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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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工作1.明确目标:制定清收不良贷款的具体目标和时间计划。

2.成立清收小组:由相关部门、专业人士组成的清收小组,负责协调和推动清收工作。

3.建立清收机构:设立专门的清收机构,提供人力资源和物质保障。

二、不良贷款分类和识别1.分类:根据不良贷款的性质和表现,将其分为法定逾期、不良、次级、可疑和损失等五个等级。

2.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依据历史数据和风险模型,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发现潜在不良贷款。

3.加强贷款审查:对新贷款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审查,避免新增不良贷款的产生。

三、清收策略与手段1.落实主动清收策略:通过与借款人沟通,协商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引导借款人主动还款。

2.采取法律手段:对拒不还款或违约行为严重的借款人,及时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起诉、调解等方式追回不良贷款。

4.采取委外清收:将不良贷款委托给专业机构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清收,提高清收效率和准确率。

四、设立不良贷款准备金1.合理计提准备金:根据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预测结果和监管要求,合理计提不良贷款准备金,弥补潜在风险。

2.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建立不良贷款准备金计提、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确保准备金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注销不良贷款:对逾期超过一定期限或已经完全损失的不良贷款进行注销,提高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五、加强内部控制1.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建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2.加强内部培训:针对清收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3.加强内部协作: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不良贷款的及时清收。

六、完善监管机制1.加强监管力度:对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情况进行定期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建立反馈机制:与监管部门建立良好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汇报清收工作的进展和成效。

3.完善风险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不良贷款的风险报告,及时汇报清收情况。

清收盘活乡村信用社不良资金工作意见

清收盘活乡村信用社不良资金工作意见

清收盘活乡村信用社不良资金工作意见随着乡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信用社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然而,乡村信用社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抵御各种风险,尤其是减少不良资产,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加强乡村信用社的风险管理能力,我们提出了一些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具体措施。

一、完善不良资产处置机制负责乡村信用社风险控制的管理人员应该采取一系列去除不良资产的措施。

首先,建议采取不良资产转让的方法,将不良资产出售给专业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

其次,建议采取豁免债务的措施,让部分贫穷的借款人无法偿还其借款,从而减轻不良资产的负担。

此外,乡村信用社还可以通过依法起诉以获取问题债权人的债权。

二、完善资产评估标准为了更好地构建不良资产管理机制,乡村信用社应该制定相应的资产评估标准。

首先,根据不良资产的属性进行分类。

然后,基于评估标准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

例如,对于无抵押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应采取现金流分析、资产折旧和折现率等方法进行评估,以便确定相应的补偿维度。

三、建立不良资产反欺诈制度在进行不良资产处置时,乡村信用社应对潜在的反欺诈风险进行关注和管理。

为此,建议乡村信用社制定相应的反欺诈制度,对可能存在的欺诈行为做出监控和评估。

例如,对于可能存在借款欺诈行为的问题债权人,通过监控查询信息、查阅网站和信用档案等方式检测其欺诈行为。

四、组建清收管理团队为了更好地清收和盘活乡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建议组建清收管理团队。

团队成员应涵盖各个领域的技能,包括法律、财务和行业专业知识等。

该团队将负责管理乡村信用社的资产处置和清收工作,为乡村信用社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为确保不良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合法性,乡村信用社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

首先,所有资产处置过程应该遵循严格的程序。

其次,相关人员应遵守最高标准的道德和行业准则,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

最后,乡村信用社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做好反思和处理不良资产管理的相关问题。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施方案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施方案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施方案为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鄂政发〔今年〕6号)和全省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力度,打造诚信黄冈,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清收盘活工作目标与重点。

目标为:今年末不良贷款余额比今年末下降7亿元,其中2004年底以前不良贷款下降4亿元,今年到期贷款未收回额下降3亿元。

非贷款风险资产余额明显下降。

重点是: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00万元以上欠款大户100户、今年新增不良贷款额最大10户、拖欠贷款20万元以上大户,行政事业单位、村组集体、乡镇和改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农村信用社胜诉未执结案件贷款。

三、政策措施(一)实行“三停六不”的强制措施。

凡国家公职人员和信用社内部职工拖欠贷款限期未还的,由人事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六不”措施,即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对其实行“三停”,即停职、停岗、停薪,切实做好“两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贷款清收的扫尾和结零工作。

(二)实行“两限一查”的财经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贷款要根据其资产、财务状况落实分期偿还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

对不积极制定偿还计划和计划不落实的单位,财政部门要采取限制费用、限制拨款的措施;对有公贷私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行政事业单位的拖欠贷款。

(三)实行“黑名单”和曝光制裁。

司法部门要依法打击侵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经济犯罪行为,积极开展追赃、追逃工作。

人民法院要支持农村信用社依法清收贷款,对有还款能力或者有有效资产仍赖账的欠款户要依法加大清收力度。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

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今年]25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益政通[今年]8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的通知》(益办[今年]51号)、《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今年]37号)精神,切实抓好全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修山金融环境,打造诚信修山,创建金融安全区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措施,深入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清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修山镇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张云飞任组长,镇纪委书记蔡凤文、副镇长符建安任副组长,忠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周知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清收原则(一)属地清收,分工协作。

修山镇人民政府协助农村信用社清收辖区内行政企事业单位及其干职工拖欠贷款。

(二)谁用钱、谁受益,谁还款;谁担保。

谁负连带责任。

借款人和实际用款人未还款责任人。

(三)一次性还款与分期偿还相结合。

经调查核实,对具备偿还能力的单位和个人,限期一次性还清贷款本息;对贷款数额比较大、短期内难以全部偿还的,要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偿还贷款。

(四)落实债务与明确债权相结合。

对手续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续,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保全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

四、清收范围及重点清收范围为全镇农村信用社的所有不良贷款。

清收重点如下:(一)党政干部和其他公职人员、金融系统工作人员个人拖欠或以个人名义担保拖欠贷款;(二)行政、企事业单位拖欠贷款;(三)村级集体拖欠贷款;(四)农村合作基金会归并到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五)各类关、停、并、转企业拖欠贷款;(六)不良贷款中,已通过司法判决,农村信用社胜诉但未执行的贷款。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

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信用社(银行)不良贷款清收实施方案为了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活化力度,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村信用社的经营压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收队的组成根据我县当前不良贷款清收现状,决定成立县信用联社不良贷款清收一队,二队,三队。

共三个清收队,以后根据需要,随时随地组织成立若干个清收队。

清收队设正经理级队长一名,队员采取双向竞聘和择优录用的原则,清收队编制3-5人,也可向社会公开招聘2-3人,由清收队推荐,联社把关,费用由清收队自行解决。

二、清收队的清收范围清收队员负责清收联社指定信用社的逾期半年以上的双呆贷款,三、清收队人员的工资待遇、考核及兑现1、竞聘成功的清收队人员,属县联社管理,正式职工福利等项仍随联社,基本工资同委托社划至联社发放,在册临时工,专职营销员每个每个月200元生活费,300元与清收队任务挂钩,超任务与正式职工相同。

2、清收队人员基本工资按月发放,营销工资与清收任务挂钩。

不再与营销创收挂钩,年度考核工资与全年清收任务及科室考核挂钩,清收人员的岗位津贴与季度,年度清收任务及考核挂钩。

3、联社按季下达各队清收任务,按季考核,按季兑现,季未按完成任务比例核发工资,营销工资在提取手续费列支。

(1)季末超额完成清收任务,手续费提取额超营销工资额部分,70%奖励清收队员,30%做为清收队费用。

(2)清收任务完成,手续费用结余的,结余部分20%作为奖励基金,50%用二奖励清收队员,30%作为清收队费用。

(3)提取的所有手续费全部上划财务科专户管理。

费用衽报帐制,并由信贷经营部负责核实,经县联社稽查后,营销工资及奖励工资由联社理事长,主管主任监事长签字批准后列支,其它费用由主管主任簦字批准。

(4)已委托清收的贷款,由原信用社人员收回的,信用社按提取的50%提取手续费。

4、对清收队活化贷款,在贷款手续合规合法,委托社认为风险弱于活化前的,按活化本金的10%计算清收任务。

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为了有效推动我社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贷款工作的稳步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化解资产风险,努力实现??年“双降”工作任务目标,促进经营质量、效益的转变和提高,积极为我县联社组建农村合作商业银行创造条件;根据《山阳县农村信用社??年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经中村信用社研究决定,??年在我社范围内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为使活动有声有色,重点突出,狠抓落实,稳中求进,取得显著成效,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清形势,夯实基础,强化管理,稳中求进,全力推动我社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以抓盘活、促“双降”为各项工作之首,当做第一要务;以降存量、控增量,增强发展质量,强化风险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为目标;以清收盘活不良贷款为抓手,风险防范为核心,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资产结构为中心;以求真务实、顽强拼搏、敢于碰硬、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全面完成??年不良贷款任务目标。

二、任务目标 1、五级不良贷款偏离度控制在2%以内的前提下,全年净降330万元,以现金方式收回不低于60%;不良占比较年初下降2个百分点,年未控制在13%以内;2、收回表外打包处置贷款、央行票据置换贷款和已核销呆账贷款130万元;3、职工“三违”不良贷款收回40%;4、按五级当年新增贷款不良率、存量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和四级不良贷款均为“零”增长。

三、组织机构为使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工作卓有成效,我社成立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攻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张书斌同志担任,成员为杨亚宁、王淑智、黄平;各成员在辖区内可自由组织收贷工作小分队,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可多可少,灵活机动掌握。

收贷组长具体负责清收盘活工作的组织、协调、帮助、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研究工作措施,通报工作进度,检查工作质量,考核工作成果,交流工作经验,解决清收盘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清收盘活工作有计划、按步骤进行,都促各小队目标任务的超额完成。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

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为切实提高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力,现就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方案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提高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质量为目标,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认真开展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

根据“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基本思路,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确保农村金融稳定和健康运行,提高农村信用社对“三农”和统筹城乡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主要目标:通过清收盘活,要求各乡(镇)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比达到5%以下。

(二)清收盘活范围:各乡(镇)农信社截至2020年末的不良贷款。

(三)清收盘活时间:2010年4月1日—2020年6月30日。

三、主要工作措施(一)强力清收不良贷款1、对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和金融系统公职人员等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人员,落实责任,本着“谁签约,谁承担还款责任,谁用钱,谁负责还款”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实行“三停五不”(停职、停薪、停岗,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措施。

2、县人民法院对农村信用社依法清收贷款提起的诉讼,要快受理,快判决,快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

对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案件要依法采取集中执行活动。

3、对经核实应由财政性资金承担的贷款,由县政府纳入该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限期归还。

4、对村组集体贷款按照属地原则,由各乡(镇)负责督促清收,要进行认真清理,核定数据,明确责任,落实债务,积极清收。

5、对借改制之机悬空、逃废信用社债务的原乡(镇)、县直局委下属企业,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进驻企业,调查落实信用社债权,尽快归还。

6、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

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要协助农村信用社落实企业贷款债权,督促企业制定偿还计划并签订偿还协议。

7、区别对待。

最新农村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最新农村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

ⅩⅩ农村信用社开展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攻坚活动实施方案②存量正常贷款形成不良,连续3个月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1%的(计算公式: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新增不良贷款÷正常贷款平均余额×100%),对该机构网点负责人上报建议进行停职处理;连续6个月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1%的或在年末出现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2%的机构网点,对该机构网点负责人上报建议就地免职;客户经理连续3个月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1%的,停岗收贷;连续6个月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1%的,实行“三停”,即停薪、停岗、停职;年末出现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超过2%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是强化奖惩激励机制,促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全社客户经理将全年绩效工资的30%与不良贷款纯降挂钩;除此之外,各网点和个人再按以下政策实施考核兑现。

(一)设立年度奖(网点):按照《ⅩⅩ县农村信用社ⅩⅩ年清收盘活不良信贷资产目标责任书》标准,年底进行考核奖惩兑现,具体是:1、分值设置(1)完成五级不良贷款年度纯降任务的得35分;(2)完成打包处置不良贷款、央行票据置换贷款和内销外挂已核销呆账贷款收回任务的得30分;(3)五级当年新增贷款不良率、存量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25分;其中:当年新增贷款不良率为零得10分,存量不良贷款向下迁徙率为零得15分;(4)四级不良贷款“零”增长,控制在上年底余额以内的得10分;最高得满分,不奖分也不计负分。

2、奖励和处罚标准:各项加计得100分的,奖励2000元,得85(含)—99分之间的奖励1000元,得70(含)—85分之间的奖励500元;得60(含)—70分的不奖不罚;50(含)—60分的处罚500元,50分以下的处罚1000元。

(二)设立季度奖(个人):每个季度超额完成任务且在全社排名第一至三名的个人分别奖励500、300、100元,排名倒数的第一至三名的且未完成任务的分别处罚500、300、100元。

四、工作要求一是强化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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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施方案
为了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黄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通知》(鄂政发〔今年〕6号)和全省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不良资产清收盘活工作力度,打造诚信黄冈,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实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清收盘活工作目标与重点。

目标为:今年末不良贷款余额比今年末下降7亿元,其中2004年底以前不良贷款下降4亿元,今年到期贷款未收回额下降3亿元。

非贷款风险资产余额明显下降。

重点是:各县(市、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100万元以上欠款大户100户、今年新增不良贷款额最大10户、拖欠贷款20万元以上大户,行政事业单位、村组集体、乡镇和改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农村信用社胜诉未执结案件贷款。

三、政策措施
(一)实行“三停六不”的强制措施。

凡国家公职人员和信用社内部职工拖欠贷款限期未还的,由人事及相关主管部门采取“六不”措施,即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情节严重的,由监察部门对其实行“三停”,即停职、停岗、停薪,切实做好“两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公职人员)贷款清收的扫尾和结零工作。

(二)实行“两限一查”的财经纪律。

行政事业单位拖欠贷款要根据其资产、财务状况落实分期偿还计划,并签订还款协议。

对不积极制定偿还计划和计划不落实的单位,财政部门要采取限制费用、限制拨款的措施;对有公贷私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收回行政事业单位的拖欠贷款。

(三)实行“黑名单”和曝光制裁。

司法部门要依法打击侵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经济犯罪行为,积极开展追赃、追逃工作。

人民法院要支持农村信用社依法清收贷款,对有还款能力或者有有效资产仍赖账的欠款户要依法加大清收力度。

人行、银监部门要组织金融机构对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权的欠款单位纳入“黑名单”。

对企业改制不规范、逃废悬空农村信用社债务的,国资、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改制审批手续。

新闻单位对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单位和个人要公开曝光。

(四)依法减免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

对确实无法用货币资金偿还贷款的,要督促企业将其土地、房屋、设备、经营权等资产以拍卖、捆绑盘活、资产置换、资本营运等方式,抵偿农村信用社贷款。

财政、国资、税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接收、处置抵债资产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参照《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0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国家指定的资产经营公司收购、承接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所发生的相关税费依法减
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持农村信用社清收盘活不良资产的政策措施,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农村信用社做好对乡镇企业、村组集体贷款、行政事业单位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督促欠款单位落实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为全市清收盘活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各地农村信用社在清收盘活不良资产过程中要发挥表率作用,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按月排名、通报,按季考核追责,年终完不成任务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

四、清收盘活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今年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级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召开清收动员大会,认真贯彻省政府鄂政发〔今年〕6号文件和常务副省长周坚卫在全省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部署清收工作。

各欠款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也要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将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有关精神传达到基层单位和干部职工。

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形成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实、签订还款协议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5月底前要完成不良贷款100万元以上大户、欠款最大100户、今年新增不良贷款最大10户、拖欠贷款20万元以上大户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村组集体、乡镇和改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胜诉未执结案件等
清收重点对象的逐笔核实界定工作。

同时要下发催收通知书,签订还款协议。

要调查摸清债务人资产情况,动员欠款人自觉主动还款。

(三)依法起诉,强制执行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

5月31日后,对经过多方做工作仍然恶意拖欠农村信用社有效金融债权的借款人及担保人,各级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要督促并全力支持农村信用社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公开曝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对指定还款期限届满仍然没有清偿贷款的借款大户、态度恶劣的钉子户、逃废金融债权的赖账户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开曝光,将恶意欠款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金融机构“黑名单”。

(五)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1月)。

2007年1月,市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这次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进行验收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清收盘活工作不力、清收进度落后、不积极配合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此次清收盘活工作与评定信用县(市)、信用乡镇的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五、加强对清收盘活工作的领导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中级法院、市财政、监察、人事、人行、银监、国资、工商、税务、信用联社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用联社。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二)明确职责。

清收盘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督导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带头偿还本系统
本部门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同时,要履行以下职责:
农村信用社系统要逐级成立专门的清收盘活工作机构,建立清收盘活工作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清收盘活不良资产力度。

市信用联社主要负责组织、督办辖内风险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督促检查辖内不良贷款排名前100户贷款的清收工作;县信用联社具体负责集中管理“三外”资金、抵贷资产和不良贷款排名前100户贷款的清收盘活工作;农信社信贷员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分管的不良贷款户贷款的日常清收工作。

人行、银监部门要组织金融机构对欠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黑名单”,实行金融机构联合制裁。

对金融系统恶意拖欠农信社贷款的人员落实“三停、六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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