议室主持人:郑利平记录人:杨丽洁审理(会审)人员:郑利平(局长)、怀林明(副局长)、郑东英(办理中心)、杨愉新(地籍、利用)、汪建明(执法局)、陆建飞(罗星所)案件承办人员:吴金根、陆建中审理记录:嘉善吉能机械密封件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动工,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吉能机械门口集体土地178.46平方米(0.27亩)建造停车场,构成建(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面积178.46平方米。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即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时因遵守的方式、步骤和过程的总和。
它有确定性、完整性、连续性、强制性4个基本特征。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程序(一)立案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并且需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定作为国土违法案件进行处理的程序性活动。
1、立案条件:①有明确的行为人:法人和自然人;②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③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④属于自己管辖的。
2、立案程序:①审查立案材料;②符合立案条件需要查处的案件,填写《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③将立案呈批表及有关材料交主管领导批准;④批准立案后,通知违法的当事人。
(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是查明案情、收集证据而进行的程序性活动。
调查方法和要求。
①向举报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违法的有关材料,并要求做出说明。
②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调查,并进行现场勘测;③委托其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调查。
委托取证,只能某项或几项委托,不能全部委托,且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
对调查的要求:①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
②要出示监察标志和证件。
③要讲明法律和政策,要求如实反映和说明情况,并作好调查笔录。
④进行现场勘测,应通知有关的基层行政人员或者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到场,记载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的姓名、职务和勘测人员、记录人员姓名,绘制现状图或拍照、录像。
⑤调查笔录应交被调查人员过目或向其宣读。
被调查人要求修改的,要让被调查人盖章印上指纹。
对笔录无异议后,签名或盖章。
⑥有关资料或原始记录材料,要进行复印。
⑦凡涉及到复杂案件,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当聘请有关专业部门或专家予以技术鉴定,并提出结论性意见。
对明显有违法行为的,办案人员应提请主管管理部门及时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停止其违法行为,听候处理。
(三)审理是指对调查终结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前,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进行审查和处理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