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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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运输课件——危险品运输操作

危险品运输课件——危险品运输操作

一、放射性物质的存储
1.人员接触的辐射限量
放射性物质必须与工作人员和公众有足 够的隔离。必须使用以下的剂量来计算 隔离距离或辐射等级:
工作人员常规工作区域的剂量为每年5mSv; 公众经常活动区域的剂量为每年1mSv;
所有与存储有关的人员必须得到其所面 临的危险及应遵守的预防措施之内的必 要指导。
运营人的收运人员必须经过充分的培训以便于从普 通货物中识别和发现危险品。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二、收运传染性物质
收运传染性物质应确保该物质以尽快的行程进行 运输。如果需要转运,持续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确保特别照管、快速作业和在中转过程中的监管;
包装规格标记不需要重新标注在合成包装件上;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3.其他规定
对于装有放射性物质的专用货箱,运营人必须确保 货箱的四面都正确地贴上了标签;
对怀疑装有危险品的货物,接收人员应该向托运人 确认每个包装件内的货物,以防止将危险品作为普 通货物装载到飞机上;
L配装组中的爆炸品只能与L配装组中的爆炸品一起 码放;
N配装组中的爆炸品只能与N配装组、S配装组的爆 炸品码放在一起。
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
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
3.货机的装载
带有“CAO”标签的危险品包装件或合成包装件,在装 载过程中必须确保机组人员能够随时在飞行中看到、搬 运,并且如果体积、重量允许,应可将此包装件或合成 包装件与其他货物分开。

危险货物分类

危险货物分类

第三节 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
一、气体的物理性质 二、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气体的定义和分类 三、几种常见的气体 四、案例:京沪高速氯气泄露事故
一、气体的物理性质
1、气体的液化
2、气体的物理爆炸 3、气体的相对密度 4、气体的溶解性
1、气体的液化
液化气体:在常温状态下是气体,经过降温、加压后称为液态的气体。 • 气体温度必须降到临界温度、再施以临界压强才可以液化,两个条件 缺一不可。
案例
后续处理 江西梨温高速公路“3·17”车辆 爆炸事故处理指挥部,19日向社会 公布了电话号码,以征集遇难人员 的相关线索。目前,已有11名遇难 者的家属进行了登记。 在“3·17”事故中,发生爆炸的 两车被粉碎性炸毁,无一人幸存, 事故处理指挥部初步认定已造成24 人遇难。但由于被炸毁的客车为32 座的双层大巴,从广东深圳宝安出 发后,沿途可能有乘客上下,导致 难以确定遇难乘客的人数和身份。 上饶市有关部门在梨温高速公 路玉山服务区设立了“3·17”事故接 待处,前来上饶的遇难者家属可到 此咨询情况,接待处将提供帮助。 事故客车所在的衢州汽运集团 也盼望社会各界提供线索,特别是 知道有人在16日前后从深圳或其他 地点坐长途客车前往浙江衢州,而 这些天又失去联络的,可与衢州汽 运集团联系,电话号码为0570- 3080139.18日,广东一家媒体的记 者在事故现场采访时,偶然捡到一 部已经无法正常使用的手机,取出 SIM卡装进其他手机后,立即接到 衢州方面的电话,证实机主为衢州 市衢江区沈家振兴街居民饶菊英。 饶菊英的丈夫徐志忠一行6人立即 动身赶往上饶,并于当日傍晚抵达 上饶。 此前,他们一直没有得到有关 方面的任何信息通知。
定 • 1、具有易燃、易爆炸、腐蚀、毒害、放射 义 线等性质。 的 • 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 内 • 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 涵 护。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标准号:JT617-2004替代情况:替代3130-1998发布单位:交通部起草单位: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点击数:5809更新日期:2008年11月17日JT617-2004 代替3130-1998 2004年12月30日发布2005年3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托运、承运、车辆和设备、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运输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T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463 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5258 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T 16563-1996 液体气体及加压干散货罐式集装箱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564 汽车运输液体危险货物常压容器(罐体)通用技术条件JT/ 198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 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危险货物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3.2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3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第三条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第七类:放射性物品;第八类:腐蚀品;第九类:杂类。

有些货物虽不属上述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火措施,属易燃货物。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是货运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的方向。

做好这项工作,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条件,加快货物接取送达,减少作业环节,避免了人工直接搬运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利于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整体管理水平。

因此,应制定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规划,分期分批的逐步将危险货物纳入集装箱运输的方式。

第五条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且相对集中.危险货物专办站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

铁路新建危险货物专办站时,应与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配套考虑。

同时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定合乎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理地点,并根据运量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立危险货物作业场所。

企业新建、扩建时,危险货物应做到就地生产、就地使用,尽量避免长距离运输。

凡跨铁路局运输危险性较大的货物,事先须经铁道部同意,必要时还需进行安全运输的科学论证。

第六条经常办理危险货物的车站应建造具备通风、报警、消防、防爆、避雷、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的专门仓库。

危险货物专门仓库的耐火等级及防火要求应符合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爆炸品的专门办理站应设置具有防爆性能的仓库和停放爆炸品车辆的专用线路。

3-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3-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

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代替JT3145-1991 2004年12月30日发布 2005年3月1日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的基本要求和安全作业要求。

要标准适用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和杂类等危险货物的汽车运输和装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JT230 汽车导静电橡胶拖地带JT617-2004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自行加速分解温度运输包装件中的自反应物质或有机过氧化物可能发生自行加速分解的最低温度。

3.2控制温度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可以安全运输的最高温度。

3.3应急温度对温度失去控制的自反应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实施应急措施的最高温度。

3.4最高容许浓度又称极限阈值。

健康成人长期经受而不致造成急性或慢性危害的最高浓度。

3.5自反应物质热不稳定物质,即使没有氧气(空气)参与也易产生强烈的放热分解,属于易燃固体(第4.1项)。

4通则4.1.1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应符合JT617-2004的规定。

4.1.2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4.1.3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夏季危险品车辆运输注意事项

夏季危险品车辆运输注意事项

附件:夏季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注意事项一、基本要求1、危险货物的装卸应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

2、在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设置警告标志。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

3、进入易燃、易爆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应:a) 禁止随身携带火种;b) 关闭随身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c) 严禁吸烟;d) 穿着不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不带铁钉的工作鞋。

4、雷雨天气装卸时,应确认避雷电、防湿潮措施有效。

5、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车速为 60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车速为80 km/h ,并应确认有足够的安全车间距离。

如遇雨天、雪天、雾天等恶劣天气,最高车速为 20 km/h ,并打开示警灯,警示后车,防止追尾。

6、运输过程中,应每隔 2 h 检查一次。

若发现货损(如丢失、泄漏等),应及时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7、驾驶人员一次连续驾驶 4 h 应休息 20min 以上; 24 h 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8h 。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发生故障需修理时,应选择在安全地点和具有相关资质的汽车修理企业进行。

9、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

10、对装有易燃易爆的和有易燃易爆残留物的运输车辆,不得动火修理。

确需修理的车辆,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根据所装载的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消防员监控下作业。

11、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

12、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

13、运输剧毒品的,必须到公安部门办理剧毒品公里运输通行证,并按规定路线从事运输。

二、出车前要求1、运输危险货物车辆的有关证件、标志应齐全有效(车辆道路运输证核定经营范围、车辆标志牌是否与所装运危险货物类别项别相符),技术状况应为良好,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

(完整word版)危险货物品名表12268-

(完整word版)危险货物品名表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危险货物品名表的一般规定和结构,以及危险货物的编号、名称和说明、英文名称、类别和项别、次要危险性及包装类别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危险货物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3、术语和定义GB 6944 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一般规定4。

1 危险期货物的危险性按照GB6944分为9类。

有些类别再分成项别,这些类别和项别分别如下,判据见GB 6944第1类:爆炸品第1。

1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2项:有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的物质和物品;第1.3项:有燃烧危险并有局部爆炸危险或局部迸射危险或这两种危险都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4项:不呈现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第1.5项:有整体爆炸危险的非常不敏感物质;第1.6项:无整体爆炸危险的极端不敏感物品.第2类:气体第2.1项:易燃气体;第2。

2项:非易燃无毒气体;第2。

3项: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第4类: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第4。

1项:易燃固体;第4.2项:易于自燃的物质;第4。

3项: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第5。

1氧化性物质第5。

2项: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物质和感染性物质GB12268—2005第6。

1项:毒性物质;第6。

2项: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第8类:腐蚀性物质第9类: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4。

2 除第1类、第2类、第7类、5。

2项和6.2项物质以及4.1项自反应物质,需要包装的危险货物按其具有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三个包装类别:-—I类包装:具有高度危险性的物质:——II类包装:具有中等危险性的物质;——III类包装;具有轻度危险性的物质。

集装箱特殊货物装载要求

集装箱特殊货物装载要求

集装箱特殊货物装载要求对一些特殊货物和特种集装箱进行货物装载时,除需遵守一般货物的集装箱装载要求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

(一)冷藏(冻)货装载要求:装载冷藏(冻)货的集装箱应具有供箱人提供的该集装箱检验合格证书。

货物装箱前,箱体应根据使用规定的温度进行预冷。

货物装箱时的温度应达到规定的装箱温度,温度要求不同或气味不同的冷藏货物绝不能配入一箱。

运往一些宗教(特别是伊斯兰教)国家的集装箱货,不能把猪肉与家禽、牛羊肉配装在同一箱内。

货物装载过程中,制冷装置应停止运转;注意货物不要堵塞冷气通道和泄水通道;装货高度不能超过箱中的货物积载线.装完货关门后,应立即使通风孔处于要求的位置,并按货主对温度的要求及操作控制好箱内温度。

(二)危险货物装载要求:集装箱内装载的每一票危险货物必需具备危险货物申报单。

装箱前先应对货物及应办的手续、单证进行审查,不符合国际危险品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或未经商检、港监等部门认可或已发生货损的危险货物,一律不得装箱。

危险货物一般应使用封闭箱运输,箱内装载的危险货物任何部分不得突出箱容。

装箱完毕后应立即关门封锁。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其他性质与之不相容的货物拼装在同一集装箱内。

当危险货物仅占箱内部分容积时,应把危险品装载在箱门附近,以便于处理。

装载危险品货物的集装箱,至少应有4幅尺度不小于250mm×250mm的危险品类别标志牌贴在箱体外部4个侧面的明显位置上。

装箱人在危险货物装箱后,除提供装箱单外,还应提供装箱证明书,以证明已正确装箱并符合有关规定。

装载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卸完后,应采取措施使集装箱不具备危险性并去掉危险品标志。

(三)超尺度、超重货物的装载:(1)超高货物:一般干货箱箱门有效高度是有一定范围的(20ft箱为2135-2154mm;40ft箱子2265-2284mm),如货物超过这一范围,则为超高货。

超高货物必须选择开顶箱或板架箱装载。

超高货物装载集装箱时,应充分考虑运输全程中给内陆运输(铁、公路)车站、码头、装卸机械、船舶装载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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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险货物介绍
危险货物配装分析一、配装货物特性表:
二、危险货物配装表:
三、配装原因:
1.氢氧化钠
由于NaOH属8.2类碱性腐蚀品,其禁配物是强酸、易燃或可燃物、食用化学品、二氧化碳、过氧化物和水。

①氢氧化钠与氧氯化铬
氧氯化铬是8.1类酸性腐蚀品,根据国内危险货物隔离表可知,第八类危险货物可以配装在一起,但是之间必须相隔3米以上,故可以与氧氯化铬配装在40ft的集装箱内;
②氢氧化钠与苯乙醇腈
苯乙醇腈属6.1类毒害品,遇明火、高热可燃,故不能与NaOH配装在同一集装箱内;
③氢氧化钠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有毒,且高温下易燃,属氢氧化钠的禁配物,故不能与之配装;
④氢氧化钠与甘氨酸
甘氨酸常用作营养增补剂和食品添加剂,而氢氧化钠不能与食用化学品配装,所以二者不能配装在一起;
⑤氢氧化钠与亚氨基二乙酸
亚氨基二乙酸的禁配物为酸和碱,是氢氧化钠的禁配物,不能与之配装。

⑥氢氧化钠与4-氯-2-甲氧基苯胺
4-氯-2-甲氧基苯胺属6.1类毒害品,遇明火、高热可燃,故不能与NaOH配装在同一集装箱内;
2.氧氯化铬
氧氯化铬是第8.1类酸性腐蚀品,强氧化剂。

其禁配物是易燃或可燃物、强还原剂、醇类、水。

①氧氯化铬与苯乙醇腈/4-氯-2-甲氧基苯胺
苯乙醇腈和4-氯-2-甲氧基苯胺均是6.1类毒害品,遇明火、高热可燃,故不能与氧氯化铬一起配装;
②氧氯化铬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PTMEG在高温下易燃,是氧氯化铬的禁配物,所以不能与氧氯化铬配装;
③氧氯化铬与甘氨酸/亚氨基二乙酸
甘氨酸和亚氨基二乙酸均无毒,且都不属于氧氯化铬的禁配物,所以可以与之配装在同一个集装箱内。

3.苯乙醇腈
苯乙醇腈是6.1类毒害品。

遇明火、高热可燃。

与氧化剂可发生反应。

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

其有害燃烧物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氰化氢,禁配物是强氧化剂、强还原剂。

①苯乙醇腈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的燃烧产物、灭火剂类型、禁配物与苯乙醇腈的相似,且不是它的禁配物,所以二者可以配装;
②苯乙醇腈与甘氨酸/亚氨基二乙酸
甘氨酸和亚氨基二乙酸均不能与有毒物品共同储运,所以不能与苯乙醇腈配装;
③苯乙醇腈与4-氯-2-甲氧基苯胺
4-氯-2-甲氧基苯胺和苯乙醇腈同属6.1类毒害品,根据国际海事组织危险货物配装表,这两种物质不能配装。

4.聚四亚甲基醚二醇
PTMEG在高温下易燃,且为中毒。

①聚四亚甲基醚二醇与甘氨酸/亚氨基二乙酸
甘氨酸和亚氨基二乙酸均不能与有毒物品共同储运,而聚四亚甲基醚二醇显中毒,故不能一起配装;
②聚四亚甲基醚二醇与4-氯-2-甲氧基苯胺
4-氯-2-甲氧基苯胺的燃烧产物、灭火剂类型、禁配物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的相似,且不是它的禁配物,所以二者可以配装;
5.甘氨酸
甘氨酸无毒,无腐蚀性。

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大量吸入对肠胃有刺激。

不能与有毒有害物质同运,以免污染。

①甘氨酸与亚氨基二乙酸
亚氨基二乙酸与甘氨酸性质相同,同是无毒无腐蚀化学品,都具有刺激性,其禁配物基本相似,所以可以配装;
②甘氨酸与4-氯-2-甲氧基苯胺
4-氯-2-甲氧基苯胺属6.1类毒害品,是甘氨酸的禁配物,所以不能与甘氨酸配装。

6.亚氨基二乙酸
亚氨基二乙酸刺激眼睛,刺激呼吸道,刺激皮肤,不可与酸、碱等共储混运,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同运。

①亚氨基二乙酸与4-氯-2-甲氧基苯胺
4-氯-2-甲氧基苯胺属6.1类毒害品,是亚氨基二乙酸的禁配物,所以不能与之配装。

四、具体配装
根据集装箱标准,一个40英寸集装箱其内容积为11.95mx2.34mx2.38m 米,其最大载重量为30.48吨,配货毛重一般为22吨,体积为54立方米。

根据危险货物配装表可以得出下图:(其中箭头连接的表示二者可以配装)
根据上图可知,氧氯化铬、甘氨酸、亚氨基二乙酸三种货物可以配装在同一个集装箱之内,但是由于氧氯化铬会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故不能靠着集装箱的箱壁,以免运输过程中因为通风不好或温差过大而导致箱内产生“汗水”而引起危险性。

根据要求,这八类物质每种3t,但是都不能同时装运,所以分别装在4个40ft的集装箱内过于浪费,可以考虑将这8种货物分箱配装。

从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要将这8种物质同时运输,必须将它们分配在4个小型集装箱内:
①氧氯化铬、甘氨酸、亚氨基二乙酸三种物质可以同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由于这三种物质每种3t,共计9t,可以考虑装在一个10ft的小型集装箱内。

一个10ft的集装箱最大载重量为10t,把这三种货物装在其中不会造成大的浪费。

但是氢氧化钠不能装在集装箱箱壁,所以在配装过程中应
当特别注意。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和苯乙醇腈/4-氯-2-甲氧基苯胺可以装在同一个集装箱
②内。

但是由于只有两种货物,总计重量才6t,装在一个3m的集装箱内同
样会造成浪费,所以可以考虑与其他可以与这两种货物同箱配装货物拼箱配装,这样可以减少运输成本。

③苯乙醇腈/4-氯-2-甲氧基苯胺和氢氧化钠必须分开配装,故分别装在两个
集装箱内。

同样,由于一个集装箱内只有一种货物所以可以考虑与其他可以与之配装的货物拼箱运输。

例如,根据国内危险货物隔离表,氢氧化钠属于第8.2类碱性腐蚀品,它可以与第2.2类不燃气体配装在一个集装箱内。

说明:
⒈由于羟基己酸无论是在各大化工网还是在危险货物品名编号表里都找不到资料,无法完成安全技术说明书,所以没有纳入这个配装分析中,因此以上分析中只考虑了7种货物。

⒉由于聚四亚甲基醚二醇、甘氨酸和亚氨基二乙酸同样不能在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中查出相应的编号。

根据自己在化工网上搜寻的资料得出,甘氨酸和亚氨基二乙酸并非危险货物,所以没有危险编号。

聚四亚甲基醚二醇在常温下是固体状态,将其划分为易燃固体不合适,因为它的闪点>110℃;当温度达到28℃时,它融化成透明液体,但是它的闪点>61℃,所以不能将其划分为第三类危险品;将其划分为第六类毒害品也不合适,因为这不是它的主要危险特性,所以不知道将其归于哪一类危险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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