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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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城中村改造名单五华区(51个)一、普吉街道(一)联家社区1、王家桥村2、尹家村3、林家院村4、吴家营村(居民小组)5、范家营村(居民小组)(二)大塘社区1、谷堆村2、大塘村3、小屯村(居民小组)4、观音寺村(居民小组)5、大河埂村(居民小组)(三)普吉社区1、小普吉村(居民小组)2、大普吉村二、莲华街道(一)校场中路1、豹子头村(二)虹山社区1、苏家塘村2、莲园村(三)马村社区1、上马村2、中马村3、下马村4、沙沟埂村三、红云街道(一)麦溪社区1、麦溪村(二)北仓社区1、浪口村2、尚家营村3、北仓村(三)右营社区1、上庄村2、右营村3、岗头村四、黑林铺街道(一)昭宗社区1、依禄村(居民小组)2、小团山村(居民小组)3、河底村(居民小组)4、昭宗小村5、昭宗大村(居民小组)(二)团山社区1、前所村(居民小组)2、后所村(居民小组)3、黑林铺村(居民小组)4、班庄村(三)海源社区1、龙院村2、上峰村3、海源寺小组(四)梁家河社区1、梁家河村(社区居委会)(五)沙沟社区1、沙沟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五、大观(一)棕树营社区1、东区社区六、华山(一)桃园社区1、小菜园村七、丰宁街道(一)洪园社区1、麻园村2、菜家村(七组居民小组)3、黄土坡白村4、洪家营村(村民小组)5、新发村(村小组)八、龙翔办事处(一)潘家湾社区1、潘家湾大村2、潘家湾村3、赵家堆村(居民小组)4、李家堆村(居民小组)一、关上街道1、香条后村(新村)2、香条前村(新村)3、关坡村4、和甸营村5、福德小村6、社德大村7、护福村8、双桥村9、长村10、高家村11、双凤第一居民小组(太平寺村)12、双凤第二居民小组(螺蛳堆村)13、双凤第三居民小组(宏德村)14、双凤第四面楚歌居民小组(万德村)15、双凤第五居民小组(双凤村)16、小街第一居民小组(小街子村)17、小街第二居民小组(含张居村、青棚玉龙村、梁家18、日新村19、苏家村20、苏凤村21、上苜蓿村22、中苜蓿村二、金马街道1、金马街道上凹村2、下凹村3、马军场村4、金马寺大村5、金马寺下村6、太平村7、十里铺村8、大桥村9、阮家村10、朱家村11、刘家村12、牛街一、二、三社(牛街大村)13、牛街新村14、小羊村15、大羊村16、凉亭村17、大树营大营村18、大树营中营村19、大树营后营村三、太和街道1、宋旗营新村2、南窑村3、佴家湾村4、前卫营村四、吴井街道1、岔街署光新村2、董家湾村3、菊花村4、太乙桥村5、五里多村6、新草房村五、官渡街道1、官渡社区一、二、三、四组(秀英村)2、官渡五、六组(螺峰村)3、官渡七、八组(尚义村)4、官王家庄村5、西庄村一、二、三组(西庄村)6、西庄村四、五、六组(六谷村)六、小板桥街道(一)羊甫社区1、大羊甫村2、小羊甫村(二)小板桥社区1、一、二、三组(大街村)2、四、五组(东西廊村)3、六组(郭家小村)4、七、八组(织布营村)(三)鸣泉社区1、一、二、三组(鸣泉村)2、新治村民小组3、陈旗营村民小组4、一、二、三组(竹园村)(四)晓东社区1、晓东村民小组2、土桥村民小组3、雨龙村民小组(五)云溪社区1、第一、二、三村民小组2、林家围村民小组3、永丰村民小组4、三家村民小组5、阿角村民小组6、时家湾村民小组7、白得邑村民小组(六)金刚社区1、一、二居民小组(金刚村)2、三居民小组(余家村)3、居民小组四(团结村)(七)中闸社区1、小板桥街道中闸社区第二居民小组(赵家村)2、三居民小组(王家村)3、四居民小组(杨二甲村)4、向化一二居民小组(向化村)七、六甲街道(一)盘龙社区1、一组张家庙村2、二组、三组叶家村3、四组严家村(二)陈家社区1、陈家营八、矣六(一)矣六街道1、一、二、三、四组(子君村)2、广卫村九、阿拉乡(一)阿拉社区1、公家村(二)普照村委会1、西邑村2、常村3、河岸村4、普照小村5、小麻苴村6、大麻苴村7、高桥村8、普照村9、小石坝(三)石坝村委会1、阿拉乡大石坝2、阿拉乡小新村盘龙区(67个)一、东华街道1、蒋家营村2、周家营村3、石闸村4、迎溪村5、新草房村6、小龙村二、拓东街道1、苏家村2、东站新村3、唐家营村4、东庄前村1—30号三、茨坝街道1、蒜村2、茨坝村3、花渔沟四、鼓楼街道1、敷泽村2、桃源街村3、粟树头村4、席子营村5、水晶村6、伍家庄村7、大厂村8、凤凰新村五、联盟街道1、张官营村2、小厂村3、廖家庙村4、王旗营村5、新发村6、麻线营村7、下河埂村8、小坝东村9、小坝西村10、上马新村六、青云街道1、沐东村2、郭家凹村3、何家院村4、虹桥村5、龙池村6、黄土坡村7、长地埂村8、青龙村9、苏家营村10、云山村11、伍家村12、白龙寺村13、刘家营村七、金辰街道1、罗丈村2、三竹营村3、大白庙村4、小庄村5、金刀营村6、马家营村7、任旗营村8、老李山村9、波罗村10、羊肠小村11、清泉村八、龙泉街道1、落索坡村2、瓦窑村3、龙头村4、大波村5、麦地村6、棕皮营7、小窑村8、羊肠大村9、司家营10、清水河11、雨树村12、竹园村西山区(115个)一、马街(一)梁源1、梁源村(二)张峰社区1、止峰村2、中峰村3、下账在村4、张家村5、沙地村6、兴隆村7、陆家村(三)马街社区1、马街上村2、马街下村3、马街中村4、马街村5、新渔村(四)明波社区1、明波村2、心村3、河尾村(五)普坪社区1、小围村2、干沟尾村3、龙船甸村4、下普坪村5、上普坪村6、大石咀村7、小石咀村8、董家村(六)大渔社区1、苏家村2、大渔村3、杜家村4、小渔村(七)积善社区1、海源庄村2、积上村3、积中村4、积下村二、金碧(一)刘家营1、刘家营村(二)严家地1、严家地村(三)卢家营1、卢家营村(四)弥勒寺1、弥勒寺村(五)西坝村1、西坝新村三、永昌(一)永联社区1、豆腐营村2、黄瓜营村3、螺蛳湾村4、老鸦营村(二)马家社区1、大营村2、丰盛村3、解家桥村4、沈家沟村四、福海(一)大坝社区1、渔堆村2、郑家河新村3、大坝村4、河尾村(二)福海社区1、马家堆村2、彰家楼村3、平桥村4、福海大村5、福海小村6、陆家营村7、韩家湾村(三)河北社区1、西坝村2、五家堆(四)陆家社区1、高朱村2、陆家营村3、邬大村4、邬小村5、庄稼塘村(五)新河社区1、新河村(六)杨家社区1、杨家地村2、李长官村3、李家地村4、卢家地村5、王家地村6、田家地村(七)周家社区1、庄房村2、长竹沟村3、新堆上村4、新堆下村(八)船房社区1、船房村五、前卫(一)南坝社区1、谭家营村2、南坝村3、马洒营村4、积肖村5、民胜村(二)官庄社区1、何家院村2、官庄上村3、官庄下村4、前卫营上村5、前卫营下村6、陈顾村7、粟牙村(三)红庙社区1、红庙寺村2、楼房村3、徐家院村(四)太和社区1、赵家地村2、永胜村3、太家地村4、永富村5、渔户村(五)拥护社区1、四道坝村2、曹家场村3、大庄村4、二庄村5、孙家湾村6、李家场村7、陆家场村8、江家场村9、李家湾村10、陶家湾村六、棕树营(一)土堆社区1、土堆村(二)近华社区1、大观楼村2、新农村3、白马庙村(三)鱼翅路社区1、六合村2、新村3、红庙村4、上粟村5、下粟村6、江家桥村。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分析课件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分析课件

城中村的非法建设和出租行为严重影响了 城市规划和开发,阻碍了城市的发展进程 。
影响社会稳定
影响居民生活品质
由于城中村存在诸多问题,如安全隐患、 社会治安问题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不 稳定因素。
城中村的环境和质量差强人意,影响居民 的生活品质和健康。
04
改造项目的技术方案
改造项目的技术路线
01
02Leabharlann 0304调查和评估
首先对昆明市城中村进行 全面的调查和评估,了解 其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 改造的必要性。
制定改造计划
根据调查和评估结果,制 定详细的改造计划,包括 拆迁、建设、环境整治等 方面。
拆迁安置
对需要拆迁的居民进行妥 善安置,确保他们的生活 和财产安全。
建设与环境整治
根据改造计划,逐步推进 城中村的建设和环境整治 工作。
06
改造项目的风险评估
项目风险识别
识别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包括政策变化、经济波动、社会影响、技术难题等。
分析风险因素对项目的影响程度
需要对每个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其对项目的影响程度,以便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基础数据。
项目风险评估方法
利用概率-影响矩阵进行风险评估
基础设施不完善
城中村的基础设施普遍不完善,如道 路狭窄、交通不便、水电设施老化等 。
社会治安问题
由于城中村的特殊性质,人员流动性 大,管理难度大,存在一些社会治安 问题,如盗窃、非法活动等。
城中村对城市发展的影响
影响城市形象
阻碍城市规划和发展
城中村的低矮建筑和脏乱环境对昆明市的 城市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 项目分析

昆明市基准地价

昆明市基准地价

昆明市基准地价昆明市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从2008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基准地价是一定区域,一定范围,按不同用途的各级别土地在法定使用年限内的平均价格,制定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制度是政府进行地价调控、宏观管理,把握城市地价新的动态分布规律和变化趋势,科学决策的重要手段。

城市土地基准地价作为土地市场运行的重要信息和价值判断标准,在现实的土地经济活动中处于核心地位,对于调节土地市场,调控城市土地高效集约化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全国城市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对2002年发布的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

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社会公开发布。

主城规划区土地级别与地价更新成果一、昆明市主城规划区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二环内平均容积率为2、二环外平均容积率为1.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三)工业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0.6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四)公共建筑用地按法定最高土地使用权年限50年,在“六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最末一级“三通一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水及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条件下,平均容积率为1.0的完整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其它条件为宗地地价修正系数表中的“一般”条件。

五华58号路(下马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五华58号路(下马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五华58号路(下马村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昆明市五华区建设工务中心环评单位:西藏国策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目录1建设项目概况 (1)1.1任务由来 (1)1.2新建项目基本情况 (1)2评价区环境现状 (4)2.1环境现状 (4)2.2环境敏感目标 (4)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 (6)3.1工程分析 (6)3.2主要环境影响 (7)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和对策 (10)4.1水污染防治措施 (10)4.2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10)4.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1)4.4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措施 (12)4.5生态保护措施 (13)4.6社会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3)4.7风险防范措施 (13)4.8其他措施 (14)5公众参与调查结果 (15)6结论 (16)6.1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6)6.2环境质量现状 (16)6.3主要环境影响 (16)6.4公众参与 (18)6.5达标排放 (18)6.6建议 (18)6.7总结论 (18)1建设项目概况1.1任务由来交通运输长期以来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90年代初,交通运输仍然是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交通基础设施落后,运输能力增长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国家非常明确的要求,要把交通运输的发展作为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和紧迫性任务,加快发展步伐,尽快改变交通运输的落后状况。

昆明是云南省的省会,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门户城市,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项目处于五华区教场片区,位于下马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为城中村改造的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在下马村“城中村”改造范围内共涉及四条市政道路,分别为规划58号路、小区规划道路、教场北路和教场东路北段。

下马村“城中村”市政道路工程的实施,对于拉开城市框架,提升城市周边土地价值、改善片区的投资环境,拉动经济发展及城中村开发,发挥五华区区位优势,具有显著的作用。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昆明城中村改造名单

昆明市主城城中村改造名单(共计335个)五华区(51个)一、普吉街道(一)联家社区1、王家桥村2、尹家村3、林家院村4、吴家营村(居民小组)5、范家营村(居民小组)(二)大塘社区1、谷堆村2、大塘村3、小屯村(居民小组)4、观音寺村(居民小组)5、大河埂村(居民小组)(三)普吉社区1、小普吉村(居民小组)2、大普吉村二、莲华街道(一)校场中路 1、豹子头村(二)虹山社区1、苏家塘村2、莲园村(三)马村社区1、上马村2、中马村3、下马村4、沙沟埂村三、红云街道(一)麦溪社区 1、麦溪村(二)北仓社区1、浪口村2、尚家营村3、北仓村(三)右营社区1、上庄村2、右营村3、岗头村四、黑林铺街道(一)昭宗社区1、依禄村(居民小组)2、小团山村(居民小组)3、河底村(居民小组)4、昭宗小村5、昭宗大村(居民小组)(二)团山社区1、前所村(居民小组)2、后所村(居民小组)3、黑林铺村(居民小组)4、班庄村(三)海源社区1、龙院村2、上峰村3、海源寺小组(四)梁家河社区 1、梁家河村(社区居委会)(五)沙沟社区 1、沙沟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五、大观(一)棕树营社区 1、东区社区六、华山(一)桃园社区 1、小菜园村七、丰宁街道(一)洪园社区1、麻园村2、菜家村(七组居民小组)3、黄土坡白村4、洪家营村(村民小组)5、新发村(村小组)八、龙翔办事处(一)潘家湾社区1、潘家湾大村2、潘家湾村3、赵家堆村(居民小组)4、李家堆村(居民小组)官渡区(102个)一、关上街道1、香条后村(新村)2、香条前村(新村)3、关坡村4、和甸营村5、福德小村6、社德大村7、护福村8、双桥村9、长村 10、高家村11、双凤第一居民小组(太平寺村) 12、双凤第二居民小组(螺蛳堆村)13、双凤第三居民小组(宏德村) 14、双凤第四面楚歌居民小组(万德村)15、双凤第五居民小组(双凤村) 16、小街第一居民小组(小街子村)17、小街第二居民小组(含张居村、青棚玉龙村、梁家 18、日新村19、苏家村 20、苏凤村 21、上苜蓿村 22、中苜蓿村二、金马街道1、金马街道上凹村2、下凹村3、马军场村4、金马寺大村5、金马寺下村6、太平村7、十里铺村8、大桥村9、阮家村 10、朱家村11、刘家村 12、牛街一、二、三社(牛街大村) 13、牛街新村 14、小羊村15、大羊村 16、凉亭村 17、大树营大营村 18、大树营中营村 19、大树营后营村三、太和街道1、宋旗营新村2、南窑村3、佴家湾村4、前卫营村四、吴井街道1、岔街署光新村2、董家湾村3、菊花村4、太乙桥村5、五里多村6、新草房村五、官渡街道1、官渡社区一、二、三、四组(秀英村)2、官渡五、六组(螺峰村)3、官渡七、八组(尚义村)4、官王家庄村5、西庄村一、二、三组(西庄村)6、西庄村四、五、六组(六谷村)六、小板桥街道(一)羊甫社区1、大羊甫村2、小羊甫村(二)小板桥社区1、一、二、三组(大街村)2、四、五组(东西廊村)3、六组(郭家小村)4、七、八组(织布营村)(三)鸣泉社区1、一、二、三组(鸣泉村)2、新治村民小组3、陈旗营村民小组4、一、二、三组(竹园村)(四)晓东社区1、晓东村民小组2、土桥村民小组3、雨龙村民小组(五)云溪社区1、第一、二、三村民小组2、林家围村民小组3、永丰村民小组4、三家村民小组5、阿角村民小组6、时家湾村民小组7、白得邑村民小组(六)金刚社区1、一、二居民小组(金刚村)2、三居民小组(余家村)3、居民小组四(团结村)(七)中闸社区1、小板桥街道中闸社区第二居民小组(赵家村)2、三居民小组(王家村)3、四居民小组(杨二甲村)4、向化一二居民小组(向化村)七、六甲街道(一)盘龙社区1、一组张家庙村2、二组、三组叶家村3、四组严家村(二)陈家社区 1、陈家营八、矣六(一)矣六街道1、一、二、三、四组(子君村)2、广卫村九、阿拉乡(一)阿拉社区 1、公家村(二)普照村委会1、西邑村2、常村3、河岸村4、普照小村5、小麻苴村6、大麻苴村7、高桥村8、普照村9、小石坝(三)石坝村委会1、阿拉乡大石坝2、阿拉乡小新村盘龙区(67个)一、东华街道1、蒋家营村2、周家营村3、石闸村4、迎溪村5、新草房村6、小龙村二、拓东街道1、苏家村2、东站新村3、唐家营村4、东庄前村1—30号三、茨坝街道1、蒜村2、茨坝村3、花渔沟四、鼓楼街道1、敷泽村2、桃源街村3、粟树头村4、席子营村5、水晶村6、伍家庄村7、大厂村8、凤凰新村五、联盟街道1、张官营村2、小厂村3、廖家庙村4、王旗营村5、新发村6、麻线营村7、下河埂村8、小坝东村9、小坝西村 10、上马新村六、青云街道1、沐东村2、郭家凹村3、何家院村4、虹桥村5、龙池村6、黄土坡村7、长地埂村 8、青龙村 9、苏家营村 10、云山村 11、伍家村 12、白龙寺村 13、刘家营村七、金辰街道1、罗丈村2、三竹营村3、大白庙村4、小庄村5、金刀营村6、马家营村7、任旗营村 8、老李山村 9、波罗村 10、羊肠小村 11、清泉村八、龙泉街道1、落索坡村2、瓦窑村3、龙头村4、大波村5、麦地村6、棕皮营7、小窑村 8、羊肠大村 9、司家营 10、清水河 11、雨树村 12、竹园村西山区(115个)一、马街(一)梁源 1、梁源村(二)张峰社区1、止峰村2、中峰村3、下账在村4、张家村5、沙地村6、兴隆村7、陆家村(三)马街社区1、马街上村2、马街下村3、马街中村4、马街村5、新渔村(四)明波社区1、明波村2、心村3、河尾村(五)普坪社区1、小围村2、干沟尾村3、龙船甸村4、下普坪村5、上普坪村6、大石咀村7、小石咀村8、董家村(六)大渔社区1、苏家村2、大渔村3、杜家村4、小渔村(七)积善社区1、海源庄村2、积上村3、积中村4、积下村二、金碧(一)刘家营 1、刘家营村(二)严家地 1、严家地村(三)卢家营 1、卢家营村(四)弥勒寺 1、弥勒寺村(五)西坝村 1、西坝新村三、永昌(一)永联社区1、豆腐营村2、黄瓜营村3、螺蛳湾村4、老鸦营村(二)马家社区1、大营村2、丰盛村3、解家桥村4、沈家沟村四、福海(一)大坝社区1、渔堆村2、郑家河新村3、大坝村4、河尾村(二)福海社区1、马家堆村2、彰家楼村3、平桥村4、福海大村5、福海小村6、陆家营村7、韩家湾村(三)河北社区1、西坝村2、五家堆(四)陆家社区1、高朱村2、陆家营村3、邬大村4、邬小村5、庄稼塘村(五)新河社区 1、新河村(六)杨家社区1、杨家地村2、李长官村3、李家地村4、卢家地村5、王家地村6、田家地村(七)周家社区1、庄房村2、长竹沟村3、新堆上村4、新堆下村(八)船房社区 1、船房村五、前卫(一)南坝社区1、谭家营村2、南坝村3、马洒营村4、积肖村5、民胜村(二)官庄社区1、何家院村2、官庄上村3、官庄下村4、前卫营上村5、前卫营下村6、陈顾村7、粟牙村(三)红庙社区1、红庙寺村2、楼房村3、徐家院村(四)太和社区1、赵家地村2、永胜村3、太家地村4、永富村5、渔户村(五)拥护社区1、四道坝村2、曹家场村3、大庄村4、二庄村5、孙家湾村6、李家场村7、陆家场村8、江家场村9、李家湾村 10、陶家湾村六、棕树营(一)土堆社区 1、土堆村(二)近华社区1、大观楼村2、新农村3、白马庙村(三)鱼翅路社区1、六合村2、新村3、红庙村4、上粟村5、下粟村6、江家桥村说明:此件作为昆纪字〔2009〕57号文件的附件3发给各单位,请全市的公职人员对照上面的城中村改造名单进行登记。

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强制暨行政赔偿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强制暨行政赔偿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行政强制暨行政赔偿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国家赔偿行政赔偿一并行政赔偿资源土地【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30【案件字号】(2020)云行终27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苏玉晶杨屹梅陈璐【审理法官】苏玉晶杨屹梅陈璐【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金福【当事人-公司】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苗露宁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陈宏元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佘映廷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李秋谕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苗露宁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陈宏元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佘映廷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李秋谕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苗露宁陈宏元佘映廷李秋谕【代理律所】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云南十上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李金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根据本案在案证据及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在五华区政府、黑林铺街道办均否认实施强拆,但在本案中未提出“系他人强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2018年5月15日对李金福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系五华区政府、黑林铺街道办组织实施,均为本案适格被告,并无不当。

上述《昆明市农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系政府为解决“城中村”中广泛存在的未批先建、违建乱搭等历史遗留问题而合理行使的行政管理权,法院应予以尊重。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合法违法行政赔偿反证举证责任关联性新证据维持原判改判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本案在案证据及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在五华区政府、黑林铺街道办均否认实施强拆,但在本案中未提出“系他人强拆”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2018年5月15日对李金福房屋的强制拆除行为系五华区政府、黑林铺街道办组织实施,均为本案适格被告,并无不当。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

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21年1月- 0 -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建设项目概况1.1 任务由来昆明市在改造城中村的进程中,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中村改造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统筹布局、优化空间,营造景观、健全功能,全面推进,改善民生”的统一部署,并相继出台了《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昆通〔2021〕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21〕2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21〕25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昆城改领〔2021〕1号)、《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昆城改领〔2021〕2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城改领〔2021〕3号)等配套文件,力争使城中村改造操作程序透明、投资者获益、拆迁村民(居民)满意。

“城中村”改造是当前最紧迫重大的民生工程。

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经昆明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批准列为昆明市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五华区政府确定为五华区二00九年必须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2021年3月29日五华区政府与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合作协议》,正式确定昆明市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的主体,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投资方。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48号地块(上峰片区)回迁房项目可行性报告

昆明市城中村改造48号地块(上峰片区)回迁房项目可行性报告

4.1 项目建设地点 ------------------------------- 15 4.2 项目土地权属类别 --------------------------- 15 4.3 占地面积 --------------------------------- 15 4.4 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 15 4.5 征地拆迁和安置补偿方案 -------------------- 16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度要求,本研究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 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分析、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条件、建筑方案
2
初步规划、建筑节能、环境影响评价、消防安全、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社会效 益评价、研究结论及建议。 1.5 项目申报单位概况
项目申报单位名称:西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单位地址:福海乡办事处 西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于 2008 年 3 月,是为了适应 “城中村”重建改造而设立的专职领导机构。 1.6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西山区 48 号地块(上峰片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张峰社区居委会。 投资建设单位:云南锦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7 项目规划目标 1999 年国务院批复《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批复中对 昆明城市性质明确为:昆明是云南省的省会,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国 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重要的旅游、商贸城市。按照这一明确的城市性质定位, 昆明市规划主管部门已经编制并审定、公示《西山区 48 号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方案》,与此同时,市规划局下达了《西山区 48 号地块(上峰片区)专项规划 指导意见》,为本项目制定规划目标提供了原则依据。 该项目位于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张峰社区居委会,四至范围是:东 至中央储备粮昆明直属粮库、昆明冶炼厂铁路专线,南至成昆铁路,西至昆明 西站货场、北京师范大学昆明附属中学,北至兴苑路。 西山区 48 号地块(上峰片区)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的规划目标是:通过整 体规划,完善基础设施水平,发挥土地的区位优势,发掘价值,引导片区引入新 的业态,提升现有商业模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强化片区在昆明市西山区居住、 金融、商业中心的优势地位,将其规划为以居住、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综合商 业地区。与此同时,通过“城中村”征地拆迁重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基础设 施、城市交通、景观绿化,提高西城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提升西市区整体形 象。 1.8 项目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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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11年1月1.建设项目概况1.1 任务由来昆明市在改造城中村的进程中,昆明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城中村改造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统筹布局、优化空间,营造景观、健全功能,全面推进,改善民生”的统一部署,并相继出台了《昆明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中村”重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昆通〔2008〕7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公开交易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08〕2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中村改造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昆政文〔2008〕25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指导意见》(昆城改领〔2008〕1号)、《关于昆明市“城中村”村改居人员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昆城改领〔2008〕2号)、《昆明市城中村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城改领〔2008〕3号)等配套文件,力争使城中村改造操作程序透明、投资者获益、拆迁村民(居民)满意。

“城中村”改造是当前最紧迫重大的民生工程。

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项目经昆明市政府“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批准列为昆明市的“城中村”改造项目,被五华区政府确定为五华区二00九年必须启动的“城中村”改造项目,2009年3月29日五华区政府与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合作协议》,正式确定昆明市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的主体,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下马村城中村重建改造投资方。

该项目地块位于昆明主城区的五华区,北二环之内。

北至较场北路,南至白云路,西至昆明市轧钢厂和昆明兴中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东至龙泉路。

该项目总用地约207亩(包括道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等),用地范围内有下马村及成都军区昆明北较场第二干休所、云南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等单位,拆迁面积约17.25万平方米,涉及拆迁户约1188户。

目前该项目拆迁工程已接近尾声,已拆除建筑规模为16.61万m2,未拆建筑面积0.64万㎡。

新建项目以商住为主,还包括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88498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608475m2,商业建筑面积51347m2;项目容积率6.15,绿化率36.5%,总户数为6509户,设地下机动车位6509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受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和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评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另据《关于简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程序的通知》及管理要求,本项目直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进行了现场踏勘及项目资料收集,按照相关导则及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

2010年12月23日,由昆明市环境保护局主持,邀请有关专家及五华区环保局对“报告书”进行了专家评审,评审建议“报告书”经修改后上报审批。

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现提交《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2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沸之城)建设单位:五华区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云南艾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莲华街道办事处下马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38007m2;建筑面积:884982 m2;总投资额:292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6万元;建设项目内容及规模:住宅建筑面积608475m2,商业建筑面积51347m2;项目容积率6.15,绿化率36.5%,共有住宅19幢,总户数为6509户,设地下机动车位6509个。

配套工程包括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医疗用房、文化体育设施、金融邮电用房等;公用包括道路、环卫设施、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环保工程包括隔油池、化粪池、中水处理站、垃圾转运站、绿化等。

2.评价区环境现状2.1 环境现状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委托绿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引用昆明市6个例行大气监测点位中的龙泉镇监测点2010年10月7日至10月13的监测结果进行环境空气现状评价,参照《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地表水现状平价。

(1)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监测结果显示,所监测的银汁河COD、TP、NH3-N、BOD5监测值均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质标准。

超标原因主要为银汁河流域生活污水排入导致污染物量增加,且河流流量较小,对污染物的稀释扩散能力弱。

(2)本项目所在区域属盘龙江水系,本项目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昆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污水不直接进入盘龙江,因此本次评价不进行现状监测,引用《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进行评述。

根据《2009昆明市环境状况公报》,盘龙江水质类别为劣Ⅴ类,污染程度显著加重。

(3)环境噪声监测点中,除轧钢厂幼儿园夜间噪声略超过2类标准外(超标0.6dB),其余监测点位均达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为监测点位与教场北路相邻。

根据交通噪声监测结果,白云路、龙泉路夜间噪声超过4a类标准,分别超标2.1dB和2.7dB;超标原因主要是白云路、龙泉路均为城市主干道,车流量较大;教场北路昼、夜声环境质量达4a类标准,白云路、龙泉路昼间噪声达4a类标准。

(4)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域,用地原属下马村及其附近村民、企业用地,均为建筑物所覆盖,仅有少量人工绿化树种,生物多样性差,不存在自然生境。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开挖产生的水土流失。

此类建设项目一般施工场地四周均设有施工围墙围庇,基础开挖后水土大部分聚积于基坑内,施工期水土流失量较小,属微度至轻度侵蚀。

2.2 环境保护目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3.工程分析及主要环境影响3.1 工程分析3.1.1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3.1.1.1 废气本项目属城中村改造项目,施工期包括原有建筑拆迁及新建项目施工两个阶段,其中原有建筑物拆迁工程已基本完成,拆迁施工过程未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未发生扰民现象。

此次环评主要对新建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评述。

施工期间地基开挖、表土临时堆存、施工材料临时堆存、运输(搬运)等过程将产生大量的扬(粉)尘,产生量难以确定。

施工人员拟租用附近民房食宿,工地内设施工办公场所及食堂(约50人就餐),食堂采用液化气、电为能源,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

3.1.1.2 废水项目建筑施工用水,含大量泥沙、水泥等悬浮物,按照《云南省用水定额标准》,房屋工程建筑,框架结构用水定额为 1.5m3/m2,本项目建筑面积共计884982 m2,用水量约132.7万m3,施工期约为2.5年,日均用水量约1455m3。

建筑施工用水在施工过程中的消耗量较大,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工地洒水抑尘等。

工地设有管理人员办公室及食堂,约50人,生活(包括餐饮)用水量约6m3/d,排水量5m3/d;生活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D Cr、BOD、SS、动植物油、氨氮、磷酸盐等。

此部分废水拟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1.1.3 固体废物项目总拆迁量17.25万m2,拆迁垃圾产生量以2t/m2,容重以平均2.5t/m3计,则拆迁垃圾产生量为34.5万吨,拆算为体积约为13.8万m3。

已拆除建筑产生的垃圾已运往在昆明卷烟厂附近设立的专门的建筑垃圾收集点,委托其进行处置。

本项目属高层建筑,土方开挖量较大,约80万m3,部分可回填,部分需外运,外运土方量约为30万m3,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

建筑垃圾主要为钢筋、水泥、木材、砂、碎石、块石、石碴料等,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产生10kg建筑垃圾计,垃圾产生量约8850t。

拟集中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指定地点处置。

施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5kg/d,施工期约2.5年,共产生施工生活垃圾约13.7t。

拟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1.1.4 噪声项目建设期间噪声源为机械噪声,由工程设备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汽车、大型运输车辆等产生。

参照同类型项目施工噪声源强值,项目各施工机械噪声源强约为60~100dB(A)。

3.1.1.5 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域,用地原属下马村及其附近村民、企业用地,均为建筑物所覆盖,仅有少量人工绿化树种,生物多样性差,不存在自然生境。

本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开挖产生的水土流失。

此类建设项目一般施工场地四周均设有施工围墙围庇,地下室开挖后,水土大部分积聚于坑内,施工期水土流失量较小,属微度至轻度侵蚀。

3.1.2 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3.1.2.1 废气项目内居民用房使用煤气、电等清洁能源,均属清洁燃料;幼儿园厨房采用煤气、液化气、电等提供能源,不设锅炉,营运期无大的废气污染物产生。

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幼儿园餐饮油烟、汽车运行及停放时产生的尾气、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尾气。

3.1.2.2 废水废水是该项目的主要污染源,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2778m3/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SS、动植物油、氨氮和磷酸盐。

项目所处区域属于昆明市第四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根据昆明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排水意见[2010]59号,《关于对“沸之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排水的咨询意见》,项目产生污水可依托龙泉路、教场东路、白云路、及项目周边规划道路污水管网排放至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外排污水出水水质执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3.1.2.3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饮垃圾、医疗垃圾、化粪池、中水处理站沉渣及污泥,固体废物产生量约为24894 kg/d, 其中医疗垃圾5kg/d。

项目内各住宅、办公楼、商业用房等均设有垃圾收集桶,每日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3.1.2.4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社会生活噪声(幼儿园、商业促销喇叭声为主)、餐饮厨房灶具及油烟抽排噪声、中水处理站、垃圾压缩设备、水泵、配电设施、发电机等设施噪声等。

噪声源强约为60~95d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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